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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代
1996年7月,在中津川舉行了明清史夏季研討會,討論主題是“中國清代後期的地域社會”。自1981年的專題討論會提出“地域社會的視角”以來,至今已過去了十五年,“地域社會論”仍然成為本次夏季研討會的主題,而且參與者達到100人之多,可見“地域社會”的視角已經成為當前明清史研究的主流。此次研討會討論了森正夫提出的“地域社會”論的所有課題和問題,雖然未能全部解決,但作為總括中國史研究現狀和課題叢書的一環,是森正夫主編的《明清時代史的基本問題》(《中國史學的基本問題4》)一書的出版。在該書《總論》中,森正夫總結回顧了八十年代以來明清史研究的歷程,分析了當時提出“地域社會論”這一全新研究視角的學術背景。可以說,關注”地域“是八十年代以來明清史研究的主線,學者從探討具有多種特徵的地域社會的存在形態,以及社會組織、秩序意識等問題入手,發展到致力於開拓新的研究領域和構築明清史的全貌,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許多新的課題和方法論。該書所收有關研究“地域”和“民眾意識”的成果,實際上也是八十年代以來這一領域研究的反映。在此,謹對1996年和1997年的清史研究狀況作分門別類的簡要介紹。
(一)政治
林田芳雄《臺灣鄭氏政權的建立過程》(《史窗》53),將鄭成功在臺灣建立政權直至去世的經歷分為三期加以探討,分析了其由“複明”轉向最終建立獨立政權的變化情形。井波淩一《康熙辛卯江南科場案》(《東方學報》68),揭示出從案發到結案期間涉案官吏的真實面目,認為李煦、曹寅在正常途徑之外搜集的情報,成為影響康熙帝政治判斷的重要因素。中村正人《清代刑法有關“疑賊斃命”案件的處罰》(《金澤法學》38-1、2),敍述了嘉慶十六年發生的“疑賊斃命”的案件以及事後認定的處罰規定,認為其背景是法律條文雖從輕,實際執行卻從重,即並未予以減刑的結果。石橋崇雄《滿文〈禦制朋黨論〉》(《國士館史學》4),將遼寧省圖書館所藏滿文《禦制朋黨論》譯成了羅馬文字。作者歷來認為,雍正帝時期中央集權制權力支配的確立,是中國官僚制度機構與滿族部族制要素積極融合的結果。這一主張應當體現在對滿文《禦制朋黨論》的分析中,我們期待著作者進一步的研究和論證。瀧野邦雄《從李光地的眼睛看湯斌的失意(上、下)》(《經濟理論》273、274),根據李光地的記載,敍述了康熙時期朝廷官僚湯斌的政治狀況,特別是從失意至去世這一階段的情形,並分析了當時的黨爭問題。
石橋崇雄《滿州王朝論》(收入《明清時代史的基本問題》),分析了入關以前滿族王朝的政治構造與其後清朝政治構造的相似之點,確認從前者到後者之間存在著連續性,強調應從二者的連續性著眼進行考察。真水康樹《明清時期地方行政制度考》(《法政理論》30-2,新瀉大)和《雍正時期的直隸州政策》(《環日本海研究年報》4)二文,對明清時代各個時期地方行政制度的變動作了統計分析,並考察了其變化的背景。山本華《明末清初的牙行與國家》(《東洋史研究報告》,名大,122),從牙行的活動狀況與依靠地方政府籌措安排的物資、勞役之間的關連入手,以地方衙門必要的、持續的地方徵收體系的歷史發展為中心,分析了清代的地方行政。臼井佐知子《中國明清時代文書的管理與保存》(《歷史學研究》703),介紹了中國對以“檔案”為中心的文書史料的管理、保存以及開放情形,同時還介紹了有關地方行政的資料。梅田鬱編《前近代中國的刑法》一書,其中第三編收錄了有關明清時期的論文。瑪休·H·紹瑪《晚期帝制中國法律中的賣淫問題》(寺田浩明譯,《中國-社會與文化》12),認為雍正帝豁除賤籍,也取消了賣淫者的賤民身份,這是從道德上、刑事責任上、身份集團上的區分進而到性別程度的區分,反映了在法律認識和法律對策上有關原理基準變化的契機。
(二)經濟
泉澤俊一《清代東南沿海的米穀流通》(《歷史》86),分析了明中葉至乾隆時期福建省沿海地區米穀流通的狀況,揭示了其由供給地省內而江浙而臺灣乃至東南亞的轉運情形。日山美紀《關於清代典當業利率的一個考察》(《東方學》91),分析了自十六世紀後半葉至十七世紀後半葉江南地區典當業的利率情形,追溯了其下降的趨勢,指出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一的利率可稱為“低利率”,並認為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利率的降低。不過,還有必要進行更深層次的分析。山本進《清代長江中上游流域的商業網》(《歷史學研究》689),在設想市場多重構造的形成以及外地和本地商人集團出現的基礎上,以已然形成地域經濟圈的湖北、四川與其腹地湖南、雲南、貴州為主,從市場論的觀點出發,探討了各個地域商人集團的勢力範圍及其擅長的經營種類,論述了市場構造的變化和地方性商人集團發展的關係。北山勝次《康熙後期的物價問題》(《亞細亞》6),從經過電腦處理的《清實錄》史料中,抽出有關平糶、漕糧以及錢法的材料,考察了物價問題與官僚制度的關係。宮崎洋一《清代十七至十八世紀的黃河治水事業及背景》(《東洋史論集》24),以明末的潘季馴、清代康熙時期的靳輔、乾隆十八年的孫嘉淦和四十七年的阿桂為例,分析了他們提出的不同治河策略。關於清代治河的研究歷來十分缺乏,若能利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數量龐大的治河檔案,相信會取得進展。
宮崎洋一《清代十八世紀的水害與對策》(《史淵》224),以乾隆五十三年的荊州大洪水和堤防修築為例,圍繞明清時代的森林採伐與“環境”觀、森林採伐與洪水以及水利事業的關係等中心問題,考察了長江的對策和在此背景下形成的自然現。同一作者《清初中國的技術與“開發”》(《東洋史研究報告》,名大122),通過對明末清初山東籍官員孫廷銓所著《顏山雜記》的研究,揭示了其中有關行政改革、地域社會,以及技術史等各個方面的問題。川勝守《明清時代商品生產的發展與江南市鎮的形成》(《東洋史論集》,九大225),以市鎮為中心,利用江南地區的地方誌,補充了以往有關江南地區商品生產的研究,並描繪出江南市鎮的面貌。岸本美緒《清代中國的物價與經濟變動》一書,展現了作者對明清經濟史、物價史研究的全貌,並反映了作者試圖從經濟變動入手來研究清代社會經濟各方面狀況的構想。同一作者《明清時期的“找價回贖”問題》(《中國-社會與文化》12),從土地典當與賣斷之間存在的“找價回贖”的實際狀況著眼,分析了在土地紛爭情形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党武彥《乾隆初期銅錢流通的地域差別》(《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月報》177、178,專修大),根據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的朱批奏析,就乾隆九年針對錢貴問題而施行的京師錢法八條徵詢各省督撫意見以及各省督撫的回應等有關情形作了考察。庫裏斯羌·塔尼艾爾斯《明清時代的生產技術》(收入《明清時代史的基本問題》),把非技術的要素及其關連性和消費活動置於“技術史”的研究中加以考察,肯定了明清時代生產技術的歷史作用。川勝守《明清農業論》(收入《明清時代史的基本問題》),指出目前對明清農業技術史的研究尚不充分,並就明清農業的歷史發展及其影響作了初步探討。渡部武《關於清代產業技術“外銷畫”的調查紀要》(《民間工藝月刊》29-12),揭示了清代廣州販賣“外銷畫”的店鋪、畫坊的有關情形以及從事“外銷畫”創作的畫家的活動狀況。所謂“外銷畫”,即指當時向盛行“中國熱”的歐洲輸出的繪畫等工藝品。
(三)社會
遠藤隆俊《人造的系譜》(《東洋學集刊》75),把蘇州范氏與瀋陽范氏兩支範氏履歷的會合置於明末清初政治與社會的聯繫中加以考察,並推闡了明清時期宗族的存在形態。作者在結束議論時提出,從分佈于全國的範氏系譜的廣泛性來看,成網狀分佈的宗族組織應當成為今後的研究課題。欒成顯《明末清初庶民地主的一個考察》(《東洋學報》78-1),以徽州文書為依據,考察了明末清初庶民地主的典型,徽州朱學源一戶的具體存在形態,包括該戶的人口動態、土地所有狀況、土地買賣狀況,以及人口構成等情形,並指出所謂庶民地主,就是不具有官僚地位和學術地位等種種特權的中小地主。菊池秀明《明清時期廣西壯、漢兩民族的移住與“漢化”》(《紀要》131,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以廣西省桂平縣的事例為中心,考察了壯族、漢族移民與同化的過程,他們與“客籍”精英人物的關係,以及“漢化”的趨勢和身份的變化等問題。山本英史《明清黟縣西遞胡氏契約文書的考察》(《史學》65-3),介紹了保存在黟縣西遞胡氏舊宅二十六件文書中十三件的情況,並透露了公佈其他文書的潛在可能性。大部理惠《關於中國明清時期宗教結社教義的一個考察》(《語言、地域文化研究》2),分析了起源於明末的民間宗教黃天道的寶卷,揭示了其教義的內容。歷來學者多將民間宗教作為歷史分析和社會分析的素材來加以探討,而本文的研究與此迥異,直接從民間宗教的正面切入,這是很有意義的。我們期待著作者的進一步研究。川勝守《明清以來江南市鎮的共同基地義塚》(《東洋史論集》24),依據鄉鎮志的材料,考察了明清以來作為都市問題之一的墓地問題。
片山岡《華南地方社會與宗族》(收入《明清時代史的基本問題》),在關注清代珠江三角洲農村社會基層結構具體狀況的同時,考察了民間社會的結合與契機。井上徹《清朝與宗法主義》(《史學雜誌》106-8),著眼於清朝國家對祠堂制度和宗法主義的對策,認為雍正帝獎勵設置祠堂,表明清廷繼承了明代捨棄宗法主義的作法,一方面把宗族祠堂排斥於禮制之外,一方面又允許其實質性地存在。小田則子《十九世紀順天府寶坻縣的“村莊”與“村莊”聯合》(《紀要》,愛知大),從十九世紀順天府寶坻縣的事例出發,認為村莊與村莊之間的聯合是與農村的治安維持和宗廟管理等活動緊密結合的。松浦章《中國史研究中徽學的興起》(《東方》192)和臼井佐知子《徽州文書與徽州研究》(收入《明清時代史的基本問題》)二文,介紹了徽學研究的現狀與徽州文書及其相關資料。澀穀裕子《從徽州文書看“會”的組織》(《史學》67-1),依據徽州文書中有關帳簿,考察了徽州社會“會”這一組織的特徵。林玲子、柳田節子監修,亞洲女性史國際研討會執行委員會編《亞洲女性史》,是提交給亞洲女性史國際研討會的報告書。該書第一編第四章題為“美國的中國女性史研究”,其中所收與明清史有關的論文,對明清時期仍處於儒學倫理道德規範下的女性觀作了再探討,表現出積極重視明清時期女性作用的特點。夫馬進《中國善會善堂史研究》(《東洋史研究叢刊53》),是一部敍述善會、善堂運行機制,並嘗試揭示其歷史意義的大著。它不僅僅是關於社會福利史的研究,而且是從社會關係、社會組合與國家之間的關係著眼來研究善會、善堂史,提供多種視點的傑作。
(四)民族
松浦茂《十八世紀黑龍江下游地方的霍吉琿》(《東洋史研究》55-2),指出生活在黑龍江下游地方的邊疆各族,若有備齊大量珍貴毛皮到北京納聘,得到清廷恩賞並迎娶北京旗人女性為妻者,都被稱之為霍吉琿。這種聯姻結親制度是清廷實行的邊民制度的組成部分,其背景即為清廷對黑龍江下游地方的統治體制,霍吉琿則是與這一體制相互依存的。澀穀浩一《康熙年間清廷對土爾扈特的遣使》(《紀要》人文29,茨城大學),根據對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滿文檔案的深入考察,分析了康熙末年清廷派遣使團出使土爾扈特部落的情形,否定了以往使團負有勸其東歸使命的“密命說”。增井寬也《滿族覺爾察·哈拉考》(《立命館文學》544),對未被收入乾隆九年刊行的《八旗滿洲氏族通譜》的滿族著姓覺爾察·哈拉的“異常情形”作了考察。覺爾察·哈拉是清廷依據犯罪等級從宗室革退令其居住在覺爾察地方的諸派,與清太祖時期出仕家僕的“包衣”一派不同,但他們都屬於與清室關係比較疏遠的族派。
澀穀浩一《康熙五十四年準噶爾襲擊哈密事件與清朝》(《人文學科論集》,茨城大·人文30),認為康熙五十四年發生準噶爾襲擊哈密事件之後,清廷對準噶爾的斷然態度有所變化,開始探索和平解決事態的途徑。松浦茂《18世紀黑龍江中游地區民族的交替》(《東洋學報》79-3),考察了18世紀黑龍江中游地區的居住民族及其遷徙過程。柳澤明《清代黑龍江地區八旗制度的發展與民族的重新組合》(《歷史學研究》698),認為在清廷的控制下,隨著民族的劃分和支配情形的變化,生活環境也發生了變化,由此導致了大興安嶺各民族的重新組合。中村淳《西藏與蒙古的相遇》(《中央歐亞大陸的統合》),認為清朝與14世紀以來的各個王朝同樣,也依據藏傳佛教來論證“王權”的正當性。平野聰《藏傳佛教共同體與“中華”》(《國家學會雜誌》),在假定藏傳佛教共同體作為清代以來西藏等亞洲內陸地區多民族的統合理論存在的前提下,對“中華帝國”清朝的地位作了歷史的再探討。武內房司《清代清水江流域的木材交易與當地少數民族商人》(《學習院史學》35),考察了18世紀以來位於貴州省東部、湖南省西部的清水江流域商業化和木材交易的發達,分析了中國政治經濟系統的控制與當地社會、少數民族對此的回應。同一作者《西南少數民族》(收入《明清時代史的基本問題》),探討了土司制度以及改土歸流政策的有關問題,提出了西南少數民族社會研究的課題。庫米科·卡東《18世紀西雙版納的變化》(《研究論集》,名大·文·史學42),把18世紀上半葉雲南省西雙版納的社會,變動置於銀流通的經濟背景下予以探討,並強調了這一探討的必要性。
(五)學術文化
山口久和《章學誠的文本論》(《中國-社會與文化》11),指出章學誠在文本解釋上批評“樸學”的解釋,而主張理性行為受個性和情感的支配,這並非具有宋學的意味,而是“恕”,亦即要求讀者具有理想的共感能力和感情交流的資質。瀧野邦雄《翁方綱〈四庫全書提要稿〉》(《中國研究集刊》)和《關於復旦大學圖書館所藏翁方綱篡〈四庫全書提要稿〉的考察》(《經濟理論》272,和歌山大)二文,都是介紹、研究翁方綱所篡《四庫全書提要稿》的專文。前者介紹了翁方綱所篡《四庫全書提要稿》的情況,並推論了《四庫全書總目》編篡過程中某一方面的情形。後者則根據同一資料,考察了《四庫全書》編篡的有關情況。片山兵衛《文學作品中所見的明清教育》(《制度與社會》),認為從文學作品中能夠瞭解到教員和生徒的日常活動和思想意識。片岡一忠《洪亮吉傳(初稿)〈四〉》(《歷史人類》24),是關於洪亮吉系列傳記的最後一篇。洪亮吉生活于乾隆初年至嘉慶年間,亦即清朝統治由全盛開始出現衰微徵兆的時期,作者根據洪亮吉的詩文著述,撰寫了這部傳記。人們歷來認為,通過詩文著述來瞭解傳主的真實思想是有難度的,但要多角度地瞭解人物與時代的關係,這一研究又是十分必要的。
川島真《從天朝到中國》(《中國-社會與文化》12),認為清朝自稱從“天朝”到“中國”的這一變化,是在嘉慶以後開始的,它反映了清代世界觀的變化。大穀敏夫《清代的政治與政治思想史》(收入《明清時代史的基本問題》),主張從政治思想的角度來探討清代的政治史。佐藤一郎《滿人對中國的統治》(華島升、高山博編《地域的表像》,《地域的世界史》2),從清廷的文字獄入手,分析了清帝國存在的華夷問題。佐佐木愛《毛奇齡的思想經歷》(《東洋史研究》56-2),追溯了考據學家毛奇齡學問、思想發展變化的經歷,認為明清之際學術體系的變動存在著連續性與中斷性二者並列的複雜情形。伊東貴之《呂留良的“禮”說與“經權”觀》(《東洋思想與宗教》24),分析了清初理學家呂留良的思想主張在思想史上的意義。大西克巳《王船山的“郡縣”“封建”論》(《日本中國學會報》49),從“勢”這一歷史發展的趨勢出發,論述了王夫之的歷史觀和政治思想。國方九史《王船山對陽明學的批判》(《研究紀要》,吉備國際大·社會7),論述了王夫之對王畿及左派王學的批判。
(六)中外關係
艾力斯庫·丘魯夏《最初的對話》(森由利亞譯,《東方學》92),論述了在規模和時間都受到限制的十七世紀的中國關於基督教研究的意義,認為中國與文藝復興以後的歐洲文明之間高度理性水準的碰撞,是內在的本質性的。在此基礎上,作者指出,歷來在耶穌會研究問題上都偏重于傳教士的傳教活動,而問題的焦點在於中國學方面,並且應當以二者的統合為目標。淺見雅一《中國耶穌會士的任官問題》(《史學》65-4),提出了耶穌會士在中國任官是否能妥善履行其職責的問題。作者圍繞耶穌會士在中國任官問題,利用耶穌會士一方的材料,敍述了傳教士桑比阿吉出仕南明唐王朱聿鍵朝廷的經過,指出耶穌會士將在中國朝廷擔任官職視之為合法化方向並為之推闡理論根據,並且,通過任官問題,清代耶穌會確立了中國傳教的基本方針。井川義次《十七世紀耶穌會士的〈易〉解》(《日本中國學會報》48),以庫普列等人的著作《中國的哲學家孔子》中有關《易》的部分為例,指出該書從“謙遜”這一美德的共通性出發而主張中國哲學有神論,並認為其背景是傳教士試圖藉此論證他們在中國傳教的可能性。
吉田寅《基督教初期醫療傳道史研究》(《研究紀要》12),概述了十九世紀初葉中國新教傳道開拓時期傳教士的各種活動,並特別探討了浩卜宋的中文醫學書籍的內容與特色。浩卜宋醫學書籍是日本幕府末期接受西洋醫學的貢獻。同一作者《入華新教傳教士與〈三字經〉〈千字文〉》(《歷史學與歷史教育》50),介紹了十九世紀初葉來華的新教傳教士為普及基督教義而創作的各種《三字經》以及傳教士出版的《千字文》等情形。吉田寅還發表了《中國天主教史研究文獻目錄》(《東洋史論集》9)一文。
楠木賢道《從黑龍江將軍衙門檔案看康熙二三年的俄清關係》(《歷史人類》24),從黑龍江將軍衙門檔案的滿文檔冊中,選擇與一六八四年俄清關係史有關的部分,將其譯為日文,並概述了當時的俄清關係,認為黑龍江將軍衙門檔案是俄清關係史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料。
松浦章《清代前期的浙江海關與海上貿易》(《史泉》85),利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有關浙江海關的“黃冊”資料,以數量分析為主,考察了在沿海貿易和海外貿易中佔有重要位置的浙江海關的貿易情形。吉田寅《中國新教傳教史研究》(汲古書院),是作者根據在華傳教士的中文著作從事研究的論文集,作者試圖藉此闡明這些中文著述的歷史意義。同一作者《中國新教傳教與中文定期刊物》(《基督教史學》51)和《清代新教史研究文獻目錄》(《東洋史論集》,同大,10)二文,前者介紹新教傳教士中文著述及刊物,後者則收錄以新教為中心的研究成果。那須雅之《關於拉伯斯切德的〈英華字典〉》(《文學論叢》,愛知大114),從書志學的角度,對19世紀傳教士拉伯斯切德著的《英華字典》作了考察。
二、近代
自八十年代以來,近代中國史研究的視角和物件逐步多樣化。1996年的研究,也呈現出各種不同的風格。以下,謹譯取有特色的方面作簡要介紹。
其一,“亞洲經濟圈”的提出,這也是“世界體系”與中國、亞洲的關係問題。杉原薰《亞洲間貿易的形成與構造》一書(智慧書房),以“亞洲間貿易”為基本概念,歷史地敍述了東亞地域的經濟模式,為近代中國經濟史的研究,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岡本隆司《在通商與朝貢之間》(《紀要》,社會科學81,宮崎大學),著眼于中英雙方的關係來分析福州貿易的低迷和發展,指出其貿易重心出現“從廣東到上海”的移動趨勢,但廣東貿易體系仍然保有,並且,作者還進而論述了貫穿國內貿易、朝貢貿易和西洋貿易這一體系的存在。在此,作者雖然沒有直接涉及“世界體系”論,但無疑提出了就中國一方而言如何與“世界體系”結合這一視角。廖赤陽《網路的“交錯”》(《歷史學研究》691),分析了下關、門司兩地(亦稱關門)華商的商業交易,認為關門兩地的市場圈存在著華商網路、轉運網路、漕運承包網路等相互交錯的狀況。
其次,對原來意義上的價值判斷重新加以考察,力圖從研究物件內在的理解入手予以歷史地展開。細見和弘《李鴻章與清法戰爭》(《中國-社會與文化》11),對以往李鴻章拒絕派遣北洋艦隊是基於自身利害關係的說法提出了新的解釋,認為是李鴻章忠實於清政府強調地域防衛這一意圖的結果。高綱博文《關於孫中山帝國主義觀的再考察》(《紀要》21,日本大學經濟科學研究所),認為孫中山是以強權政治的觀念來認識當時的政治狀況的,體現了其現實主義的立場。藤井升三《孫中山的民族主義再論》(《歷史評論》549),提出了應當重視孫中山有關民族主義思想發展、變化的見解。
其三,重視研究人物的思想。佐藤慎一《梁啟超與社會進化論》(《法學》59-6,東北大學),把梁啟超接受社會進化論的過程置於康有為、嚴複,以及日本人的社會進化論相互交匯的三個階段中進行了考察。佐藤慎一還出版了《近代中國的知識份子與文明》一書(東大出版會),我們期待著專評的出現。深澤秀南《變法運動與陳寶箴》(《史境》32),從振興實業、推舉人才、闡揚思想等方面,論述了陳寶箴在變法運動中的作用。川上哲正《景梅九與辛亥革命》(《學習院史學》34),以辛亥革命時期為中心,追溯了早期無政府主義者景梅九的事蹟。小林武《中國近代的個人筆記》(《紀要》1,京都產業大學日本文化研究所),為理解清末的個人,並與西方個體的自立相區別,作者提出了從與他人的關係當中認識自我的範疇。
其四,以地域社會以及經濟為物件的研究,這反映了對社會經濟或者說對中國支配構造基層關注程度的提高。吉澤誠一郎《天津團練考》(《東洋學報》78-1),分析了天津團練的形成與活動情形,指出團練不僅是在都市自治體背景下產生的組織,而且還是依靠當地權勢者得以形成的組織。夏井春喜《辛亥革命與蘇州鄉村》(《史朋》28),指出辛亥革命使蘇州的租棧經營有所好轉,而國民革命時期蘇州出現割據政權時則再次陷入危機。由此可見地域利害與政治構造的關係。片山剛《清末民初珠江三角洲順德縣的集落與“村”的領域》(《東洋文化》76),根據實際調查的結果,指出華中、華南地區“村落土地”並不缺乏,其領域是可變的。菊池秀明《太平天國時期的廣西宗族與地域社會》(《歷史學研究》686),分析了鄉約《安良約》在宗族組織過程中的作用,指出《安良約》不僅未能調停宗族內外的矛盾,反而激化了各種矛盾,使之走向崩壞。西川真子《關於清末宗族的繼承問題》(《史林》79-1),指出宗族的繼承問題在於族長發言權的界限,很多案件需要依靠官府予以調停,這種狀況的出現,與族長權威的限定性以及宗族組織的安定性密切相關。黑田明伸《二十世紀初葉太原縣地域經濟的基礎》(《東洋史研究》54-4),探討了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中國地域經濟,認為以市鎮為中心向外開放的共同體,構成了中國地域經濟的基礎。田尻利《中國近代的桑葉商人》(《立命館經濟學》44-6),考察了迄今仍未受到重視的桑葉行的有關情形,揭示了其營業內容以及經營形態。松浦章《晚清時期上海南市的沙船航運業》(《文學論集》46-1,關西大學),探討了中國海運業的有關情況。中村哲夫《近代中國通貨體制的改革》(《社會經濟史學》62-3),著眼於貨幣、銀行、財政三方面的因素,分析了中國的通貨體制,並在此基礎上,考察了清末中國通商銀行的創建過程。陳來幸《清末民初的商會與中國社會》(《現代中國》70)與小島淑南《二十世紀初葉企業經營者的聯合與經濟改革的探索》(《紀要》21,日本大學經濟科學研究所),均考察了商會成立時期早期資產階級統合的形態。山本進《清代後期直隸、山東的差徭與陋規》(《史林》79-3),認為地丁合一徵收之後,直隸省和山東省並未實施差徭和與之相關的陋規的改革,而是不了了之,這一狀況造成基層地方行政中地方徵收的相當部分依靠商業的陋規,而農民的負擔相對減輕。
其五,政治史的研究,對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予以了較多的關注。貴志俊彥《清末的軍制改革》(《紀要》3,島根縣立國際短大),將清末新軍的創設置於“中央化的改革模式”中予以把握,並著眼於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來分析北洋常備軍改編為“國防軍”的主因。古市大輔《清代後期的盛京行政及其變化》(《史學雜誌》105-11),統計分析了十九世紀盛京人事變動的傾向,認為十九世紀上半葉盛京將軍和奉天府府尹的地位較之十九世紀下半葉要高,這是因為前期多由於京官的調動,而後期多出自外官的任用,甚至盛京五部侍郎的地位還成為京官生涯的通過點。山本進《清代四川的地方行政》(《東洋史研究報告》20)與《清代江南的地保》(《社會經濟史學》61-5)二文,分別以四川、江南為中心,說明清代地方行政的基層組織,多有賴於鄉紳階層的參與。由此而出現的清末的“地方自治”,也是依靠這些並非與朝廷對立的鄉紳階層而得以實行的。此外,孫安石《光緒新政時期政治考察五大臣對日本的訪問》(《歷史學研究》685),論述了光緒時期朝廷為進行立憲準備而派遣考察團的有關情形,特別是對日本考察的情況,並揭示了中國公佈的《憲法大綱》與《大日本帝國憲法》的關係。
其六,關於鴉片問題,注重將地域的視角與對外的視角結合起來予以研究。井上裕正《關於鴉片弛禁論的形成》(《東洋史研究》55-3),以地域利害為軸心來評價當時的鴉片貿易弛禁論,認為十九世紀三十年代廣東出現的弛禁論,其動機在於使鴉片貿易合法化並重建廣東貿易體制,這可以說是廣東官吏、行商、知識階層利害一致的看法。新村容子《清朝政府的鴉片輸入代替政策與鴉片貿易》(《東洋學報》78-2),從貿易的視角考察了十九世紀六十年代後半期的鴉片貿易,認為清朝政府的鴉片“輸入代替政策”成為對付英國棉織品輸入競爭的轉捩點。
繼1996年之後,1997年日本學界對中國近代史的研究,仍然呈現出較為活躍的情形。在此,謹分門別類介紹如下。
政治 足立啟二《中國近代化的世界史位置》(工藤敬一編《東亞的文化構造》,九大出版會),試圖對具有傳統社會構造的近代化中國的統合過程作出說明。吉澤誠一郎《清末剪辮論的一個考察》(《東洋史研究》56-2),考察了被視為政治、社會秩序問題的剪辮論的譜系,指出剪辮發並非一定是反對清朝的象徵。曾田三郎《清末近代國家的形成與楊度》(收入曾田三郎編《中國近代化過程的指導者》,東方書店),根據楊度在憲政館的任職情形,指出其政治改革論中關於官制改革的主張經歷了從國會速開論到責任內閣制的變化。楠瀨正明《清末立憲改革與梁啟超》(收入曾田三郎編《中國近代化過程的指導者》),認為梁啟超作為主張國會速開論的理論指導者,逐漸與清朝的立憲化政策相背離,並走上了一條與楊度不同的道路。中村聰《清末保守政黨的萌芽》(《東洋研究》,大東文化大123),著眼於從勉學會到保國會的變化,揭示了清末保守勢力抬頭的情形。藤穀浩悅《關於1910年長沙糧食騷亂電文的考察》(《紀要》,東京女學館短大19),以糧食騷亂這一事件為中心,考述了臺灣、日本、英國有關的外交文書。蒲池典子《清末華北地區鄉保的敲詐勒索》(《近代中國研究彙報》19),根據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順天府全宗”的記載,介紹了七個有關事例,揭示了最基層的地方行政的具體情形。
社會經濟 吉澤誠一郎《清末天津的“捐”與城市管理》(《社會經濟史學》63-4),揭示了“捐”是管理、控制城市各行各業的保證。同一作者《火會與天津教案(1870年)》(《歷史學研究》698),認為教案是由天主教教會與“義拳”之間的競爭、對立關係引發的,而由志願者組成的消防組織火會則是“義拳”的一部分。小濱正子《近代中國的民間社團與“公眾領域”》(《現代中國》7),介紹了上海救火聯合會的大致情形,但在“公眾領域”這一翻譯用語上,似仍需慎重考慮。日本上海史研究會編《上海人物史》(東方書店),是生動描繪活動在都市社會各個層面的諸種勢力人物的佳作。酒井忠夫《中國幫會史的研究:青幫篇》,則是揭示民間宗教、漕運、青幫情形及其相互關係的一部頗有意味的著述。劉世龍《清末農工商部的產業振興政策》(《史學研究》218),將農工商部與其前身商部作了比較,論證了其產業政策所起的指導和推進的作用。
中外關係 佐藤元英編著《英國外交部有關日本·中國關係文書目錄》全三卷,該書不僅包括外交史,還涉及到其他有關領域,是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廖赤陽《在日華商的社會組織與商業網絡》(《紀要》,東大·東文研214),以長崎福建會館為例,對1860年以來大約百年間商業網絡的實際情形及其變化作了探討。安藤久美子《辛亥革命運動與帝國主義》(《在近代》32),從連續性的視角出發,追溯了清末民初海關接收運動的過程。塚瀨進《日本商人在中國東北地區的存在形態》(《紀要》,〈中央大·文〉史學42),論述了日本商人在東北地區活動的不同情形以及與華商的關係。江夏由樹《以土地利權為中心的中國·日本的官民關係》(《亞洲經濟》38-1),通過奉天近郊皇產轉讓的事例,揭示出20世紀上半葉新的地主階層出現的某種動向。中村義《長沙通商前後與日本人》(《史潮》新41),追溯了湖南省鳥居龍藏等人的足跡。曾四三郎《日本政治視察與清末省級行政組織的改組》(《廣島東洋史學報》2),分析了省級行政組織改組方案的內容,以及日本政治使節團對此的影響。高蘭《甲午戰後日本對清代中國經濟進出口的設想》(《日本歷史》593),探討了伊藤博文對中國基本政策中確保南方地區經濟權益的設想最終終結的原因。汪婉《清末各省提學使對日本教育的視察》(《中國研究月報》587)和《新政時期中國官紳對日本教育的視察與日本一方的對策》(《中國-社會與文化》32)均利用檔案,敍述了光緒新政時期中國官紳視察日本教育的實際情形。又《直隸省的教育改革與官紳對日本的出訪經》)《歷史學雜誌》106-3),揭示了官紳視察日本教育之事對教育改革先行地區直隸省的影響。
人物與思想 《中國近代化過程的指導者》和《上海人物史》,是專門研究人物的專著。此外,鈴木智夫《清朝的遣美教育使節團與在日在美華人》(《人間文化》12,愛知大),依據祁兆熙的《游美洲日記》,敍述了有關情形。中村哲夫《梁啟超與吳錦堂》(《紀要》,神戶學院大·人文15),考察了寧波商人阪神財閥吳錦堂致梁啟超的書信。俞辛焯《孫中山與日本關係研究方法論》(《中國21》2),提出應採取綜合的分析研究的方法,以更全面地理解孫中山。陶德民《西村天囚與劉坤一》(《紀要》,關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