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谋论述

 

在清代乾隆時期眾多的封疆大吏中,陳宏謀是幹練能臣的代表。他先後歷任十二省,二十一職,是清代桂林籍官員中職位最高,任官時間最長,歷經省份最多,政績卓著。他一生撰輯刊書達四十多種,千卷之多,被譽為嶺南儒宗、“太平宰相,理學名臣”。陳宏謀長期擔任封疆大吏,久居地方,對地方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風土人情十分瞭解,在地方治理方面頗多建樹。 

   

一、師承淵源 

陳宏謀生於康熙三十五年九月十五日(16961010),卒於乾隆三十六年六月三日(1771714),廣西臨桂人,字汝咨,號榕門,原名弘謀,因避清乾隆皇帝弘曆諱,於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奏請改用“宏”字。陳宏謀自小家境十分窮困,父陳奇玉以務農持家。陳巨集謀兄弟三人,兄陳宏 訁咸、弟陳宏議。陳宏謀出生時,父母期望他能讀書成名,取名“成兒”。[1]  

在陳宏謀的早期教育中有幾個人對其影響較大。第一位是其兄陳宏訁鹹。陳宏訁鹹 ,字汝和,號容庵。在陳巨集謀出生那年,陳宏 訁咸弟子貢。他為人性情誠厚,主張學以致用。與陳巨集謀感情篤厚,陳宏謀一生無子,以陳宏 訁咸五子鐘珂為嗣子。陳宏謀從五歲起入學堂讀書,[2]所學課業皆由其兄 陳宏 訁鹹督促,其兄對他來說既是良師又是益友。 

第二位元對陳宏謀影響較大的人是楊靜庵。楊靜庵(字家修)是陳宏謀岳父的弟弟,楊靜庵學識淵博,常以“經世宰物之詳,每片言而居要”教育陳巨集謀,陳巨集謀十分感激他,稱“即今者,臨民應務,莫不出當年之指授。”[3]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二十四歲的陳宏謀入掌華書院 [4]讀書,遇到了第三位對其影響較大的朱惕庵。他拜朱惕庵為師,得字“汝咨”。當時朱惕庵剛由北京解官回桂林,此人在京以“立朝不苟”而馳譽一時,他常以經世實學教授陳宏謀。 

年輕的陳宏謀志向遠大,好與人談論天下大事,常留心時事。每“聞京師邸報,必向親友處借觀之,識者皆知其有大志者也。”[5]自題座右銘謂“必為世上不可少之人,為世人不能作之事”。[6]在掌華書院,陳宏謀結識了第四位元對其一生有重要影響的人,廣西學政徐省庵。徐省庵名樹敏,江蘇昆山人,他常到掌華書院為諸生講解文章,他教育諸生要“立身忄享行,毋役紛華”。徐省庵十分欣賞陳宏謀的才品,多次誇獎他。正是楊靜庵、朱惕庵和徐省庵的教育,使得陳宏謀打下了堅實的理學基礎,後來陳宏謀感慨地說:“生平知遇感,篤於三庵。” 

雍正元年(1723年),二十八歲的陳宏謀舉鄉試第一,恩科舉人。八月,中會試第一百零八名,隨後又參加殿試,中三甲第九名進士。當時的主考官是張廷玉,放榜後,陳宏謀以門生身份拜見張廷玉,請其題堂額,張廷玉即書“培遠”二字以期陳宏謀前途遠大。雍正二年(1724年),經少宰王沛檀的推薦,陳宏謀被欽點翰林院庶起士,後於內散館補授檢討。繼位不久的雍正皇帝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提拔許多中下層官吏到各部充職以備將來重用。陳宏謀被選中,當時許多人擔心雍正皇帝地位不穩,將來會連累自己而對此事採取觀望態度,並勸陳宏謀不要應職,但他卻不以為然,欣然接受了職位,張廷玉得知此事誇讚“君才可大用,吾正懼其沉淪詞垣中耳”,隨即極力推薦陳宏謀補吏部郎中,攝文選、考功兩司,在此職位上陳宏謀以勤奮、公正聞名,深得張廷玉的賞識。 

當時,朝廷重臣張廷玉和鄂爾泰二人各立門戶,漢人以張廷玉為首,滿人依附于鄂爾泰。陳宏謀雖出自張廷玉門下,但他同樣受到鄂爾泰的賞識和器重。乾隆三年(1738年),陳宏謀第一次在京與鄂爾泰相見,兩人便有“相見恨晚”之感慨。此後他們經常“往復辯論,不覺移時,所言者皆國計民生之大要,而詎有一語之及私”。[7]在相互交談中,兩人建立信任和友誼,鄂爾泰並未因陳宏謀出自張廷玉門下而疑忌排斥他,相反在談話中加深了對陳宏謀的瞭解,並被陳宏謀的才品所吸引。陳宏謀以自己的無私和才學跨越了黨派相爭的界限,得到了張廷玉和鄂爾泰兩人的認可,這為他以後的仕途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受知於雍、乾二帝 

雍正七年正月(1729年),陳宏謀遷浙江道監察禦史。時有監生考職之例,許多應試者請人代考,雍正皇帝得知其中的弊端,敕令作弊者自首,許多官吏借訪查之機勒索擾民,陳宏謀上奏雍正皇帝“不如寬既往,禁將來,免胥役訪查滋擾”[8]雍正皇帝見文“大奇之”,立即召見陳宏謀,再三詢問此事,陳宏謀答應明晰,給雍正皇帝留下深刻的印象,對身邊的大學士說:“陳宏謀能識政體,必能知文章。山西主考雖掣有人,改令伊去。”[9] 

不久,陳宏謀又以禦史銜出任揚州知府,他為政幹練,雍正皇帝在陳宏謀的引見單上朱批“實心任事,吏部出色司官張廷玉都不讓的……將來可望成人者,上中,…好的…好的。”[10]雍正八年(1730年),陳宏謀改任江南驛鹽道,具折謝恩,雍正皇帝朱批覆陳宏謀:“好竭力勉為之,恩不可常恃,少放縱自肆,寵不可永期,莫謂朕始終不一也。賴朕不如自倚,凡百對天問已而行,自無有虞之患矣。感恩於今日,朕不取;但能異日不怨望,乃朕之望汝者。‘敬慎’二字,時刻不可釋諸懷”。[11] 短短幾句話,表露雍正皇帝對陳宏謀的賞識和器重。 

雍正時期,隨著經濟的逐漸恢復和發展,人口迅速增加,為了養活日益增多的人口,解決新的糧源,大力推行墾荒計畫。 

 在廣西,官吏借開墾土地之機任意欺壓百姓。廣西巡撫金钅共 奏請本省廢員及外省官生可墾荒報捐,當時報墾荒地達三十余萬畝。這次報墾荒地使許多被貶外省紳衿從中得到好處,大量的弄虛作假行為引起廣西本地紳衿強烈不滿。適值陳巨集謀的母親去世,陳宏謀乞假歸葬,得知此事上奏皇帝:“此曹急於複官,止就各州縣求有餘熟田,量給工本,即作新墾。田不增而賦日重,民甚病之。”[12]後又上奏參劾金钅共 “開捐報墾不下二十余萬畝,實未墾一畝”。[13]接到奏摺,雍正皇帝命當時雲南、廣西總督尹繼善查明具奏,未果。不久雍正皇帝去世,乾隆皇帝繼位,就此事乾隆帝命兩廣總督鄂彌達與新任廣西巡撫楊超曾前去查實,尚未得到回奏。 

乾隆二年(1737年),陳宏謀第三次上書言及此事,引起乾隆帝不滿,嚴厲批評陳宏謀道:“從前雲南布政使陳宏謀折奏廣西借墾報捐一事,與金钅共所奏互異;朕已令督臣鄂彌達、撫臣楊超曾秉公確查,毋得偏徇,目今尚未覆奏,而陳宏謀又複具折嘵嘵瀆陳,陳弘謀身為滇省藩司,此並非伊任內之事,其始初之奏,猶雲據已知而直陳,以備采擇,既降旨交于他人查議,則伊事已畢,惟有靜候,無再言之理。乃伊不待督撫諸臣議覆,而又為是瀆奏,儼然似以為不如伊所奏不止者,是誠何心?且伊為粵人,即所言儘是而從之,猶啟鄉紳挾制朝政之漸,況未必盡實乎?殊屬冒昧之至,著交部嚴加議處,以為將來之戒。”[14]為此,陳宏謀被降二級。但廣西墾荒之事並未結束,乾隆二年(1737年)十月,鄂彌達覆奏證實捐墾田畝多有不實,金钅共 以及私派加征的各級官員均按律受處。 

乾隆三年(1738年),陳宏謀出任直隸天津道。天津,陳宏謀積極帶領百姓治理水害並在這方面顯露出自己的才幹,不久官秩連升。乾隆五年(1740年),陳宏謀遷江蘇按察使。乾隆六年(1741年),遷江寧布政使,剛到任,擢甘肅巡撫。從乾隆六年至二十八年(1763年),陳宏謀一直蒞任封疆。四次任陝西巡撫;二次任湖南巡撫、江蘇巡撫;任甘肅、江西、河南、福建巡撫各一次;任兩廣總督、兩湖總督、兩江總督、陝甘總督各一次。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陳宏謀遷兵部尚書,入京改任吏部。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陳宏謀出任協辦大學士。乾隆三十四年(1768年),已七十二歲高齡的陳宏謀,兼任三館副總裁。同年三月十七日“補授大學士之缺,仍暫兼吏部尚書事”[15],出任東閣大學士。 

縱觀陳宏謀一生,真可謂官路平坦、平步青雲且能善始善終,這在清代眾多官員中並不多見。雖因廣西開墾一事受到乾隆皇帝的斥責,但是從中乾隆皇帝對陳宏謀的才能有了更深的瞭解。作為封建皇帝,乾隆帝深知人才的重要性,在他看來:“國家用人行政,二者並重,而政事必得人而理,先務尤在人才。”[16]因此對於乾隆皇帝來說,不但要對自己手下官吏瞭若指掌,還要會用其所長,避其所短,一方面對其施以恩惠,另一方面又時時告誡,恩威並用,牢牢地將其控制在自己手中。 

陳宏謀一生雖官運順達,並無大的挫折,但是卻幾次因“沽名”而受到削官降職處分,但隨後不久又官復原職。乾隆十二年(1747年)三月,大學士兼川陝總督慶複在大金川之役中所奏軍事多有不實,他擔心被陳宏謀揭發,便先發制人上奏彈劾陳宏謀“在陝西愛憎任情,好自作聰明,不持政體”等共十二罪,為此已調任湖北巡撫的陳宏謀被部議落職,但不久慶複因金川之役而賜死。十二月,陳宏謀複調陝西巡撫。十三年(1748年)正月,乾隆皇帝諭曰:“此汝駕輕就熟之地,一切持重秉公,毋立異,毋沽名。若能去此結習,則汝尚可造就之器也。”[17]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陳宏謀任兩廣總督時,因奏請增撥鹽商帑本,將存庫銀數列報遺漏,被部臣參奏,乾隆皇帝嚴責陳宏謀“其市恩好名痼習,不但未改,而因升用益甚。此非尋常疏忽可比,著交部嚴加議處。”[18]乾隆皇帝不希望陳宏謀由於被升用而使市恩好名之習更甚,借此事給陳宏謀一個教訓,望能使其有所警戒,乾隆皇帝雖話語嚴厲,但到議革職時,下旨從寬留任。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九月,陳宏謀又因原任滸墅關監督安寧管關家人李忠侵漁舞弊,而當時安寧已故,乾隆以陳宏謀不早劾奏,下部嚴議革任,詔從寬留任。[19]十月,乾隆皇帝斥責曰:“蓋模棱之習,一成不變,且自揣現尹繼善素號相能,遂而因循玩忄曷。江蘇吏治,不尚望其力為振刷乎?陳宏謀著調補湖南巡撫,倘不痛自創艾,複蹈故轍,朕不更為該撫貸也。”[20] 

 應該說陳宏謀屢次因沽名而受到乾隆皇帝的斥責,這與乾隆皇帝本人對於所謂的“名臣”禁忌有著直接的關係。在皇權高於一切的封建社會,皇帝擁有最高權力,處於專制權力金字塔頂尖的皇帝,依靠龐大的官僚機器來維持其權威,為了確保皇帝政策和意志能夠得以貫徹,皇帝要求官吏必須按諭旨行事。在乾隆看來,天下的治理只能由皇帝一人負責,“使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亂為己任,而目無其君,此尤大不可也”。[21]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大臣們個個都只能是棋盤上的棋子,任皇帝擺佈,而不能有獨立、積極的開拓精神。對於凡是有沽名傾向的大臣,乾隆皇帝都要給以嚴厲的斥責。乾隆皇帝不僅對陳宏謀多次嚴責其好沽名,對於其他的大臣也多次戒飭毋沽名。與陳宏謀相知甚篤的尹繼善就曾被乾隆皇帝作為“好沽名”的典型飭福建巡撫鐘音:“汝竟入於好名取巧,尹繼善一派矣!”[22] 

儘管乾隆皇帝對於陳宏謀的好沽名多次告誡,但對於陳宏謀的才品,乾隆皇帝是心中有數的。乾隆二十八年,乾隆皇帝稱讚陳宏謀曰:“不為始嫗小惠,殊得封疆之體。”[23]在陳宏謀去世後,乾隆曾說過:“原任大學士陳宏謀,老成敦樸,才品端方,中外宣勞,恪勤素稱。”[24]  

作為陳宏謀本人來說,對於雍正和乾隆皇帝的眷顧由衷感激。在他任湖北巡撫時曾說過:“本部院起家儒素,遭遇聖明;氵存曆清要,屢任封疆,兩朝眷顧,至深至渥。”對於雍正和乾隆皇帝的知遇之恩陳宏謀只能“上以仰報圖恩,下以負讀書初志。自經通籍,守此寸忱。歷任江南畿輔江右關中,早作夜思,惟思執法平允,維持公道;不肯自昧本心,瞻循情面。一切案牘,親自裁定,從不假手於人;往來朋舊,絕不以私相干。二十餘年,常如一日;四方官民,應有見聞。”[25]陳宏謀一生所取得的政績,正是這種情感的體現。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陳宏謀因病疏請回鄉,得乾隆允准,加太子太傅銜,諭令所到之處官員料理護行並由孫蘭森護送回鄉。時乾隆東巡,陳宏謀由潞河南下送駕武清寶稼營,六月三日,陳宏謀行至山東省兗州韓莊,病逝於舟中,享年七十六歲。乾隆聞訊,悲痛不已,下詔入祀賢良祠,賜祭葬,諡曰文恭。乾隆三十七(1772年)年二月,其子鐘珂將陳宏謀葬於其鄉東畔嶺。 

 

三、“牧民”之道在於教、養 

陳宏謀任封疆大吏多年,以政績卓著而著稱。他深知百姓生活不易,在他看來“牧民之道不過教養二端,……“養”之一字惟有興修水利,勸諭墾種,力行社倉是其急務。每年多種幾畝田地,多收幾石糧食,即為窮民資生之計,而村寨多積幾石,社穀則耔種有賴,遇有荒歉,有備可以無患矣。“教”之一字則惟勤宣化導,力行義學,廣發書籍,學校為風俗之原,士習端則,民風亦厚矣以。”[26] 

古人雲:“衣食足而後知榮辱,倉廩實而後知廉恥”,因此作為百姓的衣食父母-官吏在地方為政時必須著重解決百姓的生活問題,只有百姓的生活得到保障,社會秩序才會穩定,國家政權才能得以鞏固。陳宏謀深知“養”民政策的重要性,他每到一省,便致力於當地的經濟建設。  

1、興修水利 

中國自古就是一個農業國,水利一直是一個大問題,水利的好壞不僅關係著社會的發展,而且還關係著政局的穩定,在陳宏謀看來“耕鑿乃衣食之源,而水利實農田要務。”[27]作為農業發展的根本保證,水利必須先行一步。陳宏謀先後在各地興修不同的水利工程。在天津,採用放淤之法治理永定河的氾濫;在江西,採取以工代賑,把興修水利和官吏的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確保水利的興修能夠落在實處;在甘肅,下大力修葺管道;在陝西,宣導開鑿水井,解決乾旱問題。 

2、因地制宜,發展不同的農作物 

 中國作為一個以農業為本的國家,統治者非常重視農業的發展,從皇帝到臣子無不重農勸耕。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由於實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的政策,致使在以後的幾十年間,清代人口急劇膨脹,加之人多地少,使糧食問題成為頭等重要的大事。對於眾多人口的吃飯問題,完全依靠國家來解決是不可能的,陳宏謀從儒家以農本思想出發提出了“以官養民,不如以民養民”[28]的思想。 

陳宏謀曾先後四次出任陝西巡撫,根據陝西省地貧人稀,糧食產量少且自古就是桑蠶之地的實際情況,主張發展養蠶業,把養蠶業作為陝西經濟發展的突破口。與種糧相比,種桑養蠶織絲使農民的收入有了較大的增長。除種桑養蠶織絲外,陳宏謀還大力推廣甘薯等高產農作物種植。,大大緩解糧食的缺乏,在陝西民間,甘薯有“陳公薯”之稱。在雲南,教百姓積糞種植。根據當地的地理、氣候的特點選擇適合當地生長的農作物。     

3、加強社倉管理 

古代社會,由於生產力低下,人們無法抵禦自然災害的發生,而災害一旦發生,人民流離失所,造成社會動盪,既而影響統治者的統治,因此如何賑災成為歷來統治者必須重視的大問題,為使社倉能夠在關鍵時刻起到應有的作用,陳宏謀制訂社倉的管理辦法,保證社倉在關鍵時刻起到應有的作用。 

4、提倡義學、設書院和刊刻書籍 

在大力發展地區經濟,設法解決百姓生活的同時,陳宏謀也十分注重教化問題。他認為:“民生之休戚,風俗之美惡,固由積漸使然,非一朝一夕之故。”[29]教化的一個最大好處是使人心、風俗自然歸於醇正,化民成俗,教化對於社會穩定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實行教化的過程中,陳宏謀主張對於百姓的治理,重在防患於未然,“民生之休戚,風俗之美惡,固由積漸使然,非一朝一夕之故。而因俗立教,隨地制宜,去其太甚,防於未然。”[30]正是由於教化有利於防患於未然,因此為官者要時常對百姓加以教化,正所謂“民不可無教,不教則無知,而易犯相習成風”[31],只有對百姓時常加以教化才能“釜底抽薪,消於未然,懲於未犯”,而教化“其責仍在上,而不在下,竊謂只求天下有民心之官,終不怕無良心之百姓也”[32]。在實行教化的過程中,陳宏謀採用提倡義學、宣導良好的社會風氣,革除惡習等措施。 

陳宏謀一貫主張“天下無不可教之人,亦無可以不教之人”。對於百姓的教化問題,在他看來關鍵在於教育。教育不僅對於官吏很重要,對於百姓同樣也很重要。對於百姓的教育,要根據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實行不同的辦法。 

在雲南,大力提倡義學,經過陳宏謀努力,共恢復和新建義學六百五十餘處。除義學外,陳宏謀還提倡設立書院。陳巨集謀還根據當地由於經濟落後,雖有義學,但是士子買書不易的情況,捐資印製經書古文,刊刻《孝經》、《小學近思錄集解》、《大學衍義》、《四禮》、《三通序目》、《五史約》、《呂子節錄》等書,頒給各義學,以供誦讀之用。這些措施對雲南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5、提倡良好社會風氣     

社會風氣的好壞,不但體現了社會文明的發展水準,而且也反映了一個國家政治統治的強弱。在陳宏謀看來:“古今之治化,見於風俗,天下風俗,征於人心,人心厚,則禮讓興,而訟端息矣”[33] 

對於一些地方的惡習,陳宏謀是堅決革除的。制訂了《風俗條約》,其內容包括:節儉辦婚事;節儉辦喪事;節儉辦宴會;禁止年輕婦女出入廟庵;禁止媚神信鬼等。並將此推廣到福建和臺灣。陳宏謀移風易俗,改造社會風氣的措施,對於轉變當地社會風氣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陳宏謀出仕是在清朝鼎盛時期。清初,為了鞏固統治,清政府大力提倡程朱理學。清代的理學在理論上雖未有更新的突破,而此時的理學卻有了與以往不同的特點。理學將其理論由道德踐履變成更注重實踐,此時出現了一大批以理學為指導的實踐家。這一大批理學名臣的出現與當時康雍乾三帝提倡尊儒重孔,勤于政事,清明廉潔,忠於職守,關心民瘼的政治風氣有著直接的關係。作為他們中的一員,陳宏謀政治思想實踐是乾隆前中期勵精圖治,務實勤政的良好官場風範的代表。 

 陳宏謀以儒生起家,早年所受的理學教育,影響到他一生為政的思想。他雖推崇理學,但並不是從理論上空談理學,相反,陳宏謀以一個政治家的立場出發,把理學運用於實踐。陳宏謀歷任封疆,連膺顯要,前後達四十餘年,且久居地方,他為政的最大特點是腳踏實地,勤勤懇懇,為民辦事。 

陳宏謀一生以政績卓著而著稱,其曆官所至,“無問久暫,必究心于人心風俗之得失”。他本著“牧民之道在於教、養二端”,在所任之地實行興修水利、勸諭墾種、力行社倉、勤宣化導、力行義學、廣發書籍等措施,這些措施對於地方政治、經濟以及文化的發展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陳宏謀政績的取得正是其思想應用於實踐的最好體現。 

 

 

(資料來源:本文由作者提供,中華文史網首發,轉載引用請注明出處) 

 



[1] 郭志高、李达林整理:《陈宏谋家书》家书九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2] 同上,家书十六 。 

[3](清)陈宏谋:《培远堂文集》卷八,《祭明府杨静庵先生文》。 

[4] 掌华书院旧名是宣成书院,原为纪念南宋大儒张木式   与吕祖谦而设,张曾在桂林驻节多年,吕出生于桂林。二人对发扬南方文化都有功劳,后人以二人谥号张谥宣,吕谥成  合称这个书院。 

[5](清)钱仪吉:《碑传集》第三册,《陈宏谋》901-909页,中华书局,1993年。 

[6]《清史稿》卷三百七,列传九十四。 

[7](清)陈宏谋:《培远堂文集》卷八,《祭相国文端公文》。 

[8]《清史稿》卷三百七,列传九十四 ;见(清)钱仪吉:《碑传集》第三册,《陈宏谋》901-909页。 

[9](清)钱仪吉:《碑传集》第三册,《陈宏谋》901-909页,中华书局,1993年。 

[10]《雍正朝汉朱批奏折汇编》卷三十七,671页。 

[11] 朱荫龙 :《陈文恭公年谱》卷一。 

[12]《清史稿》卷三百七,列传九十四。 

[13] 同上。 

[14]《乾隆朝上谕档》第一册,226页;《清史列传》卷十八,陈宏谋,是以为将来之渐。 

[15] 郭志高、李达林整理:《陈宏谋家书》家书十七,245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16]《清高宗实录》卷三 ,雍正十三年九月乙卯。 

[17]《清史列传》卷十八,1373-1384页,中华书局,1987年。 

[18] 同上。 

[19]《清高宗实录》卷六七一,第十九页。 

[20]《清史列传》卷十八,1373-1384页,中华书局,1987年。 

[21]《御制文二集》卷一九。 

[22]《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五辑;参阅高翔:《尹继善述论》,《清史研究》19951期。 

[23]《清史列传》卷十八,1373-1384页,中华书局,1987年。 

[24] 同上。 

[25](清)陈宏谋:《培远堂文檄》卷二十五,《晓关防檄》。     

[26](清)陈宏谋:《陈文恭公手扎节要》卷上,《培远堂偶存稿》,《寄广西府书》。   

[27](清)贺长龄、魏源等辑:《清经世文编》卷中,陈宏谋,《请水利责成佐贰疏》,中华书局1992年。 

[28](清)陈宏谋:《陈文恭公手扎节要》卷上,《培远堂偶存稿》,《寄德松如先生书》。 

[29](清)陈宏谋:《培远堂文檄》卷三十四,《谘询民情土俗三十条谕》。 

[30](清)贺长龄、魏源等辑:《清经世文编》卷上,陈宏谋,《谘询民情土俗谕》,中华书局1992年版。 

[31](清)陈宏谋:《陈文恭公手扎节要》卷中,《培远堂偶存稿》,《寄金贵书》。 

[32] 同上,卷下,《培远堂偶存稿》,《寄雷翠亭书》。 

[33](清)陈宏谋:《训俗遗规》,《训俗遗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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