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史作为近代以来中国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从20世纪20年代至今,经过七八十年的历程,已初步确立起来并不断地得到新的发展,在历史学领域中占有越来越突出的重要地位。
任何事物都有其发生、发展的历史,中国史学也是如此。所谓中国史学史,就是中国史学发生、发展的历史。
我们知道,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社会的历史;有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和人类创造出来文字以后,就有了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认识、记载与撰述的综合活动,这便是史学;有了史学的发展、积累和人们对这种发展、积累的认识,就有了史学史。显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在这个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上,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主观认识是在变化的、发展的,进而对于这种认识的表述也是在变化的和发展的。考察这种变化和发展,在史学思想史的研究上是很重要的,在史学史的研究上也是有意义的。在本书的主要内容展开之前,这里将首先对史学史或中国史学史学科的一些理论问题以及作者感到兴趣的一些问题,作简要的论述。
第一节 史学史意识的产生和发展
一 “史”的含义的演变:史官、史书、史事
研究和讲述中国史学史,处处都会碰到一个“史”字,而不同时期的“史”,含义并不一样。前人如梁启超并没有十分关注这个问题,而金毓黻撰《中国史学史》时,则对“史字之义”,详为考证,先后引证《说文》、江永、吴大澂、王国维诸说,又据《大戴礼记》及其注疏和黄以周之论,认为古代史官 “左史”即是“内史”,“右史”即是“大史”,以证《汉书·艺文志》所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之可信,并列出详细的《古代史官表》。其后刘节讲授中国史学史,专有《释史》一章,在金著的基础上进而对“史”的意义及简册制度的形成,作了考证,认为周代晚期,“出现正式的简册制度”;又据朱希祖说,认为中国古代史官分为两种,“一种是历史官之史,一种是书记官之史。”他们的考证足以表明,“史”的古义是史官,且职掌范围很广。正如王国维所说:“史为掌书之官,自古为要职。殷周以前,其官之尊卑虽不可知,然大小官名及职事之名,多由史出,则史之位尊地要可知矣。”“史之本义,为持书之人,引申而为大官及庶官之称,又引申而为职事之称。其后三者各需专字,于是史、吏、事三字于小篆中截然有别:持书者谓之史,治人者谓之吏,职事者谓之事。此盖出于秦汉之际,而《诗》、《书》之文尚不甚区别。”这两段话,已经把“史”的本意说得很清楚了。诸家考证,大抵不出其范围。
这里所要阐明的“史”的含义的演变,是在“史”为官称尤其是史官之称的基础上,人们又如何不断赋予它以史书(史籍)、史事、史学等含义的发展过程。白寿彝先生指出:“从用以称史官的‘史’,到用以称历史记载的‘史’,不知要经过多少年代。”这是从史学发展上明确提出了“史”的含义之演变的问题。本文将着重考察用以称作史书《史籍)的“史”和用以称作史事(客观历史运动)的“史”的由来。秦以前,“史”一般还是指史官。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史不绝书”,即指史官没有中断过记载之意。《论语》中有孔子所说“吾犹及史之阙文”以及后来孟子说的“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所谓“史之阙文”、“其文则史”中的“史”也当是指史官。
古人赋予“史”以史书的含义,是比较靠后的事情。“史记”一词的出现,可能是较早的对于史书的泛称,时在秦汉之际。《吕氏春秋·察传》记:“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已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至于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这在古书传抄之误上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也可能是最早出现的把“史”与“记”结合起来称作史书的例证之一。又如司马谈说:“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司马迁说到孔子作《春秋》和秦的文化政策,也一再称说“史记”,他写道:“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鲁君子左丘明……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这里说的“史记”,即指史书而言。《汉书》所言孔子“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及孔子因鲁史记而作《春秋》”,这里提到的“史记”也都是指史书而言。三国以后,以“史”称史书的情况多了起来。孙权自称:“至统事以来,省三史、诸家兵书,自以为大有所益。”他还希望吕蒙“急读狲子》、《六韬》、《左传》、《国语》及三史”。三国吴人留赞“好读兵书及三史”、张温则撰有《三史略》。西晋史家司马彪撰《续汉书·郡国志》,于序中说:“今但录中兴以来郡县改异,及《春秋》、三史会同征伐地名,以为《郡国志》”。“三史”,是指《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三部史书。到了晋人杜预撰《春秋左氏传序》时,文中所说的“史”、“史记”、“国史”、“旧史”等,多指史书而言,而且也确用了“史书”一词。他这样写道:“其(按指国史——引者)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魏、晋以下,称“史”为史书之意或直接称说“史书”的也就逐渐多起来了。如南朝宋人范晔自称“本未关史书,政恒觉其不可解耳”。他说的“史书”比杜预所说,视野上更开阔了。
古人赋予“史”以史事即客观历史的含义,是更加靠后的事情。当然,人们关于史事即客观历史的观念的产生却是很久远的,当在史官、史书产生之前的原始社会时期就已经存在了,这从人们在远古传说中所保存的若干古史踪影中可以得到证明。但是在史官、史书产生以后,人们对于史事在观念上的概括却经过更长久的年代。如果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其“动”、“言”还只是所书当时之事的话;那么,“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彰往而察来”,“述往事,思来者”,这里说的“前言往行”、“往事”以及统称的“往”,当指史事而言。这同孟子说的“其事则齐桓、晋文”中“事”,是同一含义。以至到司马迁那里,凡对于史事的称说,大多还没有采用与“史”字有关的概念,而是主要用了这样一些概念:“余于是因《秦记》,踵《春秋》之后,起周元王,表六国时事”,“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所谓“时事”、“行事”都是说的史事。东汉末年荀悦著《汉纪》,其所用语,仍无明显变化,他在本书前序中所说的“华夏之事”、“四夷之事”、“质之事实而不诬”、“虽云撰之者陋浅,而本末存焉尔”,其中“事”、“事实”、“本末”,无疑都是就史事说的;这同他在本书后序中说的“以综往事”、“综往昭来”所谓“往事”、“往”,其本意是相同的。总之,直到汉晋时期,还很少见到人们赋予“史”字以史事即客观历史的含义,而是用“事”、“时事”、“行事”、“往事”等概念以指史事。这种情况到了盛唐时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以“史”为客观历史的观念逐渐明确起来了,二是以“史事”这个概念来泛指客观历史的情况也出现了。《隋书·经籍志》的作者在讲到《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三国志》相继问世后写道:“自是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联系上文所论诸家撰述由来,可知所谓“一代之史”是指一个朝代的史事即其客观历史过程。刘知幾在《史通·古今正史》中,依次叙述了历代史的撰述概况,如:“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袁二家而已”,“至晋受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竟从新撰者焉”,“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以及“齐史”、‘梁史”、“陈史”、“十六国史”、“元魏史”、“今世称魏史者,犹以收本为主”、“高齐史”、“今之言齐史者,唯王、李二家云”,“宇文周史”、“隋史”等。这里所说的某朝史、某代史,一般都是指它们所经历的历史过程;这里所说的某家为上、某书为主,无疑都是指的历史撰述。应当说,这在史学观念上是很大的进步。与此同时,人们也逐步把“史”与“事”结合起来而运用“史事”这个概念,以泛指客观历史或史书所记之事。唐高宗有简择史官的诏书,其中说道:“如闻近日以来,但居此职,即知修撰,非唯编辑疏舛,亦恐泄漏史事。”这里说的“史事”,其意已近于现今史学中所谓史事。
二 “史学”是什么?
关于“史”的含义的演变即从史官到史书、史事,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是同中国古代史学的进步和人们对史学认识的不断提高相联系的。这里,我们要进一步讲到“史学”这个概念的出现、使用及其意义。中国史学产生于先秦时期,至今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但人们关于“史学”这一概念的使用却要晚得多,大致说来,它始于东晋十六国,其内涵则显现于唐、宋而丰富于明、清,也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史学”这一概念的较早提出,很可能始于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后赵石勒称王之年。史载:东晋太兴二年(319年),石勒称赵王,“依春秋列国、汉初侯王每世称元,改称赵王元年。始建社稷,立宗庙,营东西宫。署从事中郎裴宪、参军傅畅、杜嘏并领经学祭酒,参军续咸、庾景为律学祭酒,任播、崔浚为史学祭酒。”祭酒,本意指老者、长者,后转意为功高者,其后更进而转意为学宫中的领头人物,如“汉置博士,至东京,凡十四人,而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谓之博士祭酒。……晋武帝咸宁四年,初立国子学,置国子祭酒一人”。律学,即法律之学。晋制,设有律博士;十六国时期之后秦,姚兴亦曾“立律学于长安”。由此可见,石勒置经学祭酒、律学祭酒、史学祭酒,在政治上是一件很重要的举措;而“史学”立为官学之一,这在史学发展上也有重要意义。其后,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五年(438年),征雷次宗至京师,“开馆于鸡笼山,聚徒教授,置生百余人。会稽朱膺之、颍川庾蔚之并以儒学。时国子学未立,上留心艺术,使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凡四学并建。”至宋明帝泰始六年(470年),“初置总明观祭酒一人,有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学士各十人。”从经、律、史到儒、玄、史、文,再到玄、儒、文、史,150年间,史学始终作为官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尽管当时人们没有对“史学”的内涵作出明确的解说,但它对推动史学的发展无疑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同后来隋唐之际“《汉书》学”的勃兴,唐初官修史书的繁盛,史学成为科举考试中的独立科目,都有密切的关系。中晚唐之际,殷侑鉴于本朝科举取士曾有“史科”名目,而“近日已来,史学都废,至于有身处班列,朝廷旧章昧而莫知,况乎前代之载焉能知之?”于是他建议恢复史科考试,并在国子监提倡生徒攻读“三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殷侑所说的“史学”,从表面上看是从科举考试方面提出来的,但他所说的有关史学的内容则是“历代史书,惩恶劝善,亚于六经,堪为代(世)教”,却又不仅仅是从科举考试出发的,而是着眼于史书本身的社会意义。史称,殷侑任谏议大夫,“论朝廷治乱得失,前后凡八十四道”,这同他关注史学是有关系的。顾炎武引用南宋倪思的话,说是“举人轻视史学,今之论史者,独取汉唐混一之事,三国、六朝、五代,以为非盛世而耻谈之;然其进取之得失,守御之当否,筹策之疏密,区处兵民之方,形势成败之迹,俾加讨究,有补国家。”倪思所言“史学”,不仅内容丰富而又有卓见,认为不论是统一时期的历史,还是分裂时期的历史,都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元初胡三省称“先君笃史学”,重视史注博洽、书法义例;故胡三省“史学不敢废”,承先人教诲,作《资治通鉴注》。这里说的“史学”主要是指编纂学、文献学方面的内容,从而丰富了“史学”的内涵。此后,使用“史学”这个概念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有新意。元末明初陶宗仪撰《辍耕录》一书,其友人称其书说:“上兼六经百氏之旨,下极稗官小史之谈,昔之所未考,今之所未闻;其采摭之博,侈于白帖;研核之精,拟于洪笔;论议抑扬,有伤今慨古之思;铺张盛美,为忠臣孝子之劝;文章制度,不辨而明;疑似根据,可览而悉。盖唐宋以来,专门史学所未让;虽周室之藏,郯子之对,有不待环辙而后知,又岂抵掌谈笑以求贤于优孟者哉!”他说的“专门史学”的含义,既包含了广泛的社会历史,又包含了专精的治学之道,是对于“史学”的极恢宏的理解。到了清代乾嘉时期,人们对“史学”的认识又有更大的发展。阮元认为:“国初以来,诸儒或言道德,或言经术,或言史学,或言天学,或言地理,或言文字音韵,或言金石诗文,专精者固多,兼擅者尚少,惟嘉定钱辛楣先生能兼其成。”阮元所说的“史学”,一是从不同的学问领域来看待,已带有学科分类思想的含义;二是就钱大昕的史学来看,认为他“于正史、杂史,无不寻讨,订千年未正之讹”。所谓“讹”既有史事之讹,也有编纂之讹,可见其研究领域异常辽阔。钱大昕同章学诚,是中国古代赋予“史学”以最丰富的内容和最深刻的含义的史家。
章学诚的《文史通义》一书以及其他许多著作,主要都是讨论史学问题。他直接论述“史学”的地方也很多,概括其要点,主要有:第一,是关于“史学”的核心。他说:“世士以博稽言史,则史考也;以文笔言史,则史选也;以故实言史,则史纂也;以议论言史,则史评也;以体裁言史,则史例也。唐宋至今,积学之士,不过史纂、史考、史例;能文之士,不过史选、史评。古人所为史学,则未之闻矣。”他认为“史学”的本意或核心所在是“比事属辞”、“心知其意”。“比事”是叙事,“属辞”是体例,“意”是对史事的认识和撰史的目的。这才是“古人所为史学”。章学诚否定唐宋以下史家在“史学”上的成就,显然不妥,但他对“史学”之本质的解释确是有创见的。第二,是关于史家在“史学”上的异趣。他说:“吾于史学,盖有天授,自信发凡起例,多为后世开山,而人乃拟吾于刘知幾。不知刘言史法,吾言史意;刘议馆局纂修,吾议一家著述:截然两途,不相人也。”所谓“史法”,主要指史书编纂;所谓“史意”,主要是指对史事的见解和撰史的目的。史法、史意很难截然分开,不过主要倾向还是可以分辨出来的。第三,是关于“史学”贵在“著述成家”、“义有独断”。他说:“吾于史学,贵其著述成家,不取方圆求备,有同类纂。”他还反复称赞前人的通史之作“别具心裁”、“义有独断”。这涉及到史学评论的原则,即贵在有创造性。第四,是关于“史学”工作两大部门的区分。这是章学诚自谓在探讨史学问题上的重要收获,他在《与邵二云论修宋史书》中写道:“近撰《书教》之篇,所见较前似有进境,与《方志三书》之议,同出新著,前已附致其文于足下矣。其以圆神、方智定史学之两大宗门,而撰述之书不可律以记注一成之法……”。所谓“圆神、方智定史学之两大宗门”即指“撰述”与“记注”的区别而言。其基本论点是:“记注欲往事之不忘,撰述欲来者之兴起,故记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来拟神也。藏往欲其赅备无遗,故体有一定而其德为方;知来欲其抉择去取,故例不拘常而其德为圆。”这是章学诚直接论到“史学”这个范畴的很重要的论点。章学诚论“史学”,还有一些见解,不一一列举。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自唐、宋学人从科举取士出发而论“史学”,到章学诚从认识论方法论的不同角度论述“史学”,“史学”这个范畴的演变及其内涵的日益丰富,透视出中国古代史学有了多么巨大的发展。
三 史学史意识的产生和发展
最后,我们要简括地说明史学史意识的产生和发展,这更是讨论中国史学史研究对象时不可回避的问题。“史学史”这个概念被明确提出来,是20世纪20年代的事情,这要归功于梁启超。但中国史家(不限于史家)的史学史意识的产生和发展却由来已久,有漫长的历程和丰富的内涵。80年代,曾经有过关于“中国史学史之史”的讨论,似未引起人们更多的重视,因而未曾深入展开讨论。其实,从中国史学史研究对象来考察的话,这是一次很有意义的讨论,它表明了中国史家的史学史意识的悠久、丰富和深刻。这里,我不来重复有关的论点,而是着重从史学史意识发展的轨迹所表现出来的若干特点,讲一点新的认识。
说到史学史意识的产生,从比较明确的意义上看,班彪当为前驱。他在续《太史公书》(《史记》)而作“后传”时,曾“斟酌前史而讥正得失”,所论从《诗》、《书》到国史,从《春秋》到《左氏传》和《国语》,从《世本》到《战国策》,从《楚汉春秋》到《太史公书》,他都讲到了,并由此得到这样的认识:“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以观前,圣人之耳目也。”可以认为,班彪的史学史意识不仅是明确的,也是比较突出的。南朝刘勰作《文心雕龙·史传》,是史学史意识发展上的新进展。本篇前一部分简述了先秦、秦汉、三国两晋时期的历史撰述,后一部分讨论了历史撰述同政治的关系、史书体裁的创建与演变、撰史的“实录”精神和“信史”原则,以及史家的博识和文采,它包含了对史学之历史的追寻和对史学之内涵的分析。《隋书·经籍志二》以分类为基础,考察了历史撰述的源流与存佚,是史学史意识发展上的又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盛唐时期的刘知幾在史学史意识上具有更加突出的自觉性,《史通》以“史”和“通”连用而名书,可以证明这一点。他说:“史之称通,其来自久。”可见他是很看重这一点的。《史通》中的《史官建置》、《古今正史》、《六家》、《二体》、《杂述》等篇,是互有联系的、颇具规模的史学史论著。《史官建置》于篇首称:“盖史之建官,其来尚矣。”于篇末称:“大抵自古史官,其沿革废置如此。”《古今正史》于篇末也说:“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这都是极明确的史学史意识的表述形式。《史通》的许多篇目是论述史书的体裁、体例,而这些论述也反映出作者之历史考察的意识与方法。晚唐人马植“以文学政事为时所知”,时人刘轲有《与马植书》,称:“自《史记》、班《汉》已来秉史笔者,予尽知其人矣。”于是依次列举言东汉、言国志者、言晋洛京史、言江左史者、言宋史、言齐史、言梁史、言陈史、言十六国史、言魏史、言北齐史、言后周史、言隋书、言皇家受命等,一目了然。从《隋书》志、刘知幾到刘轲,可以看到唐代学人的史学史意识的发展之清晰的轨迹。
宋代学人的史学史意识的发展又表现出新的特点,即在认识上的明确和撰述上的丰富。如北宋王钦若等编纂的《册府元龟》这部大类书,其卷五五四至卷五六二是为“国史部”,凡9卷14目,在分类的基础上,汇集历代修史的恒情及其异同的有关记载,而《国史部·总序》则是一篇关于历代修史制度的论纲。又如南宋高似孙撰《史略》一书,其自序称:“太史公以来,载籍之作,大义粲然著矣。至于老蚀半瓦,着力汗青,何止间见层出,而善序事、善裁论,比良班、马者,固有荦荦可称。然书多失传,世固少接,被诸签目,往往莫详,况有窥津涯、涉阃奥者乎!乃为网罗散佚,稽辑见闻,采菁猎奇,或标一二,仍依刘向‘七录’法,各汇其书而品其指意。”所谓刘向“七录”,疑是刘歆《七略》之误,此书凡六卷,卷一述《史记》与研究《史记》之书,卷二述《汉书》以下至《五代史》历代正史,卷三述《东观汉记》及各种编年体史书,卷四述史典、史表、史略、史钞、史评、、史赞、史草、史例、史目以及通史、《通鉴》等,卷五述霸史、杂史等,卷六述《山海经》、《世本》、《水经》、《竹书》等。高似孙自称此书是仿刘氏校书而作,当属于历史文献学性质。然《史略》的书名表明,这是一本关于史学之要略的书;具体说来,它是一本以分类为基本体例的史学简史。稍早于高似孙的洪迈,虽未写出类似《史略》的专书,但他的史学史意识却是十分鲜明的。他写出了《历代史本末》的专篇,从诸侯国史、《春秋》、《左传》,到新旧唐、五代史,都有简括的叙述。其篇末写道:“凡十七代,本末如此,稚儿数以为问,故详记之。”这种以答问形式反映出来的史学史意识,表明人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更加自觉、更加深入了。洪迈还撰有《九朝国史》、《四朝史志》的专篇,可视为较早的断代史学史论纲。宋代还有一些书评家如晁公武、陈振孙、叶适等,他们在各自的著作《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习学记言序目》中对历代史书的评论,也都建立在对史学发展之认识的基础上。这种情况,在元、明、清三朝代有所出,至《四库全书总目》史部而成为一大总结。
清人在史学史意识发展上的显著特点是具有鲜明的理论色彩。在这一点上,他们继承并发展了刘知幾、郑樵的遗风。其可论列者甚多,而章学诚、赵翼尤为突出。章学诚论史学以理论分析见长,而他的理论分析往往是同史学史意识结合在一起的。他说“六经皆史”,不仅仅是说明经史关系,也是在探索史学的源头。他阐述“三代以上之为史,与三代以下之为史”的异同,是要说记注与撰述的变化及其对史书体裁演变的影响。他说中国史学上的“通史家风”,是为阐明“专门之业,别具心裁”的重要,认为“通史人文,上下千年”,本应“义例所通”,“史家著述之道,岂可不求义意所归乎!”这都是把史学的历史同史学的理论结合在一起阐述的。赵翼是一个有理论深度的考史学者,他的名作《廿二史札记》不仅是杰出的考史著作,而且在史学史意识的发展上也占有重要的位置。他自称:“此编多就正史纪、传、表、志中参互勘校,其有抵牾处,自见辄摘出,以俟博雅君子订正焉。至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于治乱兴衰之故者,亦随所见附著之。”后人由此概括此书“每史先考史法,次论史事”。从今天的史学史研究来看,这是从对史书编纂历史的考察而兼及到对客观历史的考察与对史学社会作用的考察,是一种深层的史学史意识的反映。正如钱大昕评论此书所说:“先生上下数千年,安危治忽之几,烛照数计,而持论斟酌时势,不蹈袭前人,亦不有心立异,于诸史审定曲直,不揜其失,而亦乐道其长。”这个评价,对今天的史学史研究也还是有启发的。值得注意的是,钱大昕还从北宋以前和北宋以后经与史的关系变化上,严厉地批评了重经轻史的倾向,指出:“道学诸儒,讲求心性,惧门弟子之泛滥无所归也,则有诃读史为玩物丧志者,又有谓读史令人心粗者。此特有为言之,而空疏浅薄托以借口,由是说经者日多,治史者日少。彼之言曰,经精而史粗也,经正而史杂也。予谓经以明伦,虚灵玄妙之论,似精实非精也;经以致用,迂阔刻深之谈,似正实非正也。……若元、明言经者,非剿袭稗贩,则师心妄作,即幸而厕名甲部,亦徒供后人覆瓿而已,奚足尚哉!”这一方面是从经与史的历史命运的不同考察了史学的社会地位,一方面则指出了重经轻史倾向的错误。钱大昕的这些话是嘉庆五年(1800年)写的,40年后爆发了鸦片战争;在此后的半个多世纪里,经学的空疏进一步暴露出来,而史学则在救亡图强的民族大义的历史潮流中发挥着作用,经受着考验,一步一步地走向近代化。这个事实证明了钱大昕从经、史地位的升降来看待史学发展确是卓见。
20世纪初年,即在钱大昕提出上述见解之后约一百年,梁启超发表了《新史学》,无情剖析“中国之旧史”,力倡建立“新史学”。这种要求变革史学的思想所反映出来的史学史意识在中国史学发展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二十多年后,梁启超作为中国史学上率先提出“史学史”是一种文化专史之观念的史家,就怎样研究和撰写“中国史学史”问题,发表了具体的、创造性的见解,从而为中国史学上之史学史意识的发展画上了一个句号,也为中国史学史的研究和撰述写下了开创性的一页。从世界范围来看,在此期间,已经有一些有分量的史学史著作先后问世,如德国历史学家佛特的《近代史学史》(1911年)、英国历史学家古奇的《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1913年)、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的《历史学的理论和历史》(1915年)、德国历史学家里特尔的《历史科学的发展》(1919年)等。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和撰述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由此可见,具有丰富的史学遗产和深刻的史学史意识的中国史学,从20世纪初开始,在史学史的研究和撰述上,已处在世界同行的后进地位了。
中国史学史作为中国历史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分支学科,从20世纪20年代起,开始了它的艰难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 史学史的性质和任务
一 史学史的性质
这里说的史学史的性质,是指史学史的本质特征而言,亦即是指它在学科上的属性。
20世纪初,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对史学史作了这样的界定,他认为:
史学史既不是文学史,也不是文化史、社会史、政治史、道德作为史等实际性质的历史,但它当然就是所有这些东西,因为历史具有不可分裂的统一性,虽则它的重点不在实际事实方面,而在史学思想方面,这才是它的固有的主题。
克罗齐明确地指出:史学史“固有的主题”在于史学思想方面;它不包含史学自身的“实际性质的历史”,也就是说,它不包含史学自身的发展过程,至少它的重点不在这方面。克罗齐在另一个地方更简捷地指出:“史学史是历史思想的历史”。可见,他是非常强调史学史在历史学的思想史方面的特点。通观克罗齐的《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亦曾作《历史学的理论与历史》)的第二编“史学史”,他正是按照历史思想史的模式勾画出了一幅欧洲“史学史”的图景。
克罗齐这样来界定史学史,是他作为哲学家来为史学史作出规范性说明的特点。他甚至把哲学史和史学史作为一对重合体看待,他说:
就历史家而论是无法区别其历史思想和哲学思想的,二者在叙述中是浑然一体的。但是,就哲学家而论,也无法保持这种差别,因为我们都知道,或者至少在说,每一个时期都有它所特有的哲学,那是那一时期的意识,因而是它的历史,至少是它的历史萌芽;或者照我们所已说过的说,哲学和历史是重合的。如果它们是重合的,那么,哲学史和史学史也就是重合的;这一方面不仅不能与另一方面相区别,甚至也不是从属另一方面的,因为它跟另一方面是一体。
读了这一段话,就不难理解克罗齐为什么要强调“史学史是历史思想的历史”了。当然,克罗齐强调史学史应重视历史思想史方面的内容,确有其合理的因素,因为史学家不论是对历史的认识还是对史学自身的认识,都是史学史上的重要问题。但是,克罗齐把史学发展过程即所谓“实际性质的历史”排斥在史学史之外,其结果将是这样的局面:“史学史”既不能说明自己的发展过程,又使对于历史思想或史学思想之历史的阐述失却“实际性质的历史”这一基础而变得难以理解。这样的“史学史”,是不健全的(至少是不完全的)史学史。
本世纪20年代,当梁启超率先在中国学术界提出应写一部中国史学史时,他是把史学史同哲学史、自然科学史、社会科学史并列,统称为“学术思想史”而作为“文化专史”的一个部分。这就是说,史学史是“文化专史”中的“学术思想史”的一个方面。换言之,史学史是属于学术思想史的范畴。但是,从梁启超对史学史的范围的认识来看,似乎史学史又并非限于学术思想方面。他认为:“中国史学史,最少应对于下列各部分特别注意:一、史官;二、史家;三、史学的成立及发展;四、最近史学的趋势。”梁启超对于中国史学史之范围的界定,并没有把学术思想置于重要地位,而是对史学之“实际性质的历史”给予更多的关注,这是他自己的说法不很一致的地方,也明显地不同于克罗齐的见解。同时,梁启超还认为:“史学,若严格的分类,应是社会科学的一种。但在中国,史学的发达,比其他学问更利(厉)害,有如附庸蔚为大国,很有独立做史的资格。”从这一点出发,按照梁启超对“文化专史”的总体分类,史学史本应是“社会科学史”的一部分。不过,“社会科学史”同样也不能限制在“学术思想史”的范围内。看来,梁启超没有把学术史同学术思想史严格区别开来,故于史学史的性质未能有清晰的阐述。
不论是克罗齐强调“史学史是历史思想的历史”,还是梁启超提出史学史是“学术思想史”的一个分支,都没有中肯地指出史学史的性质。从今天的认识来看,对史学史的性质,即它在学科上的属性,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从史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门类来看,史学史自应是社会科学史的一部分;从史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内涵丰富的学科来看,史学史自应是其范围内的一个分支学科。从学术史的观点来看,前者近于学术史的一个部分,是以史学的历史丰富学术史的内容;后者则近于分科学术史,是对史学自身发展的反思和前瞻。
二 史学史的任务
史学史的任务,是在人们的史学史意识的发展中逐步明确起来的。在中国史学史上,关于这方面的认识,有漫长而丰富的积累,如:
——班彪的“斟酌前史而讥正得失”,这是考察以往的史书。
——刘勰的《史传》追寻自“轩辕之世”而“至于晋代”的史学踪迹,并论其作用,评其得失。
——《隋书·经籍志》对史书的详细分类、考察源流,开阔了人们对史学的视野。
——刘知幾详论“古今正史”与“杂述”,以及历代“史官建置”,这是考察了历史撰述的发展和史官制度的发展。
——高似孙的《史略》在对史书分类的基础上,“各汇其书而品其指意”,是一本有批评意识的史学简史。
——章学诚的考察史学,强调“史学著述之道,岂可不求义意所归”,突出了对历史思想和史学思想的重视。
——赵翼在考订史书的同时,十分关注“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治乱兴衰之故”的思考与辨析,高度重视史学与社会的关系等等。
可见,古代史家所提出、所关注、所阐述的这些问题,已经把史学史的任务的蓝图描绘出来了。
当然,就中国史学来说,从自觉意识上提出史学史的任务,却是20世纪以来的事情。 20年代,梁启超提出,中国史学史应把史官、史家、史学的成立及发展、最近史学的趋势,作为主要的研究任务。此后,中国史家不断有所探讨、发展。30年代,金毓黻著《中国史学史》,“依刘、章之义例,纬以梁氏之条目,觕加铨次,以为诵说之资”。金著《中国史学史》,基本上是按梁启超所提出的几个方面撰写的。同时,金毓黻认为,史料的葺录、保存、考订、编次,以至传世行远,也是史学史所应包含的内容,故于书中“附为叙及”。金著的贡献,是把史学史的任务更加具体化了,对中国史学史的研究有突出的草创之功。 50年代,刘节讲授中国史学史,认为史学史的任务是:
史学史或史学概念一类书就是告诉我们如何学历史,要学些什么,学了以后有什么用处,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学历史等等问题。史学概论只是重点介绍,重点说明,或发表自己的历史观点。史学史就不同了,要把历史编纂学的发展史写出来,要把历史家的历史哲学系统地介绍出来,而且还要把历史学在发展途中和其他学科的关系写出来,主要是写历史学的发展过程,把重点很突出地表彰一下。
这是强调把“写历史学的发展过程”作为史学史的主要任务,而以历史编纂学、历史哲学、历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作为重点。这就是说,史学史的任务首先要写出历史学“实际性质的历史”,同时也要写出“历史思想的历史”,而且还强调了史学史的目的是帮助人们认识史学的用处。这一认识,比起克罗齐来有明显的区别,比起梁启超来有很大的发展。
60年代,中国史学家关于史学史的任务曾经展开过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不少有益的见解,如白寿彝先生提出的阐明规律和总结成果的任务,就是很有代表性的重要的见解。 80年代,白寿彝先生在所著《中国史学史》第一册《叙篇》中,对“史学史的任务和范围”提出新的、系统的认识,他写道:
史学史,是指史学发展的客观过程。我们这部书,就是以中国史学为对象,按照我们的理解,对于中国史学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的论述。按照这样的任务,本书论述的范围,包括中国史学本身的发展,中国史学在发展中跟其他学科的关系,中国史学在发展中所反映的时代特点,以及中国史学的各种成果在社会上的影响。
跟以前的认识相比,这里突出了史学的时代特点和史学成果的社会影响。对于史学的时代特点的强调,深化了关于史学发展过程的认识;对于史学成果的社会影响的强调,是把史学的社会作用作为重要问题加以考察。这两点,都是史学史的任务之核心的问题。
从以上这一简要的论述来看,自本世纪20年代以来,中国史家关于史学史的任务的探索,走过了漫长的道路,认识也在不断发展、深化。综合这一认识过程所得,并结合著者的认识,中国史学史的任务是:
——关于史学的发展过程及其阶段性特点(史学的时代特点或史学自身的阶段性特点)。
——史官、史家与史学成果及其特点。
——历史思想与史学思想。
——史学与社会的相互关系。
——史学发展与相关学术文化领域的关系。
——史学发展的规律性(历史的进步与社会生活的日趋复杂与史学内容的逐渐丰富的一致性,不同的历史观点、史学观点的矛盾斗争促进着史学的进步,求真与致用的对立统一,史家作为一个整体总是在历史进步和史学发展中不断完善着自己等等)。
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上面所提出的这些史学史的任务,是从理论上着眼的;因此,我们不能要求每一部史学史著作在事实上都应当实现这些任务,我们只能期待它们大致上或有所侧重地去实现这些任务。
第三节 中国历史上的史官制度和私人著史
一 史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史官建置甚早,这是中国素以史学发达著称于世的原因之一。据《周官》、《礼记》等书所记,三代所置史官名称甚多,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之别。史官职责亦各有异:太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礼记·曲礼上》还说:“史载笔,士载言。”所有这些不同的分工,说明史官对所记之事是有选择和有区别的。在最早的古代历史文献之一《尚书》中,有多处提到“册”与“典”。如《尚书·多士》:“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册和典,当是两种官文书,有不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形式的体制,其详情尚有待研究,它们同史官职掌是有关系的。《尚书》中还多处记载了“史”或“太史”的活动,如《金縢》称,“史乃册祝”;《顾命》称,“太史秉书,由宾阶隮,御王册命”;《立政》称,“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苏公,式敬尔由狱,以长我王国。兹式有慎,以列用中罚”,史官在这里要参与册祝、秉笔、决狱等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还有一种神职的性质。史官的这种性质,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从确切的文献记载来看,周代的史伯是一位很有历史见识的史官。《国语·郑语》记他同郑桓公论“王室将卑,戎狄必昌”、诸侯迭兴的谈话,是先秦时期很有分量的政论和史论。周代还有一位史官叫史佚,也受到后人的推崇。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也都有自己的史官,这是同西周末年以后各诸侯国国史的撰写相关联的。《左传·昭公二年》记晋国韩宣子聘于鲁,“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这说明史官又有保管历史文献的职责。春秋时期著名的史官,晋国有董狐、史墨,齐国有齐太史、南史氏,楚国有左史倚相。董狐以秉笔直书而被孔子称为“古之良史”,孔子盛赞其“书法不隐”的精神。齐太史和南史氏也是如同董狐一样的史官。左史倚相因“能道训典,以叙百物”,又“以朝夕献善败”于楚君,使楚君“无忘先王之业”,而被誉为楚国一“宝”。他是一位知识渊博、通晓治乱兴衰之理的史官。处在春秋末年的史墨是一位对历史变化有深刻认识的史官,他说过这样的名言:“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这些史官的思想和业绩,对中国史学的发展都有不小的影响。又如“君举必书”这样的优良传统,也是在春秋时期逐步形成的。随着各诸侯国政权的下移,春秋晚期和战国时期的一些大夫和具有特殊身份的贵族,也有史臣的建置。如周舍是晋大夫赵简子的家臣,他的职责是“墨笔操牍,从君之过。”晋大夫智伯有家臣名士茁,也是“以秉笔事君”。秦、赵史官,又有御史之名。周赧王三十六年(前279年),秦王、赵王会于渑池。秦御史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赵御史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瓿。”秦国还有太史令之职。史载,秦太史令胡毋敬以秦篆撰《博学》七章。先秦史官,名称繁多,职掌亦甚广泛,由汉至唐,又有许多变化。
汉承秦制,至武帝时置太史令,以司马谈任其职。谈卒,其子司马迁继其任。司马父子,是为西汉著名史官。迁卒,知史务者皆出于他官,而太史不复掌史事,仅限于天文历法职掌范围。这是古代史官职责的一大变化。汉武帝置史官,除太史令外,似在宫中置女史之职,以记皇帝起居,故有《禁中起居注》;东汉因之。后世以“起居”作为史官的一种职掌和名称,与此有很大关系。东汉时,以他官掌史官之事,如班固以兰台令史之职撰述国史。三国魏明帝置史官,称著作郎,隶属中书。晋时,改称大著作,专掌史任,并增设佐著作郎八人,隶属秘书。宋、齐以下,改佐著作郎为著作佐郎。齐、梁、陈又置修史学士(亦称撰史学士)之职。十六国、北朝,大多设有史职,或有专称,或杂取他官。其体制、名称,多源于魏、晋而有所损益。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代史学形成多途发展的趋势,而皇朝“正史”撰述尤为兴盛,故史官当中名家辈出,被誉为“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其间,关于起居之职,魏、晋以著作兼掌。北齐、北周,著作、起居二职逐步分开。隋炀帝时以著作如外史,于内史省置起居舍人如内史。
唐代,因正式设立了史馆,史官制度乃趋于规范化。史馆以宰相为监修,称监修国史;修撰史事,以他官兼领,称兼修国史;专职修史者,称史馆修撰;亦有以卑品而有史才者参加撰史,称直史馆。著名政治家房玄龄、魏徵、朱敬则,著名史学家刘知幾、吴兢,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韩愈,著名诗人杜牧等,都先后参与史馆工作,并担任各种修史职务。自史馆设立而以宰相监修史事,由是著作局始罢史职,这是古代史官制度的又一重大变化。唐初,于门下省置起居郎,后又在中书省置起居舍人,分为左右,对立于殿,掌起居之事,故有时也曾称为左右史。其所撰起居注送交史馆,以备修史之用。
五代迄清,史官制度多因唐制而各有损益,其名称虽因代而异,而职掌略同。其中以宋、清两朝较为繁复。宋有国史院、实录院、起居院和日历所,各有史职。辽有国史院,金有国史院和记注院,元有翰林兼国史院,明以翰林院掌史事。清以翰林院掌国史、图籍管理与侍读等职,以国史馆、实录馆掌纂修事,以起居注衙门掌起居之事,其史职则多以他官兼任。
二 修史机构的发展
中国的史官制度,起源很早。相对说来,修史机构的出现,要晚一些;而专门的修史机构的出现就要更晚一些。据唐代史学家刘知幾的考察,曹魏以前,历代并无稳定的修史机构。他在讲到东汉的兰台和东观时这样写道:
汉氏中兴,明帝以班固为兰台令史,诏撰《光武本纪》及诸列传、载记。又杨子山为郡上计吏,献所作《哀牢传》,为帝所异,征诣兰台。斯则兰台之职,盖当时著述之所也。自章、和已后,图籍盛于东观。凡撰汉记,相继在乎其中,而都为著作,竟无他称。
兰台和东观,都是皇家藏书处所,并非是明确的修史处所;只是为着就近于利用藏书的方便,所以兰台和东观才先后成了东汉时期的“著述之所”。
魏、晋时期,开始明确了职掌修史的机构。《晋书·职官志》简要地记载了这二情况:著作郎,周左史之任也。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著作东观,有其名,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诏置著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及晋受命,武帝以缪徵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二年,诏曰:“著作旧属中书,而秘书既典文籍,今改中书著作为秘书著作。”于是改隶秘书省。……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著作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从这里可以看出,在魏明帝时,中书省是职掌修史的机构;至晋惠帝元康二年(292年)改由秘书省职掌修史事务。这就是说,公元3世纪初,中国有了负责修史的机构,而公元292年,确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年代。尽管中书省和秘书省都不是专门的修史机构,但修史工作在封建皇朝的组织系统中毕竟有了比较稳定的归属。这是中国史学上的一件大事。
东晋、南朝以及北魏、北齐,均沿袭这一制度。于沿袭中也有变化和发展。南朝改佐著作郎为著作佐郎,这是一个变化。著作郎除有专职者外,也可有兼职者,即:“其有才堪撰述,学综文史,虽居他官,或兼领著作。”这是又一个变化。南朝齐、梁、陈又设置修史学士(亦作撰史学士),这是第三个变化。北齐有时把属于秘书省管辖的著作省(或作著作局)称为“史阁”或“史馆”,这是“史阁”、“史馆”名称最早的由来。北齐著名文人邢子才作诗赠史家魏收,有“冬夜直史馆”句可证。这是第四个变化。上述情况,至隋及唐初没有大的变化。杜佑对于唐初以前修史机构和演变作了这样的概括:“自后汉以后,至于有隋,中间唯魏明太和中,史职隶中书,其余悉多隶秘书。大唐武德初,因隋旧制,史官属秘书省著作局。”秘书省属下的著作郎“专掌史任”,顾名思义,其重在著作,在撰述。中国古代的修史机构,主要指此而言。至于记录或记注的史职即起居之官的归属是:
今起居,《周官》有左、右史,记其言、事,盖今起居之本。(原注:“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汉武帝有《禁中起居注》,后汉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则汉《起居注》似在宫中,为女史之任。又王莽时,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听事侍傍,记其言行,此又起居之职。自魏至晋,起居注则著作掌之。其后起居,皆近侍之臣录记也,录其言行与其勋伐,历代有其职而无其官。后魏始置其起居令史,每行幸宴会,则在御左右,记录帝言及宴宾客训答。后又别置修起居注二人,以他官领之。北齐有起居省。后周有外史,掌书王言及动作之事,以为国志,即起居之职。又有著作二人,掌缀国录,则起居注、著作之任,自此而分也。至隋初,以吏部散官及校书、正字有叙述之才者,掌起居之职,以纳言统之。至炀帝,以为古有内史、外史,今著作如外史矣,宜置起居官,以掌其内,乃于内史省置起居舍人二员,次内史舍人下。大唐贞观二年,省起居舍人,移其职于门下,置起居郎二人。
这一段叙述,把唐初以前起居之职的由来、演进及其所属部门,讲得清清楚楚。据此可知:第一,起居之职跟春秋时期史官之“君举必书”的职责有历史上的渊源,两汉时期,这种起居之职很可能只限于宫中,以女官担任。第二,自魏至晋,起居之职由著作担任,其后也有以近侍之臣担任的,始终是“有其职而无其官”。第三,历史上最早设起居之官的是北魏,最早设职掌起居机构即起居省的是北齐。第四,隋及唐初,起居之官或属内史省,或属门下省。而起居之官的名称也屡改变:在北魏,称起居令史、修起居注;在隋,称起居舍人;.在唐初,称起居郎。唐初以前的修史机构及其属官大抵如此。
中国古代修史机构的发展,唐初是一大变化。这个变化的标志是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年),唐皇朝正式设立史馆于禁中。从此,史馆作为官方的主要修史机构,经历宋、辽、金、元、明、清等朝,有近1300年的历史。
《唐会要·史馆上·史馆移置》记唐代史馆的设立说:“武德初,因隋旧制,隶秘书省著作局。贞观三年闰十二月,移史馆于门下省北,宰相监修,自是著作局始罢此职。及大明宫初成,置史馆于门下省之南。”玄宗开元十五年(727年),史馆移于中书省北。曾“三为史臣”、亲历唐代史馆的刘知幾这样写道:“暨皇家之建国也,乃别置史馆,通籍禁门。西京则与鸾渚为邻,东都则与凤池相接。馆宇华丽,酒肴丰厚,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武则天称帝时,改门下省为鸾台、中书省为凤阁,故刘知幾有“鸾渚”、“凤池”之喻。通观刘知幾对史馆的看法,他的这些话,并非都是赞美之词,其中不无讥讽之意。但是,它也确实反映出了皇家对史馆的重视。
史馆建立后,为了使其能够及时地了解到各方面的重大事件、积累必要的文献,朝廷制订了诸司应送史馆事例,明确规定了应送项目及负责报送的部门,它们是:
——祥瑞。礼部每季具录送。
——天文祥异。太史每季并所占候祥验同报。
——蕃国朝贡。每使至,鸿胪勘问土地风俗、衣服贡献、道里远近,并其主名字报。
——蕃夷人寇及来降。表状,中书录状报;露布,兵部录报;军还日,军将具录陷破城堡、杀伤吏人、掠虏畜产,并报。
——改变音律及新造曲调。太常司具所由及乐词报。
——州县废置及孝义旌表。户部有即报。
——法令改变、断狱新义。刑部有即报。
——有年及饥,并水旱虫霜风雹,及地震、流水泛滥。户部及州县,每有即勘其年、月、日,及赈贷存恤同报。
——诸色封建。司府勘报;袭封者不在报限。
——京诸司长官及刺史都督[都]护、行军大总管、副总管除授。并录制词,文官吏部送,武官兵部送。
——刺史、县令善政异迹。有灼然者,本州录附考使送。
——硕学异能、高人逸士、义夫节妇。州县有此色,不限官品。勘知的实,每年录附考使送。
——京诸司长官薨卒。本司责由历状迹送。
——刺史都督都护及行军副大总管以下薨。本州本军责由历状,附便使送。
——公主百官定谥。考绩录行状、谥议同送。
——诸王来朝。宗正寺勘报。
凡“已上事,并依本条所由,有即勘报史馆,修入国史。如史官访知事由,堪人史者,虽不与前件色同,亦任直牒案;承牒之处,即依状勘,并限一月内报”。
这些“事例”,涉及到16个方面和朝廷及地方的各级军政部门。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报送的时间,一般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报送的内容,大多作了必要的提示。同时史官也有“访知事由”并斟酌“堪入史者”之权。可见,史馆修史,是在朝廷及地方军政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进行的,并非只凭着几个史官翻书、操笔就可以“修史”的。当然,各个部门对于报送这些事例的规定是必须执行的,不能因为报送的机构是史馆而有所懈怠。只有这样,史馆的修史活动才能正常进行。否则,史馆有权上奏朝廷,提出申诉。史载:唐德宗“建中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史馆奏:‘前件事条,虽标格式,因循不举,日月已深。伏请申明旧制,各下本司。’从之。”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朝廷对于修史机构和修史活动是非常重视的。
唐代史馆修史,还有两个重要的资料来源,一是起居注,一是时政记。《旧唐书·职官志》记载说:“史官掌修国史,不虚美,不隐恶,直书其事。凡天地日月之祥,山川封域之分,昭穆继代之序,礼乐师旅之事,诛赏废兴之政,皆本于起居注、时政记,以为实录,然后立编年之体,为褒贬焉。既终,藏之于府。”这指出了起居注、时政记在修国史中的重要。但这段话对唐代史馆修史活动及材料来源的表述并不全面。据上文所述,史馆修史的材料来源是很广泛的,不限于起居注和时政记,何况撰写时政记在唐代并未成为贯彻始终的制度。
关于起居注,唐人苏冕说:“贞观中,每日仗退后,太宗与宰臣参议政事,即令起居郎一人执简记录,由是贞观记注政事,称为毕备。及高宗朝会,端拱无言,有司唯奏辞见二事。其后许敬宗、李义府用权,恐史官直书其短,遂奏令随仗便出,不得备闻机务,因为故事。”可见起居注的撰写,也是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的。为了克服这种弊端,于是有人提出宰相撰写时政记的建议。史载:“长寿二年,修时政记。先是,永徽以后,左右史唯得对仗承旨,仗下后谋议,皆不闻。文昌左丞姚踌以为帝王谟训不可遂无纪述,若不宣自宰相,即史官疏远,无从得书。是日,遂表请仗下所言军国政要,即宰相一人撰录,号为‘时政记’。”原注还说:“每月封送史馆。宰相之撰时政记,自踌始也。”但是宰相撰时政记、每月送史馆的做法,并没有坚持下去。《新唐书·百官志二》已明确指出了这一点:“长寿中,宰相姚璹建议:仗下后,宰相一人录军国政要,为时政记,月送史馆。然率推美让善,事非其实。未几亦罢。”到了唐宪宗时,连皇帝本人也不知时政记为何物了,可见这一制度的实行是很有限的。
有唐一代的史馆,在修史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第一,是修前代史。唐太宗时期,先后撰成了梁、陈、齐、周、隋五代史纪传和《晋书》;唐高宗时期,先后撰成了《五代史志》和《南史》、《北史》。今存《二十四史》,有8部成于唐初。第二,是修本朝实录,从高祖至武宗,历朝皇帝均有实录。第三,是修本朝国史。安史之乱以前的国史部分,先后经刘知幾、吴兢、韦述等著名史学家参与修撰,有很高的文献价值。以上这些,成了五代、北宋时期人们认识唐代历史、撰写唐代历史的主要依据,进而使今人得以再见唐代历史的辉煌。
唐代史馆修史也存在不少缺陷。刘知幾曾批评它有五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藉以众功”,旷费时日;二是史料难求,不免阙略;三是学风不正,易生忌畏;四是监修者众,无所适从;五是指授不明,遵奉无准。刘知幾所批评的这些现象,在唐代史馆制度下不同程度地存在,但有的并不是在史馆的历史上都存在的。
当我们了解了唐代的修史机构以后,五代以下的修史机构就比较容易认识了。
五代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很短,但史馆修史制度并未荒废。后唐同光二年(924年),根据史馆的请求,朝廷重申“诸司送史馆事例”的要求。后晋天福六年(941年),诏命大臣修撰唐史,以宰相赵莹监修。开运二年(945年)六月,“史馆上新修前朝李氏书,纪、志、列传共二百二十卷,并目录一卷,都计二十帙。赐监修宰臣刘晌、修史官张昭远、直馆王伸等缯彩银器各有差。”这是第一部完整的《唐书》(即《旧唐书》)。此外,后唐、后汉、后周各朝史馆在修撰本朝实录、访求图书文献方面,亦各有作为。
宋朝的修史机构,部门多,变化也多。其修史机构除史馆(后分为国史院、实录院)以外,还有起居院、日历所、会要所、玉牒所等。北宋神宗熙宁以前,置史馆,设修撰、直馆之职,近于唐制。神宗元丰以后,实行新的官制,于秘书省置著作局,以著作郎、著作佐郎掌修日历,以秘书郎掌史馆,罢修撰、直馆之职。而秘书郎并非专职史官,这样的变化,实质上是削弱了修史机构爛只能。直到南宋高宗绍兴年间,才重新恢复了史馆修撰、检讨等史职,但史馆仍属于秘书省管辖。这是宋代史馆不同于唐代史馆之处。宋高宗时期的史馆,负责修撰实录和国史。绍兴九年(1139年),为修《徽宗实录》,在史馆中设实录院。次年,因史馆未修正史,史馆并人实录院。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实录书成,诏修《三朝正史》,复置国史院,以宰臣监修。此后,实录院、国史院,各自屡有罢、复。至嘉泰二年(1202年)国史院、实录院并置不废。
北宋置起居院,负责修起居注,然并无专官,以他官为同修起居注,或称修注。直至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还是以谏官兼修注。元丰三年(1080年),推行新官制,改修注为起居郎(属门下省)、起居舍人(属中书省),为专职侍立修注官,称“两史”。倘“两史”或阙而用资浅者,称“权侍立修注官”。起居注是史官日常侍立皇帝左右所记,定期交付著作局或史馆,以备修史之用。这一制度,沿用至南宋。
日历所,“隶秘书省,以著作郎、著作佐郎掌之。以宰执时政记、左右史起居注所书会集修撰,为一代之典。”它先后属门下省编修院、秘书省国史院,又曾以国史院名归门下省,有修日历所、修国史日历所、国史日历所等名称。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最终隶于秘书省。其主要职责,是修撰皇帝“宝训”。
会要所,隶秘书省,“以省官通任其事”。“并令国史日历官兼”,主要职责是编修《国朝会要》。玉牒所,宋太宗淳化六年(至道元年,995年),“设局置官,诏以《皇宋玉牒》为名,建玉牒殿。”玉牒即皇室谱,属于史书一类,唐代有图谱院,隶宗正寺,设修图谱官掌修皇室谱,有时也由史官修撰。宋代的玉牒所即由此而来,设修玉牒及类谱官,亦隶宗正寺。
总的来看,宋代的修史机构,主要由起居院、日历所、实录院、国史院互相配合,其中起居院主要是记录,实录院、国史院主要是撰述,日历所则界于二者之间。会要所、玉牒所提供的资料,也是很重要的。宋代修史机构在分工方面比较细致,然在密切配合方面似未创造出十分引入注意的经验。而国史院在修撰国史方面,甚至还存在前后不相连贯的弊端。曾在南宋孝宗淳熙十二年(1185年),奉命修史的洪迈在讲到北宋国史的修撰时说:
本朝国史凡三书,太祖、太宗、真宗曰“三朝”,仁宗、英宗曰“两朝”,神宗、哲宗、徽宗、钦宗曰“四朝”。虽各自纪事,至于诸志若天文、地理、五行之类,不免烦复。元丰中,“三朝”已就,“两朝”且成,神宗专以付曾巩使合之。……会以忧去,不克成。其后神、哲各自为一史,绍兴初,以其是非褒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