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清史百科 > 财政 > 截旷银

截旷银

标签:
目录

财政名。清代官员、兵丁应得俸饷内应当扣除的一项银两。按清制,凡职官因事故离任或引见、升调他缺或开革等,自离任日起,文官俸廉,武官俸饷、马干等银,即概行停支;凡该官缺空出之时日内所应支领之俸廉、俸饷等项银两,照例扣存解库,称为截旷银。署任官支食养廉照例从该缺之截旷银内核给;新任官到任,仍按旧任职衔接给,俟正式任命后才能按新任标准支领,此间所余之银,亦为截旷,照例存解。截旷银与小建银同为财政支出中应扣留之款,所以在财政奏销中并称为“建旷银”或“旷建银”。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分享到: 0
已有 8432 用户
贡献 10694 词条
词条信息
词条创建者: admin    
浏览次数:290
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Copyright©2003-2019 HistoryChin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9034103号-1京ICP备19034103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40053号 网站访问量:0 技术支持:泽元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