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年前,康熙統一臺灣,完成了清初的統一大業。這是清朝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對中國歷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康熙是這一壯舉的最高決策者和總指揮,施琅是奉命出征的主帥。清代檔案記載:“施琅克副皇上委任,深入海島,剿撫多年賊寇,其功實大。”[1] 康熙也多次指出:“施琅之功甚大。”[2] 充分肯定了施琅的豐功偉績。在此僅就施琅對清朝統一臺灣的重要貢獻略作論述。
一、力主平臺,四海歸一
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順治十八年(1661年),民族英雄鄭成功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臺灣,以此作為抗清的基地。翌年,鄭成功病逝,鄭經繼位。臺灣鄭氏政權逐漸發生了變化。
鄭成功曾多次聲明,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鄭經卻背叛其父,提出所謂“臺灣非中國版圖”的謬論,意在分裂割據。他宣稱自己已“橫絕大海,啟國東甯”,自成“一國”,要求清廷待以外國之禮,“比同朝鮮”。遭到康熙帝的斷然拒絕。康熙八年(1669),康熙帝諭道:“朝鮮系從來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至於比朝鮮,不剃發,願進貢投誠之說,不便允從。”[3] 清政府與臺灣鄭氏的矛盾,由抗清轉變成了統一與分裂的鬥爭。
施琅(1621—1696),字尊侯,號琢公,福建晉江人。原為鄭成功的部下,後投降清朝,被任命為同安副將,升至福建水師提督。早在康熙三年(1664),他就提出:“鄭經遁臺灣,若不早為撲滅,使其生聚教訓,而兩島必複為竊據。當乘其民心未固、軍情尚虛,進攻澎湖、直搗臺灣。庶四海歸一,邊民無患。”[4] 靖南王耿繼茂、總督李率泰就此與施琅商議,合疏提請進剿。
康熙三年(1664年)十一月,施琅奉命率兵進發臺灣,“舟師行至洋面,驟起颶風,難於逆進而還。”[5] 清廷命有關將弁酌情妥為商議,伺機進取,再攻臺灣。
康熙四年(1665年)三月二十一日,施琅第二次率軍進征臺灣。二十九日,舟師已駛入外洋,又遇颶風,不得不返回蓼羅。隨後,連日狂風大作,施琅等只得駛回金門。
四月十六日,施琅又一次率軍進發臺灣。十七日,軍至澎湖口,“驟遇狂風大作,暴雨傾注,波濤洶湧,白霧茫茫,眼前一片迷漫。我舟師不及撤回,皆被巨浪淩空拍擊,人仰船傾,悲號之聲,猶如水中發出,情勢十分危急。”[6] 施琅所乘戰船也飄流至南方,十八日方駛至潮州府屬表衛。二十六日,施琅返回廈門。
施琅在兩年之內三次率軍進發臺灣,均因颶風所阻,勞師而返。但他仍然表示:“竭誠效命,矢志滅賊”,“挑選精兵,約期複征。”
康熙六年(1667年)十一月,施琅上了《邊患宜靖疏》,明確提出:鄭氏在臺灣“恃險負固,雖戢翼斂跡,未敢突犯,而蜂蠆有毒,沿邊將為不寧。”“為今之計,順則撫之,逆則剿之。若咨其生聚教訓,恐養癰為患。”“以臣愚見,不如乘便進取,以杜後患。”“且數年以來,沿邊江、浙、閩、粵多設水陸官兵,佈置錢糧,動費倍增,皆為殘孽未靖之故。如臺灣一平,防兵亦可裁減,地方益廣,歲賦可增,民生得寧,邊疆永安,誠一時之勞,萬世之逸也。”[7]
這篇奏疏受到了朝廷的重視。康熙七年(1668年)正月十日奉旨:“渡海進剿臺灣逆賊,關係重大,不便遙定。著提督施琅作速來京,面行奏明所見,以便定奪。”[8]
康熙七年四月,施琅再上《盡陳所見疏》,明確指出:“伏思天下一統,胡為一鄭經殘孽盤踞絕島,而拆五省邊海地方,畫為界外,以避其患!自古帝王致治,得一土則守一土,安可以既得之封疆而複割棄?”倘若不平定臺灣,而嚴遷海之令,不僅“賦稅缺減,民困日蹙”,海防所需,錢糧浩繁,“年年協濟兵食,何所底止?”而且鄭氏在台,“懼罪之弁兵及冒死之窮民以為逋逃之窟,遺害叵測。”更有甚者,倘若鄭氏“收拾黨類,結連外國,聯絡土番耕民”[9],窺伺邊場,則更將後患無窮。
因此,他力主平定臺灣,提出:“若臺灣一平,則邊疆寧靖,防兵可減,百姓得享升平,國家獲增餉稅,沿邊文武將吏得安心供職,可無意外罪累。”並表示:“臣蒙皇上逾格擢用,荷恩深重,分應圖賊,以盡厥職。每細詢各投誠之人及陣獲一二賊夥,備悉賊中情形,審度可破之勢,故敢具疏密陳。蒙旨宣召微臣進京面奏,謹將臺灣剿撫可平機宜,為我皇上陳之。”[10]
這篇奏疏既分析了必須平臺的理由,又提出了如何平臺的方略,言之有據,籌畫周密。然而,由於施琅前幾次出兵征台都無功而返,八旗勁旅雖長於騎射,卻不習海戰,清軍將領亦然,因此人多畏難。“事下部議,以風濤莫測,難以制勝,寢其奏。”[11] 加之施琅本系叛鄭投清,其子侄尚在臺灣,清廷對施琅心存疑忌。因此,清廷沒有採納施琅的平臺之議,而是實行招撫之策。
清廷撤福建水師提督,授施琅為內大臣,晉伯爵。從此,施琅留任京師,長達13年。在這期間,他始終不忘規取臺灣,密切關注東南沿海的局勢。深知“鯨穴未搗”,必為邊患,“慨然有澄清之志”。為此,他於“朝退休閒,翻閱二十一史,鑒古今成敗及名臣言行可法者,一一具志諸胸中”。[12] 三藩之亂爆發後,鄭經捲入叛亂,一度佔領漳州、泉州、潮州等地。施琅“每蒿目時艱,歔欷扼腕,聲淚俱下”。他加緊研究“風潮信候,生崖斷港”等海戰諸技,力求“審進退,料彼己”,以備朝廷之用。他還常與福建籍在京官員李光地等人談論平海方略,“指畫明悉,凡征戰機宜,以及絕島巨浸、險阻阨塞之處,如列諸掌”,[13] 使李光地瞭解了他的能力,認定他是將帥之才。
康熙十九年(1680年)二月,施琅在臺灣的子侄施齊、施亥欲為清軍內應事泄,全家70餘人都被鄭經殺害。施琅得知,發誓報仇。清廷也因此消除了對施琅的猜疑。
十九年八月,三藩之亂即將平定,康熙帝的注意力轉向臺灣,開始與大臣商議“進剿海賊事”。[14] 二十年(1681年)六月,康熙得到福建總督姚啟聖的密報,獲悉鄭經病死,臺灣內亂,認定時機成熟,下令進剿。他諭道:“進取臺灣事情,關係重大,著該將軍、總督、巡撫、提督等同心速乘機會,滅此海寇。”[15] “務期剿撫並用,底定海疆,毋誤事機。”[16]
進軍臺灣,全靠水師。姚啟聖疏薦施琅,並願以其家百口擔保。內閣學士李光地也力薦施琅,說施琅“全家被海上殺,是世仇,其心可保也。又熟悉海上情形,亦無有過之者。又其人還有些謀略,不是一夫之勇。又海上所畏,惟此一人,用之則其氣先奪矣”。[17]
二十年(1681年)七月,康熙帝重新起用施琅為福建水師提督加太子少保。八月十四日,康熙帝在瀛台召見施琅,諭道:“爾至地方,當與文武各官同心協力,以靖海疆。海氛一日不靖,則民生一日不寧,爾當相機進取,以副朕委任至意。”[18] 施琅得到了大展鴻圖的機會,以實現他多年的心願。
二、 智勇兼備,出奇制勝
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施琅抵廈門任職,立即著手備戰。
當時,福建督撫都決意進兵,平臺建功。康熙也明確旨令督撫提同征,命施琅與文武各官同心協力。姚啟聖是施琅的舉薦人,但在進軍路線和風向問題上與施琅多有分歧。為免遇事掣肘,施琅斷然上疏,請求朝廷給以專征之權。
二十年(1681年)十月,施琅奏言:“臣職領水師,征剿事宜,理當獨任。”[19] 沒有得到批准。二十一年(1682年)三月,他上《密陳專征疏》,明確提出:“督臣宜駐廈門,居中節制,別有調遣,臣得專統前進。”[20] 仍然沒有得到批准。旨令:“協謀合慮,酌行剿撫。”[21] 九月,施琅再上《決計進剿疏》,重申獨任之請,懇求“皇上信臣愚忠,獨任臣以討賊,令督撫二臣催趲糧餉接應,俾臣整搠官兵,時常在海操練,勿限時日,風利可行,臣即督發進取。”[22] 他終於得到議政王大臣會議、明珠、李光地的有力支持。明珠奏言:“若以一人領兵進剿,可得行其志。兩人同往,則未免彼此掣肘,不便於行事。”“著施琅一人進兵,似乎可行。”[23] 康熙看出問題癥結,同意由施琅專征,並諭道:“進剿海寇,關係緊要,著該督、撫同心協力,趲運糧餉,勿致有誤。”[24] 這就為施琅的順利進征創造了條件。
早在康熙六年(1667年),施琅就提出先攻取澎湖,大兵壓台,迫鄭歸附的作戰方案。在《邊患宜靖疏》中,他明確指出:“蓋澎湖為臺灣四達之咽喉,外衛之藩屏,先取澎湖,勝勢已居其半。是役也,當剿撫並用。舟師進發,若據澎島以扼其吭,大兵壓近,賊膽必寒。遣員先宣朝廷德意,如大憝勢窮,革心歸命,抑黨羽離叛,望風趨附,則善為渡過安插,可不勞而定;倘執迷不悔,甘自殄絕,乃提師進發,次第攻克,端可鼓收全局矣。”[25]
康熙七年(1668年),在《盡陳所見疏》中,他再次提出:“大師進剿,先取澎湖以扼其吭,則形勢可見,聲息可通,其利在我。仍先遣幹員往宣朝廷德意,若鄭經迫之勢窮向化,便可收全績。倘頑梗不悔,俟風信調順,即率舟師聯綜直抵臺灣。”[26]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施琅仍然堅持十多年前的方案,決定先攻澎湖,再取臺灣。他在《密陳專征疏》提出:“澎湖一得,更知賊勢虛實,直取臺灣,便可克奏膚功。倘逆孽退守臺灣,死據要口,我師暫屯澎湖,扼其吭,拊其背,逼近巢穴,使其不戰自潰,內謀自應。”[27]
作戰方案確定之後,何時出兵?施琅經過“日夜磨心熟籌”,大膽地選擇了六月。一些清軍將領對此心懷疑慮,認為六月多颱風,渡海困難,且天氣炎熱,士兵疲勞,不宜進攻。應該乘九、十月北風起時出兵。施琅卻認為冬季北風強勁,不利於船隊的航行和停泊,在澎湖海上作戰,很難一戰即勝,如果船隊被海風吹散,就不易集結。夏季的西南風比較柔和,尤其在夏至前後,有幾日風平浪輕。利用這個時機,“從銅山開駕,順風坐浪,船得聯綜齊行,兵無暈眩之患,深有得于天時、地利、人和之全備。”[28] 而且夏季多颱風,一般不宜渡海作戰,鄭軍必定防備鬆弛。因此,施琅堅定地表示:“勿憚暑!兵法不曰,出不意,攻無備乎?”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十四日,施琅親統大軍,由銅山啟航出征,進軍澎湖。鄭軍守將劉國軒認為,“六月風波不測,施琅是慣熟海務者,豈敢故犯突然興師乎?不過虛張聲勢。”[29] 十五日,清軍抵達澎湖,鄭軍大驚。十六日,施琅發起進攻,鄭軍迎戰,雙方各有傷亡。
十七日,施琅將船隊集中在澎湖的八罩嶼,選擇時日,準備再攻。劉國軒期待颱風驟起,以逸待勞,不戰而勝。可是,他的期望落空。“稽古以來,六月時序,澎湖無五日和風,即驟起颶風,怒濤山高,變幻莫測,三軍命懸,悉聽之天。”而施琅抵澎旬餘日,竟天公作美,“海不揚波”。[30]
二十二日,施琅指揮全軍與鄭軍決戰。清軍“風利舟快,瞬息飛駛,居上流上風之勢壓攻擠擊,無不一當百;又有火器火船,乘風縱發,煙焰彌天”。[31] 鏖戰終日,大獲全勝。以楊德為首的5千余名鄭軍官兵倒戈歸清,餘者全部被殲,劉國軒和少數將領乘船逃回臺灣。
澎湖海戰,鄭軍主力喪失殆盡。康熙高興地說道:“施琅大敗海賊,克取澎湖,此乃捷音。”[32] “澎湖乃臺灣咽喉之地,克取臺灣即在旦夕。”[33]
在這場決定性的戰役中,施琅智勇兼備,出奇制勝,功勞卓著。李光地稱讚道:“時異勢殊,而公前二疏所陳者,無一不酬於後。自奉命專征,……籌畫措置,又無一不符於前。吾以是知公計之熟、料之明、知己知彼、算定而後戰,故能役不逾時而成不世之功。”[34] 曾與施琅意見相左的姚啟聖也欽佩地說道:“六月渡海,深入不毛,提臣施實為人之所不敢為;而身親行陣督戰帶傷,提臣施實又為人之所不肯為。”“提臣之勳,真莫大焉。”[35]
三、 國事為重,不計私仇
施琅與鄭氏集團有三世仇。無庸諱言,施琅力主平臺包含有強烈的復仇心理。對此,他本人說得十分明白。康熙六年(1667年),在《邊患宜靖疏》中,他明確表示:“與賊仇不共戴。”“賊一日未滅,臣一日未安。”[36] 康熙七年(1668年),在《盡陳所見疏》中,他再次重申:“心切父弟之仇,故靡刻不以滅賊為念。”[37]
康熙二十年(1681年),施琅受命複任福建水師提督,率師東征,仍念念不忘報仇雪恨。他坦言:“臣蒙特簡,征剿海賊。受命之初,竊意藉此可雪父弟子侄仇恨。”[38] 但是,他“審量賊中情形”,清醒地認識到能否圓滿完成皇帝旨命,順利解決臺灣問題,關鍵是“要當服其心”。如果為報私仇而肆行剿殺,必將激起鄭氏軍民的強烈反抗,帶來嚴重後果。因此,他決心以戰逼和,在平定臺灣的過程中,“不敢因私仇而致多傷生命”。[39]
清軍攻佔澎湖後,有人向施琅進言:“公與鄭氏三世仇,今鄭氏釜中魚、籠中鳥也,何不急撲滅之以雪前冤?”他慨然答道:“吾此行上為國,下為民耳。若其銜璧來歸,當即赦之,毋苦我父老子弟幸矣,何私之與有?!”[40] 因此,他沒有立即向臺灣進兵,而是穩定人心,嚴令全軍秋毫勿犯,曉諭澎湖居民“各宜安意生業,耕漁是事”,免除三年賦稅差役。與此同時,他一面派人為投降的鄭氏官兵治傷,一面向鄭氏的親信人員鄭重宣佈:“斷不報仇!當日殺吾父者已死,與他人不相干。不特臺灣人不殺,即鄭家肯降,吾亦不殺。今日之事,君事也,吾敢報私怨乎?”[41] 並折箭為誓,厚賞其人。對劉國軒的親信,施琅也予以優待,並表示只要劉國軒肯降,“吾必保奏而封之公侯。前此,各為其主,忠臣也,彼固無罪。”[42] 他還對被俘官兵予以口糧,放其歸台。這些官兵到台後,輾轉相告。聞者 “莫不解體歸心,唯恐王師不早來也。”
劉國軒自澎湖敗後,自知無力回天,見人心已散,首倡投降。閏六月八日,鄭克(土+爽)、劉國軒遣人至澎湖施琅軍前,表示願意納款投降。施琅提出,必須劉國軒、馮錫範前來面降,“將土地人民悉入版圖”,遵制遞發,移入內地安插。
施琅將鄭氏求撫之事上報朝廷。兵部未允,票擬“知道”。[43] 康熙明確指示:“若不許其投誠,則彼或竄處外國,又生事端,不若撫之為善。”[44] 他頒赦招撫,敕曰:“朕體上天好生之心,薄海內外,率俾安全,特頒敕旨,前往開諭。爾等果能悔過投誠,傾心向化,率所屬偽官軍民人等,悉行登岸,將爾等從前抗違之罪,盡行赦免,仍從優敘錄,加恩安插,務令得所。”[45]
七月二十七日,鄭克(土+爽)、劉國軒、馮錫范各將印冊上繳施琅,向清軍投降。八月十三日,施琅率師抵達臺灣。“百姓壺漿,相繼于路”,“市不易肆,雞犬不驚”。施琅“宣佈皇仁”,賞賜投誠人員,禮待鄭氏家族和劉國軒等人,並親至鄭成功廟致祭。他在祭文中說:“逮賜姓啟土,世為岩疆,莫可誰何。”“琅與賜姓,前為仇敵,情猶臣主”,如今之勢,“公義私恩,如是而已”。[46]
施琅以國事為重,不計私仇,表現了一個政治家的寬闊胸懷,產生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廣泛的讚譽。康熙稱讚他“戢兵而惟宣德意,受降而不復私仇”。[47] 捷書到闕,時值中秋,康熙愉快地揮毫寫道:“島嶼全軍入,滄溟一戰收。降帆來蜃市,露布徹龍樓。上將能宣力,奇功本伐謀。伏波名共美,南紀盡安流。”[48] 充分肯定了施琅的豐功偉績。
四、 善後之計,遠見卓識
鄭氏歸清之後,清廷對臺灣的棄留議論不一。有人主張“棄其地,遷其人”。康熙也對臺灣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臺灣屬海外地方,無甚關係。”“臺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49]
姚啟聖主張留守臺灣。二十二年(1683年)八月,他上疏建言:“臺灣若棄而不守,勢必仍作賊窠,曠日遲久之後,萬一蔓延再如鄭賊者,不又大費天心乎?”“況臺灣廣土眾民,戶口十數萬,歲出錢糧似乎足資一鎮一縣之用,亦不必多費國帑,”“似未敢輕言棄置也。”[50]
施琅堅決反對棄台。“會議之際”他“諄諄極道”,言猶未盡。會議之後,他“不避冒瀆,以其利害自行詳細披陳”,於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寫下了著名的《恭陳臺灣棄留疏》。
在疏中,首先,他明確指出臺灣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北連吳會,南接粵嶠,延袤數千里,山川峻峭,港道紆回,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臺灣一地,雖屬外島,實關四省之要害。”
其次,他陳述了臺灣的富庶之況。指出臣奉旨征討,親歷其地,備見野沃土膏,物產利溥,耕桑並耦,魚鹽滋生,滿山茂樹,遍地修竹。硫磺、水藤、糖蔗、鹿皮,一切日用之需,無所不有。木棉盛出,經織不乏;舟帆四達,貿易興盛。“實肥饒之區,險阻之域”。
接著,他反駁了“棄地遷人”的主張。認為臺灣人口眾多,農工商賈,各遂其生。若一行徙棄,安土重遷,失業流離,殊費經營,實非良策。況以有限之船,渡無限之民,非閱數年,難以報竣。倘若渡載不盡,不法之徒竄伏潛匿。內地歹徒鋌而走險,糾黨為崇,將對清朝統治極為不利。
隨後,他回顧歷史,總結教訓。指出荷蘭人佔領臺灣時,“聯絡土番,招納內地人民,成一海外之國,漸作邊患”。以後鄭成功收復臺灣,以此作為抗清基地,“窺伺南北,侵犯江浙”,朝廷震撼。因此,守臺灣便是“東南之保障,永絕邊海之禍患”。
與此同時,他提出了守台的具體建議,分析了軍費問題,認為不會增加清廷的財政負擔。因為海氛既靖,內地溢設之官兵,盡可陸續汰減,以之分防臺灣。臺灣設總兵一員、水師副將一員、陸師參將二員,兵八千,足以固守,無添兵增餉之費。或者寓兵於民,亦能濟用,可以減省,無庸盡資內地之轉輸。
最後,他強調指出:若臺灣棄而不守,曾經侵佔過臺灣的荷蘭人必將捲土重來。他們“無時不在涎貪,必將乘隙以圖”。一旦得逞,“必合黨夥竊窺邊場,迫近門庭。此乃種禍後來,沿海諸省,斷難宴然無虞”。
因此,他大聲疾呼:“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即為不毛之地,必藉內地挽遠,亦斷斷乎其不可棄。”
這篇奏疏言辭懇切,入情入理,振聾發聵,受到了康熙的重視。二十三年(1684年)正月,康熙明確宣佈:“臺灣棄取所關甚大。”“棄而不守,尤為不可。”[51]
根據康熙的命令,清政府在臺灣設一府三縣,總兵官一員、副將二員,兵八千,駐防臺灣;澎湖設副將一員,兵二千駐守,隸屬於福建省。臺灣的行政建制從此與內地劃一。臺灣的歷史由此掀開了新的一頁。
施琅力主留台守台,鞏固邊防,維護統一,防止外來侵略,對國家民族作出了極其重大的貢獻。他的遠見卓識造福後人,流芳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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