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清代八旗佐领组织中的一族之长。负责管理同族人员事务。小族不设,由就近大族兼管。一般由该旗都统拣选补放。宗室、觉罗亦分设族长管理。近支宗室,左翼设族长四人,右翼设族长二人,由宗人府在近支王公内奏派。远支宗室设族长,分别为镶黄旗一人,正黄旗二人,正白旗三人,正红旗五人,镶白旗三人,镶红旗六人,正蓝旗十三人,镶蓝旗七人。由宗人府于该旗远支宗室五品以上官员内引见补用。远支宗室还设总族长十四人,由宗人府分别在左右翼远支王公大臣内奏请钦派。盛京宗室,设总族长一人,由盛京将军于陵寝宗室、将军内选送到宗人府引见补用。觉罗两翼,设族长四十人, 其中左翼十一人, 右翼二十九人。由各旗造册送宗人府指复补用。蒙古台吉等,原不设族长,康熙四十四年(1705) 准设族长,稽查本族内酗酒、行凶等事。② 民间宗族组织首领。由族人推举产生,一般由族中辈高年长位尊之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