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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新修《清史》必须内容全面、资料准确、观点鲜明、文字流畅,既具创新性,又具科学性,绝不能再有为封建主义服务的痕迹。我过去主编的几部著作曾采用总述、总论和专编、专论等编、章、节式的体裁,建议新修清史也应有总论或总述,可占2-3卷。专论或专编、专志可包括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农业、财政、城市建设、工商、金融、内外贸易、科技教育、文学、艺术、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社会群体、社会生活等,占近20卷。人物传记仍保持传统,可占15卷左右。表和图可各占1卷。总共是40卷。人物传记部分,要切实纠正过去颂扬帝王将相情况,力求扩大各方面的人物。美国国会图书馆在1934-1942年间编纂的《清代名人传》(800多传记)值得我们参考。新修清史可考虑收集2000人以上,可按中文姓氏笔划或按人物性质分大类再以姓氏笔划排列。修史人员,除史学界学者外,应邀请各方面专家参加。资料工作要博览群书、严格考证筛选,首先要用第一手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