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简称“通政司”。明清时期负责接收并递进本章、沟通上下讯息的衙门。相当于秦汉之公车司马令,隋之谒者台大夫,唐之四方馆及宋之通进银台司、提辖诸道进奏院、判登闻鼓院、检院等。明置通政使司,职掌呈转及封驳内外章奏并引见臣民之言事者等。其对内外章奏、四方陈情或控告不法等,均可先拆封启阅然后奏闻。清沿明制,仍设通政使司,但其事权视明代大为缩减,仅为掌受各省题本,校阅后转送内阁,对其中违式本章,予以奏劾,而对清代最重要之官文书奏折则无权接收。其主官通政使,可以参预朝廷洪疑大狱之讨论并兼领登闻鼓厅,列为中央九卿之一。其职官除通政使之外,有佐辅官副使、参议满汉各一人,属官有经历、知事、笔帖式等。因明清通政使司与宋代通进银台司之职掌类似, 故有“银台”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