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來晚清政治史研究述評

 

晚清政治史向來是中國近代史研究的重點內容,經過20世紀的風雨歷程,業已發展成為一個相對獨立而成熟的分支學科。上個世紀末,姜濤先生曾經就1949-199950年間的晚清政治史研究做了系統的評述,[1]總結了以往研究的得失利弊,明確了該學科進一步發展的方向。新世紀以來,隨著近代史研究的重心逐漸下移與社會文化史等新學科的勃興,晚清政治史的研究逐漸有所冷落。同時,又因為晚清政治史研究已相對成熟而起點較高,要想取得突破性進展實屬不易。即便如此,時代在前進,學術在發展,當然晚清政治史研究也不例外。本文擬對近五年來晚清政治史研究的最新進展略做述評,以就教於學界同仁。  

 

一、  革命史研究的淡化與邊緣化 

         

太平天國運動、義和團運動與辛亥革命運動,曾經以“三次革命高潮”為名,不僅是晚清政治史而同時也是中國近代史研究的核心內容。近年來,隨著研究範式的轉換與研究方法的更新,關於太平天國、義和團與辛亥革命的研究,也在逐漸由政治史向社會史、文化史等研究領域滲透與擴展,為認識這些重要的政治事件提供了新的視角。  

 

(一)關於太平天國與晚清政局研究 

太平天國史研究雖然已成冷門,但仍然有一些具體的考證性研究成果值得注意。關於太平天國運動興起之初馮雲山所創建的宗教組織,一般認為其名叫“拜上帝會”,這似乎己成不易之論。夏春濤通過考證發現,馮石山創建的宗教組織其實名為“上帝會”,而不是“拜上帝會”。同時,他還指出,太平天國對其宗教沒有正式命名,間或稱為“天教”,根據“拜上帝會”這一所謂的宗教組織名稱推演為“拜上帝教”,也有欠妥當。[2]  

《天朝田畝制度》歷來被視為太平天國主張平均分配土地,使耕者有其田,反映農民土地要求的農民革命綱領。王國平通過考察太平天國起義醞釀過程的宣傳活動及其主張,探析上帝教的教義,並與中國歷史上曾使農民獲得私有土地的均田制比較,認為所謂“平均分配土地”其實是對《天朝田畝制度》的誤解。[3] 歐陽躍峰撰文對所謂太平天國實施了“聖庫制度”的觀點提出質疑,認為太平天國的生活必需品供給方式不應稱為“聖庫制度”;用國庫來解釋聖庫是不妥的,說國庫來源於聖庫亦純屬推測。[4] 關於天京事變的日期,以往的研究者都以洪秀全于《頒行曆書》中所說“七月二十七日是東王升天節”,認定92日是天京事變和東王楊秀清被殺的日期。張光榮通過考證認為,所謂92日東王升天節只是洪秀全編造的騙局,楊秀清並不是在92日淩晨被殺,天京事變應發生在94日至5日。[5] 對太平天國北伐戰爭史研究中頗為關注的是否用強制性的“裹脅”手段補充兵員問題,池子華、崔岷撰文認為,北伐軍確實存在強擄百姓從軍的問題,北伐軍之所以採取“裹脅”手段補充兵員是由北伐軍自身、群眾和清政府三方面的主客觀因素交織作用決定的。“裹脅”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因不斷消耗而引起的兵力不足問題,但單純的人數增加並沒有提高北伐軍整體的戰鬥素質,反而在部分群眾中造成惡劣的影響,北伐軍最終敗亡,與“裹脅”不無關係。[6]  

高層領導之間的內部矛盾,是太平天國史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而洪秀全與楊秀清之間的矛盾更是其中心環節。以往學術界對洪、楊矛盾的研究,幾乎均集中在定都天京之後。吳彤具體考察了太平天國運動初期洪秀全和楊秀清之間一系列爭奪權力的矛盾鬥爭,以彌補這個薄弱環節。[7] 王明前則從太平天國領導集團政治分化的角度,進一步分析了太平天國後期的政治格局。認為太平天國領導集團在天京事變之後逐步分化為中央宮廷貴族與地方軍事貴族兩個利益集團,這種政治分野,使太平天國高層領導人之間的裂痕無法彌補。與此同時,清廷則大膽放權給以曾國藩為首的湘軍實力集團,逐步實現了政治軍事力量的整合。此消彼長,直接制約了太平天國運動的歷史進程。[8]  

關於太平天國史的研究,從社會史的角度進行相關的邊緣研究的傾向很明顯。董叢林考察了太平天國時期的讖謠現象,認為讖謠盛行是太平天國時期神秘政治文化現象的明顯表徵之一。讖謠的流布與盛行,固然與當時戰亂之下社會動盪、人心惶惑、迷信氛圍濃烈的環境條件密不可分,同時也是清朝政府與太平天國在一定程度上自覺利用讖謠作為特殊的輿論武器的結果。[9]  

廖勝則從民俗的角度探討了太平天國婦女自由問題,認為太平天國婦女的白由風尚,主要源於廣西客家和壯族婦女的習俗以及宗教等因素,並不是由於太平天國採取了解放婦女的主觀措施。[10]  

上海小刀會起義與太平天國的關係曾受到學界一定程度的關注。但是,對於小刀會起義在醞釀階段與太平天國的關係,學者們關注不夠。朱從兵撰文認為,上海小刀會在醞釀起義階段與太平軍之間保持著一定程度的實質性的聯繫,這種聯繫主要表現為雙方約定了起義的日期、地點與起義後的軍事進攻戰略,太平軍還有可能派人參與了起義的醞釀。[11]與太平天國運動相關的撚軍史的研究,有郭豫明著《撚軍史》[12] 一書,值得重視。該書利用豐富的史料,全面系統地闡述了撚軍起義的整個歷史過程,對於撚軍起義的時代背景、撚黨的產生及其起義的醞釀準備與爆發、撚軍起義的發展進程及其與太平軍聯合作戰、撚軍的余部與後代的繼續鬥爭等方面,均作了詳細的史實梳理,在此基礎上實事求是地總結了撚軍起義的歷史經驗與教訓,並闡明了撚軍起義的性質和歷史意義。  

關於晚清重要政治人物與政局的研究。朱東安在長期研究曾國藩、曾國藩幕府的基礎上,推出新著《曾國藩集團與晚清政局》,[13] 系統地論述了曾國藩集團崛起的歷史背景、形成過程、內部結構、與清政府的關係及其對近代中國政治的影響等問題。以往對曾國藩集團的研究,多局限於個別人物或某一側面,該書則通過對晚清鹹同時期太平天國、清政府及曾國藩集團三方國內主要政治勢力的綜合考察與研究,從而對曾國藩集團崛起的主客觀條件及其對近代中國政治的影響,進行了較為全面、深入的探討。高中華《肅順與咸豐政局》[14]  

一書,是第一部系統論析肅順生平思想活動及其在晚清政治中的地位與作用的著作。作者利用較為豐富的文獻史料,通過肅順對內重用漢人和對外持強硬態度這兩個基點,系統地論述了肅順在用人、籌餉、治獄、外交等方面的舉措,進而對肅順政治行為的利弊得失、敗亡原因,及其對咸豐朝政治體制變動與鹹同政局轉換的影響等方面,均作出了較深入的分析和客觀的評價。該成果彌補了晚清人物研究的某種缺佚,也從一個側面豐富和深化了學術界對晚清政局的認識。  

臺灣學者林文仁從地緣關係與派系分合的角度,研究晚清政局的演變態勢,頗有新意。一是以軍機處漢大臣為中心,探討1861-1884年的南北派系之爭,剖析清朝決策核心人事佈局的內部變化,以觀察晚清政局變動的複雜場景。[15] 二是以“帝后黨爭”為中心,探討1885-1898年清政府內部各種政治派系的分合與爭鬥,以展示晚清政治繁複多變的面相。[16] 這兩部著作均在大陸出版,必將引起大陸學界的注意,並將推動大陸地區晚清政治史研究進一步深入。  

(二)關於義和團與庚子政局研究 

關於義和團運動的起源問題,以往的研究者大都認識到其起源的區域性和組織的多元性,但對於這兩者之間是如何溝通的這個問題的認識尚不夠深入。程歗從社會史的角度,通過對山東冠縣梨園屯玉皇廟教案口述史料的研究,對此提出了新的解釋,認為義和團運動是鄉村社區精英群在應對外國教會權力挑戰的過程中,通過跨區域的橫向聯合和對區域性的民間文化的再創造,重塑了各自主導的那部分組織和文化,形成了主要來自于教派文化和民俗文化而又區別於既往民間組織和民眾運動的三大標幟:一是“同心義和”的價值觀和基層體制內外的組織聯合反洋教的結盟形式(來自冠威義和拳);二是降神附體的群體儀式(來自魯西北神拳);三是“刀槍不入”的表演手段(來自魯西南大刀會特別是大刀會內功的形式化)。三個標幟將多中心、區域化的民眾反洋教集團聯結為一個運動——義和團運動。[17]  

《歷史研究》2002年第5期發表了一組關於義和團運動的研究論文,其中有3篇是採取社會史的研究視角,頗有新意。路遙的《義和團運動發展階段中的民間秘密教門》一文,具體考察了直隸、北京義和團中的民間秘密教門組織及其活動,認為義和團雖以民間秘密教門為依託,但不應把這場運動視為是一場宗教戰爭。美國學者何偉亞的《道德話語:1900-1901年對北京的劫掠》一文,著重考察了義和團運動過程中八國聯軍、西方傳教士和外交團成員在北京的各種劫掠活動,以及當時西方媒體對此的反應。德國學者狄德滿的《義和團民與天主教徒在華北的武裝衝突》一文,專題論述了以往相關研究較少涉及的華北地區天主教徒與義和團民的武裝衝突活動,認為義和團高潮時期天主教社群的武裝防禦活動,是內部環境和外部因素相結合的產物。  

庚子年(1900)在近代中國歷史上具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多種政治事件交相迭起,政局波譎雲詭。相對於義和團運動、八國聯軍入侵和東南互保來說,庚子勤王運動的研究顯得很是薄弱。桑兵在長期進行專題研究的基礎上,將相關研究成果集結為《庚子勤王與晚清政局》[18] 一書,是近年來近代史學界興起的考證史學的重要著作。“庚子勤王”是戊戌政變之後,影響晚清政局的重要歷史事件。由於康有為等人有意掩蓋事實,故意留下虛假記載,以往有關著述多有誤解,以為唐才常與自立軍為勤王的主力。近年來,國內外新出各種史料表明,原有認識必須改寫,但這些史料解讀不易,若非互相打通,不能辨別真偽。該書從多角度對庚子勤王問題加以周詳地闡釋,將多種史料一一解讀,融會貫通,深入分析趨新各派以及海外華僑、外國來華勢力、地方督撫、秘密社會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確證了以康有為為主導的保皇會在庚子勤王這一晚清政局的重要事件中的歷史作用,細緻描述了保皇會的組織狀況、活動過程及結果,全面、生動地闡釋了庚子勤王運動之於晚清政局變化的深刻影響。在作者看來,庚子勤王的影響要遠大於在通史書寫序列中佔據重要位置的義和團運動。不僅顯示了士大夫階層在朝廷與社稷之間的兩難取捨,更由於動員範圍還包括全球的華僑華人,引起了全球華人的民族和群體意識的首次覺醒。  

 

(三)關於辛亥革命研究 

2001年是辛亥革命90周年的紀念年,有兩套出版物值得注意:一是中山大學近代中國研究中心和孫中山研究所出版了一套“孫中山與近代中國學術系列”(八種);二是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近代史研究所出版的一套研究辛亥革命的著作(五種)。這是國內兩個孫中山與辛亥革命研究中心相關學術成果的集中展示。  

19011905年的拒俄運動,在近代中國史上有著分水嶺式的重要地位。在此過程中,趨新人士與廣大民眾在近代革新救亡努力中從長期的分離狀態,逐漸趨向合為一體,其中重要的一環,則是所謂“中等社會”的自覺。桑兵撰文,細繹相關史料,對此詳加申論。認為拒俄運動使學生和開明士紳直接面對國民的社會責任,中等社會的主張部分得到實現,四民合為國民,而中等社會起著引導及核心作用。此後,提出“中等社會”的激進人士較少繼續使用這一概念來看待自己與民眾的關係,而主張體制內變革的立憲派士紳則有所發揮,中等社會的概念被廣泛運用。[19]  

關於辛亥革命時期人物的研究。章開沅通過具體考察立憲派代表人物張謇與湯壽潛的交誼關係,對辛亥革命作出了新的思考。認為辛亥革命時期的東南地區和東南精英在全國政局變化中已經處於舉足輕重的地位,但其總體實力還不足以一舉取代北方的傳統政治中心地位,而在實際上主導社會潮流的東南精英乃是半新不舊的過渡時代英雄,所以辛亥革命只有以南北妥協宣告結束。[20] 陶水木則著重探討了辛亥革命時期有關湯壽潛的幾個問題,提出了一些新的認識。[21] 張禮恒撰文指出,辛亥革命期間伍廷芳與孫中山革命黨人的關係經歷了一個由合作至疏遠的過程。伍廷芳之所以投向革命,既是革命黨人主動邀請的結果,也有其自身的政治信念等方面的原因,雙方的合作,加速了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的建立;但在實施治國方案問題上,雙方存在分歧,並最終導致了雙方關係的疏遠。[22]  

辛亥革命的研究也有向社會史領域拓展的趨勢。李細珠以著名的秋瑾案為例,探討清末預備立憲時期的民間輿論與官府作為的互動關係,為觀察晚清政治與社會變遷等問題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23]  

楊鵬程根據《湘鄂米案電存》等重要資料,從災害學、社會學的角度研究長沙搶米風潮中官、紳、民三者所扮演的角色及互動關係,認為這場嚴重的社會衝突其結局是官、紳、民三輸,這是清王朝統治迅速走向崩潰的重要表徵。[24]  

沈渭濱撰文認為,辛亥革命為東南地區的社會轉型提供了契機。從東南地區社會結構的變遷看,辛亥革命對社會轉型的界標意義,明顯超過1840年的鴉片戰爭,因而可視為中國近代史的真實起點。[25]  

 

辛亥革命研究的深入有待於區域研究和個案研究的進一步開展。胡國樞的《光復會與浙江辛亥革命》一書,[26] 是辛亥革命在浙江的區域研究與光復會個案研究相結合的重要著作。該書詳細系統地考察了浙江辛亥革命的歷史過程、光復會的組織建構及其對辛亥革命的歷史貢獻,對於浙江辛亥革命的歷史意義以及光復會在辛亥革命史上的歷史地位,給予了客觀公允的評價,彌補了學術界以往相關研究的薄弱環節。  

 

二、改革史研究的細化與深化 

嚴格說來,晚清改革史的起點至少應該從洋務運動算起。但是,因為洋務運動時期的變革主要在技術層面與經濟領域,而且一直是晚清經濟史研究的重點,故本文擬著重介紹有關戊戌變法、立憲運動和清末新政的研究成果。隨著現代化範式日益受到學界重視,晚清改革史的研究亦備受學界關注,並有漸成細化與深化之勢。  

 

(一)關於戊戌變法研究 

戊戌變法是晚清政治史研究的老課題,茅海建近年來的研究成果最為引人注目。他的新著《戊戌變法史事考》[27],是這方面成果的初步結集。作者充分利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臺北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所藏大量檔案材料,完成了一些重大史實的精心考證與重要場景的細密描述:戊戌政變的時間、過程與原委;中下層官員與民眾對變法的建策;張之洞調京主持朝政與機會錯失;光緒皇帝的對外觀念;日本政府的觀察與反應。舊說的認知、補證與修正,新說的展開、論證與建立,充分證明了作者刻意追求的所謂“史實重建”的學術宗旨。稍後,茅海建又相繼發表了兩篇新作。其一是《救時的偏方:戊戌變法期間司員士民上書中軍事外交論》[28]。戊戌變法期間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即是允許司員士民不受限制地向皇帝上書。據茅海建統計,在大約六個多月的時間裏,共有457人次至少遞交了567件上書,現存275件上書的原件和抄件。該文專論這批來自中下層的官員士民上書中軍事與外交的內容。作者認為,司員士民在上書中提出的軍事、外交上的諸策,與歷史發展的方向並不吻合,有些地方甚至背道而馳,其實大多為“救時的偏方”。其二是《“公車上書”考證補》[29]。“公車上書”一直被認為是中國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其主要史料是康有為的《我史》。作者通過重新審視公車上書的背景、運作過程及其影響力,認為其實有兩個不同概念的“公車上書”:一是由政治高層發動、京官組織的上書,其數量多達31件,簽名的舉人多達1555人次,且上書已達御前;一是由康有為組織的18行省舉人聯名上書,那是一次流產的政治事件。該文同時指出,《我史》中的記載多處有誤,是一不可靠的史料;但通過這類並不可靠的歷史記錄,康有為、梁啟超已經成功地書寫了自己的歷史,並被許多歷史學家所接受。  

儘管學界對康有為、梁啟超塗飾史料以神話歷史的行為早有察覺,並多有揭露,但今人對戊戌變法史的整體理解,從主流上講,依然未能擺脫康梁話語系統的基調;而康有為自編年譜與梁啟超《戊戌政變記》相表裏,實為支撐這種話語系統下戊戌變法史敍述框架的核心文獻。戚學民詳細探究了梁啟超《戊戌政變記》初版九卷本的成書過程,重點考察了該書兩個組成部分(新政“本末”與政變“原委”)的主要觀點或基本結構的形成、變化和定型的過程。認為此書與康梁師徒1898年末至1899年初流亡日本時的政治活動密切相關,書中有關戊戌變法的宏觀陳述和關鍵細節在形成過程中受到了作者政治活動與當時輿論的影響,經過作者的刻意安排。《戊戌政變記》一書“實為康梁應急的政治宣傳品,而非紀實的信史”。[30]  

關於康有為自編年譜成書的時間,學界通常認為撰寫於1899年初,康氏自己還有起稿於乙未(1895)的說法。馬忠文通過研究與分析認為,所謂從乙未年開始撰寫年譜的說法並不可靠;年譜的主體內容撰寫於1899年初,大致無疑問,但此後康氏對年譜仍有修訂和增刪,將其視為康逝世前定稿,可能更為合理一些。把年譜看作1927年時康氏內心世界與思想狀態的反映,應該是相對準確的。[31]  

學者己經注意到康氏自編年譜中對其戊子年(光緒十四年,1888)赴北京參加順天府鄉試情形的記載有疏漏之處,但究竟康有為是怎樣“作偽”的,張勇撰文做了新的探究。他認為,康有為的記述含混其辭,將兩次應試並作一談,其本意或只在遮掩連續兩次落第之羞,而略施移花接木的障眼技法;然而卻既障人又自陷,給後人留下“作偽”的把柄。[32]  

畢永年的《詭謀直紀》被發現後,一直被認為是康梁維新派“圍園”密謀的權威資料。房德鄰利用清廷戊戌年八月十四日諭旨、袁世凱《戊戌日記》和康有為《自編年譜》等資料,認定康有為等確實有利用袁世凱兵圍頤和園的計畫,並對畢永年的《詭謀直紀》的真實可信度提出質疑,認為《詭謀直紀》將維新派兵圍頤和園的密謀推前到八月初一日以前,這與當時的形勢和維新派的活動不相符合,當是畢永年根據他在八月初三日後甚至戊戌政變後聽到的密謀事而編寫的。[33]  

戊戌政變中袁世凱的“告密”問題,也是戊戌變法史研究中聚訟紛紜的疑案。關於“告密”的時間是八月初四日還是初五日,地點是北京還是天津,物件是奕劻還是榮祿,以及“告密”與戊戌政變發生的關係等問題,均未有定論。劉路生針對郭衛東所謂袁世凱八月初四日在京向慶親王奕劻告密說,撰文提出商榷。認為戊戌政變中,袁世凱沒有八月初四日在北京告密的必要和條件,奕劻亦非接受袁世凱告密之人。袁世凱日後的飛黃騰達,並非慈禧太后對其告密的獎賞。[34]  

孔祥吉則利用鄧之誠《骨董瑣記全編》所刊佈的蔡金台寫給李盛鐸的兩通密劄,結合其他檔案和文獻資料進行考釋,具體考察了袁世凱通過榮祿“電慶邸達之”向慈禧告密而引發戊戌政變的全過程。從而認定,袁世凱無疑是告密的元兇,他在戊戌政變中的作用是非常關鍵的。[35] 隨著“新史料”的發掘和利用,這個問題還有進一步探討的空間。  

王照是與康有為、梁啟超幾近齊名的維新變法人物。以往學界對戊戌變法期間王照的活動有所研究,但對戊戌政變後王照在日本謀救光緒的活動卻較少涉及。周敏之對王照逃亡日本期間營救光緒帝的活動作了系統的論述,認為王照在日本謀救光緒皇帝和反對慈禧太后廢立的活動,目的是為了保住光緒帝這面維新大旗,繼續同頑固派勢力作鬥爭,實質上是戊戌變法的繼續。儘管他與康、梁存在一定的分歧,態度不如康、梁堅決;也由於不瞭解國際關係而對日本政府存在不切實際的幻想,但其活動的性質和意義仍應基本肯定。[36]  

 

(二)關於立憲運動與憲政改革研究 

關於憲政改革的總體研究。高旺的《晚清中國的政治轉型——以清末憲政改革為中心》[37] 一書,從政治學的視角,將清末憲政改革置於近代中國政治發展的坐標系中,通過對官制改革、地方自治、政治參與、憲政制度創新等方面的具體考察,並與日本明治維新相比較,論述了清末憲政改革的成敗得失,及其對晚清中國政治轉型和近代中國政治發展的重要影響。  

關於諮議局與資政院的研究。耿雲志對各省諮議局聯合會的來歷,尤其是該聯合會第二屆會議的內容及其政治影響進行了深入的探討。認為第二屆各省諮議局聯合會是大多數議員及其所代表的立憲派在政治上與頑固的清朝廷開始決裂的一個徵兆,是清朝統治的政治基礎開始塌陷的一個重要標誌。[38]  

王開璽撰文,論述了資政院中的立憲派議員的議政活動及其策略、歷史局限、地位與作用,認為他們與其他立憲派相比具有更大的政治影響。雖然立憲派議員提出的許多議案沒有得到實施,他們關於實行立憲制度的主張也因而沒有能夠實現,但是這些議案符合中國社會的發展方向,具有進步意義。而且,這些議案的提出,對於破除專制思想和動搖清朝專制政府的權威都起到了積極作用。[39]  

關於地方自治的研究。馬小泉著《國家與社會:清末地方自治與憲政改革》[40]  

一書,從社會政治結構和政治發展的角度,系統地考察了清末地方自治運動,尤其著重考察了清政府在地方自治問題上的政策與措施以及清末地方自治在中國早期地方政治現代化歷程中的地位和影響,有助於對中國早期現代化和憲政改革的認識與理解。  

駐外使節是推動清末憲政改革的一股重要力量。祖金玉考察了駐外使節的立憲主張,認為他們為清廷謀劃的憲政方案大致為日本式的二元君主制模式,就立憲層次而言,無疑是保守的,低層次的;但他們的政治態度則十分激進,始終堅持速行憲政論。結果,其政治態度的激進性超越了改革方案的保守性,使他們最終走到了清廷的對立面。這表明中央政府的信任危機和統治集團內部的思想分化,是憲政改革失敗與清王朝覆滅的重要原因。[41]  

開放黨禁案是清末立憲運動的重要內容,以往的研究主要是在敍述資政院議案時有所涉及。唐富滿、曾慶軍撰文,簡單地勾勒了清末開放黨禁案的歷史過程。作者具體分析了革命派、立憲派、地方督撫實力派以及清政府等各種政治勢力,在開放黨禁案問題上所進行的各種較量,揭示了各派政治勢力複雜的政治性格以及近代中國憲政道路的艱難歷程。[42]  

 

(三)關於清末新政研究 

清末新政是晚清政治史研究中的一個薄弱環節,近年來逐漸成為研究熱點。崔志海撰文,對於國外學者研究清末新政的英文著作,作了系統的介紹,[43]  

為國內學界瞭解國際學術狀況提供了一個基礎。  

清末新政時期,停廢科舉是一項影響近代中國至為深遠的重大決策。關曉紅通過詳細考察清末停廢科舉的決策過程,提出了新的認識。認為清末新政時期停廢科舉的決策過程,反映了清末政情的一個重要特徵:各項新政雖自上而下地通過朝廷政令頒行,其決策過程卻往往由地方促動中央,即疆臣互相串聯溝通,以設法聯絡及鼓動樞要。由疆臣合力而樞臣同聲,成為新政改革的重要模式之一。它與社會革新勢力的輿論宣傳及活動互為呼應,造成科舉變革的合適環境。[44]  

科舉停廢的影響至為深遠,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改變了傳統鄉村社會的觀念、習俗乃至鄉村士子的生存狀況和發展道路,仍有必要以實證為基礎,進行更加深入具體的觀察和檢討。關曉紅以劉大鵬、朱峙三兩位鄉村士子的日記為基本史料,用比較的方法,具體考察了科舉停廢對士人命運與鄉村社會的實際影響,對於所謂科舉制度廢除與四民社會解體及知識份子“邊緣化”的觀點提出修正。認為傳統意義上的“士”階層,在社會結構裏雖隨科舉停廢而消失,但眾多士子卻在諸多管道中經過重新分化組合,而繼續掌控著各種權力資源,佔據社會權勢的重要位置。[45]  

清末新政時期中央機構改革過程中設立的新部門,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課題。關曉紅對於學部的研究具有開拓性意義。該書對於學部的淵源流變、機構設置、職能許可權、人事關係、經費籌措與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著重論述了該部在發展近代中國文化教育事業及社會政治變革方面的作用。[46]  

蘇全有《清末郵傳部研究》[47]  

一書,是第一部研究郵傳部的專著。作者對郵傳部的成立背景、官制、機構、經費、規章管理、職掌等制度層面作了系統研究,重點論述了該部在發展中國交通事業和回收利權方面的事功,尤其是對其政策決策作了深入檢討和重新審視。  

劉增合《鴉片稅收與清末新政》[48]  

一書,以鴉片稅收與清末新政的關係為研究物件,為清末新政研究提供了一個嶄新的視角。該書著力探討了晚清鴉片稅收的變動趨勢及其對新政改革的重大影響,深入分析了鴉片禁政與清末新政之間密切而複雜的關係,並且力圖從中透視中央與地方的矛盾,揭示清末政治經濟問題的複雜性,深入理解劇烈變動的社會矛盾。  

關於地方督撫與新政的研究。關曉紅撰文,論述了兩廣總督陶模關於廢科舉、裁宦官、設議院、變官制等方面的新政主張,及其對清末新政的影響。[49]  

李細珠的《張之洞與清末新政研究》[50]  

一書,以制度變革為切入點,著重考察張之洞對清末新政時期各項制度變革過程中清王朝中央決策的參與及其影響,並以張之洞在湖北所推行的具體改革作為新政政策實施的例證,以動態地觀察清末新政從決策到實施的全過程。作者充分利用了中國社科院近代史所圖書館所藏的“張之洞檔案”,以及其他相關史料與著述,從一個側面細緻地勾畫出清末新政時期各項制度變革的歷史畫卷,為清末新政與晚清政治史的研究提供了一項實證性科研成果。  

革命與改革並行,是清末最後十年的時代特點。對於留日學生革命性的一面,國內外研究者一直給予特別的關注,而對留日學生在清末新政中的作用,尤其是他們在規劃各項改革中所發揮的作用,則缺乏系統深入的研究。尚小明的《留日學生與清末新政》[51]  

一書,通過具體考察留日學生在清末籌備立憲、教育改革、新軍編練、法制變革等方面的種種活動,認為留日學生對於新政改革有著廣泛的影響,並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他們對中國政治、教育、軍事、法制等的近代化有不小的貢獻,應當給予充分肯定。  

遲雲飛對於清末新政時期的平滿漢畛域問題作了專門探討。清政府在推行新政及預備立憲的大環境下,實行了平滿漢畛域的措施,主要內容有四項:一是准許滿漢通婚;二是任官不分滿漢;三是旗民編入民籍和籌旗人生計;四是司法同一。在這些措施中,第一、四兩項實行較徹底;第三項東三省實行較徹底,而其他地方由於各種困難和缺乏決心,只取得較少成績;至於第二項,地方官特別是東三省改制後的地方官,多任用漢族人,而中央核心層,仍由滿族親貴控制。宣統年間,平滿漢畛域的措施推行趨緩,尤其出現“地方平而政權中樞不平”的局面,這種情形,加劇了社會的不滿和清廷的覆亡。[52]  

清末新政有待深入研究的問題不少,其中關於邊疆地區的新政研究更是薄弱環節。趙雲田在發表相關研究系列論文的基礎上,出版《清末新政研究——20世紀初的中國邊疆》[53]  

一書,對於東北、蒙古、新疆、西藏等邊疆地區在清末新政時期關於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改革舉措及其經驗教訓,進行了較為全面系統的探討,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相關研究的薄弱環節,並為學術界的進一步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制度史研究的加強 

以典章制度的淵源流變與結構功能為研究物件的制度史研究本是政治史研究的重點內容。但是,自從學界一度主要關注若干重大政治事件的事件史研究路徑大興之後,制度史研究漸趨式微。如今,當事件史研究有由成熟走向衰落之際,便有回歸制度史研究之勢。上述一些關於清末新政與憲政改革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制度史研究的實例。  

 

(一)關於官制與行政制度研究 

艾永明對清朝文官制度研究的著作,具體探討了清朝文官制度的淵源,文官的選拔與任用,文官的權利和義務,文官的行政獎勵、處分和監督,文官的休致,以及清朝文官制度的基本原則,從制度建設層面對清朝文官制度的特點、體系、原則與實施情況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論述,並分析了其在法制史上的進步意義與價值。[54]  

稍感欠缺之處是,該書主要著重于清朝文官制度基本結構的靜態描述,而對該項制度的流變尤其是在晚清時期的相關變革情形關注不夠。其實,此項後續研究當是晚清制度史研究頗有價值的課題。  

邸永君對清代翰林院制度與滿蒙翰林群體的研究的著作,也應引起學界的注意。《清代翰林院制度》全面研究了清代翰林院制度的淵源流變、基本結構及其對近代中國社會政治的深刻影響,是第一部系統研究清代翰林院制度的專著。[55]《清代滿蒙翰林群體研究》則在全面系統研究清代翰林院制度的基礎上,對不同階段、不同類別、不同領域、不同旗籍的滿蒙漢軍翰林群體成員的出身、功名、經歷、境遇、結局和歷史地位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的研究。[56]  

關於州縣行政改革的研究,魏光奇撰文認為,清代州縣行政在官員任用考核、機構設置、財政制度等方面存在諸多弊病,表現出欠缺合理化的前近代性質。晚清時期,一些有識之士紛紛對此提出批評意見與改革建議,基本被清政府所接受和採納,使晚清州縣行政改革邁上合理化、法治化的軌道,對中國州縣行政的近代化起到了促進作用。[57]  

關曉紅系統探討了清末州縣考績制度的演變歷程及其成敗得失,這是以往學界較少論及的問題。[58]  

劉偉從晚清督撫制度的起源與發展、督撫的群體特徵、督撫與晚清改革,以及督撫在財政、軍事、外交上的權力變化等方面,系統考察了晚清督撫制度變遷及中央與地方關係變化的軌跡,認為晚清督撫權力擴張帶給近代社會最深刻的影響,是造就了地方主義勢力,它不僅成為清王朝覆亡的重要因素,而且直接影響到民國初年的政局和辛亥革命的結局。[59]  

清末中央官制改革中官員的俸祿制度改革,是以往學術界較少關注和研究的問題,鞠方安利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檔案文書及其他材料,對此作了探討,具體分析了憲政編查館制定的《官俸章程條議》和學部官員的俸祿變化情況。[60]  

 

(二)關於法制研究 

借鑒與移植西方近代法律制度,是晚清法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張德美對晚清法律移植問題進行專題研究,運用比較研究的方法,系統地探討了晚清法律移植的背景與原因,並從法理移植、司法移植、立法移植三方面對晚清法律移植的具體實踐進行了全面論述。作者認為,晚清法律移植是近代工業化以後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晚清政府出於強化集權與爭取主權的需要,在移植外來法時取捨不同,致使新建立的法律體系呈現出明顯的混合法樣式。由於法理移植基礎的薄弱和司法移植經驗的不足,晚清立法中矛盾衝突之處甚多,這勢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中國法制近代化的進程。[61]  

王健以西方法律詞語的輸入及其對中國法律新詞影響為研究物件,考察了晚清時期與重大法律翻譯事件的若干問題,如西方法輸入中國的條件、輸入模式及其變化、翻譯西方法律詞語的方法與特點、日本與中國在攝取西方法概念過程中的相互關係、以及日本化的西方法律詞語流入中國的途徑及其對建構中國近代法的重大影響等方面。[62]  

這些均有助於認識晚清西方法的輸入與中國法律近代化問題。田濤則具體研究了晚清國際法輸入問題,通過系統考察西方近代國際法在晚清的輸入歷程及其影響,描述了晚清知識界對國家法的認識歷程,以及國際法對晚清外交實際影響的諸多面相。[63]  

卞修全的《立憲思潮與清末法制改革》[64]  

一書,考察了清末立憲思潮盛行的原因,及其興起、發展、高漲並與民主革命思潮並軌的過程,分析了立憲思潮對清末制憲、修律與司法制度改革的推動作用。趙曉華《晚清訟獄制度的社會考察》[65]  

一書,對晚清訟獄制度進行了歷史的考察。全書在分析了晚清訟獄制度運行的社會背景的基礎上,從積案、待質、京控、獄政、刑訊及訟獄制度影響下的社會心理等方面闡述了晚清訟獄制度的嚴重危機,認為訟獄制度在晚清的運行狀況深刻地說明了中國法制近代化的實現必須依賴于社會制度的根本變革。  

尤志安從中國刑事訴訟制度近代化的角度,系統論述了清末刑事司法改革的原因、過程和影響。作者認為,在中西方訴訟衝突等複雜背景下,清政府開始了近代化的刑事司法改革,建立了近代刑事司法機構,制定了近代刑事訴訟法典,引進了近代刑事訴訟法學理論,為中國刑事訴訟制度近代化奠定了重要基礎。[66]  

李啟成則具體研究了晚清各級審判廳成立與運作的過程,從程式與實體兩方面分析了各級審判廳對傳統司法審判制度的突破,分析了各級審判廳在運作過程中所面臨的困境。作者指出,晚清各級審判廳的籌設,是司法獨立思想在地方的首次實施,並將四級三審制落到實處,這是晚清司法改革的重要舉措。其中,法官獨立審理案件、對程式的重視、民刑案件分別審理和以專業化考試選拔法官等成果,均為民國所繼承和發展,對中國司法審判制度的近代化產生了重要影響。[67]  

學界以《清史稿》為依據,對鎮壓太平天國運動期間及戰後就地正法的情況做了初步的記述和論證,一致認為就地正法之制始於鎮壓太平天國時期。王瑞成撰文認為,就地正法是在晚清引起廣泛爭議的重大司法問題。但就地正法之制並非始於晚清,而是清代刑事審判制度的組成部分。從清代刑事法律制度運行看,施行就地正法不可避免,但這項失去有效司法監督的應急性死刑審判制度,存在隨意性和擴大化等諸多弊端,尤其是在晚清鎮壓太平天國運動之後的持續施行,引起死刑審判復核監督制度與就地正法制度之爭,及中央與地方司法審判和監督的權力之爭。爭論的結果是,儘管最終限制了就地正法的實施範圍,但直到清末法律制度根本變革前,這一問題並未解決。[68]  

屈春海探討了清末司法改革過程中以往較少為人注意的皇族司法制度改革問題。通過具體分析憲政編查館編訂的《宗室覺羅訴訟章程》和宗人府律例館由《宗人府則例》修訂而成的《宗室覺羅律例》等文獻,認為皇族司法制度改革在吸收西方國家的訴訟原則,特別是參考日本皇族民刑訴訟制度的基礎上,初步建立了一整套新的宗室覺羅訴訟制度。[69]  

 

(三)關於軍制與海防制度研究 

關於晚清軍制的研究,劉偉的《晚清各省的防勇》[70]  

一文,具體研究了晚清各省防勇的發展演變情況,說明防勇已成為晚清軍事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對外戰爭和地方治安中起了重要作用,隨著它的發展,還隨之出現了各省的軍政和後勤機構,這是晚清地方督撫權力擴大的重要表現。龍盛運則專門探討了咸同勇營軍史研究中的“偏榮偏枯傾向”問題。認為在咸同勇營軍史研究中,長期存在偏重湘、淮軍,忽視其他勇營軍的傾向。這雖然有著複雜的主客觀原因,但對鹹同內戰全局,乃至湘軍發展過程的全面瞭解,都是極為不利的。[71]  

關於八旗駐防制度的研究,定宜莊的《清代八旗駐防研究》[72]  

一書,是在舊著上修訂再版,仍為這方面研究的重要成果。該書系統論述了清代八旗駐防制度的起源、規制與佈局及其駐防體系的建立與完備,八旗駐防的統治機構及其將領與兵丁,八旗駐防與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關係,以及八旗駐防所反映的民族關係等問題。但時段上主要限於清代中前期,至於八旗駐防制度在晚清的流變以及晚清駐防旗人的生計與滿漢民族關係等問題,仍有待於進一步探討。  

關於海防制度。王宏斌關於晚清海防思想與制度的研究著作值得重視。[73]  

該書著重研究了晚清海防的兩個重大問題:海防思潮與軍工修造制度。在思潮研究方面,該書第一次將晚清海防思潮劃分為六次高潮,並充分注意朝野兩個群體的認識,以及海防論爭思潮對於清廷海防政策調整的影響。在制度研究方面,該書主要探討了福州船政局的技術移植情況,行政管理體制的利弊,工薪制度、會計和稽核制度的得失。此外,還附帶分析了清政府關於民用輪船管理制度的條例制訂過程,指出這種條例規定不僅阻礙了中國商船運輸的近代化步伐,而且對於軍用船艦的技術發展也有不利影響。  

         

四、幾個新的研究趨向 

         

縱論中國近代史研究,如果說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曾經獲得新生,那麼,90年代便開始了一個學風的重要轉向。有一種比較流行的說法:20世紀90年代“已經成為一個‘思想家淡出,學術家凸顯’的時代,學術界的時尚已不再以談論思想的新奇為高,而以論‘學術功底’為尚。”[74]  

如果把這理解為一個學術研究風向的轉軌,那麼,其趨向實證的結果可能會更加切合學術本身理性、深沉的品格,而使學術研究獲得真正的發展。新世紀以來的晚清政治史研究,正深受此種流風餘韻之影響。回顧及此,有以下五個值得注意的新趨向:  

其一,總的趨向:從宏觀論爭到微觀實證。20世紀80年代基本上是一個撥亂反正的時代,學術上也是如此。學界盛行翻案風,往往因歷史評價問題爭論不休。另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研究理論與方法的模式化,試圖通過運用某一種理論模式概括歷史發展的一般規律,解釋普遍的歷史現象,描述歷史的基本進程,甚至預設歷史必然的發展方向。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由50年代關於中國近代歷史分期問題的討論發展到80年代關於中國近代史基本線索問題的論爭,曾經熱鬧一時。但在此之後,學界便漸趨沉寂,學風也漸趨理性、實證。例如,對政治人物,已較少爭論其階級屬性,而較多探討其具體作為;對政治事件,已較少爭論其性質與意義,而較多探究其原因、過程與結果;對政治群體、組織與制度,已較少爭論其政治屬性問題,而較多考察其淵源流變與結構功能,等等。  

其二,研究領域轉向:從革命史轉到改革史。這是學術研究範式轉換與時代變遷相契合的明顯表徵。革命史範式淡出,現代化範式凸顯。研究的視角從下層革命活動轉向上層政治行為,較多地關注統治階級的群體結構及其政治活動,戊戌變法、立憲運動與清末新政成為研究重點,而對以往學術界關注的重點領域如太平天國、義和團與辛亥革命等,有從社會史的角度進行相關的邊緣研究的趨勢。  

其三,研究時段下移:清末新政成為熱點。與近代史學界近年來的基本研究趨向相一致,晚清政治史研究在時段上也有下移的趨勢,清末新政成為研究的熱點。清末新政是一場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法制、文化教育、社會生活等多方面的改革運動。關於清末新政各個領域的具體研究,一個明顯的特點是不平衡性:個別問題探討較為深入,大多數問題的研究顯得相當薄弱。這不僅僅是一個論著數量多少的問題,而是一個從根本上缺乏深度的表現。可以說,清末新政研究現在還只是處於一個剛起步的初級階段:一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另一方面亟待深化研究。  

 其四,研究視角變換:從事件史回歸制度史。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晚清時期正是從傳統到現代的制度變革與轉型的關鍵時代,制度變革與轉型無疑是晚清政治史研究的一個核心內容,但以往學術界的相關研究卻相當薄弱。因此,制度史研究可謂晚清政治史研究中的一個亟待加強而且大有可為的領域。  

其五,政治史與社會史相結合的研究路徑:關注國家與社會的互動關係。以往長時期內,晚清政治史研究基本上局限在所謂“三次高潮”與“八大事件”,除此之外均被淡化處理。近年來,這種現象已漸有改觀。事實上,任何政治事件都不是孤立的現象,政治史的研究當然也不應該孤立地進行,因此跨學科的研究便顯得非常必要。一方面,從政治史與社會史相結合的角度研究太平天國運動、義和團運動與辛亥革命等政治事件,可以獲得全新的觀察視角;另一方面,走出單純“事件史”的路徑,充分關注國家與社會的互動關係及其演變態勢,將有一片更加廣闊的天地,使原本紛繁複雜的歷史盡顯其豐富多彩的本相。  

總之,就學科建設而言,晚清政治史研究已相對成熟而起點較高,要想取得突破性進展是相當困難的。檢視近五年來晚清政治史研究的論著,數量不少,但實質性的研究成果不多。在這為數不多的實質性研究成果中,除了研究範式轉換等因素以外,有兩個特別值得注意的特點:一是重視實證研究方法;二是重視制度史研究。這種情況,尤其是在戊戌變法與清末新政研究方面較為突出。當然,實證方法與制度史研究並不新潮,在某種意義上甚至可以說是中國史學的重要傳統,只是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學術界對此傳統有所背離和忽視,而近年來逐漸有所回歸與重視罷了。歷史學重在求真求實,是一門實在的學問,因而從根本上離不開實證方法;而制度史又是政治史的核心內容,晚清時期是制度變革與轉型的關鍵時期,運用實證方法研究制度變革與轉型,將使晚清政治史研究更進一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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