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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漢族文化、因襲明制,既非新崛起的滿族統治者的權宜之計,也非是他們在入關以後實行的政策,而早在努爾哈赤、皇太極時期就已經形成並實行了。就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兩個不同的統治時期而言,滿族統治者對漢文化的認識與接受上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所行文化政策亦有不同。本文就清朝入關前努爾哈赤、皇太極兩個時期在吸收漢文化問題上的進展與不同談些意見,以就教于諸位方家。
一 努爾哈赤時期對漢文化的初步吸收
努爾哈赤(1559——1626),愛新覺羅氏,女真族後金政權的創始人。其祖上為元末明初建州女真一個部落首領猛哥帖木爾,即努爾哈赤的六世祖都督、後追尊為“肇祖原皇帝”的孟特木。努爾哈赤祖父覺昌安、父塔克世都擔任過明朝建州衛指揮。努爾哈赤初為明遼東總兵李成梁部下,後襲父職,任建州左衛指揮使。明萬曆十一年(1583年),年紀僅有25歲的努爾哈赤因祖父、父親被明兵誤殺,以“十三甲起兵”,率少數人馬,攻打陷害祖、父的仇人所佔據的禿隆城,邁出了統一女真族、建立後金政權艱辛征戰歷程的第一步。努爾哈赤此舉順應了當時女真族由亂而治、由分散到統一的歷史發展趨勢。經過三十多年的征戰,努爾哈赤先後統一了建州女真全部和海西、野人女真的大部,基本上結束了女真族社會長期分裂、動盪的局面。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今遼寧新賓縣)登上汗位,建號金(亦稱大金國),建元天命,創立起後金政權。明萬曆四十六年(後金天命三年,1618年),努爾哈赤以“七大恨”誓師攻明。從此時起到明天啟六年(後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的八年間,努爾哈赤統率驃悍善戰的八旗部隊把主要的進攻目標指向明朝,經薩爾滸、瀋陽、遼陽等戰役,攻佔了遼東及遼西部分地區,把後金政權的勢力從白山黑水之地推進到經濟文化水準較為先進的遼沈農耕地區。
伴隨著軍事上的勝利進軍,女真族社會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也都發生了新的變化,取得的進步非常明顯。正如蕭一山所言:“蓋滿人以漁獵為生計者多,從事耕種者少,故打圍之風,至清初猶未泯也。然此僅女真生活之一斑耳,至遼東西原為漢人生息之地,早已進入農業社會。努爾哈赤由興京遷都遼沈以後,女真漢人,逐漸同化,當非全屬白山黑水間之舊俗矣。”[1]女真族社會進步迅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以努爾哈赤為首的統治者採取了在軍事上與明朝對抗,而在發展經濟、政權建設、文化建設各方面注意向漢族學習、吸收漢文化之所長,促進了“女真漢人,逐漸同化”的發展趨勢。
努爾哈赤曾經擔任過建州左衛都督,比其他女真族人有更多的接觸漢文化的機會。他曾多次奉朝命赴明都北京進貢,領略了中原王朝的禮儀制度與政情民俗。據《明神宗實錄》記載,在明萬曆十八年至二十九年(1590——1601)期間,努爾哈赤與其弟舒爾哈齊等女真首領多次赴北京進貢。紫禁城的尊貴威嚴、漢文化的先進發達,都給這位夙有大志的滿族青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對他後來萌發吸收漢文化、推行滿族內部改革的思想種下根芽。然而,對於努爾哈赤來說,能夠意識到學習、吸收漢文化並非是輕而易舉的事,經過一個曲折的認識過程。
女真族崛起之初,因受落後民族傳統的影響,對於征戰之後俘獲的漢族男丁採取一律屠殺的野蠻政策。後來,努爾哈赤逐漸認識到利用俘獲漢人的手藝和勞力為自己服務,可以帶來更大的利益,便把過去對俘獲男丁的殺戮政策改變為“收養”政策,即保全性命,充作勞役奴隸。努爾哈赤曾直言不諱地對俘獲的漢人說:
即使殺了你們,奪取的財物能有多少呢?那只是暫時的,有限的。如果收養,你們的
手可以出任何東西。用出的東西做生意,生產的好果實、好東西,那是永久的利益。[2]
這段話反映出努爾哈赤對漢人掌握的手藝技術和生產創造力的價值已有一定的認識,是導致他作出這種政策轉變的思想認識基礎。“收養”政策的實行,無疑為滿族社會保存了大量掌握中原先進文化的漢民,這對正在從原始牧獵社會向農耕社會過渡的滿族來說,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以後,努爾哈赤進一步認識到漢族文化除工藝技術之外,還有一套文物制度,更是發展中的女真族迫切需要學習的內容。基於此,他命令屬下:
把尼堪(指明朝)行事的各種法規律例,全都寫在文書呈送上來。拋棄不適當的地方,
報告適當的地方。不要以異國人不知而謊報。”[3]
這道命令初步體現了他“因襲明制”的思想意圖。在這一思想的支配下,努爾哈赤在經濟生活、政治制度和文化建設三個方面都進行了一些體現吸收漢文化的改革,並取得一定的效果。
經濟生活
女真族原本地處偏遠,生活手段以採集和漁獵為主,經濟文化及社會發展水準比較落後。明代時,女真族一些部落如建州女真等不斷南遷,逐步移居漢人居住地區,受到漢族農耕文明的影響,遂使其社會經濟發生新的變化,經濟結構從過去以採集漁獵為主的單一經濟形態,發展為農業與採集、漁獵等業並行發展,兼有採礦、貿易等業在內的多種經濟成分。 作為一位正在崛起和變革中的少數民族領袖,努爾哈赤敏銳地認識到發展農業生產的重要性,發佈了一些有利於農業生產的命令,注意採取促進農業發展的措施。如他曾下令禁止牲畜入田,保護農田作物:“牲畜進入田中,看見就要撲捉;捕獲的人,不要剝取衣服,要帶到村的章京那裏去查看。馬、牛、騾、驢等每一牲畜各取銀一兩。”[4]他還以都堂名義書諭:“產金銀地方的人,在耕田時期不要挖掘,恐怕耽誤耕田。耕田閒暇時,想淘金、想挖銀的人,允許後,或淘金、或挖銀。……田不足的人,可在沿境內外任意耕墾。守台的人,今年沿台耕田。明年沒有糧食也不給。”[5]其目的也是為了確保農業生產的勞動力。天命六年(1621)七月,努爾哈赤頒佈了在女真族興起過程中起過重要作用的“計丁授田”令。“計丁授田”令儘管還保留著相當濃厚的農奴制色彩,它的推行對於遼東漢民地區來說不啻是一種倒退,但對於正在從奴隸制向封建制轉變的女真族社會而言,這一政令則確立了後金政權的土地所有制關係,反映了農業在後金政權經濟部門中地位的提高,有助於女真族內部封建性因素的增長。
政治建設
努爾哈赤在政治建設方面同樣多有建樹,其中最重要者就是在改造舊牛錄製基礎上創立了適合於征戰,具有軍政合一、軍民合一政治特徵的八旗制度,使女真族社會走上了嚴密組織化的道路。八旗制度固然是女真族人民的創造傑作,帶有鮮明的民族特點,然而,在它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努爾哈赤等女真族統治者注意從明朝體制中吸收于己有用的內容,把吸收漢文化的思想運用於政治領域。仿照明制設立都堂,制定官員服飾、官場儀仗和相見之禮等,豐富了它的內容。除此以外,後金政權對一部分被俘的漢族文武官員委以官職,開啟了清朝任用漢員的先例。天命三年(1618)四月,努爾哈赤攻下撫順,明朝守城遊擊李永芳投降,成為“歸附最先”[6]的明朝降將。繼李永芳之後,陸續有一些明朝官吏、武將、生員戰敗被俘,如明守備石廷柱及其弟千總天柱,明進士、都司金礪,明同知李思忠,明瀋陽生員範文程及其兄文寀,明諸生丁文盛等多人。天命六年(1621)三月後金攻佔遼陽,努爾哈赤命令“釋遼陽獄中官民,查削職閑住者服其原職。設遊擊八員,都司二員,委之以事。”[7]強調網羅和使用明朝罪臣、廢員。天命七年(1622年),努爾哈赤率軍攻下廣寧等地,收降的明朝降將尤多,如遊擊孫得功,守備張士彥、黃進、石廷柱,千總郎紹貞、陸國志、石天柱等人,參將劉世勳,遊擊羅萬言、何世延、閻印,都司金礪、劉式章、李維龍[8]天命年間歸降者還有“兼通漢文”的寧完我、參將鮑承先、千總金玉和等人。對於這些降官降將,努爾哈赤擇其可用者授以官職。如李永芳投降後,努爾哈赤“命依明制設大小官屬,授永芳三等副將,轄其眾。”[9]以後如石廷柱授以世職遊擊,金玉和授以世職三等副將,金礪授以世職三等副將,鮑承先授以副將等。對於歸附的漢族降官,初時大都編入八旗,受女真族八貝勒的節制,在女真族社會中只是一支輔助性的力量。
文化建設
努爾哈赤在發展女真族文化的過程中,既保持了本民族文化的基本特色,又在一定程度上吸收漢族、蒙古族等民族文化的成分,體現出一定的相容性。以創制滿洲文字為例,最初,女真族沒有本族的文字,文移往來,必須習蒙古書,譯蒙古語加以疏通,於思想語言交流極為不便。明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努爾哈赤決意“以蒙古字編成國語”。其屬下巴克什額爾德尼、噶蓋均認為此事難行,表示 “我等實不能。”努爾哈赤不以為然,闡述了創制本族文字的重要性,指出:“漢人念漢字,學與不學者皆知。蒙古之人念蒙古字,學與不學者亦知。我國之言,寫蒙古之字,則不習蒙古語者不能知矣。何汝等以本國言語編字為難,以習他國之言為易耶?”[10]在他的支持下,額爾德尼、噶蓋等人以蒙文字母為基礎創制成滿族文字,史稱老滿文。誠如史書所論:“創制滿洲文字,自太祖始。”[11]與皇太極時期經過改進的新滿文相比,老滿文儘管不盡完善,但確是滿族社會文化向前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更何況努爾哈赤在創制滿文的時候,就從“漢人念漢字,學與不學者皆知”的事實中受到啟發。
後金政權建立以後,努爾哈赤對八旗貴族子弟的教育頗為注意。天命六年(1621年)七月,努爾哈赤命鍾堆、博布黑等八人為八旗巴克什(師傅),要求他們“認真地教書,使之通文理,這就是功。如入學的兒童們等不勤勉地學,不通文理,就要治罪。入學的徒弟們,如不勤勉學,你師傅向諸貝勒報告。”[12] 除了任命滿族教師外,還起用被虜的漢族文人充當教師。朝鮮《李朝實錄》記載:被虜漢人龔正陸“教老乙可赤(案:努爾哈赤)兒子書。”[13]這些作法邁出了女真族社會發展貴族教育的第一步。
在思想觀念方面,以努爾哈赤為首的後金統治者也很注意向漢文化學習,並從中吸收了一些思想理念。努爾哈赤在早年就喜好《三國演義》、《水滸傳》等小說傳奇,受到漢族通俗文化的薰陶。以後隨著閱歷的豐富,努爾哈赤接觸到更多的漢文典籍,包括儒學典籍、歷史書籍,並從中吸收了不少思想營養。從《滿文老檔》、《清太祖武皇帝實錄》等史料記載的努爾哈赤諭令提到的漢族典籍就有《論語》、《孟子》、《史記》、《資治通鑒》等,能夠比較恰當地引用其中的語句段落,表達自己的思想觀點。
“天命”思想是努爾哈赤的很重要的一個政治理念,在他的許多諭令、文告中都一再提到。如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努爾哈赤立理國政聽訟大臣五員,都堂十員,五日一朝,“當天設案焚香,以善言曉諭國人,宣上古成敗之語。”其意在於借禱告上天來表明自己施政“上體天意,下合人心,”以求得“法度得宜,敬老尊賢,黜讒遠佞”[14]的“郅治”效果。天命三年(1618)四月,努爾哈赤發佈“七大恨”誓言,聲明伐明理由,稱:
夫天下之國互相征伐,合天心者勝而存,逆天意者敗而亡。死于鋒刃者使更生,
既得之人畜令複返,此理果有之乎?天降大國之君,宜為天下共主,豈獨吾一身之主?
先因糊籠部會兵侵我,我始興兵,因合天意,天遂厭糊籠而佑我也。大明助天罪之夜
黑,如逆天然,以是為非,以非為是,妄為剖斷,此其七也。[15]
努爾哈赤認為:“合天心者勝而存,逆天意者敗而亡”,譴責“大明助天罪之夜黑,如逆天然”,而自己所行“因合天意”,必然能得到上天的護佑,後金興兵是仗義伐暴,順和天意。所謂“天命”是指上天的意志和命令。這與《尚書·湯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16]之語含義如出一轍。“天命”思想形成於先秦時代,許多儒學思想家都曾經予以闡發,為歷代漢族王朝和許多少數民族統治者所信奉。元世祖忽必烈即位時發佈的詔書就有“天道助順,人謨與能”[17]的話語。努爾哈赤的上述言論也同樣表明了對天命思想的一種認同。
努爾哈赤還用“皇天無親,惟德是輔”[18]、“天道迴圈”的觀點對明朝官將進行“策反”,要他們認識到明朝衰敗完全是天命不佑,氣數已盡,趕快棄暗投明,歸附後金。他在致明將毛文龍書中就這樣說:
古來各國的興亡,都是天道迴圈。到滅亡時,天示怪異和祥瑞,各處爆發戰爭,以
至滅亡。到興起時,天將默助,動則興旺。那樣的事例,你能不知道嗎?過去伊尹知道
桀王的命運將終,去成湯那裏為僚友;姜太公知道紂王的命運將終,去武王那裏為僚
友。……尼堪國(指明朝)的命運已終,劫數未完,所以在何處有天不殺尼堪的呢?……
天滅(明朝)你能恢復嗎?從前周國的命運已終,末世國亂,聖人孔夫子、孟子想要恢
複,也沒能事到,還是亡了。你能不知道那事嗎?良鳥選擇樹木棲止,好人選主為良
友。……你毛將軍不知道從前天時的事例嗎?你要考慮,失去時機以後,後悔還來得及
嗎?[19]
他不僅對天命思想運用熟練,而且還熟知“成湯代夏”、“武王伐紂”、“聖人孔孟”等歷史典故與人物。他對漢文化中歷史知識的瞭解由此可見一般。
努爾哈赤還象中原王朝的君主一樣,追求“君尊臣卑”的統治秩序,提倡“忠直”奉上的政治道德。在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即建元天命的前一年,努爾哈赤就訓諭屬下:
天作之為君,君命之為臣,卿等當念所任之職,有能理國政者,知之則勿隱,今
國事繁瑣,須多得賢人,各任之以事,倘治國統軍者少,則濟事幾何,若有臨陣英勇
者,賜之以官賞,有幹國忠良者,用以佐理國政,有博通古今者,用以講古今,有才
堪宴賓客者,用以宴賓客,各處搜羅可也。……賢者不舉,則賢者何由而進,不肖者
不推,則不肖者何由而懲,汝等宜秉忠直,切勿貪婪,均平之大道莫過於忠直。吾夙
好忠直,從來未慊,汝等當留心。[20]
在他看來,君主是應天命而立,諸臣則由君主而定,他們之間應該保持主從、尊卑的關係。為臣者應該恪守“忠直”的道德,盡心盡力地侍奉君主。後金政權建立後,努爾哈赤的這種觀念體現的更加突出,不僅要求其臣民都要恪守“忠直”之道,而且還要循守“禮治”,以禮安民,帶有追求儒家“文治”政治局面的傾向。天命六年(1621)閏二月十一日,薩爾滸城築畢,努爾哈赤對諸王說:
人君無野處露宿之理,故築城也。君明乃成國,國治乃成君,至於君之下有王,
王安即民安,民安即王安,故天作之君,君恩臣,臣敬君,禮也。至於王宜愛民,民
宜尊王,為主者宜憐僕,僕宜為其主,僕所事之農業,與主共食,而主所獲之財及所
畋之物,亦當與僕共之。如是互相關切,天欣人愛,豈不各成歡慶哉![21]
天命八年(1623年)正月,努爾哈赤在諭令中強調臣民要以“公正為本”,像孝敬父親一般虔誠事上,就能維護“汗道”、“臣道”的常存不衰,不會遇到“憂患”和“懲罰”,他說:
天的子是汗。汗的子是諸貝勒、諸大臣。諸貝勒、諸大臣的子是民。額真的子是阿哈。
如果汗敬天如父,不忘其恩惠,清明治理天賜的大業,那麽汗道怎麽能亡呢?如果諸貝勒、
諸大臣敬汗如父,不忘其恩惠,不想為自己攫取任何東西,不做盜賊、奸宄、邪惡的事,
公正為本,那麽諸貝勒、諸大臣的臣道怎麽能亡呢?如果民敬諸貝勒、諸大臣如父,不忘
其恩惠,不做盜賊、奸宄、邪惡的事,不違背法度,盡力謀生,那麽怎能遇到憂患呢?如
果阿哈敬額真如父,不忘其恩惠,不做盜賊、奸宄、邪惡的事,小心翼翼地盡力做阿哈的
工作為生,那麽怎能受到懲罰呢?[22]
值得注意的是,努爾哈赤把“有才德”、虛心納諫、遵行君道作為“有道明君”的標準,並以此標準來確定自己的後繼人。天命七年(1622)三月初三日,八固山王問努爾哈赤關於王位繼承的問題:“上天所予之規模何以底定,所賜之福祉何以永承?”他回答說:
繼我而為君者,毋令強勢之人為之。此等人一為國君,恐倚強恃勢,獲罪於天也。……
爾八人可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幹國,可無失矣。八固山王,爾等中有才德能受諫
者,可繼我之位,若不納諫,不遵道,可更擇有德者立之。”[23]
在選擇政治繼承人的問題上,努爾哈赤把“有德者”作為抉擇的標準,說明儒家“德治”思想對他已經有所影響。
努爾哈赤對儒家關於“以孝道治天下”的信條十分欣賞,視之為約束臣民的倫理規範加以提倡。天命八年(1623)二月,努爾哈赤諭侍臣:“人君之心,能貞固不二,感召天和,風雨時,黍穀登,民安物阜,則永保天位,世祚綿長。凡為民者,能持敬謹之心,罔幹國典,急公奉上,孝弟力田,則獲福而家道昌矣。”[24]“孝弟力田”就是他對臣民的一種道德要求。天命十年(1625)四月二十三日,努爾哈赤在對諸王的一次訓誡中更是引用《論語》的話來闡發孝道,其言雲:
語雲:其為人也孝弟,而犯好上作亂者未之有也。吾後代子孫,當世守孝弟之道,
不可違也。其為長上者,居恒當和睦其子弟,為子弟者,宜亦承順關切可也。至於上
待下,下事上,務以真心實意愛敬之,慎勿懷虛假之念。且我滿洲原與漢人蒙古國別
俗殊,今共處一城,如同室而居,若侮虐其下,則卑幼者必無得所之期,遂些須飲食,
亦當聚宴,以示親好然,吾之所指示此耳,汝等毋負朕言可也。[25]
努爾哈赤不僅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某些儒家思想觀念,而且還對史書頗感興趣,注意從歷史中吸取經驗教訓。他的不少諭令和書信都相當準確地引用了出自《史記》、《資治通鑒》等史書中的事例,以警誡屬下。天命十一年(1626)六月二十四日,努爾哈赤對諸王臣發了一番長篇的訓諭,中心的內容是告誡汗位元後繼者及諸王臣不忘創業的艱難,虛心納諫,謹慎行政,以固江山社稷。其中多處引用典籍與掌故之處,如稱:
昔衛鞅雲:‘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又《忠經》雲:‘諫於
未形者上也,諫於既形者下也,違而不諫則非忠臣。’凡事勿謂小而無害,不知由小及
大,有壞于國者多也。凡我訓言,莫非成就汝等,豈貽累於汝等耶?昔宋劉裕謂群臣
曰:‘自古明君賢相,皆由困而亨,舜發畎畝,傅說舉版築,膠鬲舉魚鹽,百里溪食牛,
天意何居?’群臣對曰:‘君相之任大任也,故天降大任於是人,必先苦心志,使之遍
慮事物,而內不得安;勞筋骨,使外不得逸;餓體膚,使食不得充;所以動心忍性,
增益其所不能。是人而為君,必能達國事,是人而為相,必能悉民隱,天意如此而已。’
若人之言,誠為善識天意者也。……昔定帝自汴京幸故都會寧府(在白山之東),謂太
子曰:汝勿憂也,國家當以賞示信,以罰為威,商賈積貨,農夫積粟。’爾八固山繼我
之後,亦如是嚴法度,以效信賞必罰,使我不與國事,得坐觀爾等作為,以舒其懷可
也。[26]
在率領女真族崛起和實行民族統一的過程中,作為一代雄主的努爾哈赤實行了一系列正確的政策與措施,有力地推動了本民族的迅速興起。吸收漢文化、改革本民族內部的落後面,則是努爾哈赤之所以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努爾哈赤對漢族先進文化進行了認真的吸收,包括實行“各守舊業”的經濟政策,以促進從牧獵經濟向農耕經濟的轉變;仿照明制改革禮儀服制,起用明朝降將降官,邁出了後金政權封建化的第一步;注意從中原文化傳統中吸取精神營養,接受了天命思想、君權神授觀念和忠直、孝道等道德理念,並承認孔孟為聖人,顯示出認同儒家思想的傾向。這一切對協調民族關係、穩定社會秩序、吸收先進民族文化要素、實現女真族社會從牧獵階段向農耕階段的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然而,努爾哈赤實行的漢化改革僅是初步性的和不徹底的。就總體而言,在努爾哈赤統治時期,後金政權、女真族社會在經濟生活、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各方面,都保留著大量的牧獵氏族社會的落後面,多數族人對漢人及漢文化抱有很大偏見,尤其在女真族貴族上層排斥漢人及其文化的保守勢力相當強大。這不能不對努爾哈赤產生一定的影響,使他對漢文化的吸收大打折扣。如努爾哈赤儘管起用明朝降官降將,但實行的卻是“用小不用大”的政策。天命六年(1621)六月,努爾哈赤在下達給都堂的文書中說:
為什麽把所有的人分為阿哈、主人、大人、小人呢?被他的國痛恨,歸順我方,如
能貢獻出有限的力量,貢獻出有限的智慧,那就不論是阿哈、小人,立刻任用給與官職,成為大人。那樣就有更多人來歸附我們。為他的皇帝立功,給他的官員們財物,成為官員的人,原來就是大臣,就是官員,對我們不出力,不貢獻才能,僅是窺視臉色沉默無為的人,那是什麽僚友呢?[27]
努爾哈赤招納的對象主要只是漢官中的基層人員,而對其中上層人員懷有很深的猜忌。可
見,他起用漢員的政策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更為嚴重的是在努爾哈赤晚年發生過屠殺漢人的慘案[28],惡化了後金政權統轄下的滿漢民族關係,使他實行多年的吸收漢文化政策幾乎夭折。
二 皇太極時期的進一步改革及其文化政策
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1626年9月30日),努爾哈赤病逝。他的八子皇太極登上汗位,改元天聰。天聰十年(1636),又改國號為“清”,改年號崇德,受尊號為“寬溫仁聖皇帝”。崇德八年(1643),皇太極暴卒,在位共17年。皇太極一生功業並不遜色于乃父,武功文治,赫赫輝煌,各方面的建設與改革,長足進展,女真族也從此被稱為滿族。在清朝歷史上,皇太極與乃父努爾哈赤雙星並耀,同為具有雄才大略的開國君主。正如論者所評價:“其生平武功,固不待論,即政治上之施設,亦頗足為清朝二百年之基礎。……其生平之事功,殆得漢人之力不少,亦郅治之最大原因也。”[29]以更大的力度吸收漢文化,積極推行改革方針,是皇太極執政期間最為鮮明的特色。
皇太極成長的環境及文化背景與努爾哈赤又有很大不同。皇太極生於明萬曆二十年(1592),在他24歲(1616)時,其父努爾哈赤建立後金政權稱汗。天命六年(1621),努爾哈赤始命巴克什(師傅)教導自己的子弟。是時皇太極29歲。如論者雲:“皇太極出生於女真族最大的奴隸主——大汗家庭,有文化的奴隸‘諳達’,是他的啟蒙老師,自幼在費阿拉城受到良好教育和訓練。”[30]應該說,這樣的成長環境使他對漢文化有著比乃父更為深入的瞭解。正由於此,皇太極即位伊始,便對努爾哈赤晚年苛待漢人的政策進行了大膽糾正。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初五日,皇太極發佈命令:
治國之要,莫先安民。我國中漢官漢民,從前有私欲潛逃,及令奸細往來者,事屬
已往,雖舉首概置不論。嗣後惟已經在逃而被緝獲者論死。其未行者雖首告,亦不論。[31]
這項命令的實行使“漢官漢民皆大悅,逃者皆止,奸細絕跡。”[32]反映出皇太極在處理滿漢民族問題上的開明態度。
皇太極在位期間,後金政權的武力比努爾哈赤時代有了更大的發展,在軍事上對周邊地區和民族部落展開積極進攻,迅速擴大著自己的統治範圍。經過西征蒙古、東伐朝鮮,以及多次對明朝的勝利用兵,到皇太極統治後期,其統治範圍在從原有的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地區的基礎上,發展到北至外興安嶺,東抵鄂霍次克海、庫葉島,西到貝加爾湖,南達日本海的廣袤地區。皇太極在積極進行軍事擴張的同時,對於內政的漢化改革也在緊鑼密鼓地展開,並取得勝於乃父的顯著成果。
發展牧獵與農業並舉的經濟政策
皇太極在經濟上是採取發展牧獵與農業並舉的政策,但對後者的關注日益加強。他多次發佈發展和保護農業的政令,強調“工築之興”不應“有妨農務”,要求軍民“專勤南畝,以重本務”[33],“務農積貯,為足食之本”[34],體現對中國傳統的“以農為本”經濟觀念的認同。他還下令禁止宰殺耕牛,保護農業生產力,並在此基礎上提出“田疇廬舍,民生攸賴,勸農講武,國之大經”[35]的治國方針體現了“耕戰”精神。
“仿效明制”和文武並重的政治策略
在政治方面,皇太極本著“仿效明制”和文武並重的原則,對乃父遺留下來的帶有明顯氏族痕跡的政治體制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使後金政治制度更加適應封建化發展的需要。
努爾哈赤時期的後金政權政治體制結構比較簡單,主要以兵民合一、文武不分的八旗制為主體,各部門要職全部操縱于滿族貴族之手。皇太極即位後,接受漢員寧完我等關於“設六部,立諫臣,更館名,置通政,辨服制”[36]的建議,果斷地“定官制,設立六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