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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传统民变的特殊标本 中西碰撞的旁生枝节
秦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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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天国,曾经在我国历史教科书中拥有双重的光环:她既是“从陈胜吴广到太平天国的传统农民起义的最高峰”,又是“中国近代史上三大革命高潮中最大的一次”,

很长时间内是最热门的历史研究课题之一。改革开放后,情况有变,从电子文献库中可以检索1984年至今的4万多篇文科博士论文,其中只有一篇以太平天国为题,而以太平天国的死敌曾国藩为题的却有4篇; 49万多篇文科硕士论文中,也只有区区36篇以太平天国为题,以曾国藩为题的却有51篇。太平天国研究受到的冷落可想而知。

  前些年“邪教”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太平天国一度又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兴趣。改革时期对“农民革命”不以为然的思想至此又走向了妖魔化造反者的另一个极端。太平天国被描绘成一场愚昧野蛮、罪恶多端的“邪教”运动。潘旭澜编辑的《太平杂说》收集了35篇文章,几乎都是这种观点。太平天国研究专家史式先生则举出五条“邪教”标准,“以这五项标准来衡量,太平天国正是不折不扣的邪教”,“可以称之为一场流产了的革命,一场失败了的起义,一个不应该长期延续却可悲地一直延续到覆亡的邪教集团”。

一、太平天国是一场大规模的传统“民变”

  这样我们就陷入了过去对此类事件评价上的两极循环:要么是十恶不赦的“贼匪”,要么是形象伟大的“起义”。其实,历史上对这类事件本有个平实得多的说法:曰“民变”。

  我国传统文献所称的大型“民变”始于西周中期的“厉王流彘”,当时周厉王是个暴君,他不但横征暴敛,而且面对民怨沸腾又厉行言论管制,弄得百姓“道路以目”,终于“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百姓发动“民变”推翻暴君,把他流放到“彘”地,由大贵族周、召二公共同执政,史称“共和”。 但是西周诸侯林立,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帝国,周天子就算是暴君也管不了“天下”。所以那场“民变”其实只是首都的一场民众政变。秦以后就不同了,暴君、暴政可以危害天下,“民变”席卷天下也就成为可能。

  按照传统看法,“民变”主要是“官逼民反”。它或是由朝廷滥用民力(如秦末、隋末、元末)、横征加派(如明末)引起。或由朝廷严厉的经济统制(榷茶、博买、海禁、矿禁等)绝民生路而激变。或因官府严厉的户口控制与流民潮发生冲突,包括官府强制迁徙或强制阻迁(封禁、遣返、追逃等)均可激起民变。或由于吏治腐败、法外敲诈而激成民变(常与以上三因素叠加)。当然也应考虑非社会因素,如天灾等。

  不过,民间社会内部的差别,尤其是过去被极度强调的租佃关系下地主与农民(指佃农)的矛盾,在“民变”中并不起什么作用。这倒不是说地主和佃户就没有矛盾。实际上,由于我国历史上的民间租佃关系主要是一种经济契约关系,“经济人理性”比较早熟,不像许多国家传统上农民固定地依附于主人,容易形成“温情脉脉的”关系。我国的主佃之间往往讨价还价,发生纠纷的频率比他们高。如果因此闹出治安事件,历史上就叫“佃变”。民变是“官逼民反”,是冲着官府来的。而佃变是民间社会内部的主佃纠纷,官府要么是局外人,要么是调解人。佃变扩大为民变的事历史上几乎没有见过。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中国近代通史》认为:在整个清代“土地兼并”与土地分散是两个互相平衡的过程,因为富人的大家庭不断分家造成家产分散,而赤贫者多无力成家延续后嗣,其家庭趋势是归于消灭,只有中等人家有按原规模延续的最大几率。因此乡村人口的阶级结构是长期稳定的,“地主阶级手中的土地越来越多”的趋势并不存在。具体地说,清初尽管“土旷人稀”,土地集中的程度却丝毫不比清代中、后期为弱。反过来讲,晚清的土地也并不比清初更集中。因此所谓土地兼并并不会影响社会结构的稳定,“真正侵蚀王朝肌体、造成王朝衰败的,其实正是凌驾于社会之上、充当社会调节力量的中央朝廷和地方各级官府”。

因此研究民变不应过于意识形态化,一概“官是民非”,视民变皆“盗贼”,或“官非民是”,视民变皆“起义”,都过于偏颇。但应该承认,无论孰是孰非,大规模、超大规模民变一再发生,近乎周期性地发生,的确与我国集权制官僚帝国的专制制度下难解的官民矛盾极度相关,而与民间社会内部矛盾之相关度极小。

康熙帝自己就曾下诏说:“朕若微有量田加赋之意,以致民变,天必罪之。”可见连最高统治者也承认民变是统治者征敛太多引起的。由于当时朝廷的征敛以财产(土地)税为主,各种苛捐杂税、法外横征也都是附加在土地税上面的。除了有优免特权的权贵外,平民富户也常被激变:“工部遣主事吕下问至歙追产……下问专召富家派买,坐累至破家者甚多,激民变。”而民间的贫富冲突,包括主佃冲突,那是不算民变的。雍正帝曾指出:“崇明县城外两处乡间,各有残废贫民数人向富户求索,因被喝斥,遂成嚷闹……(地方官员)混称崇明民变,扬言前往查缉弹压,竟不虑海外蛮野之民,激出事端。”显然,他认为“贫民向富户求索”是该“喝斥”的,但地方官员“混称崇明民变”则是无事生非、“小事大做”。贫富冲突在他看来与“民变”全然是两回事。

二、“满汉话题”和“土地革命话题”

  太平天国是以反满的汉民族主义为主要号召的宗教性民变,社会诉求除传统的抗粮抗赋外,“土客”冲突也是重要因素。太平天国的代表人物中,洪秀全、冯云山是书生,石达开、韦昌辉是富豪,杨秀清、萧朝贵是穷人。但其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客家人(外来移民)。尽管其中不少人来到广西已经不止一代人,但他们仍被视为外来人,广西土著社会与官府一直在排斥他们。拜上帝教在这些客籍人们那里成为精神支柱,固然与外来文化和中国固有的传统(如孔孟儒教)冲突有关。但是洪秀全、冯云山等人开始打砸的并不是孔庙,而是贵县六乌庙、象州甘王庙、东乡九妖庙等,都是 “地方性崇拜”的场所。可以说,“外来人”的拜上帝教和“本地人”的地方性崇拜的冲突,背后其实就是这些移民与本地土著-官府的冲突。

  广西以外,太平天国对全国民众的号召,主要是推翻“妖胡”(满洲)复兴“中国”(汉族),金田起义时颁布的《奉天诛妖谕》,进据永安时颁布的 《奉天讨胡檄》都以此为主题。太平天国本身不以“反清复明”为诉求,但号召有这种诉求的洪门会党“各各起义,大振旌旗,报不共戴天之仇”,要求“从前不知大义,误帮妖胡,自害中国者”觉醒。以后无论是进军江宁(改称天京,今南京)、北伐西征,还是更晚的挺进苏浙、末期转战,太平军所到之处除了宗教以外宣传的都是这些东西。它们前承明清之际的反满抗清事业,后继辛亥时期“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旗帜,构成有清一代造反者的思想主线。包括孙中山等人接受太平天国的影响也都是这些内容。因此像简又文先生等人否认太平天国是“农民革命”而承认她是“民族革命”,是很有道理的。

  1950年代后由于政治上的需要,“满汉话题”被回避而“土地革命”话题被极度强调,《天朝田亩制度》成了太平天国最出名的“纲领”。但说实话,与到处张贴的《奉天讨胡檄》之类相比,《天朝田亩制度》几乎可以说是一份“内部文件”,它虽然是“旨准颁行”的天国官书之一,而且至少印过3次,但似乎每次印数都极少,当时就没几个人见过,汗牛充栋的太平天国相关史料中也极少提到它。张德坚编纂的《贼情汇纂》是清朝情报部门收集的太平军资料库,曾成功预言了天京内讧,后来学界公认为情报水平很高。它收录了讫太平天国乙荣五年(1855)刊印的全部“旨准颁行诏书总目”19部中的18部,唯独没有《天朝田亩制度》。 张德坚说:“惟各处俘获贼书皆成捆束,独无此书,即贼中逃出者亦未见过,其贼中尚未梓行耶?”现在我们知道此书是梓行了的。但数量少到张德坚这个情报专家也没见着,致有此疑问。

  如今人们公认《天朝田亩制度》并未实行。但就算未能实行的理想也应该有宣传号召作用嘛,为何太平天国却秘而不宣?其实读了它的内容就会明白:这个“制度”也许对天朝官员争取立功获得高官厚禄有激励作用,但普通百姓读了是不太可能有好感的。它其实并没有主张“打土豪、分田地”,而是规定全国的土地连同其上的农民都是天国的或天王的财产,把全国编制成一个纪律森严的特大型军垦农场,乃至不妨说是劳改农场。农民在严密的军法管制下被各级官员“督之为农”,而全部收获除每家留下“可接新谷”的一点口粮外全部收归国库,以供“功勋等臣世食天禄”。天朝的官员都实行世袭制,为天王打天下者不仅本人荣华富贵,子子孙孙都可以不劳而获。可以想见,这样的规定对他们确实有激励作用。在这种“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的制度下,农民能有出头之日吗?反过来官员犯了罪错,重者杀头,次者就是“黜为农”。正如简又文先生所说:罚做农民是天朝“仅亚于死刑”的严惩,农民在这种制度下“地位之卑贱等于罪 囚”。无怪乎其只能发给高干阅读,不能用作广泛宣传了。

  当然,《天朝田亩制度》也有诸如“有田同耕,有饭同食”“处处平均,人人饱暖”之类“平均主义”的提法,其实天朝的一些宗教文献中也都有这类言辞。有人因此认为《天朝田亩制度》应属于宗教作品,与拜上帝教教义有关。其实,诸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四海之内皆兄弟”之类的“朴素理想”可以说是古今中外都有的,基督教有,儒家文化中何尝没有?农民中有,贵族中何尝没有?在起兵造反时以此激励大家团结奋斗,也会有效果。但把它们都与“农民-土地问题”联系起来,未免太过牵强。

  三、“基督教”神权国家:太平天国是“邪教”吗?

  太平天国另一个历史因素,即体现了鸦片战争以来“中西文化碰撞”的影响。过去有种流行的说法,说是近代中西交往是个“三阶段”的过程:洋务运动时期学习西方的“器物”;戊戌、辛亥学习西方的“制度”;而新文化运动则达到最高层次,开始学西方的“文化”了。这样的“三阶段”显然没有考虑太平天国,而把“文化”列为最高层次更反映了一种文化决定论的观点。笔者过去曾指出:其实鸦片战争后一些先进国人对西方“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的共和民主制度产生羡慕,并不晚于国人重视器物层面的“船坚炮利”。而太平天国作为基督教这一“文化”在华造成巨大影响的事件,更在洋务运动之前。

  说太平天国是一场“西化运动”应无问题。因为太平天国在政治经济制度上除了那些乖戾的做法,没什么有价值的创新,但她应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时空范围如此广大的“基督教”政教合一神权国家。

  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与正统基督教当然有很大区别,所以有人说它是“邪教”。实际上仅从教义看,基督教的许多异端与其主流(新教、东正教、天主教)的差异并不比拜上帝教小。洪秀全接触的中文基督教读物都是低层次的通俗读本,有的翻译很差甚至难以卒读,他也不可能有多高的神学素养,但他毕竟跟美国新教基要派牧师罗孝全在教堂里学过三个多月,与捡到一本书就闭门造车者不同。史料表明他曾多次对基督教增加了解后,就尽量修正自己原有教义。后来太平天国最出格(按正统基督教观点看)的宗教行为大概就是杨秀清、萧朝贵的“代天父、天兄立言”了。但洪秀全实际上是不情愿接受这一套的,天京内讧后也就把这一套废除了。洪秀全对四书五经的反感远远超过杨秀清等人,“曾贬一切古书为妖书”,要完全禁绝,而杨秀清却认为“四书十三经……宣明齐家治国孝亲忠君之道亦复不少”,因而要求保留。换言之,洪秀全对基督教的偏执要远远超过杨秀清,而拜上帝教与正统基督教相比最“邪”的部分却出于杨,而非出于洪。所以,与其说洪秀全对基督教有“邪教”倾向,不如说他有原教旨主义倾向。当然,基于前述理由这里只是事实判断,并不是对“邪教”或者“原教旨”做褒贬。

  应该说,太平天国对基督教的认同相当认真。甚至有证据显示他们原先的打算不是北上长江流域,而是背靠香港、澳门在两广立国,依靠基督教世界的支持。“因大头子(洪秀全)、二头子(冯云山)都系花县人,暗中也有人在广东传教,他们原说(广)东省做东京,此处(指广西)为西京……万一打败,也好投到英吉利国去。”只是因军事形势不便而未能实现。这与所谓太平天国“反帝”“爱国主义”的说法反差极大。当然,也很难因此反过来给太平天国扣一顶卖国、叛国的大帽子。

四、中世纪式的“西化”与秦始皇式的焚书

太平天国在近代中西交流史上只是个旁生的枝节,并不是主流。因为太平天国尽管比同时的洋务派、后来的维新派、立宪派和革命派都更热心于基督教——教义很不正统是另一回事,至少你不能说拜上帝教与基督教还没有儒教与基督教接近吧,但是,太平天国几乎没有为中国的资本主义化做任何事。这正如极端敌视基督教的义和团也没有为儒家文化做任何贡献一样。太平天国的基督教狂热和义和团的反基督教狂热,“文化”方向似乎相反,但其文化土壤却大体一致。

  太平天国印过洪仁玕的《资政新篇》一书,曾与《天朝田亩制度》一样被并称为太平天国的两大“纲领”,还有许多人为究竟哪一本书更“进步”而发生长期争论——1950年代主流认为后者更进步,而改革开放以后认为前者更进步就成了主流。洪仁玕的确是太平天国的一个出类拔萃的杰出人物,他在香港待过许久,对基督教与资本主义颇有了解。《资政新篇》也的确是一篇站在时代前列的文献,其资本主义色彩至少比同时期的洋务派要明显。但是洪仁玕本人的实际作为却远远不如洋务派。而这本书对于太平天国本身的重要性,显然被高估。不署作者的官书《天朝田亩制度》虽然只是一个内部文件,但作为“旨准颁行诏书”之一,它总还是正式文件。而《资政新篇》是洪仁玕个人署名的,也不属于“旨准颁行诏书”,其影响比《天朝田亩制度》更小。而且这两个所谓“纲领”的内容又是尖锐对立的。《天朝田亩制度》没起什么作用,《资政新篇》就更谈不上了。

  就太平天国的实践来说,其经济的保守和政治的专制都比清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说这因为是战时状态还可以不论,那么其文化管制更是空前绝后的,可以说比历史上以焚书坑儒著名的秦始皇还要专制得多。它从金田起兵时就对除拜上帝教以外的一切“异端邪说”包括中国传统的儒家典籍实行封禁焚毁政策,一路焚书砸庙直到南京,定都天京后更实行了“旨准颁行诏书总目”制度,由官方刊印若干书籍对民众进行灌输宣传,每年印行若干种,每种都附有“旨准颁行诏书总目”把此前所出的书目全部开列,从太平天国辛开元年(1851)到庚申十年(1860)的10年间,按最后一本所附的总目,“旨准颁行诏书”总共出了29种。现在已找到28种。

  此外太平天国末期又出了《资政新篇》等书,由于不再附有“总目”而不详总数,但已发现的有10种,连同以上29种,又以其中的《历书》实为不同年份的4种,所以一般通称太平天国官书今天所知的共42种。推测在太平天国存在的14年中,总共出书不会超过50种。

  这些书中包括经过改编的基督教圣经新、旧约(称《新遗诏圣书》《旧遗诏圣书》),《孙子》《吴子》《司马法》等传统兵家著作删改的汇编(称《武略》),连续出版的《颁行历书》,中译基督教传道书的节本《天理要论》,天国自编的童蒙教材《三字经》《幼学诗》,其它大部分是太平天国的各种典章制度如《太平礼制》《太平军目》《太平条规》,宣传品如《太平救世歌》《天情道理书》和天父天兄天王的语录,以及天朝官员撰写的政论文集如《建天京于金陵论》等,即基本上都是官方政治宣传品和规章制度类读物。由于太平天国认为他们的出版物都是宣传上帝的旨意、天国的真理,所以都叫“诏书”“天书”,研究者则称为“太平天国官书”。它们基本上都是字数不多的小册子,如今天最著名的《天朝田亩制度》不过才3000字,相当于今天一短文。可以推测所有这些读物加起来大约也就是30万字左右,不过与今天的一本书相当。这几乎就是煌煌天国14年里的全部文化积累。而对除此而外的丰富文化遗产,它又基本上采取拒绝和禁毁的态度。因此可想而知,说太平天国是一片文化沙漠应该不算过分。

  太平天国的“西化”还不仅表现在宗教方面,它的历法即所谓《天历》也完全弃绝了中国自古以来的阴历为主、阴阳结合的传统,而采用西方式的“纯阳历”,不顾朔望,只合节气,而且引进了西方的礼拜日概念。但它却是一种最原始的“西历”,比古罗马时代的儒略历还落后,一年12月366天不置闰,没几年就产生了相当的误差。为何西历都置闰,天历却不置?据说是因为洪秀全特别喜欢一刀切的规范化。西历小月30日大月31日取代了中历的朔望月,但西历的2月却显得“不规范”,洪秀全比西历还“西化”,于是就出现了这种 “原教旨西历”了。

  所以,太平天国的“西化”并不是近代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倒有点像“西方的中世纪”化。这当然有悖于历史潮流。

 五、另类“民变”与另类“西化”:太平天国的总体评价

  今天我们看太平天国,不能仍在“盗贼”和“起义”的两极褒贬中往复循环。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是简单的折衷。

  历史上的民变多有残暴和愚昧行为,我们不能民粹主义地“为卑者讳”。但毕竟暴君与暴民、刁官与刁民都是同一土壤同样制度的产物,形相反而实相成,互相对立也互为因果。我们不能只骂暴君而讴歌暴民,也不能反过来只骂暴民而认为统治者镇压有理。至于具体到人和事,究竟何者更暴更愚更该否定,应当具体分析。

  洪秀全生活腐败,太平军有过屠杀。但是简又文等先生用大量的史料证明当时清朝官方的腐败、官军的残杀比太平天国严重得多,我以为是可信的。简又文先生尤其反对神化太平天国的敌人曾国藩,而我们很多人现在在这方面确实走得太远了。

  但是太平天国有些负面因素,已经不是一般“暴君”“暴民”可以概括。我们很难说洪秀全是不是比清朝皇帝更专制更腐败,他的措置乖戾,天国制度安排上的很多莫名其妙之处,都是够荒唐的。像前期的洪杨“二元权位”,不是权力制衡,却又要天有二日,明摆着就是会惹出大祸的。而后期的胡乱封王,更是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

  洪秀全的宗教偏执,在中外历史上的神权政治中并不是最极端的。但是不能不说他的知识眼界和文化程度又太差,至少比清朝皇帝明显不如。偏执加上愚昧和迂腐,使他的政策危害极大。就凭洪秀全晚年越来越极端、越来越走火入魔的焚书禁书,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他真的取清朝而代之,那真的会是中国文化的灾难——但也绝不会是“西方文化”的福音。

  太平天国是传统民变的特殊标本,也是中西碰撞的旁生枝节。无论作为民变还是作为西化,它都显得十分另类。从总体上评价历史上的“民变”和近代的“西化”,都是十分复杂的问题。而太平天国的这些另类特点,就更值得我们去理性地思量。

作者简介

秦晖,1953年生,广西龙胜人。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客座研究员,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者。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中国农民史研究会理事等。主要研究领域先后为:明清农民战争、明清经济、古代社会形态、封建社会形态、商品经济史、农业农民史、地域史(关中、云南等)、改革革命与现代化问题的中外历史比较,作为比较对象的古代希腊罗马社会经济、近代俄国与美国史、现代南非史等。曾参与《清代全史》《清代人物传稿》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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