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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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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名。凡官员因故暂时离职而由同级官员代理者,称为署理。清制,尚书、侍郎、京堂出差,其缺应署理者,均由皇帝特简。总督、巡抚缺出,其印务或互相署理,或以藩臬护理;藩臬印务,或互相兼署,或藩以臬署、臬以道署。有奉特旨者,有由督抚奏请者。其道府署印,皆令奏闻。同知以下印务,由督抚委署。又,清代某些在京衙门,有额设之署缺,可以由本衙门长官委派官员署理其缺,称为委署。另外各省试用班次,应题咨试署者及应题缺分,由督抚保题升用者,在未经奉旨实授之前,亦称为署缺。又,满洲、蒙古外任丁忧回京,百日后由本旗引见奉旨在原衙门行走者,只能先行署理,待服阕后才能实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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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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