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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员引见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

李景屏

清代,对官员的考核、以及在考核基础的简拔或降革,是在继承明代大计(1)、京察(2)的基础上形成的,亦即通常所说的“清承明制”。实际上,清代的官僚制度并非完全因袭前朝旧制,对武官进行考核的“军政”(3)及本文所论及的“引见制度”都体现出对明制的发展与完善,显现出鲜明的清代特色。

一、     官员引见制度的出现与形成

在清代,皇帝对即将提拔或任命的官员亲自进行考察的做法,称之为官员引见制度,其中既有对“京察”中评为一等、“大计”中列为卓异、“军政”考绩中优秀武官的当面考察,也有对补缺官员——即月选(4)中经吏部文选司审查后掣签得中者的亲自面试,以便了解彼等的实际能力。皇帝亲自对中下级官员进行面试、考察,是引见制度的核心,这一作法最迟在康熙时期已经形成。而在此之前对月选补缺的考察由大臣负责,大计、京察、军政的考核,则分别由部院大臣、地方督抚等主持,促使康熙改变以往的做法的重要原因,是吏治方面所出现的严重问题。

顺治时期由于忙于统一战争自然无暇顾及整顿吏治,到康熙消灭南明桂王政权、平定三藩、一统海内之后,整顿吏治就被提上议事日程。而贪污大案的频频出现以及上下串通、集体受贿案件的接连发生,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坚定了清朝统治者整顿吏治的决心。

从形式上看,无论是月选还是京察、大计、军政的审查,不谓不严。月选补缺主要由吏部文选司主持,在初次审查以及对符合条件的人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取舍之后,还要经过九卿、科道官员再次进行审查,其中明确规定“行为不端,出身不正,混冒籍贯,虚捏年岁,并年老衰疾,祖、父有钱粮亏空者,举出交吏部奏闻”(6)。在经过九卿、科道的审查及面试后,还要求合格者在缮写履历之后,阐述对施政、治民、整顿风俗等方面问题发表真知灼见。

在吏部主持的京察中,五品以下(不包括五品)的官员由本衙门长官负责考核,四品、五品由特地任命的王公大臣会同考核,三品以上的由吏部开列政绩。考核的方面分为才、守、政、年四个方面,考核的等级分为四个等级:一等为称职,二等为勤职,三等为供职,四等为不合格。凡操守清廉、才干突出、为官勤政、年富力强者被列为第一等,由军机处记名,遇缺提拔;凡为人谨慎、才干一般、政绩平常、身体健康者被列为第二等级,留在原任;凡为人平常、才干平平、政绩平常、无大疾病者列为第三等级,或留任、或以原品级调任。在不合格的第四等级中还分为四种情况,居官不谨、无所作为者被革职;为官浮躁者被降三级调任;能力不足者降二级调任;年老多病者令其致仕。

地方官员大计的考核方面同京察一样,从州县至道府层层考核属下官员,并把考核的结果书面报告给督抚,经督抚核实,写上评语再送吏部复核。布政使、按察使的考核则由督抚出具评语送吏部。考核中列为一等“卓异”的,由军机处记名,遇缺提拔,回任候升;才、守一般未被举劾的列为二等“平等”,留在原任;有贪暴行径者则被指名弹劾,被列为第三等,或降级调用或革职罢免。

而在军政考核中,对八旗官员除将政绩改为骑射,其余三个方面与京察、大计相同,凡“行为端方、当差勤慎、弓马娴习、驭兵有律、给饷无虚为合格”(7)。而对绿营的考核则分为技、力、给饷、驭兵四个方面,凡才技优良、年富力强、驭下有方、实发粮饷者为合格。

经过如此一番考核,月选中补缺的官员、被军机处记名及能留任的官员应该是素质好或较好的,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平定三藩之乱以后,在处理平南王属下商人沈上达时,户部侍郎宜昌阿伙同本部郎中、员外郎、笔帖士以及广东巡抚金儁在受贿白银89万两后又将沈害死,杀人灭口。此后户部在采买草豆时,从尚书到堂官112人通同舞弊,从中侵吞44万两白银,户部尚书希福纳一人就独吞20万两;而在广西捐谷案中,从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到苍梧、左江、右江等地官员无一不染指,共同侵吞82万余两。督赵灿得银8.8万、代理总督杨琳得银2.9万,巡抚陈元龙得银11.78万,布政使黄国财得银11.78万,按察使年希尧得银4.7万两。康熙四十五年,山西平遥县民120人到北京告御状一事的起因,就是因为长期苛派扰民知县王绶得到巡抚噶礼的包庇。

由饕餮之辈主持的考核,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即使主持考核的官员本身并不贪婪,但面对亲朋、同年的请托在面试中也不免有所偏袒,又由于在面试中所存在的互相观望、虚应故事、托故不到等不负责任的作法,使得记名、留任官员的素质很难得到保障。中下级官员往往直接临民,其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生能否有保障。

有鉴于此,康熙开始亲自面试中下级官员。在第一历史档案馆所保存的宫中档全宗中,第一份用红笔抄录皇帝硃批的档案是董泰的履历片(8),该履历片上有如下记载:“董泰,镶黄旗满洲人,年六十二岁。康熙四十二年进士,历俸一个月。”批红:“平常”。从董泰履历片上所写“康熙四十二年进士,历俸一个月”,可以推算出此次引见的时间为康熙四十二年。据康熙朝实录记载:此前两年——即康熙四十年,在“吏部题本部司官内升外转”时,康熙对大学士等就有如下一段议论:“科道官员条陈诸事及知县行取者补科道官员,引见时朕得以知悉。若吏部司官,朕并不识认,亦不知其办事能力,凭何升转,此例可停止。”(9)由此可知“知县行取者补科道官员”的引见制,在康熙四十年已经开始实施,而在此之前由是由“吏部会同九卿验看”。

中下级官员数量大,亲自对补缺及大计、京察、军政中的优异者进行面试,的确是耗时费力。仅月选一项,就已经把一年的12个月排满,任用官员、提拔官员于双月开选,称双月大选;补缺于单月开选,称单月急选,只有闰月不开选,但闰月几年才能有一次。每月上旬开选八旗官员,中旬开选笔帖士,下旬开选的是汉族官员。引见中下级官员,工作量相当大,“一日有多至百余员者”,(10)对最高统治者来说,坚持引见的确需要恒心与毅力。

从引见的出现,到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经历了康、雍、乾三帝不懈的努力。第一历史档案馆整理出版了从康熙晚年到宣统三年的官员引见履历55883件,其中康、雍、乾时期的就有31899件。在引见制度形成的过程中,雍正帝起了关键的作用,康熙年间的官员履历片仅7件,雍正年间就增至3611件。在这三千多份官员履历片中都抄录了皇帝的硃批,这些硃批都是在引见过程中边看官员履历及其他相关资料,边对官员进行询问,并写下对这一官员的评语、才干等级以及今后任用的安排。

雍正对被引见官员的观察较之康熙要详细,对其性格特点、能力大小、是否识字、体态外貌、健康状况等都有记载。

雍正时期的第一份履历片是郭鉷的,郭鉷隶属汉军镶白旗,原是一名监生,康熙二十三年通过捐纳担任知县,康熙五十七年捐升知府,离任候补,雍正元年四月由山西巡抚诺岷保举。雍正对郭鉷的硃批评语是:“人明白,去得。郭维新之弟,好汉军,说伊都立不及诺岷的。人到似直爽,清瘦相貌,将来可以升用。上中。”(11)在对提督岳锺琪推荐担任嘉峪关游击的侯攀桂的硃批是:“人着实去得。好相貌,亦有福……可升用。亦似好汉子,不识字。上中。”(12)雍正对行伍出身的马国栋的评语是:“麻子,胡子,俗人,不识字。中中。”(13)对另一个行伍出身武官郭公汉的评语是:“像小汉军,小白黄脸,胖子。人明白,将来或有出息,只可听题用。识字。中中。”(14)对广东巡抚孔毓询准备题补为水师守备的刘进功,雍正在引见时写下的硃批是:“糊涂,平常人,识字。不似好水师,本人亦不敢居。中下。”(15)对于总督王士俊准备题补为河南襄城守备的韩官,雍正的硃批是:“糊涂人。中上”(16)。当岳锺琪准备题补李玉为陕西凉州标右营千总时,雍正在引见时写下的批语是:“似糊涂汉子……不识字。中中。”(17)雍正在引见吏部考功司主事宋华金时写下的硃批是:“人黑,胖子。人到明白,似有痰气,只可至此。中中”(18)。对于捐贡出身担任知县并“解饷进藏”的梁拱辰,雍正在引见时写下的硃批是:“人着实有骨气。明白。胡子像胡嬴、朱一凤,将来可以好道府。才:上下。”(19)

由于雍正在其执政的13年里,坚持对被题补及大计、京察、军政中优异的官员亲自“验看”,使得官员引见制度得以确立。到乾隆时期引见已经形成为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反映出康、雍、乾三帝对中下级官吏考核、提拔的高度重视。

二、     引见制度与皇权的加强

官员引见制度的形成与确立,无疑同康雍乾三帝勤于政务、励精图治有直接的关系,康、雍、乾三帝对勤政的身体力行,为引见制度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但引见制度在康、雍、乾时期形成并确立,绝非偶然,它体现了封建社会后期皇权进一步加强的趋势,用乾隆的话来说就是“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无旁假”,所谓“乾纲独断”即此之谓。

康、雍、乾时期,皇权的加强已达到历史上的最高峰。清开国之初,成功地对八旗制度进行改造、打破旗主对本旗事务的垄断、使之成为受命于皇帝的军事组织。到康、雍、乾时期又陆续解决了对皇权构成威胁的种种弊端,诸如太子结党、相权膨胀、亲王与政、臣下结党等问题。

康熙时期由于立储制度的确立,使得皇权与储权的矛盾日益尖锐起来。清王朝在入关以前因受军事民主制的影响,八旗共议国主,以推举的方式来解决皇位的继承,皇太极就是在兄弟子侄的拥戴下,登上汗位的宝座的,顺治入承大统也是诸王会议的结果。然而清朝统治者在入关后,由于受汉族立储制度的影响,废弃共议国主的作法,在康熙十四年1675册立年仅两岁的胤礽为皇太子。

伴随着太子长大成人,康熙与太子之间的矛盾日渐激烈,终于导致太子被废康熙四十七年。太子被废后,康熙诸子——长子允褆、八子允禩、九子允禟及四子胤禛即雍正之间的储位之争,愈演愈烈。为了平息储位之争,康熙在废储之后半年,再立胤礽为太子。此后三年,康熙又因一些官员与太子关系密切,再次把皇太子胤礽废黜。在两废太子之后,康熙不再立储,尽管他的健康每况日下,尽管臣下再三呈请册立太子以便协助皇帝处理繁重的国务,但出于对太子党的防范、对储权这一潜在威胁的忧虑,康熙在其有生之年不再立太子,以保证“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天下大权当统于一”。

雍正即位以后,把不立太子改为秘密立储,把立为太子的子嗣名字写在秘旨之上,再把藏有秘旨的匣子放到乾清宫内“正大光明”匾额之后,待其去世后再取出公布。秘密立储既解决了公开立储所形成的储权,又避免了储位空虚而造成的诸王觑觎以及老皇帝晏驾之后所出现的皇位之争的白热化。

为了解决相权的膨胀,清朝统治者对中枢机构的权限以及人员构成屡屡予以变更。清入关前,受军事民主制的影响,创建议政王大臣会议,入关后又在内三院的基础上组建内阁。但清代的内阁根本无法同明朝内阁同日而语,实际上只是一个传达谕旨、发布文告的衙门,军国重务不由内阁大臣票发,而是交议政王大臣会议。雍正时期创建的军机处,既吸取了议政大臣兼职的特点,又避免议政王大臣会议容易泄密的弊端,军机处的所有成员均由皇帝简派。显而易见,军机处算不上一个独立的衙门,只是一个听命于皇帝的办事机构,其所有成员都只能协助皇帝处理军国大政,用乾隆的话说“是则一国之政万民之命,不悬于宰相,而悬于君者明矣”(20)。

亲王预政乃至擅政,在清初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早在努尔哈赤开基创业之时,就委任子侄以重任,令彼等担任掌旗贝勒。皇太极即位后又令兄弟子侄分管六部,宗室亲王一直握有实权。皇太极死后,以两白旗为后盾的多尔衮在继立问题上,同两黄旗拥戴的皇太极长子豪格开展激烈的斗争,并最终达成由多尔衮摄政的协议,反映出亲王预政对皇权的制约。即使到了康、雍时期,宗室亲王仍在政坛有一定的势力,或参加议政王大臣会议,或入主军机,对政局具有一定影响。康熙之兄裕亲王福全、康熙的堂兄安亲王岳乐,在当时均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雍正之弟怡亲王允祥不仅任军机处首席大臣,且身兼多种要职。

到乾隆即位以后,彻底改变亲王身居要职的传统,终乾隆之世亲王不得入主军机。诚如昭槤在《啸亭杂录》中所述:“上即位后,优待和、果亲王,每陪膳侍宴赋诗饮酒,殆无虚日,然必时加训迪,不许干预政事,保全名誉”。

而朋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至高无上的皇权。顺治时期的南党与北党之争,康熙时期明珠、索额图、徐乾学等人的各结党羽、党同伐异,以及雍正时期鄂党与张党之间的相互倾轧,都反映出这一问题的顽固性。

鄂党与张党之争一直延续到乾隆即位以后,雍乾之际古州苗民起义,张党对鄂尔泰所实行的改土归流之策进行攻击,作为张党成员的张照自请平苗。张照军前失利,朝廷又起用鄂党的张广泗,鄂党遂乘机反扑,必欲置张照于死地。鄂、张两党的拉帮结派,明争暗斗,不仅影响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皇权。乾隆绝非“容大臣等植党树私”的君主,乾隆十四年1749,他以征金川失利处死鄂尔泰赏识的张广泗;未几以张廷玉屡请皇帝将来能够兑现雍正令其身后配享太庙的遗诏以及在得到恩允后不亲自赴阙谢恩为由,而削去张廷玉的伯爵,罢其死后配享太庙(21)。此后不久又以张廷玉的儿女亲家四川学政朱荃匿丧赴考、贿卖生员,再次对张廷玉大事治罪,罚银一万五千两。乾隆二十年1755,则利用胡中藻诗案对鄂党严加惩处,不仅把同胡中藻唱和的甘肃巡抚鄂昌鄂尔泰之侄处死,且对已去逝五年的鄂尔泰作出撤出贤良祠的处理,至此两个最有影响的朋党均被摧毁。

在对中下级官员的任命与提拔中如何加强中央集权,的确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明朝所建立的“大计”“京察”其本意是加强对中下级官员的考核,但自明中叶以后由于权臣作梗不仅未能起到整顿吏治的作用,反而使得坚持原则主持“大计”“京察”的官员或被降级调用,或被革职为民。万历十五年“京察”中顾宪成被降调及万历二十一年“大计”中赵南星、高攀龙、顾宪成等人的被革职,都反映出“大计”、“京察”已经背离它的初衷,为结党营私、排斥异己提供了机会,从而引发旷日持久的党争,其结果是摧残正人君子、削弱中央集权、侵蚀明王朝的根基(22)。

亡明之鉴给清朝统治者留下深刻的教训,杜绝“大计”“京察”中的弊端、打破权臣在“大计”“京察”中营私舞弊,已经迫在眉睫。于是引见制度便应运而生,由皇帝亲自面试,一切取决于圣裁。

引见制度的形成,使得清朝皇帝把对中下级官员的任命及简拔的大权牢牢掌握到自己的手中,这是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皇帝对补缺官员及大计、京察、军政中优异者的亲自“验看”,改变了以往只凭有关衙门的评语、只凭档案来任用或提拔官员的作法;而对真实情况的了解,也有助于打破部院大臣、地方督抚对考核官员、提拔官员的把持。

总之从大学士、督抚藩臬的任命到京堂、州县道府的升迁,都要由皇帝来面试,体现了“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无旁假”的原则,用乾隆的话来说就是“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23)。

三、     官员素质与康雍乾时期政局

皇帝的“验看”,毕竟又多了一次考察,即使保举者是皇帝最信赖的人、被引见的官员同皇帝最器重的大臣有密切的关系,皇帝也会按照自己的观察写下硃批,从而使得所任命、提拔官员中的绝大多数基本胜任,可以在更大的程度上做到人尽其才。

雍正六年十月,引见奉旨补授为福州府海防同知的李锡爵。李锡爵是徐州人,系李卫的族兄,而李卫同鄂尔泰、田文镜一样都是最受重用的大臣。李锡爵由捐纳入仕,雍正三年经李卫题请送福建效力,三年后由福建巡抚朱纲题补福州府海防同知。雍正“验看”的印象是:“中平。黑、瘦、长。人平常,心肠好似不坏。中中,只可此。”(24)

怡亲王允祥是同雍正关系最为融洽的兄弟,也是最受重用的一位亲王。怡亲王保举的项诚原任户部云南司郎中,奉旨补授四川顺庆知府。在引见中。项诚留给雍正的印象是:“人着实老成,忠厚明白,似有良心,谨慎。外像瘦弱,人似可用,气局少卑寒些。中上。”(25)而陕西道监察御史王廷琬,亦系怡亲王保举,在怡亲王看来王廷琬“甚好,人老成,和平,谨慎”,然而雍正在引见后的印象是:“人亦非大材,中上”,授其贵西道。(26)

一个封建王朝的统治是否巩固,在于能否安民,而安民的关键“在于察吏”,诚所谓“一邑得人,则一邑治,一郡得人则一郡治”(27)。中下级官员是否清廉、勤政,直接关系到百姓能否维持粗得温饱及较为安定的生活。而百姓最低生活的保障,是社会矛盾趋于缓和的润滑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清王朝政治上的稳定。

康熙时期的陈鹏年就是一个能缓和社会矛盾的地方官员。陈鹏年系康熙三十年进士(1691),先后担任过浙江西安知县、江苏山阴知县。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山东闹灾,陈鹏年奉命调漕米四百万石赈灾,由于他亲自主持赈灾,使那些一心要发难民财的蠹吏无法下手,百姓由衷地称赞他为“陈青天”。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康熙帝第五次南巡,而当时陈鹏年担任江宁知府(江苏省),是御驾必经之地。时任两江总督(辖江苏、江西)的阿山,以预备接驾为由拟令每亩田地加派火耗三分。各知府均不敢提出异议,只有陈鹏年反对加派,据理力争,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从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公布的《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中可以发现许多熟悉的名字,如卢焯、黄廷桂、谢济世、刘墉、纪昀、毕沅、王杰、赵翼、秦惠田、沈德潜、黄叔琳、尤拔世、庄有恭、庄存与、蒋良骐、梁国治、梁同书、彭家屏、鄂昌、胡中藻、齐召南、王鸣盛、郭一裕、窦光鼐、杨应琚、于敏中、方承观、高晋、杭世骏、孙士毅、朱硅、张师载、卢文弨等,不一而足。他们中绝大多数得到升迁,或成为部院大臣,或成为封疆大吏;其中也有些人虽然仕途不畅却成为有著述丰富的学者,如卢文弨、杭世骏、庄存与、蒋良骐、沈德潜、杭世骏、赵翼、秦惠田、齐召南、王鸣盛、黄叔琳等。       

一些素质好或者比较好的官员得到任命、提拔,为康雍乾盛世的出现奠定了政治基础。

卢焯是雍乾之际的一位能臣,隶汉军镶黄旗,在康熙末年入仕。康熙六十年卢焯担任直隶武邑知县。卢焯抵任后,对该县“旧有均徭钱供差费,遇差仍按里派夫”(28)加重百姓负担的作法予以革除,办理捕盗也十分得力,使得社会治安有了保障。雍正五年卢焯负责押运内地粮食,赴部引见,雍正对他的硃批是:“人甚明白,平和,将来可望成人”。卢焯很快由知县升为知州、知府、按察使、布政使,到雍正十二年已经出任福建巡抚。尤须一提的是,在他担任山东东昌知府期间,“总督田文镜遣官弁四出访事,东昌民逮下狱甚众”(29),由于卢焯严格执法,含冤入狱的百姓很快被释放。卢焯长期出任地方官吏,每到一地都能兴利除弊,诸如严惩把持公务欺压百姓的庄头、严戒械斗、赈济灾民、疏浚河道、构筑护城长堤、禁止商人缺斤短两、削减盐价米税等。乾隆即位后,调卢焯任浙江巡抚,他建议在浙江海塘工程中以石塘代替柴塘,并请对年久失修的尖山坝进行修复,以期防患于未然。尖山坝竣工后,乾隆曾亲撰碑文,以示嘉奖30。

郭一裕由捐纳入仕,曾任山西平定州知州,乾隆元年大计,被山西巡抚觉罗石麟评为卓异,得到引见,乾隆认为郭能力“中平”。乾隆十六年,郭一裕再次得到引见,乾隆对其评语是:“人似有出息,可升用”(31)此后四年,郭即升为云南巡抚,并在乾隆二十二年上疏参劾云贵总督——满洲官员恒文勒索属下、短价购金以及外出巡视收受属下礼金等问题。

恒文是乾隆一手提拔起来的政绩突出的大臣。乾隆十二年在第一次平定大小金川之战期间,在甘肃平庆道任职的恒文奏请“兵贵神速”;乾隆十六年恒文在升任湖北巡抚后又“疏请采汉铜广鼓铸,请增筑武昌近城昌近城石堤,请停估变省城道仓空敖,备贮协济邻省米石,均得旨允行”。恒文以善于发现问题、抓住要害得到乾隆的器重。

尽管乾隆不相信恒文有此劣迹,但还是派遣刑部尚书刘统勋前往云南同贵州巡抚定长审理此案。经刘统勋等人审理,证实郭一裕所参各款俱实,在奉旨清查恒文任所的家产时,查出的现银就有几万两。对于出身低微、并无家产继承、担任封疆大吏才两三年的恒文来说,这的确是一笔来路不明的巨额收入,恒文因此被处死。对顶头上司的弹劾,对一位深得乾隆赏识的上司的弹劾,反映出郭一裕是个有主见、敢负责的官员(32)。

被乾隆引见过的窦光鼐也同郭一裕一样以直言敢谏而闻名,乾隆对这位直臣的硃批是:“中平,少才干”(33)。

窦光鼐在进士及第后曾先后担任翰林院编修、内阁学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等职。窦光鼐为人鲠直,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在他担任左副都御史期间就曾为一起命案的判决同刑部展开激烈的辩论。尽管在覆议时否决了窦光鼐的意见、他本人也因言辞过激而遭部议,但他还是给皇帝上书,要求按律而行,反对“宽窃贼而严事主”(34)的作法。乾隆五十一年,已经担任浙江学政窦光鼐上疏参劾“浙江州县仓库多亏空”,“嘉兴与海盐、诸县亏数皆逾十万”,“平阳知县黄梅假亏空苛敛”以及浙江布政使兼杭州织造盛柱进京“携赀过丰”,总督出巡“供应浩繁”(35)等方面的问题。

乾隆十分震惊,先后派户部尚书曹文植、内阁首辅兼军机处首席大臣阿桂等前往浙江查办。但由于浙江巡抚伊龄阿也参与调查,不仅未将真相查出,反而参劾前往平阳收取知县加派证据的窦光鼐“刑迫求佐证”(36),以至乾隆下达对窦光鼐革职的谕令。由于窦光鼐把平阳知县黄梅向士民加派的单据及时送抵御前,才使得真相大白。

被乾隆引见并简拔为封疆大吏的方观承、高晋均以办事干练、吃苦耐劳、政绩突出而著称。

方观承的曾祖,就是康熙年间戴名世《南山集》文祸中受到牵连的方孝标。康熙五十年(1711)《南山集》案发时,方观承才13岁,两年后结案时,15岁的方观承虽然免受流徙塞外的惩处,但因为他的祖父方登泽、父亲方式济都被流徙到黑龙江地区(今齐齐哈尔一带),他在康熙五十五年(1716)踏上北上探亲之路。此时他的父亲已经重病在身,不久去世。为了照顾年迈的祖父,他在流徙地住了五年,帮助祖父种地并在祖父的指导下读书。雍正元年(1723)他第二次出塞探望祖父。雍正六年(1728)方登泽在流放地去世,方观承第三次北上,安葬祖父。尽管他未被流徙,但自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六年的13年,他的大部份时间是在自然条件极为恶劣、劳动强度非常大的流放地度过的,历尽艰苦生活的磨难。

艰苦的生活养成了他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的观念,因而当平郡王福彭(岳托五世孙,代善六世孙)受命率军讨伐准噶尔部时,便请求皇帝批准方观承作为随军记室,因此而被引见并被雍正赐予内阁中书衔,时为雍正十一年(1733)。两年后方观承因功绩显赫被任命为内阁中书,正式步入官场。在乾隆初年,方观承再次被皇帝引见,乾隆对他的评语是“妥当明白之才”。此后,他先后担任过军机处章京、兵部主事、吏部郎中、直隶清和道道台、直隶布政使、浙江巡抚、直隶总督等职。引见制度不仅为方观承提供了改变命运的机会,也给政坛输送了一位杰出的官员。

方观承在直隶任职期间主要致力于永定河的治理,他在治理中游时所提出的建金门闸水坝、分流减水以及在治理下流所提出的大规模改道的建议都被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长期主持治河工程,就意味着手中握有朝廷拨下的数以百万计的帑银,对一个不择手段谋求私利的人,化公为私、中饱私囊的确易如反掌,但对方观承来说只是长年过着风餐露宿的艰苦生活。在乾隆年间的封疆大吏中,方观承以干练、清廉而闻名,是一位最杰出的总督。

隶满州镶黄旗的高晋,也是乾隆时期的一位治河能臣。高晋是乾隆的皇贵妃高佳氏的堂兄,由国子监入仕,历任山东的泗水知县及海阳知县、陕西邠州知州、陕西榆林府知府、江苏徐淮道巡道、山东河道总督、山东按察使、安徽布政使、安徽巡抚、两江总督。担任陕西邠州知州的高晋,在乾隆九年的大计中被评为卓异,得到引见,乾隆的硃批是“中上。人大有出息。”(37)同年,授予他榆林府知府。高晋在担任5年的道、府之后,又经历7年按察使、布政使的生涯,才官至巡抚、总督。

在高晋40多年的宦海中,有20多年是在治河中度过的。他在治河中最大的贡献,就是疏请并主持在陶庄与黄河旧道南侧的周家庄之间开凿引河,以解决黄淮运倒灌洪泽湖的问题。“陶庄之引河不开,终无救清口倒灌黄流之善策”(38),这一工程“为全河一大关键,非寻常筑堤、打扫、开河者可比”(39)。

黄、淮一带泛滥成灾,缘于黄河在南宋绍熙四年1194的一次大改道,奔腾的黄水在阳武决口开封东北90里,如脱缰之马,在流抵梁山泺后分为两股,一股向北几经周折流入清河,一股向南奔去,最终汇入淮河。黄河入淮,造成淮河下游水量陡增,难以及时入海的滔滔黄水遂倒灌洪泽湖。黄水所带来的大量泥沙使得淮河河床、洪泽湖湖底及运河河床都愈积愈高,终于导致河水泛滥、洪泽湖漫水以及危及漕运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康熙在即位之初,把平定三藩、治理黄淮、保证漕运作为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三件大事,“书宫中柱上”。康熙时期对黄淮运的治理,主要集中在筑堤束水上,诸如加固高堰大坝、开凿中河自骆马湖至仲家庄山口,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水患的发生,对漕运也有所裨益。但倒灌洪泽湖等问题并未得到解决,致使决堤仍然在所难免,仅乾隆一朝大的泛滥就有二十多次,其中不少地区多次决口,黄淮一带已经到了“无岁无河患”的地步。

高晋所主持的开凿陶庄引河工程,解决了黄水倒灌、淤塞清口以及扩大清口东西两坝等一系列难题,乾隆对此非常赞赏,在一首御制诗的自注中这样写道:“向年河工治河之策,止于筑堤防护及打坝下扫,或安设木龙溜挂淤,皆急则治标,非釜底抽薪良法。今陶庄引河开通,大溜北趋,冲刷宽深,清口分流旺盛,东到周家庄,汇流东注,为一劳永逸之计,淮南诸郡可为额手称幸矣”。(40)

皇帝对即将被提拔的官员亲自考察,使得一些才守俱好或较好的官员被提拔为道府、总兵、提督乃至督抚布按,保证了从中央到地方、从州县到督抚、从中下级官员到中高级官员的素质,为封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而官员素质的提高也减少了鱼肉百姓、敲诈勒索的发生,把封建剥削压迫限定在秩序的范围内。对社会冲突进行有效的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康雍乾时期的政治稳定、社会矛盾缓和以及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盛世的出现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四、     对引见制度的审视

引见制度的出现,使得封建社会对官员的考核与提拔更加趋于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提拔官员中舞弊现象的发生。但由于引见制度毕竟是在“大计”、“京察”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在部院、督抚的考核中未被列为优等,即使才守俱佳也不会得到引见的机会,更不可能被晋升。简言之,皇帝的“验看”只能打破一部分并不称职官员的升迁梦,并不可能给所有合格的官员提供同样的升迁机遇。在此仅以两位得不到升迁的知县为例,以期揭示进见制度的局限。

曾在甘肃担任数年知县的牛运震,就是被引见制度所遗漏的一位不走运的人。雍正十一(1733)年中进士的牛运震,直到乾隆三年(1738)时起才在甘肃秦安、平番等地相继担任知县。牛运震为官干练,政绩突出,把刑名钱粮等庶务办理得井井有条,不仅断案公正,在钱粮征收上也有一套防止胥吏渔利的办法。他既重视文教,也有环保意识,曾建立书院,主持开渠、修路、植树造林。这样一位才守俱佳的州县官员不仅未在大计中列为“卓异”,反而因当地百姓送给他一件“万民衣”遭到弹劾,并被革职(41)。

另一位与引见制度无缘的官员则是顾奎光。顾奎光系乾隆十年(1745)进士,在湖南泸溪、桑植任知县长达11年。他在任职期间奖励种桑养蚕,发展丝织业,还集资建立学校发展教育。他关心百姓疾苦,断案公正,深受百姓拥戴,被誉为当代“元结”(42)。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政绩卓越的官员,在连续当了11年的知县后仍未能晋升,究其原因即在于大计中未被列为“卓异”。

引见制度是对封建官僚体制的补充与完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一体制的弊端,但却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吏治腐败的问题,这一点在捐纳出身的官员上表现得比较突出。

清代官员分为正途与异途,正途以科甲为主,异途则指通过捐纳步入仕途的官员,此类官员一经保举则视同正途。捐纳的核心则是钱权交易,用钱买官是投入,以权谋私是产出。虽然由捐纳入仕的官员并非都是贪婪之辈,但从整体来看,捐纳出身官员的素质很难保障。

在一些特大贪污案件中,捐纳出身的官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即使皇帝引见、亲自考察,也堵不住这种制度上的漏洞。前文提到的云贵总督勒索属下案中的恒文,就是在40岁时“由生员捐主事,雍正二年用礼部主事,六年用户部员外郎,十年用监察御史,乾隆六年四月内奉旨补授甘肃分巡平庆道”。恒文在陛辞时给乾隆留下的印象是:“人聪明,一边去得的”。乾隆八年十月引见恒文,皇帝的硃批是:“比先前老成些,似有出息。”乾隆十年九月引见时的硃批是:“聪明人,只可此而已,若甚无人,可以臬司用,但恐器小易盈。”乾隆二十一年十二月引见时的硃批是:“人聪明,尚去得”。(43)然而上任云贵总督才几个月的恒文,就因勒索属下而被弹劾。

发案于乾隆四十六年的甘肃冒赈案,是乾隆时期最严重的一起贪污大案。在这起惊天大案中的三名要犯,全是捐纳出身,而且这些犯官也全都被皇帝引见过。这种看似巧合的现象,所反映出的恰恰是一种必然。

在此案中的第一号人物就是奉命主持捐监的王亶望。王亶望系王师之子,“由举人捐知县,乾隆二十六年用甘肃知县,二十七年二月遵豫工例捐知府”。乾隆二十八年二月,王亶望被引见,乾隆写下的硃批是:“此人竟有出息,好的。”在引见后“奉旨发往甘肃,以知府用”。乾隆三十七年七月,王亶望再次被引见,皇帝的硃批是“竟好。王师之子,将来有出息。”(44)

乾隆三十九年,陕甘总督勒尔谨以“地瘠民贫”请求实施捐监捐粮四十石予以国子监监生名份,乾隆特派浙江布政使王亶望前往甘肃办理捐监。所谓捐监纯系骗局,从一开始就违背了“准令本色报捐”的谕令,私自改征折色,捐银五十五两即予一监生名份,累计收银一千万两以上。从乾隆三十九年到四十二年,记在账上的捐监粮有七百多万石。此后甘肃则年年谎报旱灾,编造各州县受灾程度的公文上报朝廷,请求发放赈灾粮,以便消耗掉账面上的捐监粮,遂以赈灾的名义侵吞捐监银两一千万两左右。

此案中的第二号人物就是担任兰州知府的蒋全迪。蒋全迪亦系捐纳出身,“遵豫工例捐知县”。在侵吞捐监银的过程中,伙同王亶望捏造灾情,中饱私囊。甘肃冒赈案中另一个关键人物,则是继王亶望之后担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无独有偶,王廷赞也是一个由捐纳步入仕途的官员,“乾隆二十一年十二月用甘肃知县,三十五年补授甘肃泾州知州。乾隆三十五年十月,被引见,皇帝的硃批是:“此人去得府”。四十二年王廷赞再次得到引见,皇帝的硃批是:“竟好。可用‘道’,还可升用。”(45)

尤其需要一提的是在查抄王廷赞家产的过程中,发生了转移隐匿财产的严重事件。王廷赞在沈阳开办源通帽铺,甘肃冒赈案发案后,源通帽铺的伙计何万有把一个衣褡寄存在京城位于前门打磨厂联兴帽铺,数日未取。联兴帽铺的人发现衣褡甚重,便打开检查,查出内藏金条60根,共重471两。鉴于源通帽铺系王廷赞出资所建,联兴号店主张度仲遂将何万有衣褡内隐匿金条一事向官府告发。清政府立即颁发通辑捉拿何万有的命令,并责成从通州至山海关、沈阳沿线设法擒拿。直至一个多月后,在蓟州的激馏客店发现何万有的尸体及其遗书,60根金条系王廷赞的亲信王诲之交给何万有保存,60根金条分放在5个白布包内,何万有因朝廷查拿甚紧,遂把金条藏在衣褡中存放在联兴号……(46)。

发生在乾隆四十七年的山东巡抚国泰勒索属下案的国泰亦系捐纳出身,直接为国泰敛财的吕尔昌也是捐纳出身,而且他们都被引见过。综上,不难看出:引见制度能虽然能起到补苴罅漏的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官僚体制的问题。

引见制度以皇权为依托,因而从其形成之初就带有难以克服的随意性,皇帝的个人意愿在官员的评价与升迁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同一个官员,在不同君主的考核中,其结果也不尽相同。例如武进士陈玉琳,在雍正引见时被评为“中上”,硃批中就有“甚有武风”、“亦明白”、“将来或可升用”等语。而在被乾隆引见时,陈玉琳则被评为“中平”(47)。至于鄂尔泰之侄鄂昌,曾被雍正、乾隆先后引见,在雍正看来鄂昌属于“教导着,用得的人”;在乾隆眼中鄂昌“终是个聪明人”(48)。而乾隆对聪明的官员就不那么放心,到了乾隆二十年,皇帝利用胡中藻诗案赐令鄂昌自尽,其中虽然有遏制朋党的因素,但雍、乾两帝在用人上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

乾隆对聪明官员的防范也从对彭家屏于敏中的处置中得到证实。于敏中系乾隆二年进士,引见时的硃批有“人似小聪明”。虽然于敏中拟旨十分得体,但乾隆对于敏中总是有所防范,在于敏中死后又利用于氏的侄子同孙子争夺家产的机会查抄了于敏中的家产。彭家屏系康熙六十年进士,乾隆三年得到引见,乾隆对彭家屏的硃批是“聪明,解事,此中未可信,曾询以若用之以正,将来有出息”。乾隆二十二年第二次南巡时,前往山东接驾的在籍布政使彭家屏因向乾隆反映家乡所在地——豫西灾情严重、河南巡抚图勒柄阿匿灾不报,乾隆便觉得彭家屏干预地方政务、沽名钓誉、未将聪明“用之以正”。虽然彭家屏所反映的情况被证明属实(49),但乾隆最终还是以私藏南明野史的罪名把“聪明,解事” 的彭家屏处死。在引见中,被乾隆认为“人聪明”的齐召南,是相当幸运的,一是因为齐召南“留心理学”、主要在上书房教育皇子,一是由于他在从圆明园回家的途中从马上摔下来,头部受了重伤于乾隆十二年就离开了官场,聪明的齐召南终得善终。

皇帝个人的好恶以及认识上的误区,都会影响对官员考核、提拔的公正;而引见时间有限,虽然通过询问会对官员的才、守有所了解,但不可能把一个官员的真实情况在很短的时间内全部搞清。更何况,任何一个人都不会一成不变,特别是身在官场的人,必然要受到种种的影响与诱惑。因而一些经皇帝亲自考核、简以重任的官员,接连被绳之以法也就不足为怪了。

乾隆二十七年十月,在山东登莱青道任上的郝硕被引见,乾隆的批语中有“似有出息”四个字,而在乾隆三十年正月的引见中则有“略不如前,似染外省习气”(50)等字样。然而由于郝硕在收缴禁书中特别卖力,在乾隆四十二年被提为山东巡抚,旋即调任江西巡抚。到乾隆四十九年郝硕因勒索属下被赐令自尽。此外像富勒浑、浦霖、陈辉祖、杨景素、勒尔谨等封疆大吏全都经过引见制度的考核,其中除勒尔谨因奏请开捐陷入甘肃冒赈案外,其余均因犯贪而身败名裂。

简言之,引见制度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封建官僚体制的弊端,却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吏治腐败的问题,乾隆中后期官场上的贪风日盛、贪污大案的相继发生,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引见制度不可能完全堵住封建体制自身的黑洞。

注释:

(1)大计,是对地方官员的考核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2)京察,是对京官的考核制度,明代六年举行一次,清代改为三年一次。

(3)军政,是对武官的考核,每五年举行一次,考核的内容有骑射、操守、才能、年岁。在京武职由皇帝派遣的王公大臣负责考核,驻扎各省的武官由兵部会同都察院考核。

(4)月选是铨选中下级文官的重要制度,“凡除班、陞班于每年逢双月开选,称双月大选;凡补班于每年逢单月开选,称单月急选(惟闰月不开选)”,满蒙汉八旗官员在每月上旬开选,笔帖士在中旬开选,汉族官员在下旬开选。

(5)(6)秦国经为《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所写的绪言,《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1册4~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7)履历片,系一张长25·2厘米宽11·9厘米的硬纸,由军机处把经皇帝批过的履历单——被引见官员的情况、引见时间、皇帝在履历单上写下的对该官员的评语以及对简拔的安排,誊写在硬纸上,以便遇缺提拔时,把该官员的履历片呈上。

(8)《清高宗实录》,卷二O六。

(9)《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2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10)《清高宗实录》卷一四O三。

(11)《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110页。

(12)(13)(14)《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111页。

(15)(16)《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216页。

(17)(18)《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242页。

(19)《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110页。

(20)《御制文三集》卷十。

(21)乾隆二十年张廷玉死后,乾隆最终还是遵雍正遗诏令其配享太庙,张成为享此殊荣的唯一一个汉人。

(22)详见王天有:《晚明东林党议》第57页~6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23)《清高宗实录》,卷三二三。

(24)25《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110页。

(26)《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111页。

(27)《清高宗实录》卷三六五。

(28)29《清史稿》卷三三七。

(30)乾隆六年,左都御史刘吴龙弹劾卢焯在审批嘉兴府桐乡县汪姓分家一案时,收受汪氏贿银五万两,嘉兴知府杨景震收贿三万两,经审理属实,卢与杨均被判处绞监候。据《清高宗实录》及《碑传集》所记,在收审卢焯时,“在百姓数百人渲言,求释放卢,推倒都统衙门鼓亭栅门”,“呼呶罢市”,“数万人赴制府军门击鼓”“呼冤躅足”。有鉴于此,乾隆以卢焯在限期之内退完赃银为由,免其一死,将其发征军台效力,乾隆十六年赦归,四年后起用。

(31)《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二册,第44页。

(32)郭一裕因以汉官弹劾满官而被革职。

(33)《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467页。

(34)(35)(36)《清史稿》卷三二二。

(37)《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二册,第69页。

(38)《清高宗实录》卷一O三四。

(39)《御制陶庄河神庙碑记》,转引自戴逸:《乾隆帝及其时代》第319页。

(40)《清高宗御制诗四集》,卷四十二,《陶庄开放引河功成诗以志事》。

(41)牛运震在被革职后,先后主持皋兰书院(兰州)、三立书院(太原)、河东书院(蒲州)、少陵书院(兖州),并在讲学之余注释《论语》、《孟子》、《诗经》、《尚书》、《易经》、《史记》,还对金石拓片进行研究,留下丰富的著述。

(42)元结是唐代著名的现实主义诗人,其诗作《春陵行》、《贼退示官吏》受到诗圣杜甫的推崇。他曾任湖南道州刺史,因政绩卓著长期被当地人民怀念。

(43)《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651页。

(44)《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二册,第181页。

(45)《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二册,第182页。

(46)详见《乾隆朝惩办贪污档案选编》2,第57号、第174号档案。

(47)《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384页。

(48)《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624页。

49)行抵济宁的乾隆见到前来接驾的河东河道总督张师载,便向张师载问及豫西是否遭灾。张师载向乾隆详细汇报了豫西的灾情,并指出豫西受灾州县中以夏邑(彭家屏的家乡)最为严重。张师载是康熙时期名臣张伯行之子,务实而不尚虚名,而且同彭家屏、图勒柄阿均无瓜葛,张师载所介绍的情况是真实的。尽管乾隆已经从张师载那里了解到豫西的灾情,还是派随同南巡的步军统领衙门的观音保到豫西微服私访,了解灾民的具体状况。观音保追在德州行宫把了解到的情况向皇帝汇报:夏邑、永成等四县连续几年受灾,去年秋天的涝灾尤为严重,由于到处都是卖儿卖女的人,一般只有二三百文就能买到一个孩子,观音保在当地买了两个孩子,只用了五百文钱,并把买孩子的契约呈现在乾隆面前。

50)《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二册,第182页。

 

    (资料来源:《明清论丛》第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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