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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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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 改革中央官制,将原设之户部改称度支部,下设田赋司。掌理各省地丁田赋的征收,筹议垦务, 清丈田亩, 掌管地租升科定则,查核内务府、八旗庄田地亩,稽核蠲免缓征及州县交代等事宜。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主事三人及笔帖式等员。司内置奉直科、宁苏科、赣皖科、秦晋科、齐豫科、梁益科、湖广科、闽浙科及庶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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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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