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劻與晚清政局

 

奕劻是晚清政壇上一個重要角色,義和團運動期間的活動,是其政治生涯中的重要一幕。本文梳理了奕劻在義和團運動中的相關資料,並作了一些粗淺的分析,希望對全面認識這個人物有所助益。 

奕劻在義和運動時期的活動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力主鎮壓、韜光養晦和議和談判。 

一、力主剿殺 

義和團尚處於萌芽時期,奕劻就是該運動的直接關係者。由於民教衝突日益增多,1896年,總理衙門擬定了教案處分章程。1897年,山東巨野教案發生,奕劻就是和德國公使海靖進行交涉的主要人物。(注:《近代史資料》編輯組編:《義和團史料》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6-7頁。)189912月,英國牧師卜克斯被殺死,英國公使竇納樂會見總理衙門大臣,要求清政府迅速“採取行動”,他在給首相索爾茲伯理函中稱:“我會見了總理衙門大臣們,並且用最嚴重警告的詞句同他們談話……我反復向大臣們指出:在中國處理此類案件中的高級官員們之前,這些暴行是不會停止的。”(注:胡濱譯:《英國藍皮書有關義和團運動資料選譯》,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6-7頁。) 

此時,清廷卻在上諭中指示各省辦理教案,應“化大為小,化有為無”,地方官不應“誤聽謠言”,將習技藝以自衛身家,或聯村眾以互保閭裏”的“安分良民”,“概目為會匪,株連濫殺。”(注:故宮博物院明清檔案部編:《義和團檔案史料》,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56頁。)清政府的上述態度,各國公使十分不滿。1900127日,英、美、法、德等國駐華公使同時照會總理衙門,認為上諭的措辭給人的印象是“中國政府對義和團和大刀會這樣的結社抱有好感”,要求清政府“下令指名對義和拳和大刀會進行全面鎮壓和取締”。(注:胡濱譯:《英國藍皮書有關義和團運動資料選譯》,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2-13頁。) 

有著多年對外交涉經驗的奕劻,認識到了形勢的嚴峻性。219日,奕劻領銜會奏,請嚴行查禁直隸、山東一帶的義和拳會。奏摺請求朝廷:“申明舊禁,明降諭旨,飭下直隸總督、山東巡撫,各就地方情形,剴切曉諭,解散脅從,並嚴拿為首之人,從重懲辦。”(注:《義和團檔案史料》(上),第64頁。)清廷根據奕劻等人的奏請,發佈上諭,明確聲明“私立會名,皆屬違禁犯法,務宜革除惡習,勉為良民。”(注:《義和團檔案史料》(上),第72頁。)上諭發出後,山東、直隸的地方官開始貫徹上諭,發佈禁止義和團告示,勸諭義和團解散,籌撥兵勇,以防範彈壓。但義和團發展的勢頭並沒有被阻遏住,32日,英、美、德、法、意五國駐華公使,前往總署要脅。三天后,五國公使威脅說,如果他們的要求得不到滿足,將採取“必要手段”。實際上,他們已經分別建議本國政府,派海軍來中國北方海面示威。以後,總理衙門仍不斷受到外國的壓力,要求迅速採取措施,鎮壓義和團。 

面對強大的外交壓力和恫嚇,522日,奕劻再次領銜上奏,請求拿辦義和拳。奏摺稱:“京城使館林立,時有洋人教士往來出入,亟應設法保護使館教堂,彈壓地面,並訪拿匪徒傳授奉令暨匿名揭帖之人,獲案究辦,以免別生釁端。”(注:《義和團檔案史料》(上),第97頁。)由於奕劻處於外交第一線,感受到的外交壓力也特別重,多次的軍事恫嚇,對他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這就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他的態度:必須採取有力措施,保護教堂,訪拿“匪徒”。 

二、韜光養晦 

1900610,內閣明發上諭:“端郡王載漪,著管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禮部尚書啟秀、工部右侍郎溥興、內閣學士兼侍郎銜那桐,均著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上行走。”(注:《義和團》,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四冊,第17頁。)佚名的《庸擾錄》在評論新入署的四個人時說:“四人皆系不明外事,專袒義和團匪者。識者憂之。”(注:《庚子記事》,中華書局,1978年版,第251頁。)竇納樂致索爾茲伯理函中說:“610,官報宣佈任命大阿哥的父親端王和三位滿族官員在總理衙門任職,所有情報都表明端王是宮廷設立義和拳神壇的主要支持者……”(注:胡濱譯:《英國藍皮書有關義和團運動資料選譯》,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90頁。)早在66,慈禧已經召集各大臣密議對付義和團的策略,經過激烈爭論,主“撫”派逐漸占了上風。《拳亂紀聞》中,有一則“北京訪事來電”:“皇太后昨晚在宮內召集各大臣密議團匪亂事,為時極久。旋即議定,決計不將義和團匪剿除。因該團實皆忠心于國之人……以之抵禦洋人,頗為有用。”(注:《義和團》第一冊,第124頁。)這則消息大致反映了主“撫”派佔據上風的事實。 

據竇納樂說,在御前會議的當天(66日),“總理衙門的譯員聯芳前來看我,他常常作為慶親王的使者進行活動。我利用這個機會對他談起覲見的想法,說覲見的目的是為了支援慶親王和總理衙門大臣們對鎮壓義和團的願望”(注:胡濱譯:《英國藍皮書有關義和團運動資料選譯》,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85頁。)。在會議的前一天,65日,奕劻和英國公使竇納樂舉行了一次會晤。竇納樂記下了當時的情況: 

慶親王和我會晤時,迅速作了例行的遺憾的表示,而在前一天的會晤時是如此明顯地沒有這個表示的。但是,當他處理鎮壓義和拳問題的時候,他回答我的責難所用的語氣,據我看來,意味著他心中同意我所說的話,而且他曾在高級官員中極力陳述同樣的看法,但毫無效果。 

慶親王在談到義和拳的時候所用的毫無希望和無能為力的語氣,給我的印象如此深刻,所以我回到使館之後,便致電艦隊司令,詢問他是否能夠再撥給七十五名士兵。 

我的會晤的另一結果,就是使我確信長期以來我所懷疑的事情:總理衙門即使有慶親王作為它的發言人,已不再有效地代表中國統治勢力;同時我感到,他作為推動中國政府的一個杠杆,正在徹底瓦解。(注:胡濱譯:《英國藍皮書有關義和團運動資料選譯》,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83-85頁。) 

正如前文所說,在66日,慈禧已經打定了招撫義和團的主意,奕劻知道不能直接和慈禧衝突,但又不能不提醒慈禧。於是,他採取了折中的辦法,把俄國公使格爾思的函件,以奏摺附件的形式呈給慈禧,曲折地表達了自己的意思。格爾思函中稱:“如果貴國政府或偏庇義和團,抑或無力彈壓”,“歐洲各邦必當設以絕計,以救其民……為救中國,必須片刻不緩,極切極嚴,諭令淨絕義和團毫無意識之不法所為。”(注:《義和團檔案史料》(上),第125頁。)奕劻呈送的這個函件警告慈禧的目的十分明顯,慈禧不會不明白。以載漪取代奕劻為總理衙門大臣,這個人事變動,反映了奕劻與慈禧關係的變化。此時的奕劻,雖未給予處分,實際上已被擱置到了一邊。 

載漪、剛毅等也把奕劻看成了阻撓他們“撫團剿洋”的主要障礙之一。英國駐天津領事賈禮士在發給索爾茲伯理的一封信中也說:“在北京的主要政治家之間,慶親王和大學士榮祿似乎已成為對端王或董福祥提督起牽制作用的僅有的人物。”(注:胡濱譯:《英國藍皮書有關義和團運動資料選譯》,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23頁。)曾有載漪欲殺奕劻之說。(注:戚其章:《論庚子事變中的和戰之爭》,見《義和團運動與近代中國社會》,四川省社科出版社,1987年版,第321頁。)連對奕劻向來寵信的慈禧,都威脅要殺他。李希聖的《庚子國變記》中記載:榮祿曾勸阻殺徐用儀等人,說:“祖宗時不輕殺大臣,今誅之太驟,罪不明。臣亦見奕劻,奕劻言不可。”太后曰:“奕劻喜與他人事耶?為我謝奕劻,行將及若矣!”可見當時奕劻已和慈禧拉開了距離。普通的義和團成員把奕劻當成了漢奸,出現了有關奕劻的揭貼,其中光緒二十六年六月十九日(715日)張貼的“告示”名為“慶王爺于四月初九日夜間子時連得三夢”,“玉皇大帝點化他,改天主歸大清正道,你既吃了中國俸祿,反與外洋助力,此如不改,悔之晚矣……”(注:《義和團》第一冊,第11頁。)就在張貼傳單的當天,京師義和團殺死了清軍副都統神機營翼長慶恒。李希聖《庚子國變記》中說:“然拳匪專殺自如,載勳、剛毅不敢問。都統慶恒一家十三口皆死。”(注:《義和團》第一冊,第15頁。)可見,清政府雖多次強調要“統率”、“鈐束”義和團,但義和團卻並不那麼俯首聽命,在這種氣氛下,奕劻看到揭帖後的心情可想而知。 

610日上諭令載漪主管總理衙門之後,奕劻只得暫時把自己的主張收斂起來。616日,慈禧召集御前會議,會上就對義和團的剿、撫及對列強和戰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論,而奕劻卻不發一言。當天散值後,袁昶又找到奕劻、載漪和榮祿,陳述“招撫拳會”政策之不可行,聲稱“即使洗剿東交民巷,戰勝外兵,然開釁十一國,眾怒難犯,恐壞全局”。載漪聽後“甚怒”,而奕劻“神色沮喪,無所言”。(注:《義和團》第一冊,第337-338頁。)胡思敬在《驢背集》中評論當時關於和戰剿撫之爭時,說奕劻、榮祿、王文韶是“惡匪党而不敢直言”。面對載漪咄咄逼人的氣勢,奕劻沉默了。617日,慈禧再次召開御前會議,討論和戰事宜,奕劻又沒有表態。618日,慈禧召開第三次御前會議,“籌議和戰”。會上,慈禧批准載漪請攻使館之議。連平時不怎麼發表意見的王文韶,都以“一旦開釁,何以善其後”之言出來反對,奕劻仍沒有表態。當天,清廷決定派大學士徐桐、戶部尚書崇綺,會同奕劻、載漪及軍機大臣會商有關“京師軍務”一切事宜。(注:世續等:《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464,中華書局1987年影印本。)619日,慈禧召開第四次御前會議,決定對列強宣戰。 

儘管奕劻“剿團和洋”的主張是一貫的,但在清朝統治集團決策過程中,奕劻並沒有作為主剿派的領袖站出來。這除了對載漪和義和團的恐懼之外,和奕劻本人的性格是相一致的,他圓滑、巧詐,城府很深。他決不會像徐用儀、許景澄、袁昶等人那樣,冒著殺身之禍,去拼命直諫,特別是看到慈禧戰意已決,已經聽不進“剿團和洋”的意見,在他看來,一味蠻幹,於事無補。他更不想去據理力爭,而是保持暫時的沉默,等待時機。但在私下奕劻仍然堅持他的“剿團和洋”主張,並做了一些牽制頑固派的事。當然,只要稍有壓力,他就知難而退,又回到了沉默之中。615日,即第一次御前會議的前一天,袁昶上書奕劻,指出義和團“實屬罪大惡極”,應“高懸賞格”,“格殺勿論”。奕劻當然是同意袁昶的觀點的。當慈禧決定處死袁昶、許景澄以及立山、聯元、徐用儀等五大臣時,奕劻無疑也是反對的,然而,他並沒有採取積極措施去營救。《高枬日記》稱:725日處決袁昶、許景澄前,榮祿求情沒有獲准,就去找奕劻一同再去。奕劻說:“我與若等耳,你求不行,我安能行者?如欲獲准,非徐(桐)、崇(綺)一言不可。”奕劻明哲保身,圓滑處世的性格暴露無遺。 

這一段時間內,他主要是和使館區內公使們進行書信往來,要求各國外交人員到天津“暫避”,回答公使們提出的關於安全問題的疑問,向公使們介紹中國計畫採取的保護措施,保證“萬無一失”,等等。除此之外他沒有其他的作為,也難有其他作為。 

三、議和談判 

190084,八國聯軍分兩路自天津進犯北京。815清晨,慈禧帶著光緒及大阿哥溥儁等倉皇出逃。留京辦事大臣昆崗等見“各公使尋覓慶邸甚急,意在出而議款,甚至至邸宅探尋多次”,奏請“飭令慶邸回京議約,便宜行事,與各國公使浹洽。”(注:陳夔龍:《夢蕉亭雜記》,見《義和團史料》下,第688頁。)823,昆崗等又上了一個奏摺,轉達總稅務司赫德的話:“各國素與慶親王奕劻辦事多年,最為信服……必須三日內請慶王迅速會晤,以安宗社而救百姓。”昆崗解釋,這是因為“慶王爺在總署辦事多年,謹慎和平,為各國所欽佩,是以各國均願與親王爺早日商議和局大事。”(注:《義和團檔案史料》(上),第497頁。)825,李鴻章也上了一個奏摺,聲稱“慶親王、榮祿尤為各國所重,如已隨扈西行,應請飭令星夜回京。”(注:《義和團檔案史料》(上),第507頁。)827,赫德又致函總理衙門,要求奏請皇上速行簡派慶親王來京議和,(注:《中國海關與義和團運動》,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29頁。)就在當天,上諭命“病滯懷來行館”的奕劻“即日馳回京城,便宜行事,毋庸再赴行在”(注:《義和團檔案史料》(上),第513頁。)。 

93,奕劻在英、日軍隊護送下回到北京。經過一系列交涉,190197,《辛丑合約》正式簽字,為時正好一年。從和議開始到19012月底,奕劻等人主要與各國使節糾纏于所謂懲治“禍首”的問題,歷時六個月之久,奕劻在“剿撫”政策上,和載漪等人尖銳對立,要不是處事圓滑,有可能弄到與被殺五大臣同樣的地步。現在,作為全權代表,奕劻有清算頑固派的機會了。 

奕劻回到北京的第二天,召集留京官員開會。會上,“昆相(昆崗)起而言曰:‘徐中堂桐以身殉國,從容就義,擬請附奏請恤。’慶邸勃然變色曰:‘徐相已死,可惜太晚了,倘早死數日,何至有徐小雲尚書論斬之事。’”在奕劻看來,“諸人之命,實斷送於此人之手”。拒絕代遞徐桐遺折。(注:陳夔龍:《夢蕉亭雜記》,見《義和團史料》下,第689頁。)另一個“主撫”派人物禮部尚書啟秀,在聯軍入城後被日軍拘捕,因母喪被放假十日,“惟恐其逃逸,仍以綆系其一手,使人牽之偕行。啟治喪已,往見慶王,慶王諷以微詞,啟不省,仍退而就禁。”(注:柴萼:《庚辛紀事》,《義和團》第一冊,314頁。)啟秀雖然“素有勸助團匪之事”,但實際上只是跟在載漪、剛毅之後的附和者,本希望奕劻能幫他開脫,沒想到卻被冷潮熱諷,他只有死路一條了。 

但是,對“禍首”董福祥,奕劻卻是另一種態度。雖然奕劻、李鴻章在奏摺中如實報告了各公使認為董福祥“實為罪魁”(注:《義和團檔案史料》(下),第792頁。),實際上,奕劻並沒有把董福祥和載漪、剛毅等人同等看待。他在給勞祿的信中說:“弟極知星五公忠素抱,深得秦隴民心,如此良將,雅宜加意護惜,奈各使成見膠執,難以理喻。”(注:《榮祿存劄》,齊魯書社,1986年版,第7頁。) 

可見,即使同是“禍首”,奕劻對政敵和非政敵的態度也是不同的。 

 

 

(資料來源:《清史研究》200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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