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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期间的江浙丝织业转型

王翔

在近代中国丝织业的发展中,辛亥革命期间是一个转折点。(1)关于这个问题,为数不多的成果虽对近代丝织业的情况作了鸟瞰式叙述,(2)却很少涉及辛亥革命期间丝织业的情况。在关于辛亥革命的研究中,多强调它促进工商业发展的一般作用,对某一具体行业所受到的影响及反应、发生的变化则关注不够。本文以江浙丝织业为研究对象,利用多年来搜集的各地档案和文献资料,具体考察在辛亥革命这一特定历史时空中,一个关乎国计民生又与某种生活方式或政治权力密切相连的传统行业,曾经受到怎样的冲击,又是如何利用特殊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谋求自保,以及如何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借以启动行业的改良和转型。

丝织业是中国传统手工业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由于技术发展的完善性及生产方式的复杂性,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传统产业中的先进部门。时至明清,江浙已成为全国最重要的丝绸产区,产品不仅行销国内各地,还输出到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丝织技术也以江浙地区最发达,以“江南三织造”著称的南京、苏州、杭州三个官营织造局,代表着中国传统丝织生产最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水准。明末清初以来,在长三角地区的一些都市里,商业资本进入丝织生产领域,支配小手工业者的“账房”制经营产生,表现出传统丝织手工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轨迹。

在欧美诸国,工业革命虽从棉纺织领域最先起步,但由于丝织生产的特殊条件和独特技艺,即使在一些先进资本主义国家,丝织生产也是整个纺织业中工厂化生产最滞后的部门。在机器生产已经在棉纺织业和缫丝业中大步迈进的同时,丝织业则仍然维持着手工生产的局面。19世纪二三十年代,英国“除去大概二万至三万台动力棉织机,以及在麻、毛丝和蚕丝织造方面的少数试验性的动力织机外,在二十年代后期不列颠的每一台织机都是手工操作的。对于手织机数量虽从未进行过普查,但是绝不会少于五万台,而可能会远远超过此数”,直到19世纪中期,动力丝织机才开始在欧洲出现并逐步推广,但一时间尚无法改变丝织生产整体上的手工业性质。英国“在丝绸方面,1835年的309台试验性的动力织机,到1850年仅仅增加到1141台,而那时在曼彻斯特附近以及在麦克斯菲尔德、考文垂、斯比托菲尔兹和东安格利亚仍然有很多手力织绸机”,(3)英国著名经济史学家约翰·克拉潘因此感慨:“织绸业是动力工厂纺织工业最老的一个行业,也是对于手织机作有效而广泛使用的最后一个行业。” (4)

因此,在鸦片战争后的一段时间内,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尚无机制丝织品对华输出,相反仍然需要从中国搜求生丝和丝织品,以供应其国内和国际市场的需要。于是,与学界的一般印象不同,中国丝织业产销并未像棉纺织业那样备受冲击,反而获得较好的发展环境。闭关状态打破,国际需求扩大,丝绸出口“益呈蓬勃”。在此期间,上海口岸对外贸易迅速增长,取代广州成为中国首屈一指的外贸港口,长三角一带“丝货本为天下第一,四方客商群至此间购买。迨至上海通商以来,轮船麇集,商贾辐辏,以至丝货均至上海贸易。虽本地富商不少,而上海皆设分铺”。(5)

海外市场的扩大,促进了中国丝织品输出。据《海关关册》统计,1860年丝织品出口值为212.38万海关两,1879年为449.90万海关两,1889年为717.50万海关两,1894 年达到841.55万海关两;在全国出口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也从1860年的5.34%,1879年的6.22%,增长为1894年的6.57%。鸦片战争后到1894年间,丝织品内销量折合生丝从5.06万担增至5.49万担,增长8.5%;外销量则由0.44万担增至2.21万担,增长了4倍。(6)

种种事实表明,在鸦片战争后到19世纪末的时期中,尽管时局常有动荡,市场时有起伏,但总的来看江浙丝织生产呈发展态势。正如苏州业者所称: “吾苏丝织业历史悠久,出品精良,海通以还,外销尤畅,益呈蓬勃。有清一代,苏垣东半城几全为丝织业所聚居,万户机杼,彻夜不辍,产量之丰,无与伦比,四方客商,麋集于此,骎乎居全国丝织业之重心,而地方经济之荣枯,亦几视丝织业之兴衰以为断,其与国计民生、社会关系之深切,概可想见。” (7)

然而,这一时期中国丝织生产的发展,只是在传统框架内的延续,并没有脱离固有轨道,也没有突破既往的生产方式。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情况便发生了逆转。兴起于19世纪后半期的以电力运用为标志的第二次产业革命,使得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技术和工艺制造出现新的飞跃,丝绸工业更是展现出全新风貌,不仅在国际市场上加强与中国丝织品的竞争,而且把“洋绸”大量输入中国。“外国泰西缎输入以后,吾国人争相购用,以炫新奇,故业是者,乘机而起,风动一时。及至清末,国货绸缎,几至无人顾问,欲求一注意织造、以谋抵制者,阒无其人。” (8)1894年,输入中国的“洋绸”尚只283担,价值白银159318两;到1901年,“洋绸”输入激增至1417担,价值1335792两。短短六年间,数量增长了4倍多,价值更增长了7.4倍。(9)此后十年,情形更加严重,《海关十年报告(1902—1911)》记载:“杭州的主要制造业为织造绸缎,近几年因洋缎输入,此业颇受影响。洋缎很受中国妇女的欢迎,因其光泽比较好。……据估计几年以前靠做织绸匠为生的有五万人,此数现已减为二万人了。” (10)

如果说此前洋纱洋布的输入未能侵夺丝织品的市场,尚不曾引起中国丝绸业者惊恐,那么此时的“洋绸”倾销则令其感到了切肤之痛。素以色艳质坚而著称的镇江“江绸”, “本为镇江之特产,为农家妇女副业之一,自洋货丝织品输入后,江绸之销路日狭”。(11)苏州纱缎“为苏省实业之大宗”,“自海通以后,舶来品之花样翻新,诚足供社会欢迎,而攘华商销路,致土缎销场日形滞顿”。(12)浙江丝织业者哀叹:“前之受我国供给者,今且输入我国,岁数百万。不急起而直追之,衰败将莫知底止。” (13)这种危机临头的忧虑,在浙江官厅和民间的文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洋商运丝出口,一部分仍织成绸缎转销吾国,泰西缎每年进口八百万,近来日本铁机缎亦有进口。” (14)“我江浙丝绸,向来衣被全国,近以染织不甚改良,时下新式光亮之衣,大率皆外货矣。人之生活,服居其半,乃亦仰给于外,斯民生计之忧,何堪设想!” (15)

传统丝织业的危急境遇早就引起朝野有识之士的忧虑。19世纪七八十年代,即有一些洋务大员和外国商人几度设想在上海等地“试办新型机器织绸工厂”,试图以此提高丝织品质量,打开在欧美市场的销路,但终因种种人为和技术方面的原因而未能实现。(16)世纪之交以来,“用机器考求纺织”的呼声越发不绝于耳。光绪三十四年(1908),有人提出方案: “凡事众擎易举,于此时为亡羊补牢之计,似宜饬令江、浙两省素来业丝客商,招集股本,择出丝最多地方创设机器纺织公司,一面遴选智巧机匠一二十人,赴法、意、日本三国学习此项工艺。三五年后,__规范粗立,逐渐推广,以吾国物料工价之廉,未有不能获利者也。” (17)宣统元年(1909),浙江菱湖商会会董孙志瀛再次禀请:“宜设纺织公司,以收利权。今欲以组织完善之丝,有由原料国进于制造国之希望,莫如考求纺织,择其丝最多地方,遴选智巧机匠一二十人,赴法、意、日本三国,延聘教习,从学数年;一面招集股本,倡设公司,酌量仿制。”他特别强调: “仅恃功令,以为劝课,不如丝业家结合团体,随地补救,较有效果。值此商战剧烈时代,诚不能不早自为谋。” (18)然而,迄至清末,“虽间有欲创新式工厂,招致织工,使用铁机,以图制造新式丝织品者,然其事业,尚在萌芽时代,且加之政局时变,缺乏资本,至今未能实现。” (19)在杭州,当地政府眼看绸业萧条,1905年开办浙江工艺传习所,主要设置染织等科,提倡采用日本制造的提花龙头手拉织机,但民间丝织业者及其同业组织观成堂绸业会馆兀自心存观望,无人起而响应。直到辛亥革命前夕,农工商部札行上海、杭州、苏州等商务总会,组团赴日“考察实业”。苏商总会十分重视, “开会议决,举定杭祖良、苏绍炳两员随往”,后又提议将“向为纱缎庄,熟悉工商情形之吴菊生加入团内,协同前往考察机织一切,以资研究”。此三人均为丝织行业重要人物。考察团原定10月24日出发,终“因武汉告警,金融恐慌”而未能成行。(20)

就在中国传统丝织业步入衰途而奋兴乏力之时,革命军兴,清朝倾覆,民国成立。丝织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历史局面。一方面,辛亥革命为大规模的制度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为中国的产业转型开辟了新的前景。南京临时政府及其后北京政府制定颁行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赋予国民以结社、言论、出版、营业和财产的自由权利,资产阶级进行“振兴实业”的各种活动,从事“实业救国”的诸般谋划,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和鼓励,从而形成了比清朝统治下较为优越的投资环境。中华民国的建立强烈地激发了民族资产阶级创办实业、发展经济的热情,“振兴实业”、“实业救国”、“实业建国”等口号所表达的观念和愿望,已成风靡一时的社会思潮。诚如中华民国工业建设会《发起旨趣》所说:“政治革命,丕焕新猷,自必首重民生,为更始之要义;尤必首重工业,为经国之宏图……今兹共和政体成立,喁喁望治之民,可共此运会,建设我新社会以竞胜争存,而所谓产业革命者,今也其时矣!” (21)民国元年创办的杭州纬成丝织厂,以“与外货抗衡,为绸业开一新纪元”为目标,(22)正是民国初年政治形势、经济环境和社会思潮交相作用的产物。

另一方面,辛亥革命所造成的急剧政治和社会变动,对传统丝织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首先,战争动乱,给生产经营带来困难。武昌战事一起,人心浮动,交通阻隔,金融停滞,“工商各业,如织机七千部,玉石作若干家,以及他项生理,悉于是时停罢,失业数千人”。(23)丝织业经营立陷困境,“旧历辛亥九月间,因金融停塞。苏城纱缎业货搁滞销,现款不能周转”。(24)突如其来的政治动荡造成丝织业的停业观望,“以纱缎全业论之,维持放织亦既尽力支撑,然日来绸有储存而丝已告匮,至无可如何之势,不得不将所放之机暂行停业”。(25)光绪三十四年《苏州商务总会题名表》中,纱缎庄为95户,1911年勉强维持者只剩40户。(26)其次,政体变革,使部分产品丧失市场。南京云锦,“亦名锦缎,其范围颇广……历代帝王,用以作袍,尤以明清两代盛行。当满清时代,江南锦缎乃贡品中之最珍贵者,设有专司监督制造,出品乃日益精巧”。然而,“辛亥革命,锦缎衰落,机户停织,工人分散,是为南京锦缎业之衰落期。虽蒙古、西藏销场如昔,素操蒙藏织品者得以维持,就全体而论,已仅能保存少数之机户与工人而已”。(27)苏州丝织业的名品漳缎,主要用于制作清朝皇亲贵族、文武百官的外衣马褂,清廷倾覆,漳缎用途急剧萎缩,销量大减,市场仅集中在蒙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 “殆已有渐归淘汰之象”。著名漳缎业“账房”赵庆记原本一直承接织造皇家差货,光绪年间曾掌握织机400余台,辛亥革命后只剩下13台。(28)“圆金、版金”织物,也因“为前清旗装用品,业已天然淘汰”。(29)在杭州,“本地机户,向织贡品,大局更变后,纷纷停织,丝斤之销路无多”。(30)

更严重的是,辛亥革命期间“剪辫易服”的潮流,给传统丝织业者带来莫大的恐慌。武昌首义后,起义各省民众即纷纷有剪发易服之举,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更是通令全国,限期剪除象征清朝统治的发辫。“发辫既去,而易服之说朋兴”, “群欲乘景运之维新,洗冠裳之陋制”。(31)当时盛传变更服制,“全采西服”,如是则丝织品由于自身柔软轻薄的性质,难以充作制服面料,势必要被质料坚厚的毛呢所取代,一时间,“街谈巷议纷纷,皆以易服为疑”。瑏瑠丝绸产销顿告消沉,“我中华自光复以来,人民咸疑改装易服,不敢制办绸缎布匹等品华衣,转购呢绒洋货,改服西装,顿使我华绸缎、纱罗、布匹各项国货,日形滞销”。瑏瑡丝织业者对此忧心忡忡:“自民国建设以来,礼服、常服尚未明定,图式久悬不决,不独人民观望徘徊,深滋疑虑,而我__江浙两省丝产之精华与夫典业、衣业,均因此减色,大有江河日下之势。” (32)以苏州为例,“纱缎业以易服之谣,存货不销,客货停运,加以金融支绌,销路断绝,全业之机,陆续停织,已居多数,现在勉力放织者,十仅居其二三,专为维持机工,并非别有销路……当此服制未颁,金融未通之际,安有运购纱绸、裁制绸服之人?” (33)

面临“服制既经变更,国货多遭摒弃”的险境,江浙丝织业遂抱团合力,起而抗争。以江、浙、沪丝织业团体牵头并作为主体,联合典业、衣业、绣业、帽业等团体,发起成立了中华国货维持会。(34)该会《缘起》称:

……惟发辫既去,而易服之说,因之朋兴。当此甲兵未洗之秋,衣裳文物之章程,新政府尚未暇规定,而急趋风气者遂不免崇尚西装。不知西衣多用呢绒,中华毛织之品,工厂绝少成立,以秦人而嗜越货,金钱亿万,势将输灌邻疆;华产丝绸,生计行将日窒。嗟我邦族,贫困至此,其何以堪!同人等心焉忧之,爰纠同志发起斯会,冀保中国之利源,为同胞之忠告……谨陈缘起,列之简端。凡我同胞,赞成是望。(35)

一些城镇还成立了中华国货维持会的支部,苏州丝织业云锦公所就呈文江苏都督:“公民等托身商界,蒿目时艰,窃念立国元素,致富在商;富国原理,改良在货。凡夫丝织各品,日用所需,欲求新服色之运用,不宜固步自封;欲期旧商业之进行,急需合群自固。爰就本城云锦公所,组织中华国货维持会,专以改良苏产丝织各品,维持中华国货产品为宗旨。成立之日,报告于上海中华国货维持会总事务所,并认为苏州支部。” (36)

中华国货维持会成立后,立即成为民国初年群众性“维持国货”运动的规划者和领导者,其第一个大的行动就是在民元“服制改革”过程中,力争政府通过“服用国货”的法令,以维持传统丝织业的市场地位和销售份额。尚在中华国货维持会筹组之时,杭州观成堂绸业会所和苏州云锦公所提出《维持丝织业意见书》建议: “一、中华民国成立后,由全体代表上书政府,陈述以上理由,请于规定服式时宣布一律采用本国各项丝织原料,以重皇帝国粹;一、政府成立后,呈请总统及政府首领、各省都督,均以各项丝织原料制用常服、礼服,以为齐民之倡。” (37)国货维持会依言禀告沪军都督和苏、浙都督:“一俟临时政府成立,即行投议服式。其礼服及外交、军警界各装,无论如何改易,均求早颁定式,统以国货制成。” (38)1912年3月5日,江苏都督照会苏商总会转劝各商民:“现经政体革新,民国成立,剪发易服,趋势将与世界大同。虽常服不必遽令变更,制衣仍主多用国货,而吾国棉织、丝织物之功用,究不能与毛织物及各项外国机织品争胜……为此照会贵总会,切实转劝各商民。” (39)口气已较缓和,明确表示“常服不必遽令变更,制衣仍主多用国货”,但对丝织业者最为关心的“礼服”问题,则尚未表明态度。

4月,民国政府迁往北京。6月,提出《服制案》供参议院讨论,其中有“绸、呢并用”的条款。(40)江浙丝织业闻讯大惊,“近来剪发后所易之帽,洋货多而国货少,则将来自由易服之群趋于外国原料,不问可知”。(41)中华国货维持会紧急派员赴京,向参议院递交《请愿书》:

近见政府提交贵院服制案,主张绸、呢并用,江浙人士惄焉忧之。夫所谓呢者,虽非指明外国呢绒而言,特是吾国织呢,均在幼稚。物品之美,物质之坚,远不逮东西各国。此制一行,势必舍绸缎而用呢绒。虽爱国之心,人所同具,其未必尽人皆用呢绒,然而多用一分呢绒,即少用一分国货;少用一分国货,即损我国家一分利源。造端虽微,影响至大,长此以往,行见外货之销场日广。而吾国江浙两省之丝织品,工人所恃以生活者,不下数十万人,必至流离失所,弱者则坐以待毙,强者则流为盗贼。徒以绸、呢并用之故,而为新民国伏未来之隐患,窃为国家所不取也。(42)

《请愿书》指出:“今我初建设之民国,在服制形式虽不容不取法于大同,而原料尤不得不专用国货,盖维持国货,苏工商之困苦,即所以巩固国家也。立基代表工商赴院请愿,非特为江浙工商计,实为国家大局计。伏乞贵院迅赐提议常服仍照旧式,听人民以自由;礼服则纯用丝织品、棉织品,专以国货为主,取消‘用呢’字样。万勿游移其词,以滋流弊,庶我民国之

国货可以发达,而典业、衣业之宿货,亦不致废弃于无用也。”并提出了速定《服制案》的要求:“倘荷垂察,实于工商前途裨益匪浅。再,现在江浙机户,均因制服未定,停止营业,数十万工人几有坐以待毙之势。务恳请贵院将制服一案提前议决,俾得安生业,毋任待命之至。” (43)

与此相呼应,各地丝织业团体也纷纷致电工商部:“制服需用原料,关系工商民命,颁布时恳求大总统、国务院、参议员,注意国货绸缎。务乞主持,以定人心,无任盼切!” (44)并对参院议员施加压力:“议员若无提倡之补益,反以固陋相讥,盲瞽所谈,识者所笑……以上利害均经验之事实,非理想之空谈。议员为人民代表,而议决害民之案,尚何民意之可言。” (45)同时向社会各界发出呼吁:“惟愿爱国人士,协同维持。其喜易新装者,无论礼服常服,务以国货制造,勿借助于他山;其爱惜物力者,原有平时便服,何妨旧贯是仍,借以资其适体。社会树兹模范,草野奉为准绳,庶于中国财政前途,大有裨益。” (46)  江浙丝织业巧妙地把“服用国货绸缎”与“工商民命”的现实考量和“实业救国”的宏大目标联系起来,正与民国初创的社会氛围相互烘托。当是时, “社会各阶层人士提倡国货、抵制外货的情绪十分高涨,当时提倡‘蓝袍元褂’,连孙中山也以‘蓝袍元褂’为礼服,使丝织品销路顺畅”。(47)在丝织业和各界人士的舆论攻势下,民国政府对本国传统产业给予了更多重视。7月2日,署理工商总长王正廷批复: “来电阅悉。服制现经国务院议定,仍以维持本国绸业为宗旨。俟参议院决定后,即可颁布。” (48)

10月,参议院通过并颁布了《服制案》,分为三章十二条。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男子大礼服“料用本国丝织品,色用黑”;第三条规定:男子常礼服“料用本国丝织品或棉织品,色用黑”;常礼帽“料用本国丝织品或毛织品,色用黑”;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女子礼服用料同男子礼服,“周身得加绣饰”。(49)正式颁行的这一《服制案》,与原来政府提交参议院讨论的《服制案》有很大不同。原先的《服制案》主张“绸、呢并用”,(50)现行《服制案》则取消了“用呢”字样,改“绸、呢并用”为“料用本国丝织品”,只在“附则”中说明:“关于大礼服、常礼服之用料,如本国有相当毛织品时,得适用之。” (51)言下之意,正如时人所论:“在呢货未能自造之日,仍应遵用丝织品,俾国货得以维持,金钱不致外溢,此规定服制之本意。” (52)

由国家立法机关颁行服制案,将“服用国货”条文化和法典化,这是中国丝织业奋力抗争的一个成果,为丝织业的生存发展争得了喘息之机,从而维护了丝织业转型升级的根基。丝织业界额手称庆,“经上海国货维持会全力向政府一再请愿,始得政府允准,提案幸得通过,剪发不易服,而江浙人民生计,赖以复苏”。(53)显而易见,民国初年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给予了丝织业者维护和力争自身权益的底气,他们不再逆来顺受,而是一面函电交驰大造舆论,一面自派代表进京请愿,表现出一种国民权利所在、理应当仁不让的精神,申明了他们以国民代表身份维护行业权益的正义性;而他们对“实业救国”、“实业建国”话语的高调张扬,对集会请愿、动员舆论等斗争策略的娴熟运用,则不难看出他们从积极参与清末历次政治运动中所获取的斗争经验和政治智慧。(54)

《服制案》的颁行,使丝织业暂时缓解了迫在眉睫的危机,“幸赖政府颁布服装,注重国货,人心稍定”。但是,自清末以来在国际性商品竞争中每况愈下的严峻现实,也使丝织业界清醒认识到:“若不乘势急谋改良,恐华货仍渐趋于淘汰。” (55)实际上,与有学者认为中华国货维持会__“以‘改服易饰’为唯一宗旨”,“以维持原有土货,包括本国农产品、手工业制造品、传统工艺品的市场地位和销售份额为奋斗目标” (56)的判断不同,国货维持会揭橥的“宗旨”包含了两个层面:一为“保全商业,疏通已成之货”;一为“研究新出品,讲求发达,藉杜漏卮”。(57)国货维持会议董娄凤韶指出:“大凡人之用物,必求其价廉而质美,非强权威力所得而挽也,非令名美誉所得而诱也,非亟谋改良,不足以利销行而维实业。”他认为, “维实业”之道有“三大端”:“一曰决议老服式仍旧通用”;“一曰用国货制西衣”;“一曰改良机制品,以迎合时势之变迁而助绸业之发达,又免机匠之失业而图实业之振兴。”他强调: “首先两条,皆治标之计,非治本之计。若言治本之计,总非改良不可。” (58)

改良创新是挽救行业命运的必由之路,可以说这已成为当时中国丝织业者的共识。浙江丝织业表示:“浙省丝织各业,素称发达。近以洋布、洋缎逐渐畅销,花样翻新,色泽精美,自非改良染织不足以与竞争。丝织业各商务宜共体此意,锐意改良,以挽利权而广销路……凡我华商,自应力争先着,及时改良染织,庶足与洋布、洋缎竞争销路,以供本国之要需,而挽利权之外溢。” (69)辛亥革命后成立的浙江机织传习所,附设于省城浙江中等工业学校内,《章程》第一条就开宗明义: “本传习所以改良绸缎、振兴工业为宗旨”,并规定“以振兴全省机织业为责任”。(60)江苏丝织业也指出:“有识者早已主张仿造洋货,改良土货,以冀挽回利权。现经政体革新,民国成立,若不急谋仿照改良,则此后利权外溢,商业失败,更何堪设想。” (61)为此呼吁:“尤深愿我同业亟筹进行办法,务须急起直追,研究改良未成之货,疏通已成之货”,(62)决定同业“公共研究宜于(服制)改革后之用品,以为改良织造之预备”。(63)

中国丝织业者开始正视自己与世界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对行业的痼疾和缺陷有了清醒的认识:一是工具因循守旧。19世纪后半期,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丝织生产,广泛使用“可由机械进行精巧纹织”的“贾卡”(Jacquard loom)手拉提花丝织机。(64)到19世纪末,电力织机在欧美丝织业中的运用也已普及。明治维新后的日本,着力重振丝织业生产。“明治六年,时年60岁的老织工伊达弥助出席维也纳万国博览会,将奥地利式的‘贾卡’织机引入日本。与此同时,西阵的织工佐仓、井上、吉田三人,由京都府派遣,将法国式的‘贾卡’织机和被称为‘飞梭’的可以连续打梭的装置引进了日本”。“贾卡”织机,很快由织机木工荒木小平仿造。“京都府把这些新锐洋式机械集中起来,设立了称之为‘织殿’的府营研修机构,由从里昂留学归来的井上、佐仓担任教师,教导一般织工新式织机的使用方法。于是,‘贾卡’织机迅速在日本丝织物产地推广。” (65)民国初年的江浙丝织业者对此艳羡不已:“(日本)改用法国式提花机,转相传授,旧机渐废,新机益多,仅阅十数载,而输出丝绸价额已达墨(西哥)银(元)一百兆元之数。” (66)其后,日本又引进了欧美的动力丝织机,并于20世纪初完成了对欧式电力织机的仿制与改造,实现了电力织机国产化,普及速度加快。到大正年间,电力织机的产量已经占到日本丝绸生产总额的半数以上。日本经济史名家山田盛太郎把此时的日本丝织业依丝织机械而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主要适应国内需要的丝织地区,以西阵、桐生为典型;二是主要向海外输出的丝织业地区,以福井、石川等地为典型,这些地方在大正三年左右,力织机数量已经超越了手织机;三是纺织企业兼营绸、布的类型,可以钟纺公司为典型,其在昭和三年六月,织绸机达1261台,集中了先进的丝织技术。” (67)“采用机器纺织,管理既便,成本又轻,生产量多,故能充斥市场,低价出售。” (68)反观中国,两百年前就已定型并广泛使用的投梭式木制织机,仍在丝织生产中扮演独一无二的角色,操作方法也一仍其旧,“在织花缎的织机上需二人工作。织匠用他的一名学徒协助。坐位设在织机的顶上,当织者穿梭时,他在上面拉着丝经……织成这样一匹花缎需要十天至十二天”。(69)全然还是明代《天工开物》中描绘的画面。使用这种旧式投梭织机,费工多,效率低,“我国织机,织有花绸缎,以两人运动一机,每日成缎仅六尺或七尺不等。若用法国式手织机械,每人每日可成缎十二三尺。我国工价虽廉,四与一比,究不能敌”。(70)

二是产品“昧于世变”。一方面,国外丝织品使用机器织造,不仅门幅较阔,且“组织千变万化,月异而岁又不同,人情厌故喜新,争相购取,而洋绸之销路乃日广”。(71)反之,中国绸缎仍用旧法织造,西人虽亦有爱之者,然终嫌其质粗色黯。若品质不加改良,华产绸缎的国外销路行将日渐狭窄。时任驻英使馆商务委员的周凤岗记其所见所闻:中国丝绸“虽所织绸料坚厚耐久,而染色既多滞暗,图式又无规则,且织机皆用手工,绸料能长而不能宽,不合外洋衣服尺寸,故闻有贩卖中国绸料来英者,大半不能行销”。(72)另一方面,随着新科技、新工艺和新原料的不断应用,国外丝织品的花样翻新,各种交织物层出不穷,“内地人士喜其光泽、花样之新鲜,杭缎销路遂大受影响”;(73)而中国绸缎全为纯蚕丝织物,产品虽有一定特色,但“定价高昂,行销不易普及,亦为大病”。(74)正如杭州纬成公司所论:“绸缎之为物,朴素华丽,固依组织而变化,须迎合社会趋向而转移。民国纪元以前,吾国原有之绸缎,如宁绸、摹本、线春、纺绸、官纱、小纺,种类甚伙,实则其组织及文采,均甚简陋,仅为一种幼稚时代之染织工业。盖绸缎之于花样配色,须具有极深之科学研究,始无愧为进化时代之染织工业。” (75)

三是经营“因陋就简”。鸦片战争以后,绸庄、“账房”等商业资本加速向丝织生产过程渗透,“丝织工业生产,极大部分为商业资本所操纵……机户(坊)有的做绸庄放料的‘料机’,有的向绸庄预支货款做‘应机’”。(76)这种商业资本控制小生产者的经营形态,尽管曾经起过突破行会手工业桎梏的历史作用,但此时与国外资本主义工厂制生产和国内近代资本主义企业相比,就未免显得不合时宜。在这种生产经营形态下,分散家庭劳动仍是丝织生产的主导方式,“缎号各自经营,无工厂公司之设立”,造成企业经营管理的种种弊端, “我国机业,无工场之组织,散聚无定,作息不时,有以过劳而病者,有以放浪不事事者,机工废业而绸庄乏货,是工商两病也”。(77)更何况,还有难以计数的城镇独立手工业者和农民家庭兼业者,“大都于家庭中,置木机从事织造,既无工场,又无组织,各事所事,全不相犯”。(78)传统产业组织已经不利于丝织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生产技术的提高,不利于与“洋绸”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展开竞争,也无法适应当时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潮流。“既乏竞争之力,即存消极之心,工艺无意改良,营业仅求敷衍,致对外受洋货之排挤,丝织营业日趋于消极。” (79)

此外,江浙丝织业者还从“染色”、“花样”、“提花”、“牵经”、“光泽”、“管理”等丝织生产的各个方面正视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 “条举改良之方法”,(80)力图起废振颓, “仿造洋货,改良土货,以冀挽回利权。” (81)

丝织行业的改良,在两个方向上同时进行。一是在传统框架内的修补和调整,主要表现为利用旧式生产设备和生产组织进行一些产品创新。《服制案》颁定后一个来月,苏州皮市街的王义丰纱缎庄,“鉴于外货之花样翻新,日夕推广,何止数千百种,故不惜工本,改良各货。为挽回利权起见,爰以王义丰牌号,创成‘花呢’一种。适值颁布服制,注重国货,此项创造新品,物质坚韧,价值轻廉,适合服装之用,分运上海,推广销售,极受各界之欢迎。现在正拟扩充,在制造地方建设工场,以备分运各省,转输外洋”。(82)1912年11月,工商部在北京举行全国工商会议,“召集各省商会代表,藉谋工商业之进行”,王义丰纱缎庄“将制成‘花呢’各种小样,编成标本并具呈词,请苏州商务总会赴京代表赍呈大部,请给专利凭证,以保国货而利销行”。与此同时,苏州古市巷的杭恒富禄记纱缎庄也创制出新品“华哔叽”,为此杭祖良呈文工商部:“兹幸值颁布服制,专重国货,祖良为挽回利权起见,爰不惜工本,并创造文明线织华哔叽一种,物质坚韧,价值轻廉,极合新服制之用。现拟分运各省,推广销路……现知大部注重实业,特开工商会议于京师,祖良不揣冒昧,谨将所制文明线织华哔叽样本,并双鹿商标图示,呈请大部俯准注册,给予商标专利凭证,以保新品,而杜混冒,则国货幸甚。” (83)这种“丝呢”新品,系“用棉纱七成,丝线三成,交织成呢,每匹成本,较之花缎约计对折稍另”。(84)工商部检验样品后,认为“较之洋货,坚韧华美,极合礼服及西装之用,且售价低廉,出品大受各界欢迎,将来出货扩充,兼可行销外洋”。时任工商总长刘揆一批示: “查该商等所呈丝呢样本,花样翻新,织工精密,以之推广国货,洵足挽回利权,合先准予立案,一俟商标章程规定颁布后,再行核夺注册可也。” (85)无独有偶,杭州丝织业也于民国元年发明了“纬成丝呢”,用途标明“代替呢货,拟充西装料”;并有“斜纹宁绸”的创制,目的也是“拟制制服”,然因“身骨过软”而“销路不广”。

辛亥年间,中国丝织品更新换代的频率明显加快。1915年,苏州云锦公所曾向中华国货维持会报告今昔出绸种类,见表1。

表1 出绸种类今昔对照

时 间             过 去                    现 在

纱缎种类      西 纱   摹本缎          玉兰纱   摹本缎

局 纱   素累缎          电光纱   素累缎

芙蓉纱   贡 缎          局 纱   阔 缎

葛 纱   锦 缎          铁机纱   高丽缎

府 纱   高丽缎          府 纱   纯经缎

                    圆 金

                    版 金

                  东洋腰边

说 明   贡缎、锦缎作绣地为多,今顾绣失败,为之收缩;圆金、版金为前清旗装用品,业已天然淘汰;东洋腰边及高丽纱缎,皆被日本加重进口税所阻。

资料来源:《苏州纱缎庄业报告今昔出绸种类表》(1915年1月),旧工商联档案乙2—1—87,苏州市档案馆藏。

由表1可见,五种主要纱类产品,只有局纱、府纱尚存,其余均被新产品所取代;五种主要缎类产品也已更换了两种。与此同时,杭州也推出了蚕丝作经棉纱作纬的三角缎、洋花缎、格子线绨,以及素线绉、花锦绉等新品“男女衣料”,都在民国元年、2年风行一时。(86)

另一个方向的变革更加值得注意。从民国元年开始,中国传统丝织业揭开了产业转型的帷幕。(87)如同西方国家的产业革命开始于工具机的革新,中国传统丝织业的转型也是从生产工具的更新开始的。江浙丝织业的有识之士指出:“欧美各国,恃机器为之助,故其工商日益发达;吾国畴昔昧乎此义,摈绝机器而不用,故其工商日就衰落。盖用机器则产力速而取价廉,不用机器则产力钝而取价贵;用机器则工作精而物质良,不用机器则工作简而物质劣。”要与“产力速而取价廉”的国外丝绸业竞胜争雄,“机器似不可不备也”,必须“斟酌缓急,次第为之”;同时,还“须有工场组织,与之订定规条”。如此方能“与日以俱进,价廉物美之效,亦得以大著。至此方可与欧美工商争衡,不致长此落人后也”。(88)最先引进中国的是法国发明、日本改进的手拉提花丝织机。它与中国的传统木制丝织机不同,不是用手投梭;也与当时最先进的电力织机有别,不是电力推动,而是用手拉绳传递动力以织绸。在这种手拉提花机的上方,有一个铁制的提花龙头装置,代替了传统织机花楼上提拉经缕的工匠。日本就是借助于这种手拉提花织机后来居上,跻身于世界丝织技术先进国家的行列。曾经一度步履维艰的传统丝织业中心西阵,由于“贾卡”织机的引进和推广,“得以再次恢复其作为高级织物中心产地的地位。而且,以往那样的多道织造工序得以完全分业化,在各道工序效率相互促进的基础上,生产品质更为优良织物的机制进一步得到强化”。(89)从1871年到1911年,日本的丝织业出口突飞猛进。(参见表2)

表2 明治年间日本丝织物出口值的增长         单位:千日元

年 份  1871   1881 1891   1901   1911

输出值   1         29    1771  25627 34335

资料来源:东洋经济新报社编纂: 《明治、大正国势总览》, 东京: 东洋经济新报社,1927年, 第484表, 第466页。

中国丝织业者在实践中体会到,这种提花织机“与旧时缎子织法不同。其不同之点:旧时用牵线,今则用提花机关。牵线法不如提花机关之美备,盖后者织工既省,而所织花样又复逼真故也。牵线法织机每台除织工而外,尚须牵线一人,提花机可无须牵线”。(90)可见无论在生产效率上,还是在产品质量上,这种织机比起中国传统旧式木机都要胜出一筹。民国元年,杭州绸业会馆拨款1.5万元,委托浙江中等工业学堂主办“机织传习所”,培训使用日本式提花丝织机的技术力量,“向日本购买材料,聘请技师,招募杭、绍、湖等处青年织工入校学习。” (91)依靠这批技术工人,工业学堂染织部主任朱光焘集资2万元,购置日式提花织机12台,创办纬成丝织厂(1913年改组为纬成股份有限公司),开始试织“铁机缎”新品种。“其时国内尚不知提花机之应用,迨本公司之兴起,吾国始有铁机提花缎之出品。一时‘纬成缎’之名,沸腾国内。” (92)同年,杭州绸业会馆董事金溶仲也购置提花织机,开设了振新绸厂。当时,江苏省实业厅以“近年浙省各项工艺异常进步,而丝织一项尤为发达,特派厅员葛文灏赴浙,将各丝织厂及著名各制造厂一切工艺详细考察,具报在案”。该员报称:

杭垣本为丝织品出产之地,销路之广,不但遍及全国,有时且远至欧美。乃自外国绸缎输入以来,内地人士喜其光泽、花样之新鲜,杭缎销路遂大受影响。于是有志之士,知非改良不足以图存,因议采用新法,当清宣统年间,提花机始输入吾国,而杭州纬成公司首先采用,其所织之缎冠以厂名,曰“纬成缎”。纬成缎之色泽艳丽,花样新颖,不亚洋货,而坚实则过之,以是颇得社会欢迎。(93)

在江苏,“近来鉴于杭产缎品之优,调查铁机制造之精,业中亦有购机仿造者”。(94)1912年,苏州纱缎同业屡经会商,认定改进织机为当务之急,公推永兴泰文记纱缎庄主谢瑞山负责引进铁机等有关事宜。当年,谢“即向上海日商小林洋行购到武田式手拉铁机二台,附带二百针提花机龙头,并派专人去上海学习铁机制织技术”。翌年,购置铁机运回苏州, “按式仿制铁件,正式安装使用”,试织取得成功,遂创办苏经丝织绸缎厂,开动新式铁机一百台。(95)

纬成公司和苏经绸厂“建厂购机”的举动,造端虽微而影响极大,开启了中国传统丝织业生产工具更新换代和产业组织转型升级的闸门。各地丝织业者群起仿效,“知木机土法织绸之不足恃,特建厂购机而为之”。江浙丝绸机织联合会与中华国货维持会的文件说: “近年江浙两省改良丝织,其进行不为不猛。江宁、苏州、杭州、湖州、丹阳、盛泽之铁机绸缎,日新月异,挽回利权不少。” (96)在杭州,“其继纬成而起者颇多,以虎林、天章、袁震和、日新、振新厂为尤著,一般机户亦相率购提花机,织铁机缎,以期维持销路。今就杭垣统计,提花机已不下五千架”。(97)省内湖州、嘉兴、绍兴、宁波等处,“受杭州绸业之影响,亦采用铁机,其时铁机概自日本输入……铁机兴起,出品花色亦繁,花绸、素缎及各种花缎,均层出不穷”。(98)在苏州,广丰、洽大、振亚、延龄、东吴等绸厂陆续创办,“数年以来,闻风兴起,计苏州城厢内外华商所设各铁机厂逐渐增多,共计机台已有一千余座。进行之神速,出品之精良,实有一日千里之势”。(99)江浙丝织业中心区的农村地带也纷纷以手拉织机取代旧式木机,促进了农村丝织技术的革新及丝织品质量的提高。吴江小镇“盛泽所产之纺谓之‘盛纺’,颇负盛名;用铁机制者则称‘洋纺’,质极优”。(100)丹阳等地,“民国初年,市面风行华丝葛,于是丹阳之绸织业,添备新式铁机,以适应环境。其后营业发达,机数激增,最盛时有四千余架之多,年产三十万匹,总值六七百万元”。(101)

变革的过程一经开始,就会循着自身的规律向前运行。很快电力织机又引进中国,“产率更速而出货愈精”。1915年,盛泽绸商沈华卿在上海创办肇新绸厂,采用德国制全铁电力织机9台,“专织绸葛”。(102)其后,江、浙、沪丝织业“各厂鉴于手织机成本大昂,工资过高,乃纷纷改装电机,以省工料而速出货”。(103)随着各地电力事业的发展,电力织机开始在中国丝织业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随着手拉机和电力机的推广使用,丝织业产业组织亦发生与之相适应的变化,传统的分散家庭劳动逐渐向工厂制集中生产过渡。一些城市原本“放料收绸”的“账房”、“绸庄”,如今纷纷改弦更张,不再散放丝经交机工代织,而是自行开办绸厂,“设机督织”;(104)同时,也有一些机坊或机户合资集股,联合建厂。时人称: “清末民初,风气渐开,科学化之手织铁机,渐次输入,绸商以铁机出货速而工资省,出品又平滑匀净,极受社会之欢迎,均感绸业组织,有改革之必要,于是或合股,或独资,相率创设绸厂,尽弃从前之木机,而采用新式之手织铁机或电力电机。” (105)生产工具的演化和产业组织的变更,标志着中国丝织业开始了由传统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的转型,“绸业遂开始由家庭手工业变为工厂机械工业”。(106)

结  语

鸦片战争后,不同于棉纺织业面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商品输出而首当其冲,也不同于缫丝业因应国际市场需求而很快开始近代转型,(107)中国传统丝织业尽管由于国际国内政局动荡而时有起伏,但总体说来仍在传统框架内有所发展,其间虽有利用近代科技进行行业改造的动议和设想,但迄至清末并未迈出实质性的一步。辛亥革命所带来的急剧政治和社会变动,对传统丝织业形成了严重冲击,甚至连“剪辫易服”这一革旧布新的政策措施和社会行为,也威胁到丝织业生存的根基,令江浙丝织业者感觉莫大恐慌,不得不合群抱团,奋力抗争。以此为契机,江浙丝织业一面利用民国元年宽松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凭借参与清末历次政治运动所获取的斗争经验和政治智慧,集会请愿、动员舆论,奋力维护行业生存,拓宽发展空间;一面正视自身的缺陷和弊端,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引进新的生产工具和产业组织形式,购置提花机,设立丝织厂,织造铁机缎,把晚清以来丝织业改良的任务提上日程,付诸实施,揭开了传统丝织业转型的帷幕。

在这一过程中,江浙丝织业者未曾忘记清末曾屡试不爽的“抵制外货”这一法宝,并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把“抵制外货”与“服用国货”、“实业救国”结合起来,力图通过产品改良和产业转型来完成对舶来品的进口替代。他们把国产丝绸与爱国主义联系在一起,给那些替代“洋绸”的产品冠以“中华缎”、“华丝葛”、“振亚绸”、“爱国绉”等名称,赋予其超越物理属性的政治涵义,使人们“从对所有洋货的强烈爱好陡然变为对所有国货的更高评价”,从而在市场竞争中直接支持了国产绸缎,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产品对舶来品的竞争优势,“不数年而‘纬成缎’风行全国,‘泰西缎’卒被摈于市场,挽回利权,岁几千万,与外货抗衡,为绸业开一新纪元”。(108)

民国元年苏杭等地“建厂购机”的举动,造端虽微而影响极大。它拉开了中国传统丝织业近代转型的帷幕,奠定了产业转型的方向和路径:生产工具从木机到“铁机”,再到电力机;生产原料从土丝到厂丝,再到人造丝;生产组织从家庭劳动到手工工场,再到机器工厂……这一过程不仅在江浙地区继续进行,还逐渐向国内其他地区扩散,尽管时有波折起伏,各地情形亦参差不齐,但向来沿袭传统轨道的中国丝织业毕竟已经开始跨入近代工业的门槛,作为一种新质社会生产力,在构成因素、组合方式、总体功能等各方面都表现出全新的内容,其数量增长和地域分布也越来越引人注目。

不难看出,辛亥革命的影响对各个地区、各行各业其实并不相同,有些还会表现得尤为曲折和复杂。以往对这种差异尽管已经有所注意,但论述的重点大多仍然有意无意地停留在强调其一致性上。差异性和一致性作为事物的一体两面,强调任何一方当然都有其道理,但是真要进入历史的深处和细微处,就会发现对于一致性过于想当然的偏好,往往会遮蔽对差异性的真切体会。由此看来,通过江浙丝织业的研究,对已有的辛亥革命史研究或可提出富于学理意义的反思:这一场“革命”是多层面的,对它的研究也就需要多重的视角。只有回到历史发展的自身脉络中去,细致地厘清导致事物变迁的因素和路径,或许才能较为准确地把握历史十字路口的动态细微。对事物的细部特征看得越是清晰,接近历史的真相也就越有可能。

 

【参考文献】

(1)目前学界似尚无对“辛亥革命期间”的明确界定,大致包括清末民初的一段时期。本文主要论述1911—1912年间江浙丝织业的动态及变化,而为更加有效地把握研究对象,对其前因后果也有所涉及。

(2)主要有徐新吾主编《近代江南丝织工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朱新予等编《浙江丝绸史》(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王庄穆主编《民国丝绸史》(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1995年)等。近年来对辛亥革命与中国经济转型的关注明显增多,然大多仍是笼统论述,缺乏对具体产业的深入考察。

(3)约翰·哈罗德·克拉潘: 《现代英国经济史》上卷,姚曾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231、679页。

(4)约翰·哈罗德·克拉潘:《现代英国经济史》中卷,姚曾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5年,第122页。

(5)《杭州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上海通商海关造册处辑:《光绪二十二年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下卷,光绪二十三年,第14页。

(6)参见《1840年前与1894年生丝内外销量值比较表》,徐新吾主编:《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10—111页。

(7)《丝织业同业公会为申请低利工业抵押贷款致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等函》(1946年8月19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上,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719页。

(8)纬成公司编:《纬成股份有限公司纪实》,1928年,第17页,浙江省图书馆孤山分馆藏。朱新予等编:《浙江丝绸史》,第127页。

(9)Decennial Reports,1902-1911,vol.Ⅱ,p.49,转引自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453页。

(10)国民政府实业部调查局编:《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4编,台北:宗青图书公司,1933年,第7—10页。

(11)《云锦公所为无力集资筹办丝织手工传习所事致商务总会函》(1915年10月2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62—763页。

(12)《改良浙江绸业说帖》,《改良浙江绸业计划书》,浙江劝业公所刊行,1912年,第1页b,浙江省图书馆孤山分馆藏。

(13)《浙江公报》,咨,第1671号,民国5年11月7日,浙江省档案馆藏。

(14)《浙江巡按使公署饬》,第1077号,民国4年3月8日,旧资政府177,浙江省档案馆藏。1882年8月,有恒洋行与华商胡培基共同出资创设“有恒织造绸绫纱缎并印染公司”,计划募集资本30万两(招股3000,每股100两)。9月,江苏巡抚卫荣光指令上海道台邵友濂采取断然措施,阻止“有恒织绸公司”成立(North China Herald,1882年9月15日,转引自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北京:科学出版社,1957年,上册,第140页)。11月,两江总督左宗棠再次重申,有恒织绸公司“不许开办”(《议禁缫丝》,《申报》1882年11月15日;钟天纬编辑:《西国近事汇编·壬午》第4卷,上海:上海机器制造局,光绪八年,第5页)。

(15)《农工商部转发周凤岗条陈札》附《周凤岗关于改良丝茶禀》(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十六日),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编: 《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1辑,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342页。

(16)《农工商部为抄发孙志瀛禀请邀丝商统筹改良丝业办法致苏商总会札》(宣统元年五月初四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55、753页。

(17)唐希元:《南京缎业之现况及其救济》,《中国实业》第1卷第5期,1935年5月15日,第830页。

(18)《苏商总会禀报赴东名单致农工商部电稿》(宣统三年三月十七日)、《苏商总会为增补考察团员事致沈仲礼函》(宣统三年七月二十七日)、《赴东考察实业团布告延期出发函》(宣统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1辑,第373、378、379页。

(19)《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12号,1912年2月10日,转引自李新主编:《中华民国史》第1编(下),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450页。

(20)纬成公司编:《纬成股份有限公司纪实》,第18页。

(21)《宣统三年苏州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上海通商海关造册处辑:《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下卷,1912年,第88页。

(22)《苏州商务总会为运沪押现苏丝期满返运护照事致江苏都督呈》(1912年3月27日),苏州市档案馆编:

(23)《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上,第673页。

(24)《纱缎业运丝抵现购米备荒请予给照免厘禀》(1911年12月5日),旧工商联档案乙2—1—32,苏州市档案馆藏。

(25)《苏州纱缎业登记册》(民国元年),旧工商联档案乙2—1—61,苏州市档案馆藏。

(26)《南京之丝织业》,《工商半月刊》第4卷第24号《调查》,1932年12月15日,第8页。

(27)《苏州绒机业“账房”名册》(1918年3月),旧工商联档案乙2—1—166,苏州市档案馆藏。

(28)《苏州纱缎业报告今昔出绸种类表》(1916年4月3日),旧工商联档案乙2—1—847,苏州市档案馆藏。

(29)《宣统三年杭州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上海通商海关造册处辑:《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下卷,第91页。

(30)《中华国货维持会缘起》(1911年12月), 《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苏州市档案馆藏。

(31)《中华国货维持会禀沪军都督、江、浙都督稿》(1912年12月28日), 《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苏州市档案馆藏。

(32)《云锦公所转请商务总会呈省议会书》(民国元年),丝织业同业公会档案114—546,苏州市档案馆藏。

(33)《中华国货维持会上参议院请愿书》(1912年6月),《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

(34)《纱缎业云锦公所呈述凋敝缘由》(民国元年),旧工商联档案乙2—1—56,苏州市档案馆藏。

(35)《中华国货维持会缘起》中所列之“发起人、议董”为:钱江会馆、云锦公所、金陵缎业、湖绉公所、盛泾公所、绪纶公所、典业公所、衣业公所、绣业公所和帽业公所。

(36)《中华国货维持会缘起》(1911年12月), 《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苏州市档案馆藏。

(37)《云锦公所代表为组织支部维持国货呈请备案》(1912年7月2日),丝织业同业公会档案114—23,苏州市档案馆藏。

(38)《云锦公所维持丝织业意见书》(1911年12月26日),旧工商联档案乙2—1—665,苏州市档案馆藏。

(39)《中华国货维持会禀沪军都督、江、浙都督稿》(1912年12月28日), 《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苏州市档案馆藏。

(40)《江苏都督为转劝商民研制国产毛棉丝麻织品事致苏商总会照会》(1912年3月5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57页。

(41)参见《中华国货维持会上参议院请愿书》(1912年6月),《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苏州市档案馆藏。

(42)《云锦公所请通令服用国货由》(民国元年),丝织业同业公会档案114—547,苏州市档案馆藏。

(43)《中华国货维持会上参议院请愿书》(1912年6月),《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苏州市档案馆藏。

(44)《中华国货维持会上参议院请愿书》(1912年6月),《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苏州市档案馆藏。

(45)《苏州商务总会致工商部电》(1912年6月29日),丝织业同业公会档案114—551,苏州市档案馆藏。

(46)《云锦公所请通令服用国货由》(民国元年),丝织业同业公会档案114—547,苏州市档案馆藏。

(47)《中华国货维持会缘起》(1911年12月), 《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苏州市档案馆藏。

(48)《苏州市委宣传部访问原工商业者座谈记录》(1960年5月10日),苏州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资料室藏。

(49)《工商部批复》(1912年7月2日),丝织业同业公会档案114—552,苏州市档案馆藏。

(50)《服制案》(民国元年10月参议院公布),丝织业同业公会档案114—554,苏州市档案馆藏。

(51)参见《民国元年中华国货维持会上参议院请愿书》,《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苏州市档案馆藏。

(52)《服制案》(民国元年10月参议院公布),丝织业同业公会档案114—554,苏州市档案馆藏。

(53)《江苏省警察厅厅长赵永程文》(1912年11月25日),丝织业同业公会档案114—556,苏州市档案馆藏。

(54)徐炽卿:《云锦公所辑要总目》(1943年8月),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上,第32页。

(55)如苏州杭恒富禄记纱缎庄老板杭祖良(字筱轩),曾是清末宪政运动中的风云人物之一,与张謇往来甚密,1910年6月,作为上海和苏州两个商务总会的领衔代表赴京,会同全国十余团体代表,向清廷都察院呈递要求“速开国会”请愿书。稍后,江苏商民掀起声势浩大的“裁厘认捐”运动,杭祖良又被推举为“筹办江苏全省认捐事务所”的总干事长,在政治舞台上颇有历练。(参见《苏、沪商务总会就江苏全省认捐事务所设立事移咨议局文》(宣统二年十二月初五日),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1辑,第557—558页)辛亥革命后,杭祖良在苏州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仍十分活跃。(参见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2辑,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3、199页;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58、760、761页)

(56)《王兆祥等为申请丝棉交织新品花呢专利凭证呈工商部文》(1912年11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2辑,第123页。

(57)代表性言论见徐鼎新:《近代上海商会在社会经济转轨中扮演的角色》,上海档案馆编:《上海档案史料研究》第9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第46、47页。

(58)《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民国元年), 《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苏州市档案馆藏。

(59)娄凤韶:《对于中华国货维持会宣告个人之意见》(民国元年),《中华国货维持会章程文牍汇录》,中华国货维持会档案114—332,苏州市档案馆藏。

(60)《浙江巡按使公署饬》,第1077号,民国4年3月8日,旧资政府177,浙江省档案馆藏。

(61)《浙江机织传习所章程》,《浙江军政府公报》(1912),0076期,文牍,章程,第4页,旧资政府164,浙江省档案馆藏。

(62)《江苏都督为转劝商民研制国产毛棉丝麻织品事致苏商总会照会》(1912年3月5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57页。

(63)《江浙丝绸机织联合会报告成立经过》(1916年11月6日),苏州市档案馆编: 《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上,第110页。

(64)《云锦公所维持丝织业意见书》(民国元年),丝织业同业公会档案114—548,苏州市档案馆藏。

(65)1800年,法国人Joseph Marie Jacquard发明了一种具有自动经丝开口装置的纹织机。这种织机采用在纸板上穿孔,制成穿孔卡片一样的纹版,以这一纹版的孔来操纵经丝,织造丝绸纹样的方法,可以一个人织造复杂的纹样,省去千百年来高机(花机)生产中的纹织工。“由于这种贾卡织机的发明,与以往相比,花纹织物的织造能率据说提高了4倍。”(参见《西阵织の事典》, 《西阵织: 日本の染织11·世界にる美术织物》, 东京: 泰流社, 1985年, 第207页)

(66)吉田光邦: 《西阵の历史》, 《西阵织: 日本の染织11·世界にる美术织物》, 东京: 泰流社, 1976年, 第37—38页。

(67)《改良浙江绸业说帖》,《改良浙江绸业计划书》,第1页b,浙江省图书馆孤山分馆藏。

(68)山田盛太郎: 《日本资本主义分析》, 东京: 岩波书店, 1966年, 第42页。

(69)唐希元:《南京缎业之现况及其救济》,《中国实业》第1卷第5期,1935年5月15日,第839页。

(70)The Maritime Customs,Special Series:Silk,1917,p.74,转引自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69页。

(71)《改良浙江绸业说帖》,《改良浙江绸业计划书》,第2页a,浙江省图书馆孤山分馆藏。

(72)《改良浙江绸业说帖》,《改良浙江绸业计划书》,第1页b—2页a,浙江省图书馆孤山分馆藏。

(73)《农工商部转发周凤岗条陈札》附:《周凤岗关于改良丝茶禀》(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十六日),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1辑,第341页。

(74)《江苏实业厅为抄发葛文灏考察报告转劝各商急图改良丝织事致苏商总会函》(1919年7月31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78页。

(75)杨荫溥:《西湖博览会与吾国丝绸业》,《东方杂志》第26卷第10号,“西湖博览会专号”,1929年5月。

(76)纬成公司编:《纬成股份有限公司纪实》,第17页。

(77)求良儒:《近代浙江丝绸业民族资本的发生与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浙江文史资料选辑》第32辑《浙江籍资本家的兴起》,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1—74页。

(78)《改良浙江绸业说帖》,《改良浙江绸业计划书》,第4页a,浙江省图书馆孤山分馆藏。

(79)唐希元:《南京缎业之现况及其救济》,《中国实业》第1卷第5期,1935年5月15日,第829页。

(80)《江苏之丝织模范工场》,《农商公报》第28期,“选载”,1916年11月,第23页。

(81)参见《改良浙江绸业说帖》,《改良浙江绸业计划书》,第1页b—4页a,浙江省图书馆孤山分馆藏。

(82)《江苏都督为转劝商民研制国产毛棉丝麻织品事致苏商总会照会》(1912年3月5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57页。

(83)《王兆祥等为申请丝棉交织新品花呢专利凭证呈工商部文》(1912年11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2辑,第123页。

(84)《苏商总会为请准予王兆祥等丝棉交织花呢新品照章专卖事致工商部呈》(1913年2月20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上,第618页。

(85)《杭祖良为申请丝织新品华哔叽专利凭证呈工商部文》(1912年11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2辑,第121页。

(86)《王义丰和记所制花呢规格》(1913年2月),旧工商联档案乙2—1—843,苏州市档案馆藏。

(87)《工商部批示》(1912年11月29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2辑,第122页。

(88)参见《1913年前后杭州丝织物主要品种表》,朱新予等编:《浙江丝绸史》,第187页。

(89) “转型”,英文对译词为transition,直译成中文亦为“过渡”。这两个概念的理论含义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只是从中文词义的理解上重点会有一些不同:“过渡”强调的是过程性,“转型”则突出了体制形态的变化。

(90)娄凤韶:《策进振亚织物公司商榷书》(1916年4月),振亚织物公司档案140—2,苏州市档案馆藏。

(91)吉田光邦: 《西阵の历史》, 《西阵织: 日本の染织11·世界にる美术织物》, 第37、38页。

(92)《江苏实业厅为抄发葛文灏考察报告转劝各商急图改良丝织事致苏商总会函》(1919年7月31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80页。

(93)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调查浙江经济所调查课编: 《杭州市经济调查·丝绸篇》,调查浙江经济所刊行,1932年,第45页。

(94)纬成公司编:《纬成股份有限公司纪实》,第1页。按:一说1905年杭州即有近代丝织厂,且已使用手拉提花机(李明珠:《中国近代蚕丝业及外销》,徐秀丽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32页),但更多的证据表明,1912年创办的纬成丝织厂,是杭州乃至江浙地区第一家使用手拉提花机的近代丝织厂。《江苏实业厅为抄发葛文灏考察报告转劝各商急图改良丝织事致苏商总会函》(1919年7月31日)写道:“当清宣统年间,提花机始输入吾国,而杭州纬成公司首先采用,其所织之缎冠以厂名,曰‘纬成缎’。”(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78页)纬成公司自己也说:“吾国之有织绸厂,本公司其嚆矢矣。”(纬成公司编:《纬成股份有限公司纪实》,第17页)浙江丝织业前辈和研究者也都以纬成丝织厂作为近代丝织工厂的开端(参见求良儒:《近代浙江丝绸业民族资本的发生与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浙江文史资料选辑》第32辑《浙江籍资本家的兴起》,第77页;朱新予等主编:《浙江丝绸史》,第184页)。

(95)《江苏实业厅为抄发葛文灏考察报告转劝各商急图改良丝织事致苏商总会函》(1919年7月31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78页。

(96)《云锦公所为无力集资筹办丝织手工传习所事致商务总会函》(1915年10月2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62页。

(97)参见苏州市丝绸公司编:《苏州丝绸工业志》第3册,“铁机丝织”,1985年未刊本,第239页。

(98)《江浙丝绸机织联合会等关于驳正省议会开放茧行案之理由书》(1920年12月),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上,第440页。

(99)《江苏实业厅为抄发葛文灏考察报告转劝各商急图改良丝织事致苏商总会函》(1919年7月31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下,第779页。

(100)王廷凤编:《绍兴之丝绸》,转引自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3卷,第84页。

(101)《谢守祥等为筹组苏州铁机丝织公会致苏商总会节略》(1920年6月4日),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上,第116页。

(102)沈秋凡:《盛湖竹枝词》,《盛湖杂录》,1917年,第16页。

(103)宇鸣:《江苏丝织业近况》,《工商半月刊》第7卷第12号,“调查”,1935年6月15日。

(104)原据上海丝绸公司档案,转引自吴江丝绸工业公司编: 《吴江丝绸志》,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23页。

(105)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编:《京粤线浙江段经济调查总报告书》,“工业经济”,1929年起调查,第G9页。

(106)曹云源等纂:民国《吴县志》卷51 《物产二》,苏州:文新书局,1933年,第252页。

(107)国民政府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中国实业志》,浙江省第7编“工业篇”,台北:宗青图书公司,1933年,第47页。

(108)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调查浙江经济所调查课编:《杭州市经济调查》,“丝绸篇”,调查浙江经济所刊行,1932年,第45页。

(109)有关棉纺织业的情况,可参阅严中平: 《中国棉纺织史稿》(北京:科学出版社,1955年)、汪敬虞:《从棉纺织品的贸易看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有关缫丝业的情况,可参阅徐新吾主编:《近代江南丝织工业史》、王翔:《近代中国工业化初期的三股推力——基于近代缫丝工业的考察》,朱荫贵、戴鞍钢主编: 《近代中国:经济与社会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93—621页。

(110)纬成公司编:《纬成股份有限公司纪实》,第18页。

(资料来源:《历史研究》2011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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