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凡京内官奏事或外省文武大员入觐,均须事先呈递膳牌。皇帝同意于是日召见者,即将膳牌留下,随即由奏事处传知该官员预备宣召,并告之进见之次序及起数。每日或召见一二起,或十余起。由奏事处官员一一传宣,俗称“叫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