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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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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制,皇子未赐名之前,皆称皇子,不按齿序称呼;只有赐名之后,始按齿序称为皇几子,如皇长子、皇二子、皇三子等。其赐名之制,先由宗人府奏请皇帝允准,然后咨行总管内务府,转行敬事房总管太监缮具赐名折,请旨钦定嘉字。其赐名折,由敬事房总管太监奏请交内阁大学士等按照皇子辈分用字选拟几个嘉字,缮折奏请皇帝钦定。赐名后,敬事房行文内务府堂转行宗人府并记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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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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