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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修《清史》的三点意见
作者:曹树基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05-11-28  点击量: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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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修《清史》的性质

修纂《清史》的目的是完善或超越《清史稿》,并象征性地与二十四史对接。将修纂清史的活动定义在传统史学的框架内,首先是基于当代学者对于中国传统的尊重,其次是由《清史》本身的性质所决定。如果撇开传统,我们可以在王戎笙主编的《清代全史》的基础上进行修补或加工,或者,重新编一套类似的多卷本《清史》也无妨。此类书籍的修纂可以在国家重点社科基金的资助下,由某位学者领衔承担。然而,此次修纂《清史》的组织单位是“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可以理解为国家修“史”。国家所修《清史》与学者所修《清史》的最大不同,在于国家之“史”实为国家之“志”,后代修前代之“史”,实为修前代之“志”。近些年来完成并陆续出版的各省省、市、县志,均属于当代地方政府修当代地方之志。今天我们修纂《清史》,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清朝政府修志。二十四史中的绝大部分,均属此性质。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官修正史”正确理解为“官修国志”。学界有人讥讽“官修正史”,实在是不理解新修《清史》之性质。对于清代的历史当然可以有多元的理解和叙述,无所谓“正”或者“不正”,但对于修清代之志而言,个人力量过于单薄,一两个机构的力量也过于单薄。新修《清史》必须调动全国的各种资源,这只能是国家行为。“正”代表国家行为,不容置疑。正如当代新修地方志,皆为官修,未有私撰。当代人修当代志,有些恶行不得不隐晦曲笔。对于修《清史》的当代学者而言,则无此种必要。

由于新修《清史》是当代人替古人修志,所以,对于史料的搜集和史实的辨正,就成为历史研究的一部分,新修《清史》也就具有某种史学研究的性质。尽管如此,《清史》编纂的主体活动是修志而非撰史,因此,对于《清史》的内容和书写方式就必须作严格界定:《清史》只记载经过研究的可靠的事实。也就是说,《清史》是对清史研究成果的归纳和总结,是叙述性的,而不是分析性的。分析性的写作是清史研究的任务。这样,可以将撰修《清史》的活动分为学术研究和《清史》撰写两个阶段。学术研究按照学术规范进行,《清史》撰写按照编志规范进行。编志不需要注释,注释有相应的研究著作作为支撑。关于这一点,下文将举例说明。

将《清史》定义在传统“国志”的框架内,所采用的体例只能是传统的纪传体,即用传统体例撰修传统之“史”。如果有合适的范文,或许可以采用简易文言,对于我个人而言,如果参与修撰《人口志》,仍以简明典雅的现代书面语为最适合。此正如在有关户口数据的编写中,中文数字已不合适,而必须采用阿拉伯数字一样。精炼典雅之现代书面语至少是《人口志》最合适的文体。

有人提出以传统的纪传体为主要框架,再加以现代的改造、补充和发展。我以为这种改造要适度,否则可能非驴非马。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原计划要在篇首写一部300万字通史,从文体是说,属于过度改造,很不妥当。如此长篇的通史,只能采用章节体写作,而史+志的做法,则是非驴非马。不仅传统的二十四史没有这种写法,就是所有的新修地方志书,也没有这样的写法。志书的功能是保存一代史实,通史的功能是描述历史进程,总结历史发展规律,两种功能不可能统一。计划中的300万字清代通史,以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的名义编写,就是学者们所诟病的“官修正史”,万万不可。适度的文体改造是在全书之未写一个20万字的通论,对有清一代史实,进行提纲挈领式的归纳,对于清代历史演变的规律,提出编者的观点。用卷后语的方式,而不是置于篇首,可以看作当代学者对于清代历史的几点基本认识。这些认识来源于书中所涉史实,符合论从史出的基本规律。

如果编写长达300万言的清代《通史》,则因工程浩大,费时甚多。在“志”的部分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如何写作300万字的《通史》?举例说,一般人都说清代人口有了空前的增长,如果《通史》采用这一说法,而《人口志》则称清代人口发展的规律是“低增长—大死亡—低增长”,无法与《通史》中的表述衔接。在《人口志》没有定稿的情况下,《通史》的作者如何据以论述?据此可知,《通论》的写作必定是在《传》或《志》等内容大体完成之后才能展开,也就是说,《通论》只是撰修《清史》最后一步的工作。仅从这一点看,撰修300万字的《通史》也是不合适的。

清史的修纂应当也必须继承中国史学传统,应当也必须反映当代史学研究水平,但不一定强调吸收世界先进的史学思想和方法。这是因为,当代中国史学研究的高水平著作已经做到了这一点。况且,《清史》不是历史研究的本身,而是历史研究成果的展示和归纳。应当吸取的是世界先进的修志思想和方法,只是没有所谓世界先进的修志思想和方法.

二、修纂《清史》活动的目的与基本策略

修纂《清史》活动的目的是繁荣清史研究,促进清史研究水平的提高,提升中国学术的整体水平。国家财政为修纂《清史》投下巨资,就编写一部数千万言的《清史》而言,所需费用应是有限的。这是因为,如果就目前清史研究的水平而言,清代历史的大多数问题,都有专门的著作问世,且有许多问题都得到多方面的反复讨论。在目前的资料水平上,许多问题不可能获得大的进展。

如果学者们可以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丰富的清代档案及散藏于各地的清代档案,情况就大不一样。以清代人口史的研究来看,目前学者们所做工作,几乎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品以外的资料一网打尽。已知一档馆所藏各地户口清册,有许多珍贵的资料。施坚雅据以撰写清代四川人口论文的资料,根据的就是李中清从一档馆获得的原件缩微。而这些文件,现已无法从一档馆查阅。也就是说,如果要编写代表国家水平的《清史·人口志》,必须阅读一档馆所藏有关文献。如果不用这批文献,《清史·人口志》的编纂工作大约只需三个月的时间,如果要利用这批文献,则完全视一档馆档案开放的程度和速度而定。为此,一档馆资料是否向公众开放,是修撰《清史》成败的关键。

为此,建议将主要的款项用于建立大型《清史》资料库,将已经出版的大量清史资料在网站上公布,并制成可检索文本,以供学者利用。更为重要的是,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应该迅速投入巨资,建立超大规模的巨型网站。在网站上迅速公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及地方档案馆所藏全部清代档案。清代档案的网络发布,可以繁荣清史研究,促进清史研究水平的提高,并提升中国学术的整体水平,值得努力。

就目前情况看,从事清史研究者越来越少。这主要因为,清史资料藏之于档案馆中,难以为学者利用。海外学者有足够的资助,他们可以长时期的住馆查阅,而中国学者,尤其是北京以外的学者则不能。2002年我在台湾中研院访问,得知不久前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化费了三个月的时间在中研院读他们从一档馆购回的清代刑部题本。大陆的学者要去台湾读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档案,大陆的清史研究还会有什么希望?

清代档案的上网,将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局面。任何人,可以通过电话线或网络专线,从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阅读清代档案及其他资料。没有地点的限制,没有时间的限制。中青年学者可以一天工作16个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据我所知,青年和中年学者并不怕吃苦,就怕没有地方吃苦。只有这样,大批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才可能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学者将迅速成长起来。清史研究将出现崭新的面貌。

不仅如此,《清史》编纂结束,《民国史》的编纂也可能展开。循《清史》编纂的模式,民国档案的上网就是必然的了。可以预见,清代、民国档案资料的上网公布,将大大提升中国学术的整体水平。将来的学者,将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问题,而不是去查找资料。只有这样,中国才可能成为学术大国,文化大国。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应化大的精力去建立网站,而不是出版资料集,更不是出版杂志。中青年学者和部分老年学者已经学会通过网络讨论问题,采用任何别的方式,太慢,信息量太少,效果都不及网络。举例说,假定笔者有机会参与修纂《清史·人口志》,如果采用户部清册中的户口数据,而已有的研究已经证明,户部清册中的户口数据大多失实,采纳已知不确切的数据有误导后人之嫌,万万不可。如果采纳当代学者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是否具有权威性,则是一个大问题。为了慎重起见,撰稿人应将数据考订过程在《清史》网上公布,听取各方专家意见后,慎重定稿。《清史》网站向全世界开放,各类学者皆可参与意见,撰稿人有责任回答所有的意见或质疑。这样,通过许多专家讨论确定的人口数据,才可能具有最大的权威性。

由此推理,《清史》各部分内容在定稿前,都应在《清史》网站上公布,听取意见,展开讨论。《清史》是一部“国志”,所有内容必须可靠。撰稿人有必要在网络上公开资料来源及分析过程。网络文本必须按照学术规范进行写作。也就是说,《清史》的纸质版本是“志”,电子版本是“史”。当读者对“志”存有疑问时,可以读“史”解疑。这样一来,作为“国志”的《清史》就有了权威性。

三、《清史·人口志》编纂设想

历代正史无《人口志》。清代人口增长速度不算很快,但人口基数多,低速度下的人口总量达到历史最高值,全国总人口超过4亿。清代的人口数量奠定了民国时期乃至新中国人口发展的基础,不能不设专志以论之。

清代分府户口数据见于乾隆《大清一统志》和嘉庆《大清一统志》,分省户口数据见于《清朝文献通考》和户部清册。分县数据见于各省省志和各县地方志,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各省呈报清廷的清册中,也有相当数量的分县户口数据。有些分县户口数据,见于各省档案馆,其中部分已经印刷成册,或者出版。所有这些数据,都必须经过认真细致的分析,修正错误,才可引用。

就目前情形而言,最困难的是如何获得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各省呈报户口数。如能全面获得一档馆或各省档案馆所藏资料,可以据此对笔者所著《中国人口史》进行逐县、逐府、逐省的数据修正。就目前所知,既便有了第一历史档案馆的资料,也未必可能推翻笔者原有的研究,但是,作为国志的一部分,认真地比勘各种资料,较正数据,仍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在全面占有资料的基础上,可以将《人口志》设计成以下几个部分。

人口调查统计制度

几个标准时点的全国分府人口

战争和灾荒中的死亡人口

人口增长速度与人口性别结构

人口迁移

其他人口问题

由于资料的缺陷,不可能根据现代人口学的框架撰写《清史·人口志》。上述各部分内容主要参考拙作《中国人口史》第五卷《清时期》和《中国移民史》第六卷《清时期》,还可参见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以及其他著作。上述各项内容的撰写不存在困难,最大的困难在于资料是否完备,结论是否权威。这一切,需要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确定大计方针,方可解决。

 

(稿件来源:清史编委会体裁组提供,本网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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