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承明制,河运漕粮,但中叶以后,因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变化,原有的漕运体制难以维系。在此情况下,道光年间即试行漕粮海运;咸丰朝以后,海运更成为漕粮运输的主要途径。这种漕粮海运,既是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又反过来对当时的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拟就从漕粮海运与清代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入手,作一简单探讨,以期对漕粮海运在近代中国社会的地位和作用,有更多的了解。
一、 漕粮海运与清代经济区域的转移
关于漕粮海运与清代经济区域的转移,包括运河经济带的衰落与沿海经济区的兴起。
我国传统社会的商品交换水平不高,水运作为最先进的运输方式,无疑是联系各地经济交流的重要手段。由于大运河在最发达经济地区的联系和沟通作用,使得运河沿线融为整体,江淮鲁豫等内地经济连成一片。清代漕船出运,每船可附带一定数量的免税土产货物(“土宜”):顺康时为60石,雍正年间增至100石,乾隆年间改为126石,嘉庆时则增加到150石[1]。以每年出运漕船6000只、每船携带“土宜”150石计,则嘉道年间,漕船每年所带的免税商货多达90万石。再加上旗丁水手携带的走私物品,其数量就更为可观。这对于清代运河经济带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全国物资的交流,具有重要的意义。而改行海运后,运河北段的航运价值基本丧失,运河沿岸城镇失去赖以繁荣的政治条件和地理条件,随之衰落。
山东临清的兴衰,可谓漕运的“晴雨表”。临清自东晋迄五代,“干戈云扰,沦为英雄用武之地”,并无商业价值可言。明清建都北京,岁运南漕几百万石,而临清正好位于卫河与会通河的交汇处,每届漕运,“帆樯如林,百货山积”。有人形容乾隆年间的临清,“科第接踵,舟车毕集,货财萃止,诚天下佳丽之地,所以衣冠文物胜于他邑”。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临清商业“遂勃兴而不可遏”,它的势力范围,北至塔湾,南至头闸,绵亘数十里,“市肆栉比,有肩摩毂击之势”,而这种繁荣,自然是“藉助此河之力颇大”。然而,海运兴起后,临清的衰落就再所难免。清代后期尽管也偶行河运,但漕船往来已大为减少,商品交流日疏。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海运地位的确立,清政府再也没有花大力气对运河进行整治,致使运河日浅,河道渐涸,河床渐为居民开垦,“向之南北孔道,悉变为膏腴良田”,仅东昌、临清间有小舟来往,“商业大受影响”,因漕运而兴起的商行更是“倒闭无余”[2]。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廷发布漕粮改折诏,运河的漕运作用彻底消失,临清的航运完全恶化,“商业终衰”,与当初的繁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满目劫灰,元气不复”[3]。
运河对山东其他运河沿线城市的兴衰,也发挥了同样的作用。临清之北的武城县,处于运河线干线上,“卫河漕转东南之粟,由县治径达直隶天津”,以至京师。当其盛时,“舳橹千里相衔,商贾麇至”,“固一委输通货之区也”,但漕运改制后,“商业顿衰,生计亦因而雕耗”[4]。又如德州,咸丰以后因“漕运停而南舶不来”,德州的水陆商务大为削弱,“而生齿盛衰亦与有密切关系”[5],德州失去了往日的繁荣。
江苏的情况也不例外。高邮为淮南运河要冲,因漕运而“帆樯南北,日夜灌输于京师者居天下之七八”,史称“实水陆之通衢,扬楚之咽颌”[6],商业发展“颇极一时之盛”,甚至连高邮城外的运河两岸,也有大小12个集市,以供漕船往来时的商品交流。但海运后,往来船只减少,当地商业受到沉重打击。有人统计,当地服装业在其盛时,“城内彩衣街凡数十家,城外东台巷十数家”,而漕粮海运后,大都衰落下去,“阖城不过十余家而已”[7]。
淮阴地处黄河与洪泽湖的交汇处,城墙为清乾隆时所筑,名清江浦,濒临运河南岸,在清代建有船厂和漕仓,海道未通以前,为南方诸省北上舍舟登陆之要道,“帆樯林立,盛极一时”,但因漕粮海运,河运失效,“商业遂一落千丈”[8]。宿迁县也有同样的经历,它濒临运河,昔为南北水陆之冲,“商贾辏集,市街兴盛,为淮北之一大埠”,但因漕运改道,“出此间者除邻近数县外,已可谓绝无其人”,商业交往大为减少,“市况遂日益衰落”[9]。
漕粮海运对运河经济带的冲击,并不仅限于山东、江苏等有漕省份,凡河运所经之地,都受到这种影响。比如河北静海,为河运所必经,使得贩运粮食而来的,南至卫辉、磁州,北至京师,“视年之丰歉以为籴粜”;其他的交流商品,“东则海滨之盐,西则独流洋芬港之苇席、蒲、藕,北则直沽之海味、鱼虾,南则临清之百货”,也是相当的繁荣。但自漕粮海运后,往来的商人随之大量减少,“粮艘之竹木酒米无由再至,市廛较昔寥落焉”[10]。
如果说漕粮海运使得运河带经济带受到沉重打击,构成了运河带经济区衰落的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原因,那么它对于沿海经济带的兴起,则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当然,应该指出,由于海上运输的特殊性,使得它无法像河运那样,将江淮鲁豫等内地经济区连成一片;它对沿海经济的影响,是由点到面,重点集中于若干个与漕运相关的城市。
上海地处海疆,因地理关系,居民操航业者甚多。由于海运“均以沙船承其乏”,而清政府为招徕沙船,又规定可以免税携带土宜,使得沙船在此时间内得到空前的发展,船只数量大为增加。沙船在对漕运“独专其利”的同时,还促进了南北商品交流,致使“一时生涯鼎盛”;富户之由漕运起家者,也以上海“为独多”[11]。而轮船招商局创办后,海运漕粮渐次转入招商局手中,但招商局的总部也设在上海。作为漕粮海运的起运地,频繁的漕粮运输与商品货物的交流,对当地的发展当然会有促进作用。
天津的发展与漕粮海运也有关系。天津是海运的终结地,使得天津围绕此漕米进行的活动极为活跃。漕粮海运后,每当漕船到津之际,清廷都钦派大臣,前往验收漕米和收购余耗,江浙粮道也亲自前来交兑,使得围绕验收工作而来的剥船、水师、经纪人等,云集一时,而政府又规定运船可在天津出售及购买免税货物,这都大大有利于天津的商品交易。
如果说上海、天津因处于通商口岸的位置,漕粮海运对其经济发展的作用表现得还不是很突出,那么浙江宁波的例子则可以看得更清楚。鸦片战争后,由于外轮的入侵,浙江宁波的南北号蛋船数量急剧减少。从咸丰三年(1843年)起,浙江举办海运,上海沙船供不应求。在这种情况下,宁波的“南北号”开始在漕粮海运中发挥重要作用。浙江首次海运漕粮,受雇的“北号”商船约130余只,其中一家单独派船6只以上的就有11家。当时为南北号服务的甬江码头的秤手、斛手、杠挑力夫、修船、制蓬、打索的工匠甚至有一两万人[12]。
由于承运的商船不仅可以获得数十万两银子的运费和数万石的耗米,而且每次可获二成免税货物;抵津卸空后,船只又可前往辽东装载油豆等北货南归,所以获利颇多。早在咸丰三年,宁波所辖的鄞、镇、慈三邑九户“北号”船商,便捐资重修了“辉煌恒赫,为一邑建筑之冠”[13]的甬东天后宫。在高额利润的吸引下,许多宁波航海商人和船号,纷纷拿出所有积蓄甚至变卖产业,投资海运事业。太平军占领南京后,通往镇江以上的长江航运受阻,宁波成为上海与内地物质交流的重要中转集散地。这不仅对宁波港的贸易发展,也对“南北号”商船海运的兴盛,发挥了巨大作用。为确保南北航路的畅通,免受海盗袭击,“南北号”集资7万元,购买轮船“宝顺”号,自行为漕粮海运武装护航,并多次剿匪成功,声名远播[14]。可以说,正是由于漕粮海运,宁波才获得飞速发展,出现了鼎盛时期。
二、漕粮海运与清代运输工具的演进
漕粮海运,在改变运输路线的同时,也导致了漕粮运输工具的重大变化,即由适合于内河航行的船只,变为适合于海洋航行的船只;由原始动力推挽的剥船和推车,变成为机器动力的火车运输,这种变化,对中国交通运输工具的近代化,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推动作用。
漕粮海运既导致传统官解官运的河运漕粮体制的崩溃,也导致河运漕船业的衰落,加之太平军对漕船的征用和战争的破坏,使得河运漕船大部分被毁,以致于当清政府想恢复河运时,竟然找不到可以利用的船只。而随着漕粮海运的进行,沙船的重要性为更多人了解。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以前,沙船是一支担负着漕运和南北物资交流的庞大帆船队伍。我国东北、山东牛庄和登州的大豆向来都是用沙船运往上海,转销东南各省,这种“豆石运输”是中国沿海的传统大宗转运贸易。承运豆石的沙宁船在道光年间约有3000余只,在咸丰年间有2000余只,船工水手多达10余万人[15],是它事业发展的巅峰时期。
鸦片战争后,外国航运势力侵入中国。轮船在技术上所显示的优势力及对中国木帆船的竞争压力,使得木帆船的传统航运业务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东南沿海的许多口岸,木帆船都遭到轮船的排挤,经营范围受到严重削弱。外国商船“资本既大,又不患风波盗贼,货客无不乐从,而上海之商船船户,尽行失业,无须数月,凋敝立见”[16]。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W·B·Reed)也承认,“中国大部分的沿海贸易从本地船只转移到外国船只手里”[17]。
同治朝以前,外商轮船已开始染指我国豆石转口贸易,使沙船业主和运输工人面临失去生计的危险。1862年初,船商王永盛等联名禀报江海关道吴煦,请求禁止外商承运牛庄豆石,并请将上海的豆石运输专归华商承办。这一建议得到李鸿章的赞同,但为英国公使所拒绝。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给予外国航商享有更多的优待,并正式“许开豆禁”[18]。1862年到达牛庄的外国船只仅86艘,27747吨;三年后即增加到274艘,91118吨。大量外国轮船夹板涌进牛庄港,使该埠沙船进口量减少1/3以上[19]。沙船所承担的大宗豆石贸易被外商夺走,中国沿海木帆船面临更加严峻的局面。
木帆船又受来了清政府的剥削。1862年,清政府规定,对中国商船除原定征收商税、船钞外,又增加“海船商号输捐”,商船承载量为300担的需捐银25两;而自400担起,每增加200担即加银25两,并以次递增。这对于旧式航运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由于外国轮船的竞争以及清政府的盘剥,使得“北地货价因之昂贵,南省销路为其侵占”,沙船主“富者变为赤贫,贫者绝无生理”,沙船因无力转运而停泊在上海港的,“不计其数”。曾经盛极一时的沙船业逐步衰落,资本“亏折殆尽”,船只数量从道光年间的3000余号,降为同治年间的400余号,沙船业遭到毁灭性的破坏[20]。宁波的蛋船,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如北号原有200余船,到同治三年以后便只剩下100余只[21]。
沙船业的衰落使漕粮海运成为一个尖锐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商人向政府提出了兴办轮运企业的试探性要求。吴南昌等商人,向两江总督曾国藩提议购买轮船办理漕运,但没有成功[22]。曾留学美国的容闳也主张,设立由中国人集资的股份制轮船公司,他还拟定章程,后因被清廷怀疑有洋商或洋行买办参与,又得不到任何政策优惠,只得作罢[23]。
清军攻克江浙后,海运漕米数逐年增加,沙船不敷装载的矛盾渐趋突出。同治五年八月,户部复议江海关道应宝时“官买夹板船济运漕粮”的意见,认为船少粮多,若每年能划分漕额数成,招商承运,“令其偕官船同时抵津,则尤为简便”。总署在肯定户部意义的同时,又进一步指出,华商通过“诡寄洋商名下”,骗捐取利,不数年间华商尽变为洋商,“官私利权两窘”,反不如明定章程,允许内地商人购造轮船,“既可免隐射之弊,亦可辅转运之穷”。以后,江苏巡抚丁日昌也提议制造夹板船和轮船转运漕粮,均由于因循而没有成功[24]。
轮船办运无法推行,夹板船[25]却试办过一次。同治六年十二月,经曾国藩奏准,将宜兴等地采买的米三万石,交由夹板船船商郭德盛试运。该船从上海启航,一路进展顺利,但到达大沽海口后,发现该处河势窄浅,最初运抵的8千石吃水太深,不能进口,只得由洋商雇船剥去4千石,“始得前行”;加之栈租每万石月需银400两,逾月加倍;所起之米,每袋亏折1至2升,每石又须剥价4分,以致“商人赔累,大有悔心”[26],这次试运没有成功。
在此情况下,轮船招商局应运而生。漕粮海运是轮船招商局创办的直接动因和赖以立足的经济前提。招商局的成功,打破了外商航运业的垄断,挽回了部分航运权利,造就了中国近代第一批航海专门人才,开创了中国民族航运业的先河。
由于有轮船招商局的示范作用,光绪时一些华商开始在内河开办航运,轮船企业不断涌现。光绪十六年(1890年),清廷承认这一事实,允许“另定专章,奏准暂时雇用”。此后,更多企业开业,出现了“汕潮揭轮船公司”(1890年)、“鸿安轮船公司”(1890年)、“南汇行号”(1893年)、“伯昌轮船公司”(1893年)、“恭安轮船公司”(1894年)等。这些轮船企业虽然规模小,而且大多兴废无常,但它们毕竟是中国近代民族轮船航运业的先驱。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是对清代漕粮海运的沉重打击。《辛丑条约》的签订,最终促成清王朝财政体系完全崩溃,为节省开支,光绪帝发布上谕,“著自本年为始,各直省河运、海运,一律改征折色”[27]。尽管以后江浙每年仍运本色漕米100万石,其余部分的折征却贯彻下来。鉴于铁路已成,到三十二年,署两江总督周馥奏准,“海运米石运抵塘沽,改由铁路火车径运京仓交兑,所有增给剥船户耗米价银,及加给剥船户津贴银两等款,停止开销”[28]。这样,出于财政考虑,清政府终于接受了他们原来所不愿接受的铁路运输,而漕运也逐渐有了河运——海运——部分铁路运输的转变。
随着铁路作用的推广,铁路参预漕粮运输的程度也进一步加深。江苏省征收的漕粮,“向来多由无锡雇船运沪”,但到了三十三年,“因沪宁铁路告成”,经两江总督端方与江苏巡抚陈夔龙奏准,他们将三十二年份的江苏漕粮,先拔十万石,由火车运至上海,结果“试行车运,颇臻妥善”,效果很好,“自应推广”,所以他们一度想将江苏省的60万石漕粮,“全归车运”,只是由于条件的限制,“约以四十万石为率,归于车运”[29]。
由此可见,虽然铁路参与的部分不占主要地位,但联系到当时我国铁路事业发展道路的艰难和曲折,以及铁路运输所具有的节时、省费等特点,漕粮对于促进中国近代铁路事业的发展,也是有积极作用的。当然,由于清王朝很快就灭亡了,这种作用表现得还不是很明显。
三、漕粮海运与轮船招商局
轮船招商局是晚清洋务派创办的第一家“官督商办”企业,是洋务运动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它的成立,既是洋务派对漕粮海运解决办法的贡献,对于洋务运动的发展也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19世纪60年代,洋务派首领曾国藩、左宗棠创办了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政局。同治十年,内阁学士宋晋上奏,认为闽沪两厂“縻费太重”,要求“将两处轮船局,暂行停止”[30]。洋务派大员纷纷反击,坚决反对停办船厂。比如李鸿章认为,“国家诸费皆可省,惟养兵设防,练习枪炮,制造兵轮船费,万不可省”[31]。不过,针对保守派的指责,他们都同意“应筹变通之方”,而变通之法,“不外配运漕粮,商人租赁两义”[32]。
1872年3月,曾国藩病故,左宗棠也出任陕甘总督,李鸿章遂成为筹设新式轮船公司的实际主持者。他的目的是想“略分洋商之利”,“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同时还与巩固海防联系起来,指出“海防非有轮船不能逐渐布置,必须劝民自爱,无事时可运官粮客货,有事时装载援兵军火”[33]。他的主张得到总理衙门的支持,后经李鸿章奏准,由熟悉漕务、并且世代以沙船为业的淞沪巨商朱其昂等人,在上海招商集股。
经反复议论,朱其昂等人拟定《轮船招商节略并各项条规》,明确规定要“杜洋人借名”入股,也“不准让与洋人”,以保证企业的民族性。为确保官府的控制,采取“官督商办”的方式,即“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弊,而听该商董自立条议,悦服众商”,企业“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而在章程中,与漕运直接相关的,则是规定轮船招商局承运漕粮,转漕水脚耗米均照江浙沙船章程;到津之后,先行上栈,为此须先于天津紫竹林一带修造栈房,所需要费用先向江浙海运总局借款置造,于水脚项下陆续扣还[34]。
同年十二月十九日,“轮船招商局”在上海正式成立[35]。创办伊始,招商局既缺资金设备,又无管理经验,更为严重的是,它还面临着外国轮船公司的激烈竞争。招商局一成立,美国旗昌轮船公司即与英国太古轮船公司,联合以降低运价为手段,企图挤垮招商局。招商局只能跌价竞争,为弥补亏损,李鸿章多方呼吁,力求官方特许,让招商局承运漕粮。
然而,当时的两江总督何璟等人对招商局百般阻挠,并致函李鸿章,认为招商局多有窒碍,要求缓办。适逢何璟丁忧,由李鸿章旧部张树声兼署两江总督。李鸿章给张树声写信,“与阁下从事近二十年,几见鄙人毅然必行之事,毫无把握,又几见毅然必行之事,阻于浮议者乎?”他明确表示,要为中国“数千年国体商情财源兵势开拓地步”[36],坚定地表达了自己对招商局承运漕粮的态度。张树声回信予以支持,这才基本排除了江南方面的阻力。
1873年3月,招商局的“永清”号轮船首批运载漕粮9000石,前赴天津,揭开了招商局承运漕粮的序幕。最初,李鸿章等人商定,按“沙八轮二”的比例分配漕粮,后改为“沙六轮四”;随着轮船运输的成功,这个比例得到提高,1877年,李鸿章规定,“嗣后苏浙海运漕米,须分四五成拨给招商局轮船承运,不得短少”[37]。现据有关资料,将轮船招商局成立的最初十一年间,其漕运水脚收入及占水脚总额的比重,列表如下:
|
朝年 |
公元 |
水脚总收入(两) |
运漕水脚收入 |
运漕水脚所占百分比 |
|
运漕数(石) |
水脚收入(两) |
|
同治十二年 |
1873 |
419,661 |
200,000 |
110,000 |
26.21 |
|
同治十三年 |
1874 |
582,758 |
450,000 |
247,500 |
42.47 |
|
光绪元年 |
1875 |
695,279 |
290,000 |
159,500 |
22.94 |
|
二年 |
1876 |
1,542,091 |
420,000 |
231,000 |
14.98 |
|
三年 |
1877 |
2,322,335 |
420,000 |
231,000 |
9.95 |
|
四年 |
1878 |
2,203,312 |
570,000 |
313,500 |
14.23 |
|
五年 |
1879 |
1,893,394 |
475,415 |
261,478 |
13.81 |
|
六年 |
1880 |
2,026,374 |
557,000 |
306,350 |
15.12 |
|
七年 |
1881 |
1,884,655 |
580,000 |
319,000 |
16.93 |
|
八年 |
1882 |
1,643,536 |
390,000 |
214,500 |
13.05 |
|
九年 |
1883 |
1,923,700 |
470,000 |
258,500 |
13.44 |
|
合计 |
17,137,095 |
4,822,415 |
2,421,328 |
14.13 |
注:1、各年系指本年七月起至次年六月底止的会计年度;运漕水脚每石按银五钱五分计。
2、水脚总收入据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76页。
从上表可知,除光绪三年因招商局接收旗昌轮船公司的产业,而承运的漕粮与上年保持不变,使得其水脚收入占全部水脚收入的总额略低于10%,其余的十年里,其比例均在13%以上,其中头三年的比例更高,尤其是1874年,竟高达42.47%,由此可见漕粮海运对于轮船招商局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另外,除了漕运,轮船招商局还多次承担政府赈济粮食的运输工作,这与漕运具有相似的性质,同样有利于招商局的发展。
由于有漕运的利润支撑,加上其他政策的倾斜,招商局最终度过难关,站稳脚跟,业务获得极大发展。在顶住外商的激烈竞争后,在盛宣怀等人的努力下,光绪三年正月十七日,招商局购买了旗昌轮船公司的全部航运财产,进一步增强了招商局的实力,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而它在光绪三年、九年和十九年三次迫使怡和、太古与它订立“齐价合同”,则打破了外国列强在中国海运业的垄断地位,表明以漕运为依托的轮船招商局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李鸿章在光绪十三年(1887)奏报中说,“创设招商局十余年来,中国商民得减价大益,而水脚少入洋商之手者,莫止数千万,此实收回利权之大端”[38]。可以说,轮船招商局对于洋务运动以及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种作用的发挥,无疑又是和清代的漕粮海运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另外还应提及,漕粮海运与清代政治制度的变化也有一定的关系,比如河道总督与漕运总督的裁撤、江淮巡抚的设立与废除、西方势力对漕运的觊觎,以及青浦教案、中法战争、中日战争、义和团运动等近代重大政治事件对漕粮海运的冲击等等,这些方面的变化,既是当时漕粮海运的结果,也反过来影响了当时的漕粮海运及社会变迁。
注释:
[1]《皇朝政典类纂》卷52《漕运五》。
张自清等修纂:《临清县志》,《疆域志•河渠》,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
[3] 张自清等修纂:《临清县志》,《经济志•商业》。
[4] 王延纶等修纂:《增订武城县志续编》,《李书田序》,民国元年刻本。
[5] 冯翥编纂:《德州乡土志》,《户口》,清光绪年间抄本。
[7] 胡为和等修纂:《三续高邮州志》卷1《实业志·营业状况·商业》,民国十一年刻本。
[8] 殷惟和纂:《江苏六十一县志》上卷《淮阴•城市》,民国二十五年铅印本。
[9] 殷惟和纂:《江苏六十一县志》下卷《宿迁县•城市》。
[10] 郑士蕙等修纂:《重修静海县志》卷1《集市》,清同治十二年刻本。
[11] 胡祥翰编:《上海小志》卷3《交通》,民国十九年铅印本。
[12] 段清光:《镜湖自撰年谱》,中华书局,1960年版。
[13] 张传保等修纂:《鄞县通志》,《食货志·戊编·产销》,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
[14]《浙江海运全案新编》卷6《放洋巡护事宜》。
[15]《海防档》,购买船炮(三),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台湾艺文印书馆1957版,第816页。
[16]《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30,故宫博物院影印1930年刊本。
[17] 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姚曾廙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21页。
[18]《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7,故宫博物院影印1930年刊本。
[19] Great Britain Foreign Office, Commercial Report from Her Majesty’s Consuls in China, 1867-1870,p94。
[21]《海防档》,购买船炮(三),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台湾艺文印书馆1957版,第816页。
[22] 中国史学会编:《洋务运动》第六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79-80页。
[23]《江苏海运全案续编》卷8《直督奏试办招商轮船分运江浙漕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