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代驻防八旗将官。秩正二品。其驻防地区设有驻防将军者,受将军节制;驻地不设将军者,则独当一面,为驻防旗营最高长官,称专城副都统。全国受驻防将军节制的驻防副都统共二十九人, 其中: 属盛京将军节制的四人,分驻盛京(与将军同城)、兴京、金州、锦州;属吉林将军节制的六人,分驻吉林(与将军同城)、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伯都讷(今吉林省扶余县)、阿勒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三姓(今黑龙江省依兰县)、珲春;属黑龙江将军节制的四人,分驻黑龙江城(即瑷珲,与将军同城)、墨尔根(今黑龙江嫩江县)、齐齐哈尔、呼伦贝尔(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属江宁将军节制的二人,分驻江宁(与将军同城)、京口(今镇江);属杭州将军节制的二人,分驻杭州(与将军同城)、乍浦;属福州、宁夏、成都将军节制的各一人,广州、荆州、西安、伊犁将军节制的各二人,均与将军同城驻防。其与将军同城驻防的副都统,协助将军统理所属驻防旗营,办理本城防务;分驻他处的副都统,则各领所属官兵,防守所驻之地, 而一应军政防务总汇于驻防将军。其专城驻防副都统共四人, 即直隶之密云副都统、山海关副都统,山东之青州副都统,甘肃之凉州副都统,皆总掌本处驻防旗营的军政庶务,可直接向皇帝专折奏事,其防务直辖于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