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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 与研究中心 2022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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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文史网  发布时间:2022-04-27  点击量: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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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

与研究中心

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年4月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清史纂修、审改和修订的组织协调与研究等工作,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中心主任为法定代表人。

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定清史纂修计划、方案和规章制度;

(二)承担清史纂修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清史纂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组织编纂人员队伍,落实编纂计划;

(五)组织考证、评议,负责审改和修订相关工作;

(六)开展清代历史文化研究、出版与推广工作;

(七)完成文化旅游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纳入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包括清史中心。

清史中心设立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研究处、编纂处、宣教处、出版处、文献信息处(清史图书馆)。

二、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部门公开表1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07.55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443.7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2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住房保障支出

76.50

四、事业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其他收入

606.00



本年收入合计

1613.55

本年支出合计

1613.5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1613.55

支    出    总    计

1613.55


 












部门公开表2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下级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其中:

教育收费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443.79


869.10







574.69


20701

  文化和旅游

1443.79


869.10







574.69


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

1443.79


869.10







574.6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26


77.76







15.5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3.26


77.76







15.5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9.84


51.84







8.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3.42


25.92







7.5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6.50


60.69







15.8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6.50


60.69







15.8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00


38.69







15.31


2210202

提租补贴

3.50


3.00







0.50


2210203

购房补贴

19.00


19.00







0.00


合  计

1613.55


1007.55







606.00



 






部门公开表3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443.79

868.79

575.00


20701

  文化和旅游

1443.79

868.79

575.00


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

1443.79

868.79

57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26

93.2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3.26

93.2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9.84

59.84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3.42

33.4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6.50

76.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6.50

76.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00

54.00



2210202

提租补贴

3.50

3.50



2210203

购房补贴

19.00

19.00



合  计

1613.55

1038.55

575.00


(二)财政拨款收支表



部门公开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1007.55

一、本年支出

1007.55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07.55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69.1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7.7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住房保障支出

60.69





二、上年结转


二、结转下年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1007.55

             

1007.55


 











部门公开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21年执行数

2022年预算数

2022年预算数比
  2021年执行数

2022年预算数比2021年执行数(扣除中央基建投资)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执行数

扣除中央基建投资后执行数

年初预算数

扣除中央基建投资后预算数

增减额

增减(%)

增减额

增减(%)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900.00


869.10

594.10

275.00


-30.90

-3.43%

-30.90

-3.43%


20701

文化和旅游

900.00


869.10

594.10

275.00


-30.90

-3.43%

-30.90

-3.43%


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

900.00


869.10

594.10

275.00


-30.90

-3.43%

-30.90

-3.4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7.76


77.76

77.76



0

0

0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7.76


77.76

77.76



0

0

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1.84


51.84

51.84



0

0

0

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5.92


25.92

25.92



0

0

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5.29


60.69

60.69



-4.60

-7.05%

-4.60

-7.0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5.29


60.69

60.69



-4.60

-7.05%

-4.60

-7.0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2.29


38.69

38.69



-2.60

-6.15%

-2.60

-6.15%


2210202

提租补贴

3.00


3.00

3.00



0

0

0

0


2210203

购房补贴

20.00


19.00

19.00



-1.00

-5%

-1.00

-5%


合  计

1043.05


1007.55

732.55

275.00


-35.50

-3.40%

-35.50

-3.40%


注:1.2021年执行数包括2021年年初预算数和2021年执行中调整预算数。
      2.此表数据均为财政拨款数。







部门公开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22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69.95

569.95


30101

基本工资

112.10

112.10


30102

津贴补贴

201.40

201.4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1.84

51.84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5.92

25.92


30113

住房公积金

38.69

38.69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40.00

140.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2.00


162.00

30201

办公费

10.00


10.00

30202

印刷费

10.00


10.00

30207

邮电费

5.00


5.00

30211

差旅费

0.48


0.48

30213

维修(护)费

2.50


2.50

30216

培训费

1.50


1.50

30227

委托业务费

89.00


89.00

30228

工会经费

20.00


2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52


23.5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60

0.60


30302

退休费

0.60

0.60


合计

732.55

570.55

162.00

注:此表数据均为财政拨款数。



















部门公开表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1年预算数

2022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23.52


23.52


23.52


23.52


23.52


23.52







部门公开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注: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部门公开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清史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史中心2022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清史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清史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均为1613.55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清史中心2022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清史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为161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7.55万元,占62.44%;其他收入606万元,占37.56%。

(三)关于清史中心2022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清史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为161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55万元,占64.36%;项目支出575万元,占35.64%。

(四)关于清史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清史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007.5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07.55万元,

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9.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9万元。

(五)关于清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清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7.5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5.5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项目经费中的部分业务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日常服务运转等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科目中。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9.10万元,占86.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6万元,占7.72%;住房保障支出60.69万元,占6.0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869.1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0.90万元,下降3.43%。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1.8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9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8.6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60万元,下降8.51%。主要是人数及职级变动等原因导致当年所需经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1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00万元,减少5%。主要是人数及职级变动等原因导致当年所需经费减少。

(六)关于清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清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2.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清史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清史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3.52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021年预算数持平

(八)关于清史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清史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4.90万元。

(九)关于清史中心2022年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公开表10

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清史纂修工程

主管部门及
  代码

文化和旅游部

实施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75.00

执行率分值(10)

      其中:财政拨款

275.00

            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

300.00

年度
  总体
  目标

1、完成《清史·史表》10册第二次中央送审工作;
  2、完成《清史·史表》10册出版工作;
  3、做好《清史·图录》第二次中央送审工作;
  4、根据中央审稿意见,做好《清史·通纪》《清史·典志》《清史·传记》《清史·史表》5册的修订工作;
  5、一种出版项目审核结项工作。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分值权重(9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清史纂修与研究”发布文章

=120篇

6.25

数量指标

《清史.史表》

=10册

6.25

数量指标

《清史.通纪》

=9册

6.25

数量指标

出版类结项工作

=1种

6.25

数量指标

图录卷二次送审稿印刷

=9册

6.25

数量指标

编发《清史参考》

=46期

6.25

质量指标

中华文史网、数字图书馆相关软、硬件设备完善,更好展示数字化文献档案

符合

6.25

质量指标

学术规范合格率

100%

6.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出版的图书和《清史参考》,对保存史料、推进研究、资政育人发挥了重要作用

长期

15.0

社会效益指标

逐步扩大清史纂修与研究的社会影响力

显著

15.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中华文史网”访客的满意度

80%

10.0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少量的存款利息收入及房屋出租收入等。

(二)支出分类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主要用于清史纂修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三公”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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