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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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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制名。清代新疆所使用的钱币。 “普尔”为维吾尔语,汉语义即“钱”。古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即行普尔钱, 以红铜铸造, 故称红钱。圆形,无中孔,重二钱,制小而厚。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在新疆叶尔羌设局铸制钱。正面为汉文“乾隆通宝” 四字, 背面铸地名, 左为满文,右为回文。每枚当制钱五文。其后阿克苏、乌什等地陆续设局开铸。道光朝其钱重量初减至一钱五分,继改为一钱二分,并铸当十钱,面铸“当十” 二字。普尔钱只限于新疆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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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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