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經濟革命與經濟史的研究方法

 

  拙文《"選精"、"集粹"與"宋代江南農業革命"--對傳統經濟史研究方法的檢討》(以下簡稱《檢討》)在《中國社會科學》2000年第1期上刊出後,不少同行通過口頭和信件,就文中所談到的問題與我切磋交流。特別要一提的是,去年6月和9月在東京和臺北,與拙文所涉及的三位主要學者--斯波義信、伊懋可(Mark Elvin)和梁庚堯先生--就此進行了深入的討論,爾後他們還分別來信進一步闡述其看法(注:斯波義信、梁庚堯、伊懋可先生分別于2000年7月8、24、28日來信(其中伊氏長信實際上就是一篇小型論文)。在會談和來信中。他們對拙文提出的觀點,或持異議,或予贊同,或加以補充。與梁庚堯先生面談時,我建議他對拙文的意見寫出發表,以供討論。後來他寫成《宋代太湖平原農業生產問題的再檢討》一文,刊於《台大文史哲學報》第54期(2001年5月出版)。對於他們的積極回應,特致謝忱。)。這些回應表明中國經濟史研究方法的改進問題,確已提到日程上。為了把拙文引發的討論進一步引向深入,茲將國內外學者提出的主要問題,在此集中作一回復。這些問題可以大略地分為兩類:第一類涉及對一些重要理論概念的理解,第二類集中于經濟史研究中的一些具體方法的運用。本文把二者都作為研究方法來討論。至於這樣做的原因,則還要從"什麼是經濟史"談起。 

  對於"什麼是經濟史",向來有不同的說法。吳承明認為經濟史是"過去的、我們還不認識或認識不清楚的經濟實踐(如果已經認識清楚就不要去研究了)"(注:吳承明:《經濟學理論與經濟史研究》,《經濟研究》1995年第4期。)。希克斯(John Hicks)則認為經濟史"可以看成是一個單一的過程,即一個具有可以認識其趨勢(至少到目前為止)的過程"(注:John Hicks,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Glarendon Press(Oxford),1969,p.7.)。由這兩個定義出發,可以得出如下結論:由於經濟史研究的物件是一個可以認識的客觀存在(儘管已經過去了),所以經濟史研究也是科學。既然是科學,當然也就要使用科學的研究方法。所謂方法,依照吳氏的解釋,就是一種幫助我們認識客觀物件的視角,或者說是一種思路。在歷史研究中,不僅各種具體研究手段,而且一切理論,都應視為方法(注:以上參閱吳承明《經濟學理論與經濟史研究》;同氏《中國經濟史研究的方法論問題》,《中國經濟史研究》1992年第1期。吳氏指出:這些方法,英語常稱approach,原意"接近",即如何進入本題,或譯"思路"。吳氏還指出:"馬克思的世界觀和歷史觀,即歷史唯物主義,是我們研究歷史的最高層次的指導,但它也只是一種方法。")。本文把重要的理論概念與具體的研究方法都作為方法來討論,其道理就在於此。 

  一、 一些重要理論概念的辨析 

  在對《檢討》的批評意見中,有頗大部分實際上出於對一些重要概念理解的歧異。因此只有首先澄清有關概念,相互對話才有基礎。有的學者批評《檢討》的討論是從概念出發,其實這正是本文所要大力強調的。經濟史研究的是過去的經濟事實(即過去的經濟實踐),而"經濟事實的領域首先就是由經濟行為的概念所限定的那個領域"(注:熊彼特:《經濟發展理論》,商務印書館1991年版,第6頁。)。不對有關概念作出明確的界定,就連所要討論問題究竟是否屬於經濟史研究範圍都無法確定,遑論進行深入的研究(注:不重視對概念的討論,這是傳統史學的不足之處,正如德國史家伯倫漢所言:"史家本身對於史學之基本概念,既少所從事,其對外之觀瞻,乃模糊不明,其他科學於是紛紛侵越史學之界限,視史學為語言學有之,視之為自然科學者亦有之,欲將史學視為政治學之工具者有之,視之為社會學之旁支者亦有之。"見伯倫漢《史學方法論》,臺灣商務印書館1968年版,第62頁。)。下面將就學者們對《檢討》議論最多的幾個重要概念及相關問題,作一討論。 

  (一)近代以前中國的"經濟革命" 

  《檢討》否認有"宋代經濟革命",一些學者對此表示不能同意,主要原因就在於他們對"經濟革命"的理解與我不同(注:有些學者雖未使用"經濟革命"一詞,但他們對於宋代江南經濟發生的變化的總體看法,實際上與持"宋代經濟革命"說者(如伊懋可)並無多少差別。)。要更全面地理解這個概念,應依次弄清以下問題:(1)什麼是"經濟革命"?(2)"經濟革命"的類型有哪些?(3)經濟革命的主要特徵是什麼?(4)什麼是中國歷史上的"經濟革命"? 

  1.對"經濟革命"下一準確的定義並非易事。其主要原因之一,即如布羅代爾在討論"工業革命"的定義時所指出的那樣,乃是因歷史學家濫用"革命"一詞所致(注:布羅代爾原話為:"人們往往責怪歷史學家濫用''革命''一詞。"見費爾南?布羅代爾《世界的時間》,見《15-18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第3卷,三聯書店1993年版,第622頁。)。由於這種濫用,所以各位學者心中的"經濟革命"往往有頗大差異。 

  "經濟革命"的概念,實際上源於英國工業革命,指的是"由生產力低下、經濟增長速度停滯不前的、傳統的、工業化前經濟,向人均產量和生活水準相對提高、經濟保持持續增長的現代工業化發展的轉變過程"(注:參閱卡洛?奇波拉主編《歐洲經濟史》第4卷上冊《工業社會的興起》第3章《英國工業革命》(迪恩執筆),商務印書館1989年版,第131頁。)。簡言之,是經濟成長方式的巨大轉變。基於這種認識,我在《檢討》中將"經濟革命"解釋為"一個社會的經濟成長方式的重大變化",而非局部的和具體的經濟變化。因此如果真有"宋代經濟革命"的話,那麼一定是宋代的經濟成長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宋代江南儘管在農業、工業、商業、市場、城市化等方面都有頗大的進步,但是除非能夠證明經濟成長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否則並不能說出現了"經濟革命"。 

  2.關於歷史上的經濟成長方式的主要種類和變化,費維凱(Albert Feuerwerker)從理論上作了總結。他認為歷史上的經濟成長方式,主要有"廣泛性成長"(extensive growth)、"斯密型成長"(the Smithian Growth)和"庫茲涅茨型成長"(growth a la Kuznetz或the Kunznetsian Growth)三種。第一種方式是近代以前主要的經濟成長方式,第二種方式發生在工業革命以前的"近代早期",而第三種方式則是工業革命的產物。這三種成長方式在性質上各不相同,並由不同的動力所推動。在性質方面,第一種成長只有經濟總量增加而無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第二種成長有經濟總產量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但技術變化不大;第三種成長則不僅有經濟總產量和勞動生產率的明顯而持續的提高,而且還有重大的和不斷的技術變革。在成長動力方面,第一種成長方式是外延性擴大,主要通過同類型生產單位(例如農戶)數量的增加;第二和第三種成長方式都有內涵性擴大,但第二種方式主要由勞動分工和專業化推動,而第三種方式則由技術變革和組織變革推動。就中國歷史上的情況而言,第一種方式是帝國早期的主要經濟成長方式,第二種方式出現於帝國中期,但到帝國晚期才得到較為充分的發展;至於第三種方式,則是到19世紀後期才在中國少數地區開始出現(注:Albert Feuerwerker,Presidential Address:Questions about China''s Early Modern Economic History That I Wish I Could Answer,in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51,No.4(1992),並參閱王國斌《轉變的中國:歷史變遷與歐洲經驗的局限》第一章,江蘇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據此,如果在20世紀以前中國歷史上有可能出現"經濟革命"的話,只會是中國的經濟成長方式由"廣泛性成長"向"斯密型成長"轉變。 

  3.經濟成長方式的重大變化,實質應該是由只有"量的擴大"而無"質的改進"的"增長"(growth),向既有"量的擴大"、又有"質的改進"的"發展"(development)的轉變。因此,"質的改進"也是這一轉變的主要特徵。而所謂"質的改進",主要表現為建立在重大技術進步的基礎之上的勞動生產率的顯著提高(注:參閱Albert Feuerwerker,Presidential Address:Questions about China''s Early Modern Economic History That I Wish I Could Answer;Mark Elvin,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tanford),1973,pp.306-316;Philip Huang,T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pp.11-13。)。因而不論是由"廣泛性成長"向"斯密型成長"轉變,還是由"斯密型成長"向"庫茲涅茨型成長"轉變,"經濟革命"都以技術的重大變革和勞動生產率的顯著提高為主要特徵(注:費維凱說的在"斯密型成長"中技術變化不大,指的是這種成長方式確定下來以後不再有重大的技術變革。但他並未認為在從"廣泛性成長"向"斯密型成長"轉變時沒有重大技術變革。)。有學者指出這種說法未強調制度變革(或者說生產關係的變化)的作用,這確實是一不足(注:道格拉斯?諾斯說:工業革命由組織變革和技術變革構成,是一個"組織變革和技術進步相互影響的過程"。詳參Douglas North,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W.W.Norton & Company(New York),1981,pp.158-159。因此從工業革命的情況來看,制度變革與技術變革可謂經濟革命的雙翼,缺一不可。)。然而對於經濟發展的作用來說,技術變革比制度變革的作用可能更為重要(注:按照馬克思的經濟理論,以技術變革為核心的生產力變化和以制度變革為核心的生產關係變化是經濟發展的基礎,但前者顯然居於更加主動的地位。西方主流經濟學在討論"工業革命"時,也把建立在重大技術進步的基礎之上的勞動生產率的顯著提高作為判斷經濟革命的主要標準。例如斯努克斯認為:工業革命是經濟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構成了由持續的技術變革所驅動的近代經濟成長時期和以前時期之間的分界線。在以前的時期,經濟成長主要依靠人的經驗,在真正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方面通常沒有迅速的和持續的增加。參閱Graeme Donald Snooks ed.,Was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Necessary?Routledge(London & New York),1994,p.1。)。因此《檢討》在討論有關"經濟革命"的問題時,採用的就是這種較為普遍的觀點。 

  "經濟革命"的另外一個主要特點,是有關轉變發生在一個相對較短的時期之內。斯努克斯(Graeme Donald Snooks)在對工業革命進行分析時,指出"革命"的要義是發生在一個相對較短的時期內的"完全的變化";工業革命之所以是一場經濟革命,主要是因為所涉及的技術變革發生在一個大約70年的時期之內(注:Snooks主編Was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Necessary?pp.5-6。)。布羅代爾的看法有所不同,他認為英國工業革命"既是一系列急劇的事件,也是一個顯然十分緩慢的過程",是"一支樂曲在兩個音域的同時演奏"。簡言之,"工業革命至少具有雙重意義:它既是普通意義上的革命,包括肉眼可見的一系列短時段變革;它也是一個漸進的、不露聲色的、往往難以辨認的長時段過程"。但是他也強調"革命的爆發"是"長時段的潛在衝突如火山噴發一般短促而劇烈的表現",並且引用朗德的話說:"工業革命是總量達到了臨界狀態,從而導致革命性的爆炸",而這個"相當具有爆炸性的年代",大致上可從1760年算起(注:布羅代爾:《世界的時間》,第622、357、368-369、417頁。)。 

  此外,我還要指出:在研究"經濟革命"時,除了時間的特點外,還應當考慮空間的特點,即有關轉變應當發生在一個相對較小的地域之內。布羅代爾說:在18世紀後期的經濟發展史中,法國是其幅員的犧牲品,因為與英國相比,法國的疆域過大,使得法國各省之間交往困難,從而使得全國性的市場運轉不易(注:布羅代爾:《世界的時間》,第622、357、368-369、417頁。)。這種情況,當然也使得各種變革局限於不同地區,難以形成一種導致全面變化的"合力"。 

  中國歷史上倘若有"經濟革命"的話,也應當具有以上特點。伊懋可強調:雖然有許多界定"經濟革命"的方法,但這個界定應當包括在一個或多個質的方面出現的一個相對顯著的轉變,儘管這個"革命"如大多數經濟革命一樣有著漫長的前史、並像後來歐洲的工業革命一樣也有長期的後續發展過程(注:伊懋可2000年7月28日致李伯重信。)。同時我們也可以有把握地說,如果中國有這樣的"經濟革命"的話,它也只可能發生在非常有限的地區,而非全中國或者中國的大部分。過去那種"宋代經濟革命"說,至少在時空方面是無法成立的。 

  4.在中國的經濟成長方式由"廣泛性成長"向"斯密型成長"轉變的過程中,江南走在最前面。國內大多數明清經濟史學者都認為到了明代後期和清代前期,江南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儘管我對"資本主義萌芽"理論持保留態度,但是也同意"資本主義萌芽"學派的一個重要觀點,即江南經濟在明代後期(大體上是嘉靖中期到崇禎初期)出現了一系列由商業化推動的重要的變化(注:大多數學者都同意這些變化是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所引起的,同時又進一步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黃宗智則將這種發展稱為是一種由商業化所驅動的經濟發展,見黃氏T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商業化推動的經濟發展,正是"斯密型成長"(注:依照"資本主義萌芽"理論,由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以分工和專業化為基礎,因此資本主義萌芽在江南的出現與發展,也體現了分工與專業化正在逐漸成為江南經濟發展的主要推動力量。而以分工和專業化為動力的經濟成長,就是所謂"斯密型成長"。)。"斯密型成長"的動力是勞動分工和生產專業化(包括生產過程的分工與專業化,以及生產的地域分工與專業化),而這種分工與專業化一直要到明代後期和清代前期在江南才變得比較明顯。換言之,只有到了此時,"斯密型成長"才成為江南經濟成長的主要方式。因此,如果說江南有一個"經濟革命"的話,那麼應當是發生在明代後期的大約一個世紀內。 

  與明代後期和清代前期相比,宋代江南在商品經濟發展方面顯然還處於相當低的水準。因此在經濟成長方式方面,宋代江南尚不可能出現由"廣泛性成長"向"斯密型成長"的轉變。同時,以往"宋代江南經濟革命"所列舉的那些經濟進步,發生在兩宋三百多年的時期內(如果如通常的做法那樣還要連帶上吳越國時代和元代的話,則更是長達四個半世紀)。以往的研究也無法證明宋代江南的經濟成長速度比唐代中後期或者明代後期及清代前期更快。由此而言,宋代江南是不可能出現"經濟革命"的。 

  那麼,應當如何看宋代江南的經濟發展成就呢?我認為可以用布羅代爾的"兩音域"比喻,把從唐代到明代後期大約一千年中的經濟變化視為廣泛意義上的"經濟革命"(即"漸進的、不露聲色的、往往難以辨認的長時段過程"),而把明代後期和清代前期的變化視為普通意義上的"經濟革命"(即"肉眼可見的一系列短時段變革")。由於拙文討論的是普通意義上的經濟革命,因此前者當然也不能被視為"經濟革命"。 

  (二)宋代江南的農業變化與農業勞動生產率 

  由於《檢討》主要談的是宋代江南是否有過"農業革命"的問題,因此上述關於"經濟革命"的討論也就具體落實到農業方面來。對此,伊懋可作了很好的說明。他指出:帝國中期(主要即唐宋時期)的"經濟革命"基本上是一個向一種主要存在於稻作農業中、越來越集約的農業形式的決定性轉變。在此轉變之後,這種農業形式迅速地變得不可逆轉(注:伊懋可2000年7月28日致李伯重信。)。換言之,宋代江南的"經濟革命"(如果有的話)主要就是"農業革命",即農業生產方式從粗放向集約的決定性轉變。那麼,宋代江南真的出現了"農業革命"嗎? 

  從江南農業的歷史來看,集約型農業的出現雖然始于唐代後期(注:李伯重:《唐代江南農業的發展》第3、4章,農業出版社1990年版。),在宋代又有頗大的進展,但是真正成江南農業的主導生產方式,卻是明代後期和清代前期的事。不僅如此,無論從農業的總產量還是從農業勞動生產率來看,這一時期江南農業發展的速度,在20世紀中期以前的一千多年中也是最快的(注:李伯重: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Jiangnan,1620-1850,第5、7、8章,The Macmillan Press(Houndmills),1998。)。因此如果說近代以前的江南出現過"農業革命",那也只會出現在明代後期和清代前期。宋代江南農業發展確實有伊氏所言的農業生產方式從粗放向集約轉變的趨勢.不過也僅是趨勢而已。如大澤正昭、足立啟二、北田英人、濱島敦俊、游修齡等的研究從不同的方面所證實的那樣,宋代江南農業還比較粗放,集約型農業尚處於早期階段(注:見大澤正昭附圖{圖}(1986-1987年度科學研究費補助金〈一般研究C〉研究成果報告書);游修齡《占城稻質疑》,《農業考古》1983年第1期。)。因此說江南農業此時已出現了生產方式從粗放向集約的決定性轉變,我認為是不能成立的。 

  我不同意"宋代江南農業革命"說,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否認宋代江南農業確實出現了一些重要變化。伊懋可將這些變化作了歸納:直至8世紀後期,在很大一個地域範圍之內,江南農業仍然部分地具有粗放的性質。到了11世紀,至少在江南的一些地區肯定已實行稻麥復種制.而其目的主要並非提高畝產量,而是更充分地利用勞動力。自10世紀後期到12世紀初期,江南農業的發展速度至少不比人口增加速度慢(注:伊氏引用斯波義信的研究成果,認為在960-1100年間,江南人口年增長率大約為1%,即在120年中人口總數增加了3.3倍。),接近於一種可稱為"革命"的速度。雖然此時江南耕地數量也有很大增加,但按照李嘉圖的地力遞減規律,新開墾耕地的品質可能比原有耕地差,因此肯定有相當重大的技術改進,才能生產出足夠的糧食來養活新增的人口(否則就必須大量輸入糧食,然而我們並未見到這種情況的發生)(注:伊懋可2000年7月28日致李伯重信。)。簡言之,伊氏認為宋代(自10世紀後期到12世紀初期)江南農業出現了相當重要的技術進步(特別是土地利用技術的進步),同時農業發展速度也頗為迅速(至少不慢於人口增加速度)。 

  上述變化為什麼不能說是"農業革命"呢?我認為,這些變化本身表現了農業在許多方面的進步,但是卻不足以說明整個農業生產方式的進步。農業生產方式的進步,按照伊懋可的解釋,主要指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而判別農業生產效率高低的標準至少有以下5個:投入農業的能量(主要是在人、畜工作中,但也體現為肥料與燃料)與農業生產出來的能量(食物與飼料)之間的比例;用貨幣計算的經濟成本與經濟回報之間的比例;單位耕地每茬(如果是一年多熟的話,那麼應當是每年)的糧食(以及其他作物)的產量;種子與收穫的比例;每個工作者單位時間(每小時或者每日)的產量。這些標準都可以適用於不同的經濟體系,但在不同經濟體系下並非按照同樣的順序排列。同時,在這些不同類型的效率之間還存在著多種平衡方式。在一個商業化的經濟中,採用何種技術與生產方法還會受到不同平衡方式的影響,因此通常沒有一種占統治地位的衡量生產效率的標準。 

  伊氏的這些看法頗為重要。只有從這些方面入手進行分析,證實農業生產效率確有重大提高,我們才能斷定宋代江南有"農業革命"。由於宋代有關資料貧乏,只能選擇其中一些切實可行的標準作為研究的視角。在這些標準中,比較可行的是第5種,即勞動生產率,而這恰恰是判斷一個社會的經濟狀況的最主要標準。因此我們在此特別把勞動生產率從伊氏所列舉的諸標準中拿出來,作為判斷農業進步的主要標準。如後所述,一些學者由於對勞動生產率的理解不夠明確,從而對《檢討》所論產生誤解。因此更有必要在此對農業勞動生產率作一討論。 

  在經濟學中,勞動生產率通常被定義為一個勞動者的單位勞動的產量。勞動生產率的計算,一般是依據單位勞動時間內所生產出來的產品的數量,但是在不同的社會中,勞動生產率的計算方式也可能有很大差異。我曾經指出:在計算近代以前江南農業生產的勞動生產率時,應注意到它與近代工業生產的勞動生產率的重大差別。大體而言,江南傳統農業中的勞動生產率,主要表現為一個農戶在一年內生產出來的產品總量(注:參閱李伯重《唐代江南農業的發展》,第187-189頁;同氏《(清代江南)農民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收于方行、經君健、魏金玉主編《中國經濟通史》(清代卷),經濟日報出版社1999年版。)。這個結論也適用于宋代江南。因此這種方法仍然是我們研究宋代江南農業勞動生產率的主要方法。 

  此外,農業中的勞動生產率也體現為每個農業勞動者所能供養的人數。雷格萊(E.A.Wrigley)在對近代早期(1500-1800年間)歐洲農業勞動生產率變化的研究中首先提出這種方法,其具體做法是:首先弄清人口數量、農村中以農業為主業的勞動力的數量,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對農產品的人均需求量(並證實此需求量在此時期中保持相對穩定),以及此時期進入長途貿易的農產品的數量(並確定這個數量在農業總產量中所占比重很小),然後進而計算出每百個農業勞動力所供養人口的數量。這個數量就代表了當時的農業勞動生產率(注:E.A.Wrigley,"Urban Growth and Agricultural Change:England and the Continent in the Early Modem Period",in People,Cities and Wealth,Basil Blackwell Publisher(Oxford),1987;Jan Luten von Zanden,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in Europe,1500-1800,in Bas J.P.Bavel & Erick Thoen eds.,Land Productivity and Agro-Systems in the North Sea Area(Middle Ages-20[th]Century)Elements for Comparison,Brepols(Turnbout),1999.)。在難以充分獲得準確的耕地、產量、各種生產投入等數字時,這種方法具有明顯的優點。在明清江南經濟史研究中,這種方法已部分地得到運用(注:例如魏金玉指出:明末江南要4-5個勞動者充分就業,才能供養一個勞動者過同樣的生活;但在清代中期,卻只要l-2人出雇,就可以維持另一人過同樣的生活(參閱魏金玉《明清時代農業中等級性雇用勞動向非等級性雇用勞動的過渡》,收于李文治等著《明清時代的農業資本主義萌芽問題》,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這表明江南農業勞動生產率在明清時期有明顯的提高。)。對於宋代江南農業勞動生產率研究而言,由於史料遠比明清貧乏,因此這種方法更值得重視。不過,正如麥迪森所指出的那樣,由於人均收入的增加也可以由更密集的勞動投入而引起,生產力提高可能沒有收入增加那麼快(注:Angus Maddison,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Development Centre of the Orgr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1998,p.14.),所以由勞動者人均收入增加導致的供養人口增加也不一定是勞動生產率提高的表現。因此之故,這種方法必須與前一種方法配合使用。 

  由於上面這兩種計算勞動生產率的方法所取視角和所依靠的史料均有所不同,因此使用它們得出的結果,可以用來作為參照物,相互比較,相互校正,從而得出一個更為接近真實客觀的結果。 

  因此,宋代江南到底是否有可稱之為"農業革命"的重大變化,還有待於從不同的方面對農業生產效率(特別是農業勞動生產率)的變化作了深入研究之後,才能確定。在此之前,僅根據某些變化就遽下斷語,顯然是難以令人信服的。 

  (三)經濟史上的技求進步及其與經濟變化的關係 

  在以往的研究中,雖然許多國內學者堅信"技術進步是第一生產力",但對於"什麼是技術進步"及"技術進步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會對經濟發展發生重要影響"等根本性問題,卻鮮見專門的研究。為了更深入地瞭解技術進步及其與經濟變化的關係,我們有必要在此作一討論。

  技術進步與經濟發展的關係是近二三十年來國際學界探討的重點問題之一,已有不少重要的新觀點提出。關於中國歷史上的技術變化及其與經濟變化的關係,伊懋可、白馥蘭(Francesca Bray)、瓦格納(Donald Wagner)等也提出了若干新見(注:參閱Mark Elvin,Skills and Resourc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in Dwight Perkins ed.,C hina''s Modern Econom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7;Francesca Bray,The Rice Economy:Technology and Development in Asian Societies,Basil Blackwell,1986;Donald Wagner,The Traditional Chinese Iron Industry and its Modern Fate,Curzo Press,1997。)。在經濟史研究中,應當注意這些進展,從新的角度來思考技術變化及其與經濟變化的關係。 

  1.按照過去傳統的看法,技術進步主要是指新生產技術的發明。然而正如熊彼特所指出的那樣,發明"本身對於經濟生活不產生任何影響"(注:參閱熊彼特《經濟發展理論》,第294頁。)。因此經濟史上的技術進步,顯然還包含了更多的內容。伊懋可指出:在研究技術進步時,必須對技術的發明(即某項新技術的最初出現)、技術的革新(即改進該項技術以應用於生產)和技術的普及(即將革新了的技術廣泛運用於生產)三者加以區別(注:伊氏1994年5月1日致李伯重信。)。否則就會如波塞魯普(Easter Boserup)所指出的那樣,如果把"發明"的定義擴大化、把新技術對已有技術的適應也包含於其中的話,就會掩蓋技術發明和技術傳播之間的區別(注:Easter Boserup,Population and Technology,Basil Blackwell,1981,第3-4頁。)。簡言之,技術進步有雙重特性:首先,一項新技術被發明出來後,本身還要繼續改進,以變得更加完善;其次,這項新技術必須被廣泛運用於生產活動。只有當它被改進到相當完善的程度時,才會被廣泛地運用於生產;而只有當它被廣泛運用于生產時,才會對經濟產生重要的影響。因此從經濟史的角度來看技術進步問題時,更加需要重視的是新技術的改進和傳播。正因如此,麥迪森認為明清中國耕作技術普遍提高,採納和吸收有關知識也很成功,這個已知優秀生產方法廣泛傳播的過程,也應視為技術進步(注:見Angus Maddison,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第33頁。)。 

  從這個角度來觀察江南農業的技術進步問題,可以看到:一般所說的那些宋代的主要技術進步,其完備化及普遍運用主要發生在明清(注:在江南水稻農業由粗放向集約轉變過程中最重要的技術進步,在農具方面是耕犁(水田翻轉犁)以及水車,在栽培技術方面是插秧及與之密切相關的稻麥復種制,在農田水利方面是圍墾濕地(湖泊、沼澤等),在經濟作物方面是桑樹和茶樹的密集種植。這些技術都出現在唐代(參閱李伯重《唐代江南農業的發展》第3章第1節)。另外一些最重要的技術進步,如棉花的種植、餅肥的使用,則出現在宋代以後。上述這些技術的完備和普遍運用,則都在明清(參閱李伯重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Jiangnan,1620-1850,第3章。)。因此對於江南農業的技術進步而言,更重要的是在明清時期。如果忽視技術進步的特點來看宋代江南的農業技術進步問題,是無法得出正確結論的。 

  此外還要指出,關於"技術進步",並沒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模式。白馥蘭指出東亞傳統水稻農業技術與西歐旱地農業技術之間存在本質的差別,前者主要是一種"技巧趨向型"技術(skill-oriented technologies),而後者則主要是一種"機械型"技術(mechanical technologies)。由於這個差別,在研究東亞水稻農業變化時,就不應把某種節省勞動的新農具視為引起農業重大進步的關鍵因素(注:Francesca Bray,The Rice Economy:Technology and Development in Asian Societies,pp.115,156.)。以往中國經濟史研究中常常過分強調某種高效率、節省勞動的新農具(例如江東犁)所起的作用,無疑是受到西歐經驗的影響。事實上,就江南而言,明代發明的鐵搭,雖然結構簡單,效率不高,但是在實際生產中卻有很好的效果。因此就實際效果而言,這項發明及其運用對於江南農業的作用恐怕比江東犁更大(注:陳恒力和游修齡都已指出:江南(特別是太湖地區)的水田土壤粘重,牛耕既淺而又不勻。如用鐵搭,雖然功效較低,但可翻得更深;因此牛犁的效果明顯不如鐵搭。見陳恒力《補農書研究》增訂本,農業出版社1963年版,第129-130頁;游修齡《中國稻作史》,中國農業出版社1995年版,第146頁。)。 

  2.依照一種為許多人所默認的看法,一項新技術發明出來後似乎就會"理所當然"地運用到生產中去,從而推動經濟發展。然而技術與經濟二者之間的關係並非如此簡單。 

  首先,在一般情況下,如熊彼特所言,"當技術因素與經濟因素衝突時,它總得屈服。……在一定的時候所使用的每一種生產方法,都要服從經濟上的恰當性"(注:熊彼特:《經濟發展理論》,第16頁。)。經濟發展實際上是各種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沒有其他要素的配合,技術進步本身並不能導致經濟發展。這種情況,最清楚地表現在蒸汽機的發明及其對經濟的影響方面。蒸汽機的發明和使用是工業革命的象徵,然而從技術史的角度來看,蒸汽機並非18世紀的新發明。遠在西元1世紀末,赫羅(又譯為赫倫)就已發明出了最早的蒸汽機,並已達到相當高的工藝水準(注:今日科技史學家蘭德爾斯根據赫羅的藍本將該蒸汽機複製出來,每分鐘轉速高達1500轉以上。參閱彼得?詹姆斯與尼克?索普《世界古代發明》,世界知識出版社1999年版,第144頁。)。在文藝復興時代,赫羅著作被譯為多種文字出版,受到歐洲各國人士的重視(注:哈孟德夫婦:《近代工業的興起》,商務印書館1962年版,第102-104頁。)。雖然關於蒸汽機的基本知識在18世紀以前已為歐洲人瞭解,但是只有到了18世紀,在各種因素比較齊備的英國,這項技術進步才逐漸發揮出其偉大的潛力,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強大力量。 

  其次,重大技術進步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也並非立時可見。斯努克斯和哈雷(Knick Harley)、費因斯坦(Charles Feinistein)等人的研究表明:比起工業革命前,英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年增長率在工業革命期間僅有溫和的增加;而在人均實際消費方面,在1760-1820年間幾乎沒有變化,到1820-1850年間才出現明顯的增加(注:參閱Snooks主編Was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Necessary?第3、12頁。)。換言之,經濟成長的明顯加速與珍妮機、阿克萊水力紡紗機、瓦特蒸汽機等重大技術發明出現之間,已有大約半個世紀的間隔。因此重大技術進步並不一定會馬上導致經濟發展。 

  從這種立場出發來看江南歷史上的技術進步問題,顯然也可以得出同樣的結論。江東犁、占城稻、稻麥復種制等,確實是重大的技術進步,但由於其他因素不齊備,難於在宋代江南普遍使用。同時,即使這些重大進步都出現,也不一定很快就導致重大的經濟後果。 

  一、 經濟史的研究方法 

  史學研究必須以歷史資料為基礎,同時又要使用正確的研究方法,因此"方法論應當佔有與歷史資料同等重要的地位"(注:吳承明:《經濟學理論與經濟史研究》。)。由於經濟史的特殊性,歷史學和經濟學的方法是經濟史研究的兩大基本方法。 

  (一)歷史學方法 

  熊彼特明白地說經濟史"只是通史的一部分,只是為了說明而把它從其餘的部分分離出來"(注:熊彼特:《經濟發展理論》,第65頁。)。由於經濟史是史學的一部分,因此史學方法當然也是經濟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體而言,是由於以下原因: 

  首先,傳統的史學長於現象描述,因此也被視為"藝術"而非"科學"。而將過去的經濟實踐清楚地描繪出來並展示給世人,乃是經濟史研究的主要目標之一。在此方面,沒有其他方法可取代傳統的史學方法。 

  其次,經濟制度、經濟事件等是經濟史研究的重要內容。在這些研究中,定性分析是主要的方法,而這恰恰又正是史學方法之所長。對經濟制度、經濟事件等的研究是瞭解過去經濟實踐的基礎,因此離開了史學方法就談不上經濟史研究。 

  再次,歷史學的基本方法--史料學和考據學的方法,對經濟史研究也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胡適曾批評中國的傳統史學說:"中國人作史,最不講究史料。神話、官書都可以作史料,全不問這些材料是否可靠。卻不知道史料若不可靠,所作的歷史便無信史的價值。"(注: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臺灣裏仁書局1982年版,第19頁。)傅斯年更加強調史料學的重要性,甚至認為"史學便是史料學",原因是"史學的物件是史料,……史學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藝術的建設,不是做疏通的事業,不是去扶持或推倒這個運動或那個主義"(注:傅斯年:《史學方法導論》,收于《傅斯年全集》第2冊,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0年版,第5、6頁)。吳承明則指出:史料是史學的根本,絕對尊重史料,言必有證,論從史出,這是我國史學的優良傳統。治史者必須從治史料開始,不治史料而徑談歷史者,非史學家。由於史料並非史實,必須經過考據、整理,庶幾接近史實,方能使用,因此史料學和考據學的方法可以說是歷史學的基本方法。從乾嘉學派到蘭克學派,中外史家都力圖通過考證分析,弄清歷史記載的真偽和可靠程度(注:吳承明:《論歷史主義》,《中國經濟史研究》1993年第2期。)。經濟史研究只能以歷史資料為依據,因此史料學和考據學的方法也是經濟史研究的基本方法。無論何人研究經濟史,都必須掌握歷史學的基本方法(注:例如趙岡估計南宋中國城市人口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高達1/5,而該估計的基礎主要是霍林斯沃斯(T.H.Hollingsworth)根據《馬可?波羅遊記》中所說的杭州胡椒消費量對南宋杭州城市人口作出的一個推測(即杭州城市人口多達500萬甚至600-700萬)。麥迪森借助于史學家謝和耐(Jacques Gernet)和巴拉茲(Etienne Balaz)對南宋杭州人口數量所作的考證,指出霍氏之說嚴重不符史實,因而趙氏據此所得出的結論也"證據極其不足"(Angus Maddison,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p.25)。)。 

  運用以上方法進行研究,並不涉及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理論。這種不重理論的做法,是傳統史學方法的基本特徵之一。這種不重理論的做法,也具有其特殊的價值,因為是否需要理論,乃是由研究的物件與目的所決定的。希克斯指出:在史學研究中,是否使用理論,在於我們到底是對一般現象還是對具體經過感興趣。"如果我們感興趣的是一般現象,那麼就與理論(經濟學理論或其他社會理論)有關。否則,通常就與理論無關";而"歷史學家的本行,不是以理論術語來進行思考,或者至多承認他可以利用某些不連貫的理論作為前途來解釋某些特定的歷史過程"(注:John Hicks,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p.2.)。因此對於任何一個經濟史學家來說,傳統的史學方法都是必須掌握的基本方法。 

  但不容否認的是,傳統史學方法也有其先天不足。巴勒克拉夫總結20世紀上半葉國際史學的發展時,把當時占主導地位的歷史主義學派的不足作了歸納(注:傑佛瑞?巴勒克拉夫:《當代史學主要趨勢》,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5-25頁。)。吳承明對此作了進一步討論,總結為以下五個方面:(1)史學是敍述式的,缺乏分析;又常是事件和史例的羅列,或用單線因果關係將它們聯繫起來,而缺乏整體性、結構性的研究;(2)強調歷史事件、人物和國家的特殊性和個性,而不去研究一般模式和存在於過去的普遍規律;(3)在考察史料時採用歸納法和實證論,這種經驗主義的方法不能在邏輯上肯定認識的真實性;在解釋史料和做判斷時,由於缺乏公理原則和強調個性,就主要憑史學家的主觀推理和直覺:(4)或是根據倫理、道德取向來評議是非、臧否人物,或是認為一切是受時間、地點和歷史環境決定,無絕對的善惡;(5)脫離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來研究歷史,認為歷史學的惟一目的是真實地再現和理解過去(注:吳承明:《論歷史主義》,《中國經濟史研究》1993年第2期。)。 

  由於傳統史學方法存在上述問題,只依靠它們是難以深入研究經濟史的。如吳承明所指出的那樣,即使做到所用史料都正確無誤,仍然不能保證就可得出正確的結論。傳統史學所使用的基本方法是歸納法,而歸納法本身有缺陷,其中最突出的是:除非規定範圍,所得結論都是單稱命題,難以概括全體;雖然可以用概率論方法作些補救,但難用於歷史。因此不求助於其他學科的方法,是無法深入研究經濟史的。 

  (二)經濟學方法 

  從對《檢討》的反應來看,在一些學者心目中,經濟學的方法主要就是統計學的方法。這種想法不足為奇。希克斯說:"凡是一種歷史理論可能適用的歷史現象,從我們對其興趣而言,都可認為其具有統計學特徵。經濟史上的大多數現象(無論我們如何廣泛地看),都確實具有這些特徵。我們要問的經濟史的問題,大都涉及那些可以具有此特徵的類別。"但是希氏接著指出:"從本質上來說,這並非經濟史與其他歷史之間的差別",因為"在史學的任何分支中,我們都會發現自己在尋求統計學上的一致性。區別在於我們是對一般現象還是對具體經過感興趣"(注:John Hicks,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p.4.)。因此把經濟學方法等同於統計學方法的看法是很不全面的。對於那些可以獲得大量資料的研究物件(注:例如王業鍵所收集的清代的米價資料、李中清所收集的清代人口資料,都數以十萬計。),只有依靠統計學方法,才能進行研究。但是對於那些資料不豐的研究物件,統計學方法就難以奏效了,因此有的學者認為經濟學方法對於古代經濟史研究並無多大用處。但是我們要強調:經濟學方法決不僅只是統計學方法,而經濟史研究中可以利用的經濟學方法也有多種。在許多情況下,其他一些方法可能比統計學方法更為重要。 

  首先,經濟學方法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經濟學為經濟史研究提供了主要的理論框架。凱恩斯說:"經濟學與其說是一種學說,不如說是一種方法,一種思維工具,一種構想技術。"(注:轉引自吳承明《經濟學理論與經濟史研究》。)如果沒有經濟學提供的思維方法和構想技術,是無法進行經濟史研究的。一些經濟史學者拒絕經濟學理論,但實際上他們也在不自覺地使用某種理論。至於這些理論是否正確,他們卻並不去考慮。正因如此,他們往往在無意之中會得出一些錯誤的結論。典型的例子如畝產量與勞動生產率之間的關係。在我國人口稠密的東部地區,自清代中期以來,由於可耕地開墾殆盡,增加農業產量只好主要依靠提高畝產量。不少學者囿于這種習以為常的觀念,把提高畝產量作為提高勞動生產率的惟一手段(注:在《檢討》中討論勞動生產率時,我以糧食畝產量增加作為判別勞動生產率提高的主要指標。這樣做的原因及其特定條件,拙文中已作了清楚的解釋。有的學者忽視了我所作的說明,從而對拙文產生誤解,認為我所說的勞動生產率就是糧食畝產量。其之所以會如此,主要原因即如上所述。)。而從經濟學觀點來看,畝產量與勞動生產率並非同一事。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取決於勞動、資源、技術等要素相互關係的變化。在耕地資源豐富的情況下,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也可以通過"廣種薄收"的方法達到。相反,在勞動力供給過多的情況下,畝產量雖然達到很高的水準,但卻可能恰恰表現了"內卷化"(或"過密化")下勞動生產率的下降(注:伊懋可的"高水準平衡機制"和黃宗智"農業過密化"理論,都說的是這種情況。見伊懋可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第16章,以及同氏The High-Level Equipment Trap:the Causes of the Decline of Invention in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Textile Industry(in Mark Elvin,Another History-Essays on China from a European Perspective,Wild Peony,1996);黃宗智 The Peasant Economy and Social Change in North China,第8、9章,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以及同氏The Peasant Family Econom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第3、16章。)。 

  其次,從經濟學的一般原理出發,我們可以對經濟史上的一些問題作出更為合理的判斷。例如在宋代江南,是否由於有了"最好的耕犁"(江東犁)和因"人多地少"導致的充足的勞動力,就會導致"精耕細作的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呢?(注:漆俠:《宋代經濟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0、178頁。在分析精耕細作的發展問題時他還指出:"這種耕作方法除犁需要改進和增加鋫刀這個墾田利器外,還必須有充足的勞動力,這兩條缺少任何一條都是不能成功的。")從經濟學的一般原理出發來看,"精耕細作"指的是勞動密集的耕作方式,而江東犁則代表了一種節省勞動的技術。勞動力的供給與勞動密集型的耕作之間通常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係,而與節省勞動的生產工具之間則通常是相互排斥的關係(注:大衛?勒旺(David Levine)對此作了明確的說明:"由於勞動便宜而且供給充分,人們不願進行資本投資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因為工資低,原始的生產技術仍是最有利可圖的;低水準的技術,導致勞動集約化。"見David Levine,Family Formation in an Age of Nascent Capitalism,Academic Press,1977,p.14。)。一般而言,在"人多地少"的情況下,農民通常採用的是節省土地的技術,而非使用節省勞動的技術(注:白馥蘭也指出:"技藝趨向型"技術和"機械型"技術都能增加單位農田的產量,但前者可視為土地的替代物,後者則可視為勞動的替代物。要在二者之間作出合理的選擇,必須考慮在一種具體的情況下,何種投入能夠最大地提高產量(Francesca Bray,The Rice Economy:Technology and Development in Asian Societies,pp.115,156)。)。農民在使用江東犁時,首先會計算使用的成本與收益,並與被使用這種耕犁而被節省下來的勞動的收益進行比較。如果比較的結果是不合算,那麼就不會使用之(注:這一點,明末宋應星已說得非常明白。他指出:牛耕的效率大大高於人耕,但是在蘇州一帶,"會計牛值與水草之資,竊盜死病之變.不若人力亦便"(見《天工開物》乃粒第一卷稻工》。)。此外,如果沒有發達的農村工業,使用江東犁節省下來的勞力也就沒有了出路。在此情況下,農民為什麼要使用江東犁呢? 

  再次,對於比較具體的問題來說,經濟學方法也非常重要,舍此即難以進行研究。畝產量問題是許多學者在讀了《檢討》之後談論最多的話題之一。這裏我們就以此為例來討論一下使用經濟學方法進行研究的問題。 

  按照範?贊登(Jan Luten von Zanden)的總結,近年來歐洲經濟史學界研究近代以前畝產量所使用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幾種:(1)在義大利和東歐,主要是使用種子與產量之比的材料進行分析;(2)在法國、西班牙、瑞士、匈牙利等國,主要是使用什一稅作為農業生產率的指標;(3)在英國以及法蘭德斯,越來越集中於從遺囑中獲得的有關資料來估計作物畝產量和作物佈局;(4)也有一些研究一直把地租資料作為農業生產率的一個指標(注:Jan Luten von Zanden,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in Europe,1500-1800.)。簡言之,主要的差別在於資料類型的不同。至於所採用的研究方法,主要仍是統計學方法。事實上,研究近代以前中國的畝產量的基本資料(田稅、地租、家譜、分家文書、農書等),大體也屬於上述類型。因此在中國畝產量研究中,統計學方法也是一種重要方法,但適用範圍十分有限,原因是有關數字不夠豐富,而且許多數字自身存在著各種問題。宋代畝產量記載不多,更難使用統計學方法研究畝產量,因此必須求助於其他的經濟學方法。 

  柏金斯(Dwight Perkins)研究中國糧食畝產量時,使用了一種宏觀分析方法:首先對一個地區人口和耕地的數量、種植制度以及人均糧食消費水準、用作交納賦稅的糧食的數量以及輸出入的糧食的數量等一一進行研究,然後以所得結果為據,求出一個平均畝產量。很明顯,只要人口等各種資料沒有大錯,那麼這個平均畝產量也不會離開實際情況太遠。同時,又從各種史料中大量收集畝產量數字並加以考證,選出其中比較可靠者,與上面得到的結果進行比較,並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調整和修正,從而得出一個最接近實際情況的數字(注:Dwight Perkins,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1368-1968,Aldine Publishing Company,1969,pp.14-23.我曾用這種方法對明後期(1620年左右)和清中期(1850年前後)江南的水稻畝產量進行了研究,得出的結果是:明後期(17世紀初期)江南的水稻畝產量大約為1.6石米,清中期(19世紀中期)則約為2.3石米;亦即後者較前者增加了0.7石,增長幅度大致為44%(參閱李伯重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Jiangnan,1620-1850,pp:125-127、130-132)。這個結論與許多學者得出的結論差別頗大。)。雖然這個數字也不可能絕對準確,但是比起用其他方法得出的結果來說,應當是更接近實際情況。這種方法對於研究宋代江南糧食畝產量肯定也會很有幫助。宋代江南是一個以自然經濟為主的社會,而在這種社會中,人們主要追求的是產品的使用價值而非價值,即使剝削也有一定限度。農民生產出來的產品不可能大大低於和超過社會對這些產品的使用價值的總需求。這就為宋代江南畝產量的估計確定了一個可能的範圍。倘若我們的估計超出了這個可能的範圍,那麼肯定是有問題的。 

  最後,我還要指出:經濟學方法也有自身的適用範圍,不能用它去完成其不能勝任的工作。例如計量分析是經濟學的優勢,但並非任何經濟現象都可以"量化"的。有的學者讀了《檢討》之後問:為什麼你不為"什麼是經濟革命"提出一個明確的"量化"標準呢?我的回答是:為"經濟革命"提出一個"量化"的標準很困難,因為"經濟革命"的主要內容之一是重大技術進步的出現,而重大技術進步本身並非一種可以"量化"的現象。此外,宋代江南有關史料匱缺,也使得計量分析非常困難(注:例如麥迪森已指出:8-13世紀中國農業中心轉移到南方水稻地區並實行多種作物種植,導致中國人的生活水準提高,但是到底提高了多少,由於資料不足,無法量化。見Angus Maddison,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第4頁。)。因此要對宋代江南的經濟進行"量化"研究,可能已經超出經濟學力所能及的範圍。 

  (三)其他學科的方法 

  除了經濟學的方法之外,經濟史研究還應當從其他學科借用方法,並採納這些學科新近取得的成就。這些學科包括了社會科學各主要學科。斯波義信引用弗裏德曼(Maurice Freedman)的話總結說,經濟史研究所涉及的社會科學學科,至少包括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社會心理學、人口學、社會地理學、經濟地理學等。這些學科的研究方法與模式,都可以參考借用。例如,經濟學家的研究模式(由抽象到具體,先假說後論證)、社會學家的研究模式(從具體入手.注重統計)以及別的研究模式(如把以社會橫斷面比較為基礎的複數指標進行組合,根據對各種指標的比重及組合方式的適當處理進行歸納,等等),都可用到中國經濟史研究中(注:斯波義信:《宋代江南經濟史研究》,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88年版,第31頁。)。 

  此外,經濟史研究也會從向自然科學借用方法和研究成果中受益。近年來國際學壇的"史學科學化"的趨勢,除了表現為史學日益"社會科學化"外,還表現為自然科學研究方法向史學的滲透,特別是"計量史學"的出現,標誌著這種滲透已達到相當的程度。許多自然科學研究的成果,對於經濟史學研究來說也非常有幫助。例如從自然科學的角度來看,農作物的生長是一個物質變化和能量轉換的過程。在此過程中,物質和能量均不會憑空產生和憑空消失。換言之,農作物的生長,取決於光、熱、水、氣(二氧化碳)以及各種物質養分的供給及其相互配合狀況。因此單位耕地產品的數量,也取決於作物從自然中所能攝取到的物質和能量。下面就以氣候和肥料為例,看看自然科學方法對於畝產量研究的幫助。 

  張家誠關於我國大陸年平均氣溫變化對農業產量的影響的宏觀理論假設分析表明: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年平均溫度變化1℃,我國南方各季農作物的產量相應變化大約為10%。此外,年平均溫度相差1℃,農作物遭受冷害的頻度也會有很大的變動,從而明顯影響作物的收成(注:年平均溫度變化1℃,我國南方各季農作物的熟級(即早熟品種一中熟品種一晚熟品種)可相應變化一級,而每相差一個熟級產量相應變化大約為10%。見張家誠《氣候與人類》,河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88年版,第123-124頁。)。竺可楨的研究表明,宋代大部分時間處於氣候變冷的時期,年平均氣溫比唐代或今天都低1℃-2℃(注:竺可楨:《中國近五千年來氣候變遷的初步研究》,《科學通報》1972年第1期。)。江南農民對此作出了明確的反應(其中之一是改種較耐寒的粳稻)。在此情況下,不僅推廣從南方溫暖地區引入的秈稻--占城稻--十分困難,而且畝產量要有大幅提高也頗不現實,除非我們能夠證明宋代江南農民為對抗氣溫下降而採用了有效的措施(例如培育出了抗寒高產的水稻品種、施用了更多和更好的肥料等)。 

  農作物產量也取決於土壤中各種養分的消耗與補充狀況。依照劉楚超和瓦爾克(Kenneth Walker)對1960年代中國農業中肥料邊際產量的粗略計算,在大量施肥情況下,每公斤氮肥(硫酸銨)的邊際產量大約是3公斤糧食。按照1957年的全國統計數字,每頭豬每年所產糞肥中的養分大約可折為40公斤硫酸銨(注:Dwight Perkins,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1368-1968,p.73.)。換言之,每頭豬所產的糞肥,大約可增產糧食120公斤。宋代1石約當0.66市石(注:吳慧:《中國歷代糧食畝產量研究》,農業出版社1985年版,第235頁。),而大米的比重大約為每市石80公斤(注:吉林人民出版社編《農業資料手冊》,1980年版。)。據此,如果畝產米6宋石(相當於4市石),就需要相當於107公斤硫酸銨的肥料。如果這些肥料都依靠養豬來解決,那麼每畝田就需要2.7頭豬。南宋江南一個農民的家庭農場種田40畝左右(注:李伯重:《宋末至明初江南農民經營方式的變化》,《中國農史》1998年第2期。此數位主要是根據漆俠的估計得出的。),如果都依靠養豬獲得肥料,那麼這個家庭就要養豬100頭以上(注:當然農民還有其他的肥料來源,但是從宋代江南的史料來看,除了人糞尿外,並未見有其他肥料廣泛使用。見李伯重《"選精"、"集粹"與"宋代江南農業革命"》,並參閱同氏《宋末至明初江南農業生產技術的變化》(《中國農史》1998年第1期)。)。從清代中期江南的情況來看,雖然此時的水稻畝產量(2.3清石/清畝)僅相當於南宋制的3.7石(注:明清的1石/畝,大致相當於南宋的1.6石/畝。南宋末期江南人口總數約為800萬,而清代中期則為3600萬,因此人糞尿的供給總量也相應增加了3.5倍。參閱李伯重《宋末至明初江南農民經營方式的變化》,《宋末至明初江南人口與耕地的變化》(《中國農史》1997年第3期),以及《清代前中期江南人口的低速增長及其原因》(《清史研究》1996年第2期)。),而人糞尿供給則比南宋增加了3.5倍,但是本地肥源已經告罄,肥料嚴重供不應求,因此不得不大量從外地輸入豆餅(注:李伯重:《明清江南肥料需求的數量分析》(《清史研究》1999年第1期);《明清江南肥料的輸入與供求平衡》(將刊)。)。在此情況下,如果認為南宋江南水稻畝產達到五六石乃至六七石,那麼就必須從肥料的角度方面來解釋這些產量是如何獲得的。因此使用自然科學的方法,可以使我們對宋代江南畝產量的研究較少受隨意性的支配,作出比較客觀的估計。 

  (四)"史無定法" 

  任何一個事物都具有多方面的特徵,而任何一種方法都具有局限性。因此無論哪一種方法所提供的視角,都不能使我們認識該事物所具有的全部特徵。為了使我們對過去經濟實踐的認識盡可能地全面,當然就要從盡可能多的視角來研究之,亦即應當盡可能地使用多種方法來研究經濟史。只有把史學內外的各種方法結合起來,才能對經濟史上的許多重大問題進行全面的和深入的研究。但是這樣做,就涉及各種方法之間的關係問題。而在此方面,最大的分歧在於經濟史研究到底是應當以經濟學方法為主,還是以歷史學方法為主? 

  巴勒克拉夫說:"在所有社會科學中,對歷史學影響最大的是經濟學。"他還引用大衛斯的話說:"迄今為止,經濟學是對歷史學唯一作出最大貢獻的社會科學。"其主要原因不僅是因為"自從亞當?斯密、李嘉圖和馬克思時代以來,歷史學家已經充分認識到了經濟因素在歷史變革的形成中的重要性",而且也是因為"經濟學在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論方面遠遠走在其他社會科學前面"(注:巴勒克拉夫:《當代史學主要趨勢》,第75、114頁。)。在歷史學各學科中,經濟史學是最早"社會科學化"的,其主要原因就在於經濟史學可以使用經濟學所提供的方法。吳承明指出我國經濟史學家在方法論上比較保守(注:前引吳承明《中國經濟史研究的方法論問題》。)。其主要表現之一就是一部分學者拒絕使用經濟學方法。而根本原因即如巴勒克拉夫所指出的那樣,在於史學家"根深蒂固的心理障礙","只滿足于依靠繼承下來的資本,繼續使用陳舊的機器。這些機器儘管低於現代最先進的標準,卻仍然能夠使企業在盡可能少地追加資本的前提下,提供一定數量的擁有現成市場的老牌傳統產品"(注:巴勒克拉夫:《當代史學主要趨勢》,第327、330-332頁。)。 

  然而我們同時也要強調:經濟學方法在經濟史研究中非常重要,但不能淩駕於歷史學方法之上成為惟一的方法。希克斯說他儘管不要求經濟史包含全部歷史,但也反對縮小經濟學的範圍來對經濟史作狹義的理解(注:John Hicks,A Theory of Economic History,p.1.)。吳承明更指出:"經濟學理論是從歷史的和當時的社會經濟實踐中抽象出來的,但是不能從這種抽象中還原出歷史的和當時的實踐。"他並引用馬克思的話說:"這些抽象本身離開了現實的歷史就沒有任何價值。它們只能對整理歷史資料提供某些方便。"(注:前引吳承明《經濟學理論與經濟史研究》。)經濟學所提供的只是認識歷史事實的工具,而不能代替歷史事實本身。因此以某種經濟學理論而非以歷史資料作為經濟史研究的出發點是錯誤的。索洛(Robert Solow)曾經批評某些西方經濟史學者過分尾隨經濟學說:當代經濟學脫離歷史和實際,埋頭製造模型;而當代經濟史也像經濟學那樣,"同樣講整合,同樣講回歸,同樣用時間變數代替思考",而不是從社會制度、文化習俗和心態上給經濟學提供更廣闊的視野。因此"經濟學沒有從經濟史那裏學到什麼,經濟史從經濟學那裏得到的和被經濟學損害的一樣多"。他呼籲經濟史學家可以利用經濟學家提供的工具,但不要回敬經濟學家"同樣的一碗粥"(注:Robert Solow,Economic History and Economics,Economic History,Vol.75,No.2,1985.)。 

  事實上,由於經濟學本身總是不斷隨著現實的變化而變化(注:富斯菲爾德(Daniel Fusfield)把經濟學的發展總結為"一個變化著的世界把各種變化著的問題帶給了一個變化的學科"。見Daniel Fusfield,The Age of the Economist(第4版),Scott,Foresman and Company,1982,p.2。),因此只能用歷史的眼光來看待和檢驗各種經濟學理論。熊彼特說:"經濟學的內容,實質上是歷史長河中的一個獨特的過程。由於理論的不可靠性,我個人認為歷史的研究在經濟分析史方面不僅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方法"(注:熊彼特:《經濟分析史》第1卷,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91年版,第29頁及注3。)。吳承明也指出:"經濟學是研究經濟史的方法,而歷史又是研究經濟學的最後的方法"(注:前引吳承明《經濟學理論與經濟史研究》。)。經濟學與歷史學二者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係,在經濟史研究中拒絕經濟學方法或者採取"經濟學沙文主義"的態度,都是有害的。

  由於治史可因物件、條件之不同而採取不同的方法,因此可以說"史無定法"。吳承明對此作了很好的總結:"就方法論而言,有新、老學派之分,但很難說有高下、優劣之別","新方法有新的功能,以至開闢新的研究領域;但就歷史研究而言,我不認為有什麼方法是太老了,必須放棄","我以為,在方法論上不應抱有傾向性,而是根據所論問題的需要和資料等條件的可能,作出選擇"(注:前引吳承明《中國經濟史研究的方法論問題》。)。這就是我們研究經濟史應採取的正確態度。

 

(出處:《中國社會科學》2001年第6期 中華文史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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