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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書就是皇帝說的話。所謂“天子之言曰制,書則載其言。”在周代,帝王的命令叫命。秦王蠃政統一六國後,改命為制,制即成為用以頒佈皇帝重要的法制命令的專用文書。《秦會要》卷六:“制者,王者之言,必有法制也”。兩漢及魏晉、南北朝的制書,基本上沿用秦朝的規定。唐代的制書,分制書和慰勞制書兩種。除用於頒佈國家重大制度的命令外,還用於官僚的褒獎嘉勉。明代的制書,是皇帝對個別官員或部分官員有所宣告時使用的命令文書。
清代稱制為制辭而不叫制書。制辭也並非是一種獨立的文種。乾隆朝《大清會典》記載:“凡朝廷德音下逮,宣示百官曰制。”就是說所有詔、敕、諭等詔令文書,凡載有天子之言者,都叫“制辭”。如詔、敕、諭之類,其開首都弁以“奉天承運,皇帝制曰”的話。
清朝的皇帝每逢祭祀天地行禮,須有制辭以誓於百官。其文曰:“某年月日某祀,惟爾群臣,其蠲乃心,齊乃志,各揚其職。敢或不共,國有常刑,欽者勿怠”。
清朝皇帝在位期間迎娶皇后,舉行大婚禮。亦備有制辭,其文曰:“皇帝欽奉太后懿旨,納某氏為皇后。茲當吉日令辰,備物典冊,命卿等以禮奉迎。”
再如清朝咸豐丙辰殿試的金榜制辭是:“奉天承運,皇帝制曰:咸豐六年四月二十一日,策試天下貢士馬員瑞等二百一十六名,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故茲誥示。”
這些制辭雖然措辭不一,頒行時的典禮各有不同,但都為宣示百官之用,而不下達于庶民。
(轉自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