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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臣与晚明政局
作者: 秦博 责编:

来源:中华文史网  发布时间:2019-06-14  点击量: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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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臣介入明季党争的现象曾引起部分学者的注意,但相关论述绝少从制度沿革和历史发展的角度进行深入地剖析。[1]酿成勋臣介入党争进而勾结阉党的恶果,朔其缘由,远可推及明初勋臣制度之肇基,近则发轫于嘉靖朝勋臣政策的调整。明代体制限制勋臣参与朝政,世宗优恤勋贵,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勋臣权力的限制,客观上激发了勋贵阶层谋求政治权力的心理,万历朝诚意伯刘荩臣介入党争的趋势已露端倪。至弘光朝,以诚意伯刘孔昭为代表的一批勋臣依附奸臣阉党马士英、阮大铖等人排挞东林党人,争夺政治权力;他们的“干政”[2]行径加速了弘光政权的覆灭。以往有治明季党社史的学者十分费解万历以后诚意伯家族何以世代与东林学派并东林党人作对,考察嘉靖以后勋臣价值取向的变化,这一问题不难找到答案。是故笔者拟分析勋臣介入明末党争的原因并厘清其线索,揭示其对政局之影响,籍以考察有明一代勋臣制度的得失,并从一个侧面诠释东林党争的核心问题。

一  明中后勋臣参与党争的历史背景

 (一) 世宗勋臣政策的影响

明代勋臣的政治权力状况经过了复杂的演变过程。[3]朱元璋起初授命开国勋贵管理各种军政庶务,后又对其展开致命打击。永乐朝秉持“重勋旧武臣”[4]的传统,亦隐约出现限制勋贵实权的趋势。至明代中期,朝廷逐步形成“禁勋臣预九卿事”和“以文统武”的政策,勋臣位高权低的政治地位基本固定下来。关于“禁勋臣预九卿事”,《续文献通考》载:“凡公、侯、伯之任,入则掌参五府总六军,出则领将军印为大帅督,留都关筦钥辖漕纲,独不得预九卿事”。[5]此法限制了勋贵在军事以外的行政职权,而“以文统武”格局又使勋贵的军权受到文臣节制。晚明入华的西方教士利玛窦以独特视角概述了“以文统武”格局对勋臣的影响:

对于解放国家的人和持同情态度的领袖们,也赐给荣誉头衔和年俸,他们被任命为军事长官,薪俸优厚,但和别人一样受到文官的管辖。[6]

明廷抑制勋贵介入朝政的体制,延续了秦汉以降,尤其是隋唐科举制建立以后注重能力资格的官僚政治取代注重身份性资格的贵族政治的历史发展趋势,但明代勋臣依旧与皇帝关系特殊,他们世代保有尊容的寄生阶级地位,法定身份在一般文武大臣之上。从勋臣所掌各种职权而论,其中统领五府、侍卫的实际军政效力虽不高,但体统颇重,具有特殊的礼仪意义;而主持国家祭祀、参与朝会大典更突显了勋爵凌驾于品官的礼法地位。此外,提督京、团营之权受节制较少,诚为勋臣的实权所系。整体而言,勋臣位高权低,权位不相称,但他们的职权又性质独特,非其他朝臣可染指。这种扭曲的权位状况更加剧了勋贵的腐化,使他们成为长期盘踞在两京朝堂之上的“准政治阶层”。一些勋贵不满于职权狭窄且为文臣节制的政治境况,其参与政治的欲望很容易被激发出来。至世宗入统,一连串事件相继发生,为勋臣逐步介入党争、影响政局提供了直接条件。

世宗以外藩入统,极力拉拢利用朝中各种势力,勋贵当然不例外。嘉靖帝特别优待勋臣的举措有二,其一是复洪武、永乐朝停封的李文忠、常遇春、邓愈、汤和和刘基五家勋臣爵位;其二是超越体制地扩展部分勋贵的职权。

嘉靖十年(1531)六月,刑部主事李瑜提出请复诚意伯爵位,于是世宗令吏、礼两部商议复李、常、邓、汤、刘五家勋臣爵位的事宜。两部官员认为刘基是堪比张良、诸葛亮的开国首要谋臣,且太祖帝“召谕再三”许其家族世袭爵位,“丹书之誓俱存铁券”,故请皇帝遵照“兴亡继绝、讨论大政、酬德报功、修复今典”之义裁定,世宗最终准刘氏嗣爵,并诏李、常、邓、汤四家亦继封“以副皇祖报功之意”[7]。嘉靖十一年(1532)四月,世宗封常玄振怀远侯、李性临淮侯、邓继坤定远侯、汤绍宗灵璧侯,两个月后又复刘基后代刘瑜为诚意伯。[8]

嘉靖朝被皇帝特别任用的勋臣乃武定侯郭勋和咸宁侯仇鸾。郭勋在议礼活动中表现积极,《万历野获编》有“张永嘉(璁)暴贵,武定侯郭勋首附之,因得上异宠”之说。[9]仇鸾在嘉靖二十九年(1550)六月的“庚戌之变”中以大同总兵身份领兵勤王,世宗命他为平虏大将军,统各路勤王兵马,可“斩副总兵、文官三品以下懦不战者”,大臣皆畏惧之。[10]蒙古兵退后,世宗加仇鸾太保衔,下诏奖誉之。[11]此后仇鸾又趁世宗欲惩处夏言之际,迎合严嵩以倾轧夏言,再次得到皇帝的信任。[12]

世宗不吝赋予郭勋、仇鸾军政大权,纵容他们常态化地压制文臣。如命郭勋总五军营、督团营、领后军都督府、督理四郊兴造,[13]郭勋甚至因督建功得以“拜太师,后又加翊国公世袭”[14]。《嘉靖以来首辅传》载,郭勋常恃宠“上书论劾大臣”以争权,而嘉靖帝对其所论“无不立应”[15]。《明史》又载,郭勋“陈时政”,极力诋毁“大小诸臣不足任”,请皇帝“复遣内侍出镇守”,世宗于此“诏从之”[16]。相比郭勋,仇鸾气焰更盛。嘉靖二十九年,皇帝革除提督京营内臣,设戎政府,铸“戎政之印”给仇鸾,命他总督京营。明代有“五军府皆开府给印,主兵籍而不与营操,营操官不给印”之制,以此保证武将勋贵不会专权,而“戎政之有府与印,自仇鸾始”[17]。嘉靖帝还赐郭勋、仇鸾二人秘疏银印,准其上秘揭。[18]凭借“戎政之印”和密疏银印在手,仇鸾有了在制度上排挤文臣的条件,他在戎政任上独断专横,“所上疏即内批行”,不下兵部议。[19]嘉靖三十年(1551),仇鸾行边,欲征调副都御史商大节所领部队,商以“九卿不当受鸾节制”为由抗拒,仇鸾对其弹劾,世宗竟下商大节狱,导致他瘐死,“自是诸司摇手,无敢言(仇鸾)者”[20]。嘉靖三十一年(1552),仇鸾再次领兵行边,世宗准兵、户、工三部侍郎各简僚属从军,皆隶属仇鸾幕府中;仇鸾僭拟苛责条法,“动则以军法为言”处置随征的文官。[21]

世宗复五家爵位的目的表面上是为笼络世臣,实则为自己入继大统寻找合理性。嘉靖朝议礼重臣张璁指出,复爵的决策是世宗“体圣祖之心而复报功之典,天下万世之公议也”[22],突显世宗继承了前朝优待勋贵的政策,强调自己的正统地位。嘉靖帝刚愎独断,在“大礼议”等政治斗争中又形成了对文臣极不信任的态度,他特许郭勋、仇鸾扩张权势、压制文官,是权宜性地利用他们制衡朝局,《国榷》一书明确指出,郭勋“因议礼称旨意,私伺上之喜怒而窃之,既威福自己出,屡借条对,饰其短而树其权”[23],亲身经历“庚戌之变”的高岱称仇鸾“不过窃一时之权,以肆其毒”。[24]故而,明代基本的勋臣制度在嘉靖朝并没有变化,郭、仇以外的勋臣均无职权的扩展,如亦受到皇帝亲睐的成国公朱希忠,唯以礼仪事务为己任,明哲保身,史载:

唯王(朱希忠)以忠慎自结于上,独被隆宠,三十年无丝发不当上意。每廷议大事,常迅居后,不敢发端,然一有言,辄中肯款。世宗晚年诸大礼,即辅臣有不知者,常问王,以王少在左右,明习故事也。然不问即终不言,其周慎如此。[25]

郭、仇的权力完全依附于皇权存在,二人最终也因骄横欺瞒犯上,一入锦衣卫监狱瘐死,[26]一开棺戮尸,革爵抄家。[27]

(二) 诚意伯家族结怨东林

虽然限制勋臣参政的机制未变,但世宗优恤勋贵,又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勋臣权力的管控,这就在客观上激发了勋贵谋求政治权力的心理,复爵后的第二代诚意伯刘世延于此表现得尤为突出。嘉靖三十九年(1560),以南京后军都督府佥书管南京右军都督府事的刘世延斥散了南京振武营哗变兵士,[28]他“由是自负,藐诸公卿”,并“数上封事”[29],颇有效仿郭勋、仇鸾的意图。嘉靖三十九年二月,南京兵部尚书张鏊奏请革五府属卫军余替役收粮等事,皇帝准之,刘世延因与张鏊有私怨,故草拟奏疏反对张鏊的意见。世延还请南京守备勋臣魏国公徐鹏举共同上奏,未获同意,故私自“阴署鹏举等名于疏中,独遣人入奏之”。事发后,嘉靖帝判令刘世延闲住。[30]不久刘世延复任,继续无端上奏,但所议多“不报”,刘因此“忿而恣横” [31]。刘世延上奏多非为国言事,而旨在故意搅局,发泄私愤,且手段不轨;而嘉靖帝皇位稳固后,没有兴趣继续突破体制地任用勋贵,其奏议当然不会受到重视。

至万历朝,刘世延搅入朝局的势头依旧。张居正死后,有御史丁此吕弹劾礼部侍郎高启愚曾经在主持南京会试时出“舜亦以命禹”考题以暗劝张居正篡位,该事件掀起了清算张居正的序幕,晚明“党祸”由此形显。[32]有史料隐晦表明,所谓“舜亦以命禹”的题目出自刘世延的授意。[33]《明实录》所收吏部覆查丁此吕的奏章中,也提及刘世延谢恩本有“狂悖之言”,以致“朝臣无不惊骇”[34],虽未明指“舜亦以命禹”之议是否实出刘口,却暗示出刘世延曾牵扯其中。

相比刘世延政治方面的不良表现,他对南京地区经济利益的攫取更为恶劣,可谓勋贵腐化的典型。刘世延的所为在万历二十二年(1594)被集中揭发出来,时任南京刑部右侍郎的王樵负责审理刘世延案件,其奏疏详细记录了刘世延多次命令恶仆、宗党抢夺别人田土,并谋害田主的种种犯罪。[35]刘世延犯下如此大罪,但神宗基于优待勋臣的惯例,仅勒令刘氏回原籍浙江青田闲住。刘世延因此更加目无王法,他甚至“傲不肯行”,并宣称:“我有铁券,捶死一人纳一可免,谁难我者!”。[36]

至万历三十三年(1605),南京福建道御史孙居相等累奏刘世延诸“擅杀认命、奸夺妻女财产”等不法事,又特劾世延“妄称星变,遣牌赴京,明犯无将”,并言南京勋戚子弟见刘世延横行恣肆,多“相与效尤”[37]。关于刘氏所谓“妄称星变赴阙”之事,万历朝御史李邦华的奏疏中有更加详尽的记载:

   万历三十三年,世延忽称星变,召兵集饷,遣牌赴阙,图谋不轨。为世延运筹决策一希张良、李靖之成功者,刘世学也。及被南京御史萧如松、朱吾弼、孙居相、李云鹄等交章论劾,奉旨下法司,严拿监拘,世延遂死狱中,廷询未竟,世学因而漏网。[38]

这里提到的刘世学系刘世延堂兄弟,[39]时任诚意伯勋卫。[40]刘世延、刘世学身为勋家之后,即便再狂悖妄为,应该也不会执意叛乱。刘世延死后,皇帝宽纵了刘世学,可知刘氏兄弟并无谋逆之实。刘氏族内世传占星之术,当时刘世延或以借天变之名进一步扩展军权,但世延几十年内屡屡骄横无法,已为南京朝野所深恨,更为皇帝所恶,于是神宗借此机会将其彻底惩办。

刘世延妄参朝事,而其从弟刘世学,孙刘荩臣、曾孙刘孔昭更进一步介入万历朝党争。刘世延死后,世学“自揣其生平播虐闾里,不敢复归青田,乃侨寓常州,假讬天文、禅教惑视荧听”,后又逃回京师,“百计为荩臣营袭原爵”[41]。至此,世学、荩臣从祖孙二人勾结一处。万历四十年(1612),正是东林党与齐、楚、浙、昆诸党斗争日趋激化的阶段。是年十一月,内阁大学士叶向高曾上奏议一篇云:

时门户纷纭枝蔓不已,御史周起元有《近习蔽明疏》,翟凤翀论科臣彭惟成并及诚意伯刘荩臣从祖世学。荩臣为之伸理,且讥刺东林,御史,台省群起攻之。[42]

这条材料显示出诚意伯刘荩臣由于从祖刘世学被论劾而与东林党为难的状况。叶向高疏中提到的周起元乃东林名宿,他所上《近习蔽明疏》全名是《题为政柄旁落近习蔽明乞揽干刚以新盛治事疏》,疏中揭露齐、昆、浙诸党介入铨选的活动。[43]叶向高奏疏中所涉论劾刘世学的翟凤翀是朝中正臣,他没有什么党派活动的记录,态度中立,但以耿直敢谏,力抨弊政闻名一时。[44]与刘世学一并为翟凤翀所奏劾的给事中彭惟成,曾帮助诸党抨击东林党人吏部尚书孙丕扬。彭惟成的弹劾直接促使孙丕扬罢职,导致孙丕扬澄清吏治的计划不得落实。[45]综上可知,刘世学应该是与齐、昆、浙诸党牵扯在一起,故为朝士所非,而刘荩臣为了替世学报仇,便不论是非,与东林为难。

   至于刘世学与诸党的渊源,以及刘荩攻击东林党的具体情形,李邦华《纠劾勋臣疏》有更详细的揭示:

   (刘世学)窟穴既就,阴谋愈毒,奔走勋戚之门,游说公卿之侧,直入奸邪之幕,簧蛊痴愚之子,衣冠状貌,不过山人谈客,机械戈矛,直欲覆地翻天,浊乱朝政,流毒缙绅。即如御史钱春与世学谊讬肺腑,好缔朱陈,只一论劾徐兆魁,辄有“金戈年例”之说。“金戈”者,钱也;“年例”者,恨春参兆魁而处以年例也。夫今朝廷虽乏人,然宰执部院森然在列,是非用舍,各有攸司。世学一无赖游徒,敢尔凭城作威,结党横议,几于手握王章,口衔天宪,罪难罄竹,法在无贳。御史周起元、翟凤翀偶以建言摘及,尚未暴其罪恶,即将荩臣名目,公然出疏,詈言名贤于泉下,喷黑血于朝绅,甚且自矜。……祖宗二百余年之天下,言官论劾勋臣者多矣,曾有勋臣而敢诋言官者乎?勋臣被劾而自辩者有矣,曾有奸棍被劾而勋臣敢党护代辩者乎?且荩臣目不识丁,腹同储草,安知封事为何物?今试查其疏语,剑戟填胸,波涛满纸,众手各撰。更复何疑?人言其平日潜养死士,广交缙绅,若徐兆魁等,神出鬼没,设谋布算,事权在握,衅端叵测。[46]

李邦华系东林邹元标亲传弟子,又与顾宪成等关系密切,[47]他站在东林一脉的立场上,对刘世学、刘荩臣个人的评论可能有所夸张,但仍基本反映了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这篇奏疏中提到的徐兆魁、钱春二人党派立场迥异。时任浙江道御史的徐兆魁素依附浙、宣诸党,系万历三十八年(1610)力攻东林干将漕运总督李三才者;[48]而钱春乃东林党元老钱一本之子,因徐兆魁攻击李三才、顾宪成等人,故首发兆魁“憸邪”[49]。据李邦华所言,刘世学初与御史钱春交好,后因为钱春论劾徐兆魁,即与钱春反目,遭到周元起等人的纠劾,于是刘荩臣出面协同世学反诋东林诸臣。刘荩臣“詈言名贤于泉下”,应具体指其追劾顾宪成之事。万历四十年十一月,不少朝臣上疏请求为本年五月去世的东林领袖顾宪成赠谥,刘荩臣却参劾顾宪成,极尽诋毁之,遭到举朝非议作罢。[50]顾宪成已作古,刘荩臣仍不依不饶地抨击之,可见他对东林怨恨之深。

刘世学先附钱春,后附徐兆魁,刘荩臣因世学与钱春有隙即大力攻讦东林。从刘氏祖孙二人的这些表现来看,他们不过是延续刘世延淆乱朝局以谋求权益的作风,并未为达到某种具体政治目的而介入党争,可以说,刘氏家族这一时期的政治活动尚具有盲目性。但是也应注意到,正如李邦华所言,刘荩臣具有了主动打击文臣的倾向,这在勋臣中并不多见。

到了崇祯朝,诚意伯家族的刘孔昭便直接和支持阉党的权奸温体仁沆瀣一气。崇祯帝甫登极,诛魏阉、定“逆案”、清阉党、起正人,一时国家政治颇有起色。但自崇祯元年(1628)与阉党关系暧昧的温体仁入阁,情形一变。崇祯帝极厌党争,温体仁一味“专意逢迎”,“以朋党误国之说疑撼天子”排陷东林,暗中援引阉党。[51]《东林始末》载,温体仁“庇私党,排异己,未尝有迹,但因事图之,使若发自上者,而主柄阴为所假,上竟不疑”[52]。温体仁就这样媚骗君主,把持朝局。他初诬钱谦益,以阻止钱入阁,后借袁崇焕事“欲陷钱龙锡以遍织群贤”[53]。温体仁还极力与东林老臣侯恪为难,[54]而素与东林为敌的诚意伯家族嗣勋刘孔昭即参劾侯恂“以媚乌程(温体仁)”[55]。此后,刘孔昭又因与东林名宿倪元璐结下私怨而愈发倒向温体仁。

崇祯年间,常熟籍监生许重熙著有一部讲述嘉靖至崇祯间史事的编年通史,名《五朝注略》。该书称诚意伯刘基非大功臣,又揭露刘世延“邪横,捏有司长短”的诸多丑行。许崇熙同乡族叔许士柔“不知其中之及刘氏”,无意中将《五朝注略》泄露给刘孔昭,孔昭读罢大怒,质问许士柔如何防止《五朝注略》传播。许士柔言:“此不难,重熙,国子监生也。盖与祭酒言之,立毁其版。” [56]许士柔此举在为许重熙避祸,[57]因为许士柔知道,时任国子监祭酒的倪元璐个性刚直又明辨是非,不可能听信刘孔昭的说辞而重办许重熙。刘孔昭面见倪元璐,请求毁弃《五朝注略》书版,倪元璐表面上同意,只想将刘应付过去,实际上《五朝注略》“其书是非甚辨”,倪元璐没有干涉此事。一个月以后,刘孔昭见《注略》“书版尚在”,便对倪元璐横生恨意,[58]埋下他配合温体仁污蔑攻讦倪元璐的种子。

思宗一度颇器重倪元璐,崇祯八年(1635),他点倪元璐任国子监祭酒一职,甚有望入阁参政。温体仁惧怕倪元璐入阁后压制自己,便想方设法排挤之。温体仁身为辅臣,不可能亲自无端弹劾倪元璐,而时科道官中也缺少可供温利用的对象,于是在崇祯九年(1636),温体仁自拟奏疏,“出袖中弹文”给刘孔昭,以助刘孔昭谋求京营职务为诱,唆使他代己攻击倪元璐。而温、刘所弹劾的议题即倪元璐以妾代妻冒恩封。弹劾奏疏上后,皇帝命令吏部详议,吏部尚书姜逢元、刘宗周等皆为倪元璐申辩,倪自己也上章正名。[59]后吏部判倪元璐“冠带闲住”,温体仁却欲借此事“开大狱”,崇祯帝无意将案件扩大化,亲自下旨将倪元璐放归。[60]刘孔昭还在温体仁弹劾奏疏的基础上加入指摘许重熙的内容,称其“书生不当妄言国事”。许重熙也被罚“革去衣巾,书板毁”[61]。《倪元璐年谱》中载,倪元璐闲住后,“刘孔昭谋泄,勋贵恶之,暴其事于朝堂”,温体仁见无法推举刘孔昭入掌京营,便“特设武操江酬之”,就是推举刘孔昭负责长江防御。[62]可见刘孔昭的行径过于恶劣,已经招致其他勋贵的反感。明季名士文秉在评价刘孔昭等刘基后代族人时,不无讽刺地说:“呜呼,青田有此孙,辱青田矣。”[63]

在限制勋贵参政的固有体制下,刘世延、刘荩臣无皇帝支持,仅凭己意恣肆,不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刘孔昭则选择依附于掌握实权的奸臣,排挤东林党以捞取利益并公报私仇,而温体仁应是看中刘氏家族素不睦东林的背景,唆使孔昭以勋臣之尊为自己冲锋陷阵,压制对手,双方形成了一种性质恶劣的政治同盟关系,产生极坏的政治影响。

(三) 崇祯帝重用勋臣的后果

崇祯末年国家内外交困,动荡不堪,皇帝又刚愎多疑,对朝臣不信任,故出现了人才无以为继的情况,无奈之下,崇祯帝想到了重用勋贵。李清《三垣笔记》载:

上(崇祯帝)用人屡不效,又思用侯、伯,曰:“毕竟是我家世官。”其最属意者,襄城伯李国桢与抚宁侯朱国弼、诚意伯刘孔昭、忻诚伯赵之龙也。国桢后殉难。[64]

清初史家全祖望亦言:“思宗以文、武大臣多不足用,思得勋臣、戚臣与同休戚,尝曰:“此究属吾家世臣。”[65]到崇祯时,列朝封袭的勋臣共存五十二名,其中二十余位领有职事,[66]综合《绥寇纪略》及《明史·功臣表》的记载,拥有职权的勋贵如下:

崇祯朝勋臣职务表

勋臣名爵

所领职事

所在地

定国公徐允祯

掌左军都督府,并参议国事

北京

成国公朱纯臣

首百僚,兼领天子之禁军”

北京

英国公张惟贤

万历、天启、崇祯“三朝顾命”

北京

英国公张世泽

掌环列”

北京

永康侯徐锡登

备宿卫”

北京

西宁侯宋裕德

备宿卫”

北京

恭顺侯吴惟英

提督京营

北京

彭城伯张光祖

左军都督府佥书

北京

惠安伯张庆臻

提督京营

北京

襄城伯李守锜、李国桢

提督京营,李国祯“在事尤重”

北京

宣城伯卫时春等九名伯爵

备宿位”

北京

魏国公徐弘基

南京守备

南京

忻城伯赵之龙

协守南京

南京

镇远侯顾肇迹

任职南京

南京

安远侯柳祚昌

任职南京

南京

南和伯方一元

任职南京

南京

东宁伯焦梦熊

任职南京

南京

诚意伯刘孔昭

提督操江

南京

临淮侯李弘济

抵挡农民军攻击凤阳皇陵

江、淮一代

抚宁侯朱国弼

镇守淮安,领兵调度军饷

淮河地区

黔国公沐天波

镇守云南

云南

从勋贵的职事安排可以看出,崇祯帝企图依靠勋臣建立一个严密的两京及江、淮防御体系。他对这些勋贵寄予厚望,以极高规格于中左门召见忻城伯赵之龙、抚宁侯朱国弼,钦命朱国弼“总漕淮安”,赵之龙“掌南京中军都督府印,管守备事”[67]。襄城伯李国桢、抚宁侯朱国弼、诚意伯赵之龙及李国祯因最受皇帝“属意”而“在事尤重”。思宗还特别提高了这些亲臣的权力委以重任,如他裁撤文职操江都御使,专命刘孔昭负责江防。[68]刘孔昭依附温体仁,以卑鄙手段谋求提督操江一职,反而受到如此重用,甚是讽刺。在农民军兵临城下之际,崇祯帝甚至亲笔下诏令朱纯臣“抚东宫”,求退路,以至于坊间传说皇帝“微服步至成国第而仍属意元勋,或可佑东宫以图一效也”[69]

勋贵群体的职权素为体制束缚,又经过一、二百年的腐化蜕变,到崇祯时,这些纨绔子弟的实际能力并不能满足皇帝的要求。《甲申核真略》载,“成国(朱纯臣)本长厚无他技能,直以元勋为上所讬,非真鉴其才识择而命之也”[70]。更甚者如襄城伯李守锜提督京营时“纵使肆掠”,所部士兵“白昼为盗,露兵大明门外”[71]。李守锜之子李国桢宠祯恃宠骄横,每逢召对,其他大臣皆跪奉,独国桢“从旁立语,睨视上,几无人臣礼”。李国桢还谎报称京营士兵战力强大,仅粮草不足,及至农民军兵临城下时,皇帝才从前线败退下来的太监口中得知,京营早已经四散无人。[72]李自成攻北京时,留居勋臣抵抗无力,城破之日,仅襄城伯李国祯、惠安伯张庆臻、宣城伯卫时春自杀殉国,其余以成国公朱纯臣、定国公徐允祯为代表者,多被俘或投降,后多为农民军追赃拷掠致死。[73]曾任弘光朝户科给事中的熊汝霖对崇祯帝宠用勋贵之举有评:“先帝委任勋臣,而官舍选练,一任饱扬,京营锐卒,徒为寇藉”。[74]

更与思宗初衷相违的是,聚集在南京的勋贵借机进一步与阉党奸臣勾结,《枣林杂俎》记:

桐城阮大铖初附善类,与嘉善魏大中争吏科都给事,因投逆珰。……日同士英及抚宁侯,诚意伯狎饮,后常熟钱侍郎谦益附益。[75]

马士英、阮大铖皆中万历丙辰科进士,有同年之交。崇祯初年,阮大铖曾因依附魏忠贤而遭罢黜,流寓南京。寄居白下的阮大铖遭到东林及复社士人的鄙视排挤,不得不堵门避客。恰逢因赃贿遣戍的马士英也流落南京,二人“气类相投,又同病相惜,日夕过从,遂成莫逆”,而在南京提督操江的刘孔昭便渐渐向二人靠拢。[76]崇祯十四年(1641),与阮大铖同乡交好的周延儒再次被起用为内阁大学士,阮大铖立即展开行动,巴结周延儒,据《麓樵纪闻》载:

及宜兴再召,大铖使人奉金杯为寿,且曰:“息壤在彼。”延儒举杯爵者三,曰:“前言固宜践;成案难遽翻。归语尔主,有堪心腹托者,当先用为督抚;俟彼以边才荐,必得口以报。”使者反命,大铖喜,士英即以为请,不数月而士英奉特旨总督凤阳矣。[77]

马士英为凤阳总督,加紧与盘踞在南京的阮大铖及刘孔昭勾结,为此后历史的发展埋下祸根。

二  勋臣介入弘光政局

(一) 勋臣协助马士英“定策”并入阁

甲申之际,北京被李自成攻克,南京迅速成为新的政治中心,福王、潞王等宗室纷纷南下避难;当时南京九卿科道之臣多有东林党及复社背景,如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史可法、南京户部尚书高弘图、詹事府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姜曰广等,[78]而马士英、阮大铖等亦在南都一带活动。南都诸臣重新欲组织政府,首要面对“定策”大计。有关马、阮胁迫南都诸臣,阴谋拥立福王及东林党“定策”失误的主干问题多有学者论述,[79]此不赘言。需要指出的是,奸党为取得“定策”先机,拉拢勋臣、镇将及宦官势力,其中提督操江诚意伯刘孔昭等勋贵的表现尤为突出。《明季南略》载,马士英“内贿刘孔昭,外贿刘泽清,同心推戴”,必欲立福王而后快,[80]另《弘光实录钞》的记载表明,因身负“逆案”长期闲居南京的阮大铖自以为“线索在手”,也与“诚意伯刘孔昭,凤阳总督马士英幕中密议”[81]。福王入宫前,曾明确提出拥立潞王的南京礼部尚书吕大器出于忌惮心理,把持“礼、兵二部印,纡回不前”,刘孔昭马上“怒形于色”,并“面折吕大器”[82]。最终,南京臣僚普遍同意拥立福王,甲申年(1644)五月,群臣迎奉福王进入南京城。

很多勋臣也像刘孔昭一样,迅速向马、阮等人靠拢,积极参与拥立行动希图分一杯羹。福王进入南京后,他们自以为拥立功高,“人人皆有德色”[83],他们不断怂恿福王马上即皇帝位,以邀功牟利。甲申年五月初二日,群臣参谒福王于行宫,当时魏国公徐弘基就提出“请早正大位,收拾人心”,接着灵璧侯汤国祚突然“以户部措饷不发为言”,其措辞极为愤激。一般情况下,户部事务无勋臣建策之理,故吕大器当庭斥责汤国祚,称其“次非对君礼”[84],汤无言以对。福王对此事采取了软处理,仅告诫两人“文武宜和衷”[85]。这一小插曲看似无足轻重,但却开启勋臣擅自廷议六部庶务的先河,弘光朝文臣与勋臣间的冲突就此展开。参谒福王后,群臣汇集于备守太监家中,讨论福王应该以监国号行使权力还是即刻登极,大多数官员以为称监国为宜。早前主张立潞王的吕大器此时惧祸献媚,请福王“后日即登极”。南京吏部尚书张慎言和南京户部尚书高弘图等人考虑到“国虚无人”,也请求福王马上即位。史可法认为“太子存亡未卜”,表示反对。刘孔昭马上提出“今日既定,谁敢更移,请即正位”。在多数人的劝阻下,即刻登极之议被搁置。[86]于是群臣计划先让福王持监国玺绶,“而后劝进”[87]。会议后,刘孔昭再次提议福王“宜即登大宝以正人心。”御史祁彪佳认为监国之名可以彰显福王贤德谦逊,等到为崇祯帝发丧后择吉日登极为好。这个分析非常恰当得体,故“礼臣、魏国等皆然之”[88]。刘孔昭的计划虽落空,但经过步步运筹,马、阮等奸臣阉党及以刘孔昭为代表的勋臣群体不断巩固拥立“定策”之功,占尽先机。

福王监国之后,在甲申年五月初二日举行廷推选任大僚,“改史可法、高弘图为礼部尚书,升马士英兵部尚书,姜曰广、王铎礼部左侍郎,俱兼东阁大学士”,而史可法仍掌兵部事,张慎言还为吏部尚书。[89]马士英的入阁得益于刘孔昭的推荐。明代本没有勋臣入列推举阁臣的先例,[90]弘光帝为了消弭文武臣僚间已出现的不和,特别准许勋臣参与这次推举。其间诚意伯刘孔昭竟然推举自己入内阁,史可法说:“本朝无勋臣入阁例”。刘孔昭回应:“即我不可,马士英有何不可!”诸臣对此无言以应,加之此时马士英正安排高杰、刘泽清等镇臣“拥兵十万,临江以挟制廷臣”,才得以入阁。[91]此外,刘孔昭还特举阮大铖,但“逆案”关乎大是大非,史可法批驳:“此先帝钦定逆案,毋庸再言说。”[92]对阮大铖的初次推举因而作罢。

刘孔昭荒诞地推荐自己入阁,进而又举荐马士英、阮大铖,勋贵政治野心膨胀的势头可见一斑。有学者敏锐地指出,南都勋贵“对文官当权心怀不满,将福王视为自己的保护人,将马士英视为强大的盟友,希望恢复其家族自明初便已失去的某些权力”[93];而马、阮为巩固既得利益,对勋臣的拉拢也是不遗余力,对此《爝火录》讲得很清楚:“马士英入阁辅政,乃掌兵部事”,他“挟拥戴功,内结勋臣朱国弼、刘孔昭、赵之龙,外连诸镇,谋擅朝政。”[94]明代勋臣长期处于位高权低的境地,政治素养堪忧而腐化严重。嘉靖帝以后,诚意伯家族参政的欲望高涨且不断结怨东林,直至刘孔昭通过依附权奸温体仁成功捞取政治利益。崇祯帝安排刘孔昭等大批勋臣驻防南京,客观上促成了孔昭与马、阮的进一步勾结。明代的勋臣是一个相对独立而又具有趋同性的群体,在南京这样一个较为狭小的环境中,不少勋臣会受刘孔昭的影响而靠拢马、阮以谋求政治利益。勋臣身份非凡,又握有军权,马、阮正可利用之以压制对手。这样权奸就与勋臣们形成了一个利益共生体,拥戴福王“定策”是其共生的基础,对抗东林以争权夺势是其共生的目的。需指出的是,在这一共生关系中,马士英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他取信于福王进而操控之,通过内阁中枢把控政治决策权,成为皇权的“寄生”[95]者;而勋贵不能直接控制国家议政、行政部门,只是听任马、阮指使,为权力的次级寄生者。刘孔昭妄图自己入阁,“以舆论不许”而告罢,其间马士英“亦不欲”[96]的态度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可见弘光朝勋臣的权力来源于权臣,也必须在权奸的可控范围内,勋臣缺少独立的政治身份。

(二) 勋臣对铨选制度的破坏

马士英虽与阮大铖同类,但自身未入“逆案”,所以他得以借“定策”功跻身朝班,但阮大铖等同样盘踞南京的阉党份子仍处于罢官闲住状态。当时内阁大学士姜曰广、高弘图及吏部尚书张慎言主导铨政,他们极力“申拔正类”,抑制阉党势力,故时有“举动一裁自曰广”[97]之说。故此,挟“定策”功的马、阮群小预谋打击东林,翻动“逆案”延引同类,而“密结勋戚中贵之桀骜不驯者”以“揽权归己”[98]就成了他们的既定方针。

1、东林主导的铨选方略

弘光政权建立之初,吏部尚书东林党人张慎言主持铨政,而内阁大学士史可法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朝局。可以说,这一时期的铨选掌握在东林手中,其铨选原则可以从福王《监国诏》中反映出来:

罪废各官内,除逆案、计典、赃私,不得轻议外,其中情有可原,才足戡乱,诏差官会同抚、按官从公采访,列名报闻,分别酌用,不得藉端燃灰,致滋幸滥。[99]

与此同时,弘光朝还大力推行保举、荐举之法,以招徕人才:

山林草泽、下僚贱吏,有真正奇才异能、堪以匡时御乱者,除前谕已颁抚按行各属从公察报外,今仍着在京阁部科道等衙门,一体从公保举,确定人数,以凭拔用。如徇情贿嘱,事后发觉及试验罔效者,举主连坐。[100]

东林主导的铨政是相对宽松的,仅坚持了基本政治底线,所限制者唯阉党及贪腐之人。至于保举制度,其在隆庆以降已经“徒为故事”[101];而福王初立,人才匮乏,保举制的全面重启亦符合当时现实需求。

优待性的铨选政策使大批南京故臣和北来朝臣纷纷跻身朝班。不久,张慎言又拟议“北来诸臣,虽屈膝腆颜,事或胁从,情非委顺。如能自拔南来,酌定用”之法。[102]此议一出,先朝废籍者多有所用,很多以“封疆”坐废的大臣被重召,一些投靠过李自成的“失节”官员,如崇祯朝兵科给事中光时亨等也得晋身。[103]张慎言的提议旨在更快更多地为朝廷延引人才;他亲自主持铨政,严格审核,提出“北来陷贼诸臣,宜随才录用,不当概以死责”,同时强调“逆案无容更议,其在戍籍废居者一从清议,不挠毁誉”[104],以保证录用不至过滥。

张慎言力主铨政的合理高效,但是他所圈定的选材范围确实过宽,很容易为对手所攻击。如诚意伯刘孔昭曾上所谓的《痛陈积习疏》言:“封疆失事之臣,其罪岂在钦定逆案下。”福王采纳刘孔昭的建议,下旨命“失事各官,今后不许朦胧起用”,还命令曰:“有不尊者,科道官据实纠参重治。”[105]在弘光朝为崇祯帝举行祭祀大典时,刘孔昭且哭且诉,他指责光时亨是“阻驾致先帝崩”的罪魁祸首,并认为不处置光时亨“何以慰在天之恫”[106]。刘孔昭的这些提议把矛头指向了东林党与复社,在此后的政治斗争中,“封疆失事”、“从逆”就与“定策”一样,成为刘孔昭之流攻击东林的口实。

2、勋臣廷劾张慎言

福王朱由崧正式登极后改元弘光,福王即南明历史上的弘光帝。在弘光朝局肇兴的关键时刻,马士英却密谋逼迫史可法督师江防,揽大权于己。当时仍督师凤阳的马士英推让江防之责,并称:“史老先生屡建奇绩,目今番山鹞(高杰)已至淮南,淮安士民仰公圣德,不啻明神慈父,督师者,非公而谁?”[107]马士英还把史可法的“七不可”之议上奏弘光帝,对史可法进行直接的逼迫,最终使其督师江上。[108]黄宗羲即认为,史可法的出督完全是受到挟制,“不得已而出。”[109]五月十八日,史可法离京,马士英于五月二十二日正式入直,开始全面控制内阁。马士英渐渐操柄后的首要任务就是继续和刘孔昭等人勾结,完成“必欲起大铖”的目的,[110]史可法被排挤出权力核心,这大大减轻了他们面对的阻力,史评:“可法出督师,士英入辅、与刘孔昭比,欲尽起逆案中人,先荐阮大铖”[111]”。除刘孔昭外,很多勋臣们都参与了支持阮大铖入朝的阴谋。如《爝火录》载:“士英必欲起大铖,令刘孔昭、汤国祚、赵之龙等荐大铖知兵。”[112]另据《过江七事》,是时“勋臣刘孔昭已揣知士英将入柄权,而所急者大铖也,遂首为言冤,且实才,余嗫嚅不敢言”[113]。但“逆案”是崇祯帝钦定,具有绝对权威性,弘光朝还颁有“逆党不得轻议”的诏令,吏部尚书张慎言又“秉铨持正,度不可进言”[114],这就阻断了阮大铖被起废的可能。马士英、刘孔昭必须先排挤掉张慎言才能达到其目的。

甲申五月二十三日,张慎言落实酌用北来诸臣的政策,举荐了崇祯朝辅臣吴甡、吏部尚书郑三俊二人。在大学士高弘图的拟议下,弘光帝召吴甡入朝,郑三俊未入召。[115]这本属于正常的铨选程序,却引起了一场朝中风波。张所举吴、郑二人在前朝素有清名,“皆为诸小人所畏”[116],加之清正干练的张慎言本身对阉党就是一大威胁,所以奸党对张的举荐极为仇视。刘孔昭已经意识到“慎言清执不可回”,故“先一日”决定“饮勋臣,廷纠计去冢臣”,而后再找机会援引阮大铖。[117]当日常朝结束,勋臣们在刘孔昭带领下群跪于大殿,“指慎言及甡为奸邪”,其“叱咤之声,直撤御座”[118]。勋臣合诋张慎言“专选文职,略武臣”,又称“吴牲、郑三俊为悖先帝,诚奸臣也”,灵璧侯汤国祚、忻城伯赵之龙“言如之”[119]。其间刘孔昭甚至边叫嚣着“杀此老奸”边拔刀冲向张慎言,张慎言无奈,“于丛人中辗转相避”,以致“班行大乱”。面对嚣乱不堪的朝堂,弘光帝毫无能力维持,只得连声说:“文武各宜和衷,何得偏竞。”[120]经阁臣高弘图等百般和解,勋臣才退下。[121]退朝后,刘孔昭又写了一篇较长的奏疏专门弹劾张慎言,现引部分文字如下:

臣见其条陈内伪命一款,谓屈膝腼颜之臣,事或胁从,情非委顺。俟其归正,不必苛议。不臣不胜骇愕。又见其荐举吴甡、郑三俟,更为可异。甡受命督师,逗留三月,出国门一步。殆后遣戍,悠游里居。三俊保用侯恂,丧师蹙地,引用吴昌时,招权植党。此皆万世罪人,何居乎而荐之?慎言原有二心。当告庙决策迎立主上之时,阻难奸辨,人人咋舌。廷臣具在可质。伏乞收回吴甡陛见之命,将慎言之受贿重处,以为欺君误国之戒。[122]

另据《过江七事》记载,魏国公徐弘基、诚意伯刘孔昭等勋臣当时曾向弘光帝面奏:“文臣朋党误国,”并指责吏部尚书张慎言“专权结党,擅引旧辅吴牲”。他们甚至再次“群谋援高皇帝开国时以魏国公徐达为左丞相例”争取入阁的机会,只是谋而未发。科道官李沾、郭维经等予以回击说:“诸勋臣不勤王,不忠;乃乘国变侵官乱政,并凯觎入阁事。”双方相持不下,又引起了朝堂大哗。[123]大学士姜曰广请求弘光帝处分蓄意攻讦张慎言的勋贵,弘光帝毫无政治眼光,信口下了“朝廷用人,自是吏部执掌,但有不当,许勋臣、科道纠参”的谕旨。这正中勋臣的下怀,刘孔昭立刻“起手招诸勋臣”,并说:“来!圣明已许吾辈纠参矣!速谢恩!”弘光帝的昏庸被勋臣充分利用。正如姜曰广所说:“上在位日浅,未明习国家故事,并许勋臣纠参。此曹纨绔子,易动以利,天下事使渠辈得操长短,败矣!”后来姜曰广自票拟,明令禁止勋臣弹劾纠参的行为。[124]由于勋臣的特殊政治身份,且他们的弹劾权来自马士英的支持和弘光帝的特许,因此姜曰广的努力没有起到作用。参驳权竟然被皇帝准为勋臣的法定职权,有了这一利器,刘孔昭等便时时滥发议论,弹劾异己。

群勋堂而皇之围攻冢宰的乱象令史可法敏锐地感到新一轮政治斗争即将全面展开,他对此上奏说:

不意二十三日早朝有文武忿争一事。闻之昔主辱则臣死,今主死而臣生,凡属臣工,谁能无罪?文臣固多误国,武臣岂尽矢忠?累累降贼者,宁独文臣哉。……各怀偏私,日寻水火,文与武不和,而文与文又不和,朋党之祸炽,人才之用阻。……冢臣慎言复行举用(吴甡),诸臣既谓不可,公廨言之可也,公疏争之可也。何事痛哭喧呼,声彻殿陛?闻之骄将悍卒不益轻朝廷而长祸乱耶?[125]

明清之际的史家谈迁也以“文臣畸轻,孔昭畸重”评价弘光朝的政局,并指出刘孔昭等勋臣“不甘右列”,甚至到了“马士英不敢抗” [126]的地步。日本学者小野和子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史可法、谈迁的看法,她总结弘光朝东林和反东林的对立“表现为文和武的对立”,而且马、阮是依托勋臣及四镇的军事力量作后盾来实现阉党的统治的。[127]“文武对立”和“马、阮依托勋臣”确实不假,但勋臣与马、阮的关系尚需辨析,“马士英不敢抗”的说法失于夸张。通过更多的史籍记载可以看出,勋臣仅仅是阉党权臣的鹰犬。如《明季南略》载,刘孔昭之所以在朝堂上狂悖无忌惮地攻击张慎言,就是因为“史可法辞朝而马士英入直”[128]。《爝火录》记:“马士英念慎言秉铨,阮大铖终不能起,乃令刘孔昭、汤国祚、赵之龙等力攻慎言。”[129]査继佐则认为对张慎言的攻击实是“士英嗾诚意伯刘孔昭弹之”[130]。谈迁也写到“大铖废久”,“计沮,嗾孔昭拉勋臣廷攻冢宰”,并且认为“南都之祸始于诚意,溃于士英、大铖”[131]

勋臣干扰铨选、肆意纠弹的现象皆因起用阮大铖的阴谋而生,当时任职南明的东林党人之所以普遍反对勋臣及阉党奸佞的行径,除了要维护“逆案”外,还在于捍卫分权明责,维护行政合理化的政治理念,这也是万历朝以降东林党人参与政治斗争的根本动因。由于弘光政权出现奸邪唆使勋臣僭越铨法并弹劾的极端现象,前所未有地冲击了东林党人的底线,很多具有正义感的朝臣不断从分权理念出发,抨击勋臣。给事中罗万象说:“祖制以票拟归阁臣,参劾归言官,不闻委勋臣以纠劾也。勋臣得兼纠劾,文臣可胜逐哉!”[132]御史王孙蕃亦批驳曰:“用人,吏部职掌。奈何廷辱冢宰。”[133]大学士高弘图言:“文武官各有执掌,毋得侵犯,即文臣中各部不得侵吏部之权,今用人乃慎言事,孔昭一手握定,非其所私即谓之奸,臣等实属赘员矣”。[134]

3、张慎言离朝与阮大铖“陛见”

在勋贵不断弹劾的逼迫下,大学士高弘图、姜曰广和吏部尚书张慎言几乎同时请求罢官离朝。起初弘光帝还“有意为明主”,经常召见张慎言、高弘图等东林重臣,劝阻他们不要轻易告退,并听取他们对铨选的意见和对勋臣乱政的批评。但马士英势力渐强,弘光帝很快沦为“直高拱听之,不复知外边事”的傀儡,[135]朝政濒临于崩溃。

甲申六、七月间,被谈迁评价为“品望夙着,为南渡首登”,“而无如勋臣何”[136]的张慎言终于不堪勋贵的屡次诋辱,“四疏乞罢,乃得请”。继史可法出督后,张慎言又罢去,朝中东林势力进一步削弱,铨选秩序被冲击,这就为阮大铖的起用创造了条件。

张慎言离朝前,马士英即于甲申六月六日亲自上奏推举阮大铖,其奏文如下:

原任光禄寺卿阮大铖,居山林而不忘君父,未任边疆,而实娴韬略。北信到时,臣与诸臣面商定策。大铖致书于臣及操臣刘孔昭,戒以力扫邪谋,臣甚服之。须遣官立召,暂假冠带,来京陛见,面问方略。如其不当,臣甘同罪;若堪实用,则臣部见缺右侍郎,当赦其往罪,敕部起补。[137]

诚意伯刘孔昭不忘配合马士英的上奏,随即进言:

伏读诏书罪废各逆案,计典赃私俱不得轻议,而置封疆失事于不言,闻当事者仍将有以用之也。此诏款之中,乃见一段门户之肺胆。朋党之祸,于斯为烈。[138]

马士英又乘高弘图出督漕务而不在内阁的机会,“自拟旨”代天子言,让阮大铖“冠带陛见”,这种操控皇权,谋取私利的行径引起举朝大骇。六月初八日朝会,高弘图上奏:“大铖可用,必九卿会议。”对此,马士英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会议则大铖必不得用。”弘图又试图引导弘光帝,故进言:“臣非阻大铖,旧制京堂必会议,乃于大铖更光明。”马士英狡辩道:“臣非受其贿,何所不光明?”高弘图以“何必言受贿,一付廷议,国人皆曰贤”对之。[139]高弘图反对阮大铖入朝的理由丝丝入扣,说到底是维护国家的铨选制度的合理运行。幸而继张慎言为吏部尚书的徐石麟乃东林党人黄尊素的弟子,石麟一如张慎言所为,“以祖宗之法”裁抑奸党。[140]在大多数朝臣反对下,马、阮的势头暂时被遏制住。可见张慎言虽去,东林大损,但余力尚存,奸邪阉党尚不足以完全撼动朝纲。

    三  勋臣参政的模式

(一) 勋臣与马士英的政治协同

面对东林强烈声讨,“举朝为难,铨衡不敢任其责”的局面,马士英计划采用更加极端的方法,越过常规制度,以中旨起用阮大铖。所谓“中旨”,又称“内传”、“内批”,是指皇帝越过内阁、六部等国家部门,从宫中直接传旨并令执行的非正常出令方式。如果皇帝越过吏部,以中旨滥授官职,就被称作“传奉官”,这项制度在成化朝盛行一时。[141]内传授官这种荒唐的选官制度,在成化朝以后渐渐减少,但从来没有销声匿迹。皇帝使用内传授官,虽不合理但却合情。然而在弘光朝,是马士英而非弘光帝“欲假中旨” [142]起用阮大铖,即所谓“中旨”,名义是弘光帝发出的圣旨,实际上是马士英以阁臣身份代拟,经弘光帝草草首肯后发出。顾炎武就认为弘光朝的内传授官只能称为“内批”而非“内旨”,因为它本身不是皇帝的圣旨。[143]基于对弘光帝的控制,马士英既然能够避开高弘图,独自拟旨令阮大铖“冠带陛见”,便可以进一步假天子令而起用阮大铖。

但内传毕竟非良法,正式起用阮大铖前,马士英还做了一番试探。甲申七月二十四日,马士英乘户部尚书周堪赓久不到任的机会,“先用中旨传升吏部侍郎张有誉为户部尚书”;因为“有誉清望素著”且“廉慎”,马士英“藉以开传律门”[144]给阮大铖的出山探路。吏科给事中章正宸封还马士英的条旨,上言力争说:“臣于有誉,非争其人,争其事也。传升一途,非所以待正人君子。有誉贤者,未必即受,是用有誉者,乃所以斥有誉也。”[145]大学士高弘图以张有誉“不经会推”,缴还内传的成命,马士英又自行票旨言:“特用出自朕裁,卿不必过为疑揣,仍着遵前旨行。”高弘图继续票拟称:“再发改。”经过几次拉锯式的较量,张有誉“卒以廷推简用”[146]。张有誉最终没有以内传入朝,可见马士英希图单纯僭越君权,以内传援引的做法实在冒天下之大不韪,很难成功,但内传之口一开,便不可收拾。

甲申六月至八月间,在马士英为援引阮大铖做准备的同时,勋臣也极力配合马、阮的阴谋。刘孔昭等人继续弹劾朝中维护铨选制度的大臣,迫使他们离朝,并不断利用在福王监国初获得的举荐权保举同党入朝。勋臣此时纠弹东林文臣的名目可谓至极,手段也日趋成熟。如面对“力沮”阮大铖入朝的姜曰广,马、阮二人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诬陷之。姜曰广的一封奏疏中有“先帝用勋臣以内传,所得勋臣,则力沮南迁尽撤守御狂穉之李国桢”一句,马士英揪住这句话,暗中唆使勋臣朱国弼、刘孔昭攻击姜曰广,污蔑姜“诽谤先帝,诬蔑忠臣李国桢”[147]。勋贵干挠铨选的势头,亦不在纠弹之下。抚宁侯朱国弼枉引《会典》,认为推选阁部大臣,“当用五府”[148]。朱国弼、刘孔昭甚至合疏条陈新政,提出“吏部用人,必勋臣商榷;各部行政,必勋臣面定;皇上图治,必勋臣召对” [149]的无理要求,这种荒唐的“新政”当然不会被采纳,但可见勋贵的嚣张气焰。除了向朝廷提出各种荒谬条款,勋臣的举荐活动也向规模化发展。如忻城伯赵之龙举荐把总黄家鼒为南京鸿胪寺少卿。黄家鼒本为鸿胪寺班序,自行放弃文官身份而充当武职,现在又通过贿赂赵之龙谋求回到鸿胪寺任职。[150]又如刘孔昭编造出“循良卓异”的名目进行举荐,受荐者中有冯大任一人,而冯素称“赃私狼戾”,早就被户科所弹劾。此后刘孔昭又推荐钱位坤,称其“忠实可信”,请亟收用。[151]而钱位坤是投降李自成的“从逆之臣”[152],刘孔昭曾在甲申三月十九日祭祀思宗的活动中明确反对起用曾投降李自成的官员,现在却出尔反尔,其无原则的政治投机行径显露无疑。

(二) 举荐与“内批”相结合的窃政手段

马士英妄图自拟内传召张有誉入朝未能得逞后,便试图将勋臣掌控的举荐权和自己掌握的内批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先由勋臣上荐保举某人,再由马士英借内传批准该人入职的恶劣政治模式。勋臣地位尊隆,他们的举荐可以减小舆论的压力,待非议风头过后,马士英便可轻松将被保举的大臣引入朝中。利用这种钻制度空子的奸谋,马士英首先成功拔擢了阉党残余张捷,最终帮助阮大铖重新出山。

张捷前因荐举“逆案”中人吕纯如而“得罪公论”,名列逆党,马士英“方欲用大铖”,故计划先以中旨的方式起用张捷。甲申八月二十日,镇臣刘泽清首先举荐张捷,“马士英继之”,而“廷议多持不可”。最后在元老勋臣魏国公徐弘基的“特荐”下,张捷以“内传复故官”[153]。据《弘光实录钞》载,魏国公徐弘基追随马士英举荐张捷的目的是使张捷“佐铨政”[154]。这种明目张胆地为起用阮大铖作准备的行径当然会引起正直官员的非议。户科给事中熊维典上言讽刺:“魏国公徐弘基特荐张捷,亦见勋臣勤于荐吏。”[155]吏科给事中章正宸提出对张捷的升用应该在“部议”的条件下进行,他还认为“勋臣无荐举文臣例”,如果被举荐人“果贤者”,应该“耻受勋臣荐举”[156]。但熊、章的奏议均无法挽回局面。从这一事件可见,马士英虽然能够操纵弘光帝发出内批,但他本人毕竟不是皇帝,面对首次举荐张捷后“廷议多持不可”的局面,马士英也不敢贸然行动;而徐弘基举荐张捷后仅受到个别朝臣的非议,马士英便可顺理成章地矫内批授官。显然,徐弘基以魏国公的尊贵身份压制住了朝议,佐助了马士英。

甲申八月三十日,在勋臣安远侯柳祚昌的举荐下,马士英成功起用了阮大铖。柳祚昌首先向朝廷疏请“急用忠干之臣”,推荐阮大铖,弘光帝即下内批:

阮大铖前时陛见,奏对明爽,才略可用。朕览群臣所进‘逆案’,大铖并无赞道实迹。时事多艰,须人干济,着添注兵部右侍郎办事,群臣不得从前把持渎扰。[157]

所谓弘光帝的内批圣旨,是出于皇帝自己的意志还是出于马士英的私意,史籍中未见记载。但毋庸置疑,此时皇帝的意志已经渐与马士英的意志合流。马士英可以肆无忌惮地操纵弘光帝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阮大铖被起用后,先添注兵部右侍郎,“旋命兼右佥都御史,巡阅江防”,不久转升兵部左侍郎,弘光元年(1645)二月,进本部尚书。[158]

对于阮大铖的起用,朝中正人当然会激烈批评,一向维护东林的都御史刘宗周指摘阮大铖的阉党身份,并谴责内传的乱用:

致魏大中竟死于诏狱,杀大中者珰,而大铖其主使者也。……祖宗故事,九卿大僚必用廷推,主之者吏部,而台省主参驳。……乃者中旨频降,司农之后,继之以少宰,……未几大铖之司马又继之。[159]

刘宗周奏疏中所谓“司农”即张有誉,“少宰”即张捷也。刘宗周进一步从东林党素秉持的分权明责、合理行政的角度说明了勋臣妄自推举的不良影响:

从此廷推可废,一切部院台省职掌继此而废。独容此二三权贵人,朝进一人焉报可,暮进一人焉报可,而其为斜封墨敕之渐,有不待问者。[160]

继之,刘宗周又一针见血地指出,勋臣的举荐完全是出于马士英的操纵,并揭露了马士英篡夺大柄,致使皇权旁落的结局:

夫一大铖耳,枢辅言之而不果行,臣意其必屈体公议,与天下更始矣。夫何勋臣祚昌,又继承其风旨,更唱迭和,终至取旨而后己。宰相之权如此,将置陛下于何地乎?荐牍之纷纷也,方奉明旨申饬,大小臣工,一概报罢,而勋首犯之,臣尤不能为祚昌解。[161]

但再深刻的批评都为时晚矣,通过一系列尝试后,马士英操纵的“勋臣举荐”与“矫旨内传”相结合的恶劣模式逐步成型,东林党人处于无可奈何的境地。

(三) 阉党控制朝局与勋臣参政的程序化

几乎与阮大铖被起用同时,大学士高弘图、姜曰广二人即被罢去,左都御史刘宗周、吏部尚书徐石麟亦相继被排挤出朝。[162]弘光帝本昏庸无能,“读书少,未能亲决章奏”,大抵“汉阿斗之类”,时人认为即使“史、高诸公在朝,犹难辅之,况易以马、阮”[163]。在失去正人的匡扶后,弘光帝彻底堕落,整日恣意玩乐,朝事完全归于马、阮。据《鹿樵纪闻》载,“当高弘图在位”,弘光帝“犹时亲政事”,及至“马士英代为首辅,福王拱手听之”[164]。在东林重臣纷纷去国后,马、阮已经完全把控了弘光帝,窃取了朝廷大权,尤其突出的是全权把持了铨选。东林党人吏部尚书张慎言、徐石麒相继罢去,阮大铖即“密邀内奄取中旨”以“其党”张捷主持吏部。[165]甲申年(1644)十月二十日张捷就任吏部尚书,马士英没料到阮大铖出手如此迅速,此后甚“惮大铖”[166]。张捷名义上掌铨政,然部务却由阮大铖“一手握定”,张捷“惟奉行马、阮指挥,贿赂公行”,将列名“逆案”者尽其举用,导致“铨政不可问矣”[167]的严重后果。

奸臣阉党牢牢操控铨政后多以正常程序招引同党,因而矫用内传的次数有所减少,但权奸及勋臣间程序化的选官模式依然存在。在马、阮操纵下,勋贵一方面继续弹劾朝中残存的东林党人,为援引小人扫清障碍;另一方面不断举荐阉党分子,帮助马、阮起用同党。甲申十月二十八日,御史胡时亨上疏抨击这一非常规的铨政模式:“近来章奏弹劾,文武升授,皆出勋臣之口。”[168]黄宗羲曾无情地揭露勋臣与马、阮的关系:“马、阮传通奸赂,毁裂恩仇,孽勋悍将宫奴市侩,时相为帝。中旨贤于部推,私门热于庙堂。”[169]马士英等人的行径已经完全超出了弘光帝的控制,据《国榷》记载,时有“马士英当国,与刘孔昭、阮大铖等比,浊乱国是”,而“朱国弼、赵之龙侵挠吏事,边警日迫,而上不知也”[170]

现列举史实,揭示这一极端参政模式的运行状况。

第一,勋臣以“定策有异”、“封疆”、“从逆”等攻讦东林,事例如下:

甲申九月二十四,少詹事徐汧就职,“即陈时政七事”,抨击阉党。安远侯柳祚昌随即“希马、阮旨,疏攻之”,柳祚昌在奏疏中指责徐汧“朝服谒潞王于京口,有异志”,而且“自恃东林臣魁,与复社诸奸张采、华允诚、杨廷枢、顾皋狼狈相倚”,又言:“陛下定鼎金陵,彼公然为《讨金陵檄》,所云‘中原逐鹿,南国指马’是为何语?乞置汧于理,除廷枢、皋名,立行提讯。其余党徒,容臣次第纠弹。”柳祚昌此疏排陷了大批东林官员,一时“善类咸惧”。此时马士英也“不欲兴大狱,乃寝其奏”,徐汧称病告归。[171]

甲申十二月,怀宁侯孙维城疏劾旧辅吴甡。吴甡是张慎言所举荐的人选,孙维城的弹劾明显有斩草除根之意。当时孙维城新袭爵,“人皆谓刘孔昭等教之也”[172]

弘光元年(1645)正月二十一日,“阮大铖暨其党张振孙、杨维垣声欲劾”刑部尚书东林党老臣解学龙,解学龙乃称病告归。保国公朱国弼[173]及张孙振马上希阮大铖意,“力诋”解学龙。最终解学龙因“从贼案不结”[174]的罪名被革职。

弘光元年正月,刘孔昭“讦御史王孙蕃不与定策”。王孙蕃曾屡次弹劾勋臣干政的现象,并自陈刘孔昭曾“至其榻前,密商定策”,刘孔昭因此仇视王孙蕃,故极力弹劾之。[175]

弘光元年二月二十日,隆平侯张拱日弹劾都察院左佥都御史郭维经“不迎皇考御容”[176],朱国弼又借机称郭维经署在任大理寺、刑部职时对曾投降李自成的武愫处理不当,并指责郭维经“执法之官,甘心庇逆”,要求朝廷予以重惩,最终郭被勒令致仕回籍。[177]

弘光元年二月,朱国弼又受阉党杨维垣的指使攻击担任过淮抚的东林老臣路振飞。杨维垣因身陷“逆案”谪居淮安,路振飞“待之薄”;而朱国弼曾与路振飞共事,二人矛盾重重。至此,朱国弼、杨维垣沆瀣一气,诬告路振飞在淮抚任上“先警纵囚,旅拒奔藩,护伪官武愫”。路振飞督漕时尝拜谒凤阳皇陵,有“占者言凤阳有天子气,其下当应之云云”,也为朱国弼所利用,他借机诽谤路振飞“私语凤阳王气,心怀异图”。不久,路振飞被解职离朝。[178]

此外,惠安伯张养志奏劾吏部文选司郎中陆康稷贪污。[179]针对张养志的奏劾,弘光帝特别下旨批示称“不必苛求”[180],可见皇帝对勋贵的肆意弹劾也产生了厌恶。

第二,勋贵不断举荐阉党分子入朝以补充职位空缺,事例如下:

甲申十二月十一日,忻城伯赵之龙疏荐“逆案”中人陈尔翼等。当时户科给事中吴适恰好移署吏科,他钞参驳回了赵之龙的提议,引起赵之龙大怒,赵之龙上疏争辩。早为阉党安排充任吏部尚书的张捷根本不顾科臣的参驳,仍然上奏皇帝请起用陈尔翼。最终陈尔翼被题用,但没有马上任职。[181]在援引陈尔翼的过程中,依附阉党的勋贵负责举荐,阉党出身的吏部尚书负责铨选,给事中参驳的职能被挤压殆尽,明代的铨选制度遭到完全破坏,吴适上疏愤言:

(陈)尔翼荐崔呈秀为本兵,正圣谕所谓“真正恶党,不许轻议”者,奈何登之荐剡?若勋臣而驳谏官侵铨政,则谏垣、铨部皆可不设。…… 祖制科臣专封驳之权,未闻勋爵参驳正之司。勋臣党邪求胜,不几背祖训乎?[182]

《弘光实录钞》保存有吴适此疏的另一个版本,不妨列之互参:

臣入垣详看内勋臣赵之龙荐用人才一疏,内有陈尔翼者,察系钦定逆案中人。简阅原案,颂逆有内外诸臣心厂臣之心等语。又荐崔呈秀为本兵,以为逆迹昭然,非若他人可以影响辨释也。……不意勋臣复出一疏,期必用而后已。何其不谙职掌,而为是喋喋者乎!祖宗典制,惟科臣专封驳之责,未闻以勋爵参之也。以谄魏逆者为公道,将魏逆在今日,应昭雪而后可……[183]

不久,安远侯柳祚昌又推荐程士逵充任督理京营的文臣,吴适再参:“士逵不过积分监生,非属举贡正途;勋臣乃提督大汉,非有标营之责,何得侵枢戎职掌,以夺铨部权衡!”[184]吴适的一系列弹奏深刻揭示了勋臣举荐行为对国家制度运行的干扰。

弘光元年正月,在崇祯朝就是奸相温体仁爪牙的南京吏部左侍郎蔡奕琛[185]因刘孔昭举荐,被任命兼东阁大学士,直文渊阁。[186] 明代阁臣例由皇帝钦点,或经九卿会推,皇帝裁夺。现在单凭刘孔昭片言就可成功推举内阁大学士,成法实大坏。

勋臣虽勤于保举,但他们并不能决定铨选的最终结果,而马士英、阮大铖通过对弘光帝施加影响,真正掌控住了官员任免权。如甲申十月,弘光帝召朱大典为兵部左侍郎。当时刘孔昭及兵部侍郎徐人龙等诬陷朱大典“纵子交贼”,企图阻止他入朝,后朱大典“亦自结于马、阮,故得召”[187],勋臣的阻挠没有成功。可见在弘光朝,只要投靠控制朝政的马、阮,就能跻身朝堂。素有贤名的朱大典也为谋取一职而甘于依附权奸,弘光政权确实难以长久了。

结论

当南京防线崩溃,弘光帝、马士英等君臣各自逃命时,忻城伯赵之龙率魏国公徐允爵、保国公朱国弼、隆平侯张拱日、临淮侯李祖达、怀宁侯孙维城、灵壁侯汤国祚、安远侯柳祚昌、定远侯邓文国、南和伯方一元、东宁伯焦梦熊诸勋戚大臣集体向进入南京的清豫亲王多铎投降,[188]诚意伯刘孔昭泛海出走,最后“不知所终”[189]。多铎授予赵之龙清朝爵位三等阿思尼哈番,将徐允爵等勋戚皆“置勿用”[190]。这些世享国恩的贵族非但不挺身报国,反而争先投奔新主,此明王朝莫大之哀,而这也是明代畸形勋臣任职体制导引出的必然结果。永乐朝以后,国家保留一整套勋爵制度维持勋臣尊崇并世袭罔替,但限制勋贵参政,致使勋贵群体处于位高权低的尴尬地位,逐步沦为寄生的“赘疣”阶层。[191]嘉靖帝拉拢个别勋贵制衡朝局的举措刺激了勋臣扩展权势并与文臣抗衡的心理。但世宗秉持固有的勋臣制度,无意建立一个系统合理的勋臣参政机制,迫使个别无良勋臣介入党争,依附阉党权贵以谋求利益,诚意伯刘氏家族就是这方面的代表。至弘光朝,以诚意伯刘孔昭为首的一批勋臣帮助奸臣马士英拥戴、控制弘光帝,又在马、阮授意下凭借身份优势排挤东林,援引阉党残余,严重干挠了国家铨选制度。南都东林诸臣秉持分权明责、合理行政的政治理念,全力与之抗争,但迫于形势,功败垂成。弘光政权就此体局大乱以致迅速覆灭。勋贵群体作为失败体制下催生的腐朽寄生者,缺乏政治是非观与责任感,他们凭借贵族身份怀一己私利肆意干政,又集体投降希求在新朝继续坐享富贵,终至弃“山河带砺”之誓于不顾。[192]

                                               


[1] 有关勋臣与晚明、南明朝局的研究中,日本学者小野和子从明代文武关系角度分析了诚意伯刘孔昭在党争中的行径(见〔日〕小野和子:《明季党社考》第8章《南京福王政权下的党争》第3节《文和武》,李庆、张荣湄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328-329页);美国学者司徒琳《南明史—— 1644-1662》提出弘光政权“勋臣的政治化”概念(见〔美〕司徒琳:《南明史——1644-1662》序言、第1章《首次抵抗:弘光政权》,李荣庆等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8页、第13-14 页)及李谷悦:《明朝历代诚意伯》,《古代文明》2014年第2期,对勋臣参与晚明政治的问题有所涉及。但相关问题尚欠整体性的梳理、分析。

[2] 《清史稿》将勋臣在弘光朝的政治行为定义为“干政”,这颇值得治史者玩味。见《清史稿》卷二四八《赵之龙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标校本,第9660页。

[3] 笔者所见,较系统地讨论整个明代勋臣政治权力演变状况的论著有日本学者谷光隆:《明代の勋臣に关 する一考察》,《东洋史研究》,29卷第4号,1971年第3号;曹循:《明代勋臣的培养与任用》,《云南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4] [明]黄景昉:《国史唯疑》卷二,《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3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6页。

[5]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一九七《封建考·皇明异姓封建》,台北,台湾文海出版社,1979年,第11684-11685页。明代勋臣多由武将及其后代组成,限制其参与九卿行政事务本属正常。但个别文臣出身的勋贵不受此法限制,有封爵后继续兼领部、院职衔的情况。

[6] (意大利)利玛窦、(比利时)金尼阁著;何高济、王遵仲、李申译:《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卷,第6章《中国政府机构》,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7页。

[7] 《明世宗实录》卷一二七,嘉靖十年六月乙丑,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62年校勘影印本,第3022-3023页。

[8] 《明世宗实录》卷一三二,嘉靖十一年四月辛卯,第3226-3227页;《明世宗实录》卷一三九,嘉靖十一年六月甲申,第3254页。

[9]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八《刑部·嘉靖丁亥大狱》,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65页。

[10] [明]赵时春:《赵浚谷文集》卷一〇《逆鸾本末》,《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87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380页。

[11] [明]高岱:《鸿猷录》卷一六《追戮仇鸾》,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73页。

[12]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五《勋戚·咸宁侯》,第141页。

[13] 《明史》卷一三〇《郭英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标校本,第3823页

[14]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五《勋戚·武定侯进公》,第140页。

[15] [明]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卷三《夏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5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454页上。

[16] 《明史》卷二一〇《谢瑜传》,第5550页。

[17] 《明史》卷八九《兵志一·京营》,第2180页。

[18] 嘉靖朝银印密疏的详情,见秦博:《试论嘉靖朝 “银印密疏”的使用》,《故宫学刊》2012年第2期。

[19] [明]高岱:《鸿猷录》卷一六《追戮仇鸾》,第373-374页。

[20] [明]高岱:《鸿猷录》卷一六《追戮仇鸾》,第375页。

[21] [明]高岱:《鸿猷录》卷一六《追戮仇鸾》,第375页。

[22] [明]张璁:《太师张文忠公集·奏议》卷七《请复开国勋爵》,《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77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155页。

[23] [清]谈迁:《国榷》卷五七,世宗嘉靖二十年九月乙未,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3618页。

[24] [明]高岱:《鸿猷录》卷一六《追戮仇鸾》,第376页。

[25] [清]孙承泽:《畿辅人物志》卷一七《朱恭靖希忠》,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年,第196页。

[26]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五《勋戚·大臣恣横》,第141页;《明史》卷一三〇《郭英传》,第3823-3824页。

[27] [明]高岱:《鸿猷录》卷一六《追戮仇鸾》,第375-376页;[明]赵时春:《赵浚谷文集》卷一〇《逆鸾本末》,《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87册,第381页。

[28] 该兵变详情见周志斌:《晚明南京兵变二题》,《学海》2006年第3期。

[29] [明]朱国桢:《皇明开国功臣传》卷三《诚意伯刘公》,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第25册,台北,明文书局,1991年,第213页。

[30] 《明世宗实录》卷四八一,嘉靖三十九年二月癸亥,第8040-8041页。

[31] [明]朱国桢:《皇明开国功臣传》卷三《诚意伯刘公》,第213页;[清]査继佐:《罪惟录》卷八《刘基传》,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404页。

[32] 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二《万历时代之朝政及各党之纷争》,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第10-11页。

[33] 徐秉义所撰《倪元璐传》称许重熙的《五朝注略》一书记载有刘世延出“舜亦以命禹”之议(见[清]徐秉义:《倪元璐传》,[清]倪会鼎:《倪元璐年谱·附录》,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00页),但翻检《四库禁毁书丛刊》所收《五朝注略》已经不见相关文字。原因可能是许重熙在《五朝注略》中记有大量刘基家族的丑闻,引起末代诚意伯刘孔昭的愤怒,许重熙迫于压力删除了相关内容。该事件还牵连了崇祯朝的东林重臣倪元璐,引起倪与刘孔昭的矛盾,此详见后文。

[34] 《明神宗实录》卷一四七,万历十二年三月癸卯,第2747页。

[35] [明]王樵:《方麓集》卷一《堪覆诚意伯刘世延事情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8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23页。关于刘世延罪案的具体情况,见罗晓翔:《从刘世延案看明末南京治安管理与司法制度》,载《明清论丛》第11辑,第2012年。

[36] [明]朱国桢:《皇明开国功臣传》卷三《诚意伯刘公》,第213页;[清]査继佐:《罪惟录》卷八《刘基传》,第 1404页。

[37] 《明神宗实录》卷四一二,万历三十三年八月乙卯。

[38] [明]李邦华:《文水李忠肃先生集》卷一《纠劾勋臣疏》,《四库禁毁丛刊》集部第81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40页。

[39] 刘世延嗣爵孙名刘荩臣,《明神宗实录》有“诚意伯刘荩臣从祖世学”的记载,可知刘世延、刘世延为堂兄弟关系。见《明神宗实录》卷五〇二,万历四十年十一月辛巳,第9523-3524页。

[40] 《明世宗实录》卷三一一,万历二十五年六月戊寅。

[41] 据《明季北略》载,刘世延死后诚意伯爵位本应嫡系孙刘莱臣继承,但刘莱臣庶兄刘荩臣强行冒袭。后刘荩臣子刘孔昭继续冒袭。刘孔昭还借机杀死其叔刘莱臣以绝后患。刘荩臣、刘孔昭父子品行可见一斑,见[清]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〇《刘孔昭杀叔》,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425页。

[42] 《明神宗实录》卷五〇二,万历四十年十一月辛巳,第9523-9524页。

[43] [明]周起元:《周忠愍奏疏》《题为政柄旁落近习蔽明乞揽干刚以新盛治事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第43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64-265页。

[44] 康熙《益都县志》卷七《事功·翟凤翀》,《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375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第488页。

[45] 《明史》卷二二四《孙丕扬传》,第5904页。

[46] [明]李邦华:《文水李忠肃先生集》卷一《纠劾勋臣疏》,《四库禁毁丛刊》集部第81册,第40-41页。

[47] [清]施闰章:《学余堂文集》卷一六《李忠肃传》,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1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92页。

[48] 《明神宗实录》卷四六六,万历三十八年癸卯。

[49] 《明史》卷一一九《钱一本传》,第6041页。

[50] 张宪博:《顾宪成赠谥、从祀文庙成败探析》,《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4期。

[51] [明]夏允彝:《幸存录》下《门户杂志》,《中国历史研究丛书》,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第33-34页。

[52] [明]蒋平阶:《东林始末》,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第51页。

[53] [明]夏允彝:《幸存录》下《门户杂志》,第34页。

[54] [清]侯方域:《壮悔堂集》卷五《司成公家传》,《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51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497页。

[55] [明]文秉:《烈皇小识》卷四,《中国历史研究丛书》,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第120页。

[56] [清]徐秉义:《倪元璐传》,[清]倪会鼎:《倪元璐年谱·附录》,第100页。

[57] 后来刘孔昭承温体仁意,疯狂攻讦倪元璐,辞连许重熙,许士柔“密封“《五朝注略》原书“进御史”,亦在防止祸端进一步蔓延,以保护倪元璐与许重熙。见[明]钱谦益:《牧斋有学集》卷二八《明故南京国子监祭酒赠詹事翰林院侍读学士石门许公合葬墓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第1056页。

[58] [清]徐秉义:《倪元璐传》,[清]倪会鼎:《倪元璐年谱·附录》,第100页。另有关《五朝注略》所载诚意伯家族事迹论述“是非甚辨”之考究,见杨讷:《刘基事迹考述》,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186-190页。

[59] [清]倪会鼎:《倪元璐年谱》卷三,崇祯九年四月,第39页。

[60]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三,思宗崇祯十七年十二月丙子,第 6171页;[清]倪会鼎:《倪元璐年谱》卷三,崇祯九年四月,第39页。另温体仁、刘孔昭对倪元璐以妾代妻冒封的弹劾纯属诬陷。有的资料显示,倪元璐为举人娶吏部尚书陈有年女陈氏为妻,陈因贵宦出身,对倪元璐的母亲不甚尊礼。倪元璐“凌母命,不得已出之”。后倪续娶王氏,再中进士。这样,乡试登科录中即载倪元璐妻为陈氏,会试则载王氏,两人均正妻而非妾。然因倪元璐为官时已休陈氏而娶王,故陈不得恩封。见[清]蒋士铨:《倪文贞传》,[清]倪会鼎:《倪元璐年谱·附录》,第112页。

[61] [明]文秉:《烈皇小识》卷四,第120页。

[62] [清]倪会鼎:《倪元璐年谱》卷三,崇祯九年四月,第39页。

[63] [明]文秉:《烈皇小识》卷四,第120页。

[64] [明]李清:《三垣笔记》《崇祯》,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76页。

[65] [清]全祖望:《明施公子墓碣铭》,《鲒埼亭文集选注》上篇,济南,齐鲁书社,1982年,第90页。

[66] [清]吴伟业:《绥寇纪略·补遗上》《虞渊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75-378页。

[67] [明]文秉:《烈皇小识》卷七,第 227页。

[68] 《明史》卷二五一《蒋德璟传》,第6504页。

[69] [清]杨士聪:《甲申核真略》,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4页。

[70] [清]杨士聪:《甲申核真略》,第21页。

[71] [清]郑达:《野史无文》卷四《烈皇帝遗事》,《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5辑,台北,大通书局,1987年,第5页。

[72] [清]杨士聪:《甲申核真略》,第20页;[清]钱甹只:《甲申传信录》卷四《元勋世爵》,《中国历史研究丛书》,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第56页。

[73] 殉明勋臣事迹见[清]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一下《殉难勋戚·李国祯》、《殉难勋戚·张庆臻》,第550-551页、第553页;[清]钱甹只:《甲申传信录》卷三《世臣》,第37页。[清]钱甹只:《甲申传信录》卷4《元勋世爵》,第56-57页。

[74]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中国历史研究丛书》,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第194页。

[75] [清]谈迁:《枣林杂俎》《逸典·阮大铖》,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08页。

[76] [清]吴伟业:《麓樵纪闻》卷上《马、阮始末》,《中国历史研究丛书》,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第127-128页。

[77] [清]吴伟业:《麓樵纪闻》卷上《马、阮始末》,第128页。

[78] 除史可法、高弘图、姜曰广外,当时身处南京及周边的重要东林党、复社大臣还有南京礼部尚书吕大器、南京吏部尚书掌都察院事张慎言、给事中李清及应天巡抚张国维、淮阳巡抚路振飞等。福王立后, 刘宗周、徐石麟、解学龙、祁彪佳、章正宸、陈子龙等东林、复社大臣又陆续进入南都朝堂。

[79] 见顾城《南明史》第2章《弘光朝廷的建立》第1节《继统问题上的纷争和史可法的严重失策》,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年,第30-37页。

[80]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南京诸臣议立福王》,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6页。

[81]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第169页。

[82] [清]徐鼒:《小腆纪传》卷三〇《吕大器传》,[明]周骏富辑:《清代传记丛刊》,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第303页。

[83] [清]顾炎武:《圣安本纪(六卷本)》上,《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3辑,台北,大通书局,1984年,第37页。

[84]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二《福王登极》,第9页。

[85]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一,思宗十七五月子戊,第6082页。

[86] [清]计六奇:《南略南略》卷一《福王登极》,第9页;[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三,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20页。

[87]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三,第119页。

[88]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三,第121页。

[89] [清]顾炎武:《圣安本纪(六卷本)》卷一,第38页。

[90] (万历)《大明会典》卷五《吏部四·推升》,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7页。

[91]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二《诸臣升迁选用》,第15页;《圣安本纪(六卷本)》卷一,第38页。

[92]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三,第128页。

[93] (美)魏斐德著;陈苏镇、薄小莹译:《洪业——清朝开国史》第5章《南京政权》第3节《皇位继承危机》,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17页。

[94]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三,第159页。

[95] (日)小野和子著;李庆、张荣湄译:《明季党社考》第8章《南京福王政权下的党争》第3节《文和武》,第332页。

[96] [明]李清:《三垣笔记》下《弘光》,第118页。

[97] [清]查继佐:《国寿录》卷二《内阁姜公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1页。

[98] [清]查继佐:《国寿录》卷二《内阁姜公传》,第31页。

[99]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三,第123页。

[100]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国政二十五款》,第12-13页。

[101] [清]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三四《吏部·保举》,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537页。

[102]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刘孔昭凌侮张慎言》,第18页。

[103] 光时亨为崇祯朝兵科给事中。农民军逼近北京时,光时亨曾极力奉劝崇祯帝固守北京,不要迁都南京。但北京城破时,光时亨又投降李自成,继续担任兵科给事中。见[明]李清《三垣笔记》下《弘光》,第128页;[清]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〇《李明睿议南迁》,第417页。

[104] [清]徐鼒:《小腆纪传》卷一二《张慎言传》,第139-140页。

[105]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一,思宗崇祯十七年五月丁未,第6103页;[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三,第180页。

[106] [明]李清:《三垣笔记》下《弘光》,第128页。

[107] [清]应廷吉:《青磷屑》卷上,《中国历史研究丛书》,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第131页。

[108] 《明史》卷二七四《史可法传》,第7018页。

[109]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第171页。

[110]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刘孔昭凌侮张慎言》,第18页。

[111] [清]温睿临:《南疆逸史》卷七《吕大器》,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59页。

[112]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四,第214页。

[113] [明]姜曰广:《过江七事》《持逆案》,《中国历史研究丛书》,上海,上海书店,1982年,第217页。

[114] [清]徐鼒:《小腆纪传》卷一二《张慎言传》,140页。

[115] 《明史》卷二七五《张慎言传》,第7038页。

[116]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第187页。

[117]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一,思宗十七年五月庚戌,第6105页。

[118]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第187页。

[119]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一,思宗十七年五月庚戌,第6105页。

[120] [清]徐鼒:《小腆纪传》卷一二《张慎言传》,140页。

[121] [明]李清:《南渡录》卷一,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1页。

[122]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第187页。

[123] [明]姜曰广:《过江七事》《正纠参》,第198页。

[124] [明]姜曰广:《过江七事》《正纠参》,第198页。

[125] [明]史可法:《请尊上权化水火疏》,《史忠正公集》卷一《奏疏》,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4-5页。

[126] [清]谈迁:《枣林杂俎》《逸典·勋臣跋扈》,第107页。

[127] (日)小野和子著;李庆、张荣湄译:《明季党社考》第8章《南京福王政权下的党争》第3节《文和武》,第333页。

[128]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刘孔昭凌辱张慎言》,第21页。

[129]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四,第233页。

[130] [清]查继佐:《罪惟录》卷九《史可法传》,第1528页。

[131] [清]谈迁:《枣林杂俎》《逸典·勋臣跋扈》,第107页。

[132] 《明史》卷二七五《张慎言传》,7039页,

[133] 《明史》卷二七五《张慎言传》,7039页,

[134]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刘孔昭凌辱张慎言》,第19页。

[135]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刘孔昭凌辱张慎言》,第21页。

[136]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二,思宗十七年六月丙寅,第6114页。

[137]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第174页。

[138]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第176页。

[139]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马士英特举阮大铖》,第41页。

[140] [清]温睿临:《南疆逸史》卷七《徐石麟》,第54页。

[141]《明史》卷一七七《姚夔传》,第4715页。

[142] [清]黄宗羲:《黄梨洲文集》《传状类·移史馆吏部左侍郎章格庵先生行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9年,第7页。

[143] [清]顾炎武:《圣安本纪(六卷本)》卷二,第66页。

[144] [清]邹绮:《明季遗闻》《南都上》,《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5辑,台北,大通书局,1987年,

第49页;[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五,第284页。

[145] [清]黄宗羲:《黄梨洲文集》《传状类·移史馆吏部左侍郎章格庵先生行状》,第7页。

[146]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五,第284页。

[147] [清]徐鼒:《小腆纪传》卷一一《姜曰广传》,第136-137页。

[148]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二,思宗崇祯十七年七月戊戌,第6129页。

[149]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七月甲乙总略》,第73页。

[150]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二,思宗崇祯十七年六月己卯,第6125页。

[151]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二,思宗崇祯十七年七月庚戍,第6133页。

[152] 《明史》卷二七五,《解学龙传》,第7044页。

[153] [清]徐鼒:《小腆纪传》卷六二《奸臣·张捷传》,第706页。

[154]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二,第212页。

[155] [清]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二,第80页;[清]李天根:《爝火录》卷六,第304页。

[156] [清]黄宗羲:《黄梨洲文集》《传状类·移史馆吏部左侍郎章格庵先生行状》,第8页。

[157] [清]顾炎武:《圣安本纪(六卷本)》卷二,第80页。

[158] [清]温睿临:《南疆逸史》卷五六《阮大铖》,第447页。

[159] [明]刘宗周:《刘宗周全集》《文编一·奏疏五·纠逆案邪臣疏》,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72-273页。

[160] [明]刘宗周:《刘宗周全集》《文编一·奏疏五·纠逆案邪臣疏》,第273页。

[161] [明]刘宗周:《刘宗周全集》《文编一·奏疏五·纠逆案邪臣疏》,第273-274页。

[162] 马士英、阮大铖及投靠马、阮的勋臣、宗室、镇臣、言官揪住“定策”等议题,不断弹劾东林诸臣,致使高弘图等被迫离朝。详见[清]徐鼒:《小腆纪传》卷一一《高弘图传》,第134-135页;[清]徐鼒:《小腆纪传》卷一二《徐石麟传》,第142页;[清]王夫之:《永历实录》卷六《陈姜列传》,长沙,岳麓书院,2011年,第399页。

[163] [清]吴伟业:《鹿樵纪闻》卷上,第93页。

[164] [清]吴伟业:《鹿樵纪闻》卷上,第84页。

[165] [清]徐鼒:《小腆纪传》卷六二《奸臣·阮大铖传》,第706页。

[166]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七,第346页。

[167] [清]邹绮:《明季遗闻》《南都下》,第74页;[清]温睿临:《南疆逸史》卷七《张慎言》,第53-54页。

[168]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七,第353页。

[169] [清]黄宗羲:《黄梨洲文集》《碑志类·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忠襄徐公神道碑》,第104页。

[170]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三,思宗崇祯十七年九月戊午,第6154页。

[171]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七,第349页;[清]徐鼒《小腆纪传》卷一七《徐汧传》,第187-188页。

[172] [明]李清:《南渡录》卷四,第181页。

[173] 抚宁侯朱国弼因协助马士英“定策”晋封保国公。朱国弼的祖先朱永曾在前朝“交中贵,伐属夷,冒封保国公”,至此朱国弼“又借定策得之”,世人“讥其世冒”。见[明]李清:《南渡录》卷三,第119页。

[174]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八,第392页;[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三,第240页。解学龙是东林党元老,南都初立时被召为吏部左侍郎后升任刑部尚书。所谓“从贼案不结”,是指解学龙在刑部尚书任上没有清算曾经投降李自成的官员。实际上弘光朝的铨选宗旨就是广纳贤才,当时战事倥偬,也不具备逐一纠查官员政治背景的条件,“从贼案不结”完全是欲加之罪。

[175]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三,第241页。

[176]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四,弘光元年二月二十日庚申,第6183页。

[177]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八,第402页。

[178] [清]徐鼒《小腆纪传》卷二四《路振飞传》,第246-247页;[清]谈迁《国榷》卷一〇四,弘光元年二月癸酉,第 6187页。

[179]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四,弘光元年四月丙辰,第6201页。

[180]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九,第416页。

[181] [明]李清:《三垣笔记》《弘光》,第112页。

[182] [清]徐鼒:《小腆纪传》卷一四《吴适传》,第159页;[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七,第373页。

[183]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三,第243页。

[184] [清]邹漪:《明季遗闻》《南都下》,第74-75页。

[185] [清]吴伟业:《吴梅村全集》卷二四《文集二·杂文二·复社纪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02页。

[186] [清]谈迁:《国榷》卷一〇四,弘光元年正月辛酉,第6177页。

[187]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七,第336页。

[188] 《清史稿》卷二四八《赵之龙传》,第9660页。

[189] [清]王夫之《永历实录》卷一《大行皇帝纪》,第368页。

[190] 《清史稿》卷248《赵之龙传》,第9660页。

[191] 明代完全可以一定程度上采用等降世袭兼以考试制度的办法,使有才干的勋臣保持相应的权力、地位,无才干者逐步退出政治舞台,尽可能发挥勋爵世袭的激励作用的。

[192] 当时亦非所有勋臣皆不堪。如据《弘光实录钞》载,勋臣之中惟怀远侯常延龄“骨鲠不为马士英所用,阮大铖之起,具疏争之,每必多不合,故解任而去”(见 [清]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3,第245页)。另如初与马、阮亲近的魏国公徐弘基后也“与马阮忤”,但他亦无力回天,不得不“决志乞休”,令其子徐允爵袭爵(见[清]徐鼒:《小腆纪传》卷20《徐弘基传》,第211页)。但个别勋贵的义举不能代表勋贵群体在弘光朝的政治表现。

原文刊于:《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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