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前半期的中國社會變遷(1900~1949)

   

 

一  前言  

   

    社會變遷的理論很多,有的社會學家認為一個舊的、穩定的、和諧的、整合的社會,轉變成新的、穩定的、和諧的、整合的社會的過程,就是社會變遷。一個舊的社會,當社會發生垂直或/和水準流動的時候,或受新觀念和新技術挑戰的時候,就會發生基本的改變。通常的情形是:社會的一個部門先發生改變,連鎖地帶動其他社會部門的改變。帕森斯(Talcott Parsons)說:  

    社會生活有一種趨勢,就是在功能上保持整合,因此社會系統的任何一部分改變,都會帶動其他部分適應性的改變。第一波的改變會造成社會的不穩定,但經過各部門在功能上調整適應以後,就會產生整合、適應而較為穩定的社會系統。[1](p34~35)  

    一個舊的社會變為新的社會的過程,可作下列的表解:  

 

    帕森斯認為,第一波的變動造成社會的不平衡,使原來平衡的社會受到干擾,各種恢復平衡的力量就會發生,社會也因而發生變遷。[1](p39)  

如果以帕森斯的社會平衡理論來解釋中國的社會變遷,必須先找出促使中國傳統社會改變的第一波新力量。此第一波新力量應該是外國資本主義的入侵,為應付此入侵,中國從事工業化;工業化就成為近代中國社會變遷的原動力。因此,要瞭解近代中國社會變遷,先須瞭解中國從農業到工業的經濟發展。工業化的社會需要新知識份子和科技人才,這兩類人躍升為工業社會精英分子的一部分,這是社會的第一種變遷。隨著工業化而來的是工商階層的興起,工商業者及銀行家成為工業社會的精英分子,這是社會的第二種變遷。當工商階層興起以後,都市化變成自然的結果,因為新的工商人士都集中在都市地區,而他們也需要大量的人口替其工作,因而人口集中城市。人口集中城市是社會的第三種變遷。當工業化與都市化進行時,家庭制度也發生改變,因為工業化的社會,人不仰賴土地,為了職業奔走四方,大家庭變成小家庭,而在工業化的社會,人多自食其力,不必承襲父母的田地為生,也不必守著父母,孝道也因而式微。這是社會的第四種變遷。  

   

二  經濟變遷:從農業到工業  

   

20世紀前半期的中國社會變遷,第一步是由傳統農業經濟走向現代工業經濟。傳統農業經濟是匱乏經濟,由於不講求科學技術,生產少,生活需自我節制。現代工業經濟是富裕經濟,此種經濟是人不斷改善科學技術以控制和利用自然的結果。[2](p3,7,11)由於生產多,人的生活趨向享受。  

在1900年代前後,當中國開始發展現代經濟時,是農業與工業並重的。以孫中山的思想為例,孫在1894年上直隸總督李鴻章書中,建議李鴻章設立機關以改良農業、設立農業學校以研究農業知識,並改良農具。[3](p3)1895年孫在廣州謀起兵,組農學會以號召群眾,自謂其農學會的主要工作在翻譯外國農業書籍、推動建立農業學校、並促請政府設立農業機關。[3](p13~14)另一方面,孫對工業發展也非常留意。在1894年的上李鴻章書中,建議李發展工業,並謂科學與機器是發展工業的主要手段。[3](p5~6)到1921年,孫出版《實業計畫》,聲言中國必須發展工業,並謂發展工業的方法為借用外資和促進機器生產。[4](p264)  

    孫中山在經濟發展的構想上何以農業、工業並重?一方面因為中國是農業國家,主要生產靠農業,另一方面,工業化為經濟發展的世界性趨勢,而中國的工業落後甚多。除孫中山外,與孫同時代的名流,如鄭觀應、康有為、張之洞、張謇等,都主張農業與工業並重。[5](p20~28,61~88)而在清末民初,政府的經濟政策也是農業與工業並重。當時相信農業是工業的基礎,而廣大人民所需的糧食必須由農業來解決。  

    清末民初,農民占中國人口的多數。到1931年時河北定縣的調查,在10 803個13歲以上的男子中,83.4%為農人,1.3%在農田幫工,3.9%為商人,1.9%為技工,1.6%為非技術工,1.7%為教育工作者,1.6%服務軍警,0.4%在政府工作,4.5%為其他。[6](p38)據陳翰笙調查,1935年廣東的38個縣152村莊的家庭,85%為農家,另15%為商人、軍公教人員和工人。[7](p2)  

    這種大量的農業人口,自清末民初以後遭遇到許多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土地分配不均。關於土地分配不均的情形,有許多不同的統計,據1918年農商部的統計,中國約有50%自耕農,20%半自耕農,30%佃農。[7](p34)據前述陳翰笙1935年在廣東38縣152村莊中所作的調查,在24 776個家庭中,32.6%為地主,57.2%為佃農,10.2%為農家的長短工。[7](p115~117)  

    由於土地是當時生產的主要工具,這種土地分配不均的現象,被某些學者認為是增強了階級的對比(見表1)。部分統計資料顯示,在1920~1930年代,土地集中的情形愈來愈嚴重(見表2)。  

 

 

    農民的主要收入來自土地。由於大部分農民沒有足夠的土地,因此,這些農民很難維持家庭的溫飽。1922年華洋義賑會(International Famine Relief Commission)在直隸(河北)、江蘇、山東、安徽和浙江調查240村莊7 079家庭的37 191個成員,發覺江蘇、安徽和浙江三省17.6%的家庭,和直隸、山東二省62.2%的家庭,每年的收入不足50元。據當時估計,一個家庭每年的最低生活費為100~150元。在這種情形下,饑荒是經常發生的。清末1878~1879年的饑荒使50萬人喪生。[6](p69~70,76)饑荒也使人逃離家園,在1923~1926年的四年間,平均每年遷移到中國東北的人數達514 070人。在1927年的荒年,一年中就有1 178 254人去東北。此後在1927~1929的三年問,平均每年有1 021 005人去東北。[6](p105)  

    自清末以後,全國上下便不斷對農村危機謀求補救。孫中山提議從平均地權和改良農業技術兩方面著手,但其他的農業改革家則只重視改良農業技術。因此清末民初的農業改良主要集中在農業技術方面。在清末,至少在甲午戰爭以後,政府即開始興辦農業教育。在政府的提倡下,知識份子組織農學會以研究農業技術;農民購買外國農具、使用殺蟲劑及化學肥料、講求灌溉及開墾,並引進新的品種。[8]到民國初年,上述的農業技術改良繼續推行,耕地面積在1893年至1913年間增加9%,在1913年至1933年間增加8%,皆為荒地開墾的結果。灌溉面積,從1914年的三億五千二百萬畝,增至1924年的三億九千五百萬畝。化學肥料的進口,1912年為80萬擔,1928年增至250萬擔,1930年增至380萬擔。據柏金斯(Dwight H.Perkins)估計,在1350~1950年間,由於使用新品種、改良品種、和輪作,使每年的糧食增加39至57萬噸。不過,由於糧食每年只增加0.6%,而人口則每年增加0.8%,糧食短缺還是經常發生,特別是遇到天災人禍之年。[9]  

    1920年代後期,國民政府建都南京、完成北伐以後,把孫中山的平均地權和農業技術改良的理想付諸實施。在平均地權的措施上,因遇到阻力甚大,旋即停止實施。在農業技術改良方面,則不斷努力。譬如在1933~1937年問,國民政府先後設立了中央農業實驗所、全國稻麥改良所和中央棉產改進所。這些機構的主要工作是引進美國棉種,改良小麥和稻米品種以及實驗殺蟲劑和化學肥料。但不久抗戰爆發,機關緊縮,在八年抗戰期間,僅中央農業實驗所尚存。[10]  

    除上述的研究機構外,國民政府也成立部會來促進農業發展。譬如行政院於1928年2月設立農礦部,於1933年4月成立農村復興委員會,於1938年4月設置農產促進委員會,於1940年7月設立農林部。抗戰勝利後,美國協助中國農村復興,於1948年10月在南京成立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11](p78,196)  

    大體說來,在1900~1949年間,在農業技術上有些改良,在平均地權方面沒有什麼成就。那50年可以說是農業衰退期,特別是從1920年代到1940年代,戰爭及水旱災頻仍,農業衰退更甚。  

    在20世紀前半期,政府於改良農業的同時,也發展工業。當時中國工業發展,有這樣幾個特點:其一,政府與官僚為現代工業的先驅。兵工業全為政府所辦不必論,即就棉紡織業而論,據嚴中平統計,在1897~1911年間在上海、天津、漢口三地所建的19家棉紡織廠當中,12家為官僚所辦,3家為買辦所辦,2家為舊式商人或紳士所辦,另2家不詳。到民國建立以後,一般商人投資于新工業者漸多,在1912~1922年間于上海、天津、漢口三地所建的32家棉紡織廠中,21家為商人所辦,6家為官僚所辦,2家為紳士所辦,2家不詳。[12](p55)  

其二,新工業的發展,受到嚴重的外資競爭。據估計,在1895~1911年間的490家工礦業的111 313 000元總投資中,88.25%屬於外資。[13](p203)不過,也有的統計,外資的比例沒有這樣高,譬如建於1900~1911年間500工人以上的156家工廠中,26%為外人所辦,74%為國人所辦。[13](p1183)又譬如在1895~1913年間,中國在礦業、工程、紡織、食品、電力、造船等方面的總投資為223 438 000元,其中46.16%為外資。[14](p82~83)  

其三,新工業及新企業的建立多集中在沿江沿海地區。在1930年代,江蘇、遼寧、河北(國民政府完成北伐後,改直隸為河北)、廣東、山東、湖北六省,土地占全國10%,人口占全國36%。但外資占全國92%,鐵路占全國53%,公路占全國42%,煤鐵生產占全國64%,紡錘占全國93%,繅絲車占全國92%,榨油機占全國86%,電力占全國87%。在1920~1930年間所存在的1 302家工廠中,827家(占三分之二)設於上述沿江沿海地區的四大城市中:上海645家,無錫110家,漢口38家,大連34家。[6](p127)  

其四,在現代工業發展的過程中,傳統工業一直仍居工業的重要部門。在1912年雇用7個工人以上的20 749家工廠中,用機器動力的只占363家(即1.75%的工廠用機器動力),而在363家使用機器動力的工廠中,總共使用的機器不過737件。[15](p5~6)直到1933年,現代部門的生產(除去手工業)只占國內總生產的3.4%,即把建築、現代商業、金融、現代交通運輸加進去,當年現代部門的生產,不過占國內生產總值的13%。[16](p64)  

上述的四個特點,可以說明20世紀前半期中國工業化的一般情形,但許多其他統計顯示,當時中國工業化也有些許成就。在1910年,中國只有4 500英里鐵路,26個棉紡織廠,31個現代麵粉廠。在1914~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外資輸入的斷絕或減少,中國商人能夠擴展國內市場,中國工業就有很好的發展。儘管內戰、外債、高稅率和資本上的困難,在1918~1930年間工業繼續發展,1929年的煤產量較1913年高出79%,鐵路英里數高出76%。[6](p122~123)在1931年,中國有9 500英里的鐵路,35 000英里的公路;有41個現代煤礦,加上舊式煤礦,年產量約2 500萬噸;有9家鋼鐵公司,年產共約100萬噸生鐵,11萬噸鋼。棉紡織廠增至127個,有400萬紡錘,3萬架織布機。此127家棉紡織廠,58家在上海,25家在無錫,7家在天津,6家在漢口。上海、無錫、天津、漢口為當時中國最大的紡織業中心。在總數252 032個棉紡織廠的工人中,上海占94 342人,天津占16 798人,無錫占15 780人,漢口占1 951人。此外,中國當時約有500家電燈和電力公司,190~200家麵粉廠,280~300家榨油廠,190家火柴廠,1 500~2 000家其他現代企業。[6](p16~17,85~87,146)  

中國的工業發展因抗戰全面爆發而受挫,但在抗戰期間,中國繼續建立各式工業。在1938~1940年間,488家工廠和12182個技術人員從沿海和長江下游沿江各省撤至四川、湖南、廣西、陝西。據1943年經濟部的調查報告,國民政府控制的地區,有工廠3758家(工人241 662人),其中590家在1937年時已存在,3168家建於1938~1942年間。工業總投資,除掉10倍的物價上升指數,與1933年時上海的中國工業資本(不包括外資)差不多,工人數也與1933年時上海的中國工業工人數略等。[17](p19)就全中國而論,工業生產毛額仍有增加。戰後由於國共全面戰爭,生產毛額才下降。據張長基對1912~1949年間15種重要商品所作的總生產毛額統計,以1933年為100,1912年為11.9,1922年為34.7,1932年為91.6,1942年為115.7,1949年為105.6。[15](p60~61)  

   

三  新知識份子與科技人才的興起  

   

新知識份子與科技人才興起,與舊教育制度廢除、新教育制度建立有關。所以要廢除舊教育制度、建立新教育制度,乃應合工業社會人才的需要。中國教育制度第一次改變在1860~1895年間,當時為應合洋務運動的需要,設立了一些外國語言學校(如同文館、廣方言館)、技術學校(如機器學堂、船政學堂)和軍事學校(如武備學堂、水師學堂)。中國教育制度的第二次改變在1898~1911年間,此期間將科舉制度廢除,建立了現代的學制。現代學制分為三級,即初級、中級、高級,中、高級皆有一般的、師範的和職業的三類學科。此一學制自1902年開始建立,迄今仍大體未變。  

新教育制度與舊教育制度極為不同,舊教育制度,以清朝所實行的科舉制度而論,只教學生學習儒家經典及詩文。在舊教育制度下,儒家經典是主要課程,對儒家經典有研究兼習詩文的人,可以參加科舉考試。科舉考試主要分三級:第一級考試在州縣,通過後給予生員資格;第二級考試在省,通過後給予舉人資格;第三級考試在京師,通過後給予進士資格。生員、舉人、進士考試都是每三年一次,每次錄取的名額,生員約3萬人,舉人約1 500人,進士約300人。[18](p13)此外尚有較小的考試,從生員中考選優秀者給予貢生或監生的資格,送往京師,貢生可授官,監生可入國子監讀書。貢生或監生的資格也可捐款購得,稱為捐貢或捐監。[19](p3)生員和監生屬下層士紳,貢生、舉人、進士及官員屬上層士紳。[19](p5~7)士紳為當時社會的領導階層,他們有許多特權,如不服勞役、不受鞭刑,受官吏禮遇等。[19](p43)  

    士紳階層的人數,在太平天國之亂以前及以後有所不同。在清廷對抗太平軍期間,為了鼓勵地方捐助軍費,規定該州縣捐若干錢可以增加該州縣若干生員名額。[19](p83)在這種情形下,太平天國之亂以前全國的生員名額原只有46 322人(文生員25 089人,武生員21 233人),到太平天國之亂以後就增至56 919人(文生員30 113人,武生員26 806人)。[19](p88,94)生員考試的競爭非常激烈,就文生員而論,據估計,每三年有200萬人競爭30 113個名額。[19](p92)整個士紳階層的人數,據張仲禮估計,在太平天國之亂以前約110萬人,在太平天國之亂以後約145萬人。[19](p137)  

士紳階層屬於儒家學者,缺乏現代知識與技能,無法應對採用新武器、新戰術的外國軍事侵略,無法應對外國工商業的入侵,也無法應對外來文化的傳佈。為尋求西方富強的奧秘,在改革派的慫恿下,清廷在1900年代建立了一套新的教育制度,並把舊的教育制度廢除,新知識份子及技術人才的興起,主要歸功於新教育制度的建立。  

自新教育制度建立以後,共造就多少新知識份子和技術人才,特別在某一個年代,中國有多少新知識份子和技術人才,沒有統計數字。為了方便,只能就在校的師生數作為示例。小學生不在計算之列,此處把各級學校的老師和中學以上學校的學生列為知識階層,可以分成兩個等級:一為下層知識份子和技術人才,包括小學教師、中等學校(包括師範學校和職業學校)的學生;二為上層知識份子和技術人才,包括大學教師、中等學校教師和大專學生。1909年,在學校的下層知識份子和技術人才有147 871人,上層知識份子和技術人才有38 197人,計共186 068人。①  

    近代以來,發展教育被視為富強的一種快捷途徑。自新教育制度建立以後,學生的數目即不斷增加,到1923年,在校下層知識份子及技術人才達448 620人,上層達58 104人,總共506 724人。②  

    1928年北伐完成以後,國民政府謀求各方面的建設,對教育的發展尤為注意。在抗戰期間,對教育亦不忽視。抗戰勝利後,各級學校迅速恢復,1946年,在校下層知識份子和技術人才達2 825 863人,上層達229 687人,總共3 055 550人。③  

假如以1909年(宣統元年)代表清末,1923年(民國12年)代表北京政府時期,1946年(民國35年)代表國民政府時期,在校的知識份子和技術人才數,國民政府時期為北洋政府時期的6倍,為清末的16.4倍,為清末整個士紳階層的2.1倍。  

自新教育制度建立後,不僅受教育的人數增加,學習的內容幾乎也完全改變。關於新知識份子和技術人才的專長,如以全國為範圍,並無統計資料可循,但在校大專學生各科系的人數,也許可以作為示例。譬如在1928~1937年間,歷年大專學生的數目從25 178至44 167不等,各科系的學生在全部學生的比例上,有的科系是逐年上升的,有的科系是下降的。在比例上下降的科系,學人文的從21.7%降至13.3%,學法政的從37.6%降至22.8%,學商的從6.7%降至5.9%。在比例上上升的科系,學醫的從3.9%升至39.7%,學工程的從11.0%升至18.5%,學自然科學的從7.6%升至14.3%,學教育的從6.6%升至7.9%,學農的從4.1%升至5.8%。[20](p525~526)另一種示例是留學生所學的科系,以1909~1929年清華大學1 268個留美學生為例,學工程的占32.33%,學科學的占10.99%,學醫的占5.19%,學農的占3.63%,學軍事的占1.94%,學人文的占5.54%,學音樂的占0.25%,學社會科學的占23.84%,學法的占2.77%。[18](p111)  

近代以來,歸國留學生構成社會領導階層的重要部分,汪一駒依據伍海德(H.G.W.Woodhead)所編的《中國年鑒》(The China Yearbook)中的人名錄(Who’S Who)所作的統計,在歷年所列載的名人中,歸國留學生所占的百分比,1916年為49.5%,1923年為52.5%,1932年為68.8%,1939年為71.0%。[18](p177)地質學家如丁文江,工程師如詹天佑,工業家如穆湘玥,物理學家如李書華,數學家如陳省身,文學家如魯迅,外交家如顏惠慶,教育家如嚴複、蔡元培和胡適,均為留學歸國者。[18](p82~85,378~421,465~470,473~474)  

   

四  現代工商階層的形成  

   

    傳統中國為農業國家,工商人士在社會上的地位不高。所謂工商人士,近代以來包括貿易商、礦業家、銀行家。從事金融活動者,以及服務運輸業的經理人,由於人數漸多,已形成一個階層,稱為工商階層。中國工商人士開始扮演重要角色,雖可上溯至晚明,主要是19世紀中期外國資本主義進入中國以後的事。  

    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中國的工商階層約有七類人,即鹽商、行商、買辦、錢莊和票號及銀行業者、製造業者、礦業者、以及一般工商界人士。鹽商最早成為社會上的有錢階層,因為他能壟斷鹽的製造和運售。鹽商為增進其家庭的社會地位,供應子弟參加科考,在1649~1801年間,有143個進士來自鹽商家庭,在1646~1800年間,有346個舉人來自鹽商家庭。[21](p83)到太平天國之亂時,由於許多鹽商城市(如揚州)為戰爭所毀,導致鹽商的衰弱,但鹽商人數仍然很多,譬如在民國初年,只兩淮鹽區,就有35 000個鹽商。[22](p148,157~158)  

行商指廣州十三行的商人,他們自1720年以後獲得對外貿易的特權。[23](p24)從1720年至1842年開五口通商,廣州是中國惟一合法從事海上貿易的地方,對外的絲、茶、棉,以及非法的鴉片貿易,都操縱在行商手裏。1842年以後,行商的影響力漸減,因為有更多的口岸可以從事對外貿易,而行商的對外貿易特權也已廢止。到1856年英法聯軍前夕,由於亞羅船事件,廣州的行商區被廣州群眾所焚,行商乃歸於式微。[24](p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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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據鄭世興《中國現代教育史》第53、70、78、62、69頁和陳啟天《最近三十年中國教育史》第96、112、125、127、134、152頁統計。  

    ②  據《民國十五年中國年監》(日文版),第461~497頁統計。  

    ③  據鄭世興《中國現代教育史》第217、223~224、230、238、243、244、254、298、303、304、310、311~312、319、336各頁所列數字統計。  

   

    繼行商而起的重要商人是買辦,他們最初受雇於行商,為行商職員。在東印度公司壟斷對華貿易的特權於1834年廢除後,許多外商在中國雇用代理人,掌管銀錢,並監督手下雇用的一些中國人。在行商制度消失之後,買辦即變得重要。[24](p43)買辦的數目,1854年約有250人,1870年350人。最初買辦多為廣東人,後來浙江人、江蘇人增多。在1920年代的100個著名的買辦中,43個為浙江人,31個為江蘇人,7個為廣東人,1個為安徽人,1個為江西人,3個籍貫不詳。有些買辦,如唐景星、鄭觀應和虞洽卿,投下許多資本在新式工業、礦業上,他們被視為外國資本家的走狗,但對中國的經濟現代化確也有貢獻。[25](p51~54,100~102,114~136)  

    銀行金融業者,在清末民初,勢力較大的有兩類,傳統的一類叫錢莊,起源於南宋時期。民國初年資本額在4 000元以上的錢莊至少尚有1 500家。現代的一類是銀行,在1896~1937年間,有390家銀行建立。在1936年,有25 652人在164家銀行及其1 332家分支機搆工作。清末民初的著名銀行家有盛宣懷、梁士詒、朱葆三、葉景揆、張嘉璈、錢永銘、胡筠、陳廉伯等。[26](p51,54,67~82)  

    製造業為工商業的主體,這方面有成就者甚多,蘇雲峰統計的377個民初商人中,製造業者101人(將所列制藥業者併入),占百分之26.8%,著名的如胡文虎(制藥)、張謇(紡紗)、穆湘瑤和穆湘玥兄弟(紡紗)等。[26](p59,76,72,82)  

    礦業家的人數不多,但因為採礦為新興的行業,也有人因採礦有成成為工商業界的名人,如周學熙(皖人)、李國欽(湘人)、殷楚賢(湘人)等。[26](p70~72)  

    其他工商界人,範圍至廣。僅就蘇雲峰的統計,可列表如下。[26](p59)  

 

    統計中的377人,一般商人130人,占34.5%。由於一般商人成名者不多,在整個工商階層中的人口比例,當較34.5%為高。  

    就工商階層全體而論,其影響力是日漸增加的,特別在各地商會普遍成立以後。商會是1902年由清政府鼓勵而設立,到1908年全國31個大城市和135個小城鎮中都有商會設立。[27](p217~218)到1910年,全國商會會員達20萬人,其中廣東人占13.1%,江蘇人占11.4%,直隸人占8.8%,浙江人占8.7%,其他各省人數較少。[28]民國初年,商會及商會會員人數繼續增加,1912年有商會800個;1915年有商會1 242個,會員25萬人;1919年有商會1 447個。[27](p218,220)  

    在1920年前後,工商階層相當活躍。他們參與了聯省自治運動、新文化運動、社會改革(如教育、國民衛生)運動,也參加了一連串的罷市(如在五四、五卅運動中)。在這種情形下,商人對公共事務的關切,從一市,到全省,到全國,逐漸擴大。在1920年,天津有一個絲商名趙俊卿(原資料為 Chao Chun-ching),在天津商會中表示,工商界應負起國家福利的責任。在1921年末,有人在上海的全國總商會中講演,表明工商界人士瞭解國家的處境、瞭解國家的需要,可以把他們的經驗與知識貢獻給國家,並表示只有工商銀行界及教育界人士有餘暇和經驗而關懷國家,並能受到人民的尊重。[27](p225)另一方面,到1926~1927年,上海的金融界領袖逐漸與蔣介石領導下的中國國民黨接近,他們支持蔣介石的國家統一運動,協助打倒軍閥,因為軍閥的戰爭對金融業的發展是有妨害的。[29](p95)  

大體說來,工商階層的人多集中在沿江沿海各省的城市,其人數在整個中國人口結構中所占的比率不高。據估計,在1920年代,中國工商階層約有一千萬或稍多一點[26](p57),約占全人口的2.5%。  

   

五  都市化的趨勢  

   

    19世紀的中國,大部人民住于鄉村,村民大多從事農業,彼此之間相當熟識。城市與鄉村不同,在政治事務方面,城市有政府和員警,鄉村主要靠士紳;城市的識字率較高,鄉村較低;城市的社會秩序主要靠法律維持,鄉村則重禮儀與道德;城市的社會流動較大,鄉村流動較小;城市的社會關係是業緣的和組織的,鄉村的社會關係是血緣的和地緣的;城市的經濟生活是互相依賴的,鄉村是自給自足的。[2](p4~5,10)從19世紀中期以後,由於工業、商業、運輸業及其他企業的發展,城市成為移民和離村農民的集居地。以1935年的瀋陽為例,在50萬人口中,生在瀋陽的只占39.2%,有17.4%自遼寧省各地移入,35.3%自山東和河北移入,3.6%自日本和朝鮮移入。[30](p374~376)  

    城市有四種特性,其一,集居的人口較多。各國所定城市的人口標準,通常依國家人口密度狀況而定,如瑞典200人,丹麥250人,加拿大1 000人,法國2 000人,美國2 500人,比利時5 000人,埃及10 000人,蘇俄12 000人,荷蘭20 000人,日本30 000人。其二,人口密度較大。各國標準亦不同,西方學者一般以每方公里800人以上為准。其三,城市的人口較富異質。他們大多不業農(農民不超過25%),有各種不同的經濟活動,來自不同的地理區域。其四,為周圍地區的文化、經濟及政治中心。[31](p397,399,412,p15~17)  

都市化起於服務業與工商業的興起,一個聚落(包括村、鎮、城),其人口成長率大於自然成長率、高於周圍聚落的人口成長率,即為都市化現象。城市在古代就發生,西周有城邑375個,春秋時增至466個,戰國時有萬戶(約五萬人)的大城約70至90個。古代城牆是用土築的,唐代的大城才加磚。又據施堅雅(G.W.Skinner)估計,1893年中國內地有2 000人口以上的城市1 779個,人口共23 513 000人,占全國人口6%。[7](p26~28)清末民初,都市化在沿江沿海的省區進行。當時都市化最顯著的地區是江蘇。1919年江蘇有10個10萬以上人口的城市,7個5萬以上人口的城市,16個2.5萬以上人口的城市。到1932年,5萬以上人口的城市和2.5萬以上人口的城市各增至17個。上海是江蘇的最大城市,其人口,1843年20萬,1872年25萬,1911年100萬,1921年150萬,1936年350萬。與江蘇相比,浙江省小城市較多,如1921年浙江有1至2萬人口的城市66個,而江蘇在1919年,這樣的城市只有33個。浙江最大的城市是杭州,其人口,1884年25萬,1911年68萬,l928年81萬。長江中游的城市以湖北的漢口最重要,其人口,1888年18萬,1906年52萬,1917年70萬。由於鐵路的修築,近代以來華北的城市有顯著的發展。在山東省,濟南的人口,1906年10萬,1911年20萬,1917年27萬;青島的人口,1910年16萬,1927年32萬。在直隸省,北京的人口在19世紀後期為50萬,1919年增至93萬;天津的人口,1903年32萬,1910年代增至75萬。[28](p483~484)依據20世紀初年日本的調查,江蘇、直隸和四川為中國三個都市化最顯著的省區,三省住在一萬人以上或重要城市的人口與全省人口的比,江蘇為13.6%,直隸為11.2%,四川為9.9%。[32](p6)  

   

六  家庭結構的變遷  

   

    前述的許多改變,促使了家庭結構的改變。其一,人口由鄉村移向城市,不少青年人離開了同居的父母,原來同居一起的兄弟姊妹,也分散在各處工作,這使傳統的大家庭制度解體。其二,離開一大家人耕田的農村,到工商社會工作,使年青人在經濟上獨立,仍傾向於單獨住,小家庭因而增多。其三,無論移居還是因職業變動而搬遷,大多以個人或小家庭為單位,這樣也促使了大家庭的衰落和小家庭的興起。[33](p303)  

    現代家庭與傳統家庭不同。傳統家庭的特色:1.與父母同居的大家庭為理想形式;2.夫權高,妻和子女的地位均低;3.父母替子女選擇配偶;4.家族對家庭的管轄多,協助也多。現代家庭的特色:1.不與父母同居的小家庭為理想形式;2.夫妻和子女的地位平等;3.子女自己選擇配偶;4.家族對家庭無管轄權,協助也少。[34](p45~46)  

    家庭變遷的動力為工業化、都市化和新思想。家庭變遷,最重要的是家庭人口的減少。一般說來,從古代一直到20世紀中期,中國的家庭人口的平均都是5~6人。[35](p269)據何柄棣研究,中國家庭人口的平均數,1393年為5.68,1812年為5.33。[36](p10)此種平均數,與l930年代初期大陸家庭人口數相比,都沒有顯著的變化。據統計,1934~1935年大陸地區每個家庭的平均人口為5.5人。[34](p97,274)家庭平均人口減少的趨勢,臺灣地區到1960年代以後才顯著。據統計,1969~1979年間,臺灣家庭人口平均數,逐年緩慢遞減,從5.64人減至4.86人,從無回升現象。[35](p274)  

    一般認為傳統家庭是大家庭,現代家庭是小家庭,實際上大小不以家庭人數多少來分。一個四口之家可能是大家庭,如果此四口的組合是父、母、子、媳;一個十多口之家可能是小家庭,如果此家庭的份子組合是父、母及未成年的孩子們。從家庭結構來看,有三種家庭模式:一種是以夫婦和未成年的子女所結合的家庭,叫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一種是直系血親家庭,是父母、長子媳等直系血親同居,叫主幹家庭(stem family);一種是幾代的小家庭同居,叫延伸家庭(extended family)或聯合家庭(joint family)。這三種家庭數目在中國消長的情形,有系統的統計數位無多,僅可舉若干資料加以說明。1946年調查華北農村的458個家庭的情形可見如下表[37](p136)。  

 

1946年在上海所調查的208個家庭情形可見如下表[37](p137):  

 

1946年在福建所調查的44個家庭情形可見如下表[37](p148):  

 

由上列三表顯示,53.0~66.6%的上等家庭屬延伸家庭,47.6~71.0%的下等家庭屬核心家庭。說明愈富有的家庭愈大,愈窮的家庭愈小。  

此類家庭的比例,很可能代表傳統社會的情形。但隨著工業化與都市化的發展,延伸家庭逐漸減少,核心家庭逐漸增多。此種趨勢,在臺灣地區,到1960年代以後才顯著。據1964年在臺北市古亭區的調查,在1 712個家庭中,69.8%屬於核心家庭,12.6%屬於主幹家庭,0.6%屬於延伸家庭。[34](p92)不過,核心家庭的比例,在鄉區可能較市區為低。據1971年在台中縣農村所調查的360個家庭中,50%屬於核心家庭,38%屬於主幹家庭,7%屬於延伸家庭,5%未分類。[35](p279)  

   

七  結論  

   

自清末以後,工業化是關心中國富強的人所共同努力的目標。因此,隨著中國的經濟發展,便逐漸由農業轉向工業。工業化的要求以及工業化的本身,對中國社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其一,推動工業化需要新的知識與技術,因此中國自1900年代開始建立新學制、廢除科舉制。此後新知識份子和技術人員即取代了士紳的地位。其二,工、礦、商業、運輸、銀行及其他企業的發展,使工商階層興起,不僅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主要推動者,且對政治的影響力日增。其三,工業化使許多人從農業生產部門轉到工業生產部門,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水準。而由於許多工業生產部門都集中在都市地區,工業化也帶來了都市社會,此都市社會,與傳統的農村社會截然不同。其四,工業化和都市化,使個人與小家庭自大家庭和鄉土游離而出,使小家庭增多,使人與鄉土、大家庭的關係轉為淡薄,個人主義逐漸滋長。上述的變遷,以臺灣地區為例,到1960年代以後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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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日期  2005—08—23  

作者  張玉法,臺灣中央研究院院士,近代史所研究員。  

   

(《史學月刊》2006年第3期 中華文史網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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