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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列传》点校序言

王锺翰

《清史列传》八十卷,不着编纂人,又无序跋,莫详来源。从其书以清史命名,全书共分八门(一、宗室王公;二、大臣(《画一传档正编》,《续编》,《后编》,《新办大臣传》,《已纂未进大臣传》);三、忠义;四、儒林;五、文苑;六、循吏;七、贰臣;八、逆臣)来看,自来学者都认为它的稿本来源就是出于前清国史馆历朝纂修的大臣列传,只不过选录其中约三千人,分门别类,依时间先后,编排而成。时在民国初年,故又改“国史”而为“清史”,视为理所当然之事,似无异辞的了。

夷考其实,亦不尽然。近年来我据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原国史馆纂修的大臣列传稿本以及《满汉名臣传》、《国朝耆献类征初编》诸种传记与《清史列传》互相校勘,发现《清史列传》一书的稿本来源,直接抄自原国史馆纂修的大臣列传稿本的为数固不少,而间接从《满汉名臣传》和《国朝耆献类征初编》过录的尤不在少数。我们知道,《大臣列传稿本》共四十四包,凡一千五百十七件,计有三千一百一二十九篇传,包括重复的传,而附传未计在内;但八十卷的《清史列传》共有二千八百九十四篇传,附传包括在内:两者姓名相同的传,只有六百多篇。可是,《清史列传》与《满汉名臣传》和《国朝耆献类征初编》相比对,三书同名的传有三百七十一人,此外,《清史列传》与《满汉名臣传》同名的传仅有四百二十六人,而与《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同名的传多至一千六百四十九人。但《清史列传》仍有一千一百九十人既不见于《满汉名臣传》,亦不见于《国朝耆献类征初编》。从中可以看出,《清史列传》所独有的一千一百九十篇传,很可能是从《大臣列传稿本》转钞来的,可惜目前北京档案馆内保存的三千多篇传稿,乾隆以前的寥寥无几,即乾、嘉以后的恐怕亦决不止此数,所以一时无法做出肯定的答案来。据说,台湾故宫博物院还藏有原国史馆纂修的历朝本纪,“自天命至光绪朝,分满、汉文两种”,完好无缺(载台湾《故宫季刊》第六卷,第四期》。是否北京所缺的这一千一百九十篇传稿,全部或部分仍保存在台湾,迄今未见报导,不得闻知其详。这只有等待不久的将来,台湾海峡两岸通邮或台湾回归祖国以后,将两地保存好的《大臣列传稿本》比勘一下,自会有个分晓。

根据《清史列傅》与《大臣列传稿本》同名的六百多篇传,逐一比勘之后,有的传,如《马尔泰傅》、《唐绥祖传》、《岳起传》、《恩长传》、《兴奎传》等,两者内容几乎完全相同,除个别字句偶有笔误者外,甚至连一字也不差。有的传,如《玉德传》,《清史列传》首云“玉德,瓜尔佳氏,正红旗满洲人”(《耆献类征》同),而现存的《大臣列传稿本》无玉德的姓氏,眉批“玉德系雅德之弟。见《高宗实录》乾隆六十年五月”;下文又有“命署山东济东泰武道”一句(《耆献类征》亦同),《大臣列传稿本》于“武”字旁添注一“临”字。又如《德楞泰传》,《清史列传》作“正黄旗蒙古人”(《耆献类征》同),而《大臣列传稿本》将“蒙古”二字钩乙于“正黄旗”之前;下文只有“命儒臣制赞”(《耆献类征》亦同)一句,而大臣列传稿本于“赞”字下添入“赞曰:夺桥毁寨,克卡破围。单骑百战,千人一挥。仄径螺旋,大河凫渡。飒爽英姿,口口口口”云云。以上玉德、德楞泰两篇传既不见于《满汉名臣传》,而《大臣列傅稿本》又与《清史列传》和《耆献类征》中所辑的“国史馆本传”有所不同。从而不难推知,《清史列传》的稿本来源,其直接钞自《大臣列传稿本》的部分,大都经过多次修改删定,究竟出于正本、副本或清本,恐怕不能一概而论。目前北京档案馆保存的《大臣列传稿本》就有一人多至三、四份传稿者,而《清史列传》过录的因人而异,其独有的一千一百九十篇传,绝大部分又不见于现存的《大臣列传稿本》。上述《清史列传》中的《玉德传》和《德楞泰传》,就是尚未经过修改删定的初稿本的两个例证。

现存的《大臣列传稿本》中的额亦都、范文程、洪承畴,祁充格、陈名夏、孙承泽、费英东等传,是乾隆三十年开馆重辑大臣列传仅存的七篇传。拿其中额亦都、费英东、范文程三传和《清史列传》、《满汉名臣传》、《耆献类征》三书中相同的三传比勘一下:稿本中额亦都传的“布寨”,《清传》、《满传》、《耆献类征》三书均作“布齐”,“齐”字显系“斋”字的形似而讹,“寨”、“斋”二字又音同异译;又“噶盖”,三书均作“噶益”,亦形似而讹;又“三岔儿堡”,三书均脱“三”字,但“嘉木湖之贝浑巴颜”,清传“嘉木湖”作“家穆瑚”,又“贝”下衍一“勒”字,《耆献类征》全同,而《满传》的“勒”字不衍,只“木湖”作“穆瑚”,“浑”作“珲”同名异译为少异;又“太祖亲临哭之恸”,《清傅》、《耆献类征》两书均脱“临”字,而《满传》不脱;又“进爵一等子”,《清传》作“授爵一等子”,《耆献类征》同,而满传“授”作“受”,亦异。稿本中的费英东传,如“贝勒巴雅喇”,《清传》、《满传》、《耆献类征》三书“巴”均误作“色”,又“叶赫城”三书均脱“城”字;但“斐优城”的“优”字,《清传》、《耆献类征》两书均作“悠”,而《满传》作“优”,又“赐勅免死二次”的“勅”字,《清传》、《耆献类征》两书均误作“勋”,而《满传》不误。据此,知《清史列传》既不同于《大臣列传稿本》,又与《满汉名臣传》小同大异,但与《耆献类征》全同,是额亦都、费英东两传确系钞自《耆献类征》无疑了。《范文程传》不见于《满汉名臣传》,《清传》又不似从现存的乾隆三十年《大臣列传稿本》中钞出,如稿本首云“范文程,字宪斗。先世自江西乐平县徙沈阳”,《清传》删去自“字”至“徙”十二字,改作“沈阳人”,而《耆献类征》于“字宪斗”之下,作“汉军镶黄旗人”;又“师入北京”前,稿本尚有“凡檄皆署文程官阶姓氏”一句,今《清传》全删,而《耆献类征》则作“畿内甫平,挞伐四出,腾布文告,调发军需,事无巨细,皆应机立办”云云。疑乾隆稿本为初稿本,《耆献类征》为过渡本,《清吏列传》所录当系删定本,只不过这个删定本没有被保存下来罢了。   

《清史列传》钞自《耆献类征》之例尚多,毋庸一一胪列,今再举钞自《满洲名臣传》之例:如“尹勒慎传”中的“太祖高皇帝戊申年”,《清传》与《满传》“祖”均误作“宗”,而《耆献类征》不误;又“守将烈烈浑、寨萨等”,《清传》与《满传》均脱“烈”字,而《耆献类征》不脱。又如“顾八代传”中的“不宜留任部院”,《清传》、《满传》、《耆献类征》三书均脱“留任”二字;但“直上书房”的“上”字,《清传》与《满传》两书均误作“尚”字,而《耆献类征》不误。上述伊勒慎、顾八代两传均可作为《清史列传》钞自《满洲名臣传》的例证。同时,《清传》钞自《汉名臣传》的例子也不少:如《韩菼传》中的“平定朔漠方略”,《清传》、《汉传》、《耆献类征》三书均脱“方略”二字;而“弘德殿”的“弘”字,《清传》、《汉传》两书均避讳作“宏”,但《耆献类征》不避讳作“弘”。又如“魏象枢传”中的“吏科都给事中”,《清传》、《汉传》、《耆献类征》三书均脱“都”字,但“郎中宋文运”,《清传》、《汉传》两书均脱“宋”字,而《耆献类征》不脱。又如《张鹏翮传》中的“黄河比裴家场引河身高”的“比”字,《清传》、《汉传》、《耆献类征》三书均误作“北”;“给事小慕琛”的“慕”字,三书均误作“幕”;但“同州知州蔺佳选”的“蔺”字,《清传》、《汉传》两书均作“兰”,形似而讹,而《耆献类征》不误;“王家堂缺口”的“堂”字,两书均误作“营”,而《耆献类征》不误;“按南河志”的“南河”系指南运河,两书均误作“河南”,显系颠倒其字,而《耆献类征》不颠倒。这就很明显可以看出,上述韩菼、魏象枢、张鹏翮三传都是《清史列传》钞自《汉名臣传》的有力例证。   

如前所述,《清史列传》的稿本来源,大别有三:一,出于原国史馆纂修的大臣列传稿本,除现存稿本中相同的六百多篇传外,还有《清史列传》的一千一百九十篇传查无下落,很可能也是出于散佚的《大臣列传稿本》;二,小部分钞自《满汉名臣传》(京都琉璃厂菊花书屋巾箱本,连同与《耆献类征》重出的相加在一起,总共才有四百二十六篇传,在《清史列传》的二千八百九十四篇传中只占七分之一弱;三,大部分钞自《耆献类征》(光绪十六年湘阴李氏家刻本)。单与《清史列传》相同的就有一千二百七十八篇传,连同与《满汉名臣传》重出的加在一起,多至一千六百四十九篇传,占《清史列传》全书的一半以上。但我们很清楚地知道,《清史列传》当中的一部分是直接钞自原国史馆纂修的《大臣列传稿本》,而另一部分则是间接从《满汉名臣传》和《耆献类征》过录的。《满汉名臣传》刊刻于乾、嘉之际,正在乾隆三十年(一七六六年)第二次开国史馆重辑《大臣列传》迄于乾隆未经过多次修改删定,依次呈进之后。是知乾隆重辑的《大臣列传》即为《满汉名臣传》所依据以刊刻成编者,《满传》四十八卷,《汉传》三十二卷,其中正传满六百三十九人、汉二百七十九人,附传满一百三十九人、汉二十八人,满汉两传均系录自天命迄乾隆历次所辑《大臣列传》中的著名人物。《国朝耆献类征初编》七百二十卷,刊于光绪十六年(一八九六年,续编五百五十卷,迄未刊布)。其中除收录清代名人的碑传墓志以外,余均标明“国史馆本传”字样。很显然,不管《满汉名臣传》也好,或者《耆献类征》也好,绝大部分的稿本来源都出之于前清国史馆历朝所辑的《大臣列传》,这些《大臣列传》几乎散佚大半以上,如今既为《清史列传》转录下来,虽属第二手资料,仍不失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接近于第一手资料。   

从目前现存的几十种清代传记来看,《满汉名臣传》收录的名臣不到一千人,而且都是乾、嘉以前的著名人物;差不多与《清史列传》同时刊布的《国史列传》(东方文化学会印行本)八十卷,二十册,收录的仅五百余人,均系乾、嘉年间的人物,而且许多与《满汉名臣传》雷同;《耆献类征》成书于清季,收录之富,远远超过上列二书,但碑传墓志,无所不包,杂沓讹夺,不一而足,而且直接从“国史馆本传”钞出的固多,但辗转过录的亦复不少。那末,包括有清一代三百年间的人物传记,自然要算《清史列传》和《清史稿》中的列传部分了。但《清史稿》的列传所收虽有少数不见于《清史列传》,而绝大多数的传,叙事简略,多半有年无月,有的连年月全都省去,未免失之过简,对于清史研究工作者的进一步深入钻讨,极为不便;与此相反,《清史列传》叙事较为详明,年月首尾具备,虽有纯属流水账簿之诮,但因人依时,沿流溯源,探索以求,每得事半功倍之益。不特此也,《清史列传》亦有足补《清实录》的阙失或纠正它错讹的地方:如《清史列传》中的《张鹏翮传》,有康熙三十八年四月一疏,而《清实录》失载;又《田从典传》有雍正六年三月乞休得旨的原文,远比《清实录》为详晰。又如《清实录》节录失误而幸得《清史列传》载有原文足以纠正者:道光六年八月朱士彦的复奏,实录删减为“原参有因而未尽实等语”一句,骤视之殊不可解。及查《清史列传》中的朱士彦传,原文为“原参各欵,有并无其事者,有事出有因而未尽实者”云云,可证《实录》纂修者竟将原奏的“事出有因”四字删节成“有因”二字,殊不成辞。不有《清史列传》本传收录原奏,孰能通晓其意?然则《清史列传》的史料价值也就不言而喻了。      

这次点校工作,仍以标点、分段为重点,同时也注意校勘,作有校勘记附于每卷之末,共计约二千条,俾这次的新点校本成为比较完善的、接近于前清国史馆历次所纂《大臣列传》的原稿本。所用的工作本就是民国十七年(一九二八年)上海中华书局的排印本。除根据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原国史馆纂修的《大臣列传稿本》中相同的六百多篇传,拿来与《清史列传》一一对勘而外,同时还拿《满汉名臣傅》、《耆献类征》、《国史列传》三书与《清史列传》中相同的各传逐一互校,并参考大清历朝《实录》以及有关史籍档册,拾遗补阙,订误纠失,作出校记,并一一说明理由和根据来源,以备复查。关于史实错误及同音异译的人名、地名、官名、部落名称等,一般不改动,只在本传内略作统一;清朝避讳字,一律改回;凡遇明显的错别字,以及对少数民族名称带有侮辱性的字眼(旧史中习见的泛称除外)。均加改正:不再出校记。但原文文理不通,或人名、地名等偶有脱误,一时查不到出处的地方,都维持原状。原书卷首附有按笔画排列的正附传的《人名索引》,这次由小儿王楚云在原来基础上加以扩充,于正附传之外,凡各传附见的小传以及类似的小传,也都一一收录补入,作为新编的《人名索引》,改用四角号码排列,移于全书之末,以便检查。   

这里必须特别提出来,这次《清史列传》的点校,得到中华书局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许多同志的大力支持与热忱协助,才得以顺利完成,谨在此志谢。   

限于水平、时间和各种条件,点校方面可能还存在着不少错误和缺点,殷切地希望读者不吝指教,俾能在再版时改正。

 

(资料来源:《清史列传》,中华书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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