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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幕良吏汪辉祖
鲍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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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辉祖(1731—1807),字焕曾,号龙庄,浙江萧山人。他是清代乾嘉时期一代名幕,曾任知县等职,擅断疑难案件,被后人视为官场楷模。其所撰《佐治药言》与《学治臆说》等官箴著作受到世人推崇,晚清居官佐幕者几乎人手一册。

一、江南名幕

汪辉祖少孤家贫,勤学不倦。迫于生计,他在江浙地区佐理州县幕府34年,其间担任刑名幕友长达26年。幕友俗称师爷,是清代地方官私人延聘的辅佐人员,其中以审理裁决民事刑事案件的刑名幕友最为重要。萧山在清代辖于绍兴府,汪辉祖即为素有“无绍不成衙”之称的绍兴师爷群体中的代表人物。

他学问广博,见识超群,疑难纷淆,一览得其要领。乾隆年间,沿海诸省流行宽永通宝,文武官员竟无人识得此钱来历,乾隆帝下令严查。汪辉祖引用朱彝尊《曝书亭集》所载日本史书《吾妻镜》的序跋,指出这是日本铜钱,一时声名鹊起。

汪辉祖长期专掌刑名,才品兼优,秉性刚直,不唯上,只唯实。曾有官员想与他结拜,他说须待自己辞职之后,这样处理公务才不受情分干扰。还有一次,他起草的判词被上司多次驳回,却宁可辞职也不改变自己的正确意见,直至上司最终同意,因此人称“汪七驳”。凭借娴熟的司法技巧,当时营私舞弊本是易如反掌,但他却从不取一文非分之财。曾有扬州盐商愿出160两白银的年薪请他做文书,但由于此人态度傲慢,汪辉祖谢绝其请,却选择去做年薪仅24两的知府幕友,因为这位知府能以礼相待。

待人接物上,汪辉祖有自己的准则。一是忠诚,尽心尽职;二是正直,不屈不阿;三是公平,无枉无纵;四是仁恕,关心体恤。这些态度使他不至于被别人以私情加以羁绊,以威势加以胁迫,以名利加以诱惑,以不义加以挟制。他始终直道而行,受到了上司的尊重、下属的敬畏、涉讼者的信服和民众的爱戴。

在他看来,人品正直是为人处世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并不值得夸耀。他的办案座右铭为:“苦心未必天终负,辣手须防人不堪”,强调爱民、省事,不扰民、累民。处理案件无论大小,必静坐片刻,然后细心推究,慎重断案。有些因他秉公办案而免受牵连的百姓,甚至在家供奉其生像。他先后辅佐十六位地方官,俱有贤声,成为各地争相聘请的一代名幕。

二、清官良吏

汪辉祖一边习幕,一边准备科举,乾隆四十年(1775)中了进士。由于丁母忧(母亲去世),他服丧期间又继续游幕,直到十年后才实授为湖南宁远知县。

他刚到任,就见有人来告状,立刻传令升堂。差役以为不吉利,他说:“官员吉利与否,难道比处理民事更重要吗?”于是照审不误。宁远历年积案有四百余件,新收状纸也很多,他充分发挥治狱特长,将新旧案件依次清理。宁远多“油火命案”,地痞流氓是“火”,差役为“油”,他们串通一气,将路毙浮尸摆在殷实乡民门前,恐吓敲诈,不遂即报官。汪辉祖碰到此类案件,受报即讯,并亲自赴验,有次竟翻山越岭九十余里去勘验。当地痞见到浑身湿透的县太爷出现在面前时,惊得目瞪口呆,束手认罪,从此“打油火”之风顿息。由于断案精准,铁面无私,老百姓称他为“神君”、“汪龙图”、“汪佛”、“我们官”,人们甚至传说他会相面,好人坏人一看便知。邻近县的百姓有疑难官司,久拖不决,听说转由汪辉祖审理,遂转悲为喜。

虽然审理案件难度很大,但汪辉祖坚持问案不用刑,而是好语开导,往往说得嫌犯痛哭流涕,幡然悔悟,有时原告反而要替被告求情。有母告儿不孝,汪辉祖故意当堂要痛打儿子,事先授意母亲苦苦哀求免打,儿子大为感动,此后孝母送终。他在办案中注意为无辜者开脱,还对情有可原的重案犯讲究求生之道。他曾自豪地说:“余治刑名佐吏凡二十六年,入于死者六人而已。”(《佐治药言》)

汪辉祖一生滴酒不沾,从不参加宴席。他办理公务,经常使用废旧纸张,馆舍油灯只留一条灯芯,甚至寒冬也不生炉火。县衙内厨购买菜蔬,惯例依照官价,比市价低很多,损害商贩利益,他下令一律照市价。宁远县例销淮盐,不仅价格高出粤盐八倍之多,而且经常缺货,民众只得偷买粤地私盐。上级派兵稽查,汪辉祖为民请命,并冒纵私罪名,取消零盐之禁。他的义举为总督毕沅所嘉赏,称其为“莽知县”。汪辉祖善察民情,整顿户籍,行保甲法,教民广种植、修城墙、兴学校,导以讲礼让、惜廉耻、节婚丧,以致风俗丕变,政声大播,时称“湖南第一好官”,总督命州县官皆仿其行事。

汪辉祖为人淡泊名利,不图升官发财,只求问心无愧。上司好几次想调他去富庶之地任职,他却不惜下跪请辞,宁可在偏僻贫困地区尽心履职。汪辉祖后任道州知州,因跌伤左足,未能及时赴任,以迁延规避罪名被革职。途经宁远时,老百姓空邑相送,老幼泣拥,轿子不能前行。直至嘉庆二年(1797),还有宁远县民拿了全县父老的信札,赴萧山请他复职,受百姓拥戴之情可以想见。

三、官箴经典

汪辉祖游幕为官近四十年,不仅具有丰富的从政经验,而且善于总结,写了很多官箴书籍。《佐治药言》与《续佐治药言》是其幕学专著,内容为办理幕务尤其是刑名事务的技术规范以及处理宾主关系的原则。他在书中阐述清代幕业的道德规范,指出,幕友虽不是官,但实际上做着代官治民的工作。谚云:“衙门六扇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当时司法黑暗,百姓一旦打起官司,就要受到讼师、差役、官吏雁过拔毛式的盘剥,往往陷于贫困甚至倾家荡产。“堂上一点朱,民间千点血”,汪辉祖强调刑名幕友在准词、勘验、审理、结案各个环节上,都要贯彻省事原则,体恤百姓疾苦,严防株累牵连。对于为幕的原则,汪辉祖总结说:“幕之自爱,要在廉、慎、公、勤。”其中,“公”是基础,所谓“宾主之义,全以公事为重”。

此外,他还撰成《学治臆说》、《学治续说》、《学治说赘》,全面论述了做官的原则、思想、品德、职责以及技能等方面要求,尤其对州县官经常处理的事务,如治民、事上、用人、听讼、治狱、理财、催科等等,都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方法。他说:“百姓之称长官,叫父台、父师、父母,尊之亲之,美其名所以责其实。”(《善俗书·辨称谓》)在官民关系上,汪辉祖指出,“官之禄,民之脂膏”,民为官之衣食父母,故州县长官应尽心尽责,惟以百姓之事为务。“治以亲民为要”,亲民在听讼,得民在去弊,应“以地方为己任,悉心抚字,与民休养,雪民冤抑”。在强调清廉、恤民的同时,推崇“称职在勤”,勤贵以恒以渐。他主张为官“志趣宜正”,须“看得官轻”,一切以公事为重,“趋吉避凶,理也。公而忘私,不当存趋避之见”。

这些官箴书言简意赅,切中要领,问世后风行海内,翻刻不计其数,被誉为“宦海舟楫”、“佐治津梁”、“官场教科书”,对清后期幕业与吏治影响深远。书中虽不乏机变权术与陈腐说教,但更多的是教导官场中人要仁慈爱民、廉洁奉公。如不节必贪、至亲不可用事、勿使家人有居官之乐、勿以土物充馈遗等等。到清末民初,这些著作仍为学幕者必读之书。时至今日,依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清代政学两界多以名幕、良臣、循吏称颂汪辉祖。史学章学诚在《汪龙庄七十寿言》中说:居闲习经,服官究史君有名言,文能称旨,布帛菽粟,人情物理。国相颁其政言,市贾刊其佐治,雅俗争传,斯文能事。”学者洪亮吉评价道:“计君一生,在家为孝子,入幕为名流,服官为循吏,归里后复为醇儒”,“亦可为完人矣”(《萧山汪君墓志铭》)。这些评价可谓是汪辉祖为幕做官的真实写照。

作者简介

鲍永军,1970年生,浙江临安人。历史学博士,浙江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清史、浙江地方史研究。著有《绍兴师爷汪辉祖研究》、《章学诚传》等,发表论文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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