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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组于2006年3月30日正式成立。主任办公会议对编审组的性质和任务,作了明确的规定:“编审组是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下设协助编委会主任、副主任审稿、定稿的学术性组织。编审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编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委托和指派,负责审阅二级项目组送交的符合标准的送审稿。编审组对主任、副主任负责,但不具有学术组织和学术管理的职能。”
编审组成立9个月来,做了哪些工作,明年的工作又着重抓些什么呢?下面分两个问题,向领导和同志们作一简要的汇报。
一、编审组9个月来的工作
编审组目前编制为7人。组长助理孙喆于去年9月初赴美国作访问学者;三位年青的学术秘书同时担任着项目中心的工作,他们在用主要精力完成项目中心负责的任务之外,还花费了不少功夫帮助编审组专家作了许多工作;另外还有三个70岁以上的老头儿,叫做“编审组专家”。
这些人,9个月来大体做了5件事情:
(1)协助二级项目审读看各课题组的阶段性成果的稿子。每位专家,先后收到通纪、典志、传记、史表各组阶段性成果书稿约300万字。当然不可能都看,比较认真阅读并提出书面或口头的评审意见及修改建议的,每位专家大约在80至100万字左右。这是做的第一件事。
(2)参与各二级项目组关于学术管理方面有关问题的讨论。如篇目设置、撰写则例、编写大纲等的制定、增删、讨论,编审组都尽量参加,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及二级项目组参考。这是做的第二件事。
(3)向编委会领导提出工作建议。编审组曾对清史工程若干重大问题,正式向编委会领导写出书面建议。如《关于加强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关于清史重大学术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做好通纪编写提纲工作的建议》、《关于做好审稿、定稿工作的建议》等。此外,我们还就某些专项问题,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建议。如:关于编写《清史编纂手册》的建议、关于尽快明确《考异》性质的建议等。我们的想法是,既然编审组是协助编委会主任、副主任审稿、定稿的学术性组织,那么,就书稿编写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既是编审组工作的本职要求,也是对清史工程的负责态度。这些意见和建议,也许有点道理,也许并不切合实际,但都可供领导参考之用。这是我们做的第三件事。
(4)编审组有的同志,主要是王思治教授,还直接参与了二级项目组的工作,承担了传记组《太祖太宗朝》、《康熙朝(上)》、《康熙朝(下)》、《顺康朝》、《遗民》五个项目的联系专家的任务。截至2006年12月,五个项目共提交试写稿约80篇,包括3-5倍的资料长编、考异,共计约120万字,王思治教授都认真进行了审读,并撰写了具体的书面修改意见。同时,王思治教授还审阅其他项目交看的稿件,参与集体审稿会议。除了审阅稿件,参加传记组工作例会外,王思治教授还经常参加所联系五个项目组的学术讨论会,进行具体的学术指导和帮助。当然,从现在起,随着审稿、定稿工作的加重,王思治同志的精力不能不转回编审组来,传记组的工作只能逐步摆脱了,这一点,我们衷心希望传记组的同志们谅解和支持。
(5)编审组的三位专家,同时还兼任清史《研究丛刊》的编委,同另外四位编委一起,做好《研究丛刊》的编辑出版工作。趁这个机会,我把《研究丛刊》的情况一起汇报一下。《研究丛刊》2006年共收到来稿8部,正式出版4部。自创刊以来,共收到书稿38部,已出版12部。编委会的工作是团结和谐、严肃认真的。已出版的图书,基本做到了三个没有,即没有一本书是不经过法定程序的;没有一本书不经过专家提出意见、作者认真修改的;至今没有发现在政治方向和理论原则上出现问题(当然有不同学术观点的讨论)。我们担心的是后续工作的问题,即如何能组织更多更好的书稿,因为很多清史专家都纳入清史工程之中了,很难有余力再来写学术专著。以后的组稿将越来越难。《研究丛刊》要持之以恒地办下去,需要我们作艰苦的努力。
编审组9个来月,就做了这些事情,哪些事情做的不好,哪些事情该做的没有做,请大家不客气地批评。
二、明年的工作思路
上面这些工作,在新的一年里,还要继续做,这是没有问题的。但从今年开始,有些课题组按计划已经到了交送审稿的阶段,最后的审稿、定稿工作即将正式起动。对于编审组来说,当务之急,头等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有一套明确的审稿、定稿工作的方案,在领导决定之后,我们认真地按规定、按程序扎扎实实地进行工作。
刚才说过,我们曾经提出过一个《关于做好审稿、定稿工作的建议》。但这只是一个建议,要真正变成可以执行的规定,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二是经过领导的研究、修改和正式审批。我们希望后面两方面的工作能够早些抓紧做,这样我们今年的工作就有章可循了。不过,既然有这样一个机会,似乎不妨在这里讲讲我们的想法和思路,以便抛砖引玉,听听大家的意见。因为除此以外,我们也谈不出别的工作思路了。
下面就是我们对于审稿、定稿工作的具体建议:
关于做好审稿、定稿工作的建议
(2006年9月15日)
审稿、定稿工作是完成清史工程、确保学术质量的关键环节。当清史编撰全面展开、若干项目接近完成之际,如何做好审稿、定稿工作,必须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作为协助编委会主任、副主任做好审稿、定稿工作的编审组,提出以下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指导思想
审稿、定稿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的根本原则,认真把好质量关,确保中央提出的“编纂出一部能够反映当代中国学术水平的高质量、高标准的清史巨著,使之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传世之作”这一目标的实现。
为此,审稿、定稿工作应该确立如下指导思想:严格的准入条件;科学的工作流程;明确的职责分工;优良的学术作风。
严格的准入条件,是指只有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标准的书稿,经过必要的程序,才能正式进入审稿、定稿的工作阶段。二级项目组不得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书稿送审。要做到这一点,一是必须在前期工作中,在每一个环节都要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不能只顾数量与进度而有一丝地放松质量要求,因为缺乏质量保证的进度实际是虚假的进度,势必造成粗制滥造。二是必须彻底打消“初稿提供毛坯,在审稿、定稿中加工成精品”的错误想法,因为这实际是不可能的。每一项目组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这是项目制的核心内容,各处皆然,清史工程当然也不例外。
科学的工作流程,是指对书稿的审稿、定稿工作,一定要有序地、按明确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乱,不能有随意性,特别要避免政出多门。该由什么部门负责的,负责部门不得推卸责任,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插手;该经过什么程序的,必须按部就班,不得任意变动或增减。这样做,既提高工作效率,又能保证工作的严肃性。
明确的职责分工,是指审稿、定稿的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要实行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责任人都应对自己所承担的任务,认真完成,并且留下文字记录,以备查询。需要个人表示意见的,个人应该明确表态,不得含糊其词;需要集体决定的,必须经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工作发生失误,应实行问责制。
优良的学术作风,是指负责审稿、定稿工作的人,应该有一个好的学风,既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确保学术质量;又要坚持按学术规律办事,尊重学术创新,尊重作者的劳动,不瞎指挥,不强加于人。
工作流程
整个审稿、定稿工作,大体须经过以下七个步骤:
【1】三、四级项目组提交合格的初稿
(1)经反复修改后,三、四级项目组确认初稿已符合条件,可以由三、四级项目组负责人签署书面意见,正式将初稿提交二级项目组,申请进入审稿、定稿程序。
(2)所谓“符合条件”,一是指达到“齐、清、定”的要求;二是指达到出版水平。这两条是国家项目对立项课题的普遍要求,达不到这样的要求,任何国家项目都是不能结项的。
(3)一般情况下,应该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审稿、定稿。但极少数项目的子课题有较强的独立性(如某些人物传记),也可以考虑分批审稿、定稿,以合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二级项目组对初稿进行初步评审
(1)二级项目组收到初稿后,应从政治方向、学术内容、体例规范、文字表达四个方面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其总体质量是否已达到出版水平。如不符合条件,应继续提出修改意见,退回三、四级项目组作进一步修改。如确已符合条件,可向主任办公会议提出组织专家评审的申请。
(2)专家评审由二级项目组组织。但事先须将拟请专家名单报请主任办公会议或分管领导批准,始得进行,以示郑重。
【3】专家组评审
(1)专家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专家组成员在学术上要有权威性。
(2)应该保证专家客观、公正地独立评审的权力,任何人包括二级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预专家对书稿的学术判断。
(3)专家评审会结束后,应填写统一的《专家评审意见表》(格式待拟)。专家组组长及成员应在《评审意见表》上签名。
(4)专家组的评审意见,是二级项目组评定书稿及对书稿提出修改意见的重要依据。但不应该简单地将专家评审意见原原本本转达给作者。必须坚决避免专家组意见同二级项目组意见相互矛盾,不加处理直接交给作者的情况,否则必然会使三、四级项目组无所适从、不知所措。一定要坚持只有二级项目组一家代表编委会对三、四级课题组发表学术意见的原则。因此,二级项目组必须对专家组的意见进行分析,结合自己的研究,在充分吸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二级项目组的综合意见,再向三、四级课题组进行反馈,再作一次修改。一般来说,专家组同二级项目组的评审意见大体会是一致的,但不能排除不同意见的产生。如果发生不同意见,属于重大原则性问题,可以提请主任、副主任仲裁;属于非重大原则性问题,由二级项目组酌情灵活处理。
【4】二级项目组写出正式的《项目学术评定书》
(1)经过以上程序之后,二级项目组可以对申请进入审稿、定稿的书稿,填写《项目学术评定书》(格式待拟)。《项目学术评定书》须经二级项目组集体讨论通过,由二级项目组负责人签字。
【5】项目中心接受二级项目组送交的送审稿
(1)所有进入审稿、定稿程序的送审稿,由项目中心组织专人接收。接收的依据是:书稿确已达到“齐、清、定”,《专家评审意见表》、《项目学术评定书》齐全。
(2)项目中心根据主任的指示,将送审稿分别交由主任、副主任或编审组进行审定。
【6】编审组的审稿、定稿工作
(1)编审组接到送审稿后,根据书稿的内容,由编审组专家,或另行外聘专家,负责审读书稿。每个项目组的书稿,至少有一位主审、一至两位副审共同审读。
(2)审读书稿的主要任务是严把质量关。决不允许有政治性错误的书稿漏过;对学术水平不合格的书稿坚决不予通过。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应提出具体、明确的修改意见,退二级项目组组织修改,符合要求后再行送审。有些问题也可以直接加以修改,但重要的修改应征得二级项目组的同意。
(3)主审、副审共同填写《审稿单》(格式待拟),具体写明对书稿的评审意见,并由主审、副审签名,以明责任。主审、副审认为可以定稿的,必须写明可以定稿的根据和理由。
由主任、副主任担任主审的书稿,也应按统一规定填写《审稿单》。
(4)对于可以定稿的书稿,连同评审意见,一并交主任或主管副主任,请予复查或抽查。经复查或抽查合格的,即由主任或副主任作出通过验收的正式批示。
【7】结项
三、四级课题组凭《审稿单》及主任、副主任通过验收的批件,到项目中心办理结项手续。
(资料来源:本文由秘书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