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歷史研究中的價值認識

 

事實認識與價值認識的區別 

 

通常我們把歷史認識分為事實認識和價值認識兩個層次。如:考察秦代修築長城的具體經過,是歷史事實的認識;考察秦代長城修築的歷史意義,則是歷史價值的認識。歷史事實認識與歷史價值認識的區分依據,可以歸納為五個方面, 

()認識物件的內涵不同。從廣義上說,歷史事實認識與歷史價值認識的物件都是客觀的歷史事實。秦人修築長城和秦代長城所具有的歷史意義,都是客觀存在的歷史事實。強調這一點,對於反對和批評卡爾納普、艾耶爾等學者否認價值認識物件的客觀存在,認為價值認識只表達認識者的主觀感情和態度,而不是在表達一種即使我們個人的感情各不相同但卻仍然是可靠的事實(羅素:《宗教與科學》,商務印書館1982年版,第123頁。),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從事實的內涵來看,作為歷史事實認識物件的事實,是有關歷史的屬性、結構、本質、規律及其演變發展的事實;作為歷史價值認識物件的事實,是有關歷史意義的事實,即一定的歷史現象(價值客體)與一定的歷史主體(價值主體)間的價值關係及其運動結果的事實。因此,歷史事實不同於歷史價值,對歷史事實的認識也不同於對歷史價值的認識。 

()認識的目的不同。歷史事實認識的目的是要回答歷史是什麼,或歷史是怎樣的問題。歷史價值認識的目的是要瞭解歷史有什麼意義,或有怎樣的意義。它既包括歷史原生的義,也包括歷史的衍生和延伸意義。如秦長城對古人具有怎樣的歷史意義和秦長城對我們今人具有的歷史意義,都是歷史價值認識所要把握的物件。 

()認識的方向和重心不同。歷史事實認識反映的是歷史的外在尺度,認識的方向是向外的,認識的重心是在歷史客體方面;歷史價值認識反映的是主體的內在尺度,認識的方向是向內的,認識的重心是在認識主體方面。關於內在尺度和外在尺度,馬克思曾這樣論述:動物只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和需要來建造,而人卻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並且懂得怎樣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到物件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規律來建造(《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42卷,第97頁)。也就是說,人類的實踐活動是遵循兩種尺度進行的。兩種尺度相互聯繫,不可分割。兩者的方向和重心又各不相同。 

()認識的形式不同。歷史事實認識以客觀歷史為藍本。認識者力求主觀的認識與客觀的物件相符合、一致,凡符合和一致的,則是真的、正確的,凡不符合和不一致的,則是假的、錯誤的。歷史事實認識是真與假、正與誤、是與非的判斷。歷史價值認識是認識者以自己的價值尺度去衡量歷史的意義,凡符合一致的,則肯定它是正當的、好的、善的;不符合不一致的,則指出它的不正當、壞的和惡的。在感情方面,或加以稱讚,表明它是美的;或加以譴責,指出它是醜的。歷史價值認識是正當與不正當、好與壞、善與惡、美與醜的判斷。 

()在認識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歷史認識從根本上說是為現實社會的實踐服務的,從認識到實踐,大體要經歷四個階段,即歷史事實認識;歷史價值認識;預測、規劃和嘗試性的預演;社會實踐。在這個過程中,歷史事實認識是起點,社會實踐是終點,歷史價值認識是聯繫兩者的中間環節。價值認識以事實認識為基礎,對歷史進行價值選擇和價值定向,為現實社會的實踐活動提供依據。總體上說,社會實踐的有效性、自覺性來自於價值認識的正確性。沒有正確的價值認識引導的社會實踐必然會陷於盲目和無效,甚至走向歧途。我國學者梁漱溟在1974年的批林批孔運動中,曾意味深長地寫下這樣一段話,今天我們若輕率地貶低孔子或抬高孔子皆於他無所增損,只是自己荒唐妄為(汪東林:《梁漱溟問答錄》(手跡),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4月版。)。因此,沒有對歷史的觀念的把握(包括歷史事實的把握和歷史價值的把握),就談不上對歷史的實踐把握。正如波蘭史學家托波爾斯基所說:因為有了價值評述,歷史編纂學才對改造我們周圍的世界作出了貢獻(托波爾斯基著,張家哲、尤天然、王寅譯:《歷史學方法淪》,華夏出版社19909月版,第640頁)。 

     

歷史價值認知與歷史價值評估 

 

就已經刊出的有關論文、論著來看,學術界對於歷史事實認識和歷史價值認識的範圍界定以及歷史價值認識類型的劃分,還存在著不同的認識。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只有價值認識主體與價值認識客體中的價值主體是同一主體的認識活動,才是價值認識活動(李德順:《價值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256頁》。另一種意見認為,凡以歷史的價值問題為物件的,都屬於歷史價值認識(劉澤華、張國剛:《歷史研究中的價值認識》,載《世界歷史》1986年第12期)。筆者同意後一種觀點,同時認為可從價值認識主體的地位及其與價值認識客體的關係出發,將歷史價值認識區分為歷史價值認知和歷史價值評估兩種類型。 

當歷史價值認識主體與作為物件的歷史價值客體中的價值主體不是同一主體時,歷史價值認識就表現為一種認知性的認識結構,可以稱為歷史價值認知。它是對歷史的原生價值或衍生價值的認識,同時,歷史價值認知也包括一些對歷史的現實價值的認識,只要價值認識主體與物件中的價值主體不是同一主體,都屬於歷史價值認知類型。 

當歷史價值認識主體與作為物件的歷史價值客體中的價值主體是同一主體時,歷史價值認識就表現為一種評估性的價值認識,可以稱為歷史價值評估。它主要是對歷史的現實價值的認識,即由歷史運動的當事人和繼承者直接評估歷史與他們的價值關係。如秦人評論秦長城對他們的影響和意義,今人評論秦長城對我們今人的影響和意義等。 

歷史價值認識的類型劃分,可以按各種不同的參照系來進行。按歷史客體的作用時間來劃分,可以分為歷史原生價值認識和歷史延伸價值認識,按認識者的思維層次的深淺來劃分,可以分為具體的價值認識和抽象的價值認識。按價值認識主體的地位及其與價值客體的關係,將歷史價值認識區分為歷史價值認知和歷史價值評估兩種類型,實際上也就是著眼於兩者在認知結構上的差異和不同特點。 

在歷史價值認知中,由於價值認識主體與物件中的價值主體不是同一主體,認識物件與認識主體的需要、利益沒有直接的關係,認識主體的感情、願望、態度對認識活動的影響和作用都比較小。認識主體越是能排除自身情感、願望、態度等因素的干擾,認識的結果就越具有客觀性。在認識結構上,它更接近於歷史事實認識。在歷史價值評估中,由於價值認識主體與物件中的價值主體是同一主體,認識的實質就是評估者對歷史與其自身需要和利益關係的評估,是主體以自身需要、利益等為尺度去評估歷史的價值,對它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斷。因此,認識主體的情感、願望、態度對認識活動的干擾和影響就比較大,認識結果具有強烈的主體性和濃厚的感情色彩。在認識結構,與歷史事實認識和歷史價值認知不同。 

對歷史價值認識進行價值認知和價值評估的劃分,有助於我們澄清歷史價值認識上的爭論和分歧。歷史價值認識中的各種爭論和分歧,主要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由認識主體的價值標準的不同而引起的,這主要產生在價值認知活動中。如1640年開始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馬克思主義史學把它看作是世界近代史上的重大革命事件,托利党保守派史學則稱它為大叛亂。在中國史研究領域,有關屈原、岳飛、文天樣、史可法這些人物算不算民族英雄的爭論等,都是由認識主體的價值標準的不同而引起的,這類分歧只有通過統一價值認識標準才能解決。 

另一種是由認識主體的實際評價物件的不同而引起的,這主要產生在價值評估活動中。如西元14921012日哥倫布率領船隊首次登上美洲巴哈馬群島,歐洲人稱之為哥倫布發現新大陸,認為是值得紀念的一天(下文簡稱發現);美洲印地安人稱之為入侵,認為這一天是罪惡的殖民主義實施種族滅絕的開始,是印地安民族的忌日哀悼日(《紀念與抵制並舉的一天》,載《文匯報》,19921016日)(下文簡稱入侵)。這裏除了雙方所持的評估標準不同外,雙方實際的評估物件也是不同的。雙方雖然都在評估哥倫布登上美洲巴哈馬群島這一歷史事件的歷史價值,但實際評估的卻不是同一個歷史價值事實。這類爭論和分歧,只有雙方統一了評估物件才能解決。即只有雙方都在評估哥倫布登上美洲巴哈馬群島這一事件對整個人類歷史的意義時,才有真正的爭論和分歧。 

     

價值判斷是歷史研究的必然特徵 

 

歷史價值認識是一個有爭論的問題。客觀主義史學對歷史研究中的價值認識多持反對態度,他們主張撰寫沒有判斷和沒有觀點沒有評價的歷史著作。要求歷史學家收集和整理史實,猶如植物學之對待植物和動物學之對待動物,然後加以描述,但不進行評價(參見陸泉淦:《現代歷史科學》,重慶出版社1991 4月版,第28頁)。歷史研究如果加入價值判斷,必然會影響我們對史事的客觀瞭解。馬克斯·韋伯也反對在歷史研究中加入價值判斷,為此,他提出價值無涉原則,認為這是歷史研究和其他一切社會科學研究的人格要求,研究者如不能在研究中做到價值無涉,他便沒有人格(有關馬克斯,韋伯的價值無涉原則,參見王容芬:《韋伯的比較史學研究及其史學方法》,載《世界史研究動態》,19892)。其實,歷史研究不能做到價值無涉,完全排除了價值判斷,不僅不符合歷史研究為現實社會實踐服務的根本目的,而且也會使實際的歷史研究活動失去了方向、目標和動力。 

任何一項歷史研究活動都不能沒有目的和動力的,這種目的和動力來自於一定的價值判斷。也就是說,當人們去具體從事一項歷史研究活動時,已有一個先行的價值判斷為我們設定了目的,並作為一種驅動機制推動著我們去研究探索。史學家陳垣曾與人談起他在抗日戰爭期間研究《通鑒》胡注、明代滇黔佛教、南宋河北新道教等課題的目的和動力,他說:所有《輯覆》、《佛考》、《諍記》、《道考》、《表微》等,皆此時作品,以為振國之道止此矣。所著已刊者數十萬言。言道,言僧,言史,言考據,皆托詞,其實斥漢奸,斥日寇,責當政耳(白壽彝:《史學概論,,寧夏人民出版社19837月版,第325頁》。這是價值判斷在歷史研究活動的目的和動力方面的作用。 

任何一項歷史研究活動都不能沒有選擇,歷史學家並不能將所有的歷史內容都列入他的研究範圍,並不能寫成一部滲合所有歷史內容的歷史書。面對無限豐富、多樣的歷史事實,他必須有所選擇。這需要由一定的價值判斷來幫助完成。英國歷史學家卡爾曾說:歷史學家有雙重的責任,一方面發現少數有意義的事實,使它們變成歷史事實;另一方面把許多不重要的事實當作非歷史事實而拋棄掉(愛德華·霍列特·卡爾:·歷史是什麼?,,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第10頁。)。義大利哲學家克羅齊稱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認為只有現在生活中的興趣方能使人去研究過去的事實(貝奈戴托·克羅齊:《歷史學的理論和實際,,商務印書館1982年版,第2頁。》。這些論點都包含了對價值判斷在歷史研究活動中的選擇、導向作用的肯定。 

總之,歷史研究不能完全排除掉價值判斷,這不僅是因為整個歷史研究活動離不開價值判斷的作用。而且,從歷史研究的對象的特點來看,作為認識物件的以往的人類行為在其本質上說是有價值負荷的,無法用那種純粹的物理學的方式來描述它。人們可以含蓄地表達他們對歷史的價值判斷,或是小心翼翼地把他的歷史價值認識隱含在歷史事實的陳述中,但歷史價值判斷是無法從歷史認識活動中完全排除掉的。 

當代西方的一些主觀唯心主義、相對主義史學家,如比爾德,貝克爾等也都肯定歷史研究不可能排除價值判斷,但是,他們也同客觀主義史學一樣,認為價值判斷的介入會使我們無法達到對歷史的真實認識。 

其實,價值判斷在歷史研究中的影響具有正與反、積極和消極兩種效應。從積極方面看,由於價值判斷的作用,使主體形成明確的認識目的和動力,使主體能有選擇、有指向地在混亂雜多的歷史資訊中整理出有關歷史事實的存在及其狀況的認識,幫助主體史更正確認識物件,實現對物件的客觀性認識。從消極方面看,由於價值判斷的作用,造成了主體認識一定程度上的片面和偏離,其極端就是以片面代替全面,以主觀替代客觀,使主體的認識走向主觀性和片面性。與其他科學的研究活動相比,價值判斷在歷史研究活動中的消極影響更常見、更明顯一些,因價值判斷的失誤而造成的認識的偏差是屢見不鮮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客觀主義史學反對對歷史作任何價值判斷,主觀唯心主義、相對主義史學提出價值判斷對認識客觀性的影響,都有積極的意義。 

     

歷史價值認識的 

 

歷史價值認識有一個明顯的特徵,就是認識結果的因人因時而異和反復變化。這主要是由兩種原因造成的:一種是因價值認識標準的不同而引起的,如對秦始皇的不同評價。另一種是因價值認識物件的變化而引起的,如前文列舉的有關哥倫布登上美洲的不同評價。價值認識的這個特徵,可以概括為兩個字,並與歷史的事實認識形成鮮明的對照。 

在事實認識中,作為認識物件的歷史事實,相對於任何一個歷史認識主體來說,都是同一個歷史事實。而歷史價值認識則不同,當人們為了探索歷史的意義而去評價歷史時,他們常常不能從人類主體的立場去認識價值事實,而是分化為個體的、集團的、政黨的、階級的各種價值認識主體的形式。於是,不同的價值認識主體在評價同一個歷史現象的意義時,實際的評價物件——價值事實——已不再是同一個價值事實,而分別形成了許多不同的價值事實,再加上個體的、集團的、政黨的、階級的認識主體,各有自己的價值標準,結果就造成了價值認識的的特徵。 

歷史價值認識的,影響和損害了它的聲譽。人們常常拿它與事實認識相比較,發現事實認識中的真判斷都是確定和不變的,而價值認識則是不確定、不可靠和不真實的,因為它是多樣的和多變的。 

其實,歷史價值認識的多樣與多變與歷史價值認識的真實性並不矛盾,與歷史事實認識一樣,歷史價值認識也存在著真不真的問題,凡是符合價值事實的都是真實性的價值認識。所不同的是,事實認識中的對立與爭論往往是真與假的對立和爭論,彼此對立的事實認識,要麼是一真一假,要麼是兩者皆假,不可能是兩者皆真。但在價值認識中,彼此對立和爭論的價值認識,並非必然是真與假的對立,有可能是一真一假,有可能是兩者皆假,也有可能是兩者皆真。因此,價值認識中存在著許多彼此對立、互相爭論卻又都符合一定的價值事實的真判斷。不管是個別性的價值判斷,還是一般性的價值判斷,符合特定價值事實的真判斷只有一個,價值認識的與價值認識真實性並不矛盾。 

如果說歷史事實認識的真,是一種經久不變、持久穩定的真,那麼歷史價值認識的真,則是多樣的真和多變的真。馬克思曾經說過:歷史上的晚期時代對早期時代的認識當然與後者對自己的認識不同,例如,古希臘人是作為古希臘人認識自己的,而不會像我們對他們的認識那樣,如果指責古希臘人對自己沒有像我們對他們的這種認識……就等於指責他們為什麼是古希臘人(《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280頁注文)。對某一個歷史現象的價值評估,古人有古人的真判斷,今人有今人的真判斷。歷史價值認識的多樣性和多變性,從根本上說是與歷史過程中的價值事實的多樣易變是一致的,與歷史活動主體的價值目標、價值追求的多樣易變是一致的。在歷史研究中,事實認識的價值在於它的確定、穩定,經久不變,價值認識的價值在於它的多樣、易變,不斷更新。歷史認識的最終目的是要在為我關係中把握歷史,歷史本身是屬於歷史的,各個時代、各個社會只能按照自己的需要去理解它的含義,形成各自的價值認識。這些價值認識也只對他們自己有用。新的時代、新的社會產生新的需要,形成新的價值關係;新的需要和新的價值關係又產生了新的價值認識。歷史的意義總是需要不斷地加以重新理解,重新評估,才能滿足各個時代、各個社會的需要。不斷地重評歷史正是人們為把握歷史、駕馭歷史所作的一種努力。所以,歷史價值認識總是、而且應該是多樣、變化和代代更新的。如果有一天起,人們對歷史價值認識固定不變了,那麼從這一天起,歷史認識活動以及它為之服務的社會實踐活動也就停止不前了。 

     

歷史價值認識的複雜性 

 

在歷史認識活動中,有關事實及其屬性的認識是很複雜很困難的,它需要對歷史資料進行廣泛的收集、排比、考訂、鑒別,經過分析研究,才能從紛繁複雜、矛盾抵牾或隱晦曲折的歷史資訊中清理出事實的真相來。但是歷史價值認識要比歷史事實的認識更加複雜、更為困難。這是因為,歷史價值認識的物件是一個關係性的物件,是對一定的歷史事實及其屬性與一定的歷史主體之間的價值關係及其事實的認識。價值認識主體不僅要認識物件中的歷史事實,還要認識物件中的價值主體的需要,既要知彼,又要知己,在知己、知彼的基礎上,作出一定的價值判斷,就有相當的複雜性和難度。 

歷史價值認識中的種種失誤,有些是屬於在不知的情況下的妄評妄說,即價值認識沒有建立在堅實可靠的事實認識基礎上;有些是屬於在不知的情況下的妄評妄說,即對價值主體及其需要沒有正確的理解。在歷史認識論的研究中,論者常常強調價值認識必須要有堅實可靠的事實認識為基礎,這主要是針對前一種情況的,而對後一種情況,對價值認識中知的複雜性和難度的分析研究還很不夠。價值認識中的知固然不易,知也相當困難和複雜,其難度和複雜性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歷史價值認識物件中的價值主體,有時是現實社會上的人,如價值評估,有時是歷史上的人物,如價值認知。不同時代,不同社會中的價值主體及其需要是各不相同的。一定的價值目標、價值追求產生於一定的歷史環境和條件之中,後代的研究者要重構前代的歷史環境和條件,去體驗和理解前人的欲望、追求、興趣、態度等,就有相當的難度。稍不謹慎,就會把我們自己的需要強加在古人身上。歷史價值認識中的種種非歷史主義觀點都屬於這種情況。 

其二,歷史價值認識物件中的價值主體,是群體而不是個體,歷史價值認識是一種群體的價值認識,而不是個體的價值認識。在社會科學的領域裏,要對群體(不管是歷史上的,還是現實的)的價值目標、價值追求作出正確的判斷也有相當的難度。一方面,人們對其自身需要的認識並不總是明確和清楚的。一個階級、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對其在生存和發展中究竟需要什麼,常常有一個不自覺到自覺的認識過程。有時被人們視之為有價值的,並為之努力奮鬥爭取的東西,其實並不真正符合他們的需要,並沒有價值,被他們覘之為無價值的,為之排斥、反對的東西,實際上卻真正符合他們的需要,具有真價值。而這種判斷上的失誤,往往不能通過一時一地的實踐活動來發現和糾正。另一方面,在社會歷史的認識領域,人們常常不能自覺地站在群體的立場上來思索歷史價值,而習慣於從個體的、小集團的、政黨的立場出發去評說歷史的價值,結果是不恰當地把個體的、小集團的、政黨的特殊的價值判斷概括上升為一般的價值判斷. 

其三,價值主體的需要是多方面、多層次的,有眼前的需要和長遠的需要,有主要的需要和次要的需要等。各種需要往往不能兼得,歷史價值認識者如何在這多方面、多層次的需要中,區分其輕重緩急,如何對價值主體的需要作出綜合的、總體的認識和把握,也有相當的難度。馬克思在談到英國對印度、中國的侵略時,一方面譴責殖民主義的野蠻行徑,另一方面又指出,不論古老世界崩潰的情景對我們個人的情感是怎樣難受,但是從歷史的觀點來看,我們有權同歌德一起高唱:既然痛苦是快樂的源泉,那又何必因痛苦而傷心?難道不是有無數生靈,曾遭到帖木兒的蹂躪?”(《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68頁》。在綜合的、總體的分析了歷史主體需要及其矛盾之後,馬克思又提出了東方社會跨越資本主義卡夫丁峽谷而發展的理論。評價者如果不能綜合的、總體上去分析多方面、多層次的需要及其矛盾,就會顧此失彼,陷於片面。如在評論資本原始積累的歷史意義時,只看到圈地運動迫使大批農民離開家園,資本原始積累充滿了血與火的經歷而看不到它的積極意義,或者是只看到它掀開了新的生產關係的序章而對那血與火的經歷也大唱讚歌。 

歷史價值認識的複雜性與難度,還在於歷史價值認識檢驗上的特殊性。在一般的價值認識中,某一個價值判斷是否正確,可以在事實認識的層面上進行檢驗,也可以在實踐活動中檢驗。通過事實認識和實踐活動的檢驗,人們就可以知道某一價值判斷是否正確,是否有堅實可靠的事實基礎。但是,在歷史價值認識中,沒有事實基礎或事實基礎並不怎麼堅實可靠的價值認識,常常會產生出符合和滿足主體需要的積極效應。最典型的例子是歷史研究中的以今說古借古諷今。西方史學史上的理性主義史學家們,如伏爾泰等,把歷史看作是運用過去經驗的哲學教育。他們常常歪曲史實,借古諷今,但他們的著作在反對宗教神學,推翻專制主義政權的鬥爭中,起到了巨大的進步作用。本世紀40年代的中國史學界,為了配合國內革命鬥爭的需要,一些馬克思主義史學家撰寫了《甲申三百年祭》、《論儒家的發生》、《漢奸劊子手曾國藩的一生》、《袁世凱的再版》、《桃花扇底看南朝》、《南明史上的永歷時代》等文章。這些文章都借古說今而損害了實事求是的歷史觀點,但對當時人民革命卻起了很大的教育作用(範文瀾:《中國通史簡編·緒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歷史科學概論參考資料》,山東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348—349頁)。歷史學家古奇在《十九世紀歷史學與歷史學家》一書中,曾對普魯士學派作這樣的評說:這個學派的成員是在德意志的消沉時期的政治教員,他們喚起他們同胞努力奮鬥,而這種奮鬥精神終於造成一個強大的帝國。這個學派是由於民族的需要而成長起來的,而當這種需要得到滿足之後,它就沒有存在的理由了。如果說歷史學的主要目的是鼓勵一個民族採取行動,那麼德羅伊曾、聚貝爾、特賴齊克都應歸入最偉大的歷史家之列。如果說歷史學的基本目的是揭示真實情況和解釋人類的活動,那麼就沒有什麼理由把他們算作第一流的歷史學這些歷史家以研究來為他們的政治觀點服務,並在使他們的同胞作好準備,迎接那完成於1870年的大轉變起了很大的作用。(喬治·皮博迪·古奇:《十九世紀歷史學與歷史學家》,商務印書館1989年版,第287頁)在歷史價值認識中,事實認識,價值判斷和實際作用三者,有時是一致的,有時並不一致。從實際作用出發去推測某一價值判斷的正確性,有時是可行的,有時則行不通。這可以說是歷史價值認識檢驗的一個特點。如果我們肯定那些沒有堅實可靠的事實基礎的借古說今能在社會實踐中起到一種積極的作用,那麼借古說今影射史學的區別在那裏呢?筆者認為,兩者的區別不在於是否歪曲或違背了歷史事實,而在於價值判斷所顯示的主體需要是否具有普遍性、進步性和合理性,是否代表了歷史發展的要求與方向。影射史學之所以要批判,主要是因為它所顯示的主體需要不具有普遍性、進步性和合理性,與歷史發展的要求和方向相違背。借古說今雖然也沒有堅實可靠的事實基礎,但它所顯示的主體需要具有普遍性、進步性和合理性,與歷史發展的要求和方向相一致。所以,我們在評價普魯士學派時,要以德意志統一為界,肯定它的史學實踐在德意志統一以前,對振奮民族精神,促進民族統一等方面起過積極作用。而在德意志帝國建立以後,還是借歷史宣揚大日爾曼主義,煽動戰爭狂熱,為民族沙文主義乃至反動的種族主義服務,只能起到消極的作用了。 

歷史研究中的價值認識是一個較為複雜的課題,史學工作者對它的探討分析,不僅有助於現實的史學研究活動,亦可對現實的社會實踐,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轉自智識學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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