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檔案保護技術概覽

  

一、檔案館庫建築技術 

 

庫房是檔案保護最基本的物質條件,對檔案保護起著重要作用。它是我國古代檔案保護技術的重要內容。通過檔案館庫建築而使檔案不受火厄、水災和蟲害,歷來受到重視。 

考古證明,在我國奴隸社會的商代就建立了保管甲骨檔案的庫窖。在殷代都城(今河南安陽小屯村)發掘出的殷代武丁時期的檔案庫窖,就集中了甲骨檔案1.7萬片。其中有些甲骨分組存放,保管得井然有序。這種集中保存檔案的庫窖,使得甲骨檔案避免了自然和人為的損毀,久藏以留後世,實為開創我國檔案保護技術的先河。這也表明至遲在西元前十三世紀,王朝的檔案已經是集中保管了。 

周代的天府,是“掌祖廟之守藏與其禁令”的處所。老子的“守藏室”,保存著周代的圖版、盟書、譜牒、誥誓等檔案。天府和守藏室就是周代的檔案館。另外,據《周禮》記載,檔案文書除了要有正本收藏於天府之外,還要有副本保存於有關官府之中,以作為平時行政的依據。可見,周代不僅建立了管理檔案的機構和場所,而且還規定了管理檔案的制度,開始有意識地保護檔案。 

西漢時(西元前200年左右)的大政治家蕭何,為收藏保管從咸陽收集的秦代檔案圖籍,在都城長安修建了專門檔案收藏機構石渠閣。石渠閣是蕭何為收藏重要檔案典籍專門建造的,而且在建造時還注意到了保管檔案的特定要求,這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難能可貴的。和石渠閣同時代的作為漢王朝宮廷內保藏歷史檔案和圖籍的庫房,還有蘭台、天祿閣、麒麟閣等。修造這樣堅固而又有防護設施的庫房來保管檔案,足見漢代統治者對檔案的重視。 

唐代的檔案庫保管著從中央機關、地方州縣衙署徵集來的各種檔案。唐代尚書、中書、門下三省的甲庫,專門保管詮選官吏的人事檔案——甲曆或官甲。甲庫是我國檔案史上出現的第一個專業檔案館。 

宋代在檔案館庫建築上比較突出的是,專門保管某一皇帝的詔令、詩文、書籍、家譜等檔案的機構——皇帝檔案圖書館。據《宋史·職官志》、《宋會要輯稿·職官七》等記載,從11世紀初建立宋代第一個皇帝檔案圖書館龍圖閣,到南宋咸淳元年建立的收藏理宗皇帝檔案的顯文閣,兩宋共計建立了11座皇帝檔案圖書館。這些皇帝檔案圖書館的建立,可以說是宋代檔案工作發展的顯著標誌。兩宋時期,由於檔案檔逐漸由卷軸式演變為折疊式,除了王朝中央收貯各級官署政務檔案的架閣庫之外,還出現了收貯各衙署歷年陳案的金耀門文書庫。宋仁宗時(西元10231055),江南西路轉運使周湛,鑒於地方檔案檔的繁多和管理混亂,在該地架閣庫中還創建了“千文架閣法”來保管州縣案牘。朝廷將這種方法在全國推廣,從而把我國古代檔案庫建造和檔案架閣制度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明清的檔案館,從建築規模、技術到管理水準都有進一步的發展。其典型代表是南京後湖黃冊庫和北京皇史緀。庫房已達900多間,庫存黃冊150多萬本,規模十分宏大。明朝統治者對建造該檔案庫非常重視。據說朱元璋曾親自參與庫房設計;庫房有意識地建在湖中心的幾個島上,周圍築以界牆,斷絕人畜往來,明令軍民不准引用湖水,不准在島上做飯,不准帶火種過橋入庫,這皆是為了檔案安全和保密;全部庫房前後留窗,這種設計在當時非常特殊,目的是為了通風。明代嘉靖初年(西元十六世紀二十年代)修建的太平府架閣庫(在今安徽省當塗縣),就注意到在地面鋪沙以防鼠患,上面再鋪木板以防潮濕;還注意到多開窗戶以便通風等,對檔案保護十分有利。 

北京的皇史緀始建于明朝嘉靖十三年(西元1534)七月,完成於嘉靖十五年七月,是目前我國保存最完整、最古老的檔案庫。皇史緀的正殿是無梁的建築。這種特殊的建築結構,不僅有利於防盜防火,而且能夠保溫,冬暖夏涼,保持殿內溫濕度的相對穩定。皇史緀實可謂是集我國古代檔案館庫建築藝術和檔案保護技術之大成。 

我國自古有石室金匱保管檔案的傳統。在檔案館庫建築上,從保護檔案的特殊需要出發,力求堅固耐久;在設計上突出防盜、防火、防潮等性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古人別具匠心地設計建造了眾多的檔案庫房,從石渠閣到皇史緀,在檔案保護技術發展史上佔有重要位置。 

 

二、有害生物防治技術 

 

由於簡牘檔案和紙質檔案材料含植物纖維,這類檔案較易受到有害生物的侵蝕。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國古代發明了許多方法。“殺青避蠹”是我國簡牘時代檔案保護上的重要成就。它是古代勞動人民尋求通過處理檔案製成材料而保護檔案的一項成果。染紙避蠹也是保護紙質檔案的有效措施之一。我國最早出現的避蠹紙是一種用黃檗汁加工的紙張,叫“潢紙”。黃檗汁中含有小柏堿(黃連素),滲入紙中可以使紙常年防蛀。這種方法自西元二世紀末起至清朝,一直使用著染紙避蠹這種保護檔案的方法。 

草藥避蠹也是古代檔案防蟲的重要措施。其做法是將具有避蟲作用的植物葉片夾置在檔案中間或放在庫房裏。漢代收藏檔案圖書的處所稱為蘭台,即是當時普遍用蘭草防蠹而得名。蘭草之後,運用芸香草、煙草、荷葉、芥茉和香蒿等。此外,我國古代還用麝香預防書蟲、白蟻和老鼠等有害生物。這充分說明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在長期保存檔案的實踐中,積累了十分豐富的防治檔案有害生物的經驗。 

 

三、檔案修裱技術 

 

西元二世紀漢和帝時,管理宮廷用品的宦官蔡倫,改良了當時造紙的方法,發明了造紙術。這項偉大發明的推廣和普及,使檔案製成材料發生了巨大變革。西元三世紀之後,簡牘檔案基本已被紙質檔案所代替,紙已成為形成檔案的主要材料。這一變革加快了檔案形成速度,同時也促進了檔案保護技術尤其是檔案修裱技術的發展。 

據記載,早在南朝劉宋時的虞和就對書畫修裱有過論述,他對漿糊製作、防腐、用紙的選擇,以及去汙、修補、染潢都有見解。這裏雖然提的是書畫,但我國古代檔案與文書、圖籍相互融合、界限不分,檔案修裱也是被包括在內的。宋代設有專門職官主管修裱之事。從留傳下來的宋代宣和裝等一些裝裱成品中,可見當時修裱技術已達到相當高的水準。 

明代周嘉胄著有《裝潢志》,總結了當時的修裱技術。他說:“古跡重裱,如病延醫”。他在談到修補時說:“補綴須得書畫本身紙絹質料一同者,色不相當尚可染配,絹之粗細,紙之厚薄,稍不相侔,視即兩異。故雖有補天之神,必先煉五色之石,絹須絲縷相對,紙必補處莫分。”可見當時修裱技術已是十分精湛了。 

對檔案的修復古時也有專門記載,如《唐會要》卷八二上提到,元和之時,因“年月積久,文字凋缺”,把大曆十年到貞元年間的甲曆進行了修復。明代弘治三年,也曾對賦役黃冊進行一次“酌情修補”。清代乾隆四十年首先修繕了“滿文老檔”,以後修繕檔案衍為制度。古代檔案修裱技術,經過勞動人民的長期實踐,逐漸純熟。它對保護我國檔案遺產起到重要作用。 

 

四、檔案保護技術管理規章 

 

嚴格的技術管理規章對保護好檔案是必不可少的。立法治檔,把保護檔案納入法制範圍之,也是我國古代檔案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考古研究證明,我國很早就出現了有關檔案保護的明文法令。20世紀70年代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簡中,有一批戰國時代秦國的法律遺文,其中《秦律雜抄》規定保存、看守文書檔案的人,不能出賣檔案以牟私利,否則就要撤換。秦律中還規定,丟失文書檔案的,要依法治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秦律中還專門有關於庫房防火的條文。漢代中、後朝,由於王朝各種檔案典籍空前增多,相應的保管制度和副本制度也進一步健全。在這些制度推動下,兩漢時期的檔案保護工作取得了明顯的進步。唐代的典章制度和律令條文也有檔案管理、保護內容。關於檔案匯交保存制度規定等。宋代在繼承唐代的基礎上,又有新的發展。如增加定期晾曬制度。元代的檔案保護制度基本上繼承了宋代。明清的制度則甚于唐宋。明代嚴禁老百姓及一般官員靠近後湖窺視黃冊庫。 

《清律例匯纂大成》要求文書檔案人員嚴加保護檔案,庫房夜間由值宿吏看守,“如有遺失,一併斥革”,官吏“偷竊檔案,希圖訛詐,並藏匿、抽換、接扣、挾嫌傾陷者……交刑部從重治罪”等。 

綜上所述,我國的檔案保護技術從先秦時期產生,經過漫長的歷史進程,不斷創新,日臻完善,古代檔案保護技術是我國古代文明的組成部分,認真總結歷史經驗,對今天的檔案保護也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文章來源:《檔案學研究》1996年增刊,中華文史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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