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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牲乌拉与满族文化(2014年第34期)
作者:李新宇 许淑杰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4  点击量: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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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吉林市西北70里有一处被称作大乌拉的地方,它地处南北交通要道,远迎长白,近绕松花,江河纵横,物产丰富,是清代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所在地。“乌拉”是满语音译,意为“沿江”,在清代文献中,以乌拉为地名的有两处。其中“吉林乌拉在京师东北二千三百里,我朝发祥之始为满洲虞猎之地,顺治十五年因防俄罗斯造战船于此,名曰船厂。后置省会,移驻将军,改名吉林乌拉”(萨英额《吉林外记》)。这就是今天的吉林市,也称小乌拉。另一个乌拉是打牲乌拉,即今吉林市永吉县乌拉街,又称大乌拉。因乌拉街兴起早于吉林市,所以有“先有乌拉街,后有吉林市”的说法。

 

一、打牲乌拉的由来

 

  在清入关之前,满族先民女真人的主要生产活动是采集和渔猎,这就是早期的“打牲”。在明万历朝(1573-1620)以前,打牲都是在各部首领带领下进行集体采捕,一般规模不大。朝鲜《李朝实录》记载建州女真打牲的情况:“其渔猎之时,则自三月至五月,又自七月至十月,人数多不过三十,少则不下十余……或曰:野人渔猎,率以二十余人为群,皆于郁密处结幕,每一幕三、四共处,昼则游猎,夜则困睡。”(《李朝世宗实录》)“八、九月之间,野人等或采人参,或采蜂蜜,而山谷之时也。”(《李朝实录·燕山君日记》)

 

  当满族先民各部南迁之后,受辽东地区先进生产技术的影响,农业迅速发展。当地自然条件相对优越,对铁器、耕牛等生产工具的需求量激增,但当时满族先民尚不能制铁,只能通过与明朝的互市获得,而用于商品交换的就是打牲的主要产品——人参、貂皮、松籽、东珠等。这直接促进了采捕规模的扩大。打牲成为满族先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后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清入关后,皇室用品中也有不少来自吉林的贡品。根据《吉林外纪》、《打牲乌拉志典全书》、《打牲乌拉地方乡土志》的记载,当地贡品按时间可分为月贡、岁贡、万寿贡等,根据用途可分为食品、药品、祭品、装饰品等。 

 

二、对打牲乌拉的治理

 

  清廷对乌拉地区非常重视,努尔哈赤时代就曾派贝勒、贝子来此从事渔猎活动。随着皇权日益集中,对打牲乌拉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清入关后,乌拉地区周边山川河流皆被皇室封禁,严禁私自采捕渔猎,并设专门机构进行管理,于顺治四年(1647)建立了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十八年,打牲乌拉总管品级提高,从六品升为四品。康熙三十七年(1698)又定为三品,直接隶属内务府。乾隆十三年(1748)起,兼辖于吉林将军。在乾隆五年,还添设了一个乌拉协领衙门,设协领一员,挑兵千名,平时与打牲乌拉总管衙门一同采捕贡品,战时披甲出征。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廷裁去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改设乌拉翼领衙门。宣统二年(1910),乌拉翼领衙门与乌拉协领衙门合并,改称乌拉旗务承办处。从建立到裁撤,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共存在二百多年,几乎与清王朝相始终。乌拉成为同江宁(南京)、苏州、杭州齐名的四大朝贡基地。多位清朝皇帝曾东巡乌拉,特别是康熙帝在位期间曾两次东巡,足见乌拉的重要性。

 

    清初,为了防止汉人私自进入东北“龙兴之地”,专门修建了“边墙”。康熙二十年,从开原向北,经梨树、伊通、长春、九台到舒兰修筑了一条“新边”,墙高3尺、宽3尺,上植柳树,设有“边门”,派兵把守,这就是“柳条边”。虽然这种做法使北方已有的农耕经济产生了倒退,但客观上也使长白山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自然文化遗产。

 

    世居于乌拉地区的满族先民在这块土地上继续生活,他们把祖上传下的技艺融入到日常的采集、渔猎、养殖、农耕等方方面面,如东珠的采捕与培育、人参的采挖与保存、鹿茸的割取和制作、貂皮的熟制、鹰猎的技巧、鳇鱼的圈养、各种蔬菜的栽培和贮存等等,这些绝技和经验流传至今,成为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打牲乌拉的独特文化

 

    封禁虽然严格,但乾隆中叶以后,中原地区的广大破产农民和手工业者为了谋生,开始踏上了“闯关东”之路,他们冲破禁区,和满族先民一起开发东北,贡献了技艺和力量,中原文化与北方地域文化融合,形成了独特的东北文化。

 

    满族先民普遍信奉原始宗教——萨满教。萨满是通古斯语“晓彻”之意,即最能通达、知晓神的旨意。萨满教信奉天地和自然万物对人生存的制约力量,这反映了人类对自然的依赖关系。萨满文化体现在采捕和狩猎生活中,他们崇拜诸多动植物神,其中一些与打牲活动有关,如“鱼神”、“蛤蜊神”等。时至今日,乌拉地区保留了大量的萨满神歌,信奉萨满的满族人民依然很多。

 

     乾隆中叶以后,越来越多的汉族人民融入东北地区的萨满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旗香文化。旗香文化主要分两种,一种是汉军八旗世家的烧香,也被称为“烧旗香”,另外一种是汉族民人的烧香,又称“烧民香”。汉人烧香与满人有着明显的差异,满洲八旗烧香又被称作“跳神”,是维护族人与祖先神、自然神的关系;汉军旗人继承了多神崇拜,他们烧香是为了维护与一切神灵的关系;汉族民人烧香则突出强调与本宗族祖先的关系。旗香文化和萨满文化一样,都是植根于东北大地的特色地方文化。

 

    今天乌拉地区依然保留了许多满族地方文化,其中最具特色的当属镜崇拜和“水戏”。在乌拉古城的城墙中曾出土许多铜镜,当地居民对镜子的崇拜由来已久。在萨满活动中,察玛(祭司)手里有一个必备的神器“托利”,翻译过来就是铜镜的意思,这实际上代表了对光的崇拜,也就是对太阳神的崇拜。无独有偶,深受满族文化影响的汉军旗烧香活动中,察玛头顶亦有三块镜片,据说代表姜子牙的照妖镜。在民间关于镜子的习俗也随处可见,凡新店开业,亲朋都要送上一面镜子,上书“开业大吉、开张致禧”等字,祝愿生意兴隆。而新官上任,也有亲朋和当地殷实富户送上镜子,寓意“明镜高悬”,以示激励。新人成亲时,娘家要专门用红纸包两块新的镜子作为陪嫁。

 

    在乌拉街当地还有一种特殊的戏曲文化,被称为“乌拉吉米喇”,“吉米”是满语,汉译为船民,“喇”是戏舞的意思,合在一起就是船民的水戏,也被称作龙舟戏。东北地区本就有独特的戏曲形式,称为“朱春”或“朱赤温”,乌拉水戏则结合了朱春的表演,可以说是在龙舟上表演的朱春。和南方赛龙舟的明显区别是,乌拉水戏是一种独特的戏剧表演,没有竞技成分。水戏的产生,源于打牲乌拉满族先民的渔猎、征战生活。乌拉水戏所用的龙舟是特别设计的,上面建有阁楼,竖着帅旗,船上旌旗招展,宛如古代战舰,演员打扮成战士,在划定的水域内表演对战。在乾隆《八旬万寿盛典》的刻板图册中,清晰刻画着八条战舰上战士以武器为桨,奋力向前的水战表演,再现了当年深受民众喜爱和追捧的乌拉吉米喇盛况。

 

    打牲乌拉文化是满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满族文化起源和发展的活化石。在另一方面,打牲乌拉独特文化的形成,与清代汉人“闯关东”的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闯过关东的汉族老人,他们真实的生活经历,恰恰是珍贵的民族文化研究内容。注意从汉族文化角度入手去探研满族文化,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推进对打牲乌拉文化的认识。

 

 

  作者简介

 

  李新宇,1984年生,吉林四平人,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古代史专业士生。

 

  许淑杰,女,1971年生,吉林九台人,吉林师范大学满族研究所副教授、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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