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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立储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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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位继承制度。即不是公开册立皇太子为储君,而是由皇帝暗中考察,秘密指定,直到皇帝临死或已死之后才正式宣布其继位者的制度。雍正元年(1723) 由清世宗胤禛所创立,并且作为祖宗家法成为此后之定制。我国古代历朝帝位继承之制,大都按立嫡立长的原则,采取在皇帝生前预立皇太子并诏告天下的公开建储制度。清代雍正朝以前,在皇位继承方面,曾经多次发生纷争,尤其是在康熙朝,两次废立皇太子,出现了诸多皇子争夺储位的激烈斗争,清世宗在这场残酷的斗争中最终获胜。他继位之后,汲取了历史的教训,即于雍正元年八月召集诸王、大臣、九卿等,宣布实行秘密立储之制。其具体办法是由皇帝经过对皇子们暗中考察而下定立储决心后,即将该皇子名字亲写密封,缄置锦匣,藏于大内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之后。待日后皇帝病危或死后,由御前王大臣及军机大臣等共同开匣启封,宣布其中朱笔所书之皇子为皇太子,诏告天下即皇帝之位。按此制度,雍正十三年八月,清世宗病危,召庄亲王允禄等及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入受顾命。再于世宗死后由顾命王大臣等开匣启封,宣布由皇四子弘历即皇帝位,是为清高宗。乾隆六十年十二月初一日(1796年1月10日),清高宗宣布禅位,由其第十五子颙琰于明年(嘉庆元年) 即皇帝位,是为清仁宗。清高宗为太上皇帝。因是生前禅位,不必经过公开开匣启封之手续。嘉庆二十五年(1820) 七月,清仁宗死于热河,当由在京御前王大臣等开匣启封,宣布朱笔所立皇次子旻宁即皇帝之位,是为清宣宗。道光三十年(1850) 正月清宣宗临终宣召王大臣入宫,出示朱笔,由皇四子奕即皇帝位,是为清文宗。文宗只有一个皇子载淳,没有选择之余地,故他于咸丰十一年(1861) 在热河行宫临终前,召集御前王大臣宣布由载淳继位,是为清穆宗。穆宗年轻病亡,没有子嗣,故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四日(1875年1 月11 日),由慈安、慈禧两宫皇太后召集亲贵王大臣及军机大臣等定议,传懿旨由穆宗堂弟载湉继皇帝位,是为清德宗。德宗也无子嗣,故他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 十月临终前,奉慈禧皇太后懿旨立其侄溥仪为嗣皇帝。因此,清代自雍正朝至道光朝,除乾隆朝清高宗是生前禅位于清仁宗外,均是按秘密立储之制进行了帝位的继承。自咸丰至光绪朝,虽因情况特殊,无法严格实行秘密立储之制,但也未公开预立储君,基本上仍可算是遵循了秘密立储的原则。其中在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慈禧太后虽曾有立溥儁为“大阿哥” 之举,但未及两年即被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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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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