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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河南碑刻的学术文化价值
作者:王兴亚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25  点击量: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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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清代河南碑刻资料》为国家清史纂修工程文献类2007年度委托立项项目,郑州大学王兴亚教授为负责人,现已完成。特摘录王兴亚发表在《中原文物》上的此文,以助于读者更加详细地了解该项目的史料价值与学术价值。 

  清朝是我国最后一个王朝。清朝据有河南是从顺治元年开始,到1911年被推翻,历时267年。

  清代河南行政区划因袭明之旧置,也时有局部调整。《清史稿·地理志》载河南辖区东至江苏萧县,西至陕西潼关县,南至湖北黄陂县,北至直隶磁州,领府九、直隶州五,直隶厅一,州五,县九十六,合起来为107个州县。与今河南辖区略有变化。今属河南之南乐、清丰、濮阳、长垣清属直隶大名府;台前、范县清属山东曹州府。清属河南彰德府的武安县,今属河北邯郸市。

  河南地处中原,多种多样的地形,宜人的气候,纵横的河流,丰富的资源,使河南率先进入文明时代。素称发达的农工商业,造就了早期光辉灿烂的中原文明。在夏、商、东周、东汉、西晋、北魏、五代以及北宋,这里是都城所在地,是国家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碑刻是镌刻在石头上的文献。大约从汉代起,河南人就以石头为载体来记事。到了清代,河南人更是广泛采用这一载体来记述和宣示人们的生产活动与社会活动。通许廪生侯崑玉在《公立司公碑记》中述称:“盖尝推立碑之意,或出自好善乐施,或出自御灾捍患,或出自创造非常,或出自公事勤慎,是皆有以感被于一时,而深入乎人心者矣。”

  清代河南碑刻的内容极为广泛,上自朝廷大政,下至风土民情,自然的、社会的,官方的、民间的,无所不有,无所不包。概括地说,可以分作政治军事、行政管理、农工商业、教育科举、宗教祭祀、水利科技、城乡建设、环境人口、交通桥梁、文学艺术、名贤人物、名胜古迹、社会习俗、灾祸祥瑞等。碑刻类型有竖立在地表的碑碣,有刻在山石上的摩崖,有埋入地圹中的墓志,还有刻在石块上的碑帖。碑刻有大有小,石料多就地而取,也有用铜铸造而成的。如此多种多样,适应了社会上多元的需求。

  清代国家的经济重心移至江南。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推动着河南经济社会的进步。时至嘉庆年间,河南人口已达2303万。在农业仍是河南经济的主体的条件下,为满足人口日益增长的衣食需求,河南人继续在扩大耕地面积上打主意,其基本做法,是向沙碱不毛之地与山林进军,注重兴修农田水利,精耕细作,扩大红薯、玉米等高产作物种植面积。光绪年间博爱的《耕织图》中的耕图10幅,以绘画形式展示了河南农业生产从耕地、播种、插秧、田间管理、收割、碾场、扬场、运粮入仓的全过程。顺治十一年,郏县知县徐凤鸣所撰《创立鸿宅保碑文》有谓:畿内五百里,悉驻节禁军,其地之男若女,仳离南徙,餐泣风露中,或僵卧道旁,或薄值鬻去,惨不忍见闻。而山左、中州各郡县,又以逃人之令,悉闭关不纳。而郏县则地荒人亡,青青磷磷,一望几无所见。畿南流移亦踵至百余户。“胥吏亦有以逃人利害之说进者,余悉披其说弗听。因以策文会原籍,并报府尊、直指,各台俱允其请,而流民始获宁处。余且捐俸给牛五十三头,粮七十五石有奇,俾得尽力南亩而与县十六保鼎峙。”其记虽是就郏县情况而言的,可也有助于我们具体了解清初河南为恢复经济所做的努力。

  河南位居黄河中下游。流域面积占全省之大半。由于河患的加剧与黄河河道变迁,治黄保漕成为清政府的基本国策。治黄是河南也是国家一件大事。清政府每年都要拨出巨款,并且设立专门机构,委任要员负责黄河防务。朝廷有关治黄的重要决策,如雍正三年,武陟县《嘉应观御碑》,是由雍正皇帝亲自撰文并书写治黄碑文,镌刻在铜铸而成的碑上。乾隆二十六年,刊立在中牟县杨桥黄河决口处的《敕建杨桥河神祠碑记》,是乾隆皇帝撰文并书写,具体记述了当年黄河在此决口与堵口的经过。该碑碑阴镌刻有乾隆皇帝撰写的三首诗文,倾诉了朝廷对黄河河患的忧虑以及救民不惜费的决心。地方官府有关治河的重大决策与行动,如乾隆十六年巡抚陈宏谋的《请开归德水利疏》、乾隆十七年巡抚蒋炳折奏《归德治水碑记》以及乾隆二十三年巡抚胡宝瑔的《开归陈汝四郡河图碑》亦都刻石树碑,垂之永久。竖立在黄河沿岸一方方治黄碑刻记述了当年人们抢险堵口、堵漏、筑堤、固堤、护堤、埽帚、防风以及放淤的经验。顺治十四年《沁堤碑记》中说:“夫水性无恒,难以预料,吾于堤旁设堡,堡有夫候水消长得为之备,则暴涨可无恐矣。堤岸无柳,土亦弗固,吾广为种植,接阴不断,期根以下盘而稍堪储用,则颓坏可无虑矣。

  豫北平原地区因土地沙碱化面积有增无减而导致农业减产。濮阳、范县一带,“或经旬不雨,则斥坟起风沙猎猎”。原武县,更是地皆沙土,飘举随风。低洼地区,常年积水,成为不毛之地。郑州沙碱地面积也超过1500顷。面对此情景,人们采用挑挖沟渠,排除积水的方法来改良土壤。雍正十二年获嘉县《建设横河闸座碑记》载:卫辉府属之辉县王范村、怀庆府属之修武县校尉营军处,地居洼下,岁时积潦,一望洼涂,禾嫁之区,没为鱼虾之宅久矣。经过仔细勘察,遂在与卫辉府之获嘉头道、二道横相连处开渠二道,引水由北汇入丹河,又于横河二口建闸二座,以资启闭,由是“向之一望汪洋者,皆已消归,何有水涸而土观矣,得地四千五十四顷有零,给各地户分领承业。”原武滨临大河,四境之内无支流水港,地多平衍,水难宣泄,往往泛溢田畴,甚至沉浸庐舍。乾隆三年,在县城南、城北各开浚沟渠一道,《原武吴令开渠碑记》载:“此工一成,水不为害,沮洳之地,可以耕耘。泻卤之区,亦堪耕种。”县令吴文炘在《原武县开浚沟渠记》里还提出:“然以地皆沙土,飘举随风,又渠无来源,易于淤塞。则后此疏浚之功,非勤求民瘼者,所当时为留意乎。”孙綮在其《垦荒记》里记述了康熙六年至十一年间,开州农民在“三载以后起科”政策推动下开荒增地四千余顷的业绩。康熙十五年中牟县《申详垦荒石记》记述了李寨、大秦、土山、皛泽、高黄、大庄、辛兴、白沙八保之民奋力开垦荒沙冈阜及波池沮洳之地的艰辛历程。史书里有关河南农业亩产量的记载甚少。同治六年,林县《劝世人勿因雨晚误种秋记》碑文详载当地秋季每亩收成少至八九斗,多石二三。九月各样杂粮一并成熟,笨谷有石六七收,黄黑绿豆、玉麦六七斗收,荞麦一两石收。惟小豆仅一二斗收。光绪二十四年,辉县《秋禾碑记碑》载是年秋季每亩玉粮有一石收,有石四五收,谷子石收,犹有五七斗收,荞麦三斗收,绿豆四五斗收。这两则记载,为我们了解晚清河南山区农业产量提供了确切的记载。

  干旱导致农业欠收甚至绝收。此时河南人更加重视兴修水利,开挖管道,引水灌溉,成为河南农事中重中之重。先前得到开发利用的渠道,诸如豫北卫河、沁水、丹河、漳河,豫西洛河,以及豫东丰乐河、响河、巴沟河灌渠,相继得到修浚,一些著名的陂塘也得到修复。人们越来越注意总结修渠用水的经验,完善管理机构,实行责权利结合的管理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渠纷纷制定水利章程,化解用水中的各种矛盾,使得生产、运输、生活用水得到保证。光绪二十八年洛阳《大靖渠章程十二条》,详细地规定了渠道管理办法,渠道设专人负责管理,九闸分期浇水,按十八夜一轮,周而复始,不得强霸截挖。并报请河南府正堂批准,由渠长及杴户刻石公布于世。他如乾隆三十年灵宝县《定水碑记》、嘉庆十年汝阳县《汲水规则》、道光年间陕县《重修广济渠约》、光绪十八年安阳县《约定章程》、宣统元年渑池县《同议渠规碑》,都以公约的形式维护了用户的合法权益,收到了“灌之利大饶而用不争”的良好效果。同一期间,地方官府也加大水利纠纷案件的处理与宣传力度,将有代表性的水利纠纷案的处理结果,刻碑立石进行宣示。雍正八年河内县《广济利丰两河断禁碑》,道光十六年灵宝县《路井下屺渠水断结碑》、光绪二十七年新安县《平龙涧河争水碑记》、宣统元年渑池县《涧南渠轮灌断结碑》等,都是官府处理水利纠纷案例的公示。这一形式,既是警示告诫,又是借鉴与依据,为成功解决水权纠纷积累了经验。在此期间,河南在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方面,量地凿井,也收到了一定效果。偃师吉家沟《重修井碑》还将其经验告诉后人说:这里地下沙石混杂,“井中之石,只可塞,不可去。

  河南的手工业也在持续发展。纺织、煤炭、陶瓷仍是河南经济社会的主要产业。家纺户织的棉纺织业在明代已遍及城乡。博爱《耕织图》中的织图10幅,用绘图形式,形象地展示了清代河南传统纺织业生产从种棉、摘棉、轧花、弹花、纺线、络线、经线、织布到量布的全过程。同时形象展示出轧花机、弹花机、纺车、络线、经线以及织布机的状况,比其文字叙述,直观真实、生动具体。煤炭业生机勃勃。巩县、宜阳、新安、渑池、鲁山、河内、密县等约占全省1/5县份的煤炭得到开采。宜阳县《河南府刘大老爷批准窑户送煤碑》,安阳县《禁止启土开窑碑记》、《严禁私开煤窑碑记》,以及焦作的《凭心窑修庙宇碑记》,具体记述了当地煤炭开采与运销情形。鲁山县煤窑工头诓人做工,久羁不放被告发。嘉庆元年三月,知县董作栋亲诣窑场查明被羁者约三百人,量其去家远近,发给路费,予以放回。“谕令窑户工头,公平雇人开采。不许设立拨房,强拉诓买。该窑户等各矢天良具结,永远遵行在案。嗣后,若复蹈前辙,即行驱禁并重法绳之。

  陶瓷业产品也林林总总。汤阴县乾隆三十七年《栢灵桥重修碑记》载:栢灵桥地下有五色土,可以陶,先前盛时,邑西之人,藉以养生者,不啻数万家。鹤壁《众窑布施碑记》对当年各窑名称及捐资数额作了详细纪录,为了解当年该地缸窑业的商号及其资金、经营状况提供了详实材料。河内县《窑神庙碑》载:柏山缸窑业窑户、匠作共同商议,立写定规四条,勒立于石:一议折半缸口准以裁尺二尺二寸,缸口一尺八寸,如过度者,照套数每一套货罚钱三十文。窑户、匠作各出一半。其钱入会使用。一议自买货车,窑院不许与引车回头,如有违者,罚钱八千文,窑头七分,匠作三分。其钱入会使用。一议自买货车分货、抬货、装车,每一套货装车钱十文。一议自买货车,窑头与之办货用钱三分,如有违者,罚钱四千文。窑头备出,其钱入会使用。随着近代工业的兴起,中国传统的手工业逐渐向近代工业转化。河南近代工业化的进程不及于东南沿海地区,可也在孕育,在萌生,一些实业家借助河南资源优势开始兴办实业,光绪年间辉县《课桑亭记》碑、南召《蚕坡章程》碑以及范县的《农桑学堂实业记》碑等,记录了清末河南创办实业的情景。

  商业贸易日趋繁荣。城镇店铺贸易与集市贸易空前活跃,融祭祀、娱乐、贸易为一体的庙会,此伏彼起。乾隆三十三年,朱仙镇《重修关帝庙碑记》与《本庙全图》碑,详细记载了当年镇上商号1192家的名称与捐资数额,展示了镇上商业结构、商家布局与资金状况。其中有门神作房共捐银一百两,商号有14家,是隆盛号,崔义和,李同兴,李合盛,安玉盛,陈元如,阮永成,北义和,陈永庄,义盛长,和同年,武功号,南永庄,陈圣义。这是迄今我们能够见到朱仙镇板画业最早的一批商家的名字。另外门神作房中有60名工匠参与捐助。二者合起来,即是当年朱仙镇板画业的规模。

  为了确保商业贸易的进行,繁荣市场,河南地方官府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嘉庆年间,辉县官府将恢复药材市场的两份告示建碑刻石,《辉县出示晓谕以肃神会以安商贾事碑记》、《邑侯加州衔张大老爷颁定会厂章程谕令请复药会商民两便碑》,表达恢复药材市场的诚意,并将恢复后的药材市场管理办法公之于众。市场税收管理实行税务公开。嘉庆二十年十月洛阳《老税数目志碑》将官府裁定的梭布铺、绸缎铺的税额与完纳时间刻石公示。内乡县正堂针对马山口市场上出现强抽行用的情形,于道光八年布告申令:“嗣后凡有买卖柴炭,均听卖户买主自行公平买卖,如有冒充行户抽用滋事,以及酒肆饭店招留外来棍徒者,许该地保指名禀县,以凭究办。倘该地保徇私故纵,一并究治,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光绪年间,该县连续刻石树碑,就打击贸易中的欺诈弊端,规范市场贸易秩序作出规定。《公道常存碑》议定秤准定天平十六两,短少者罚钱五百文,想格外多得者亦如之。《守正不阿碑》,提出本行有客不准外行刁会,或与客过货,不许短斤少两,不遵者酌罚。包货水湿沤澜照退,以假为真全充公,以湿变干半充公,不遵者加倍罚。合镇买卖药材抽厘助神,卖主每斤抽钱五文,按月查收,徇私者酌罚。集首是集市贸易的管理者。原由商户公推产生,商户大多满意。道光年间,许昌东隅集首人选不经过商户公推,而是由乡地开报,结果屡亏税务,使得各行重出赔垫,引起商户不满。后经州守裁定,集首仍由各行公议推举。东隅商号54家公立《东隅集首章程》碑载:“断令东隅集首率由旧章,仍系公同酌议,不准乡地开报,如敢狡执,责惩不贷……虽官司断如山,诚恐日久废弛,后有生事之人,变乱旧章,致坏集规,因刊石志之,以垂永远。”他如鲁山县《店户官骡条约》、新乡县的《斗捐章程》等,都是为落实发展商业贸易,协调商民关系与商业内部关系所作的努力。

  在河南从事商业经营的山西、陕西、安徽、江苏、浙江等地商家,为了扩大经营,纷纷在经济发达城镇组建会馆,设立规章,开展庆典、祭祀等活动,以张显自己的实力。社旗山陕会馆刻立的《公议杂贷行规碑记》,将其行商条规18条公之于世。禹州十三帮会馆刊立《十三帮创始记》、辉县山陕会馆刊立《六陈行复收芝麻行帖碑记》等,都是通过碑刻形式来宣示自己的商业经营理念。从某种意义上说,会馆的消长是地方商业盛衰的缩影。

  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清代频繁的河患,旷日持久的过量的土地开发,毁林造田,使得河南林木面积持续减少,山石顷林,尽辟为田,前山几乎全都成童山,幸存野生动物逃向深山老林,盐碱沙丘的面积日益增多。正如俞森在《种树记》中所说:“今两河南北,树木稀少,木不克土,土性轻阳,尽成砂砾。”中牟县“大率县南多沙薄不可耕,沙拥成冈,每风起沙飞,其如粟、如半菽者,刺面不能正视,轮蹄所过,十步之外,踪莫可复辨,以之侵移田畴间,无不压没。又或野无坚土,风吹根见,稾禾以枯。其卑湿之地,潦则水注成河,鹻则地白如霜,民贫多逃,村落为墟,此南境之常也,而皛泽里为尤甚。”如何保护生态环境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又一焦点。咸丰五年巩县《公议断坡碑》指出毁林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盖草木之植,皆缘人为盛衰,养其根则实遂,伤其木则枝亡。即如平□寺官坡,林麓荟蔚,昔时固尝美矣。但剪伐不以时,则山虽犹是,而今与昔异焉。何也?根宜修也,而人偏斩其根;木宜植也,而人辄拔其本。于此,犹欲不成濯濯无物之势,仍复生生不息之机也。不欲戛戛乎难哉!于是公议立一罚规,以勒诸石。使后之人目触心惊,不敢私意妄取,庶几本立道生,根深叶茂,而材木复至不可胜用焉。是以幸甚。立碑后,如有筑官坡圪塔者,罚钱五千文充公,放荒亦如此。

  林木具有防风防沙的功能。光绪三十三年滑县《断沙会碑记》述称:滑以北,飞沙之为害,由来久矣。旧有断沙会规矩严肃,邻村守凡有采一薪,伐一木,以及牧牛羊,常放牧牲者,悉分昼夜按规责罚,而后飞沙不起,美丽自兴,田亩皆开也。断沙之法,孰善于此哉。然而岁远年湮,规矩疏忽,采伐薪木者甚多,牧牛羊者亦复不少,甚而无赖之徒,砍树株,偷窃田苗,以致此害复启。为此村民公同商议,“公恳邑侯囗吕大老爷出一告示,特为严禁,凡附近邻村居民人等,一体知悉,自勒石之后,务将牲畜圈养,毋得任意牧放,周围树株柴薪,亦莫故意窃伐,倘敢故违,一经查出,或被指控,定即传案究罚云。

  学校教育是文明的标尺。率先进入文明时代的河南,学校教育有着悠久的传统。清代河南儒学、书院、社学系统完备,有成熟的管理制度,固定完备的设施。面向全社会以识字教育为宗旨的义学以强劲的势头勃勃兴起,并且向丘陵地带与偏远的山区村落扩展。“或数村共立一学,或一村各立一学。”道光八年太康县《建立义学碑记》强调:“气质之所以能变化者,莫如学。”并且指出“贫寠之子,僻陋之乡,往往以不识一字,致桀骜难驯。”基于这一认识,一些有识之士,致力于义学事业。乾隆三十年嵩县的《义学记序》、道光七年太康县的《义学条规十二则》,对义学的缘起与管理作了记述。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考生数量的增加,考场建设引起了省府州县官府的普遍重视。清中期后,河南各州县纷纷创建试院并扩大考场规模。省会开封的河南贡院,是河南省的考试中心。雍正十年六月《改建河南贡院记》碑载:贡院占地一顷九十七亩,新添屋七十有五。道光二十四年十月《重修河南贡院记》碑载,此次重修,扩大规模,共计修建公所七百八十二间,重建号舍万有九千,葺复者千八百五十七,凿井五。各州县考院也相继修建。道光二年宝丰县《新建宝丰县号舍碑记》、咸丰八年信阳《重修信阳试院碑记》、同治三年沁阳《增修怀郡试院号舍碑》、同治八年西华《重修西华考院碑记》、同治十一年陈州《重修郡试院碑》、同治十二年《重修陕州试院记》等,记录了这一演进的行程。然而,由于科举与教育制度固守经学内容不合时宜,光绪十二年,长垣县教谕王景源在《修葺兴国寺小学碑记》中提出我四千年文明与西方角胜而我反若瞠乎其后者,何也?回答是:“士误于咕哔,困于章句帖括,虽学犹弗学也。”随着科举制的废除,儒学、书院也逐渐向近代学校转化。光绪年间,浚县《邑顺侯柔如陶老父台创设农业中学堂碑记》、《邑贤侯柔如陶老父台改建两等官小学堂碑记》,以及南乐县的《创建蒙养学堂碑记》、获嘉县的《新修小学堂碑记》、西华县的《清创修西华县学堂章程》、宜阳县《创建高等小学堂记》等具体记述了近代学校教育在河南孕育、形成的过程。宣统元年陈留县的《莘野学堂碑记》中提出:方今入学肄业者不必专效西学,“诚由是道艺兼营,体用相资,数年后,必有奇才异能,超出泰西诸国上者。人心何患不振,国运何患不昌!”表达了河南人对新式学堂的期盼。

  清代河南碑刻还刻载有科学技术成果。乾隆年间商丘《开归陈汝四郡河图碑》,分两部分,右半部为乾隆二十二年时开归陈汝四郡河流、管道、城镇分布图,图上绘有河道与城镇的位置。左半部为胡宝瑔撰写的碑文。这是清代少见的黄河河道形势地图。乾隆三十七年偃师《伊洛大涨碑》刻立在当年水位所及之处,碑中说康熙四十八年六月间,这里平野之水深有一丈,雍正十二年秋七月念三日,水复为灾,深有七尺。乾隆二十六年七月望六日,水流入村中即有七尺余。八日夜半,水深一丈有四。渑池咸丰二年《黄河水位碑》刻载“道光二十三年,河涨至此。”这些都是珍贵的水文资料。浚县《重修观音菩萨堂碑记》载:乾隆二十四年六月地震,“先有蝼蝈出,四五月时,遍地出暇蟆,地雷鸣。六月五日地震。大雨。水汹涌而至。六月十三日,水至,高河堤五尺。”林县嘉庆二十二年《打井碑》,详细记述了当地民众开挖煤窑深井的方法。说:“编甬之法,中掀秋石一重,旁编木条一重,下可五六丈许。”道光十一年林县的《程氏药方碑记》将其父所得济世活人的仙方,选择数方,勒之于石。一治汗后中风不语:子苏、防风。一治男子中风小便不通:防风、仙茅。一治妇人伤凉难产:大腹子、覆盆子、远志。

  安定是人们生产与生活的保障。具有文明传统的中原人向往尊老爱幼,团结互助,比户可风,里仁为美的和谐社会风尚。鉴于赌博、盗窃、刊伐树木、残踏农田庄稼以及打架斗殴等多发,危害着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人们为谋求建立一个良好安定的社会环境而努力。一方面是官府加强法治,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各种犯罪,各地基层社会组织也纷纷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同治五年鲁山县《北来河里社规矩碑》:“务思居囗之道,亲睦为要,保身之术,亲睦为先。禾稼乃养生之本,窃取者有干例禁。材木为利用之资,偷砍者至蹈罪戾。况乎开场局赌,为祸最烈耶!宜敦仁而讲让,勿作奸而犯科,庶几化日之下,优游享升平之福也。”登封《立规断赌碑》痛斥:“开场诱赌实为—方之害。世人不察,—入其途,小则玩物丧志,大则倾家败产。其为害也,岂浅鲜哉!”因此,各地纷纷开展禁睹活动。林县《禁止开场赌博立石》议定:凡赌博者,拘号两个月,杖一百。凡开场会赌者,杖一百,徒三年。如本处有会赌之家,其乡总保甲及左右两邻不首者,笞五十。温县亢村村民公议定出村规十四条。其中第一条是禁止赌博,其他十一条都是打击盗窃、保护农田、保护农民利益的。第五条是保护河堤,“沁水筑堤,保全庐舍生命,堤上所长树木草薪,根深可保无虞,公议禁断。不许损树刹草,不服,禀官究治。”第十四条是建立巡夜制度,“村中公搭三窝铺,分为东、西、中,每一窝铺有更夫四人,冬春梆锣,彻夜巡查,以防宵小行窃。首事轮班诸夜查更,误更,趋革不用。”河内县村民还将禁止巫觋焚香治病作为村规,说立约之后,“有违抗者,送之于官。”乡规民约中还有对不文明行为处罚规定。道光年间洛宁县《创建关帝庙并舞楼旗杆碑记》载:“凡不孝不悌者,村众公处。”光绪九年镇平县《王氏祠堂规矩序碑》规定族人中糊挞乱骂,合族同到祠堂罚猪羊。如故意不遵,禀官究明。

  狱空是指县监狱中没有在押人犯。《狱空碑》是对县内一年或连续三年狱中没有在押人犯的一种表彰。原武县咸丰九年十二月初九日刻立《空狱碑》载:“囹圄空虚。”修武、孟津、郏县也相继出现此类碑刻。狱空所揭示的社会现实,即是在一县之内没有出现各类凶杀、纵火、抢劫、盗窃、投毒、绑架勒索、抗税抗差、侵吞官库资产、贪污贿赂以及谋反、暴动等恶性案件的发生,且不要说是连续三年,就是一年之内,也是难能可贵的。狱空是社会稳定、治安良好的集中体现,是社会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效果的实证。另外,在洛宁、孟津还出现拾金归还失主的碑刻,也反映了河南人纯朴善良的高尚品德。

  咸丰、同治年间捻军在河南的活动,是清代人民反抗黑暗统治斗争的一部分。捻军进入河南后,与官府展开了生死搏斗。捻军领袖张乐行、张宗禹在河南各地的行迹,在碑刻中多有反映。在此期间,河南各地纷纷兴办团练,增筑城墙,修建村寨,咸丰四年汝州《叶县邑侯陈公独修城垣记》、咸丰六年博爱《重筑清化镇城碑记》、咸丰十年荥阳《重修须水寨碑记》、咸丰十一年虞城《重修虞城县碑》、同治元年新乡《小冀镇筑寨序》、同治二年洛宁县《创建王范盘围寨并详源流碑记》、同治四年巩县《将军寨纪工碑》、光绪七年卢氏县《创建卢氏县城记》等记述了城镇与村寨修建的缘起。这些修建同时又是城乡建设的组成部分。

  家族是构成社会的细胞。河南清碑中,墓志铭与墓碑占有最大的份量。墓主人物上至先祖、先哲圣贤、名臣循吏、英雄豪杰,下至寒儒布衣,田野田丁,市井小民。重在言其业迹,同时详细记述其籍贯、生卒年月日、出生地与葬地,以及家族世系与亲属关系。而且碑志中所言之人和事,有一部分史传里不曾言及,只有在这里才能见到。其中吴士功墓志、曹瑾墓志、张玺墓志、陈星聚墓志对他们在台湾任职期间的业迹有着具体记述。汝州王宝善墓志铭斥责清政府:“赔金四万万。一时拮据,罗掘分年子母算。正供不足,派摊行省郡县。派摊无出,乃乱丝牛毛税厘之纷办。然而肉已空,疮愈绽。债台层筑,更迭入天半。又况学堂、巡警各新政费皆筹于民,往往入千钱而用实一钱之未见。”有些家族还将本族族谱、家谱世系刻在碑碣上,公之于世。博爱的《刘氏家族世谱》、荥阳《刘氏家族》即是这类碑刻的代表。这些具体的记载资料,都是研究社会史所必需的资料,也是研究文化、教育、医学、遗传学的重要资料。

  寺庙是文化形态的重要标识。人们的思想行为受时代的制约。清人在创造幸福生活过程中,深感祸福变幻莫测,希望神灵的庇护。由于信仰的需求,清代河南各地寺庙,其数量之多,分布之广,规模之宏伟,超越了先前任何一个朝代。洛阳白马寺、开封相国寺、登封中岳庙、少林寺、汝州的风穴寺、博爱的月山寺、浚县的碧霞宫等都构建成为独立的建筑群体,又都成为河南最为优美的环境保护区。在现存的河南清碑中,寺庙碑刻的数量,仅次于墓碑墓志。其内容,不仅刻载有本寺本庙修葺的缘由、经费来源与建筑布局,朝廷和官府保护寺庙的文告、佛教道教的经典、祖师名僧的功德、寺庙土地财产管理办法,又刻载有寺庙与清代皇帝、政府官员、文人学士、社会名流的关系,还刻载有民众的瞻拜祈福还报活动,以及寺庙举办的祭神、商贸与娱乐为一体的庙会活动,而且这类碑刻记载多具有连惯性。特别是一些规模宏大的寺庙建筑,又集中地反映了当时当地的建筑技术与绘画艺术水平,成为地方优秀文化的代表或亮点,受到各级官府的保护。嘉庆十六年六月,浚县正堂针对贪利之辈,在浮邱山碧霞宫里踞占庙内站台、两廊,强搭铺面,任意污秽等情形,树立《严禁作践庙宇告示碑》宣布:自示以后,如有前项贪利之徒,仍在山门内外、站台、两廊,强搭铺面者,许该住持暨乡地人等指名禀报,以凭挐究。倘敢扶同徇隐,一经查出,定行严惩不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遵。此告示实贴碧霞宫。并且刊之于石。光绪十四年《南阳府南阳县示禁碑》,针对无知之徒“在祠内摩捶碑文,任意敲拓,藉以渔利”,就如何保护武侯祠碑刻文物作出六条规定。

  戏楼、舞楼、乐楼是民众娱乐场所,原附属于寺庙。清代中后期,寺庙戏楼持续得到修复或扩建,会馆与家族祠堂也都建起了形态各异的戏楼,出现在各地城乡有关寺庙、会馆、祠堂戏楼碑刻记录了这一活动在各地实施的情形。而不作为寺庙附属而独立存在的戏楼也在向乡村普及,成为民众娱乐活动的场所。同治十年《安邑东岭西村创修戏楼碑记》即为其中之例证。

  清代河南碑刻将记功、赞颂、记事、纪念与训谕、惩戒、昭示、标识于一体、融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为一体,内容宏富而又广泛,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资料价值角度来看,碑刻材料都是第一手资料。虽然当年的清人各种思想无不打上时代的印记,笔尖下渗透着喜怒哀乐的情感,但当时人记当时事、当地人记当地事、当事人记当事事的基本特点,决定了这些记述的真实性与可信性。它不是取之于常见的史书与社会传闻,而是据其亲身所历,亲眼所见写下的。再加上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所言当地之人与事,特别是城镇的土木修建、寺庙、学校的创建与维修、增修,道路、桥梁的修建,以及出现在当地的水灾、旱灾、风灾、地震、饥荒、赈灾,还有当地的民众信仰、生活习俗、家族世系、村规民约等,多为史书所不载,有的就连专记一方风土民情的志书里也很少提及。而碑刻中的记述则以翔实具体的资料,展示清代河南社会变迁的过程,以及生活在这方土地上的人民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用来补充史书中记载的不足,订正其讹误,并破解一些历史悬案、疑案。有关清代河南生态环境、煤炭的开发、陶瓷的生产、民风民俗,以及民间文艺、戏曲、音乐、舞蹈、手工工艺的状况,由于资料缺乏,至今很少有人涉足,而在碑刻中,有关这方面的记载,并不算少。这些都为研究者提供了难以获得的新资料,足以扩大人们的视野,使人们有可能对这些方面进行描述与探讨,进而拓展新的研究领域。

  再就艺术价值来说,碑刻是文章、书法、镌刻三者结合的综合艺术。碑刻上的书法真草隶篆楷行六体俱全,无论大大小小的碑刻,书丹人都是当时当地的名家。毫不夸张地说,河南清碑就是清代河南书法艺术作品的总汇。镌刻在碑石上书法家的手迹,或流畅飞扬,或方整朴厚,或峭拔雄伟,或龙飞凤舞,或灵秀妩媚,或平和含蓄,人们得以观摩品评各家各体风格,得到至高的审美享受。诸如《拟山园帖》与《琅华馆帖》,是清代书法大家王铎的代表作,也是同时代我国书法杰作的体现。《重修许州八里桥关帝庙碑》毕沅撰文,洪亮吉篆额,孙星衍隶书。《夏少康碑》毕沅撰文,洪亮吉题额,钱坫篆书,这些撰者、书丹者都是清代名家。《梁王卿墓志》张鸟撰文并书丹,梁王信镌字,亦为大清碑志精品。所有这些,在考古学家的心目中,是弥足珍贵的文物;而文字、书法、绘画以及收藏者,也能各取所需,从中得到有益的启迪。

  河南是华夏文明的重要传承区,作为重要文明载体的碑志资料向以数量庞大、内容丰富、书法精湛着称于世,前人已有《中州金石录》、《中州金石目》、《千唐志斋藏志》等著录和整理成果问世,然而对于距今时代最近、碑刻存世最多、分布最为分散的清代碑刻却没有系统地搜集整理。不少碑刻散落民间,尚未纳入文物保护的范围,于今仍然正在消失之中。先前有过录文,或作过拓片的碑刻,有的已不知去向了。因此收集整理清碑还具有抢救性的意义。

  这里还要着重提出的是,清代是个等级社会,等级观念渗透在社会各个领域。在官方碑刻中,等级观念是那样的明显,从撰文到选石与刻制都是很讲究的,都是严格遵依当时的制度规定而不能越过雷池一步。而在民间的碑刻中,等级观念则是极为淡薄的,在各地众多的捐资功德碑上,我们看到开列的捐资姓名与捐资数量,不论捐资人是男是女,也不论其捐资银两与钱、工数量多少,用同样的字体,将其姓名与额数一一镌刻在同一碑石上。作为民间私家的碑刻,其谴词用语,乃至书写、刻石也就不都是很讲究的。皇明、大明是明朝人的尊称用语。清代官方正式文献里称明朝,通常称明,或前明,或前朝,但在河南民间私家碑刻里也有称明朝为大明或皇明的。这一现象告诉人们社会现象是复杂的,出现在碑刻上的文字也是不拘一格的。切不可把复杂总是简化了。

  【资料来源:中原文物2012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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