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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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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巡警部所属五司之一。光绪三十一年(1905)九月置。设郎中一人总领司务。下设二科, 每科设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及书记官、司书生等管理科属事务。其二科的具体职掌是:文牍科,掌办紧要奏稿及关涉全部事务的文件,以及电话、电报与机要报告等事项;庶务科,掌办一切杂项庶务,稽核部厅司员功过簿册及考查司书生、夫役勤惰等事。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巡警部改为民政部,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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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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