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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商主義是近代中國影響深遠的經濟思想之一。它萌生於洋務運動時期,是在西方列強經濟侵略的刺激下,適應國內民族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產物。其宣導者以王韜、馬建忠、薛福成、鄭觀應、陳熾等為代表的早期改良派為主,也包括部分洋務派開明官僚。他們繼承和發展了地主階級改革派龔自珍、魏源“經世致用”的務實精神,力求從更深層次上探討中西貧富強弱的本源,並積極尋求抵制列強商品輸出的有效途徑,在反思傳統“重農抑商”經濟觀的基礎上,提出了以“士商平等”、“商戰固本”和“以商立國”為中心的一系列具有反抗傳統和外來侵略性質的重商主義思想。然而,由於當時提倡者大多地位低下,思想又多處在由封建經濟觀向資本主義經濟觀的過渡時期,新舊交替,錯綜複雜,當他們提出新的經濟主張時,必然阻力重重,既要克服自身的思想障礙,又要反思傳統經濟觀和反擊頑固派的攻擊。除舊和布新同時進行,制約了重商主義的實際成效。晚清重商主義在經歷了甲午戰敗的刺激和維新運動的推波助瀾後,到20世紀初年的新政時期,才達到了頂峰,並推動了中國經濟的近代化。
那麼,新政時期的重商主義較之於洋務運動時期有哪些新的發展?其表現又如何呢?
一、重商主義為統治階級上層所接受,工商業漸漸獲得了國家的保護
經歷甲午慘敗深創巨痛的刺激和八國聯軍的毀滅性打擊之後,朝野上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動。此時,清廷才真正意識到再繼續依靠地主階級維持統治已難以奏效,強必須先富,富必須依靠更改法令,振興商務。儘管此時統治者絞殺維新人士的雙手血跡未幹,對維新派的餘恨猶存,但慘痛的教訓和嚴酷的現實使他們更加懂得:“法令不更,錮習不破;欲思振作,當議更張。”〔1〕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 他們轉而企圖依靠資產階級來解脫當前的厄境,把發展工商實業作為立國的出路。於是1903年清政府設立了專司保護和獎勵工商業的國家機構——商部。商部的成立,就經濟政策看,是一件劃時代的大事,從此中國工商實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商部成立時,上諭宣稱:“自積習相沿,視工商為末務,國計民生日益貧弱……總期掃除官習,聯絡一氣,不得有絲毫隔閡。”〔2〕這道勸誡性上諭承認了國家在意識形態中的變化。之後,又頒佈了公司法(1903年)和破產法(1906年),各大城市相繼成立商會,而且清政府還調節官商關係,制定商律,抑制官吏勒索商人的陋習,宣佈獎商保商。從此,華商亦“有商部以為之保護,有商律以為之維持”。〔3〕
商部成立不久,鑒於“商情觀望已久,倘無鼓舞而振興之,決難冀其踴躍從事”。〔4〕於是便決定用爵賞激勵人們對投資的興趣。 商部成立兩周後,即奏定《獎勵華商公司章程》,根據商人集股多少,分別給予不同品級的頂戴或顧問官、顧問議員等榮譽稱號。而且為勸誘封建家族轉移投資方向,還規定如有世家巨族出資湊集公司辦有成效者,奏明請旨給獎。
1907年8月,清廷頒佈《華商辦理實業爵賞章程》, 對投資者給獎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根據大清新法令,勳商辦法如下:凡華商投資現代企業在2000萬元、1800萬元、1600萬元以上者,分別特賞一、二、三等子爵;投資1400萬元、1200萬元、1000萬元以上者,分別特賞一、二、三等男爵;投資7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以上者,分別特賞三等卿、四等卿、五等卿、六等卿;投資80萬元、30萬元、10萬元以上者,分別特賞三品銜、四品銜、五品銜。〔5 〕經過修訂後的《獎勵華商公司章程》,大大降低了集股創辦人的授獎條件。如獲得頭等顧問銜加頭品頂戴,原定須集股2000萬元,改為800萬元; 獲得頭等議員頭銜加五品銜,原定須集股300萬元,改為100萬元。〔6 〕從而使集股創辦人獲獎不再是可望而不即了。清廷以爵賞獎勵商人投資,有利於扭轉“賤商”的社會習俗,時人稱之為“一掃數千年‘賤商’之陋習,斯誠希世之創舉”。〔7〕獎勵章程的實施,造成了一批官僚、買辦、 富商爭相投資工礦業的熱潮。
因此,如果說在重商主義產生的19世紀末,士農工商的等級開始有所動搖,“士商平等”也僅僅是觀念上確立的話,那麼,20世紀初,清政府經濟上一系列新舉措的出籠,尤其是商部的設立和勳商章程的頒佈,就不能不說是商人地位根本上的改變,“士商平等”才真正從事實上確立了起來。商人受到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視,而且他們的作用也愈來愈受到社會的普遍關注。為改善國內資金缺乏的狀況,清政府還鼓勵僑商回國投資。1904年命原華僑出身的張振勳赴南洋各埠考察,招俫僑商回國投資。1907年再命錢恂、陳寶琛、楊士琦等赴南洋各地撫慰華僑,宣傳政府鼓勵發展企業,頒定勳商章程的新政策,盼僑商回國投資。清政府政治上給商人某種榮譽,提高商人的地位,經濟上為商人投資提供良好的條件,使重商主義在20世紀初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二、重商主義突破了某一階層或階級獨有的局面,表現出較為廣泛的社會性
甲午戰爭後,一方面,朝野有識之士鑒於日本之強得力於行西法西政,於是鼓吹用西法行西政,改革中國傳統制度的呼聲日高。另一方面,《馬關條約》允許日商在各口岸設廠製造,製造品免抽內地稅厘,行銷各地。據最惠國待遇,各列強亦紛紛效尤,在通商口岸投資設廠,給華商以沉重打擊。華商所辦企業由虧損而倒閉,民族工業陷入低谷。於是有識之士尤其是維新人士把重商視為其改革運動的一部分,設學會,上條陳,極力鼓吹,大力提倡,從而使重商主義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越來越為各階層所接受、理解和提倡。
早在洋務派官督商辦企業中,就有許多買辦、商人被聘去當官辦企業的經理。同時越來越多的官員被任命去管理或監督各種新辦的企業,而仍保留官職,官員和士紳也紛紛從商,因而出現了官商合流、相互滲透的情況,擴大了商人隊伍,“到1900年,有那麼多人亦官亦商。致使經商活動已經變成仕途以外另一個受人尊重的的選擇了。”而且“這種有官商背景的人湧入商人行列,有助於在意識形態領域重新確立商人在中國社會中的地位。”〔8〕且不說清廷內部和地方大吏如張之洞、 劉坤一等人觀念上的變化,就連當時的舊式士人、保守派官僚、封建正統知識份子都開始紛紛譴責傳統對商人的歧視,把“重商”作為匡時救世之良方。1897年,與頑固守舊派共事多年的大地主出身的保守派禦史褚成博上疏力言傳統輕商之害,極力主張發展近代工商業以解救中國免受帝國主義之侵略。舊式士人孫寶瑄對“商”的地位的認識,更深刻地映照了近代社會生活的變動大勢及重商主義在20世紀的重大影響。他甚至把“商”歸結為整個社會富強的中心。“商業者,組織社會之中心點也。……苟無商以運輸之,交易之,則農工無可圖之利,而其利荒矣。是故,富之本雖在農與工,而其樞紐則在商。……故曰:商業者,組織社會之中心點也。”〔9〕出於舊式士人之口, 倒頗似早期改良派人物的見解。維新派領袖梁啟超亦曾嘲笑商人愛推波助瀾,後來卻一變而恭維他們足智多謀和富於創業精神,極力敦促他們在大規模貿易和工業方面與政府合作。〔10〕他們的轉變都經歷了一個艱難的思想鬥爭過程,社會經濟形勢的變化和早期改良派“重商主義”的影響無疑是促使他們趨於重商的動因。而正是這種轉變,擴大了商人的影響,使重商不再僅僅是少數人的呐喊,而匯成了一股具有廣泛影響的社會思潮。因而在1904年,有人撰文大呼:“商業者,古今中外強國之一大關鍵也,上古之強在牧業,中古之強在農業,至近世則強在商業。商業之盈虛消長,國家之安危系之”,因而“商興則民富,民富則國強,富強之基礎,我商人宜肩其責”〔11〕。這一方面表明商人階層已充分意識到自己的存在價值和社會力量,主體意識開始覺醒;另一方面也說明20世紀初年的重商主義和早期改良派的重商主義是一脈相承的,無論是以上措詞,還是其內涵,都足以說明這一點。
清廷對“商”的提倡和一定程度的扶持,地方大吏的極力推行,商家地位的改善,商人主體意識的覺醒,官僚士紳們價值觀念的更新,一方面,使重商主義變得已不再僅僅是早期資產階級代理人——早期改良派等少數人的宣導,而變成了除資產階級外,還包括官僚、士紳等朝野內外的共同呼聲,從而使重商主義的發展具有了廣泛的社會性。另一方面,又使重商主義具有了更多的現實性,從某種程度上促進了20世紀初工商實業的發展。
三、重商主義由呐喊變成了實業家的行動,促進了工商實業的發展
20世紀初,重商主義儘管仍舉著禦侮圖強的大旗緩緩向前發展,但側重點有所轉變,即由主要對外轉向了重點發展國內的工商業。以1901年1月清廷在西安發佈上諭,宣佈決心刷新政事為肇始,1903 年清廷設立商部為契機,拉開了振興工商實業的帷幕。由此而出現了興辦工商實業的熱潮。清政府、地方大吏和資產階級、人民大眾振興工商的呼聲彼此交織,構成了20世紀初重商主義的主流。兩江總督劉坤一,兩湖總督張之洞首先於1901年7月會奏建議:“賠款極巨,籌措艱難”, 應“修農政”,“勸工藝”,“講求農工商”〔12〕。1902年1月, 山西巡撫岑春煊奏請“振興農工商以保利權”〔13〕。同年7月, 江西巡撫李興銳奏陳:“近日時事多艱,各省均有民窮財盡之患,非廣開利源,斷難自給。”〔14〕清廷此時也承認“時局艱難,財用匱乏”〔15〕。顯然,改變《辛丑合約》的巨額賠款和外國商品源源湧入所造成的財政危機成為當時清政府所面臨的主要矛盾。振興工商實業正是順應了這一形勢,在一定時期內、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些成就。下面僅通過一些統計資料來加以說明。
首先是設立公司。1903—1908年的五年間,註冊的公司有265家, 資本總額為13834萬元,其中有7家擁資100萬元以上,工業公司126家,約占公司總數的一半。〔16〕自辦鐵路是20世紀初年振興工商實業的重要內容之一。商部成立不久,便奏請招商設立鐵路、礦務、工藝、農務各項公司。1903年12月奏定《鐵路簡明章程》24條,規定允許向民間開放鐵路修築權,以1909年批准僑商張煜南承辦潮汕鐵路為嚆矢,各省官紳紛紛要求集股自辦鐵路,成立鐵路公司。至1911年,各省商辦鐵路公司共鋪設鐵路422公里,約為當時全國自主鐵路的一半。〔17 〕工礦業的發展在這一時期更是突飛猛進。據統計1892—1901年的十年,廠礦數僅109家,資本3118. 4萬元。1902年—1911 十年間, 全國開辦廠礦共380家,資本8814.4萬元。兩相對比,廠礦數比前十年增加了約2.5倍,資本數約是前十年的2.5倍。〔18〕
可見,20世紀初年,清政府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行,尤其是經濟法規的出籠,使重商主義無論在內容上還是在影響程度上均有了很大的發展。洋務運動時期,重商主義的宣導者以早期改良派為主,著眼點在外貿,即以對外貿易為中心發展工礦交通業等,挽回利權,抵禦侵略。〔19〕新政時期,宣導者以上層資產階級和地方實力派為主,由於他們所處的特殊的政治地位和對一些經濟現象的認識的深入,雖也重視對外貿易,但重點轉向了發展國內的工業和商業。
然而,儘管重商主義在一定時期內,一定程度上保護和促進了民族工商業,推動了近代資本主義的發展。但是,由於清政權的封建性質和吏治腐敗,“重農抑商”觀的根深蒂固,加之重商主義自身存在的某些缺陷,使其在近代中國社會的影響和作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重商主義者的美好願望除一部分得到了有限的實現,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外,大多數條陳、建議,在封建官僚體制下,則被棄之不用,束之高閣。隨著政治經濟形勢的演進,到1911年辛亥革命前後日益呈現落伍趨勢,為一種更加適合時宜的經濟思潮——“實業救國”思潮所取代。
注:
〔1〕〔2〕《光緒朝東華錄》(五),第5033頁、第27—28頁。
〔3〕《東方雜誌》1904年第3期,第175頁。
〔4 〕光緒二十九年九月二十日《商部奏酌擬獎勵公司章程折》一檔。
〔5〕〔6〕《大清光緒新法令》第10類《實業、勸業》第49頁。
〔7〕《東方雜誌》1912年第7期,相銓《五十年來中國之工業》。
〔8〕費正清:《劍橋中國晚清史》下冊,第469頁。
〔9〕《望山廬日記》上,第799頁。
〔10〕《飲冰室合集》第一冊第1—11頁,第十一冊第1—47頁,第十三冊第33—52頁。
〔11〕《東方雜誌》1904年第3期,第575頁。
〔12〕《變法奏論叢鈔》,江督劉鄂督張會奏條陳變法第三折附片。
〔13〕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山西巡撫岑春煊奏摺,一檔藏。
〔14〕光緒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江蘇巡撫李興銳奏摺,一檔藏。
〔15〕《光緒政要》第25冊,卷39,第10頁。
〔16〕茶圃:《中國最近五年實業調查記》,《國風報》第一年第1號。
〔17〕宓汝成:《中國近代鐵路史資料》第3冊,第1149—1150 頁。
〔18〕江敬虞:《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2輯,第657頁。
〔19〕見拙文《論早期改良派的重商主義思想》,《山西師大學報》(社科版)1995年第1期。
(資料來源:《山西師大學報》社科版1996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