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繹史》評介

  

清初馬驌編撰的《繹史》一書,裒集著述舊文,廣征博引,熔裁成篇,纂錄從“開闢”到“秦亡”之間的史事,排比先後,附以論斷,不僅具有重要的史學價值,而且反映了馬驌豐富的史學思想,頗有探討之必要。 

(一)  

馬驌(16211673),字宛斯,一字驄禦,山東鄒平人。“少孤,事母以孝聞。穎敏強記,於書無不精研”。[1]P23)順治十六年(1658年)中進士,謁選居京師,舉為順天鄉試同考官。除淮安府推官。不久因推官設置裁撤,補派為安徽靈壁縣知縣。馬驌為官,“有善政”,時稱“廉能”。在淮安府任上,僅三個月就平反冤獄數起。任靈壁知縣時,注重民情隱憂,每遇災荒,輒減免賦稅,革除弊政,安輯流民,“歲省民力無算,流亡複業者數千家”。[2]康熙十二年(1673年),因積勞成疾,卒于靈壁知縣任上。馬驌為官多年,迄無長物。靈壁士民皆感念其恩德,痛哭流涕,於“名宦祠”立位奉祀。 

馬驌不僅是良吏,更是良史。他在學術上的造詣和成就,遠遠超過他的政績。他為後世之人所知,也是因為他在學術上有不可替代的地位。馬驌酷愛學術,“少習六藝之文,長誦百家之說”,[3](征言)做官之餘,手不釋卷,博雅嗜古,尤其潛心上古歷史的研究,先後撰成《左傳事緯》20卷、《繹史》160卷,並輯成《十三代瑋書》一部,現僅存目次。由於馬驌研究歷史主要集中在夏、商、周三代,且又取得了重大成就,故時人有“馬三代”之譽。 

馬驌流傳至今的兩部重要史著《左傳事緯》和《繹史》,在撰作上有一定的聯繫。馬氏一生,博涉群籍,但他最喜歡《左傳》,自稱于《春秋左傳》“篤嗜成癖”。他窮思精研,融會貫通,將《左傳》的編年體裁改編為紀事本末體,成《左傳事緯》。該書20卷,包括《事緯》12卷,分編108篇;附錄8卷,即杜預、孔穎達序論及馬驌所作《左丘明小傳》1卷,《辨例》3卷,《圖表》、《覽左隨筆》、《名氏譜》、《左傳字釋》各1卷。馬驌從《左傳》流水帳式的歷史記載中選取108個篇目,以時間先後為序,按事類立目,重新剪裁排比,每事首尾完具,如“鄭叔段之亂”、“齊桓霸業”、“宋襄圖霸”、“晉文建霸”、“晉楚鄢陵之戰”、“鄭子產相國”等等,使人們對春秋時期眾多歷史事件的來龍去脈有一個清晰的瞭解。由於該書分類得當,條理清晰,圖表亦考證精詳,故在當時就得到同道“欣賞”。[3](征言)《四庫全書總目》在著錄該書時亦稱其為“專門之學”。今人朱東潤在編寫《左傳選》時,指出《左傳選》“在選材的時候,基本上依靠馬驌的《左傳事緯》,這是一部在研究《左傳》時,不可不讀的著作”。[4] 

《左傳事緯》的編撰成功,不僅為馬驌積累了編撰經驗,而且鼓舞馬驌在上古史研究上繼續前進。他在編撰《左傳事緯》的基礎上,“推而廣之,取三代以來諸書,彙集周、秦以上事,撰為《繹史》”。和《左傳事緯》相比,《繹史》顯然擴大了取材範圍和記事範圍,從更加宏闊的層面上對秦以前的歷史進行較為全面的審視。 

《繹史》一書,為馬驌一生最得意之作。全書分五大部分160卷:一曰太古,記三皇、五帝等傳說之事,10卷;二曰三代,記夏、商、周三代之事,20卷;三曰春秋,記魯十二公之事,70卷;四曰戰國,記春秋以後以至秦亡之事,50卷;五曰外錄,記天官、地志、名物制度等,10卷。該書取材宏富,先唐典籍大致收羅齊備,唐、宋類書中所引已遺佚的古書材料,也適當采擇。在體裁上,除繼續吸取《左傳事緯》紀事本末體的體裁形式之外,還融合了其他各種體裁,頗有創新。誠如本書《征言》所雲:“紀事則詳其顛末,紀人則備其始終。十有二代之間,君臣之跡,理亂之由,名、法、儒、墨之殊途,縱橫分合之異勢,瞭然具焉。”《繹史》在馬驌生前就有刊刻,顧炎武看到此書,認為是“必傳之作”。時人還將馬驌的《繹史》與顧祖禹的《讀史方輿紀要》、李清的《南北史合注》合稱清初“三大奇書”。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康熙皇帝南巡到蘇州,特別垂問《繹史》之事,命大學士張玉書搜集馬驌所撰史籍,令人至馬氏本籍鄒平,以二百兩白金買下他所有著作的雕版,運抵京師,由內府收藏。 

(二)  

馬驌曾說:“原夫載籍浩博,貴約束以刈其煩;群言異同,宜臚陳以觀其備。” [3](征言)這是《繹史》選取資料的總原則。從形式上看,《繹史》帶有極濃的資料彙編的意味,很容易讓人們看成是一部先秦史的資料集成。實際上,該書在編排資料時,是遵循一定原則來進行的。在資料選取、甄別、整理上有鮮明的特點和可供後人借鑒的經驗。 

其一,廣搜博采,援據浩博。馬驌作《繹史》,本著博取詳稽的精神,對典籍中有關先秦之記述,竭澤而漁,搜括無遺,匯為一編。除了士子常習的《四書》之外,“經、傳、子、史,文獻攸存者,靡不畢載”。[3](征言)只《繹史·征言》中開列的引用書籍就達200餘種,如果將注引書目也統算在內的話,竟多達300餘種,資料豐富詳備堪稱先秦諸史之冠。馬驌引書,範圍至廣,除經、史之外,子、集、傳、箋、注以至類書、緯書等等,無不涉獵。李清在為《繹史》作序時,形容該書搜羅之富雲:“控六籍,吞百家,駕九流,跨四部。……惟是秦焚楚火,言湮事軼之後,而能從百世以下,摘抉搜獼,使芒芒墜緒,粲然複著於斯世,與未燒無異,乃見馬侯之有造於斯文不細耳。”可見,馬驌對上古資料的采擇,以博為勝。對點滴可用資料,都要搜集,使先秦時期很多湮沒之事,粲然複彰。這是《繹史》成功編撰的基礎,也是該書受人推重的原因之一。 

其二,對不同的史料採用不同的取捨標準。馬驌著《繹史》,廣收資料,但不是濫收。對於不同的資料,馬驌有不同的取捨標準。他把史料分成八類,認真鑒別,區別使用。 

1、“經、傳、子、史,文獻攸存者”。如《十三經》、《國語》、《戰國策》、《老子》、《莊子》、《文子》、《荀子》、《韓非子》、《墨子》、《呂氏春秋》、《孫武子》、《司馬法》、《楚辭》、《文選》等等。這類文獻全書具在,流傳比較完整,又比較可靠,“或取其事,或取其文,或全錄,或節抄”,使用率最高。 

2、“傳疑而文極高古者,亦複弗遺”。如《神農本草》、《黃帝素問》、《陰符經》、《山海經》、《穆天子傳》、《逸周書》、《竹書紀年》、《越絕書》等等。這類文獻,“皆未必果出當年,要亦先秦遺書”,故也要利用。 

3、“真贗雜錯者,取其強半”。如《鬼穀子》、《尉繚子》、《孔子家語》、《孔叢子》等等。這類文獻,“或原有其書而後世增加,或其書脫遺而後人補竄”,真假參半,需要認真鑒別,小心使用。 

4、“附托全偽者,僅存要略”。如《三墳》、《六韜》、《亢倉子》、《關尹子》、《子華子》、《於陵子》等等。這類文獻,“皆近代之人依名附托,鑿空立言,淺膚不倫”,可信度較小,故只存其一二。 

5、“漢、魏以還,稱述古事,兼為采綴,以觀異同”。如《史記》、《漢書》、《後漢書》、《白虎通》、《風俗通》、《淮南子》、《新書》、《新語》、《說苑》、《春秋繁露》、《論衡》、《新論》、《潛夫論》、《顏氏家訓》、《華陽國志》、《拾遺記》、《搜神記》、《博物志》、《法言》、《鹽鐵論》、《焦氏易林》、《抱樸子》、《文心雕龍》、《高士傳》、《列仙傳》、《方言》、《釋名》等等。這類文獻,“去古未遠”,雖為後人追述,但仍然保存了多少不等的有關先秦歷史的資訊,故而“採取詳略不同”。 

6、“全書闕軼,其名僅見”。如《黃帝內傳》、《軒轅本紀》、《太公金匱》、《公孫尼子》、《屍子》、《魯連子》、《燕丹子》、《金樓子》、《喪服要記》等等。這類文獻,或真或偽,有佚有殘,對於其中能加以利用者,亦謹慎使用。 

7、讖緯之書,亦加搜羅。如《易》之《乾鑿度》、《稽覽圖》、《通卦驗》,《詩》之《含神霧》、《推災度》,《書》之《璿璣鈐》、《考靈曜》,《春秋》之《元命苞》、《演孔圖》,《禮》之《含文嘉》、《稽命征》,《樂》之《動聲儀》、《稽耀嘉》,《孝經》之《援神契》等等。這類文獻,“立名詭異,而托諸孔子,起自漢哀、平之際,皆附會也”,但其中也決非一無可取。馬驌審慎采擇,以補文獻不足。 

8、“箋、注之言,類萃之帙,雖非全璧,聊窺一斑”。如《十三經注疏》、《史記索隱》、《史記正義》、《漢書注》、《後漢書注》、《三國志注》、《水經注》、《世說新語注》等等。這類箋、注之文,保存有很多遠古傳說資料,“旁證尚論,存古最多”。而《通典》、《初學記》、《藝文類聚》、《冊府元龜》、《太平御覽》、《文獻通考》、《通志》、《玉海》等等“類萃之帙”,“其引用古書名目,今多未見,或聯載數語,或單存片言”,都在采擇之列。 

由於馬驌能根據資料的不同情況進行合理的取捨,故《繹史》一書,不僅取材巨集富,而且運用資料恰當,體現出既“約”又“備”的特點。“約”表明作者對各類史料的價值有清楚的認識,決不不分輕重地濫收;“備”表明作者視野宏闊,決不放過任何有價值的資料。 

其三,疑則傳疑,考訂鑒別。《繹史》彙集諸家記載,加以精心排纂以成書,然諸家所記,“或事同文異,或文同人異”,在內容上有出入。遇到這種情況,馬驌就將諸家記載臚列並陳,“互見疊出,不敢偏廢,所謂疑則傳疑,廣見聞也”。[3](征言)甚至諸書用字不同,馬氏抄錄時也都依原樣,不作改動。如同是記載周人殺萇弘,《左傳》、《史記》、《韓非子》、《說苑》、《淮南子》、《拾遺記》等文獻的說法均不相同,馬驌雲:“諸言殺萇弘不同,並載之,以備考。”[3]P1819)《繹史》這樣處理史料,不僅做到了疑則傳疑,而且給後人以考證的餘地。 

疑則傳疑不失為忠實傳述歷史的好方法,但在《繹史》中,馬驌並非事事處處都疑則傳疑,對於自己能夠進行考訂的資料,均進行了考訂鑒別。其形式有:1、指出諸種文獻記載的歧異。如“雍廩”一詞,《左傳》與《史記》記載不同,馬驌指出:“《左傳》以雍廩為人名,此(《史記》)以雍廩(林)為地名。”[3]P1002 2、對各種文獻的記載進行比較,指出正確的或錯謬的一種。如關於齊國的世系,馬驌在比較了《左傳》、《公羊傳》、《谷梁傳》、《史記》等的記載之後,指出:“《史》敘諸公明晰。”[3]P1182 3、指出文獻記載的謬誤。如《新序》記載楚國的司馬子反與昭奚恤共同接待秦使,馬驌考訂雲:“子反、昭奚恤,前後異時人也,此篇所載,不可據以為信。”[3]P2288 4、對各種文獻記載的可靠性提出質疑。如先秦諸子記述堯、舜之間問答之語,馬驌雲:“諸子記堯、舜問答之言,未足據信。”[3]P110)又如《高士傳》、《古史考》等典籍記述許由之事,馬驌雲:“堯讓(許)由辭,其人其事,俱在有無之間。”[3]P98 5、考訂各種文獻的訛、誤、衍、倒等文字錯誤。如《禮記》雲:“諸侯伐秦,曹桓公卒於會。”馬驌考訂雲:“桓,宣之誤。”[3]P2577)又如《韓非子》雲:“《春秋》之記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殺菽。”馬驌指出:“菽當為草。”[3]P2605)凡此種種,通過馬驌的考訂,不但增加了《繹史》的可靠性,而且為人們利用這些文獻起了指示作用。另外,馬驌還時常在所徵引的文獻之後針對徵引文獻的敍事、文筆、思想等發表極為簡短的議論,也頗能幫助我們瞭解原著的優劣。 

馬驌在《繹史》中間作考證的做法,對其後紀事本末體史著影響很大,高士奇的《左傳紀事本末》、李有棠的《遼史紀事本末》和《金史紀事本末》都專立“考異”等項目,有明顯的考史意味。 

其四,徵引資料,注明出處。在馬驌之前,史料纂輯性的著作有不少,但在引用史料時大多不注明出處,而且時常刪改原文。明代這類著述尤甚。章學誠曾言:“比類相從,本非著作,而匯收書籍,不著所出何書,一似己所獨得,使人無從征信。”[5]P483)馬驌《繹史》避免了這一缺點,所引資料皆一一標明出處,對於部頭較大的著述,在引文後又注明了章節。這即節省了後人遍閱群書的勞力,又便於人們去復查原書,為人們進一步利用這些資料提供了方便。 

在資料選擇上,《繹史》有很多值得肯定的地方,但亦有不足之處。首先,馬驌取材,以博為勝,這就使《繹史》不免有“蕪雜”之感。其次,在鑒別史料上,仍有識別不精的缺憾。王利器先生在《繹史·整理說明》中就指出馬驌鑒別史料有以不誤為誤者,有以訛傳訛者,有刪節未當者,有引書不具備者,有出馬氏臆為者五個方面的問題。這些,都是我們在利用《繹史》時要注意的。但不管怎樣,正如《四庫全書總目》所言:“(《繹史》)雖其疏漏抵牾,間亦不免,而蒐羅繁複,詞必有征,實非羅泌《路史》、胡宏《皇王大紀》所可及。”[6]P444 

(三)  

馬驌撰作史書,對紀事本末體非常青睞,早期的《左傳事緯》和晚年的《繹史》都是以紀事本末體為主的。但二者又有很大的不同,《左傳事緯》還是一部繼南宋袁樞《通鑒紀事本末》之後的純粹的紀事本末體史書,而《繹史》則有了很大變化,它以紀事本末體為主,同時又融合了各種史書體裁形式,可以說是一部綜合各種體裁的新綜合體史書。李清在為《繹史》作序時稱該書“獨勝古人者有四”,其中“體制之別創”,蓋指此也。 

對於《繹史》的體裁,前人有不少的誤解。人們往往把它與羅泌的《路史》、胡宏的《皇王大紀》、鄧元錫的《函史》並提。實際上,《路史》、《皇王大紀》是編年體著作,《函史》則仿鄭樵《通志》而作,都與《繹史》的綜合題材不同。此外,以上三部著作都有取材蕪雜、且多荒誕的特點,與《繹史》“無征不信”佔有資料的精神也是不一樣的。 

《繹史》在纂錄資料時,可謂獨出心裁。該書因事命篇,篇成本末,依時間順序,次第相接,清楚地勾勒出自“開闢原始”至“秦亡”的先秦歷史發展之大勢。在表現不同的歷史內容時,採用了不同的表現方式。它以紀事本末體為中心,如敍述“商湯滅夏”、“武王克殷”、“王子朝之亂”、“三桓弱魯”等重大歷史事件,是明顯的紀事本末體。但又熔編年、紀傳、典制、學案諸種體裁以及圖表於一爐,大膽創新,在歷史編纂學上有重大突破。 

《繹史》第一部分為“太古部”,描述三代以上較為朦朧的歷史情況,因這段歷史,文獻不足,難以以事命篇,馬驌就採用了編年體的方式,撰寫《開闢原始》、《皇王異說》、《太暤紀》、《炎帝紀》、《黃帝紀》一直到《有虞紀》,連綴這一漫長的歷史時代,融編年體形式於紀事本末體之中。在描寫重要歷史人物的活動時,《繹史》往往採用紀傳體的形式,如《屈原放流》、《宋子罕為政》、《子產相鄭》、《晏子相齊》等,內容極似紀傳體史籍中專傳的規模,顯然是將紀事本末與紀傳體結合在了一起。對於先秦典制以及名物風俗,則採用了典制體的寫法,如《周官之制》、《周禮之制》以及《外錄》中所載《天官書》、《律呂通考》、《地理志》、《食貨志》、《考工記》、《名物訓詁》等,均將紀事本末體與典制體結合在一起。先秦時期,百家爭鳴,學術繁榮,馬驌在表述這一時期學術發展的情況時,則採用了學案體的形式,如《老子道教》、《孔子類記》、《孔門諸子言行》、《楊朱墨翟之言》、《子思孟子言行》、《列莊之學》、《鬼穀縱橫之術》、《鶡冠子之言》、《荀子著書》、《韓非刑名之學》等,系統地介紹了這些學者的生平、學術思想及流派門戶等情況,將明清時期新興的學案體與紀事本末體揉為一體,突出地反映了春秋戰國時代學術思想領域的輝煌成就。在更多的情況下,《繹史》採用的是綜合的寫法,如《孔子類記》中附載《孔子年譜》,《齊桓公霸業》中插入《管子著書》等,前者將譜牒融入學案體裁,後者則將學案融入紀事之中,在同一篇中融合諸種體例的做法也是前所未有的。此外,《繹史》還採用表(年表、古今人表)、譜(世系圖、詩譜)、圖(地理圖、天象圖、器物圖)等各種形式豐富記述內容,圖文並茂,表現力很強。最後,馬驌還在某些篇章之後,發表自己對歷史的看法和見解,少則幾百言,多則幾千言,這在其他紀事本末體史書中也是不多見的。 

《繹史》一書在歷史編纂方面的創新是顯而易見的。馬驌不為史書體裁所拘泥,而以全面反映歷史內容為目的,他融會貫通諸種史書體裁,大膽創新,用這種綜合體裁表現歷史,擴大了史書的容量。對此,《四庫全書總目》認為“史例六家,古無此式,與袁樞所撰均可謂卓然特創,自為一家之體者矣”。[6]P444)梁啟超也充分肯定《繹史》的體例獨創,認為該書“稍具文化史的雛形,視魏晉以後史家專詳政令者蓋有間焉”。[7]P340)馬驌著《繹史》,繼承袁樞紀事本末體的體式,又突破了袁樞舊體框架,自成一家之體,其體例的獨創實際上代表了17世紀以後中國歷史編纂的新的發展趨勢。 

(四)  

馬驌作《繹史》,並不僅僅是要展現先秦歷史發展的整體面貌,更重要的是他要探尋治亂興衰的原因,要研究“君臣之跡,理亂之由,名、法、儒、墨之殊途,縱橫分合之異勢”,總結歷史經驗。他在某些篇章之後所發表的議論,充分表達了他的史學思想。 

其一,重變通,察民隱,考盛衰。馬驌對夏、商、周三代的更替演變有深入的考察,他的很多認識值得充分注意。馬驌認為,三皇之時,各項制度開始出現。五帝之世,“以公天下為心,非至德不足以治天下,非得至德之人,不敢授以天下”,是以德治國的時期。到了夏、商、周三代,尤其是三代之間的更替,即商湯滅夏、武王伐紂,是符合民心天意的歷史活動。馬驌認為:“聖人之興,因乎時會,順天應人,古今一揆。”[3]P193)商湯代夏與武王伐紂一樣,都有一個長期積累的過程。最初,商之逐步興盛與夏之逐步衰落形成鮮明對比,民心所向,全歸於湯,所謂“四海歸心,民情既有攸系”。商湯之“伐暴以救民”,實際上是“因時會而變通”,自然而然的事情。同樣,由於商王未能認真總結夏亡商興的經驗教訓,結果重蹈了夏亡的歷史覆轍,被後起的周所滅。對於殷周興亡,馬驌指出:“讀《戡黎》、《微子》之篇,知殷之所以亡;讀《泰誓》、《牧誓》之辭,知周之所以興。”[3]P317)在馬驌看來,殷亡周興的根本原因是周“世德日積,仁聲日著,殷則惡德日增,虐政日聞。故殷之天下非周取之也,殷棄而周得之也”,“紂一日不亡,民一日不生,民不生,則天心弗忍,取殘救民之責,武王又安所讓哉”,“紂之無道,億兆離心久矣”。殷商的滅亡,完全是咎由自取,是自壞長城。周代殷後,開始尚能兢兢業業,勵精圖治,但時間一長,逸樂之心又起。馬驌在評論周宣王先興後衰時曾提出一個論點:“從來國家之興,必起于憂危;其衰也,常由於逸豫。人主之勤惕,多生於患難,而懈怠恒積于晏安。宣承厲王之亂,恐懼克勵,所以興也。迨其後,天下安寧,深宮晏起,宣王之志荒矣。於是不藉千畝,料民太原,立魯侯不以適,殺杜伯而非其罪,所為如此,安得而不復衰?幽王繼之,不數年而君弑國亡,周遂東遷,一跡不復起矣。”[3]P837)很顯然,馬驌在三代興衰治亂的認識上,承認“民心”的作用,承認更替易代的合理性,並指出王朝盛衰要從自身找原因,這些思想都是應該引起我們注意的。 

其二,重視人才在歷史中的作用,強調人事。先秦時期,諸侯爭霸,得人與不得人在國家興亡中非常關鍵。馬驌在《繹史》中屢次論述這一問題,他認為,齊桓公能夠稱霸,得力于管仲的輔助,“桓公中主也,得管子而名彰”,“君子是以知管子之所以賢也,能輔君也;桓公之所以霸也,能用賢也”。[3]P1149)在馬驌看來,“國有賢人,社稷之衛也”。他在《宋子罕為政》中論述了宋國任用子罕為政前後的巨大變化,指出:“管子之秩,不參于高、國,而齊桓用之以霸;子罕之位,不加于華、向,而宋國賴之以安。故曰:國有賢人,社稷之衛也。”[3]P1446)在評論子產相鄭時,馬驌羅列子產為政以後,作丘賦、鑄刑鼎、殺不法權貴、興農田水利,使鄭國大治、百姓樂業的事蹟,指出:“鄭小國耳,居南北之沖,自莊、厲以來,晉、楚交躪其地,國之不亡幸矣。乃以五歲即位之簡公,國家內亂,疆場外擾,悼、共方爭,邊吏日警,而不數年間,外患以平,內政以修,解甲息民,國家晏然稱治焉,謂非子產之力乎?”並進一步指出:“子產為政,正鄭國化弱為強之時也,而子產之賢,足以任之。”在鄭國的歷史發展中,子產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由此,馬驌總結出具有普遍意義的結論:“國非有強弱也,得其人者昌,不得其人者亡。”[3]P1553-1554)他充分肯定人才對國家興衰、事業成敗的巨大作用,重視歷史發展中人事的力量,無疑是要給以充分肯定的。 

其三,重視“時勢”。馬驌評論歷史,能窺知“時勢”之不同,並進而指出不同“時勢”之下歷史活動的不同。比如,同樣是諸侯稱霸,齊桓與晉文便有很大差異。齊桓稱霸,以管仲為相,進行系列改革,國力強大,威懾諸侯,南方的楚國尚沒有完全北上;而晉文稱霸時,楚國方令中原,晉楚要相互角力。因此,“召陵之師以不戰為武,城濮之戰以克敵為威。時勢不同,遲速異效,齊桓、晉文之事,所以並著於《春秋》”。[3]P1274)時勢不同,稱霸方式便有差異,齊國以威,晉國以武,齊國不戰而屈人之兵,晉國退避三舍後,仍然要訴諸武力。再如吳、越爭霸,亦是時勢在起作用,“吳越同域,世為仇敵,非吳有越,越將有吳,勢使然也”。[3]P2559)兩國處於同一區域,都想強大自己,爭霸在所難免。其他如對晏嬰相齊、孔子遊說等的分析,也都貫徹了重視“時勢”的思想。 

其四,樸素的唯物思想的因素。馬驌作《繹史》,有樸素的唯物思想的因素。比如他在論述上古歷史演變、人類起源時,就推翻了很多荒誕不經的觀點。他認為,對於上古的各種說法,要小心對待,“百世以下,遭秦燔滅之餘,而妄稱上世之遺事,豈不亦迂誕哉”?他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指出:“然則盤古以上,謂無君乎?吾不得而知也。天皇以下之君,謂盡可指數乎?吾亦弗敢信也。”他還指出,對於先秦的文獻記載,應首先相信《詩》、《書》、《六藝》之文,所謂“舍《詩》、《書》、《六藝》之文,而妄信諸子讖緯之雜說,未能悉三代之世及,而遠求洪荒以上之氏號,斯好奇者之過也”。也就是說,《詩》、《書》、《六藝》中所記載的上古史事,應該看作是可信的歷史,舍此而不用,專門追述洪荒以上之史跡,就不是作史者的態度了。馬驌還認為,原始開闢,應注重人本身的出現以及君主的確立,他說:“乾坤定位,萬匯繁滋,民生總總,氣稟不一,意必有人焉,首出庶物以為之主者,由是君道立矣。”[3]P7)他認為,世界上先有了人,然後為了管理社會而出現了君主。馬驌的論述並不科學,但卻是質樸的,沒有荒誕的成分。另外,對於歷史上傳說黃帝、蚩尤諸人吞雲吐霧、銅頭鐵臂等怪異迷信的說法,馬驌也進行了駁斥。 

總之,馬驌史學思想中有很多值得注意的方面,我們需要認真研究,給以充分的揭示,以繼承這份思想遺產。當然,馬驌思想中也有不少糟粕的東西,諸如天人感應思想、忠君思想、封建等級意識等等,這些也是必須要注意的。 

錢穆在評價馬驌《繹史》一書在清代的影響時這樣說:“後此漢學家所為主要工作,如校勘、辨偽、輯逸,宛斯此書均已發其大例。即後此漢學家目光所注,從事整理研討,以成學名家者,宛斯此書,亦已囊括其十七八。極清儒成績所至,最要者不過為古史作發明,則宛斯此書,豈不已牢籠範圍,而為之大揚榷乎?後大名崔述東壁,為《古史考信錄》,亦多有從宛斯所謂‘事同文異’、‘文同人異’處著眼者,則宛斯此書,影響有清一代經史考訂之學,厥功至偉。”[8]P172)《繹史》的價值由此可窺一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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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閏章.靈璧縣知縣馬公墓誌銘[A].碑傳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馬驌.繹史[M].北京:中華書局,2002.  

[4]朱東潤.左傳選前言[M].北京: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  

[5]章學誠.文史通義校注[M].北京:中華書局,1994.  

[6]永瑢.四庫全書總目[M].北京:中華書局,1965.  

[7]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M].北京:東方出版社,1996.  

[8]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  

 

 

(轉自智識學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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