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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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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售粮机构。为便益旗民,随时籴粜,以平市价,雍正六年(1728),按满、蒙、汉八旗各设米局,凡二十四。八旗兵丁得平买平粜。又于通州设左右翼二局。京师每局给银五千两,通州每局给银八千两。每局选贤能官二员、领催四名办理局务。乾隆十六年(1751),合二十四局为左右二翼米局,不拘旗分。次年,以米价未能平,且有勒买之弊,裁撤。通州二翼局一并议停。(李治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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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创建者: liu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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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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