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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以來,史學界對作為近代史開端的鴉片戰爭,進行了大量研究,論著頗豐。論者在談到統治階級內部對待鴉片問題的態度上,一般都將其分為禁煙派和弛禁派,在這一點上,沒有什麼分歧。史學界又從嚴禁派和弛禁派的兩派鬥爭的線索出發,進一步認為:第一,道光帝是動搖於嚴禁派和弛禁派兩派之間的,只是在林則徐《錢票無甚關礙宜重禁吃煙以杜弊源片》打動了道光帝后,道光帝才暫時傾向嚴禁派;第二,林則徐在廣東的禁煙運動,一直是在強大的反禁煙派勢力的掣肘下孤軍奮戰的,林則徐被革職後,禁煙運動也就失敗了;第三,鴉片戰爭爆發後,嚴禁派發展成抵抗派,弛禁派則演變成投降派。筆者因工作關係,翻閱了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收藏的大量有關鴉片戰爭期間的檔案史料。這些檔案表明,史學界上述觀點是值得商榷的。本文擬依據有關禁煙問題的檔案史料,談幾點不同的看法。
一、道光皇帝歷來是主張嚴禁鴉片的
在探討嚴禁和弛禁兩派鬥爭問題以前,首先應當搞清道光皇帝對待鴉片的態度問題,這是研究禁煙運動的關鍵所在。
道光帝即位後,英國向中國走私販運的鴉片與日俱增。道光帝對此究竟採取了什麼措施?我們從軍機處上諭檔中可以看到詳細記載:從道光元年十一月至道光十四年三月,道光帝曾多次發佈上諭,摘去徇隱夾帶鴉片之洋商伍敦元頂帶;命廣東和各省督撫查禁銀兩出口及鴉片進口;命兩廣總督阮元等於通海各口岸查拿鴉片煙販;酌定失察鴉片煙條例;妥議嚴禁外商以貨易銀並禁鴉片入口章程;籌議截禁鴉片來源及嚴禁洋錢流通章程;命內閣通諭嚴禁內地種賣鴉片煙;命山東巡撫訥爾經額妥議嚴禁種賣鴉片章程;命兩廣總督李鴻賓確查外船囤積私銷鴉片積弊並酌議杜絕辦法;命內閣通諭各省嚴禁兵弁吸食鴉片;通飭禁煙禁紋銀出洋;命閩浙總督程祖洛等妥善斟酌肅清洋面私販鴉片之策;命兩廣總督盧坤嚴查私販鴉片船隻不使行銷及越駛他省,等等。
關於道光帝歷來對待鴉片的態度問題,馬克思也有過明確的論述,他指出,英國“在1820年,偷運來華的鴉片,達五千一百四十七箱,1821年七千箱,1824年一萬二千六百三十九箱。在這個時候,中國政府除向外國商人發出嚴厲的抗議書外,同時還懲辦了本國吸鴉片的人,在本國海關上施行了更嚴厲的辦法。”(《馬克思論鴉片貿易》,載《鴉片戰爭》第一冊,第5頁。)檔案記載和馬克思的論述完全一致,說明道光皇帝歷來是主張禁煙的。
應當指出,道光帝禁煙不是目的,而是解決銀荒問題的手段。道光十六年四月,太常寺卿許乃濟提出了弛禁鴉片的主張。他認為多年來的嚴禁鴉片並沒有解決白銀外流問題,如果採取他的弛禁辦法,“每年可省中原千餘斤(白銀)之偷漏”(《夷務清本》,道光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許乃濟奏摺。)。這一點無疑對道光帝有很大誘惑力,所以道光帝讓兩廣總督鄧廷楨等會議許乃濟的弛禁主張,儘管鄧廷楨是贊同許乃濟的弛禁鴉片的,但是,道光帝在收到內閣學士朱□等人批駁許乃濟弛禁觀點奏摺後,立刻命令鄧廷楨等將“販賣(鴉片)之奸民,說合之行商,包買之窯口,護送之蟹艇,賄縱之兵丁,嚴密查拿,悉心妥議,力塞弊源”(軍機處上諭檔,道光十六年八月初九日。),禁煙立場並未稍變。
道光帝採取的禁煙措施並沒有產生多大的實際效果,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認為道光帝對待鴉片的態度是動搖不定的,說他“雖然盯著鴉片給他帶來的好處——錢;但也注意到了鴉片給他帶來的壞處——威脅自己的統治。”(來新夏等《論第一次鴉片戰爭時期統治階級的內部鬥爭》,載新疆大學學報81年第4期。)事實上,道光帝從未看到鴉片給他帶來的好處,恰恰相反,卻目睹了白銀大量外流,出現了銀貴錢賤的可怕情景。正因如此,在他即位後的第二年,發佈上諭稱:“至洋商與外夷勾通,販賣鴉片煙,重為風俗之害。皆由海關利其重稅,隱忍不發,以至流傳甚廣。”於是令廣東和各省督撫“密訪海關監督,有無收受黑煙重稅,據實奏聞。並通飭各省關隘,一體嚴密查拿。如系何處拿獲,即應究明於何處行走。所有各關縱放員弁,即參辦示懲。倘該督撫訪查不力,或瞻徇不奏,別經發覺,立即加之懲處。”(軍機處上諭檔,道光二年二月十五日。)因此,所謂道光帝盯著鴉片給他帶來的好處——錢,只是在鴉片毒害超過鴉片利益時,才對禁煙加以考慮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二、清朝統治階級內部並不存在弛禁派
由於道光皇帝一貫堅持嚴禁鴉片,所以除許乃濟提出弛禁論之外,以後“朝野上下沒有一個人敢於再公開提出弛禁鴉片的主張”(牟安世《鴉片戰爭》,第109頁。),出現了“舉朝無繼言者”(梁廷□《夷氛聞記》,第10頁。)的局面。當然,在清政府官員中,主張弛禁鴉片的人是有過的,但是作為一個明確主張弛禁的政治派系從未有過。那麼弛禁派和嚴禁派又是如何劃分的呢?這種劃分是否有道理呢?
道光十八年閏四月十日,鴻臚寺卿黃爵滋奏請用死刑嚴懲吸食鴉片,圍繞這個問題各省督撫展開了一場大辯論。後來,人們把同意黃爵滋這一觀點的稱為嚴禁派,不同意這一觀點的稱為弛禁派。事實上,除了貴州巡撫賀長齡認為,銀貴錢賤是因為“二百年來,生齒日益蕃,費用日益廣,錢由官鑄,歲歲而增之,銀不能給”(軍機處錄副奏摺,道光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賀長齡奏摺。)外,大家都認為,銀貴錢賤是由於漏銀,漏銀是因為鴉片的輸入,因此都主張禁煙。只是在禁煙的方法上有分歧。
和大多數人一樣,林則徐是向來把禁煙的重點放在嚴懲興販奸商,嚴查鴉片入口上的。只是在黃爵滋提出重治吸食以後,在“鴉片流毒之深,幾於口有同嗜,地方官認為滔滔皆是,不免畏難苟安”(軍機處錄副奏摺,道光十八年八月初二日林則徐奏摺。)的特定歷史條件下,林則徐才認為重治吸食罪名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大多數人仍然主張將種植、銷售鴉片的奸商,同吸食鴉片者區分開來。
客觀地說,吸食鴉片和種制運售鴉片相比較,兩者對社會的危害是大不相同的。吸食者雖然成為社會的廢物和敗類,但吸食鴉片對他們本身並無利可圖,他們中間的許多人是日久成癮,欲斷不能,當煙癮發作的時候,他們的痛苦要比刑罰還難受,所以為了解決眼前的痛苦,甚至甘冒砍頭的危險。嚴懲吸煙者雖然是必要的,但僅靠嚴刑峻法並不能解決一切問題。林則徐在湖北禁煙卓有成效,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把禁煙和戒煙結合起來,寬猛相濟,研製了戒煙藥方,使大多數人樂於戒煙。林則徐在湖北時,“除官制斷癮藥丸外,凡省城漢鎮藥店所配戒煙之藥,無家不有,無日不售,高麗參、洋參等藥,皆已長價數倍”,出現了“耆民婦女在路竟叩頭稱謝,據雲其夫男久患煙癮,今幸服藥斷絕,身體漸強等語。”(軍機處錄副奏摺,道光十八年八月初二日林則徐奏摺;)
總之,在鴉片煙毒氾濫,積重難返的情況下,僅憑重治吸食來解決鴉片問題的禁煙方案,是無濟於事的。只有把禁煙和戒煙相結合,採取重治鴉片入口,打擊囤積、返運,嚴懲吸食等多管齊下的方法,進行長期的綜合治理,才有可能根治鴉片煙害。而無論哪種禁煙措施,都需人去做,要花錢去辦,絕不是一紙功令,幾篇章程,就可見效的。
這場大討論的直接結果,是林則徐以欽差大臣身份去廣東海口禁煙,這恰恰是黃爵滋奏摺中所忽視,而大多數封疆大吏極力主張的斷絕鴉片來源,具有明顯反侵略傾向的重治海口主張。由此可見,所謂的弛禁派觀點,實際上補充了黃爵滋奏摺中的不足之處。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把一場如何禁煙的全國大討論,曲解成禁煙派和反禁煙派的大交鋒,並以是否同意對吸食鴉片煙者處以死刑作為兩派的標準,顯然是不科學的。這場討論,無論是問題的提出,討論的過程以至最後的結果,都是為了嚴禁鴉片的販運和吸食,並不是一次禁煙和反對禁煙的大爭論,更沒有在政治上形成主張禁煙和反對禁煙的兩大派別。
三、詔令林則徐赴廣東禁煙是道光帝禁煙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
史學界普遍認為,動搖於嚴禁和弛禁之間的道光帝,只是在見了林則徐上奏的《錢票無甚關礙宜重禁吃煙以杜弊源片》之後,才轉而採取嚴禁鴉片立場的。
令人遺憾的是,我們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內已找不到這一密片的原件。但是,軍機處隨手登記檔記載:“八月十八日發下林則徐片一件,錢票鴉片。”這說明道光帝閱讀此件後,並沒有批示。因此,沒有確鑿的第一手史料,可以證明林則徐的這一密片所起的歷史作用。
有的同志認為,“文武員弁士子兵丁的受毒害,特別是兵丁吸煙對統治者不利,所以,林則徐在奏摺中提到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才促使道光帝之傾向嚴禁。”(來新夏《中國近代史述叢》,第59頁。)但兵丁吸煙對統治階級不利的意見,並非是林則徐首先提出來的。道光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湖廣道監察禦史馮贊□奏請嚴行查禁弁兵吸食鴉片,他指出:“鴉片煙之為害,食之在民,則耗費身家,廢時失業;若食之在兵,則筋力疲軟,必至營伍廢弛,操防巡哨有名無實,所關武備者更大。……若不嚴行查禁,將來日甚一日,不惟一兵不得一兵之用,竊恐一省並無一兵之用,其為貽患不可勝言。”在粵、閩、雲、貴、川、浙各省兵丁吸食鴉片非常盛行的情況下,馮贊□主張:“如將弁吸食,即將將弁揭參;如兵丁私食,即將兵丁治罪,並將該管將弁分別從重議處。”(軍機處原折道光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馮贊□折,文中圈點系筆者所加;道光二十年九月初六日貴慶奏摺。)道光帝對馮贊□的意見極為讚賞,立即頒佈了嚴禁弁兵吸食鴉片的上諭,令各直省督撫提鎮,通飭陸路水師各營將弁,私食鴉片,將予揭參治罪,並“將該管督撫提鎮從重懲處,決不寬貸。”(軍機處上諭檔,道光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道光帝不僅這樣說了,並且立即付諸實際行動,兩廣總督李鴻賓因為兵丁吸食鴉片煙,致使在廣東連州用兵時不能得力,道光帝即刻“將李鴻賓從重發往烏魯木齊效力”;提督劉慶榮“從重發往伊犁充當苦差”,“雖年逾七十,不准納贖”(軍機處上諭檔,道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以上事實說明,對於士子兵丁吸食鴉片的危害,道光帝早就有了充分的認識。至於林則徐密片中提到的且無可以充餉之銀的財政問題,這是道光帝堅持禁煙的主要原因。道光帝即位後,對漏銀問題接二連三地頒佈了上諭,道光十七年後更強調這一點,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實,在此毋須贅述。
事實上道光帝在收到林則徐的密片以前,已大張旗鼓地採取了一系列禁煙措施。我們從軍機處上諭檔的記載中可以看到:道光十七年六月十二日命兩廣總督鄧廷楨勒令英躉船回國並確查窯口;七月十八日命鄧廷楨等緝辦鴉片私販;七月二十一日命閩浙總督鐘祥等勿許英船借詞入口;七月二十八日令鄧廷楨等傳諭各國大班查禁來商越界販煙;同日又令福建水師提督陳化成查拿閩洋煙船;九月二十三日命閩粵等省督撫飭屬一體巡防堵逐煙船;九月二十二日令鄧廷楨等查明英船是否遵諭全部回國;十月初二日令盛京將軍寶興等嚴飭所屬在海口關津查拿煙犯;十二月初八日命寶興等飭知山海關及各城查拿偷販鴉片人犯。道光十八年七月十九日命步軍統領衙門及各直省督撫嚴懲販煙吸煙人犯;七月二十七日令廣州將軍德克金布等驅逐英船毋得疏懈:八月初五日命署理直隸總督琦善訂立嚴密查拿不准煙上上岸章程。
在此人們不禁會問,既然道光帝諭令禁煙,並不主要是受了林則徐的影響,那麼,為什麼偏偏挑選林則徐作為欽差大臣,赴禁煙的前哨陣地廣東查禁鴉片呢?這是因為,林則徐不僅僅在口頭上表示支持禁煙,更重要的是立即付諸行動,他制定了禁煙章程六條和具體的戒煙藥方,在湖廣地區雷厲風行實行禁煙和戒煙,並且很快地做出了成績。道光十八年八月初二日,林則徐就向道光帝奏報了楚省查拿煙販收繳煙具的成果。八月十七日道光帝收到林則徐的奏摺,即刻頒發上諭,除嘉獎林則徐在湖北地區拿獲及首繳煙土、煙膏、煙槍和拿獲煙犯多起,所辦甚屬認真外,還指出:“可見地方公事,果能振刷精神,實心查辦,自可漸有成效。”(軍機處上諭檔,道光十八年八月十七日)不久,直隸總督琦善也奏報了天津拿獲興販鴉片人犯審辦情形一折。道光帝在此折上□批:“向使各省早能實力查禁捕治,亦不至流毒如今日之甚也。總緣朕德薄才疏之所至,思之可謂寒心。此時若再事因循,其害尚堪設想乎。”(軍機處錄副奏摺,道光十八年八月十八日琦善奏摺。)道光帝在給琦善的諭旨中寫道:“可見認真查拿,不難即時獲案。……至此案搜緝各員,著該署督擇其尤為出力者,酌保數員,候朕施恩,毋許冒濫。”(軍機處上諭檔,道光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上述兩道上諭表明,道光帝對林則徐在湖北禁煙和琦善在天津禁煙收有成效,非常滿意。通過他們的禁煙實踐,道光帝進一步認識到,嚴禁鴉片不但在理論上是完全必要的,並且在實踐上也是完全可行的。在嚴禁鴉片的大計方針確立之後,各級官吏是否能振刷精神實力查辦,這是禁煙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於是道光帝開始懲辦吸煙和禁煙不力之官吏,表彰和重用禁煙出力之官員。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道光帝決定要派出禁煙堅決的高級大員去鴉片淵藪之地的廣東主持查禁鴉片事宜。既然當時禁煙最有成效的高級官員只有林則徐、琦善等少數幾個,而琦善身為署理直隸總督,擔負著捍衛京師根本重地的重任,自難輕易離開。在這樣的情況下,查辦廣東鴉片欽差大臣的重任就自然落到林則徐身上,這是不值得奇怪的。與此同時,九月初八日道光帝將吸食鴉片的□親王奕□、輔國公溥喜革去王爵和公爵;九月十一日將妄請弛禁鴉片的太常寺少卿許乃濟休致。
從道光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道光召林則徐來京陛見,至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林則徐奏報抵粵,僅短短四個多月,道光就發佈了近二十道諭旨,獎敘了一批查禁鴉片出力官員,懲處了一批隱存鴉片、藏匿煙具、吸食鴉片以及查緝煙犯不力的文武官員。這一時期頒佈的上諭表明:表彰、獎勵和重用查拿鴉片勤奮之官員,申斥查煙不力之官員,懲辦吸食鴉片及包庇鴉片人犯之官員,是道光帝禁煙措施的主要特徵。道光帝挑選在湖北地區禁煙卓有成效的林則徐赴廣東禁煙,這是道光帝禁煙措施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正如馬克思指出的:“中國政府在1837年、1838和1839年採取了非常措施,這些措施的頂點是欽差大臣林則徐到達廣州和按照他的命令沒收焚毀走私的鴉片。”(《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28頁。)
四、禁煙運動是一場全國性的持久運動
人們把禁煙派說成是少數派,順理成章,就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林則徐“到粵查禁鴉片以來,一直是在反禁煙派的掣肘下孤軍奮戰的。”(楊國禎《林則徐傳》,第265頁。)這種說法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首先應當指出,林則徐是在全國掀起禁煙高潮的情況下到達廣州的。廣州人民在1838年底和1839年初曾兩次進行反對鴉片和英國破壞中國禁煙的鬥爭,其中後一次有八千到一萬群眾參加了反對侵略的示威隊伍(亨德《廣州番鬼錄》,載《鴉片戰爭》第一冊,第261、262頁。)。兩廣總督鄧廷楨已經將英國駐廣州的煙販八人驅逐出境。林則徐一到廣州,即向道光帝奏報了廣州禁煙的大好形勢:“節次拿獲鴉片煙販,水陸交嚴。群情頗為警動。迨聞特派查辦之旨,聲威所被,震懾民夷。是以駐省年久之夷商喳□,於十二月請牌下澳,附搭港腳英船回國。其伶仃洋躉船內有港腳□船及咯吐船兩隻,亦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回去……。”(軍機處錄副奏摺,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林則徐奏摺。)
與此同時,全國各地都掀起了一個禁煙高潮。據清代檔案記載,道光十八、十九兩年,在盛京、山東、山西、陝西、河南、湖南、江蘇、江西、浙江、福建、廣西、四川、雲南、貴州、新疆等省,開展了大規模清查吸食鴉片、搜獲煙土、收繳煙具、緝拿煙犯、剷除罌粟花苗等行動。先後共搜獲煙土、煙膏五十八萬八千一百七十九兩,收繳煙槍、煙具三萬九千四百六十八件,拿獲販賣和吸食鴉片煙犯四千一百一十一名,剷除私種罌粟二百三十餘畝。如:道光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山東巡撫經額布奏報搜獲商船夾帶煙土七箱,計重一萬三千四百四十四兩之多;十月初三日兩江總督陶澍等奏報拿獲煙販多名,搜獲煙土五萬七千餘兩;十二月二十九日廣西巡撫梁章钜奏報查拿煙土煙膏一十二萬八千四百兩,煙槍六千三百四十餘杆,煙具七百五十餘件,實獲破案人犯一百二十餘名;……道光十九年正月初十日浙江巡撫烏爾恭額奏報拿獲煙槍犯一百五十名,煙土煙膏九千一百四十餘兩,並剷除罌粟花苗二百三十餘畝,收繳煙槍三千二百三十七杆, 煙具一百八十三件;三月二十四日四川總督寶興奏報,繳獲煙土煙膏三萬二千六百三十餘兩,煙具三千三百四十餘件,獲犯三十三起;三月二一十五日閩浙總督鐘祥奏報,統共獲犯三百二十四名,起繳煙土煙膏一十二萬五千四百餘兩等等。
根據上述檔案的記載,充分證明這場禁煙運動是全國性的。從白山黑水到雲貴高原,從東海之濱到天山南北,禁煙運動如火如荼地開展起來。而人們在談到禁煙運動時,往往只偏重于廣東、福建等沿海省區,甚至把禁煙運動僅僅看成林則徐在廣東查禁鴉片的活動,這顯然是有偏頗的。至於說到英人北上和林則徐被革職後全國禁煙情況,那就更不為人知了,事實上這場運動仍在繼續進行。
從道光二十年六月初七日英軍襲取定海之後,到道光二十一年底,全國仍在大規模進行禁煙活動。根據檔案記載,當時盛京、廣東、福建、湖南、浙江、江蘇、河南、江西、山西、四川、雲南、貴州、新疆等省督撫、將軍,都向皇帝分別奏報了各該省繼續查獲販吸鴉片、栽種罌粟的情形;審辦販賣鴉片、偷種罌粟人犯以及吸食鴉片的宗室、文武官員情況;懲處禁煙不力官員等。
另外,道光二十二年軍機處隨手登記檔中,也記載了一些有關禁煙的折片單。由此可見,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清政府一直在進行禁煙活動。總之,清政府不僅確實發動了一次全國性的持久的禁煙運動,而且在一定時期內,還是收到了相當成效的。
五、嚴禁派弛禁派和抵抗派投降派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繫
人們從嚴禁和弛禁的兩派鬥爭線索出發,認為鴉片戰爭爆發後,嚴禁派發展成抵抗派,而弛禁派則演變成了投降派。我們認為,這種把主張“嚴禁”鴉片就必然抵抗侵略,主張“弛禁”就必然採取投降主義路線的觀點是形而上學的,也是不符客觀歷史事實的。
有的同志說:“定海失守使道光帝手忙腳亂,動搖了當初的禁煙和抵抗政策。”(牟安世《鴉片戰爭》,第184頁。)事實說明,道光帝將林則徐革職,繼而起用琦善為欽差大臣赴廣東和英人交涉,儘管道光帝主觀上認為這是對英國侵略採取了“撫”的策略,實際上是採取了妥協、投降的立場,但是,這並沒有動搖道光帝的禁煙立場。
琦善剛赴廣東,道光帝就命令琦善跟蹤弋獲由閩廣帶鴉片竄入江西行銷的煙犯(軍機處上諭檔,道光二十年十月十七日。)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上諭是因林則徐奏請而頒發的,儘管當時林則徐已失去了道光帝的信任。
道光二十年十月二十日,限期一年六個月查拿鴉片期限迫近。廣西巡撫梁章钜上奏請求展限,道光帝在折上□批:“令出惟行,實屬莠言惑亂。”(軍機處錄副奏摺,道光二十年十月二十日梁章钜奏摺。)與此同時,道光帝在批駁梁章钜奏請禁煙展限諭中,再次強調:“朕令出惟行,斷不為所惑,所請著不准行。如果地方官敢存姑息之心,仍蹈養奸之習,或避處分,隱匿玩縱,一經發覺,朕惟執法從事,決不寬貸。”(軍機處上諭檔,道光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同一天,道光帝還頒給各省將軍督撫一道上諭,指出:“即日限期屆滿,或以無知觸法,朕甚憫焉。著通諭各省將軍督撫等,督飭所屬,認真查拿。至京師為首善之區,所有部旗文武大小各衙門,尤當合力同心,嚴查究辦。若心存推諉,試問盡職乎?抑溺職乎?斷不可因罪名較重,稍存姑息之心,仍蹈養奸之習。如果實力奉行,不留餘孽,即從前查辦不嚴,原可寬其既往,倘因規避處分,仍前玩泄,以致錮習不除,朕必不能輕恕……。”(軍機處上諭檔,道光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二日,道光帝在給欽差大臣裕謙等的上諭中說:“現在粵東夷船業經退出虎門,情形恭順。已降旨准令該夷循照舊章,在該省通商,並令其出具永不售賣鴉片煙土甘結,該夷等自不敢再在粵東夾帶銷售。”(軍機處上諭檔,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二日。)
上述事實說明,在整個鴉片戰爭過程中,道光帝在軍事上和戰不定,變化多端,但在嚴禁鴉片問題上卻始終如一,沒有發生過動搖。
長期以來,人們認為,林則徐赴廣東禁煙,雖然意味著嚴禁派的獲勝,但是並未能使兩派的鬥爭結束,迨至外國侵略者武裝進攻中國的時候,弛禁派就搖身一變而成為投降派,繼續同主張嚴禁的抵抗派鬥爭。前面已經指出,清朝統治階級內部並不存在嚴禁和弛禁兩派鬥爭。所以這一結論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但是,即使按照傳統劃分嚴禁和弛禁的標準來看,這一結論也是不能成立的。
大家知道,鄧廷楨是贊同許乃濟的弛禁論的,當黃爵滋提出重治吸食鴉片的意見後,鄧廷楨對此又表示異議。檔案還證明,鄧廷楨曾否認英國鴉片躉船的走私活動,包庇廣東巡緝鴉片走私官弁營私舞弊行為,壓制群眾揭露官弁借禁煙敲詐受賄的意見。鄧廷楨這些錯誤,無疑進一步助長了廣東鴉片走私的猖獗程度,無怪道光帝憤怒地說:“本省大小文武,養奸貽患,盡喪天良,深堪痛恨!”(軍機處上諭檔,道光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鄧廷楨這樣一個“貨真價實”的弛禁派,後來卻成了林則徐的親密戰友,在禁煙和抗英鬥爭中作出了傑出貢獻,他的歷史功績是任何人都抹煞不了的。
與此相反,琦善在禁煙運動初期確實做了一些工作。道光十八年八月十八日,琦善奏報先後拿獲煙犯十一名,並起獲煙土一萬六千餘兩;九月十九日又奏報天津鎮道前赴洋船,拿獲興販鴉片煙人犯,起出軍械煙具以及煙土十三萬一千五百餘兩,並將洋船扣留,嚴飭訊辦。道光帝批示:“查拿甚屬可嘉。”(軍機處錄副奏摺,道光十八年八月十八日琦善奏摺。)九月三十日,琦善又奏報續獲鴉片煙犯,起獲煙土、煙餅、煙丸和煙具等情況,道光帝批示:“必當如此認真,勉而勿怠,”(軍機處錄副奏摺,道光十八年八月三十日琦善奏摺。)客觀地說,琦善這一時期在天津的禁煙工作是比較出色的。同一時期,他比林則徐在湖北拿獲及首繳的煙土為多,比沿海的江蘇省亦多,琦善在天津禁煙中表現出來的能力,顯然也是道光帝信任琦善,並用琦善取代林則徐赴廣東的原因之一。但是,事違人願,琦善到廣東後,一味向英人妥協投降,並且私自同意英人寄居香港。琦善的這些賣國罪行,是任何人都不能為其開脫的。
最後談一下穆彰阿的問題,人們一般把他說成是反禁煙派和投降派的實際首領。在史料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我們姑且對穆彰阿是否是投降派的首領問題不輕易地下結論,而首先看一下他在禁煙運動中究竟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大家知道,穆彰阿是在反對黃爵滋重治吸食觀點占絕對優勢的情況下,會議具奏了《查禁鴉片煙章程三十九條》。此外,道光十九年,穆彰阿於五月初二日奏議《查禁吳淞口鴉片章程》; 五月十三日奏複《定擬洋人攜帶鴉片入口治罪專條》;六月初七日議奏《籌禁浙省洋煙罌粟章程》;八月十六日議複烏爾恭額所奏《嚴查海口鴉片章程》;八月二十七日議複裕謙所奏《禁煙章程》;道光二十年二月十四日會議《防緝山東海口鴉片章程》;三月二十七日議複《嚴禁回疆鴉片章程》……。應該說,這些禁煙章程,因地制宜,對禁煙工作還是起了一定積極作用的。
道光二十年九月初六日,在查拿鴉片限期迫近之際的關鍵時刻,前任禮部尚書貴慶奏請酌複禁煙舊例,提出仍恢復對吸食鴉片者處以枷杖,取消絞候(軍機處原折道光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馮贊□折,文中圈點系筆者所加;道光二十年九月初六日貴慶奏摺。)。十二月二十三日,穆彰阿等遵旨會議貴慶的奏摺,明確指出,欽定鴉片章程,“自各省遵行以來,至今已屆年餘,並未見有窒礙,本無庸再議更張,且吸食罪名定為絞候系在一年六個月之後,現因查辦嚴緊,戒者已多,迨經到限,安知不各顧身家,全行戒盡。若於未經屆限之先,輒行酌改例文,議從輕典,小民何知,妄自揣度,不以為恩有所貸,而以為法有不行,非獨未戒者難期速戒,即不食者亦將吸食,是成效未臻,而全功頓棄。該尚書所奏應無庸議。”(軍機處上諭檔,道光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穆彰阿等議複折。)從上述事實看,把軍機大臣穆彰阿說成是反禁煙派的實際首領,看來也是令人難以信服的。
總而言之,我們認為,歷史的發展是複雜的,它是由一幅幅五彩繽紛的畫面所組成的,有時還會出現倒立的影像。嚴禁派必然發展成抵抗派,弛禁派必然發展成投降派,用這種一刀切的方法研究和解釋錯綜複雜、千變萬化的歷史現象,往往是行不通的。
結束語
綜上所述,筆者總的觀點是:在十九世紀三十至四十年代(道光中葉),在中國境內所開展的一場轟轟烈烈的嚴禁鴉片運動,其真正的發動者,是道光帝本人。清代檔案證明,道光帝歷來是主張禁煙的。在林則徐的奏摺之前,道光帝已發動了全國性的禁煙運動,各地實際上已開始進行禁煙。林則徐八月二日的片奏,究竟對道光帝起了什麼樣的作用,現在雖然很難斷定,但至少道光帝既未在其上批示,又未為此而發佈上諭,只是交軍機處存檔。這也並不奇怪,因為林則徐所奏的內容並不新鮮,在這以前幾年,早就有人就鴉片之流毒會影響用兵及財政的問題上過奏章,道光帝也早已就此發佈過上諭。但是,林則徐禁煙的堅定立場和實際行動,更堅定了道光帝的禁煙決心,所以授命他為欽差大臣去廣東查禁鴉片。
道光帝發動的這次禁煙運動,是一場真正的禁煙運動,在全國範圍內普遍開展,並且收到了實效,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就在除廣東以外的各省區內,查獲鴉片八十多萬兩。而且這場禁煙運動堅持了較長的時間,鴉片戰爭爆發後,儘管軍事上清廷連連失利,負責指揮作戰的大臣不斷更換,但在戰爭過程中,道光帝沒有放鬆禁煙,查處吸食或興販鴉片案件的運動繼續在進行,吸毒販毒官員或普通煙犯仍然在受到懲處。正如馬克思指出的那樣:“在1853年咸豐皇帝雖然處在愈加困難的條件之下,雖然完全明白禁止日益增多的鴉片輸入之一切努力毫無結果,但終於不改變自己先人的一貫政策。”(《馬克思論鴉片貿易》,載《鴉片戰爭》第一冊,第6至7頁。)
筆者認為,今天我們如果仍然襲用老方法,從嚴禁、弛禁兩派鬥爭線索出發來研究禁煙運動和鴉片戰爭,顯然是不適宜的。所謂道光十八年之“弛禁”與“嚴禁”兩派鬥爭,實是後人的片面的分析認識,並非當時的事實。至於後來有人又從“弛禁”與“嚴禁”兩派之爭,演進到鴉片戰爭中的投降與抵抗兩條路線鬥爭,以此來證明投降派和抵抗派產生的歷史根源。這種在鴉片戰爭中被否定的人,必然在禁煙運動中被否定的形而上學觀點,與事實不符,而這種邏輯推理方法也是不足取的。
(文章來源:《歷史檔案》1986年第3期,中華文史網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