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中叶,葡萄牙人陆续入居澳门,开展对中国及远东地区的贸易。在此后400多年的中外贸易史上,澳门几度经历盛衰浮沉的变迁。 其中,最后一次变迁发生在19世纪40年代末至20世纪上半叶。近代澳门贸易地位的变迁,基本奠定当代澳门的经济发展格局及其在中外贸易体系中的地位。近年,笔者等人在澳门基金会资助下,编译成《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1887—1946)》一书(注:全书由莫世祥、虞和平、陈奕平编译,澳门基金会1998年12月出版。),书中辑录的拱北海关报告颇为清晰地展示出近代澳门贸易地位变迁的轨迹。兹依据相关资料,对此做一研讨。
一、古代澳门贸易地位的变迁
16世纪上半叶,葡萄牙成为欧洲最早集结力量、拓展东方远航贸易和进行殖民扩张的国家。其间,葡萄牙人多次进扰中国广东、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试图依仗其在海外扩张时惯用的武力手段,夺取在华立足点,结果却在明朝官府反击下迭遭失败。16世纪50年代下半叶,葡萄牙人放弃武力进犯的方式,改取谦卑态度与贿赂手段,终于得到明朝官府允许,进入并赁居澳门,从此将这个并不显眼的中国海岛渔港,逐渐经营为闻名遐迩的葡萄牙对华贸易基地和对远东贸易的中转港口。
明朝官府对海外贸易采取时禁时开的政策。1523年以后,全国只有广州可以接受外国商使朝贡贸易。澳门至广州的直线距离仅100 多公里,水路船运内航可以直达广州及粤西南沿江、沿海各埠,外航可以径直放洋出海;陆路交通也有莲花茎石矶连接内地。交通的便利,使擅长进行商业贸易扩张的葡萄牙商人获得发展空间。明朝官府不时严厉限制与禁止中国人出海贸易,恰给葡萄牙商人提供取而代之、充当中外贸易中介的商机。从1578年起,葡萄牙人获准每年春、夏两季到广州参加互市。他们因此可以合法地将华南盛产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源源不断地输向欧亚各国。16世纪70年代至17世纪40年代,在澳门经商的葡萄牙人建立起澳门—果阿—里斯本、澳门—长崎、澳门—马尼拉—墨西哥等三条贸易航线,编织成为澳门为中转枢纽港、以里斯本为财富归宿地的国际大三角贸易网络。澳门因此成为名扬海外的国际贸易中转港。
资料表明,经由葡萄牙商人通过澳门向上述国际贸易网络输出的中国商品,主要是生丝、丝织品以及各种土特产品和矿产制品。经由澳门运入中国内地的主要是胡椒、檀香、象牙、白银等。居住在澳门的葡萄牙等外国商人从每年1月开始,向中国商人采购销往马尼拉、 印度和欧洲等地的货物;从6月开始采购销往日本的货物。 这样就可以在西南季风和东北季风时期用帆船乘风发运,在上述各地获取商品巨额利润。有学者统计,1580—1590年间,葡萄牙商人每年从澳门到果阿的生丝贸易中,赢利36万两银。1636年,该项贸易的年赢利增至72万两。1600年,从澳门运往长崎、果阿的23种商品中,利润率超过一倍的就有16种,其中棉花的利润率超过10倍之多(注:黄启臣:《澳门历史》,澳门基金会1995年版,第223页。)。 在葡萄牙商人通过澳门中转贸易获取巨大利润与财富的同时,中国官商各界也从中分享到海外贸易的利益。据统计,1573—1644年的72年间,葡萄牙、西班牙、日本等国商人在澳门贸易而输入澳门的白银达一亿元以上(注:《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78、179页。)。其中有相当部分流入中国内地,在广东、福建等地区作为流通货币使用,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17世纪40年代,以澳门为主要中转枢纽港的葡萄牙国际贸易航线趋向衰败。其原因是:(一)鉴于葡萄牙商人在对华贸易中长期偷漏船饷、货税,并且在中国沿海地区从事走私贸易,从1631年开始,明朝广东官府不许葡萄牙人到广州参加定期集市贸易。1640年,明王朝正式禁止葡萄牙人到广州经商。其间虽然允许中国商人载货到澳门销售,但中、葡商人有来无往的单方面贸易严重限制与削弱了澳门在中外贸易中的中介地位。清朝初年一度厉行的“禁海”令与“迁海”令,更使澳门与内地的贸易联系雪上加霜。(二)1637—1639年底,日本德川幕府严厉禁止日本人与外国人交往通商,将葡萄牙人及其家属全部驱逐到澳门。澳门赖以繁盛的对日贸易因此中断。(三)1640年12月,葡萄牙摆脱西班牙的束缚而宣告独立。居留澳门的葡萄牙商人和议事会随后发动政变,拘捕从马尼拉前来要求澳门效忠西班牙国王的使者,并将西班牙人驱逐出境。在马尼拉的西班牙人因此断绝与澳门的通商联系,澳门—马尼拉—墨西哥的远洋贸易被迫中断。(四)1641年1月, 长期挑战葡萄牙海上贸易霸主地位的荷兰人终于击败葡萄牙守军,占领马六甲城及其要塞,随即封锁马六甲海峡。澳门—果阿—里斯本的远洋贸易随之中断。
于是,葡萄牙人在东亚的立足地仅余澳门一隅。在葡萄牙人赁居澳门将近一个世纪之后,澳门贸易地位首次严重跌落(注:参见张天泽《中葡早期通商史》,姚楠、钱江译,中华书局香港分局1988年中译本。)。 1640 年成为古代澳门盛极而衰的转折年, 在澳门的中外居民从1555年的400人增至当年的4万人。可是,到1700年却只有4 900多人, 其中葡萄牙等外国人有900人,中国人为4 000多人(注:〔葡〕施白蒂:《澳门编年史》,小雨译,澳门基金会1995年中译本,第13、69页。)。澳门人口的增减,是其贸易地位盛衰变化的反映。
清朝初期,澳门贸易地位一度出现复兴的契机。1679年,康熙颁旨允准澳门葡萄牙人从陆路到广州贸易。1684年,又废除“海禁”,开海贸易。清朝官府随即在澳门设立粤海关正税总口,负责征收进口船只的船钞、货税,其中对葡萄牙商船实行低税则征收的优惠政策。由于日本允许中国、荷兰商船来往长崎,澳门葡萄牙商人可以借助中国商人,恢复曾经中断的澳门—长崎贸易。1688年,西班牙与葡萄牙重新修好,澳门—马尼拉贸易航线再度贯通,并且扩延到东南亚诸国。中国商人经由澳门往来南洋的贸易也有明显的发展。
然而,葡萄牙未能把握住机会,他们拒绝按照清政府规定,允许来华的外国商船入泊澳门,缴纳船钞,领取印照,致使西方商船径赴广州黄浦港,从而促使广州迅速上升为中外贸易的主要口岸。从1757年起,广州成为全国惟一的通商口岸,澳门则失去曾经享有的中外贸易中转港的优势。此外,17世纪末18世纪初,澳门葡萄牙人发生内讧,而且长期卷入檀香木产地帝汶岛的战乱,使其元气大伤,以致于在荷兰、英国等西方新兴资本主义国家成为远东贸易新的竞争对手之时,仅能据澳门以自保,再也不能重温昔日将澳门经营为国际贸易中转枢纽港的旧梦。
从18世纪四五十年代起,澳门葡萄牙人的海外贸易再度陷入困境。澳门在中外贸易中的作用则有新的调整与定位,成为依附于广州的外港和来华外国商人及其眷属的临时居留地。1910年,美国学者马士写道:
葡萄牙人的贸易衰落了,但澳门却繁盛起来,它在中国人的监督下,变成各国与广州间贸易的基地。一切进口船只都在那里雇佣引水和买办,它们也从那里决定出发的方向。商人们在每季季末,都从广州商馆回到那里,并在那里等待下一季度的来临,使他们得以重新进入广州(注:〔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张汇文等译, 三联书店1957年中译本,第50、51页。按:因清政府规定,外国商人在销售货物之后,必须随商船返国,不准在广州居留,所以他们在每年东北季候风结束时,都从广州迁往澳门居住,俟来年再到广州贸易。)。
二、近代澳门贸易地位的复兴
19世纪40年代初,英国发动鸦片战争,推毁建立在中国闭关锁国政策基础上的“广州贸易体制”,随即将其侵占的香港岛辟为商埠,实施“自由港”政策。这一事件立即在澳门与葡萄牙引起连锁反应。
1843年,中英《南京条约》换文后不久,澳门葡萄牙当局就向清朝钦差大臣耆英发出照会,提出企图享有与香港同等地位的七条要求。耆英等人坚持认为澳门是粤海关的“兼管口岸”,拒绝接受澳葡当局觊觎澳门主权的无理要求,只对涉及经济性的要求酌予让步。1845年11月,葡萄牙女王擅自宣布澳门为“自由港”,允许各国商船到澳门自由贸易, 完全无视中国在澳门拥有的主权。 次年4 月, 亚马留(Jo āoFerreira do Amaral)就任澳门总督,随即在澳门实施践踏中国主权的自由港政策。1849年3月5日,他发布文告,声称澳门已经成为自由港,勒令中国海关停止在澳门征收关税。他率领士兵,钉闭粤海关澳门关部行台,驱逐中国官员、丁役。从此,葡萄牙殖民者在澳门从赁居转为强占。这一剧变迫使中国商民一度迁离澳门,澳门顿形萧条景象。
不过,澳葡当局从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开始推行的自由港政策,却促使澳门在其长期依存的“广州贸易体制”瓦解之后,迅速在新形成的东西方国际贸易网络中找到适宜自身发展的空间,成为粤西海岸及西江地区进出口贸易的首要中转港。粤海关税务司曾评述说:“葡萄牙人在1846年将澳门变成一个自由港,极大地推动了贸易发展。作为远离本国的一隅,澳门的贸易有很多特色。它既是在中国领土内的一个自治的自由港,又是一个几大类商品的非法贸易中心,并影响皇家的海关税收和其他税收。”“到澳门的进口货物如鸦片、丝绸等,是从澳门中转到西海岸和西江地区的。出口的主要为苦力、茶叶和丝,大部分是从澳门周围农村走私到澳门的。而与西海岸地区的贸易是最为重要的,大量的鸦片和外国丝从澳门用帆船运到电白、水东、海南和北海,再运回锡、东京丝、贵重药材、棕、茶等,并从海南运回丝、牛和槟榔子等。”(注: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海关志编纂委员会编译《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粤海关报告汇集》,暨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82页。)
在此前后,粤海关历年报告不时勾画出澳门贸易状况的新变化。水路交通方面,1867年广州与澳门间有12艘注册小船往来,其中4 艘定期载客往返,其余8艘“表面上装载适时水果到澳门市场, 但实际上是载运绑架来的苦力到澳门。”此时,广州与香港有28艘注册小船定期往返,每船每月3个航次,平均总载重量为3 360吨。1881年,来往广州、澳门之间的定期进口轮船共约航行289次,接近进口轮船总航次的28%。 同期来往广州、香港的定期班轮则有460航次,占进口轮船总航次的44.5%。1883年,来往广州、澳门的河轮进口275航次,其中有2 艘租用轮船。1884年减至166航次,其中仅有1艘租用轮船。丝、茶出口方面,与征收苛捐杂税的广州相比较,实施自由港政策的澳门对于经营出口业务的华商显然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于是,各地生丝汇集澳门,然后用轮船运到香港,销往欧洲和美国。1871年,流入澳门的生丝约有5 892 担,价值235.68万元;1872年增至8 060担,价值322.4万元。大量生丝取道澳门出口,一度严重干扰广州口岸的贸易,广东官府不得不多方防范生丝走私,同时减征不合理的厘金,到1874年才使广州的生丝出口恢复正常。同样,对广州而言,“澳门是茶叶出口的一个强有力的竞争者”。1871年,澳门用轮船运往香港的茶叶有14 511担,价值392 877元;1872年增至24 972担,价值686 730元。此外,1871年,澳门用远洋轮船直接运到欧洲的茶叶有19 299担,价值443 877 元; 1872年增至21927担, 价值504 321元。直到1884年,“由于自澳门出口经常能卖得好价”,华商仍然将茶叶从广州运往澳门出口,致使广州茶叶贸易逐年减少(注:《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第43、255、283、76、79、95、286页。 )。虽然近代广州的出口贸易量仍然大于澳门,可是澳门已经不再是依附于广州的外港,它对广州贸易的分流与竞争已经显而易见。
与此同时,苦力及鸦片贸易继续在澳门贸易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澳门的苦力贸易有着悠久的历史,16世纪初,首批来华的一些葡萄牙人就曾将中国人绑架、贩卖到印度及欧洲,充当奴隶。19世纪50年代初,澳门与香港、汕头成为华南地区苦力贸易的主要集散地。1856年,澳葡当局为了管理当地日趋繁盛的苦力贸易,制定详尽的规章制度。同年,以“招工”为名,诱胁内地贫民出洋充当苦力的澳门“巴拉坑”(猪仔馆)有5间,1872年增至300间。在此期间,每年经由澳门出洋的华工苦力都有一二万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被贩运到古巴、秘鲁等加勒比海和南美洲国家。1865年,经由澳门出洋的华工有24 343人,其中前往古巴的有15 767人,前往秘鲁的有7 681 人(注:《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第25页。)。由于香港、汕头的苦力贸易先后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于是“葡萄牙人抓住机会,把澳门发展成为苦力贸易的中心。”(注:参见〔澳〕颜清湟《出国华工与清朝官员——晚清时期中国对海外华人的保护(1851—1911年)》,粟明鲜、贺跃夫译,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0年中译本,第51—52页。)据1891年拱北关税务司估计,1850—1875年的25年间,“澳门大约贩运50万华人出洋,获得巨大的暴利”(注:《1887至1891年拱北关贸易报告》,笔者等编译《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以下简称《汇编》),第26页。)。而直到19世纪末,澳门居住人口一直不足8万人。鸦片贸易方面,当时广东的鸦片进口共有5个口岸:香港、澳门、广州、汕头及海口。由于洋船运输鸦片需要在港、澳、穗三地缴纳关税,大量的鸦片便通过便通过华船走私进口。当时,澳门是华船的重要货运点,从香港走私进口的鸦片就有不少取道澳门,通过华船分流到粤西海岸及西江各埠。据当时香港商会等统计,1876年香港销往“外国口岸”(主要是澳门)的鸦片有1 839箱。其中, 估计在澳门本地消费400—500箱,其余则多走私到内地(注:转引自《近代广州口岸经济社会概况》,第143、144、146页。)。 另据澳门理船厅(Harbour Master)报告, 1882 年经由澳门输入华南内地的鸦片总值为3597 029元,其中报关船运为1 633 952元,秘密走私约1 963 077 元(注:《1887至1891年拱北关贸易报告》,《汇编》,第27页。)。二者几乎各占其半,而以走私稍多,从中可以窥测澳门鸦片贸易的概况。近代澳门在苦力及鸦片贸易中扮演的角色,固然迅速提升其在近代的贸易地位,但也因此滋长畸形发展与再度衰落的隐患。
在此期间,清朝广东官府为了分享港澳地区对内地的鸦片贸易利润,长期在港澳口外水域设立常关税卡,征收低于海关税率的厘金。这一举措也有助于提升澳门的贸易地位。1868年7月1日,两广总督瑞麟经与英国驻广州领事布鲁克·罗伯逊(Brooke Robertson)商议,宣布在新安县的汲水门、佛头洲、九龙寨(后增加长洲)以及香山县的凼仔、过路湾(后改为拱北湾和前山)等处,设立常关税卡,驻泊炮船,向来自港澳地区的华船所载鸦片征收厘金,从而造成持续18年之久的所谓“封锁香港(Blockade of Hong Kong)”事件。 这些常关税卡只对过关鸦片征收每箱16两银,较诸征收每担30两银的海关税率为低,容易为原先设法避税的走私华船所接受,致使粤海关税务司的收入顿减。1872年,直接面对澳门的拱北常关迁往更为靠近澳门出入航道的马溜洲岛,并于次年向所有过往货物征收税费。在此缴纳较低税费之后,可以在终点减征四成的洋货关税,其结果是“促使澳门成为粤西海岸贸易之汇集地”(注:《1887至1891年拱北关贸易报告》,《汇编》,第3页。)。
1886年,在清朝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等人的斡旋下,“封锁香港”事件获得解决。作为这一结局的连带效应,根据1887年3 月达成的“中葡里斯本草约”,同年4月2日,清朝海关总税务司在毗邻澳门的对面山拱北湾设立拱北关,派驻税务司,开关征税。与同时开关征税的九龙关一样,拱北关只向来自港澳与外洋的华船征收洋药税厘,两关成为分别面向港澳地区的特殊的中国海关。
同年12月1日,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及其附约在北京签署。 条约正式承认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门”;并规定“未经大清国首肯”,葡萄牙“永不得将澳门让与他国”。这是葡萄牙人赁居与占领澳门以来,中葡两国首次签署的商定澳门地位、中葡关系与通商贸易等事项的条约。它使持续三百多年的葡萄牙人进入、赁居与最终占领中国领土澳门的历史进程,以两国条约的形式正式确定下来。葡萄牙人从此在“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