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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十九世紀行將結束之際,作為清王朝實際掌權者的慈禧支持了一場國內農民自發起來反對外國人的運動,結果八國聯軍攻入北京,而以締結一個在二十世紀中外關係上起了重大影響的條約而告終。也正是在這一事件中,使慈禧看到了外國人的強大和先進,中國的愚弱與落後,而剛剛締結的條約也規定清政府必須進行體制改革。[1]一反兩年前以血腥的手段鎮壓康有為、梁啟超宣導的維新運動,慈禧改弦更張,實行變法。1901年1月29日,還在西安的時候,由光緒出面明發上諭,雖聲稱“三綱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為“世有萬祀不易之常經”,然政府的統治方法,“無一成不變之治法”。上諭聲稱,中國過去向外國學習的只是表面的語言文字,“舍其本原而不學,學其皮毛而不精”,慈禧表示要學習“西政之本源”,“取外國之長”“去中國之短”,“壹意振興”,謀求富強。為此要求各軍機大臣、六部九卿、各省督撫及出使各國大臣“各就現在情弊,參酌中西政治,舉凡朝章國故。吏治民生,學校科舉,軍制財政,當因當革,當省當並”,在兩個月內提出自己的意見。[2]從這時起,清政府接連頒佈了一系列上諭,開始對近代中國社會變革意義深遠的晚清十年新政。
清末的新政,是中國由一個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過程。這一過程所導致近代中國的社會變動是巨大的,一方面舊的社會階級與階層的消亡,另一面是新的社會階級的興起。[3]這些改革,首先是在教育領域展開的,開始建立新式的學堂,引入新學制系統,新的地方社會教育行政機構的形成,以及科舉制的廢除,給社會以巨大的衝擊。新教育制度的變革,使清政府、地方社會與地方士紳都產生相當大的變化。本文試圖通過此一時期內較有影響的一起毀學事件來討論新政時期國家、地方教育新機關的建立與新式學紳形成的過程中,國家與地方士紳間學務新關係的形成。
清末的毀學事件,一般多視為地方精英的新舊之爭,或認為是民間社會對清季新政而來的各種教育捐的反應。誠然,表面看來,加征新稅與地方官紳從中漁利是清季毀學案件發生的最大動因。[4]然而,興辦學堂是清季政府的要政,學堂的興設關係到地方官員的考成,同時也關係到地方公款的運用,也涉及到民眾的切身利益,毀學案件正可折射出清末地方社會的變化。1904年發生於無錫的毀學事件,曾廣受關注,當時的報章發表有諸多的調查,加以一些事後與事件無涉的當地人的回憶,大體可以說明毀學的過程及方方面面對此的反映,以及當時地方社會的變化狀況,通過對這一個案的研究,或許更可以看到新式教育的興起對於地方社會的影響。
一、清末無錫新式教育的興起
無錫地處太湖邊,歷來是經濟文化比較發達之地。新式教育在無錫發韌甚早,與全國其他地方相比,無錫的新式教育在科舉廢止前已相當的發達。從1898至1905年8年間,無錫城鄉共創辦新式學堂達46所之多,其中創辦於1898年的有6所,1902年6所,1903年9所,1904年4所,1905年16所。[5]在這些新式學堂中,創辦最早的是竢實學堂,創辦人為楊模。楊模少負文名,1894年中舉,曾先後遊幕直隸、湖北、擔任過山西任武備學堂監督等職。回鄉後,約集秦謙培、高汝琳、王鑒如、單毓德等一批思想開明的紳商,在是時任兩江總督的張之洞的支持下,於1897年開辦竢實學堂,經費“皆由官紳商捐,未嘗請撥公款”。楊模在籌得錫金兩縣冬漕項下撥給二百元,東林會課費六十二千文(約合七十元),及邑中富紳薛南溟、楊藝芳、華子隨等捐款四百元後,學堂於1898年2月開辦,第一屆即招學生25人,同時資助侯鴻鑒、顧倬赴日本弘文師範學院留學,以提高師資水準。楊模自任監院,以華蘅芳(若汀)為總教習,秦鼎臣為國文、歷史教習,蔣仲懷、蔣留春、丁福保等為算學教習,楊維翰為英文教習,另延日本人松本教授日文。1898年8月,舉人俞複、裘廷梁會同友人丁寶書、曹衡之(銓)、吳稚暉等創辦三等學堂,學堂經費全由俞複自籌。俞複兼任堂長,教師有秦瑞介(晉華)、馬程千、丁寶書、陳仲嘉、顧介生、趙鴻雪等,有學生22人。[6]1901年清政府詔令各地書院改辦學堂,10月,舉人陶世風就東林書院原址設立東林學堂,由秦牧卿任總事,以書院舊有款產作為學校經費。[7]
這些學堂的創立者與教師,以學堂為中心,逐漸形成無錫新學界的主要成員。早在創辦學堂前,這些地方精英已開始組織自己的社團或相互聯繫。如三等學堂的創辦者俞複在戊戌時期經常與吳稚暉、曹銓、裘廷梁等人在無錫崇安寺的春來茶館議論時政,邑人稱之為“春來黨”。1901年暑假,留日學生楊蔭杭自日本返裏,邀集開明人士組織勵志學社,假俟實學堂為社址,每週集會一次。參加者四十餘人,推裘葆良為會長,秦鼎臣、俞複為副會長。[8]這些人通過各種方式推動無錫新式教育的發展。1903年前後,楊蔭杭從日本回國,和留日同學蔡文森、華裳吉在無錫創辦理化研究會,聘日本人藤田友彥為講師,專門講授自然科學知識。這是無錫第一所以講授自然科學為主的補習學校。這些學校或多或少與竢實學堂有聯繫,並要經費上得到竢實學堂的資助。
表十一:無錫新學界(1897——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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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菁書院 |
竢實學堂 |
三等學堂 |
勵志學會 |
理化研究會 |
無錫白話報 |
春來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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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蘅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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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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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維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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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士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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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鴻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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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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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福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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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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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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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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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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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廷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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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蔭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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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翼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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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此表據[日]高日幸男:《清末地域社會と近代教育の導入——無錫にぉける“教育界”の形成——》文中表格改制。
二、學堂籌款與米業的衝突
然隨著學堂的發展,經費問題日益,非得籌得大筆常年經費不可。以清政府興辦地方學堂就地籌款的原則,楊模等議定向無錫地方籌捐。無錫的米市向為發達,城區有大小米行一百多家,米捐每年約可收一萬餘元。按照歷來遵守的習俗,這些捐款分成十三份,其中以六成充廟捐,四成充各善堂,二成充米業公所經費,一成充修橋經費。[9]1901年楊模等便提議把廟米業廟捐部分撥充學堂經費,化無用之費為有用之費。在楊模等看來,由於米業董事兼任廟董,這是中間自不免有中飽私囊的行為,因此從廟捐下手既可以剔除以前的中飽行為,也不另增商民的負擔。而且在鄰近的常熟縣、昭文縣有“自光緒十七年開辦,商家糶糴每石各取四文,先濟河工,繼修塔志,今與學堂均分”的米捐成案,“時閱十年,商民不以為累”。[10]
然而無錫米業的廟捐雖說號稱有萬元之多,但實際上所認捐者每萬石的貨物中最多只有三千右上下才納捐。如果讓廟捐歸入學堂,表面說來不過是將原先米行所納廟捐轉歸學堂而已,並不實際增加米商的負擔,然而在事實上意味著要米董整頓廟捐,也使得以前可能不納廟捐的米行要把應納的公款交納。這樣不僅捐害了米行董事的利益,也損害了米行的利益。正因為如此,米業董事生員趙夔、監生張錦釗對撥廟捐興學遲遲未能應允。米行為對付新式學堂的要求,便利用地方民眾的廟會習俗,4月間由米行主持了盛大的賽會,當地民眾為此對米行頗有好感,且對米行董事生員趙夔、監生張錦釗等甚為頌揚。同時米行提出對楊模的反控,認為楊模是藉學斂財,“竢實自開辦至今,傳聞捐罰之款不一而足。堂中學生悉系紳富子弟,月出修膳,約數甚巨”,而“該董又複揚言經費奇絀,各業勒捐,一或不應,叱以抗違,動借學堂聲勢,咄咄逼人”,更何況竢實學堂、東林學堂並非義學善舉,而是“紳富所踞,孤寒向隅”之處,“邑中寒素貧乏者未許問津,名為公學,實質徇私”[11]。這也說明,楊模等所辦新式學堂以其性質要求得到米業公款支援,與傳統的習俗不甚符,一般民眾後來參與毀學事件,有其內在的動因。
可能由於這一原因,作為地方政府的無錫知縣陳詒與金匱知縣汪鳴鳳的反應就頗堪玩味。二縣令只是照會米業,要求其從楊模等所請撥米捐以興學堂,並上報至常州府。常州府對此事則認為學堂經費宜籌,而商情亦不可不恤,並認為楊模等不從各善堂提捐內酌撥學堂經費,而要從米行自留捐款中酌撥,如果“遽行遵辦,跡近勒派”。並進而認為,“設立學堂,本為培植人材起見”,暗示楊模等人有“假立學之名,為營私之計”。江蘇布政司也認為“以一學堂而捐及眾商”,輿情未必能允洽,也無此辦法。[12]見此情形,楊模利用自己的關係向江蘇學政唐景崇上稟,謂趙、張二人霸捐阻撓學務。此請得到唐的支持。[13]。兩者積怨日深。7月間,楊模的上稟得到學政唐景崇的支持。唐景崇劄飭無錫、金匱兩縣嚴辦趙、張兩人。陳、汪兩縣令一面提解米業董事趙夔與張錦釗,一面仍由紳董、商董和平解決此事,而不要讓楊模逼提趙、張兩人到案。然紳士與米董議不協,楊遂要求兩縣出票拘捕趙、張。迫於上憲有令,陳、汪兩令遂出朱票拘押米行趙、張兩董事。通過各米行的調解,趙夔、張錦釗遂認定捐款,以米捐一厘(約九百百元)為學堂經費。而楊模為首的學堂一方堅持要求捐三釐米方可。各米行已情願認捐一厘,而無本錢專為掮客的數十客貨行堅不肯認此一厘之捐。由此雙方又成僵持。
無錫、金匱兩縣令對此案始終不積極,認為這一案件本並不應由縣來管,讓地方紳商自行協商解決。在兩縣令看來,紳董與商董雙方可以互相通融解決,只所以出面干涉,不過由於楊模的勢力太大,如果不辦理,楊模必與縣令為難,並謂不是縣府要捐,而是楊模逼迫,米董有力量自可以與楊模交涉。同時,米業一方對唐景憲的劄飭並不信以為真,而認為是由楊模仿造,學憲對於無錫學堂要求米業廟捐撥歸學堂事並不知情。在此情況下,米業遂準備對楊模反擊,議定由各米行罷市以挾制官府,反對已成廟捐歸學堂之議,並由北裏米業同人對各米行發出傳單。至8月10日晚即有米業夥計聚集至楊宅,聲稱殺楊老虎。兩縣令對此無動於衷。11日下午北裏米業率先罷市,一百十多家米行亦隨之。 其時地城諸紳董和學堂教習聚集于竢實學堂,向無錫縣令提出四條建議,一是請邑令出示勸諭,暫免提捐;二是請釋放趙、張兩人以安撫北裏米夥;三是請深得各業信的前任無錫知縣出任調停之事;四是召集米業各董事告誡不要肇事並電召金匱縣令回邑。無錫縣令只答應召金匱縣令和召集米董開導,其餘各事均不答應,認為北裏米業歸金匱縣令管轄,應由金匱來處理。至於開釋趙、張二人,由於米棍居奇橫行,無法無天,此風極不可長,更何況拘押趙、張是大憲之命,不能輕縱。對於請前無錫縣令調停,不出可否。無錫縣令認為此事如果諸紳董同意認捐一厘即可了結。時米業知此消息,即同意以此與楊模交涉。
8月12日各米董每年承抽廟捐一厘為學堂經費,已在縣署內具結,而前被關押之米業兩董事趙夔與張錦釗也被釋放。然而小本米業商號二三十家恐抽捐影響其衣食,不得而有暴動之舉,其先至無錫縣署問捐款究竟如何,而錫令謂“捐款須向楊某去議,教我也無法,且此時楊某已歸家,可竟向伊家尋去”。眾人至楊家,遂有縱火事,而兩邑令對此仍是觀望。自毀楊宅後,眾人沿街告各鋪明日一律罷市,如開業必搗毀。其時適有商部委員楊道霖回裏,集諸紳擬開無錫商會,思撥地方上各種捐款為開辦經費,向二十四行抽捐。8月13日,全城罷市,城內便有謠言謂所有行業並豬肉一切小菜零的無一不捐,請速罷市,並謂楊模藉學斂財。這使得諸多小商販感到惟有搗毀竢實學堂及一切洋堂而使學堂捐無所依附。由此民眾全毀竢實、東林、三等三學堂建築及圖書儀器等,損失至二萬餘元。而在此時無錫縣令才出一告示,謂“學堂請抽廟捐,本憲已允,並不加捐各業,著即一律開市”。
毀學罷市後,米業提出四事,一是須將米董所具允撥廟捐之結銷毀;二是各項一律免捐;三是焚毀楊宅拆毀各學堂一律不追究;四為電稟撫院,待其允准後各業才複業。兩邑令俱如所請,民眾始散。次日,各業一律開市。[14]
三、毀學事件之善後
蘇州巡撫端方接無錫、金匱兩縣令的電告後,迅速派防營前往,並委許星璧為委員前往查辦。端方批飭錫、金兩令的具稟時指出,兩縣怠忽職守,對毀學事件責不可推,並指出米行原來所捐之款既有十厘之多,而楊模等為興辦學堂要求米行從中撥出一成,為數甚少,而如此區區之數米董竟不肯,而導致毀學之大案,“此中必另有別故,非旦夕之事”,並重申興學為朝廷要政,興辦學堂本是地方要政,紳商籌捐經費也屬正常駐,且清提中飽與加捐不同,因此必須徹查此案。[15]
端方的干預出諸無錫一些紳董的的意外[16],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