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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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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掌管牧马事务。始置于北齐,此后历代因之,惟职掌时有变迁。清于顺治元年(1644) 设立,附于兵部武库司,掌储直隶、山东、河南、江南额征马价银两,岁终考核奏销,并预备巡幸沿途需用马驼等事;十二月裁,二年二月复置。康熙七年(1668)将直省额征马价银归并户部考核奏销;九年以兵部大库口外种马二厂归太仆寺管理。雍正三年(1725) 另建衙署,始为独立机构。嘉庆六年(1801)复将巡幸牵驼驮载等事拨归护军统领衙门经理,从此太仆寺专司两翼马厂事务。设卿,满、汉各一人,领寺事; 少卿, 满、汉各一人,佐之。乾隆四十四年(1779) 增设兼管大臣一人统掌寺务, 嘉庆十三年复停。所属初设员外郎、主簿等官分办事务,但未分定职掌,迨乾隆六年始建左司、右司及主簿厅等内部机构,分掌寺属各项事务。所辖边外内蒙古地方之左右两翼马厂,设统辖总管一人、总管二人(左右翼各一人)以及翼长、协领、副协领、牧长、牧副、牧丁等管理牧放等事;设副管、防御、骁骑校、护军校、护军等分掌侦捕事务。光绪二十四年(1898) 曾一度并入兵部,旋复独立。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兵部改为陆军部,太仆寺所掌两翼马厂诸事务亦划归陆军部管理,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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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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