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译文新编·第四辑·红档杂志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目录

 

第一篇有关中日战争(一八九四——一八九五年)文件 

一、驻东京公使希特罗渥(Хитрово)致驻朝鲜代办韦贝(КИВеБер)公函【一八九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九日)第五十号】 

二、驻北京公使喀西尼(Кассини)致外交大臣急件【一八九四年三月十日(二月二十六日)第九号】附中国驻汉城商务代表致直隶总督之秘密报告(译文)【一八九四年三月八日(二月二十四日) 

三、驻汉城代办电原稿标有经亚历山大三世审阅号。【一八九四年六月一日(五月二十日)  

四、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六月五日(五月二十四日) 

五、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克卜尼斯特(Капнист)致汉城公使馆参赞电【一八九四年六月八日(五月二十七日)第五十二号】 

六、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六月八日(五月二十七日) 

七、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急件【一八九四年六月八日(五月二十七日) 第三十一号】 

八、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急件【一八九四年六月八日(五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二号】 

九、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六月九日(五月二十八日) 

一○、驻汉城公使馆参赞电未写收件人。【一八九四年六月九日(五月二十八日) 

一一、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急件【一八九四年六月九日(五月二十八日) 第三十四号】 

一二、驻汉城公使馆参赞电【一八九四年六月十一日(五月三十日) 

一三、驻汉城公使馆参赞电【一八九四年六月十五日(三日) 

一四、驻汉城公使馆参赞电【一八九四年六月十八日(六月六日) 

一五、外交大臣上沙皇奏【一八九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十日) 

一六、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十日) 

一七、驻汉城公使馆参赞电【一八九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十日) 

一八、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十一日) 

一九、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十二日) 

二○、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十三日) 

二一、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十三日) 

二二、驻汉城公使馆参赞电【一八九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十三日) 

二三、外交大臣上沙皇奏【一八九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十六日) 

二四、外交大臣上沙皇奏【一八九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十七日)草稿上注有“一八九四年六月十七日誊录”及“一八九四】 

二五、亚洲司司长备忘录【一八九四年六月三十日(十八日) 

二六、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一日(六月十九日) 

二七、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原稿上有亚历山大三世审阅号。【一八九四年七月一日(六月十九日) 

二八、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一日(六月十九日)第八十一号】 

二九、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一日(六月十九日) 

三○、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一日(六月十九日) 

三一、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一日(六月十九日) 

三二、陆军大臣致外交大臣函【一八九四年七月一日(六月十九日) 

三三、外交大臣致驻东京公使电【七月三日(六月二十一日)第六十五号刊载于此的电报原文上有另—日期“七月四日(六月二十二日)”。】 

三四、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三日(六月二十一日) 

三五、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三日(六月二十一日) 

三六、驻汉城代办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四日(六月二十二日) 

三七、亚洲司司长备忘录【一八九四年七月五日(六月二十三日) 

三八、驻汉城公使馆参赞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五日(六月二十三日) 

三九、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六日(六月二十四日) 

四○、外交大臣致驻北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七日(六月二十五日)第七十二号】 

四一、亚洲司司长致驻汉城公使馆参赞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七日(六月二十五日)第七十一号】 

四二、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七日(六月二十五日) 

四三、外交大臣上沙皇奏【一八九四年七月八日(六月二十六日) 

四四、驻汉城公使馆参赞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八日(六月二十六日) 

四五、外交大臣致驻北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九日(六月二十七日)第七十三号】 

四六、外交大臣致驻伦敦大使斯台尔(Стааль)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九日(六月二十七日)第七十五号】 

四七、外交大臣致驻东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九日(六月二十七日)第七十六号】 

四八、外交大臣致驻北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十日(六月二十八日)第七十七号】 

四九、驻伦敦大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一日(六月二十九日) 

五○、驻巴黎大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一日(六月二十九日) 

五一、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一日(六月二十九日) 

五二、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二日(六月三十日) 

五三、日本公使转来自东京拍出的电报译文 原稿标题就是如此,注有:“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五日(三日)驻此间日本公使转来。”【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二日(六月三十日) 

五四、外交大臣致驻巴黎大使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三日(一日) 

五五、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三日(一日) 

五六、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十四日(二日) 

五七、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原稿上有亚历山大三世审阅号。【一八九四年七月十四日(二日) 

五八、英国驻彼得格勒(校者按:原文如此)大使致俄国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九日】 

五九、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原稿有亚历山大三世审阅号。【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五日(七月三日) 

六○、外务大臣致驻北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五日(三日)第八十四号】 

六一、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七日(五日) 

六二、驻汉城代办致外交大臣电原稿有亚历山大三世审阅号。【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七日(五日) 

六三、外交大臣上沙皇奏刊出文件的草稿上注有:“一八九四年七月六日誊录”;呈沙皇日期并未注明。 

六四、驻汉城代办致外交大臣电原稿上有亚历山大三世审阅号。【一八九四年七月十八日(六日) 

六五、外交大臣致驻东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九日(七日)第八十九号】 

六六、亚洲司司长备忘录【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九日(七日) 

六七、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日(八日) 

六八、英国大使照会在刊出的前外交部档案的原稿上外交部副大臣基斯敬写有:“此函系由新任英国大使交来,他想在明日拜访您。一八九四年七月九日。”原文前面有一法文注:“伦敦,一八九四年七月十九日。” 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九日) 

六九、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九日) 

七○、驻上海代理领事致亚洲司司长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十日) 

七一、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十日) 

七二、驻汉城代办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十日) 

七三、外交大臣致驻北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十一日) 

七四、驻柏林大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十一日) 

七五、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十一日) 

七六、驻中国军事代表的报告【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十一日)196234号】 

七七、外交部备忘录【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十二日) 

七八、驻伦敦大使致外交大臣函【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十二日) 

七九、驻巴黎大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十四日) 

八○、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十四日) 

八一、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七月十四日) 

八二、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十五日)  

八三、亚洲司司长备忘录【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十六日) 

八四、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原稿上有亚历山大三世审阅号。【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十七日)】 

八五、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十七日)】 

八六、驻华盛顿大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十七日) 

八七、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三十日(十八日) 

八八、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七月十九日) 

八九、外交大臣致驻意大利代办门道甫(Мейендорф)一八九四年八月一日(七月二十日) 

九○、日本公使的通知在原稿标题下有小标题:“一八九四年八月一日(七月二十日)东京来电的译文”,行端左边有亚历山大三世审阅号。 

九一、驻伦敦大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八月一日(七月二十日) 

九二、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八月一日(七月二十日)  

九三、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八月一日(七月二十日) 

九四、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原稿上有亚历山大三世审阅号。【一八九四年八月一日(七月二十日) 

九五、亚洲司司长备忘录【一八九四年八月二日(七月二十一日) 

九六、驻汉城代办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八月三日(七月二十二日) 

九七、亚洲司司长备忘录原稿上有亚历山大三世审阅号。【一八九四年八月四日(七月二十三日) 

九八、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八月四日(七月二十三日) 

九九、驻东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八月四日(七月二十三日) 

一○○、外交大臣致东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八月七日(七月二十六日) 

一○一、外交大臣致驻东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八月七日(七月二十六日)第一一八号】 

一○二、外交大臣致驻北京公使函【一八九四年八月八日(七月二十七日)第一九二号】 

一○三、驻柏林代办致外交大臣急件【一八九四年八月八日(七月二十七日)第四十九号】 

一○四、外交大臣致驻北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八月九日(七月二十八日)第一一四号】 

一○五、外交大臣致阿穆尔区总督杜霍夫斯科伊(Духовской)电【一八九四年八月九日(七月二十八日) 

一○六、外交大臣致驻北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八月十日(七月二十九日)第一一七号】 

一○七、驻巴黎大使致外交大臣电【一八九四年八月十日(七月二十九日) 

一○八、亚洲司司长备忘录【一八九四年八月十一日(七月三十日) 

一○九、外交大臣致驻北京公使电【一八九四年八月五日第一二二号】 

 

第二篇一八九七年德国侵占胶州 

一、威廉(Wilhelms)二世致帝国首相何亨洛(Hohenlohe)一八九五——一九○○年帝国首相。电译自德文。刊出的文件保存在外交档案库,由格尔什维支(М.Н.Гершевич)准备付印。【一八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十九日) 

二、驻柏林代办查雷可夫(Чарыков)致外交大臣罗拔诺夫·罗斯托夫斯基公爵 

(Князь Лобанов-Ростовский)一八九四——一八九六年外交大臣。急件【一八九五年八月二十五日第六十六号急件上有沙皇审阅号。】 

三、驻北京公使喀西尼一八九六——一八九八年驻北京公使。致外交大臣罗拔诺夫·罗斯托夫斯基急件【一八九六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十八号急电上有沙皇审阅号。】 

四、驻北京代办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急件【一八九七年三月十八日第八号报告上有沙皇审阅号。】 

五、德帝国首相何亨洛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函【一八九七年八月十日(七月二十九日)由法文译出。】 

六、圣彼得堡德国大使馆备忘录译自法文。备忘录上有沙皇审阅号。【一八九七年九月十六日(四日) 

七、外交副大臣拉姆斯道尔夫一八九七——一九○○年任外交副大臣,一九○○——一九○六年任外交大臣。拉姆斯道尔夫的政策是用和土耳其及日本妥协的方法来增强俄国在近东及远东的势力。致德国驻彼得堡代办契尔什基(Tschirschky)函【一八九七年十月十四日(二日) 译自法文。备忘录上有沙皇审阅号。】 

八、驻北京代办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急件【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一日(十月二十日)第三十一号急件上有沙皇审阅号。】 

九、尼古拉二世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伯爵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七日(十月二十六日) 

一○、尼古拉二世致威廉二世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七日(十月二十六日)译自英文。】 

一一、外交大臣穆拉维夫上尼古拉二世(奏文)【八九七年十一月七日(十月二十六日)第二○九一号】 

一二、外交副大臣拉姆斯道尔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的备忘录【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七日(十月二十六日)译自法文。备忘录上有沙皇的注,用法文写:“甚好。衷心感谢。尼”】 

一三、外交大臣穆拉维夫致海军代理大臣特尔督夫函【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七日(十月二十六日)第二三八号】 

一四、外交大臣穆拉维夫致驻柏林代办巴伦(Пален)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八日(十月二十七日)译自法文。电报上有沙皇的注“同意”及拉姆斯道尔夫手批:“一八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于“沙皇村”。】 

一五、外交大臣穆拉维夫伯爵致驻北京代办巴夫洛夫密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八日(十月二十七日)电报上有沙皇的注“同意”及拉姆斯道尔夫手批:“一八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于沙皇村”。】 

一六、外交大臣穆拉维夫致柏林代办巴伦伯爵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九日(十月二十八日)由法文译出。】 

一七、驻柏林大使奥斯登·沙根一八九五——一九一二年驻柏林大使。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十月三十一日)由法文译出。电报上有沙皇审阅号及注“不可冒昧行事”。】 

一八、驻北京代办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十月三十一日)电报上有沙皇审阅号。】 

一九、外交大臣穆拉维夫致驻柏林大使奥斯登·沙根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十一月一日)译自法文。电报上有沙皇的注“同意”及拉姆斯道尔夫的手批:“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一日于沙皇村”。】 

二○、驻北京代办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情报【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十一月二日)第三十三号】 

二一、外交大臣穆拉维大致驻柏林大使奥斯登·沙根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三日(十五日)电文上有沙皇的注“同意”及拉姆斯道尔夫手批:“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三日于沙皇村”。】 

二二、驻柏林大使奥斯登·沙根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三日)译自法文。】 

二三、外交大臣穆拉维夫致驻柏林大使奥斯登·沙根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四日)译自法文。电报上有沙皇的注“同意”及拉姆斯道尔夫手书“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四日于沙皇村”。】 

二四、驻北京代办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伯爵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四日)电上有沙皇审阅号。】 

二五、海军代理大臣特尔督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函【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五日)第三○二号】 

二六、外交大臣穆拉维夫致驻北京代办巴夫洛夫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六日)电报上有沙皇的注“同意”及拉姆斯道尔夫手批:“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六日于沙皇村”。】 

二七、驻北京代办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八日)电报上有沙皇审阅号。】 

二八、威廉二世的宣言【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八日)译自法文。刊载于“欧洲各国内阁的外交政策”第十四卷第一编第三七一一号。】 

二九、驻北京代办巴夫洛夫致外大臣穆拉维夫电【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九日) 

三○、驻柏林大使奥斯登·沙根致外交大臣穆拉维夫函【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