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前期的中外交流活动中,永乐一朝达到高潮,突出表现为郑和率领的皇家贸易船队六下西洋,以及众多外国使团的来访。此后的宣德时期,尽管中外交流活动较为频繁,但已是永乐时期高潮的尾声。从整个明代中外关系史上看,宣德一朝的中外关系虽然不能与永乐时期相比,但却比此后的各个时期略为发达,并且是后者无法相比的。
一、郑和等人远航西洋
宣德五年(1430年)六月,明宣宗因“践阼岁久,而诸番国远者尚未朝贡”[1](卷六十七),也许他很想重现祖父永乐时期多国来朝的盛况,于是派遣郑和、王景弘等人,率大型船队第七次远航西洋,造访“忽鲁谟斯、锡兰山、古里、满剌加、柯支、卜剌哇、木骨都束、喃渤利、苏门答剌、剌撒、溜山、阿鲁、甘巴里、阿丹、佐法儿、竹步、加异勤等二十国及旧港宣慰司,其君长皆赐彩币有差”。这次远航的准备时间较长,船队于宣德六年(1431年)年底出发,历时一年半,于宣德八年(1433年)六月才结束远航回国。除了郑和、王景弘等人率大船队出访之外,还有侯显、孙谦、马彬、李兴、尹庆、张原、郭文、林贵等十余人,也曾分别率小规模分船队出使外国。由于这几次出访活动,东南亚、南亚、非洲的许多国家都遣使回访明帝国。郑和等人出访与被访国的回访,使明朝进一步巩固了与东南亚乃至非洲一些国家的友好关系,也进一步加强了与这些国家的文化交流。
郑和远航西洋的海路沿岸,有几个极为重要的港口,一为占城,是郑和以前设立的与东南亚进行商贸活动的大本营;二为满剌加和苏门答剌,地处东西洋(即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海上交通要冲,郑和曾于此二地设“官厂”,储存船队与各国贸易的大量物资,以及船队所需的各种物品,是沟通东西洋的重要中继站;三为古里,是郑和船队在南亚地区的贸易基地,由谙熟商情的当地大头目来充任明方的贸易代理商;四为忽鲁谟斯,地处亚、欧、非三大洲交界,是印度洋进入波斯湾、阿拉伯海等地的海上交通要道。郑和率领的庞大船队以上述港口为依托,其中大船队沿主要的、熟悉的航道航行,多支分船队则沿另一些次要的、不甚熟悉的航道航行,两者相互配合,分别进行不同的外交和贸易活动,逐步将沿途的航海港口以纵向或横向的方式连接起来,编织了一个覆盖面较大的海外贸易网络,促使郑和船队的海外贸易向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各个港口全面、协调地发展[2]。
这样的格局是郑和七下西洋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从七下西洋的具体情况来看,永乐早期前几次远航,大体上是探索和尝试期,永乐后期及宣德中期后几次远航,则应为发展和成熟期,最终形成了上述格局。从第七次远航的情况看,有了前六次的历练和经验,郑和以及全体船员处理此次远航的诸多情况,基本上驾轻就熟。大船队和分船队(或称主力船队与辅助船队)分别行动,完成不同的外交、贸易使命,虽然郑和本人于远航即将结束之际病逝于古里,但并未给整个船队的行动造成重大的影响。由于载有郑和遗体的大船队不便于满剌加停留,因此未等其他分船队来此聚齐,便提前回国了。不久,其他分船队陆续抵达满剌加,包括先头驶往其他番国贸易的船队、在忽鲁漠斯等国事毕方回的船队、前往一些尚未正式成立的小邦而后返回的船队等。这些分船队于1433年5月中旬趁“南风正顺”,“结□回还”。
同前六次远航相比,第七次远航的成就毫不逊色,大体说来,此次远航分船队和分支船线最多,航行的范围最广[3];确立了明代前期的海外贸易格局,编织了一个沟通东西洋、覆盖面较大的海外贸易网络;此次远航的外交效果较为突出,回访的国家之多,距明朝之远,都是较为少见的。因此,郑和率大型船队第七次远航,应在明朝的中外关系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
宣德十年(1435年),宣宗早逝,远航船队的其他领导人王景弘等人奉命协守南京,此后明廷不再有远航西洋之举。因此,许多航海实力不强的国家与明朝的外交往来大受影响,宣德八年以后,双方的往来记录明显地减少了,明朝的所谓“大航海时代”也随之结束了。
二、与安南的战和
安南是中国的南部邻国,明以前曾几次内附中国,但基本上是中国的藩属国。永乐时期,安南出现内乱,明廷应一方之邀相助,名将张辅指挥了几次重大战役,暂时打败了安南的军事反抗,在当地部分民众的请求下,明廷借口“安南本中国地”,将整个安南并入中国的版图,并从安南掠走了数十万奴隶、牛马、粮米、兵器等。这样一来,明廷对安南的战争便具有领土扩张和武力兼并的性质,引起了安南民众的不满和反抗。明廷派往安南的各级官员大都经验不足,素质不高,他们以征服者的姿态统治安南,加上宦官马骐等人打着为皇家采办用品的名义,大肆搜刮安南境内的珍奇宝物,贪暴扰民,大大激化了明廷与安南军民的矛盾。于是安南军民在黎利的率领下,发动了声势浩大的争取独立的反明战争。明廷虽然不断派兵镇压,但成效不大。洪熙时期,明仁宗朱高炽已有意恢复安南的独立地位,撤兵休战,但未及实现便去世了。明宣宗继位后,准备继承父亲的遗愿,放弃安南,甩掉这个沉重的包袱。当年朱元璋认为像安南这样的小国“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告诫继承人不可“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伤人”,宣宗也这样看,他主张应按朱元璋的祖训精神办,仍旧恢复安南对明廷的朝贡制度。鉴于朝中主战派和主和派相持不下的局面,也为了大明帝国的声誉和尊严,宣宗主张先在军事上取得胜利,然后再从外交途径体面地放弃安南,但在这件事的具体处理上,明廷犯了一连串的错误,遂使宣宗的企图完全落空。明廷先后派出王通、柳升和沐晟率三支大军远征安南,但三支军队未能很好地配合,基本上被安南军队各个击破,明廷对安南的战役遂告全面失败。
此后明廷接到了安南的议和奏表,双方经过几年的交涉活动,明廷于宣德六年册封黎利“权署安南国王事”,意为暂时代理安南国王,等于承认了黎利在安南的统治地位。
明廷虽然被迫与安南议和,但明帝国作为亚洲第一大国和邻近小国的宗主国的地位并未改变,因此恢复独立的安南仍然是明朝的藩属国,战后对明朝也一直较为恭谨,几乎年年都向朝廷入贡,两国基本上保持了和睦相处的友好关系。
明初朱元璋定下的重点防御北方蒙古、在东南亚一带保持稳定的外交国策,是符合明初实际情况的。朱棣出击蒙古、迁都北京,减轻蒙古势力的威胁,符合朱元璋的国策,但他兼并安南却违反了这一国策和当时的现实。因为当时明廷的防御重点仍在北方,对安南已无力进行有效的控制,只能限于勉强维持,每次武力征服取胜后,维持的相对稳定时间都很短。当时的安南根本不是物产丰富的国家,明廷从安南可以得到的特产品种和数量少得可怜,大体上为:绢1300匹左右,漆2400余斤,苏木约5000斤,翠羽2000余只,扇子约10000把,并且这些东西根本不是国家生计必需之物。相反,由于连年战争,明廷损失了数十万军队,百余万粮饷军费,征调运输的费用尚未在内。不仅如此,兼并安南之后,明朝还需从内地调运大批粮食,来供应安南人民的生活之需,调运的数量超过了当时南北二京之需。相比之下,明朝实在是得不偿失[4]。明仁宗和宣宗二人看清了其中的利弊得失,下决心放弃安南,既为明廷甩掉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又保持了安南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尽管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但仍然是值得肯定的。
三、与朝鲜的往来
在诸多有关国家中,明朝与朝鲜的关系最为密切。中朝两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由于这种渊源,两国的文化交流较为频繁。同时,朝鲜是明帝国的藩属国之一,负有向明朝纳贡的义务,这种关系加强了明朝与朝鲜王国之间的外交往来,尤其是宫廷文化的交流。宣德时期,宣宗曾令朝鲜进贡一些鹰犬、风味特产,并要求朝鲜选派一些少女和善于烹饪的高级厨师为他做菜,以满足他个人享乐。但宣宗对朝鲜并未进行过分的搜求,他曾多次传谕朝鲜国王,不必进献珍禽异兽以及并非当地所产的金玉之器,并曾给予朝鲜颇为丰厚的回赏。但明廷派往朝鲜的宫廷宦官却往往贪得无厌,借出使之机向朝鲜索要大批珍奇物品,引起朝方的不满。明廷与朝鲜保持密切关系还有一个重要的战略目的,那就是利用朝鲜的力量和邻近辽东的地理位置来控制辽东,以保持这一带的稳定局势。这也是明廷的一项国防政策。此外,明朝还需要朝鲜出产的马匹,用于边防或其他军事项目。宣德二年(1427年),明廷一次就向朝鲜索要贡马5000匹,供给骑兵部队[5](卷三二0)。这种军事目的也是两国外交关系的重要内容与出发点之一。
总之,朝鲜在明廷对外交往的国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宣宗十分重视这种交往,曾有“海东番国古高丽,文物衣冠迈四夷”的诗句[6](卷三十五,《朝鲜遣使入贡》),对朝鲜给予很高的评价。宣德一朝,明廷成功地保持了朝鲜、辽东一带的和平与稳定。
四、中日勘合贸易的恢复与《宣德条约》
中日勘合贸易是一种中日双方间的官方朝贡贸易,大体上由中国政府发给日本进贡船若干道“勘合”,相当于进贡船只来华的“通行证”,日本使者持“勘合”向明廷进奉贡物,明廷则给予丰厚的回赏,其他随行人员及货物,则可在当地市舶司官员的监督下进行贸易。因此,日本得到了“勘合”,就是得到了与中国的通商权力。永乐前期,这一权力基本上被日本幕府所垄断,为了结好明廷,获得更大的利益,日本政府还应明廷的要求不断打击侵扰明方的倭寇。明廷则利用“勘合”贸易换取日本对倭寇的抑制,花钱买太平。永乐六年后,日本政局发生了变化,日本国王源道义去世,其子义持继立,其支持者大都是受益于组织倭寇活动的西部武士,他们不满意幕府垄断对明贸易和限制倭寇活动,因此新任国王义持改变了对明廷的外交贸易政策,纵民为寇,不断侵扰明朝。永乐帝虽遣使问罪,义持阳奉阴违,倭寇活动有增无减。永乐九年后,中日勘合贸易完全中断,明廷以勘合贸易来换取日本政府抑制倭寇的政策也告失败。
中日勘合贸易断绝后,双方政府都有不便。对日本而言,获利的是组织倭寇进行劫掠的各大武士,幕府本身却失去了与明廷贸易获取厚利的机会;对明朝而言,无法有效地抑制倭寇的侵扰。因此,双方都在试探着改变目前的状况。宣德初年,宣宗率先作出了改善中日关系的举措,单方面取消了永乐初期中日双方作出的关于限制日本纳贡使团的协定,并建议增加每十年来华贸易的船只和人数,但日本国王义持及其支持者从中阻挠,双方未能达成协议。而义持的继承者义教则对恢复中日勘合贸易关系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宣德七年(1432年)2月,宣宗派宦官柴山携带一份给义教的诏书去琉球,建议恢复关系和批准增加的贸易量。诏书是通过琉球国王的斡旋而转到日本的。日本国王义教对诏书的内容感到欣慰,他已改变了义持时期断绝中日贸易的外交政策,因而于当年9月派了具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带领一个纳贡使团于次年(宣德八年,1433年)6月抵达北京,同时随带马匹、甲胄、刀剑及其土产等贡品。7月,宣宗在给予日本使团丰厚的回赏后,回派了一个使团护送日本使团回国,明廷的使团在日本受到了热烈的接待。在此基础上,中日双方于宣德八年(1433年)订立了《宣德条约》,其中规定,日本每十年来中国朝贡一次,每次人数不得超过三百,船只不得超过三艘。同时,明政府重申日本应制止倭寇,严禁倭寇船沿海侵扰。同永乐年间船毋过二艘,人无过二百的规定相比,《宣德条约》增船一艘,增人一百,数量有限,这一方面反映出日本对明廷贸易的需求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明廷对日本来华纳贡规模太大引起骚乱的防范心态。
《宣德条约》签订后,中日又开始了勘合贸易,由于日本从中获利甚厚,因此并未严格执行《宣德条约》,而是不断地增加人、船数量,仅宣德八年(1433年)和宣德九年(1434年)两次入贡,就有共10艘船来华。日本勘合船所载除少数贡品外,绝大多数是商品,来到明朝后,贡品换来了明廷丰厚的回赏,商品则与地方交易,也获得了厚利。因此,谁控制了勘合船,谁就能从明朝获得厚利。《宣德条约》订立之初,明廷将勘合直接发给室町幕府将军,此时幕府尚能控制勘合船,但此后不久,勘合船的实际控制权就为幕府中握有实权的地方封建领主——大名所把持,并逐渐形成了细川氏和大内氏两大对立集团争夺勘合控制权,分别操纵和支持各自的商人和海盗集团进行勘合贸易的混乱局面。由于勘合贸易的主体已不再是日本幕府,因此明廷以勘合贸易来换取日本政府抑制倭寇的愿望基本不可能实现。同时,由于明廷实行“厚往薄来”的政策,“计其贡纳,时值甚廉,给之太厚”,将换取日本政府合作的政治因素放在首位,对称臣纳贡的日本使团出手大方,也使明廷自己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无论如何,宣德后期的中日勘合贸易在中日贸易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尤其是明宣宗率先改善中日关系的举措,更是有效地促进和加深了中日两国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这种勘合贸易对当时中日的局势尤其是日本的政治和经济局势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也为明代后期中日贸易的全面开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五、与东南亚等国的关系
继永乐时期之后,宣德时期明朝与东南亚以至更远的许多国家保持着较为密切的外交关系。这些国家有日本、占城、爪哇、暹罗、苏门答剌、渤泥、榜葛剌、渤泥、柯枝、锡兰、古里、阿丹等国。这一时期,由于明帝国的威望存留于南海诸国之间,流寓海外的华人地位较高,因此东南亚满剌加、爪哇、真腊等许多国家都委派华人头目作为贡使访明,其结果一方面使这些国家加深了与明帝国的外交关系,另一方面也使这些国家由此获得了明廷更为丰厚的赏赐。同时华人在当地任官、领有尊衔者较多,华商的势力也在南海海域有所上升[7](p386)。宣德七年,郑和率船队第七次远航西洋,沿从前的航线重新访问了一些国家,此后的宣德八年,曾出现了一个外国使团访问北京的高潮,其中部分使团来自南洋、波斯湾和东北非洲。郑和所造访的沿海国家,大都以很高的规格和礼节隆重地接待了中国使团,中国明朝政府同样也以隆重的方式热情接待了来访的外国使团。“似闻溟海息鲸波,近岁诸番入觐多。杂沓象胥呈土贡,微茫岛屿类星罗。朝廷怀远须均及,使者敖恩合遍过。莫惮驱驰向辽远,张骞犹说到天河。”[6](卷三十二,《遣使谕西洋古里苏门答剌诸国》)宣德帝的这首诗,表明他对远方藩属国朝贡明朝感到欣慰,也希望像汉代的张骞一样,发展同远方国家的外交关系。事实上他做到了,除了外国使者,甚至有些国王也来访中国,受到了隆重的接待。宣德时期,满剌加国王西里麻哈剌来访,在明朝的南北两京逗留了一年半之久,直到宣德十年四月,才由明朝派船护送回国[5](卷九,《宣宗本纪》)。
明帝国是当时亚洲的第一大国,与周边许多国家关系基本上是宗主国与藩属国之间的关系,这些国家同明廷的贸易也从属于这种政治关系,是一种朝贡与回贡形式的官方贸易。外国输入中国的货物大多是香料、珍禽异兽以及宫廷奢侈品,中国输出外国的货物大多为瓷器、丝绸、绫罗、大黄、铁釜等。虽然明朝政府禁止民间与外国通商,严重限制了中国和东南亚多国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但官方贸易却在宣德时期得到大力推进,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海外贸易政策,毕竟加强了中国和其他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同时,明朝利用其亚洲大国地位,积极开展贸易外交活动,对维护整个亚洲地区的稳定,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宣宗本人在处理一些外交事务时,也能注意贯彻平等公正的原则,善待其他小国。满剌加国王派使者搭乘苏门答剌的贡船抵达明都,向宣宗诉苦:由于暹罗的侵略图谋,国王未能入贡,宣宗令郑和告诫暹罗,奉行睦邻友好政策。礼部官员以使者未带贡物为由,声言“例不当赏”,宣宗却说:“远人越万里来诉不平,岂可无赐、”仍按惯例赐予袭衣、彩币;苏门答剌国王之弟哈利之汉访问明廷,病死于北京,宣宗按中国的习俗予以厚葬,并追赠他为明朝的鸿胪寺少卿[5](卷九,《宣宗本纪》);白葛达使臣入贡途中遭遇风浪,贡物尽失,只好请求明廷赐予冠带,以便向国王交差。宣宗应允,并说:“仓卒失风,岂人力能制?归语尔主,朕嘉王之诚,不在物也。”照样按惯例赐宴赏物,不仅妥善安排使者搭乘邻国船队归国,还考虑到“天时渐寒,海道辽远”,命礼部官员赐予足够的路费和衣物[5](卷三二五,《外国传六》;卷三二六,《外国传七》)。各国使者来华,大都携带一些富有特色的异国特产,作为贡物献给明廷,这些物品在当时未必具有实用价值,如撒马儿厚使者卜札法儿等“进速来蛮石一万斤”,礼部官员认为“多不堪用……请薄其赏”。宣宗却主张“厚往薄来,怀远之道。撒马儿罕去中国最远,毋屑与较,可厚遣之”,仍给使者以丰厚的回赏[1](卷七十五)。一些外国使节在来华途中“遭海风坏舟”,或搭乘别国的船队来华,返国时无船,宣宗则命有关部门拨给船只,或另造海船“便其往来”[1](卷十八,卷五十六)。礼部有的官员认为明廷是天朝大国,小国“蕃臣朝贡,其职当然,舟坏应自出资以造,岂可上烦朝廷”。宣宗却认为“远人来朝,抚之宜厚,造船费不足校”,满足了外国使节的要求[1](卷五十四)。宣宗的这些做法,显示了一个大国领导人的胸襟和风度,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热情好客、豪爽大度、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诸多传统美德。
总之,宣德时期的外交活动推进了中外关系的发展,巩固和加强了明帝国在亚洲的国际地位,为永乐时期中外交流的高潮奏出了一个嘹亮的尾声。同时应该看到,宣德时期也是明代中外关系的转折时期。从明朝的情况看,宣德以后明廷已无力进行大规模的远航活动了,永乐时期甚至宣德时期的中外交流盛况再未恢复。明廷对北部的防御有所加强,并专注于内部事务,对南部及海外活动则采取了相对收缩的政策。远航活动停止后,明朝的海军力量未能得到补充投入和持续发展,逐渐衰落,沿海防御能力受到削弱,以至于后来日本海盗侵扰时,明朝几乎无法在海上组织有效的抗击。从亚洲的情况看,宣德以后南海诸番国恢复了昔日彼此兼并、争霸的局面。安南灭掉占城、加兵老挝;暹罗加强国内的统一,袭击真腊(吴哥王朝),并用兵马来半岛诸邦;满剌加扩张成为马来半岛上最大的王国等,无不说明停止远航后,明廷的势力退出这一范围,影响减弱,促成了新局面的发展。同时,除爪哇、满剌加、暹罗等大国外,东洋的渤泥、苏禄诸国不再入贡明朝,很大程度上靠远航活动来维持的朝贡贸易,宣德以后急速衰落[7](p38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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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第30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