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咨询意见摘要-3

序号:056

作者

何一民

单位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标题

关于清史编纂的几点思考

性质

总体构想

字数

打印稿13页,约14000余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将纪传体等和现代章节体结合起来,进行体裁的综合创新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3000万字,精炼的现代书面语

内容摘要:编清史不是给古人看,因此即使用半文半白也不可行。主张采用将纪传体等和现代章节体平等、灵活、创造性地结合起来,进行一种体裁的综合创新的体例。另外,还可采用书面版和光盘、网络版两种版本,使《清史》全书更有机地整合成一个整体。字数3000万字,采用精炼的现代书面语。全书可分为六大部件:通史(入关前、入关后至鸦片战争前及鸦片战争后的比例为1:5:4):章节体,300-400万字,占10%;编年:编年体,200-250万字,3.3%;专史(拟分10个方面,35-40类,每类30-40万字):章节体、纪传体及纪事本末体,1200-1600万字,40%;传记(传主约2000-2500人):纪传体,1000-1350万字,33.3%;图表(分为表、图、照片):纪传体,200-250万字,6.6%;书典(有清一代各类重要典籍,清人撰写书籍目录及后人研究清代的书籍目录):纪传体,100-150万字,3.3%。附件:清史资料丛编,500万字。对戴逸先生意见的思考(略)

序号:057

作者

何友良

单位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

标题

对《清史》编纂体裁体例的一点意见

性质

总体构想

字数

打印稿4页,约5200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现代章节体和传统纪传体的有机结合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除图表外)不少于2500万字,精炼的现代书面语

内容摘要:在指导思想上,要遵循和体现全面性(指体裁的覆盖面)、时代性(立足点)和承传性(科学价值)等原则。具体提出5个方面(略,第4方面强调注重与过去编纂正史时已经完全不同的时代条件和语言习惯,要力避与当今的时代环境和时代要求相脱节)。具体建议:1.要有综合性的通史,有利于突出新修清史的时代性、实现体裁的丰富性,有利于厘清头绪、把握大势,提升新修清史的科学价值,也可以为社会各界提供合适的历史读本(总字数不超过300万字)。2.综合旧史“志”和当今专门史的优点,设立“专纪”,只叙史实,不作评论,客观完整地记述各门各类史事和典章制度的来龙去脉、兴替流变(含专门史和南明、前清和太平天国等,形成一个较大的叙事体系,800万字左右);3.传记,以《清代人物传稿》为基础调整完善,人物不作分类,不取群传体例,以出生年代为序,但加分类索引和姓氏笔划索引(800万字);4.编年,建议新修编年尽可能利用原始史料(600万字);5.图表。文体以采用精炼的现代书面语为宜。

序号:058

作者

林克光

单位

标题

关于大型清史体裁体例的浅见

性质

总体构想,侧重通史、载纪与文体

字数

手写稿10页,约3800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对纪传体改造创新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现在通行的白话文,力求文字的精炼

内容摘要:大型清史的体裁体例,既要继承传统纪传体的优点,又要有较大的改革创新。总的设想:取消本纪、世家,将重大事件的记载并入编年,帝王本人事迹可立传的归入传记;取消志,旧史书的志含义不清,内容混杂,应按其内容性质分设若干部件,一部分归入专史(如灾荒史),有关典章制度归入典章部件,艺文志改为“著述书目”;列传改为传记,不要给传主分类戴帽(明清之际和清末民初人物,够立传资格的就应立传);增设图录。设立通史并将其放在首位。这一部分内容既然是全面系统叙述有清一代的历史,就应叫做通史,它是全书的主干和精华,但所占篇幅不必太大,以五六十万字为宜。同意设立载纪(清前史……吴三桂、太平天国等6种)。关于文体问题,不同意采用文言文(古文),建议采用语体文(白话文),古今中外一切史书,都是用修史人当时所通行的文体修史,这是时代的要求,也体现了史书的时代特色。当然文字要力求精炼。

序号:059

作者

黎仁凯

单位

河北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标题

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刍议

性质

总体构想

字数

打印稿6页,约5600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以纪传体为基本框架,结合其他体裁的长处,加以改造和综合创新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3000万字,简炼白话文

内容摘要:新编清史要和二十四史相衔接,但不求完全代替清史稿。新编的清史应是在继承前人基础上,又大大超越前人、具有时代特色的高水平史书。应将一部中国人艰难走出中世纪、追随世界潮流迈步走向近代化的历史展现在世人面前。清史稿大大落后于时代及其不完整性的缺憾十分明显,对于这些缺失,新编清史应浓墨重彩加以补充。全书定为3000万字是相宜的,文体宜采用简炼白话文。以纪传体为基本框架,综合其他体裁长处加以改造和创新。可设六大部件:综论(通史性的综述,简明章节体,应体现厚今薄古原则);大事编年(按时序记述大事,取代旧史本纪,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志(分门别类的专史,应占全书较大比重,篇目要大大增加,总数可达40-50个志,具体意见略);列传(清代各方面重要人物的传记,可按帝后等17种分类,客观叙事为主,篇末可附简论);表(可增列一些反映社会历史变化和中外交流的表格);图(地图和其他图籍,包括当时的照片)。

序号:060

作者

赫治清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标题

关于新修《清史》体裁和框架设计的建议

性质

总体构想

字数

手写稿28页,约11200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以传统纪传体为基础加以根本改造,创造出新综合体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3000万字左右,精炼的现代书面语

内容摘要:二十四史都以纪传体纂修而成,是由于这类史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所决定的。纪传体是多体互相配合的体裁。清王朝集中国封建统治之大成,典章制度尤为完备。加之1840年后开始向近代社会转变,各项制度发生变化,不但内容更加丰富,且有过去不曾有过的许多特点。新修清史的体裁,应以传统纪传体为基础,并加以根本的改造,充分吸收其他体裁的优点,从而创造出新的综合体。7大构件的设想:综述(或总论、通论、通纪),按现代章节体书写,下分序例和通史(8个子目)两部分(100万字);纪年,用清朝年号,按年月日顺序计清代大事(500万字);表,按年次或分类排列复杂事物、事件,可增加反映清代国情内容的相关表和根据艺文志等筛选而成的主要著述表(350万字);志,不能局限于记录朝章典制,还应包括一些特有的社会现象(建议设29个志,具体说明略,1000万字);传记,控制在2000人以下,不必采用类传体裁(1000万字);载纪(南明、太平天国,20-30万字);图录,精选100幅(100万字)。文体采用精炼的现代书面语,不赞成用文言文。

序号:061

作者

郭松义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标题

就“清史”编写体例谈四点想法

性质

综论,重点讲志的写作

字数

手写稿19页,约7600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以纪传体为主,尽量吸收其他体例长处,在具体内容上作适当改造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无

内容摘要:一、以纪传体为主,尽量吸收其他体例长处,并在具体内容上作适当改造。考虑到准备投入写作的清史是一部字数多达千万,包含方方面面的超大型著作,采取纪传体值得一试,当然需在某些形式或内容上作适当改造。二、关于志的设想。采用纪传体写作,志是最有发展空间,也是最能吸收史学前沿的部分。要将其延伸到自然、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各领域,反映更多的层面。要使条理清楚,必须在纪传体的大框架下吸取章节体之长。志可具体分为地理天象(4个志)、典章制度(13个志)、经济活动(8个志)、社会生活(8个志)、科技文化(4个志)及其他(3个志)等五个大块(具体论述略)。三、建议在写法上遵循“述而不作”的原则。述而不作不等于没有观点,只是寓观点于述之中,不专为论。四、关于设载纪或相类似的专门类目。关键是能否把握历史,正确阐明自己观点,不能因为怕影响不好而掩盖事实。还有一项工作需要筹画,即就编写中可能存在分歧的某些重大学术问题作一次疏理。

序号:062

作者

常建华

单位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标题

试说新修清史的编纂体裁体例

性质

总体构想

字数

打印稿5页,约8000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纪传体与章节体有机结合的新综合体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3000万字,精炼的现代书面语

内容摘要:《清史稿》已为传统正史划上了不太圆满的句号。新修清史应体现现代社会的新特点,不必过多考虑与二十四史相衔接,应超越旧史学,兼顾国家与社会两方面,强调人民立场,突出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经济方面的内容,反映清代的物质文明创造。应采用纪传体与章节体有机结合的新综合体(章节体也是综合体,糅合纪事本末体与志体之长,但存史不及纪传体)。以郑天挺设想为指导,设计方案如下:史事(300万字):实际是通史,但强调记载历史事件本末,以章节叙述,可分关外、前期、后期;专志(700万字):综合《清史稿》、《清朝文献通考》、《清朝续文献通考》与当今志书分类,设立22志(略);编年(500万字):按朝分卷,每朝分年,标注公元纪年;传记(2500人,1000万字):设传目18类(略);年表(300万字):清史稿原设表出自专家之手,可予保留并加修订,台故宫博物院所藏年表应予收入,今人所编也可适当采用;图谱(200万字):含地理、人类学、实际生活、绘画与摄影、美术与科学(以上为郑天挺分类)、档案文书、战图等(具体略)。引文要少,可随文注明出处。

序号:063

作者

刘志琴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标题

编纂富有中国气派的清史——优化体裁的设想

性质

总体构想

字数

打印稿4页,约6400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因史制宜,择优选用,扬长补短,综合创新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典雅的白话文体,精炼、流畅、隽永、间有古人文句根据

内容摘要:在相对静止的传统社会,史学体裁的变化也是滞重的;进入20世纪,史学研究的观念和内容都有了空前的变化。体裁是表现内容的形式,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优秀的形式可以将内容发挥得更为圆满,使史学表现方式更加多样化,使读者更乐于阅读。可以提出十六字方针:因史制宜,择优选用,扬长补短,综合创新,建立富有中国气派的历史学。希望清史的纂修,开创一个新的体裁风格。操作方式;一、主编裁决,二、辅项先行,主体殿后。三、篇目列项要符合清朝规章制度,慎用现代意识另起炉灶。具体意见:列传:不作等级区分,但有身份职业标志(10类,略);志:相当于清代典章制度的专史,使用旧篇名9项,适当更改7项,新立篇目12项,计28项;记:建议参照《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集本末、编年、评述为一体,使叙事既有纵通也有横通;表:原有世表可与列传合并,该表主要是史料的汇集和概览,相当于大事年表;别录:会党、别传等不宜收入上述的篇章,类似其他类。文体:可聘高手专事文字修饰。

序号:064

作者

李景屏

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标题

清史编纂体裁体例之管见

性质

总体构想

字数

打印稿8页,约13500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以传统的纪传体为主要框架,加以现代的改造、补充和发展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2950万字,50万字机动

内容摘要:清王朝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编纂清史大体以传统的纪传体为主要框架,能象征性地与二十四史相衔接,而为了如实地记载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这一时期的历史,也需要对传统的纪传体进行改造、补充和发展。有关框架设计的几点思考:以概述统领全书;按照编年的风格撰写本纪;在继承传统类传的基础上,对传进行一定的改造:皇帝作为个人与有影响的政治家、军事家一样立传;有影响的少数民族首领、宗教首领、起义首领及在华传教士立传;有影响的后妃、亲王、郡王立传;保留儒林、艺文、循吏等传;增设贪吏传;去列女、孝义传,部分内容可作风俗志素材;取消土司、藩部,有关内容并入民族志;属国并入邦交志。对跨时代人物入传的标准:凡在1644年清军入关后参与抗清的著名人物及1912年宣统退位前有影响的人物均应立传;取消附传。对志、表等的设想(略)。草拟的框架:概述(70万字):统领全书;本纪(编年,十二朝,670万字);志(计22志,670万字);表(计20表,660万字);载纪(计6种,140万字);列传(计17类,740万字)。

序号:065

作者

杨天石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标题

以章节体的《清代通史》为主体,编写综合体新型《清史》

性质

综论

字数

打印稿2页,约2000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新综合体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赞同3000万字,精炼的现代书面语(据其发言)

内容摘要:不能低估纪传体的局限性,不应轻易甩弃现代章节体的优点。章节体的出现是中国历史学的进步,是中国史学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表现之一。大型《清史》应是一种新的综合体,是一种以记述历史事件为中心(区别于纪传体的以人物为中心),以章节体的通史为主体,包容多种体裁、多种专史,相辅相成、可分可合的新型综合体史书。具体设想:章节体的《清代通史》;《清代大事记》(或《清代编年史》);《清代人物传》(取消本纪与列传的区别);章节体的清代政治制度、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专史;志、表、图、词典、文献目录等资料性、工具性的著作。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相辅相成,既可分,又可合。它是大观园、紫禁城一类的建筑群体。章节体的通史具有以记事为中心,便于全面阐述特定历史事件的面貌,其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上下左右,外层表现与内幕潜流;便于阐述历史发展的脉络与趋势;便于在特定的历史场景中再现人物,为人物定位等优点。其规模可控制在100-300万字之间。

序号:066

作者

张小林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标题

关于清史体例的建议

性质

总体构想

字数

打印稿5页,约7600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吸收以往正史体例的合理内核,融会变通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通史部分不少于500万字

内容摘要:编纂清史有两个问题要注意:落实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集清史研究之大成。一部新的清史,不应仅仅是已有文献和著述的选择和综合,应是在总体和部分上,在资料、方法、观点上有创意,代表一个时代的学术水平。为简明起见,清史应包括以下四部分:通史:不少于500万字,宜采用章节体,同时吸收纪传体、纪事本末体的长处,形成新的综合体;大事记:规模宜与《清史编年》同,宜采用纲目体;融纪事本末体于编年体之中(其内容可包括8个方面);人物传:宜采用纪传体,以人物为本位,以朝代分卷,皇帝可写出个人特点、文治武功、执政方式、与大臣关系、家庭关系,其余人物按特点分类;专史:以往的志偏重于记述典章制度,其形式已无法容纳目前的研究范围、成果。改为专史,可达到专而后宏的效果,可分为8大类。除以上4大类外,图录和表也是不可少的。

序号:067

作者

杜家骥

单位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标题

关于新修大型“清史”体裁、体例问题之思考

性质

总体构想,以志为主

字数

打印稿20页,约27600字

对体裁体例的意见:对纪传体加以改造、补充、完善

对总字数及文体的意见:3000万字,简易文言

内容摘要:新修清史应与传统正史在基本原则上保持一致,利用纪传体的优点,克服其缺点,从体例上加以补充、完善、发展。章节体在载史功能上有缺陷,但可利用其识史的功能,以表达今人之史观。新修清史的定位:以载史功能为主,兼具帮助读者识史、资鉴的史书。它不同于《清史稿》的“清朝史”(政权概念上的清王朝),而是“清代史”。大事编年:按时序编写重要事件,以有别于本纪。传记:皇帝、摄政王、垂帘之太后可作为一组列传,按时序排列,放于某阶段其他人物传之首;增加少数民族重要人物,增加反映基层社会重要活动之人物(计13类)。志:共列出6个方面,39志,约170个类目(350万字)。要事本末:主要记事件,以与志相区别,也可将其他部分未能或不便记载的史事系统纳入(含统一女真、准噶尔始末、太平天国始末等计100个事件,100万字)。表:改进旧有3类表,增补5表。图:计4类。综论:为增加识史功能而设,放于全书最前或最后,文字宜简明,几十万字足矣(分4个部分)。全书最好附有索引。

序号:068

作者

郑振满

单位

厦门大学历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