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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的近代历程:经济概念、社会意义、和革命话语

马钊

                                               [1] 

44岁的陈国福在北平一李姓家中帮厨,因为要负责一日三餐,故而住在李宅,不常回家,他的妻子陈马氏则带着两个孩子在家单过。[2] 1945年开始,随着日伪统治行将覆灭,政治局势动荡,市面萧条。陈马氏的日子越发艰难,于是她决定给人佣工,挣钱糊口。几经辗转,改换雇主,陈马氏有了些积蓄,于是她置办了几样家具,把家搬到内二区口袋胡同13号,租房居住。到了1945年冬天,陈马氏又开始替人缝洗衣服,勉强度日。在此期间,陈国福只是偶尔回家看看,并帮不了什么忙。看似平静的生活在194677被打破,当晚九点左右,陈国福忽然离开李宅回家探看。进得街门,站到院内,他望见自家屋中一片漆黑。陈国福心中疑惑,为何妻子这么早就熄灯就寝?他三两步进到屋内,顺手打开电门,灯光下,情景一幕不堪。一名男子赤膊单裤坐在炕上,妻子陈马氏在一旁神色慌张,手中忙不迭地系着腰带。陈国福登时怒火万丈,和那名赤膊男子扭打到一处。陈马氏趁乱夺门而出,慌不择路,一头撞见街上巡逻的警察。巡警看她衣服凌乱、跌跌撞撞,立刻上前盘问,陈马氏只好如实回答。警察随即跟她回到家中,把已经打得头破血流的陈国福和那名男子分开,一并带回警察局盘问。[3] 

按照民国警法机关办案的惯例,司法人员要首先登记到案人的姓名、年龄、籍贯、住址、职业等个人信息。那赤膊男子名叫荣显宗,29岁,北平本地人士,家住外三区葱店斜街2号。在职业一栏内,荣显宗填的是“二等警士”、陈国福是“厨行”。问到陈马氏时,她交代自己先干雇工,后又代人洗做衣服,同时承认77日当天是荣显宗到她家中去取洗净的衣服在先,陈国福回家“捉奸”在后。尽管如此,警察还是在陈马氏职业一栏内填了“无业”二字。有关职业填注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并不是陈马氏一案独有,在同时期北平地方法院审理的众多刑事案件中,不少妇女在案发之前和当时都从事着某种工作,但都被标明为“无业”。以法律文书登记中出现的问题为线索,本文试图考察20世纪初的官方文件是如何定义和使用“职业”一词?以及“职业”的定义和使用是如何推动当时的经济思想、社会思潮、和政治运动的?对一个新名词的考察包括很多层次,最基础的是名词本身的发展和演变过程,超越语言层面,黄兴涛曾经指出研究近代新名词还要包括另两个层面,即词汇“所各自表示的特定概念和直接凝聚、传达的有关知识、观念、思想和信仰;以及由它们彼此之间所直接间接形成或引发的特定‘话语’”。[4] “职业”一词的近代历程正是体现了“语言——概念——话语”的渐进过程,我们从中可以看到“职业”所经历的语义性变化、经济概念的形成、和实践过程中的社会化和政治化,最终它从一个经济命题延伸到更广泛的社会和政治层面,成为近代中国社会思想变革的重要标志。 

如果追根溯源,“职业”一词在古汉语中已经存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中间有使用。但是到了清末民初,当时出版的许多工具书和百科全书又将“职业”作为新词汇、新术语介绍给读者大众。旧词新用是19世纪中后期以来的普遍现象,许多新事物、新制度、新观念进入中国后,它们的翻译者和传播者迫切地在中文里寻找对应表达方式,期待既准确又迅捷地将外来事物介绍给本土大众。一些久已存在的汉语词汇由此获得新的生命,当然这些词汇在重新使用的过程中已经与原有的意思渐行渐远,逐渐成为中西交流和新旧碰撞的产物。“职业”一词也不例外,当20世纪初的人们广泛使用这个词的时候,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职业”作为一个新概念,它的诞生和演变过程与近代经济发展和生产组织形式的更新密切相关,直接的影响就是“职业”定义的“去官僚化”和“工业化”。更具体地讲,它的定义逐渐脱离官僚体制下的官员品级和传统的“士农工商”四业之分,开始与劳动空间、劳动时间、劳动分工、工资收入、生产监督管理、雇佣关系、技术培训等新的生产要素发生密切关联。带有了深刻西方资本主义工业经济烙印的“职业”概念强调了公共的工作环境和工业化的劳动节奏,特指生产性劳动(productive labor)和有偿性工作(paid labor)。 

20世纪二十年代以后,对“职业”一词的使用更加广泛,它逐渐成为普通百姓、社会学家、社会工作者、改革者、政治家们使用和研究的对象,出现的场合也从经济空间向社会层面延伸,与当时一系列重要的社会问题,如教育、贫困、犯罪、妇女社会地位等结合起来。社会学家和社会改革思想家将教育视为“职业”的前提,个人收入是“职业”的直接后果。这样的逻辑推理关系一方面推动了近代以来职业教育运动的蓬勃发展,教育改革的新方向是以“职业”为导向,培养有教育水平和工业技能的生产者;另一方面为人们研究贫困和犯罪等社会问题提供了一件利器。正当稳定的“职业”是个人收入的来源,而经济收入又是稳定的家庭生活的坚实基础,丧失“职业”是家庭贫困和个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分析了“职业”和贫困之间的因果关系,一种新的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革方针诞生了,它要把北京从“消费型城市”建设成为“生产型城市”,制造更多的职业机会,为解决贫困找到永久的答案。[5] 

与此同时,还有一群知识分子和革命家们超越社会层面,将阶级观念引入“职业”的讨论,探讨“职业”和女子地位、妇女解放之间的关系。在他们的言论中,中国妇女受压迫的地位一方面是传统礼教压迫束缚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女子经济依附地位的产物,于是“职业”是妇女走向独立人格和平等地位的必由之路。[6] 于是,关于职业的讨论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成为国民党和共产党两大政治力量社会动员和革命宣传中不可或缺的纲领性元素。发展职业、解决民众生计,是国民党立党基础三民主义之一的“民生主义”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是国家重建的目标,是对国民政府执政地位的重大考验。对于20世纪另一个重要政治力量共产党而言,推进女子就业,实现就业中女子和男子地位平等、同工同酬,是动员广大妇女投身革命洪流、实现妇女解放的重要口号。虽然二十年代末大革命失败后,“农村包围城市”的土地革命战略使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运动暂时脱离了城市和妇女职业的论题,但是“职业”对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特殊政治意义始终没有改变。 

当“职业”成为常用词汇和新概念,当它逐渐在更广阔的层面上引发更深层次的讨论,当它与当时的社会、政治、性别和革命话语发生密切接触,“职业”一词也就不只是一个新词汇和新概念,它自己成就了一种话语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妇女的劳动被重新划分为生产性劳动和家务性劳动,从事后者的因为不能增加家庭的货币收入,而逐渐丧失了家庭经济资源的支配权,沦为经济上的依靠者和性别关系中的附庸。“职业”话语指明了妇女屈从地位的原因,自然也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也就是妇女走向社会、拥有职业、取得经济上的平等地位、从而达到社会和政治地位上的男女平等。“职业”话语体系获得了长久的生命力,不仅成为民国时期社会研究和革命动员的逻辑主线,也决定了1949年以后妇女解放的基本道路,甚至在“职业”概念诞生近一个世纪后,我们仍能体会到它无处不在的深远影响。 

 

 “职业”的定义:一个词汇的演变 

根据国民政府1946716日颁布的《各省市户口查记实施办法》中的定义,职业“系指直接、间接以取得金钱或实物报酬之作业而言”。该定义同时说明“凡从事作业而并未籍以取得报酬、或有报酬而非从事作业以取得者,均不能谓之职业;受救济、或刑罚时之作业,纵有某种报酬,亦不得谓之职业。”[7] 最后,该《实施办法》将职业进一步分为9大类包括40种行业,具体划分如下: 

 

1.  农业:农作及园艺业、畜养业、林业、狩猎渔业; 

2.  矿业:金属矿物开采业、非金属矿物开采业、盐业、土石建筑材料开采业; 

3.  工业:饮食品制造业、纺织及服装用品制造业、木材制造业、造纸印刷业、皮革及橡胶制造业、水电煤气业、化学工业、非金属矿产品制造业、冶炼机械及金属品制造业、交通用具制造业、仪器工具钟表饰物制造业、建筑营造业、其他工业(各种修理业分别归入有关各目); 

4.  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业、公路及其他陆上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邮政电信业(从事交通运输之苦力以其业务关系分别归入各类); 

5.  商业:贩卖商业、金融银行保险业、承办业、住宿及饮食品供应业; 

6.  人事服务:财产之保管事业、人体之整洁事业、家事管理业、娱乐及运动事业; 

7.  公共服务:国防事业、公务机关; 

8.  自由职业:卫生及社会事业、教育学术研究及大众知识供应业、宗教及其他自由职业; 

9.  其他行业:其他行业;[8] 

 

《实施办法》中对职业的定义是极为宽泛的,职业成立的唯一条件就是参与以获取报酬为目的的劳动。如果严格依照书面定义,以陈马氏的做工和收入,可以将她列入“人事服务”中的“家事管理业”、或更笼统的“其他职业”一类,可是警察并没有这样做。书面定义和具体适用之间的差别展现了“职业”概念的的复杂性,这来源于“职业”一词的近代化过程,在翻印、解释、介绍、使用的过程中,“职业”的定义经历了不断地建构和重构。 

根据《辞源》中的解释,“职业”一词最早出自春秋战国时期《荀子》、《国语》等书。《荀子·富国》曰:“事业所恶也,功利所好业,职业无分,如是则有树事之患而有争功之祸也”。另有《国语·鲁:下》:“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9] 此处“职业” 谓“官职及四人(民)之业也”、或指“分内应作之事”。尽管“职业”一词出现很早,但它只是有限地使用在特定的书面场合,并不是日常用语。19世纪中后期西人编纂的《英汉词典》体现了“职业”一词使用的局限性,例如英语中的几个单词,如occupationprofessionvocation等,在现代汉语中通常被译作职业,但是当时的词典编纂者们在翻译过程中都采取了别的译法,例如英国伦敦布道会传教士、墨海书馆创始人麦都思(Walter H. Medhurst)将“occupation”译作“艺业、艺事、事业”,将“profession”译作“事业、艺业、手艺”,将“vocation”译作“事业”。[10] 同时期西人出版的《汉英词典》也没有收录“职业”一词。此时更普遍的用法是“职”、“ 业”二字单独使用,以“职”字为例,加拿大传教士、广学会总干事季理斐(Donald MacGillivray)的《英华成语合璧字集》收录了7个“职”字组成的常用词语: 

 

“职分”(official rank, duties of one’s office 

“职衔”(brevet rank 

“职贡”(duties, tribute, presents 

“职名”(a kind of visiting card 

“职事”(an office, an employment 

“职守”(to hold office under government 

“职员”(an official generally of low rank[11] 

 

稍后英国驻华领事、汉学家翟理思(Herbert A. Giles)编写的《汉英字典》里收录6个词汇: 

“职官”(officers 

“职衔”(official rank 

“职员”(an official generally of low rank 

“受职”(to receive an appointment 

“落职”(to e degraded in rank 

“职事”(official business[12] 

 

以上这几本词典是19世纪初以来西学东渐的代表性成果。作为第一批来华的基督教传教士,麦都思等人首先立足东南亚,在马六甲、新加坡和巴达维亚等地开展华文出版和宗教、文化传播工作。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开放通商口岸,西方政治、经济势力进入沿海城市,思想文化方面的传播工作也就此展开。根据熊月之的研究,在两次鸦片战争期间,五个通商口岸和香港共计出版了各种西书434种,其中宗教类书籍329种,占75.8%,关于西方自然和社会科学的书籍105种,占24.2%[13]  

随着洋务运动的展开,中国人也加入到语言翻译和字典编纂的工作中。在1860年以后中国人自己编写的辞书中,可以见到用“职业”翻译英文单词的情况,例如邝其照的《汉英词典》(1868年首版、1875年再版)中,“occupation”被译作“事业、艺业、工夫”、“profession”被译作“手艺、斯文艺业”、“vocation”被译作“事、职业”。[14] 半个世纪后,1916年严惠庆出版的《英华大辞典》中将“employment”译作“职业、事务”。[15] 但是书面翻译和日常用语之间还是有差异的,同样是在严惠庆的词典中,当具体解释“employment”在句子中的使用方法时,例如翻译英文句子“what is your employment? 严惠庆依据对话人的身份和对话场合提出三种译法:你作何手艺?尔作何行业?请教贵业?其中均未使用“职业”一词。稍早于1905年出版的英国商人乔治·斯登特(George Carter Stent)编写的《汉英北京方言词汇》中也反映了类似情况,他举例“employment”一词在北京口语中的若干表达方式,其中都没有“职业”的说法: 

 

employment: 工夫、工、差使、事业 

casual employment: 短工 

constant employment: 长工、常工夫、常事业 

Do you want employment? 要做工吗?要差使吗? 

Have you no employment? 你没工么?没差使吗? 

I have no employment. 我没工夫,我没差使,我没事业。 

public employment 差务、公事、公差事[16] 

 

作为工具书,词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要为英语的各种概念找到合适的中文对应表达方式。因此,探寻中国语言和文字的源流不是这类词典的兴趣所在,实用性是最重要的要求,目的是方便西方人在华的日常生活、宗教活动、和外交通商谈判。由此看来,“职业”一词并不属于外国人在华生活和活动中必须掌握的词汇。同时从当时词典对“职”单字的解释看,“职”字的使用几乎全部是与官员任免和官僚等级有关。以“职员”为例,当代汉语中用其指代公司和商业机构的雇员,但19世纪末被用来指称政府中的低级官员。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新一代词典编纂者们逐渐开始重视“职业”一词。上海商务印书馆1918年出版的李玉汶编写的《汉英新词典》一共收录了7个由“职”组成的常用词汇,即“职员”、“职守”、“职分”、“职名”、“职务”、“职掌”,“职业”也在其中,英文译作“occupation”。[17] 最明显的变化还是罗伯特·马修斯(R. H. Mathews1931年版《汉英词典》,该词典由上海的教会机构中国内地会和美华书馆联合出版,是近代较有影响的一部工具书。该词典中收录的由“职”字组成的词语多达33条: 

 

“职事”(official duty, to manage an affair 

“职任”(in office, a post, duties of a post 

“职分”(a title, official rank, official duties 

“职司”(official duties 

“职名”(statement of official rank, etc. 

“职守”(to govern, to be on duty 

“职官”(officers 

“职役”(duties of office 

“职志”(policy, former designation of an officer in charge of the flag 

“职掌”(to control 

“职方司”(designation of a former office—one who had charge of statistics, maps, tribute, etc., the duties varied under different dynasties 

“职权”(duties of office, functions, rights of an office or of a profession 

“职贡”(tribute 

“职责”(the demands or responsibilities of office 

“职衔”(a decoration, real and brevet rank respectively 

“世职”(hereditary office 

“受职”(to receive an office 

“革职”(to deprive of office 

“职务”(business, function, profession, duty, vocation, sphere 

“职员”(an official, a functionary, the faculty 

“职员会”(meeting of the faculty or of the staff 

“职工”(workmen, employees 

“职工学校”(industrial school 

“职蜂”(bee-keeping 

“尽职”(to do one’s duty to its fullest extent 

“职业”(occupation, business, vocation 

“职业上”(vocational, vocationally 

“职业之礼仪”(professional, etiquette 

“职业伦理”(ethics of a profession 

“职业学校”(vocational schools 

“职业指导”(vocational guidance 

“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 

“职业组合”(traders’ unions[18] 

 

简单比较上述4本词典中关于“职”字的用法,其中指代官僚等级和官员职务任免的词义始终存在(见表1)。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有些词语的意思开始发生变化,例如“职员”一词,原指下层官员,20世纪后逐渐加入了教员和办事员的含义,原来的官僚意味逐渐减弱。还有一类是新词汇,例如“职工”、“职工学校”等,代表了工业化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对语言使用的新创造。最后一类就是语义性新词,例如“职业”,原有的词汇增添了新的含义。[19]  

 

1:词典中“职”字词汇收录对比 

 

季理斐《英华成语合璧字集》1905 

翟理思《汉英字典》 

1912 

 

李玉汶《汉英新词典》 

1918 

马修斯《汉英词典》 

1931 

职员 

职员 

职员 

职员 

职衔 

职衔 

 

职衔 

职事 

职事 

 

职事 

职分 

 

职分 

职分 

职名 

 

职名 

职名 

职守 

 

职守 

职守 

职贡 

 

 

职贡 

 

职官 

 

职官 

 

受职 

 

受职 

 

落职 

 

革职 

 

 

职掌 

职掌 

 

 

职务 

职务 

 

 

 

职司 

 

 

 

职志 

 

 

 

职方司 

 

 

 

职役 

 

 

 

职责 

 

 

 

世职 

 

 

 

职权 

 

 

职业 

职业 

职业上 

职业之礼仪 

职业伦理 

职业学校 

职业指导 

职业教育 

职业组合 

职任 

职员会 

职工 

职工学校 

职蜂 

尽职 

 

从新名词的视角进行考察,20世纪初中国社会思想变革经历了清末和“五四”两次巨大的飞跃。熊月之在总结清末十年西学东渐时指出,这一时期西书翻译数量空前,仅1900 19045年当中,翻译西书的数量即超过了过去90年的总量。在出版的众多书籍中,宗教书籍和自然科学书籍比例逐步较少,社会科学成为主流,例如在190219043年中,社会科学书籍占同期出版书籍的61%,中国人对西方学术、思想和制度的渴求程度远远超过对宗教、科学、技术的兴趣。这一时期内,由日文转移西文著作的做法蔚然成风,日本成为中国了解西方的又一渠道。与此同时,中国翻译人才承担起书籍翻译和出版的重任,中国人由此可以基本摆脱外国教会和文化机构,更主动地把握了解西方的过程。由于大量引入西方书籍和日文中译,新名词大量涌现,其中包括中文借用日文词语、中文新词、和中文旧词新用等几种情况。[20] 另一次思想文化剧变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当然这一次并不是以创造新词汇为主要特色。前期创造的新名词为中国人提供了用以逻辑思维的新工具,新名词代表的新概念为中国人思考政治变革、社会结构、文化传统、和思想取向等开辟了新的维度和空间。在新名词不断地被使用、被冼炼、被反诘的过程中,人们经历着新思维模式和新价值观念的冲击。 

“职业”在这种思想变革的大潮中获得了新的意义,从语言层面看,“职业”开始走出晦涩的古汉语书面用语,成为社会上被大众广泛使用的词汇。这种变化背后的社会思想变迁也同样引人注目,黄兴涛在研究中国近代新名词的历史时曾指出:“近代中国人思维方式和基本价值观念的变化,可能正开始于和被强化于大量带有‘现代性’品格的各种新名词的流行与潜移默化,尤其是双音节以上的词汇和合抽象概念的大量引入、创造、广泛传播与社会认同之中。”[21] 词典编纂者马修斯在前言中也提到了语言变化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他写道“现代发明的涌入和科学知识的进步”已经“带来了丰富的新观念”,于是“旧的词典已经过时”,编写新一部词典要“收录最新的词语用法和表达方式”。[22] 不仅是词典编纂家们关注“职业”一词,其他人群也参与了“职业”的近代重构,他们在讨论更广泛的经济、社会、和性别问题的过程中,赋予了“职业”新的含义。 

 

女招待的节奏:工业化劳动的空间和时间 

前文引用的《各省市户口查记实施办法》中,除了定义“职业”外,在随后说明中还特别规定了如何登记“无业”,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业”: 

 

1.   不从事任何作业,仅恃财产繁息而生活者,如地主、高利贷者; 

2.   恃迷性事业为生者,如卜巫、星象、勘舆等,是僧道以募化为生者,视为无业;其以诵经为生者归入39目(即宗教及其他自由职业); 

3.   恃罪恶行为为生者,如妓院、赌场等是; 

4.   监狱囚犯及救济机关所收容者; 

5.   在校肆业之学生; 

6.   专事料理家务并不直接增加家庭收入者;[23] 

 

从“无业”的定义可以看出,法规制定者有意识地将劳动方式和获得报酬的形式作了更为具体的限定,生产性劳动是重要的前提,同时劳动也要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对“职业”的限定不仅出现在官方文件中,即便是词典编纂者,从他们词典中收录的由“职业”组成的合成词上,例如“职业之礼仪”、“职业伦理”、“职业学校”、“职业指导”、“职业教育”、“职业组合”等,也可以看到“职业”并不是简单或笼统地泛指所有以获取“金钱或实物报酬”的劳动。“职业”所指称的有偿劳动有特殊的空间界定,有教育和技术训练的前提,劳动方式有一定的步骤和规程,劳动报酬的给予双方有一定的契约关系。要了解“职业”概念中的这些界定、前提、规程、和关系,让我们从一个卷入诱拐案件的女招待的生活片断入手,看一看工业革命后劳动方式转型如何改变了个人对劳动的认知方式。 

194316日上午,三个人来到了北平前门火车站外,其中一个是15岁的李刘氏,跟在她左右的是姊妹俩人,姐姐是16岁的邵淑琴,妹妹是13岁的邵淑兰。车站广场上人来人往,李刘氏让邵氏姐妹替她望风遮掩,她看准了一个老太太下手,偷到8块钱,但是旋即被人发觉,站前巡逻的日本警察将她们带到车站内审讯。经过简单讯问,事情变得复杂起来。原来李刘氏因为偷了自家和邻居的钱财,害怕婆婆责罚,私逃在外,躲避在邵氏姐妹家中已有4天。收留李刘氏的邵家也有自己的打算,她的到来正好为邵氏姐妹的母亲邵张氏解决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邵张氏这几天给19岁的大女儿邵淑英说了一门亲事,男方家在通县,但是淑英坚持不嫁。就在邵张氏进退两难的时候,李刘氏来了,似乎她可以替淑英应了那门亲事。但是新问题接踵而来,李刘氏逃出家门的时候没有携带居住证,这可是日伪统治时期最重要的个人证件,没有证件就不能买票上车,而且也不能留在家中,因为无法应付户口检查。邵张氏权宜再三,忽然想到大女儿邵淑英在华中旅馆包有房间,于是她让淑英把李刘氏先带走藏匿起来。可是还没有等邵张氏想出什么好办法出城,李刘氏就因盗窃被警察抓获了,李刘氏的婆婆李宗氏以诱拐罪将邵张氏和她的两个女儿一同告上法庭。[24] 

审问过程中,法官对邵家大女儿淑英在旅馆开房一节很是重视,经审问,淑英回答了其中原委。她在天顺楼做女招待,这个饭馆19297月开业,经理任万年,注册资本800元,属于中小型的饭店,坐落在前门外大栅栏煤市街的繁华地段。邵淑英是1942年开始做工,根据社会局的统计,当年煤市街上共有14家饭庄,整个大栅栏地区有饭庄131家、酒馆40家、茶社4家,每日接待顾客超过1万人。[25] 当时除了餐饮业,其它一些娱乐行业,比如球社、浴室、理发馆等也雇用女招待。因为行业的不同,女招待的工作情况也不尽相同,在饭馆工作的邵淑英主要是招待顾客、洗手巾、送手巾、擦桌子、送茶等。[26] 关于开房,邵淑英说“每逢刮风天,回家上柜不方便,我就在附近开旅馆房间居住。”这段回答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个是工作的空间划分,另一个是工作中的时间概念。 

 “回家”和“上柜”将淑英的生活划分成两个性质不同的空间,休息的空间是以家庭为中心,私人的;工作的空间位于公共场所,开放的,面对的是同事和顾客。个人的生活和行为举止因为空间的改变而处在不同的节奏和约束之下。空间划分是工业革命以后,工业化劳动节奏的产物。把劳动空间从家庭转移到公共场所,一方面是因为机械动力装置和现代化的生产工具需要一个较大的空间来安置;另一方面,生产流程中的分工与协作也需要适当的场地容纳数量众多的工人。为了适应新的生产需求,狭小、封闭的家庭场所被转移到了公共化的空间,两个空间的往复逐渐成为工业革命后个人生活的组成部分,女招待的生活就在这样的往复中展开。 

19335月燕京大学文学院社会学系学生张如怡提交了一篇题为《北平女招待》的学士毕业论文。为了撰写这篇论文,张如怡结合了三个方面的材料,包括北平社会局的女招待登记材料、报纸有关女招待的记载、和北平社会局代为发出的个人信息调查表。关于女招待每天的工作状况,张如怡的论文写到“她们不能在店里寄宿,所以晚间工作完毕后,便回到家里去住,其住家离店较近的,由家到店里去均是步行。距离较远,便须坐洋车,每月还要用两三元车费。但有时也步行,这是因为受经济的限制,不得已而然。其中也有两三位会骑自行车的,那就方便多了”。[27] 

工作空间与家庭空间分离之后,如何明确标示这两个空间的物理界限就显得十分重要。因为公共化了的劳动空间并不是散乱、无规律的,一旦进入了这个区域,人的行为和节奏就必须接受劳动纪律的约束。很多“工作守则”都有明确条款说明空间转换的物理界限和相应的劳动行为规范。以女招待的工作为例,进入工作区域后,她们“多穿布质长旗袍,颜色以青兰二色为多,该项制服,多由店主供给,以资划一。但是布袍里面所穿的衣服,多系华丽的,其华丽的程度,则随个人之入款而异。女招待大多数都已截发,形式不一,有童式的,有长披及肩的,有分两半者。最初她们多穿高跟鞋,但是后来因为上下楼不便,都改穿平底鞋。”当时的社会局对女招待也有如下规定: 

 

1. 雇佣女店伙,凡非家事清白者,不得令其充任。 

2. 既雇用后,女店伙对男店伙,不得互相嘲笑。 

3. 女店伙每日服务,均限着布衣布裙,不得奇装异服。 

4. 对雇主应正庄,应对服役,不得有轻薄举动。 

 

在随后的另一份详细规则内,又有更为细致的“女雇员应遵守之事项”: 

 

1. 须着用布制长袍或短衫长裙,不得华服艳装。 

2. 言语行动须庄重和平,不得笑谑言骂,及有猥亵行状。 

3. 不得在临街门窗做惹人注意行动。[28] 

 

家庭和工作空间之间的物理界限和由此引发的行为举止的要求还体现在其他人群的工作和生活中。20世纪初的许多社会学研究和左翼文学创作,都从不同的侧面展现了工业化劳动节奏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其中最为中国人熟悉的,可能要属夏衍的名作“包身工”,文章开篇就是从空间和时间的强烈对比来展现机械化大生产下上海纱厂女工的生活片段: 

 

旧历四月中旬,清晨四点一刻,天还没亮,睡在拥挤的工房里的人们已经被人吆喝着起身了。……七尺阔、十二尺深的工房楼下,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十六七个被骂做“猪猡”的人。…… 

这是上海杨树浦福临路东洋纱厂的工房。长方形的用红砖墙严密地封锁着的工房区域,被一条水门汀的小巷划成狭长的两块。像鸽笼一般,每边八排,每排五户,一共是八十户一楼一底的房屋,每间工房的楼上楼下,平均住宿三十多个人。……这工房区域的墙圈里面,住着二千个左右衣服破烂而专替别人制造纱布的“猪猡”。 

…… 

厂家除了在工房周围造一条围墙,门房里置一个请愿警,门外钉一块“工房重地,闲人莫入”的木牌,使这些乡下小姑娘和外界隔绝之外,将管理权完全交给了带工老板。这样, 早晨五点钟由打杂的或者老板把她们送进工厂,晚上六点钟接领回来,她们就永远没有和外头人接触的机会。……[29] 

 

女工的生活是围绕工房和工厂进行的,一系列标志性元素,例如围墙、工厂大门、门房等将两个空间分隔开来,空间过渡的过程也被置于若干强制性措施的控制下,请愿警、警示木牌、点名册等明确地提醒着女工准备进入工作空间和开始劳动节奏。对劳动空间的明确划分不仅是三十年代日资纱厂的做法,即便是主张改善劳动待遇和支持工人运动的共产党,也认同劳动的空间划分。在1949年北平解放初期,共产党妇女干部曾到城区内主要工厂调查女工生产情况,其中提出的一条有关工厂管理的问题就是“带小子的太多,在工厂的里里外外乱串,工厂的秩序始终是混乱的”。[30] 

与劳动空间划分同时出现的是工业化劳动下的时间概念。英国史学家爱德华·汤普森(E. P. Thompson)在“时间、工作纪律和工业资本主义”一文中,以人们的时间观念为视角,研究了产业革命后工业资本主义对劳动节奏和劳动性质的革命性影响。根据他的观点,产业革命之前人们劳动遵循“自然工作节奏”,工作时间的长短和快慢并非人为设定,而是来自“大自然本身”。自然控制的时间并不是机械的以每天24小时、每星期7天来划分,自然的节奏是由天气、气候、季节、生殖等来确定。体现在劳动中,农业生产中就有了农忙和农闲,出海捕鱼要遵循潮汐的规律,放牧要依照草场的季节变化和牛羊的繁蓄等等。自然的节奏产生出一种“工作导向”: 

 

第一,工作导向的劳动比规定时间的劳动更能为人性所理解,这是人类固有的感觉。农民或劳动者看来总是听候者有必要遵守的那些事情。第二,一个工作导向相同的共同体看来在‘工作’和‘生活’之间几乎没什么区分。社会交往和劳动混合起来了——工作日按工作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劳动和‘度过一天的时间’之间不存在很大的冲突感。第三,对习惯于按时钟来规定劳动时间的人来说,这种对劳动的态度显得浪费,缺乏紧迫性。[31] 

 

在“工作导向”下的劳动,空间上没有严格的家庭与工作场所的划分,家庭中的休息空间可以自然地过渡成生产场所,工作场所也可以存在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家庭和社交活动。生活节奏,例如吃饭、睡觉、婚丧嫁娶等,可以中断劳动节奏;同时,劳动的规律,例如春耕秋收、自然灾害、牛羊生产等,也可以突然地打乱生活节奏。劳动需要家庭成员相互协作,因此工作纪律与家庭中的长幼、性别秩序重合,家长很可能同时承担起劳动组织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因为家庭成员的共同参与,劳动报酬并不是单个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而是家庭的整体收入。雇佣关系可能要复杂一些,包买商和生产者之间有口头或书面协议,但是规定的范围只涉及产品的数量、质量和交货的时间,并不涉及生产过程。 

自然的劳动时间旋即被工业化的劳动节奏替代,重要标志就是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引入。根据张如怡的研究,女招待的工作时间很长,通常从早晨八、九点钟开始,一直到晚上十一点或十二点钟为止(见表2)。女招待们“每日早晨吃了早饭后,就到铺子里去,中饭和晚饭是由商店供给的”。[32] 

 

 

 

 

 

2:北平220女店员之工作时间 

 

工时 

人数 

百分数 

 

 

 

 

 

资料来源:张如怡:“北平女招待研究”,燕京大学文学院社会学系学士毕业论文,19335月,第20页。 

9 

1.36 

10 

11 

5.00 

11 

10 

4.54 

12 

74 

33.64 

13 

76 

34.54 

14 

39 

17.73 

15 

3.18 

 

在众多记述工人生活和劳动的文献中,有关劳动时间的描写总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包身工》中是这样描述的:“早晨五点钟由打杂的或者老板把他们送进工厂,晚上六点钟接领回来”。在1931年燕京大学社会学系麦倩曾在硕士论文《中国工厂女工工资之研究》中提到:“工人工作时间在现在还是十时以上的工作,休息只有午间的一点钟。全年放假的时候极少,在民国十九年还是与民国九年不相上下,平均还是全年工作由二百八十日至三百日的最普遍。”[33] 除了作家和社会学系的学生们,工作时间也是工人记忆中难忘的一幕,例如北京解放初期《新中国妇女》杂志刊登了一篇采访北平被服厂女工的文章,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每天,天还不亮,被服厂的女工们提着饭盒去上班。街上很少行人,一路上警察吆喝着骂她们,狗赶着咬她们,到了工厂外边,天上还亮着星星,别人都还在做梦,她们却顶着大风在门外等着。女工们感叹地说:‘那时候是两头不见日头,来去顶着星星。没有表,宁可早些,不能被开除呀’。”[34] 这里说的日月星辰的运转不再是简单的自然现象,它们之所以在工人的记忆中有一席之地,是因为与新的劳动时间关联在一起,标志着劳动的开始与结束。劳动时间不是劳动者个人支配的,而是由雇主计算并规定的,原则是要保证单位劳动时间能为雇主生产出相应的劳动价值。 

张如怡研究的女招待、夏衍笔下的包身工、还有同时期的一些社会研究和调查从不从侧面展现了五四运动前后中国二百万产业工人中的不同的女工人群,她们所面临的劳动强度和恶劣的生存环境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劳工史学家们已经深入地研究了劳动环节中的各种剥削和压迫与这一时期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之间的密切关系。[35] 女工的经历还有另一种启示,她们展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经营框架下新的“工业化劳动节奏”,这与汤普森概括的前工业化时代“自然工作节奏”和“工作导向”迥然不同。 

工业革命之后,劳动方式的变化改变了一系列经济和社会关系,由此产生了影响深远的政治和阶级关系上的变革,这些变化引发了历史学家们极大的研究热忱,中国史学界长期关注的资本主义萌芽、阶级斗争、工人运动、以及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城市革命运动等研究课题,都是围绕工业革命的政治和经济后果展开的。但经常被人们忽视的是工业革命引发的文化变革,一种新工业文化的诞生。汤普森在研究时间观念的变化时指出,工业革命后人们“对时间进行新的评价,使孩子们甚至在婴儿期就要接受让每个小时都发出光彩的教育,使每个人的头脑中都浸透着时间就是金钱的等式。”[36] 工业文化的兴起改变了人们对劳动空间和时间的认识,除此之外,也改变了劳动本身的定义,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什么样的劳动可被视为工作?从事工作又需要符合那些先决条件? 

 

家务的属性:生产性劳动和职业教育运动 

19405月,燕京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学生陈涵芬提交了她的学士毕业论文,题目是《北平北郊某村妇女地位》。为了搜集材料,作者从当年的寒假到春假共4个月的时间里,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区内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时由当地小学校长介绍,到村民家中拜访妇女,访问时间每次大约两个小时以上,“到了便一方面跟她们谈话,一方面观察她们的举动、态度及工作。”[37] 当陈涵芬问到妇女如何看待工作和谋职等问题时,被访者的回答为了解工业劳动节奏下妇女对工作和“职业” 的定义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她们认为女子要去赚钱是件羞耻事,除非家庭经济实在不能维持生活,她们绝不会找职业的。一因女人一向所作的事都很下等,不是工厂女工,便是家庭女仆,二因男人觉得让妻女抛头露面去赚钱吃饭,是最丢脸的事,(当然帮助家里种田是例外)女子也就受他们的思想所影响,不愿从事职业。 

对于家务,妇女却不推辞,意味这是份内的事,像个案二的案主,要丈夫帮忙家务,实在是很稀有的,所以她受村人批评她欺负丈夫。她们虽然以家务自任,却不以家长自居,家还是男人的,应该由男人来做主,那么,她们看自己是什么人呢?俗话说:‘男是筢子,女是匣子’,丈夫是赚钱的,她替他保存起来。”[38] 

 

通过这些记录可以看出,在妇女眼中,“职业”的特点之一是它的结果,即赚钱,也就是说“职业”所特指的劳动是生产性劳动,是有偿工作。如果我们在此处引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分析,生产性劳动的特点是能够生产出可供流通的产品,产品进入流通渠道后可以给生产资料所有者创造利润,利润的分配可以为再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本。“职业”是能够“赚钱吃饭”,劳动者获得的劳动报酬保证了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存条件以继续从事生产性劳动。“职业”的另一特点是“抛头露面”,“职业”指代的工作与家庭内部的家务劳动是有区别的。关于这种劳动的空间分野,美国历史学家珍妮·博厄斯顿(Jeanne Boydston)强调:“工业革命之前,物质生活完全依托于个体家庭,生产、分配(包括家庭内部分配和家庭之间的分配)、再生产(reproduction,不仅包括生儿育女,还有更广义的人类繁衍和生存)组成了一个单一的、彼此区分并不明确的同一过程。工业革命打破了这个统一体。将生产过程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工业革命将社会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个区域:一个是工作区域,本质上讲是经济的,注重生产;另一个是生活区域,本质是非经济的,注重生理意义上的再生产。家务劳动属于后者范畴内的劳动。”[39] 以“赚钱”和“抛头露面”为特点,“职业”所谓的工作和妇女所习惯的家庭环境和家务之间逐渐形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当北平郊区农村的妇女将“职业”与“赚钱”和“抛头露面”联系起来,社会上层又是如何理解“职业”概念的转变呢?我们可以从民国初年到抗战爆发之前那场声势浩大的职业教育运动中找到一些答案。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代表陈独秀是较早将职业和教育联系在一起的知识分子,他认为:“今之教育,倘不以尊重职业为方针,不独为俗见所非,亦经世家所不取也。”[40] 与陈独秀同时,《教育杂志》的主办人陆费逵、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等人也相继将职业教育列入中国教育改革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场职业教育运动中最重要的人物还是中华职业教育社的创始人、中国职业教育的先驱黄炎培。中华职教社《章程》中明确规定,该社的主要任务是“推广职业教育,改良职业教育,改良普通教育。”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职教社着力调查教育界和职业界的现状,研究问题和提出对策;劝导政府兴办职业教育;通过出版和演讲向大众宣传职业教育的意义和作用;兴办职业学校和职业介绍机构等。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职业教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193412月民国教育界知名人士黄问歧撰写了一篇回顾和展望中国教育发展的文章。在这篇上万字的长文的最后,黄问歧提出了四点教育改革的方向:(1)国产化,摆脱美英日本教育体制的束缚,探索中国特色教育发展道路;(2)军事化,学校教育要增加军事训练,教育是国家救亡图存和社会动员的基础;(3)统一化,教育行政权的统一是国家政权统一的组成部分;(4)生产化,促进“实科人才逐渐增加,失业人员自可稍减,实业亦有发达之望。”[41] 黄问歧的文章一方面强调教育是为生产服务的,“限制”文科(文法类学科)的学习,强调实科(应用科学)的课程,要培养能够从事各种生产的劳动者;另一方面,教育的“生产化”已经和国家兴亡和政权统一处在同样的高度。 

同时期国民政府教育部也将职业学校纳入国立教育体系,根据1935年颁布的《教育部公布修正职业学校规程》,职业学校为“实施生产教育之场所”,教育内容包括“锻炼强健体格、陶融公民道德、养成劳动习惯、充实职业知能、增进职业道德、启发创业精神”等。其中初级职业学校招收具有小学毕业或同等教育程度的12岁至18岁青少年,修学年限为13年,主要教授“青年较简易之生产知识与技能,以养成其从事职业之能力”;高级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或同等教育程度的15岁至22岁青少年,或者小学毕业及同等教育程度的12岁至20岁青少年,学业5至六年,“授与青年较高深之生产知识与技能,以养成其实际生产及管理能力,并培养其向上研究之基础。”[42] 

虽然大多数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和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专家并没有明确定义“职业”的概念,但是通过他们的各种倡议和具体措施,我们还是可以看到工业化、公共化、资本化的劳动生产模式对“职业”的深刻影响。例如中华职业教育社经办的职业学校,礼堂和工场等设施内高悬“劳工神圣”匾额,社徽象征“手脑并用”、“双手万能”。课程以机械科和商科为主,其中机械科下设钳工、锻工、铸工、木工等类别,商科的技能训练主要包括书法、珠算、簿记、和打字,实习地点包括银行、商店、保险公司、工厂等。教育部主办国立职业学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更加系统,具体划分如下: 

 

一、关于农业及农艺者:如改良种子、病虫害、制种、养蜂、养鸡、畜牧、园艺、普通农作等。 

二、关于工业及工艺者:如电镀、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印刷、制图、摄影、印花、染织、编织、制革等。 

三、关于商业者:如打字、速记、簿记、汇兑、保险、广告、图案等。 

四、关于家事者:如烹饪、造花、刺绣、缝纫、看护、保姆、理发、佣工等。[43] 

 

从现有资料看,地方省份兴办的职业教育学校都基本贯彻了南京教育部的各种规定。例如湖北省规定职业学校划分17组:应用化学组、染织组、印刷组、木工组、金工组、家政组、图案组、银行组、簿记组、刺绣组、缝纫组、图书管理组、手工组、蚕桑组、园艺组、畜牧组、护士组等。[44] 虽然在具体科目和课程设置上略有差异,但是都体现了教育为生产服务的宗旨。 

培养能够从事各种生产的劳动者的职业教育方针也体现在同时期的女子职业教育之中,河北省女子职业教育讲习所的《招生章程》中开宗明义,“本所以养成女子实用美术工艺之技能、发达女子职业教育为宗旨”,招取15岁至25岁高小毕业和具有同等教育的女子入学,分设编纫和图绣两科,每科30名学员。以编织科为例,开设课程包括:党义、手工编织、机器编织、编结、手工缝纫、机器缝纫、教育、纺纱等主课,和国文、算术、习字、簿记、工厂法、劳动法、体操、音乐等文化课。[45] 更有意思的是,学生考试题也体现了生产性劳动那种无处不在的深刻影响。一道算术题是这样的: 

 

4)某工程甲做之,每日做工10小时,15日可完;乙做之,每日做工8小时,几日可做完? 

8时:10 = 15日:

X = 5x15/8 = 75/4 = 18.75 

答:18.75日可完。[46] 

 

职业教育运动极大地推广和普及了“职业”概念,“职业”不再是一个抽象的经济术语,它变成了一系列被实体化了的劳动方式,它与社会其他成员的日常生活发生了密切的联系。“职业”可以被总结、分类、归纳、以及设定进入到课堂的考试命题和学校的教学计划之中,成为一种可以被教授和掌握的技能。讨论“职业”概念的人也不再限于社会上层和知识界的少数改革家们,传播和使用这个概念的人群向下层延伸,于是乎郊区农村社区的家庭妇女明白什么样的劳动可以被定义为职业,初级职业学校的女学生也知道获得职业应具备哪些基本技能。 

在不断地宣传和灌输下,新的“职业”概念包含了工业革命以来劳动变革后的基本元素:劳动时间、劳动场所、劳动报酬、雇佣关系、和劳动技能培训。概念变革也深刻地改变了妇女与生产的关系和人们对妇女的经济地位的认知。工业革命催生了一批由女性承担重要角色的工作,例如纺织、缫丝、食品加工等;但同时也将妇女原先从事的许多劳动从工业经济中剥离出去。那些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地点以家庭为中心、不直接产生劳动报酬、没有明确雇佣关系、不需要正规技术和专门劳动培训的劳作,丧失了“职业”的地位。由此,许多妇女发现她们的生活与“职业”渐行渐远。妇女依然劳做着,但是无论她们自己,还是社会,都没有将她们的劳作与“职业”联系起来。换言之,工业革命之后,妇女们依然从事着各种劳动,但是她们的劳动是家庭内的、家务性的、非生产增值性的、无报酬的,所以她们的劳动并没有直接转成“职业”,相反,她们与“职业”的差距越来越大了。 

 

妇女就业与失业:社会调查和社会学研究 

安俊华是河北省女子职业教育讲习所的学生,在一次语文考试中,作文题目是“女子职业教育的重要”,她写道: 

  

“有人说:欲使国家富强必多设立学校。这话诚然不错,那末预先就得设立职业学校,多多培养教员了。现据吾的眼光看起来,成立的职业学校是很少的呀!像吾辈在那高小毕业的这样成绩,想着入职业学校,也不能入,那不是因为职业学校少容不下吗?所以是应该多设立职业学校的,以后附近各县才能有办教育的人哩。那么再兴办学校,才能使社会进化哩。由此看起来:女子职业教育的重要大不呢?翻过来看:现在我国职业这样不发达,这样不开化,其原因不是因为办教育的无能力吗?换句话说:就是职业学校太少。所以要想着教国家富强,非人人要有一个相当的职业,必须具有才能,方才能够胜任,否则虽有极好的职业,缺乏才能去办理,也没有得良好的结果。所以人们无论为农,为工,为商,为学,受过教育的人,有好才能,总能出人头地。现在中国人所办的事业失败者居多,一半是因为失去政府的屏蔽,一半是经营事业没有智力所致,那么怎会没有智力呢?这可不待我说,而人人承认是未受教育的关系。如此看来教育对于职业的关系,何等密切?何等重要?所以我敢说教育是职业的基础,我们欲求职业的发展,先要图女子职业教育的巩固。”[47] 

 

安俊华的作文涉及了两个不同层次上的因果关系:第一个是个人层面上的“职业教育”与“智力”和“才能”的关系,教育是开发智力和增进才能的重要途径;另一个因果关系则超出了单纯的个人问题,“职业教育” 为个人“出人头地”奠定了基础,同时个人的成功才能造就“国家富强”。这种“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个人生计——国家富强”的逻辑正是职业教育运动倡导者们大力宣传和付诸实践的基本思维模式,正如中华职业教育社《章程》第一条表述的该社宗旨中所说:“本社之立,同仁鉴于当今吾国最重要最困难问题,无过于生计;根本解决,唯有沟通教育与职业。同仁认此为救国家救社会唯一方法。” 就在职业教育运动的推动者们讨论职业教育与个人生计和国家繁荣的关系之时,还有另一群知识分子,社会工作者们(social workers)和社会学家们(sociologists)开始探讨个人生计困难与国家经济凋敝的症结所在,也就是“职业”、失业、和教育的关系。 

民国以来的历次人口统计都展现了同一个现实,北京妇女就业率很低,这也是同时期社会调查和研究的结论。根据1933年北京市警察局统计数据,全市范围内有超过1万名妇女参与到农、工、矿、商、运输和公务工作,但是上述行业中就业性别比例悬殊,男女比例大约为211。无业妇女人数超过23万人,占成年女性人口的62%,而同时期无业男性占男性人口的比例只是28%。同一调查表显示,全市总人口中女性占35.9%,但是无业人口中女性占55.5%(参见表3)。在随后三次统计中,无业和失业妇女人口数量有波动,1935年超过54万人,1939年为38万人,1945年为52万人。这可能是统计方法有所区别,但妇女占全市无业总人口的比例基本稳定,分别为55%1935年),60%1939年),61%1945年)(参见表4、表5、表6)。 

 

3:人口职业细别表(19327-19336月) 

 

 

 

农业 

 

 

 

102 

407 

1680 

882 

450 

35 

111 

12 

100 

36 

895 

171 

332 

312 

196 

矿业 

 

 

 

842 

1013 

16 

580 

11 

105 

148 

工业 

 

 

 

4524 

179 

1772 

4810 

4161 

4500 

326 

233 

3397 

28472 

12447 

133 

9943 

895 

2756 

1278 

9805 

80 

商业 

 

 

 

7294 

51 

5708 

9051 

496 

4222 

136 

4627 

210 

5039 

47 

17939 

4167 

218 

9562 

1020 

17862 

574 

16631 

49 

交通运输业 

 

 

1228 

963 

3611 

837 

26 

2459 

571 

496 

1063 

6873 

15 

3330 

公务 

 

 

 

1581 

481 

503 

1519 

663 

3377 

369 

53 

351 

965 

702 

自由职业 

 

 

 

33471 

858 

29973 

236 

17341 

1141 

2388 

136 

12355 

1149 

3857 

1856 

365 

82 

32092 

1670 

42111 

25876 

8188 

329 

2408 

349 

人事服务 

 

 

 

6152 

14223 

43828 

42452 

17097 

12496 

1787 

103 

12254 

18297 

3567 

2314 

1528 

740 

4209 

7533 

323 

135 

887 

294 

5763 

659 

无业 

 

 

 

20615 

25432 

5096 

1762 

16653 

29407 

50965 

46839 

18866 

13725 

13018 

20492 

9041 

15081 

14034 

19165 

4289 

2541 

14626 

31164 

19197 

26697 

总计 

 

 

 

75809 

40737 

68234 

44450 

70746 

48583 

67881 

47593 

49138 

33398 

34814 

24714 

58869 

15906 

67545 

28726 

68540 

30638 

52594 

34116 

58032 

27839 

  资料来源:北平市政府警察局档案,J181-1-371,“北平市人口统计表”,19327-19336  

 

4:北平市人口职业统计表(1935年) 

 

 

合计 

 

 

1935年度 

1934年度 

总计 

1533083 

943429 

589654 

1533083 

1573204 

农业 

68686 

66557 

2129 

68686 

93457 

矿业 

721 

716 

721 

894 

工业 

104948 

98638 

6310 

104948 

122174 

商业 

143324 

141304 

2020 

143324 

156705 

交通运输业 

14899 

14899 

14899 

31287 

公务 

39184 

39134 

50 

39184 

20564 

自由职业 

133349 

117029 

16320 

133349 

143404 

人事服务 

47059 

28684 

18375 

47059 

103060 

无业 

980913 

436468 

544445 

980913 

901659 

     资料来源:北平市政府公安局,ZQ12-2-275,“北平市政府公安局施政统计表”,1935年。 

 

5:市民职业统计表(1939年) 

 

 

职业 

 

合计 

人口 

 

 

总计 

1211786 

781963 

429823 

农业 

81522 

76965 

4557 

矿业 

412 

411 

工业 

122347 

110362 

11985 

商业 

201917 

193740 

8177 

交通运输业 

33744 

33559 

185 

公务 

23295 

23074 

221 

自由职业 

27819 

21966 

5853 

人事服务 

86260 

67454 

18806 

无业 

593022 

235345 

357677 

失业 

41448 

19087 

22361 

     资料来源:北平特别市警察局,ZQ12-2-297,“本市各种车辆之登记”,1939年。 

 

6:北平市市民职业表(1945年) 

 

职业 

合计 

 

 

总计 

1650695 

971593 

679122 

农业 

168266 

118633 

49633 

矿业 

2309 

2035 

274 

工业 

158092 

130918 

27174 

商业 

268940 

249092 

19848 

交通运输业 

34325 

33293 

1032 

公务 

25462 

23440 

2022 

自由职业 

67993 

39066 

28927 

人事服务 

73026 

46031 

26995 

无业 

852282 

329065 

523217 

     资料来源:北平市政府统计室,ZQ12-2-295,“北平市统计总报告”,1945年。 

 

针对数量庞大的无业和失业妇女人口,社会调查和研究着力考察两方面的问题,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和由此产生的影响。在分析原因的时候,当然研究者并没有思考统计方法上突出工业化“职业”定义的做法对划分妇女劳动状态的巨大影响,他们的结论突出强调了妇女教育水平低和职业技能缺乏是造成无业和失业的主要原因。 

根据不完全统计,三十年代北京共有8所大学,5所市立中学,女中、师范、职业中学、商业学校各1所,私立普通中学35所,外国人经办女子中学13所,公立小学57所,教会和私立小学114所,另有农民补习学校、工读学校、半日学校、民众学校等数十所。[48] 另据1948年市政府统计,全市大学以下教育机构包括55所中学、212所小学等共计411所。[49] 同年统计在校学生总人数超过18万人,其中大专院校17785人、中等学校(师范、中学和职业学校)42028人、初等学校118228人、社会补习学校3537人。[50] 相对发达的教育体系和妇女人口教育程度低下形成鲜明对照。按照社会学家许仕廉的定义, “凡在10岁以上,不能看白话报,不能记帐,不能写最普通的信的人”为文盲。[51] 以此定义为标准,牛鼐鄂发现在他1933年调查的北京1200贫户家庭中,98.7%的妇女属于文盲,他还估计就全市人口而言,女性文盲比例应该在95%左右。[52]  

在同一时期张如怡对北平女招待的研究中,她汇总了220名女招待的材料,对她们教育情况作了统计,其中受过初中以上教育的有10人,职业学校3人,高等小学7人,小学36人,未受教育者164人。在接下来论述教育背景和从事女招待工作之间的联系的时候,张如怡指出:“这些女招待多是无知无识的。她们既不明白女子职业的意义,更不晓得维持女子在社会中之地位,和她们自己的尊严。就是那些少数稍受过教育的女子,因为她们所受的教育有限,既无谋得他种职业之能力,又受生计之压迫,所以也不得不出外任此种职务了。”[53] 换言之,作者认为女招待并不是一种理想的职业选择,因此大多数从事这个职业的女子是出于迫不得已,而造成这种状况的恰恰是女子的教育水平低下,使她们不具备从事其它职业的必要条件。 

早于张如怡的女招待研究,张镜予在1927年发表了“北京司法部犯罪统计的分析”一文,作者综合了司法部和监狱的各种犯人统计,指出:“女子犯罪者不识字的比例,比男子要高。民国3年,女子犯罪者之全无教育的差不多占87%;能识字写字者只占3%;受普通教育以上的简直没有。”[54] 1932年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生周叔昭也开展了一个以女犯人为中心的研究,她调查了100名在北京地区监狱服刑的女犯,发现其中91%未受过任何教育,如果再加上5名略识字但不能书写者,文盲比率达到96%[55] 周叔昭还研究了女犯入狱之前接受职业培训的情况,其具体统计如下: 

 

7:一百名女犯学过职业统计表 

 

学过的职业 

人数 

未学过任何职业(凡家事、如普通针线活,洗衣烹饪等不列入) 

82 

手工业(指家事以外之技能,如制花、织袜、纺纱) 

15 

他项较高职业(收生婆,制金牙,教书) 

总计 

100 

                   资料来源:周淑昭,北平一百名女犯的研究,《社会学界》第6卷,1932年,第57页。 

 

与上述针对女招待和女犯的研究同时,麦倩曾将目光集中于北平的妓女,其中也有关于教育状况的记载:“北平妇女差不多极大部分没有受过任何教育、任何技能的训练。她们不知道社会的黑白,生活更是要依靠被人才能生存。……在515名妓女中,只有8人认识字,1个读了七年书,1个河北女子师范学生,2个初级小学程度,其他3个略识字而已。其他有98个会煮饭或缝纫、纺棉花的1人,编物的1人,此外能清唱的有81人。但事实上清唱是为妓后因营业而学习,并不算是技能,而其他的如煮饭缝纫,都不是可以当为职业为生活独立的工具。”[56] 

民国以来的社会调查运动和社会学研究也是推广近代 “职业”概念和将“职业”概念引入更深层次社会问题讨论的重要力量。二、三十年代蓬勃开展的社会调查运动是一场特殊的知识与社会相结合的实践活动,社会工作者们一方面深受美国20世纪初进步主义思想(progressive movement)的影响,相信人类社会的不断进化和完善,积极地思考进步和革新的各种途径;另一方面,他们秉承了科学思潮的基本观点,坚信人类可以最终了解和掌握社会发展规律的。他们认为,人类社会好比一台精密的机器,虽然结构复杂,但是并不是神秘不可知。通过观察人们可以发现造成社会运行缺憾的原因,又通过收集材料和分析研究,人们同样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如同江勇振总结的“社会调查成为发动社会走向社会改革的一条途径”,社会调查关注了不同的人群和组织,从“对人力车夫的小规模调查,到对各种社会组织的中等规模的考察,再到甘博对北京的全面调查,都恰如其分地反映了进步主义观点所认为的社会研究和社会调控相互影响,如果认识充分,社区可以自然地改革完善自身。”[57] 稍后开展的社会学研究(sociology)继承了社会调查运动中数据收集和科学实证的基本方法,但是开始注意客观地研究眼前的事物,“社会学家的任务是要与研究的社会保持距离,好比在实验室里研究岩石、动物或物种标本,不被研究者自身的社会哲学影响,要让研究结果指导社会改革。”[58] 尽管社会调查运动和社会学研究有很多不同之处,不可否认的是它们都来源于西方的社会研究实践,无论理论框架还是研究手段都带着西方的烙印,按照董玥的观点,“当社会学家遭遇北京生活的现实的时候,理论框架和诠释能力二者间的差异就显示出来了。从某种程度上讲,北京的社会学研究是北京的现实和其它背景下产生的理论之间的一场对话。”[59] 

“职业”概念也是这场社会调查运动和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元素。无论研究的对象是南京的棚户区居民,还是北京监狱里的罪犯;无论研究贫户家庭的经济状况,还是工厂职工的个人生活;无论教育体制,还是宗教生活;“职业”都是重要的个人信息。就在研究者不断询问和登记被调查对象的“职业”信息的时候,社会学家和社会调查者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工业化的“职业”定义运用到调查和研究中。他们并没有将无业的妇女等同于闲在家中无事可做,但是妇女的家务劳动是不同于生产性和有偿工作。通过将近代“职业”定义和划分方式融入到访谈和学术研究之中,向更广大的社会群体传播这个新的概念。同时,调查收集的信息也成为研究者认识各种社会问题的基础,“职业”不再是简单的经济概念,它与就业、失业等社会问题发生了密切的关系。“职业”所需要的技能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是要经过教育和培训养成的,这就是教育和“职业”之间的因果关系。在这个逻辑指导下,缺乏必要教育和基本职业技能导致了妇女无法谋取职业。妇女无业或失业不仅仅是个人接触社会的问题,还有更深远的影响,它关乎于女子的个人经济生活、家庭收入、贫困和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女工的工资:职业、收入、贫困 

周叔昭的研究调查了女犯的家庭收入,她将收入来源划分为三类:职业收入、亲友补贴、和财产收入(见表8),或者更简单地说,取自于社会的报酬和得自于家庭亲属范围的报酬。职业和收入之间的关系就不言自明了,“职业”被定义为有偿劳动,劳动所取得的报酬是个人收入的重要来源。推而论之,拥有什么样的职业将决定个人的经济地位,而失去职业的后果也将是十分严重的。 

 

8:一百名女犯收入来源统计表 

 

来源 

家数 

备考 

专靠职业收入 

51 

 

职业收入,财产收入 

20 

财产收入不限于金钱,如系米粮亦算入 

专靠财产收入 

14 

数家财产只限于米谷,变卖财产以维持现状者亦为此类 

职业收入,亲友补贴 

 

财产收入,亲友补贴 

 

职业收入,财产收入,亲友补贴 

此一家生活极奢靡,故入不敷出 

亲友补贴 

 

 

无收入来源 

 

不详 

 

总计 

100 

 

    资料来源:周叔昭:“北平100名女犯的研究”,《社会学界》第6卷,1932年。选自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底边社会卷·上》,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307页。 

 

关于女子的收入、家庭经济、贫困现象的内在联系,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考察,一是个案中的具体的个人经历,另一个是建立在广泛数据基础上的统计研究。让我们先从个案入手,一起通奸案件讲述了一个工厂女工的情感纠葛,从中还揭示了她经济生活的一些片断。1942429日,23岁的画匠谢骏如与常玉贞结婚,婚后常玉贞改名谢常氏。起先他们与谢骏如的父母同住在外三区草管胡同,过了大概3个月,按谢骏如的话说谢常氏“不安于室,挑唆与父母分居另过,在家中寻衅闹事。”于是两人搬到东城东门仓35号,但是夫妻感情并没有好转。1943年,谢骏如谋得一份工作,给一个叫张传竹的人画画。因为工作的地方在崇文门外药王庙5号,离家较远,谢骏如搬到张家居住。如此一来,两人感情继续恶化,1943723日,谢常氏到北平地方法院诉请离婚。4天后的清早,谢骏如请假回家,不过他先去了自己母亲谢冯氏那里,母子二人一同来到谢骏如家。进门后,他们隔着窗帘看到谢常氏正与另一男子一床睡卧。谢骏如当下叫来警察,3天后以通奸罪将谢常氏告上法庭。[60]  

经过警察审问,与谢常氏睡在一起的男子名叫徐国祥,23岁,家住东城马杓胡同32号,因与谢常氏父母住街坊,两人早就认识。更巧的是,谢常氏在天桥西被服厂做工,徐国祥在附近一家洋行做事,两人上、下班一路同行,日久生情,又加上谢骏如久不在家居住,谢常氏就常邀徐国祥到自家歇睡,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在审问过程中,原告谢骏如坚持认为谢常氏与徐国祥旧曾相识,日久引发奸情。但是谢常氏却一口咬定“自过门他们(谢骏如)全家既对我加以虐待,非打即骂,且有逼我为娼情事,故我起意与我公婆分居另过。”除了受虐待外,她还说“实因生活,他(谢骏如)养不了我,我也是无法子的事情”,对于徐国祥,谢常氏表示“我没生活,他养活我,我就跟他了。……接几天去一次,接济我钱吧。” 徐国祥口供中也称“是她将我找她家去的,她说她家没有别人,因她生活不够养她,她才找我。” 关于虐待一节,法庭并没有进一步调查,焦点全部集中到了抚养问题上。谢常氏供认她在天桥西被服厂做工每日的工资是七、八角钱,那么按照19437月的物价水平,这样的工资可以换得大约2两左右大米或面粉、或者半斤小米或玉米(见表9)。可是谢常氏的消费还不只限于粮食,根据社会学家的研究,北平普通市民的消费包括“食品费占71.2%,燃料及水费占11.3%,房租占7.5%,衣服费占6.8%,杂费占3.1%。”仅就食品费一项,还要包括米面类占80%,菜蔬类占9.2%,调料类占6.7%,鱼肉类占3.3%[61] 换言之,谢常氏的工资根本无法满足她日常粮食消费,更不用说其它必要支出。 

 

9:北平物价表(19437月) 

 

品名 

 

价格 

(元/斤) 

 

 

 

 

 

 

 

资料来源:财政部冀察热区直接税局北平分局:J211-1-4,北平物价调查表(米面杂粮、其他食物及嗜好品),1943年。 

大米(上等) 

3.00 

大米(中等) 

2.70 

大米(次等) 

面粉(一等) 

3.06 

面粉(二等) 

2.50 

面粉(三等) 

红粮 

1.25 

小米 

1.73 

元玉米 

1.60 

白玉米 

1.70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随着抗战的发展形势,日伪统治难以维继,政治的动荡引发了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的阴影逐渐笼罩在普通市民的生活中。根据当时市政当局的物价统计,到1943年初,与抗战爆发前相比,基本消费品价格普遍上涨13倍,其中粮食类上涨更达近22倍(见表10)。而且价格增长的趋势是逐渐增加的,以面粉为例,1942年全年价格基本稳定,但是进入1943年,首先是品质较高的机制面粉大幅涨价,到了6月,机制面粉价格已经是去年的3倍,而且无法供应市场。次一等的伏地粉在年初小幅上涨,到了7月达到去年价格的2倍(见表11)。 

 

10:北平物价上涨指数(19431-7月) 

(基年1936=100 

 

月份 

米面杂粮 

其他食物 

及嗜好品 

布匹 

及其原料 

燃料 

杂项 

总指数 

1 

2195.11 

1092.98 

888.50 

839.34 

590.50 

1347.61 

2 

2837.26 

1195.79 

978.17 

868.11 

608.04 

1567.40 

3 

3456.49 

1311.60 

1125.47 

948.50 

616.81 

1833.74 

4 

3654.56 

1424.32 

1071.89 

1289.99 

616.81 

1994.40 

5 

3803.13 

1532.92 

1272.45 

1506.95 

616.81 

2896.20 

6  

2889.30 

1614.79 

1259.21 

1651.31 

616.81 

1854.60 

7 

3150.14 

1660.29 

1678.03 

1786.15 

1446.98 

2185.90 

                  资料来源:财政部冀察热区直接税局北平分局:211-1-4,“北平批发物价指数调查表” 1943年各月。 

 

 

11:历年面粉价格表 

 

 

 

机制面粉 

(元/斤) 

伏地面 

(元/斤) 

1942 

4 

0.58 

0.52 

 

5 

0.58 

0.52 

 

6 

0.55 

0.52 

 

7 

0.55 

0.52 

 

8 

0.55 

0.52 

 

9 

0.55 

0.52 

 

10 

0.55 

0.52 

 

11 

0.75 

0.60 

 

12 

0.75 

0.60 

1943 

1 

1.30 

0.76 

 

2 

1.60 

0.84 

 

3 

1.90 

0.84 

 

4 

1.80 

1.05 

 

5 

1.90 

1.25 

 

6 

2.10 

1.25 

 

7 

1.25 

资料来源:北京市政府社会局,J2-7-696,“历年面粉价格表”,1937-1945 

 

关于女工工资水平低下的现象,早就是社会学家们关注的问题。早在谢常氏案件发生前12年,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麦倩曾完成了一篇硕士论文,题为“中国工厂女工工资研究”,其中主要资料来源于二十和三十年代的一些统计数字,该论文指出“女工的工资的真价若以民国十五年(1926年)为基年等于一百,则在民国十九年为95.4%,可见民国十九年(1930年)女工工资不能维持在民国十五年原有之生活程度。又以工人的个人与家庭生活费与女工工资银价相较,则女工的工资收入普通最多为十五元只能够维持个人的生活,更没有养家的能力。”[62]  

女工工资也只是部分地反映了妇女收入问题,陶孟和在对北平48个家庭的收入来源和家庭成员贡献比例的研究中,也得出基本相同的结论,无职业和职业中的低工资使得妇女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十分有限。根据陶孟和的研究,只有在家庭工资收入最低的一组中,妻子的经济贡献达到家庭总收入的四分之一,而在其他分组中,妻子的贡献率只有2%10%(见表12)。 

 

12:北平48个家庭各项收入平均数目表(1926-1927 

 

收入组 

家数 

每家平均工资收入(元) 

 

百分比 

 

百分比 

子女 

百分比 

其他 

百分比 

70元以下 

18.96 

29.3 

17.25 

26.7 

19.58 

30.3 

70-110 

28 

60.82 

67.4 

8.21 

9.1 

12.89 

14.3 

0.26 

0.3 

110-150 

14 

63.55 

51.0 

10.31 

8.3 

25.36 

20.4 

11.70 

9.4 

150-190 

55.52 

34.0 

2.60 

1.6 

96.71 

59.2 

各组合计 

48 

58.67 

56.8 

9.04 

8.8 

22.18 

21.5 

3.56 

3.4 

      资料来源: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上海:上海社会调查所,193010月。选自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城市(劳工)生活卷·上》,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8页。 

 

20世纪初的社会调查运动和社会学研究将妇女失业归咎于社会经济结构的不合理和妇女自身教育水平低下等原因。他们一方面指责工业化缓慢使得城市经济未能迅速创造出足够的机会,给与妇女工作;另一方面,妇女缺乏教育,没有足够的技能训练,也导致妇女不能主动创造就业机会,或者不能把握职业。了解这种体制性和个人素质的解释后,我们同时要看到从广义的劳动到工业定义的工作的观念变革对在妇女就业和失业方面所起的作用。工业定义的工作将生产性劳动与“职业”之间联系起来,把妇女以家庭为中心的各种劳作和“职业”区分开来,妇女依然从事着各种劳动,只是不是“职业”定义范围内的劳动,于是妇女被归入失业一类。对这种近代工业定义造成的失业,博厄斯顿有一段精辟的论述:“在两百年的时间里,妇女的家庭劳动逐渐丧失了在美国经济生活中被认可的地位。殖民地时期的‘贤内助’因对家庭繁荣的贡献而备受珍视,但这一形象逐渐被取代,在新的形象里,妻子和母亲变成了‘依靠者’(dependent)和‘不从事生产的人’(non-producer)。社会不再广泛认同妇女之于家庭的物质价值。传统上讲,妇女对经济资源的分配有一定的发言权,可是现在不复存在了。同时,妇女也丧失了作为从事生产劳动的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63]  

从职业妇女到失业妇女,从有职业收入而经济独立的妇女到处于经济依从地位的妇女,关于妇女和“职业”的讨论旋即进入了政治层面——女子地位和妇女解放。 

 

妓女的意义:职业、地位、解放 

20世纪初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学研究关注了广泛的妇女群体,包括乡村妇女、女学生、女教员、女工、女招待、女犯、和妓女等。对于研究者而言,这些群体的生活经历体现了近代经济变迁和城市化对妇女固有生活节奏的冲击。冲击的一种结果是新的机会,妇女可以通过工作获得经济收入,寻找工作又意味着走出家庭和脱离宗族的监护,妇女可以获得某种程度上的自由。当然冲击也是一柄双刃剑,机会与危险并存,女工受到的剥削、女招待受到的骚扰、女犯和妓女的经历成为社会病态的集中体现。各种社会改革言论逐渐把妇女的职业和同时期的重大政治课题——提高妇女地位和妇女解放——联系了起来。通过社会议题与政治运动的结合,改革思想分析了妇女受压迫和歧视的各种原因,占据媒体主流的言论和革命动员并不是鼓动妇女脱离社会;恰恰相反,走出家门、拥有职业、获得收入、巩固经济地位、从而改善社会地位,是基本逻辑。这个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的等式也决定了社会道义之于妇女的责任和革命政党的妇女解放的策略。围绕着职业和政治动员的关系,可以看出政治话语一如前文所述的语义定义、经济概念、社会讨论等,将“职业”的生产性、公共性等特点发挥到了新的高度,成为妇女解放的通衢和目标。由此近代“职业”概念超越了政权更替和党派纷争,奠定了1949年后诠释妇女解放和实现男女平等的基本逻辑。考察政治话语中妇女、地位、革命、和“职业”的联系,还是让我们从一个妓女的个人经历入手。 

1939年,时年17岁的佟玉如由父母做主,嫁给毛乃文为妻。但是这段婚姻并不美满,当年佟玉如来到前门外大栅栏王广福斜街的荣华茶室当妓女。[64] 她是属于“自混”一类,也就是“找人和妓院老板商议,到妓院卖身挣钱”,因为“不是买来的,也不欠妓院老板的钱,可以说走就走,有人身自由。”[65] 按照惯例,妓女收入的大部分要归妓院老板所有,像荣华茶室这样的二等妓院,妓女要将收入的70%交出,自己留下30%,于是乎佟玉如“自混亏累甚多”。[66] 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佟玉如结识了在王广福斜街附近庆云巷荣喜下处的“伙友”大老沈和孙耀庭。“伙友”名为“专司招呼客人入门,奔走茶水及跑外等事”,“其中不少为人贩子与院主之中人,或兼为人贩子”。[67] 大老沈将佟玉如又介绍给了庆云巷祥顺下处当“跟人”的妇女刘李氏。刘李氏以前家住天津,丈夫姓王,但是以后丈夫死在战场上,又赶上天津发大水,于是刘李氏来到北平。经同乡一个姓高的介绍,改嫁刘希德为妻。所谓“跟人”,又称“跟妈”,“本来是妓女的使用人,但有时领家自兼跟妈来监视妓女的行动,有些跟妈是院主雇来监视他所买来或欠帐的妓女的。”[68] 刘李氏有老家带来历年的积蓄四、五百元,想当“养家”,也就是包养一个妓女,“租给妓院,人身的所有权归‘养家的’”,挣来的钱由“养家”和妓院分成,将来合同到期,再把妓女转租给别的妓院。[69] 经大老沈的介绍,佟玉如和刘李氏见面,根据双方约定,刘李氏“用钞洋四百五十元包得佟玉如妓女,言明在我们手内为娼,期限四年为满。”四年期间,佟玉如的女儿小毛子也寄养在刘李氏和刘希德家中。佟玉如自此开始在庆云巷荣喜下处混事。将近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到了1943年农历七月间,佟玉如向刘李氏提出要用五百元赎身,要移到四圣庙玉凤院下处为妓。刘李氏很不情愿,于是她和丈夫刘希德定计,将佟玉如的女儿小毛子悄悄带走,藏在刘希德亲戚家中,然后回来向佟玉如谎称孩子走失,想借此继续将佟玉如留在自己手里。孰料此事最后惊动了警察,刘李氏和刘希德被以诱拐罪送上了法庭。 

本案中妓女佟玉如前后两次混事的地点——王广福斜街和四圣庙——都是20世纪初北平妓院集中的地区,根据麦倩增引用的1929年北平社会局的调查,王广福斜街有头等妓院(一等轻吟小班)3家、二等妓院(茶室)10家、三等妓院(下处)4家;四圣庙多为三等妓院,共有20家。[70] 就王广福斜街和四圣庙所在的外二区而言,1928年以前共有妓院27家,抗战爆发前又增开43家,在日伪统治的前4年中,又有58家营业,到1941年共有妓院128家(见表14)。 

 

14:外二区娼妓调查表 

 

 

1928以前 

1928-1937 

1931-1941 

妓院总数 

妓女总人数 

一等 

13 

28 

379 

二等 

11 

15 

13 

39 

249 

三等 

22 

32 

61 

305 

总计 

27 

43 

58 

128 

933 

                       资料来源:北京市社会局,J2-7-337,“外二区娼妓调查表”,1941年。 

 

从北平全市来看,1920年以前市政府登记在册的妓院有373家,到1929年增长到395家,到1944年为460家(其中包括一、二等各100家,三等220家,四等40家)。[71] 随着妓院数量的增长,注册妓女人数和这些妓院每天接待客人的数量都很可观(见表15、表16)。 

 

15:北平王广福斜街妓院调查表(1940年) 

 

等级 

名称 

地址 

资本(元) 

开办年月 

娼妓人数 

每日顾客人数 

二等 

宝华茶市 

20 

500 

19238 

二等 

泉德茶室 

21 

600 

19358 

二等 

万升茶室 

22 

800 

19405 

二等 

宝顺茶室 

31 

500 

19376 

二等 

梅花仙馆 

58 

650 

19206 

二等 

德有茶室 

60 

650 

193711 

二等 

双福茶室 

61 

300 

19243 

二等 

桂茶茶室 

62 

500 

19236 

二等 

同义楼 

76 

650 

19397 

二等 

芙蓉馆 

59 

650 

19361 

二等 

广兴院 

5 

400 

193210 

二等 

金鸣院 

14 

700 

19406 

二等 

桂香院 

17 

300 

19289 

二等 

鸿乐院 

19 

400 

19385 

二等 

宝玉下处 

23 

400 

19283 

二等 

馥春院 

24 

240 

19349 

二等 

祥发馆 

26 

300 

19382 

二等 

文华院 

53 

250 

193811 

三等 

同鑫楼 

70 

500 

19403 

三等 

荣华院 

69 

400 

19256 

         资料来源:北京市社会局,J2-7-337,“外二区娼妓调查表”,1941年。 

 

16:北平四圣庙妓院调查表(1943年) 

 

等级 

名称 

地址 

资本(元) 

开办年月 

娼妓人数 

每日顾客人数 

三等 

宝仙 

5 

1000 

192410 

12 

84 

三等 

全顺 

6 

1000 

19365 

10 

65 

三等 

泉顺 

7 

1000 

19322 

10 

68 

三等 

春花馨 

9 

600 

19253 

10 

60 

三等 

永顺 

10 

2000 

19398 

19 

120 

三等 

春仙 

11 

1500 

19212 

14 

100 

三等 

临春 

13 

1000 

19432 

12 

86 

三等 

利华 

14 

500 

192110 

11 

75 

三等 

金富 

15 

2000 

19417 

68 

三等 

春花香 

16 

620 

19174 

65 

三等 

义顺 

17 

300 

19345 

35 

三等 

全乐 

18 

700 

194010 

10 

65 

三等 

明华 

19 

1000 

19325 

10 

64 

三等 

鸿喜 

21 

2000 

19161 

35 

220 

三等 

凤林 

22 

500 

19368 

36 

三等 

三顺 

22 

500 

19334 

35 

三等 

文增 

23 

500 

19397 

30 

三等 

玉凤 

24 

500 

19346 

60 

三等 

德泉 

25 

1000 

19186 

65 

三等 

富顺 

26 

530 

194011 

160 

三等 

东和顺 

27 

1200 

19264 

90 

三等 

协情 

29 

1000 

19429 

24 

45 

         资料来源:北京市社会局:J2-7-483,“外五区娼妓调查表”,1943年。 

 

矗立在繁华闹市的妓院和街头走荡的妓女逐渐成为20世纪初中国城市的一道特殊的风景,灯红酒绿、脂粉和口红、卷发和笑脸、突然挽住行人的手臂、阴暗角落中若隐若现的身影自然而然地成为小报和花边新闻的谈资,也引起了社会改革者、市政官员、和持各种政治理想的革命者的强烈兴趣。于是妓女走出了街头,进入了社会改革言论、市政法规、和革命的口号中,她们的身体和围绕她们身体的想象都成为那个时代的热烈的话题。根据贺萧(Gail Hershatter)对上海妓女的经典研究,这一时期对妓女的描述裂变成两个既有联系、又迥然不同的形象。在第一个形象中,妓女成为社会丑恶现象的代名词。她们放任自己,依靠男人的性欲而不劳而获,她们用商品化了的性爱颠覆了家庭的传统和稳定。更危险的是妓女们身体上携带的各种性病病毒,在不道德的性生活中病毒被传播到了社会的各个人群,危害着人们生理和心理上的健康。因为妓女引发了道德和身体的双重威胁,她们成为被约束、管辖、检疫、取缔、废除的对象。[72] 

不过比这个负面形象更普遍的是妓女的另一个形象,弱者和受压迫者的形象。妓女不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而是破坏了的社会秩序的受害者。特别是在五四知识分子和左翼文学家和电影人,他们创作出许多经典的妓女形象,例如吴永刚导演、阮玲玉主演的《神女》、袁牧之导演的《马路天使》中赵慧深扮演的小芸、老舍小说《骆驼祥子》中的小福子等,成为20世纪初妓女、乃至所有屈辱的女性的化身。在这些作品中,妓女通常被描绘成心地善良的女性,她们因生活所迫不得已流落街头,用肉体换取生存,她们生活在班主、领家、嫖客、流氓的剥削下,还要遭受警察的骚扰和社会的偏见和迫害,最后贫困、病弱、和死亡将是她们的归宿。[73] 

妓女在文学与电影中的悲剧形象深刻地影响了社会调查者和社会学家的研究,贺萧指出妓女之所以能够在文学作品和改革言论中获得持久的生命力,主要是因为她们悲剧形象背后的巨大社会意义(social significance)和政治的隐喻(political metaphor)。从社会角度看,妓女是中国社会经济凋敝的产物,如同麦倩增所写:“北平妇女之无知无能,是为妓之不可免的原因。 北平妇女差不多及大部分没有受过任何教育、任何技能的训练。她们不知道社会的黑白,生活更是要依靠别人才能生存。要是意外遇到夫或子的死亡或出外不归,简直无法生活或避免引诱,舍了妓院之门使更无求生之道。……北平是缺乏生产能力的地方,男子职业固是困难,女子更没有自存之地。在贫民日常生活,已是困难万分,一遇着意外的人祸天灾,可以说是决无办法来维持。……北平妇女地位的低微,也是容易引诱她们为娼的。”[74]  

但是麦倩增的研究并没有停留在社会层面,没有局限在妇女的教育和职业、职业和贫困的讨论,《北平娼妓调查》的开篇写到:“不只是因为花柳病的传染,家庭组织之被破坏,与社会道德之影响低落才觉到这(娼妓)问题的重要;在另一方面,妓女本身的非人道生活,实在违反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和妨碍了社会的进化,早已令注意社会现象的人们见到它与其他社会问题的密切关系。”[75] 比麦倩增的研究早10年的另一篇有关上海娼妓的研究,也将娼妓问题和更宏大的妇女地位的问题联系了起来,1920年王无为在《新人》月刊上呼吁:“教育改造、劳动解放,故是极要紧的事,但教育改造、劳动解放以外,还要做到妇女地位的改造,妇女束缚的解放才算是改造解放的尽头。至妇女地位的改造,并不是只求太太、姨太太、小姐、婢女地位的改造;娼妓地位的改造,也是极要紧的事情。……讲解放不讲妇女束缚的解放,或是不讲妇女里头娼妓束缚的解放,这解放也就是不完全的解放。”更重要的是另一句话“娼是阶级底下的可怜人,我们运动废娼,是间接对阶级起诉,要求阶级觉悟。”[76]  

在这几段论述中,带有鲜明时代色彩的政治词汇——束缚、平等、阶级、解放——跃然纸上。娼妓问题的形成原因不再仅是个人教育和职业技能的缺失,也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个人道德沦丧。由此推论,娼妓问题的影响也不仅是对个人健康、家庭完整、公共秩序等。政治化了的论调将娼妓和阶级联系了起来,娼妓问题本质上反映了阶级的压迫。更具体讲,经济上的阶级压迫迫使妇女挣扎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最下层,破产和丧失生活来源后的妇女被迫用肉体换来生存的可能。在娼妓行业之内,妓女又面临着新的压迫,由班主、领家、嫖客、跟妈、伙友构成的阶级次序对妓女进行着不断的经济剥削和肉体摧残。 

带着阶级烙印的娼妓问题顿时具有了强大的普世关联与政治寓意,妓女与阶级压迫话语下的其它妇女群体(女工、童养媳等)自然而然的联系起来。妓院内有班主、领家、嫖客、跟妈、伙友,工厂内则有包身工、带工、老板、请愿警、“拿摩温”(工头)、“荡管”(巡回管理的上级女工)、“抄身婆”(抄查女工身体的女人)。无论是妓女,还是包身工,她们的身体和劳力通过劳动契约和各种管理制度确定了隶属关系、责任、和个人相应承担的义务。在一个完整的劳动管理框架下,不同的人分处不同的位置,扮演不同的生产和管理的角色,而她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契约和货币化了,并不需要太多的个人性质的交往。劳动中的风险也是互通的,我们可以通过比较麦倩增的《北平娼妓调查》中有关三等妓女的生活和夏衍的纪实文学《包身工》中对女工生活的描述,来了解建构阶级剥削和压迫的过程中,两个妇女群体的互通性: 

 

麦倩增:《北平娼妓调查》 

 

夏衍:《包身工》 

三等还有上三等、下三等的分别,上三等是由二等改的,房屋尚宽敞,有椅桌等物;在下三等则房屋逼仄,各房见方不到十英尺。每房一土炕,上铺污垢的蓝布或白布,枕席被褥堆至其上,极不堪入目。其他家具,只有一小方木箱,长台一,小白炉一而已。墙上则满贴红绿戏画,窗户则紧闭,房中气味极难闻。院中更堆满污水、煤渣、炉灶等物,几不能久立。…… 

 

七尺阔、十二尺深的工房楼下,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十六七个被骂做“猪猡”的人。跟着这种有威势的喊声,充满了汗臭、粪臭和湿气的空气里,很快地就像被搅动了 的蜂窝一般骚动起来。打呵欠,叹气,叫喊,找衣服,穿错了别人的鞋子,胡乱地踏在别人身上,在离开别人头部不到一尺的马桶上很响地小便。女性所有的那种害 羞的感觉,在这些被叫做“猪猡”的人们中间,似乎已经很迟钝了。她们会半裸体地起来开门,拎着裤子争夺马桶,将身体稍稍背转一下就公然在男人面前换衣服。…… 

 

她们的伙食是极不规则的。因为营业关系,客人去来没有定时,所以饮食亦不能规定。有时虽然吃饱了,遇着客人要陪吃的时候,也得去吃;另一方肚饿时,碰着客多事忙,也得空着肚子来奔走。……若有领家的妓女,除了陪客共吃以外,回家食窝窝头的也有,只限吃饭一碗的也有,只有吃稀饭,限吃一顿的也有,故不能说凡在头等的饮食必好。在二三四等,饭食班上都不管,普通都是往外叫或请厨师代做。在三四等的妓女很少吃饭,多是吃面、烧饼,或窝窝头等。妓女吃早饭是下午一二点钟,晚饭六七点钟,更因为晚睡的缘故,多有吃夜餐的。若是有客,多是由客请,若没有客,自己也要往外叫的。妓院无论什么时候有客来点卯,妓女都要放下饭往见的,所以食不一定好且没有定时,更有饮食杂乱、冷暖不时地居多数;另一方面生意不好没有进款的连一饱也不可得;更有受领家的虐待停止饮食,或限制饭量,食的方面又怎能得到舒适? 

 

 

四点半之后,当晨光初显的时候,水门汀路上和巷子里,已被这些赤脚的乡下姑娘挤满了。她们有的在水龙头旁边舀水,有的用断了齿的木梳梳掉紧粘在头发里的棉 絮,有的两个一组两个一组地用扁担抬着平满的马桶,吆喝着从人们身边擦过。带工老板或者打杂的拿着一叠叠的名册,懒散地站在正门出口——好像火车站剪票处 一般的木栅子前面。楼下的那些席子、破被之类收拾了之后,晚上倒挂在墙壁上的两张板桌放下来了。十几只碗,一把竹筷,胡乱地放在桌上,轮值烧稀饭的就将一 洋铅桶浆糊一般的薄粥放在板桌中央。她们的伙食是两粥一饭,早晚吃粥,午饭由老板差人给她们送进工厂。所谓粥,是用乡下人用来喂猪的豆腐渣加上很少的碎 米、锅巴等煮成的。粥菜?这是不可能有的。有几个“慈祥”的老板到菜场去收集一些菜叶,用盐一浸,这就是她们难得的佳肴。…… 

只有两条板凳,——其实,即使有更多的板凳,这屋子也不能同时容纳三十个人吃粥。她们一窝蜂地挤拢来,每人盛了一碗,就四散地蹲伏或者站立在路上和门口 吃。添粥的机会,除了特殊的日子,比如老板、老板娘的生日,或者发工钱的日子之外,通常是很难有的。轮着擦地板或倒马桶的,常常连一碗也盛不到。洋铅桶空 了,轮不到盛第一碗的还捧着一只空碗。于是老板娘拿起铅桶到锅子里去刮一下锅巴、残粥,再到自来水龙头边去冲上一些冷水,用她那刚梳过头的油手搅拌一下,气烘烘地放在这些廉价的“机器”们前面。…… 

 

……在三四等方面则谈不到罗(),穿的都是大红大绿的印花布,在冬天多数穿衣又薄又短的棉袄,房中小白炉更是阴冷,见到她们瑟缩的样子,只觉到她们可怜,哪能觉得到她们穿得好看! 

 

 

织成衣服的一缕缕的纱,编成袜子的一根根的线,穿在身上都是光滑舒适而愉快的。可是从原棉制成这种纱线的过程,就不像穿衣服那样的愉快了。纱厂工人的三大威胁,就是音响、尘埃和湿气 

 

来逛妓院的客人,不像在头二等的普通只是嬉笑取乐,都是极简单的为满足性欲。所以这些妓女,无论所谓白天或黑夜,所谓接客多少人即被客人蹂躏多少次之谓,简直无所谓玩耍,可以代表客人与妓女关系的本来面目。…… 

许多妓女,特别是三四等的每天一个客住宿是必定的,其余在白天来三四个客,以同样的目的来蹂躏她们,在三四等是极平常的事。在身体健康的妓女也许可以暂时保持性命,但有的妓女在经期中也要留客,弄到血崩的病。 

 

这种“文明的惩罚”,有时候会叫你继续到两小时以上。两小时不做工作,赶不出一天该做的活儿,那么工资减少而被带工老板殴打,也就是分内的事了。殴打之外还有饿饭、吊起、关黑房间等等方法 

 

相同的观察问题的视角和理论诠释框架也使得同一个作者可以容易地将研究目光从一个群体转移到另一个群体。例如1931年麦倩增在《社会学界》发表了《北平娼妓调查》一文,同年也完成了硕士论文《中国工厂女工工资之研究》,两篇文章是这样比较妓女和女工的经济生活的: 

 

 

 

《北平娼妓调查》 

 

《中国工厂女工工资之研究》 

 

当妓女初被卖进妓院时,常被班主欺骗,妓女的身价常以少报多,时间则随意乱写。比方买价是200元以三年为期,但因妇女多不识字,那班主常常将身价改至六七百元,时期则改为五六年不等。…… 

若是妓女是班主或领家买来的,则以肉体由人蹂躏所换来的钱,一文也不能到自己享用。按妓院的常例,妓女营业所得是班主与妓女平分,但有领家或班主的,则每五日算帐时,所有入息多少,妓女所应得之分,都有领家或班主直接拿走。……就算自由身的妓女,营业所得并不是与班主平分:在头等住宿的价目是10元,而妓女才分得25角;二等4元才能得到13角;三等3元才能得到25吊;四等1元才能得到10吊;其他入款70%反归了班主、“大丫”和伙计。还有其他一切费用,一灯一煤都是自己预备,若不是极红的妓女,哪能不高筑债台呢! 

1.              给资的标准与男工的不同,无从作比较。女工如遇关于工资的争执,极难以男工的工资标准来与资本家交涉。 

2.              计件的工作以件数为单位,工资极微,工作又无时间限制。女工为求得较多的工资,难免过度工作,引起不幸的结果,如过度疲劳、疾病、意外等。 

3.              女工在工厂工作,因为工作是计件的,时间无有拘束,工作难免不会时做时辍,厂主遂认定她们为短工,关于工厂的应有待遇均不沾及,如花红、津贴、年金、膳宿等等,女工均在除外之列。在女工工资方面当然是极大的损失,且这些是女工应得之利益,也在剥削之列。 

4.              在平常规定计时的工作,工人若有疾病,生养或意外时,在政府法律保护之下有例假与意外的津贴。在计件制度下工厂与工人绝没有人士的关系,工厂只知道按件给值,它非所问。这些女工如遇疾病、意外等等,便没有求助的地方,差不多成为被人任意在法律外剥削的无告者。 

 

收入的数目和分配方法是两篇文章的切入点,班主对妓女的经济勒索互通于工厂资方对女工的剥削,经济上的屈从地位是作者衡量阶级压迫的重要标尺,如此相同的研究方法和论述不仅使娼妓问题的意义超越自身范围,她们所受到的各种剥削和压迫成为更广义的妇女剥削和压迫的集中体现。娼妓问题的政治意义还不仅是国内范畴的阶级关系,它还更有一层国际层面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贺萧指出,五四时期知识分子对娼妓的研究和对妓女的关注并不是简单的出于对妓女个人遭遇的同情和对妓女所遭受的虐待的一种道德的义愤。作为被压迫者,妓女被塑造成中国国家和社会的象征,个人的苦难代表了国家正在面临的侵略和磨难。作为压迫者,班主和嫖客象征着西方列强的侵略势力和由此产生的对中国的灾难性影响。升华之后的妓女问题反映了思想激变时代的男性的焦虑,对国家、民族、社会、未来的焦虑,由此知识分子寻求娼妓问题的解决之道也同时是集体性的探索国家救亡的努力。[77] 

娼妓问题政治化的过程也为我们研究政治话语下的“职业”概念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如前文所述,近代“职业”概念将“职业”等同于公共化、生产性、和有偿性的工作。对于社会改革者而言,同样的公共化、生产型、和有偿性原则也成为狭义中的废娼运动和更广义的妇女解放的基本途径。 

在王无为的“上海淫业问题”一文的最后,作者提出了废娼的“革命目标”: 

 

1. 打破不均等的经济组织; 

2. 打破不自由的婚姻制度,建设自由的婚姻制度; 

3. 打破部落式的家庭监狱,建立无束缚的家庭; 

4. 打破不平等的男女阶级,建设男女平等的伦理。[78] 

 

两年后出版的《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一书不仅关注废娼问题,还收录了许多分析妇女问题和探求妇女解放道路的文章,有一篇作者署名为春华的文章,主题是妇女的经济独立,其中写到: 

 

所以肯定女子经济能力,认明女子劳动责任这两件事,在经济独立问题上确凿极重要。……我们承认经济独立,第一个要点,是在经济生活上有所取也有所与;第二个要点,是在经济生活上得筹划也得处分。……经济独立运动的要点: 

一,         取得家庭里男子一样的教养期间(学习劳作技术); 

二,         取得社会上男子一样的劳动机会; 

三,         取得社会上男子一样的劳作报酬; 

四,         取得家庭里丈夫一样的处分权利。[79] 

 

1933年河北省女子职业讲习所的一名学生郑资静在国文考试中这样论述自己报考女子职业学校的动机: 

 

“我是农村里的一个孩子,虽然是受过完全小学的教育,但是对于一切总是感到自己的知识是不能应于现在的社会的,想读书,因为现在农村已十分的破产了。……现在中国知识分子,感到失业的恐慌,不是到处皆是吗?一个女子如若不能独立,自己的前途是没有好的归宿的。不看现在大半有知识的女子,她们的肉体,已经变为商品了,但是考岂(其)原因,多为她们没有正当的职业。……女子职业学校是想养成女子学习一种技能,将来可以是在社会上自己生活的独立,以脱封建社会,男女关系的羁制自己才可有自由可言。 

职业学校在产业落后的中国,很可以教育一般青年的技能,有用于中国社会,所以很希望到职业学校学习自己生活前途的技能。自食其力,不依靠人家,才能提高女子本身的地位,始可言真正自由平等。”[80] 

 

19375月,燕京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的学生窦学谦提交了一篇题为“中国妇女的地位、教育、与职业”的学士毕业论文,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在这种变迁之转动下妇女们渐渐的离了家庭,踏上社会,要得到经济独立的自由,在未得此自由前,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可以助经济独立的成功者,就是求知和受训练的教育问题。……处在现世代的妇女们,自身有谋职业的要求,有得经济独立的需要,同时欧战时,女子们自己证明了在职业上是与男子表现了同样的成绩,……。随着社会上的剧烈革命运动,兴起了妇女的解放运动,在这解放运动中,一切问题的解决,大部分是要以经济为先决条件的,如要求政治、法律、教育等的平等问题,更须先注意到经济地位的平等,而后才能迎刃而解其他呢!更近一层,妇女欲要求经济的独立,必须先在职业上有所侧身的机会和能力,因为职业是经济的来源、生活的保障。……妇女们在社会做一个自由人、社会人,就需要一种能达到经济独立的职业保障。”[81] 

 

前两段引文来自二十年代五四新文化运动高潮时期的知识分子,后两段出自30年代的大学学生和更低一级的职业学校的女学生。无论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学识水平如何,对妇女问题的思考和解决办法有许多相同之处。首先,妇女脱离家庭和走向社会之后面临压迫和剥削,但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不是妇女回到家庭和脱离社会,症结所在是现阶段生产关系中的不平等和有偿劳动中的性别歧视,归根到底是阶级压迫的必然结果,彻底改变不平等的歧视制度也就成为妇女解放的唯一道路。制度的变革涉及很多层面,按照王无为的观点,“经济组织”上的不平等是首要问题,只有解决了经济基础,才能改变“婚姻制度”、“家庭监狱”、“男女阶级”等。衡量经济基础的平等带有鲜明的工业革命和工业劳动节奏下“职业”概念的烙印,具体的讲,妇女的经济地位取决于她和公共化、生产性、和有偿性劳动的关系,用春华的原话,结束妇女经济上的屈从地位,必须使妇女“学习劳作技术”,拥有“劳动机会”,获得“劳动报酬”。公共化、生产性、和有偿性劳动确立了妇女独立的经济基础,由此妇女才能“自食其力,不依靠人家”,做一个“自由人、社会人”。 

第二,工业化的劳动和职业不仅赋予妇女“经济的来源”和“生活的保障”,还提供了妇女组织和政治动员的可能。1934年,邢墨卿编写了一本《新名词辞典》,其中收录了一个名词“职业代表制”,解释的时候邢墨卿具体列举参与代表制的各种“职业团体”:农会、农会、商会、教职员联合会、律师公会、医师公会等。[82] 社会人群划分以“职业”为标尺,劳动者以工作为个人身份标志,职业划分确定劳动人群的行业归属。同一职业意味着个人的机会和困难可以成为各群体的代表,那么个人的需要和要求也可以转化成群体的诉求,这些都为集体的政治、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了基础。邢墨卿辞典中还收录了一个词“职业妇女”,它指代的并不是所有参加劳动的妇女,而是狭义的从事特定工作的人群。“职业妇女”指的是“女医师、看护妇、女事务员等”。[83] 新的社会群体的划分方法和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政治动员方法重新规划了妇女的生活,游离于“职业群体”之外是危险的,那样意味着妇女只能依靠建立在传统的家庭、亲属、邻里等个人关系基础上的社会网络应对不同的变化,结果是个体化了的生活状态和分散了的政治潜能。避免这种尴尬境地的唯一出路是“职业”,只有用新的社会群体标志找到群体归属,妇女才能依靠集体来组织和协调行动,在更高层次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中保障自己应有的利益。二十年代以来国民党主导成立的各种形式的职业妇女会和共产党领导的女工、学生运动都是以“职业”为依托进行政治动员的例证。 

 

从古汉语中的一个书面用语,到充斥于改革言论和革命动员的各种宣传,“职业”的近代历程为我们展现了概念的演化、经济化、社会化、和政治化的过程。作为新名词,“职业”的涵义远远超出了原先狭隘的政府机构内行政职务的范围,与工业革命后的新经济结构和劳动方式发生了直接的联系。工业化劳动节奏突出了劳动的公共性、生产性、有偿性,劳动成立的标准是其是否能够生产出可供消费的物质产品和服务,是否能够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带来利润和满足资本再生。最终,“职业”定义与工业化的劳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劳动性质的变化和“职业”的新定义,也改变了妇女的生活。新“职业”概念并没有使广大劳动中的妇女融入新的经济结构,相反,妇女与新的劳动脱节,与“职业”渐行渐远。劳动空间的公共化、工时的延长、劳动者之间关系的契约化、以及资本和劳动力之间隶属关系的重新组合,将妇女从事的家庭内的、家务性的、非报酬的工作从“职业”的语境中剥离了出来。“职业”概念决定了近代讨论妇女问题、解决妇女压迫、提高妇女地位、和实现妇女解放的基本思路。男女不平等和妇女受压迫问题的根源在于妇女远离了公共性、生产性、和有偿性的劳动,于是妇女失去了独立的经济基础,“职业”为缩小妇女和劳动的差距提供了解决的道路,同时“职业”也重新定义了妇女与超越家庭以外的社会的关系,帮助妇女更好地融入经济生活和参加社会改革。近代以来重新定义的“职业”一词也成为革命动员的要素,确定了超越政党差异的妇女解放的基本思路。无论是国民党党纲中的妇女解放纲领、还是共产党要让妇女成为“半边天”的努力,都是“职业”新概念在革命动员中具体使用的例证。 

“职业”概念不仅影响了经济行为、社会改革、和政治运动,它同时也是经济改革、社会思潮、和革命动员的受益者。在与不同思潮和运动不断结合的过程中,“职业”的意义得到广泛传播。在20世纪之初,“职业”还是一个新名词,还需要学者们加以解释和介绍。半个世纪过去后,“职业”已经十分普及了。它成为市民户籍登记、身份证件发放过程中最基本的注册信息。随着“职业”一词的普及,它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改变着我们对工作、收入、妇女地位等一系列问题的理解。直到今天,我们还能感觉到“职业”那无处不在的深刻影响。 

 

 

注解: 



[1] 本文研究始自2003年与黄兴涛教授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校园的一次长谈,从那时起我开始关注历史文本中的语言和词汇,希望从中发现一些中国社会思想变迁的脉络和社会上下层观念互动的痕迹。本文是在我的博士论文中一章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写作过程中得到了黄兴涛、罗威廉(William T. Rowe)、梅尔清(Tobie Meyer-Fong)等教授的指导。孔祥文、赵夏、张婷、余华林为我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北京市档案馆利用处的工作人员为我查阅档案提供了大力帮助,在此我深表感谢。 

[2] 本文研究跨越南京国民政府(1928-1937)、日伪统治(1937-1945)、和解放前夕(1945-1948)三个时段,其间北京几度易名,为了行文统一,除引用资料原文外,统称北平。 

[3] 北平地方法院:J65-13-833,陈马氏、荣显宗,1946年。本文所用刑事案件均来自北平地方法院档案“妨害婚姻家庭类”案件,注解引用包括案卷号、被告人姓名、和案件审理年度。 

[4] 黄兴涛:“近代中国新名词的思想史意义发微:兼谈对于‘一般思想史’之认识”,《开放时代》,2003年,第4期。 

[5] 董玥:《民国时期的北京:城市与历史》,第105页(Madeleine Yue Dong, Republican Beijing: The City and Its Historie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3. 

[6] 相关论点可参照梅生编:《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上海:新文化书社,1923年,上海书店(重印版),1989年。 

[7] 北平市警察局外城各分局:J184-2-159,“内政部各省市户口查记实施办法”,1946716 

[8] 同上。 

[9] 《辞源》 

[10] 麦都思:《英汉字典》(第2版),第89410111379页(Walter H. Medhurst,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Second edition. Shanghai: Mission Press, 1848. 

[11] 季理斐:《英华成语合璧字集》,第98-99页(Donald MacGillivray, A Mandarin-Romanized Dictionary of Chinese. Shanghai: The Presbyterian Mission Press, 1905. 

[12] 翟理思:《汉英字典》(第2版),第225页(Herbert A. Giles, A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 2nd edition. Shanghai and Hong Kong: Kelly & Walsh, Limited, 1912. 

[13] 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8-9页。 

[14] 邝其照:《汉英词典》,第220240332页。 

[15] 严惠庆:《英华大辞典》(第4版),上海:商务印书馆,1916年,第747页。 

[16] 乔治·斯登特:《汉英北京方言词汇》,第263-264页(George Carter Stent, A Dictionary from English to Colloquial Mandarin Chinese. Shanghai: 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 1905. 

[17] 李玉汶:《汉英新词典》,上海:商务印书馆,1918年,第496页。 

[18] 马修斯:《汉英词典》,第137页(R. H. Mathews, A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 Shanghai: China Inland Mission and Presbyterian Mission Press, 1931.  

[19] 有关“语义性新词”的提法,请参照姚德怀:“序”,引自香港中国语文学会编,《近现代汉语新词词源词典》,北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1年,第2页。 

[20] 孙建国:“清末民初日文中译与转贩西学问题研究”,《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1卷第6期,2001年。 

[21] 黄兴涛:“近代中国新名词的思想史意义发微”,第页。 

[22] 马修斯:《汉英词典》,第vi页。 

[23] 北平市警察局外城各分局:J184-2-159,“内政部各省市户口查记实施办法”,1946716 

[24] 北平地方法院:J65-7-2124,李刘氏、邵张氏、邵淑英、邵淑琴,1943年。 

[25] 北京市社会局:J2-7-337,“北京特别市外二区饭馆调查表”,1942年。 

[26] 根据张如怡的研究,理发馆的女招待工作比较繁重,“除了少数只担任招待的工作外,其余还须有理发技术上的训练。球房的女招待,仍担任看球台、计分和裁判的工作。有时单身的顾客,也可以请她们陪伴打球。茶社里女招待的工作,与饭馆业女招待之工作是相同的。唯女浴所的女招待是工作最烦苦,而报酬最微薄的,因为女浴所的顾客也是女性,她们的工作纯粹是实际的,并不含有别的目的在内,也无男店员替代。”张如怡:“北平女招待研究”,燕京大学文学院社会学系学士毕业论文,19335月,第20页。 

[27] 张如怡:“北平女招待研究”,第37-38页。 

[28] 张如怡:“北平女招待研究”,第38-39页。 

[29] 夏衍:“包身工” 

[30] 38-1-17,“第八区一年妇女工作总结”,1949年。 

[31] 爱德华·汤普森:《共有的习惯》,沈汉、王加丰翻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87页。 

[32] 张如怡:“北平女招待研究”,第37-38页。 

[33] 麦倩曾:“中国工厂女工工资之研究”,燕京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硕士毕业论文,1931年。 

[34] 吕果:“解放前后:北平被服厂的女工”,《新中国妇女》,19491月,第38页。 

[35] 劳资关系和工人运动曾经是中国史学研究的热点之一,有关的中文论著不胜枚举。西方史学家在20世纪九十年代以前也对这个课题有浓厚的兴趣,其中涉及女工生活和政治活动的主要研究有贺萧:《天津工人》(Gail Hershatter, The Workers of Tianjin, 1900-1949.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韩起澜:《姊妹与陌生人:上海纱厂女工,1919-1949》(Emily Honig, Sisters and Strangers: Women in the Shanghai Cotton Mills, 1919-1949.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裴宜理:《上海罢工:中国工人政治研究》(Elizabeth J. Perry, Shanghai on Strik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Labor.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36] 汤普森:《共有的习惯》,第422页。 

[37] 陈涵芬:“北平北郊某村妇女地位”,燕京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学士毕业论文,1940年,第8页。 

[38] 陈涵芬:“北平北郊某村妇女地位”,第50页。 

[39] 珍妮·博厄斯顿:《家庭与工作:美国建国早期的家务、工资、劳动意识》,第xv页。(Jeanne Boydston, Home and Work: Housework, Wages, and the Ideology of Labor in the Early Republic.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40] 陈独秀:《独秀文存》(卷一)。 

[41] “黄问歧撰民国二十三年中国教育回顾与今后展望”,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1934122。选自: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63页。 

[42] “教育部公布修正职业学校规程”(1935628),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选自: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一),第459-460页。 

[43] “教育部公布职业补习学校规程” 193396),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选自: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一),第418页。 

[44] “湖北省立初级职业学校通则与中小学校添设职业科目表”(1931831),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选自: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教育(一),第495页。 

[45] 河北省女子职业讲习所:J28-1-61,“河北省女子职业教育讲习所招生章程”,1931年。 

[46] 河北省女子职业讲习所:J28-1-81,“职业学校学生算术试卷·刘淑林”,1933年。 

[47] 河北省女子职业讲习所:J28-1-81,“职业学校学生作文试卷·安俊华:女子职业教育的重要”,1933年。 

[48] 牛鼐鄂:“北平1200贫户之研究”,《社会学界》第7卷,19336月。选自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底边社会卷·上》,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707页。 

[49] 北平市政府:J1-7-417,“光复一年北京市政底稿·各区教育机关分布”,1946年。 

[50] 北平市政府:J1-7-2021,“北平市各级学校及学生统计表”,1948年。 

[51] 许仕廉:《中国北部人口的结构研究举例》,第68页。选自牛鼐鄂:“北平1200贫户之研究”有关教育情况的记载,《社会学界》第7卷,19336月,第707页。 

[52] 牛鼐鄂:“北平1200贫户之研究”,第708页。 

[53] 张如怡:“北平女招待研究”,第17-18页。 

[54] 张镜予:“北京司法部犯罪统计的分析”,《社会学界》第1卷,19276月。选自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底边社会卷·上》,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69页。 

[55] 周叔昭:“北平100名女犯的研究”,《社会学界》第6卷,1932年,第55页。 

[56] 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社会学界》第5卷,19316月。选自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底边社会卷·下》,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500页。 

[57] 江勇振:《中国的社会工程和社会科学》,第34-5页(Yung-chen Chiang, Social Engineering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19-1949.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58] 江勇振:《中国的社会工程和社会科学》,第57页。 

[59] 董玥:《民国时期的北京:城市与历史》,第214页。 

[60] 北平地方法院:J65-7-10254,谢常氏、徐国祥,1943年。 

[61] 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上海:上海社会调查所,193010月。选自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城市(劳工)生活卷·上》,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932页。 

[62] 麦倩曾:“中国工厂女工工资之研究”,燕京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硕士论文,1931年。 

[63] 博厄斯顿:《家庭与工作:美国建国早期的家务、工资、劳动意识》,第xi页。 

[64] 北平地方法院:J65-7-11829,刘希德、刘李氏,1943年。 

[65] 赵纯孝:《京城旧事杂谈》,北京:群众出版社,1997年。 

[66] 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第504页。 

[67] 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第487页。 

[68] 同上注。 

[69] 赵纯孝:《京城旧事杂谈》。 

[70] 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第484-485页。 

[71] 有关统计数字请参阅希德尼·甘博:《北平社会调查》,第478页(Sidney Gamble, Peking: A Social Survey. New York: George H. Doran, 1921.);杜丽红:“20世纪30年代的北平城市管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第109页;北京市警察局:J181-16-52,“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管理乐户规则”,1929年;北京市警察局: J181-16-91,“修正北京特别市政府警察局管理乐户规则”,1944年。  

[72] 贺萧:《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第811章(Gail Hershatter, Dangerous Pleasures: Prostitution and Modernity in Twentieth-Century Shanghai.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7. 

[73] 贺萧:《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第10章。 

[74] 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第500-501页。 

[75] 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第482页。 

[76] 王无为:“上海淫业问题”,《新人》月刊第1卷第23号,19205月、7月。选自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底边社会卷·上》,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398459页。 

[77] 贺萧:《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第28-29页。 

[78] 王无为:“上海淫业问题”,第461页。 

[79] 春华:“经济独立问题的我见”,梅生编:《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上海:新文化书社,1923年,上海书店(重印版),1989年,第148页。 

[80] 河北省女子职业讲习所:J28-1-81,“职业学校学生作文试卷·郑资静:投考女子职业学校的志愿”,1933年。 

[81] 窦学谦:“中国妇女的地位、教育、与职业”,燕京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学士毕业论文,19375月,第3213035页。 

[82] 邢墨卿主编:《新名词辞典》,上海:新生命书局,1934年,第169页。 

[83] 同上注 

 

(资料来源: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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