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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工用款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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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制,凡动工兴修工程,均须先定其款项来源。凡特建工程,奏准动用正项及奏明动用某款者,皆按款核销。其修理各工,如祠庙仓廒等项无定款者,亦于奏咨案内指明酌动何款,作正开销。城工数在三百两以上者,动正项;三百两以下,地方官捐修。有士民捐修者,由督抚奏请奖励。营房,内地十年之外, 沿江沿河六年之外,四川懋功厅一带三年之外,皆准动项大修。惟山西为借支兴修,于繁费银内分年归款;广东借兵饷兴修,分年扣还。其岁修,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湖北、陕西、甘肃、广西、云南、贵州皆有岁修额银,直隶、福建、浙江、湖南、四川由地方官捐修,山东运河堤岸堡房、江西大路营房,皆有岁修额银,余亦捐修。驻防营房,如该营有生息银两者,准其动支修葺。衙署,督抚、藩臬、将军、提镇之衙署,奏明于闲款内动支。其督抚旗杆鼓亭,准于心红纸张及杂项公用银内动支。文职道府以下、驻防协领以下之衙署,准借支闲款修理,于俸廉内坐扣归款,道府一千五百两,丞倅、州县一千两,首领、佐杂二百两,协领二百四十两,佐领一百六十两,骁骑校一百二十两,笔帖式八十两。学政借款亦如首府之例。惟云南学政考棚设有经费,按岁科两考分限题销。武职副将以下,准以空缺留半养廉银内动支,副将、参将八百两,游击六百两,都司二百两,守备一百六十两, 千总一百两, 把总八十两。八沟、塔子沟、乌兰哈达三座税务衙署,准于税银内动支,核定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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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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