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史学界热烈讨论清史纂修体例

 

自国家清史纂修工程启动以来,全国史学界对清史纂修的体裁体例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清史编委会成立了以陈其泰教授为组长的体裁体例小组,组织全国的史学专家,包括台湾地区的史学家,就体裁体例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了集中的研讨。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委员张海鹏教授认为:现在的时代背景与民国时期已经绝大不同,二十四史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所修的清史,不是为二十四史续谱系,因此完全按照纪传体来修清史,已经不合时宜了。大部分学者主张吸收纪传体和章节体的长处形成新的综合体,由六个部件组成,即综述(名称各异)、编年、志、传、表、图,是可行的。但还应该增加专史的名目。而综述可用“通史”或“通纪”来表示。同时反对使用文言文,这与五四以后的历史传统相背离,也与新的时代特点相背离。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委员冯尔康教授认为:应该积极吸收《清史稿》以及台湾版《清史》、《清史稿校注》的有关成果,并广泛征询学者的意见,尤其是台湾及海外学者的观点,以便在此基础上对新编清史进行明确的定位。我国史学传统悠久,正确理解创新与继承的关系对清史编纂意义重大。当前创新观念强烈,不会保守,而对继承,容或有忽略之处。而要使新编清史成为传世之作,重点在于其叙事是否全面、具体、真实,而不在对历史事象的定性。宜于用时代的观念、视觉、方法,着力于前一方面的内容,后一方面则尽力做到或综合国内外已有成果。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委员李文海教授认为:清史体裁体例工作小组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广泛征集了各种意见并对这些意见进行认真的归纳和分析。虽然具体意见还存在着不少差异,但是,第一,学术气氛很好,大家都是为了编好清史,献计献策,并且真正做到了畅所欲言,这一点很重要,也很可贵。第二,也形成了不少共同的看法,这些看法,可以作为编纂委员会及主编最后决策的根据和基础。  

厦门大学的陈支平教授认为:纂修《清史》大体上可以纪传体为主体,适当增加专史和新的条目,突出清代的时代特色。应当坚持不加褒贬,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描写,尽可能的把一个相对客观的历史原貌呈现给后人,在这一点上乾嘉学派的治史传统值得我们继承。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严昌洪教授认为:现在要编纂的清史应该是全面系统地对已有的清史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和综合,其目的是向人们提供全面、准确的清史知识,并通过这些知识使人得到丰富深刻的历史启迪。其表述方法应以叙述为主;其读者对象应是社会广大人群。但是它又不能只是一般的通俗读物,而是要有一定品味,同时可以纳入二十四史的体系中去。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杨天石教授认为:新修《清史》的体裁应是一种新的综合体,即它是一种以记述历史事件为中心,以章节体的通史为主体,包容多种体裁、多种专史,相辅相成、可分可合的新型综合体史书。它至少应该包括下列五类著作:1. 章节体的《清代通史》;2.《清代大事记》(或名《清代编年史》; 3.《清代人物传》(取消本纪与列传的区别); 4. 章节体的清代政治制度、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专史;5. 志、表、图、词典、文献目录等资料性、工具性的著作。 这五个方面的著作共同组成大型《清史》,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相辅相成,既可分,又可合,组成大观园、紫禁城一类的建筑群体。  

世界历史研究所于沛教授认为: 对于“二十四史”不必看得太重, 以至束缚我们的思想。现在的环境已经和“二十四史”的时代不同了,史学家应该以新的观念来指导自身的工作,积极进行开拓创新。另外,清史纂修不仅要“主要面向现实和未来”,而且要“面向世界”。从这一基本认识出发,有助于从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结合上,确定纂修清史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资料来源:中华文史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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