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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日前在京召開清史典志纂修工作會議,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和來自全國各地參加新修清史典志各項目的一百多位專家學者出席會議,總結和交流工作經驗,並就典志編纂中的有關問題進行研討。
《清史·典志》共有40個志,47卷,由72個項目組成,占新修清史總篇幅近一半,內容重在反映清朝典章制度及國之大政,涉及清代的政治、經濟、社會、軍事、文化和科技等各個方面,深刻揭示清代歷史內涵,是新修清史的重要組成部分。《清史·典志》編纂之初,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典志組根據清史編纂要求,制定了《清史典志編纂細則》,確定了“事以類從,依時敍事”的編纂原則,並於2004年初起,通過委託和招標的形式進行項目主持人遴選和立項工作。目前,立項工作基本完成。在項目立項的同時,典志組組織各項目主持人和專家進行大綱設計和試寫稿撰寫,先後召開了8次規模較大的專題學術會議,就各項目的大綱設計和內容協調進行認真研究,對試寫稿進行評審和遴選,在此基礎上完成了《清史典志總篇目》和《清史典志樣稿》。據悉,新修清史由通紀、典志、傳記、史表、圖錄等5部分組成,擬分92卷,每卷約35萬字,總字數約3200萬字。據統計,承擔清史編纂的項目主持人及成員總數超過1400人。
(資料來源:本文轉載自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